Originally posted by 余立蒙 at 2006-6-10 07: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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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自由隐含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则 – 自我的自由必须以不伤害他人的自由为界,或者说他人的自由必须以不伤害自我的自由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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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自我"若改成"我"文意似更清楚些..
我在写这句话时,想的是self与others的对立,还不是“我”和“他”的简单指代。
关于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我们必须首先搞清楚的是,并非世上存在这两种自由,一种较另一种更为根本,积极自由由消极自由中衍生出来等等。自由只有一种,这两个概念是人们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理解和认识,是他们对围绕着自由的诸多观念的不同强调和侧重。认同积极自由概念的人强调自由以做自己的主人为要旨,认同消极自由概念的人则强调自由是别人不能妨碍我的生活选择。我本人认为,这两个概念的关键区别是,消极自由考虑到自我与世界的关系,将自由划分了一个底线(以不妨碍他人为界同时亦不受外部力量强制),而积极自由并没有设置这样一个底线,仅提倡个人的自我实现和个人能力对世界的影响等等。
自由主义的自由观是在消极自由范畴的,比如哈耶克提出自由的四个基本要素:像他人一样只服从同一种法律(可以使人们不受当权者的主观意愿控制);不受他人的任意限制;可以随意选择工作(不受奴役或者不会被强迫进行工作);能够拥有和掌握财产,不受他人或组织的随意处置。我提到的罗斯福著名的“四大自由”也是消极自由观,即一个公民在生活中,不必担心因言或因信仰而致罪,被允许追求幸福和不受强制的生活(免于匮乏和恐惧的自由)。我认为,人们一般所说的自由是这种自由。我们说的人权也是指要获得这种自由。
那么积极自由是什么呢?或者说,积极自由观有什么意义呢?在政治哲学层面,我认为这是指现代社会中公民的参政愿望,对各种社会问题,对国家的发展方向表达自己的意见,对政治生活的热情等等。这实际上是公域空间的民主问题。而消极自由针对的是私域空间的个人自由不受侵犯,即个人的生活选择不受国家的干预和强制。
我得感谢立蒙兄的质疑,因为这样才能使我对一些概念深入了解,获得更清晰的理解。我写博客也是这个目的,我初学政治哲学,而且还是自学,必然有很多误见和误解,在作读书笔记和与别人讨论的过程中,自己的认识才能不断深化,渐成体系。所以立蒙兄不要对这些读书笔记期待过高,它们不是严谨深邃的理论文章,而是一个学习和探索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