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吃羊”与“羊吃狼”的文化隐喻
孙绍先
东西方的人类文明差不多都有4000至5000年的历史,在这并不算短暂的时期,如果让世界各国的人们投票选出他们心中最憎恨的动物,那无疑就是狼(1)。无论是古希腊伊索寓言中的《狼和小羊》;还是中国古代寓言中的《中山狼传》,都是人类妇孺皆知的启蒙故事,千百年来广为流传。
人类为什么那么憎恨狼呢?
论厮杀能力、突袭能力,及对人类生命的威胁程度,狮子、老虎远在狼之上。为什么人类对它们的敌意反不如狼,甚至于还有些敬意呢?
狼,人类财富的劫掠者
当人类还处在茹毛饮血时代,狼并不是人最可怕的敌人。当森林和草原中还有足够的小动物可供捕捉的时候,狼也不会主动招惹人类。可以想象,野生的狼群和氏族人群遭遇的时候,双方很可能是相互警戒对峙一段时间后,各自离去。人类不愿冒伤及自身和体力透支的风险去和狼群厮杀;狼也是如此。
自然界当中的狼对人的生命威胁程度与社会中人对狼的仇恨,不成比例。一个成年人面对一只饥饿的狼的时候,未必会成为狼的美餐。但是,倘若他遇见的是一只饥饿的狮子或一只饥饿的老虎,恐怕他逃生的机会就很少了。为什么人们对狮子老虎这类更凶猛的动物反不如对狼这么憎恨呢?通常情况下,狮子老虎都活动在远离人类居住区的地方,它们很少主动入侵袭击处在村落中的人,而饥饿的狼群却常常主动袭击人的散养或圈养的家畜。因此,遭遇狮子老虎袭击的人多少有点倒霉背运的大众心里认同,甚至于被判定为咎由自取。狮子老虎令人敬畏的力量和速度以及占山为王的霸气,激发了封建社会及其以前人们的模拟与崇拜感,特别是对终日生活在战争与冲突中的男人来说,狮子老虎成了他们激励勇气奋勇杀敌的榜样。中国本土没有狮子活动,人们便把敬畏之情一股脑儿投给老虎。仅仅成语和俗语中对老虎的赞美之辞就数以百计。我们把成语对老虎和狼的评判择其要整理如下:
老虎:
虎踞龙盘、生龙活虎、如虎添翼、虎穴龙潭、虎背熊腰、虎啸山林、猛虎下山、虎视眈眈
狼:
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狈不堪、狼奔豕突、引狼入室
除了在“虎狼之师”“狼吞虎咽”这类成语对狼略见偏中性判断之外,其余对狼的贬损之意都十分明显。在传统的中国画中,老虎是被描摹得最多的野生动物;而狼则乏人问津。
在“虎啸”与“狼嗥”的对比中,人们咀嚼着对虎的敬畏和对狼的憎恶。
人与狼的剧烈冲突是从人类走出丛林,占有草场和开发耕地引起的。平原和草场一直是狼群生息繁衍的地方,称得上是狼的故国和家乡。特别是在欧洲和东亚这些缺少狮子的地方,狼群就成了平原和丘陵地带自然界的主宰。
学会使用火和其它工具的人类,感觉自身已经强大到足以挑战其它猛兽的时候,便开始走出赖以避险的丛林。在江河附近的冲积平原和草场定居下来。如果事情仅仅到此为止,那么狼与入侵的人之间还不至于闹到你死我活的程度。原因是作为牧民和农民最重要财产——家养动物,使狼垂涎三尺。
人类移居平原和草场,不仅入侵了狼的家园,也入侵了其它野生食草类动物的家园。人们一方面利用越来越先进的狩猎工具对野生食草类动物进行大屠杀;另一方面庇护家养的动物大肆侵占野生动物的草场。在这种野蛮的双重迫害下,野生食草类动物的数量急剧下降,赖以为食的狼在饥饿之中,不得不把血红的眼睛转向人类的牛羊。狼和人的不可调和的冲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
在人类“进化”的漫长岁月中,“财产”的观念逐步强化,保护自己的财产也逐渐成了与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的事情(在数量并不稀少的人类吝啬鬼那里,财产往往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私有制确立之后,劫掠与偷窃私人财产(其实所谓的“公产”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私产),就成了人类社会必须严惩的重罪之一。积累与保卫自己的财产成了“人类文明”演变的最基本的动力。结果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人类社会信条便在文化隐喻的意义上被强加在狼的头上。
狼侵吞“他人财产”的恶行,以及它们蜂拥而上围攻羊群的执着劲头,让家畜的主人绝望。
美国研究野生狼的专家这样描述狼群捕猎的场面:观看狼群捕猎无疑是激动人心的,通常它们采用俯冲的姿势。成年的狼会选择较高的地势,一来可以进行俯冲,二来可以更好地进行观察。野生食草动物在突然一下子遇到3、4头灰狼从树林中冲出来的时候经常会不知所措地乱跑一气,狼的爪子和猫科动物不同不能收缩自如但异常锋利,在搭到猎物时候所爆发出来的力量大的惊人足以撕开动物的皮肉。加上满口雪白的獠牙,3到4头野狼的联合作战成功率极大,很快它们便重新统治了这块土地。当然它们仍然有袭击当地土著居民家畜的行动,一旦被它们发现,围栏内的牛羊便成了瓮中之鳖,即使是由牧羊犬看护着在野外放逐的家畜在遇到狼群袭击时也毫无逃生的可能,唯一能做的只是牺牲掉它们中间的弱者。(2)
狼又有它的特殊本性,狼在吃羊的时候,不仅仅是为了吃,游戏的成分也很大,它在袭击羊群或牛群的时候,往往要咬倒一片,而吃的很少,所谓的狼害,很大的成分也在于此。这让身为农牧民的人类愤恨不已,他们除了用各种武器对付狼之外,也用各式各样的文本控诉狼的暴行,宣泄自己的愤怒和恐惧。
对狼的“妖魔化”过程
人对狼的妖魔化,一方面是在发泄对难以防范的人类财富劫掠者的愤慨和恐惧;另一方面是由此彻底打开屠杀狼的生命之间自然存在的禁忌。
梳理一下相关的文学作品和民间传说,人对狼的妖魔化主要采取了以下手段:
1.突出狼的“残忍”
在人类的眼里,狼已经成了“凶残”与“恐怖”的化身。在西方,《狼外婆》的故事不知在多少代儿童的心灵里撒下了仇恨与恐怖的种子;在东方,借助《中山狼传》之类的寓言,“打豺狼”成了千百年来出现频率最高的关于“死敌”的隐喻。即使到了近现代,人们对狼的憎恨仍然无法消除,在鲁迅的小说《祝福》中,我们看到吞食了阿毛的狼,如何成了祥林嫂悲剧发生的重要环节。尽管我们十分怀疑那样一个江南人口稠密的地区是否还有狼的存身之地?
其实我们都十分清楚,所谓“残忍”的价值尺度,完全是以人为中心的情感成分确定的。举例来说,如果一只狼杀死一个成年男子,其残忍指数是3的话;那么杀死一个妇女便会达到5;以此类推,杀死老人是6;杀死病人是7;杀死儿童可能是8;那么杀死婴儿就是10。显然,袭击缺乏自卫能力的人的行为,被定义为是一种残忍的行为。但是在自然界的“森林法则”里,老弱病残却是被无情淘汰的对象,只有成年动物的护幼行为与人类社会接近。人类袭击缺乏自卫能力的人显然是一种残忍的懦夫行为。袭击者想以此逃避风险与惩罚。但是这与狼的捕食行为完全是两码事。狼没有人类那样的专啃硬骨头的“英雄精神”,愈是容易下嘴的对象,狼愈是不肯放过。人们用自己的价值观念强行把这两种行为扯在一起,从而将狼置于极恶的人人皆曰可杀的境地。其实不独狼这样,所有的肉食类野生动物都如此。
在中国的俗语中,“白眼狼”是个让人倒吸一口凉气的词。如果被大众意愿(或者说是“民愤”)钉在这个耻辱柱上,那个被隐喻缠住的人几乎就成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异类。而得志便猖狂的“中山狼”,经由《中山狼传》和《红楼梦》的张扬,则成了小人得势后卑劣行为的写照。
2.提防狼的狡诈
自然界当中的狼,似乎也不比其它的野生动物聪明,但世界各地的人们对狼如何狡诈的传说还是沸沸扬扬。大概除了狐狸以外,狼是人们认定的最狡猾的家伙了。狐狸虽然狡诈,但不敢害人(民间传说的狐仙除外),它的狡猾主要是用来逃命,这不过是增加了人与它周旋的乐趣和狐狸皮的价值。而狼则不同了,它的狡诈可是建立在可怕的致人死命的爪牙基础上的。特别是在形形色色的文学作品中,有关狼如何狡诈的传说不胜枚举。有的说狼利用人的怜悯之心求生,得逞之后,再去害自己的救命恩人;如《中山狼传》。有的说狼改装易容去接近受害人;如《狼外婆》。有的说狼专门在人们不设防的时机出现;如《撒谎的孩子》。有的说狼还要为自己的残暴行为寻找借口;如《狼和小羊》。
作者小时候,曾听外公讲过一个狼如何捕食猪的故事,那情形与情节至今仍历历在目。狼窜进猪圈,一口咬住肥猪的耳朵,然后用尾巴抽打肥猪的屁股。几百斤重的肥猪就乖乖地跟着狼走了。那时我没见过狼(到现在也没见过野生的狼),但对硕大的肥猪可是熟悉得很。这个故事困扰了我很多年,要是狼咬住我的耳朵该怎么办?我对狼的莫名恐惧也由此而来。那时我乡下的表哥也经常警告我,如果背上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千万别回头,狼常常这样干,你一回头刚好把自己的喉咙对着狼嘴。类似的故事相信在民间到处流传。贾平凹的近作《怀念狼》里,提到人们对狼的恐惧更甚。那里的狼甚至要对女人进行残忍的性伤害!
狼就是这样在各种各样的文本中,通过放大了的隐喻,成了防不胜防的专门害人的恶魔。正因为如此,能够战胜狼的人就成了稀有的英雄。在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类作品中,我们看到了另一种隐喻。
狼是农牧业时代人们心中永恒的畏惧。自然生态中的狼,突袭大大小小的食草类动物为生。在人类庇护下,丧失了反抗能力的家畜就成了狼最容易得手的目标。随着人类不断入侵狼的家园(狼其实从未闯入人的家园),人与狼的冲突也就此成了拆解不开的死结。
2.声讨狼欺凌弱小。
狼对小型食草类动物的捕食,本来是自然界生物链的一部分,但是人却利用了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则来审判狼的自然行为。在对狼的宣判中,人似乎是代表了自然界弱小动物对狼的残暴行为进行控诉。用悲天悯人的方式,声讨狼对弱小动物的迫害。在人类对所有野生动物持续不断的大屠杀行为当中,这实在是一件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情。这已经不是五十步笑百步;而是“一百步笑五十步”了。“残暴”的狼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残暴造成任何一种动物的灭绝(相反它们自己正濒临绝境);而“仁慈”的人却用从弓箭到猎枪的所有手段,灭绝了成百上千种野生动物。从来没有任何一种动物像人的肠胃那样几乎消化吸收过所有种类的野生动物!
伊索寓言中的《狼和小羊》的故事,已经成为人对狼千年诉讼的终审判决。在处理羊与狼的关系上,人扮演了十分虚伪的角色。人把对羊的怜悯,对狼的仇恨,强行解释成“同情弱小,憎恨强梁。”
羊弱小么?
单个的羊与单个的狼相比,羊的确弱小,但是人在这里耍了一个逻辑上的花招,他把人庇护下的“羊”等同于自然状态下的羊。使自己实际上在面对狼的时候,即是原告,又是法官。天理何在?
于是,狼理所当然地成了可以被赶尽杀绝的对象。据说在1884年至1918年之间,美国仅蒙大拿州就枪杀和毒杀了8万只狼,残存下来的只是明尼苏达北部的很少数。黄石国家公园的狼也在这个时期完全绝迹了。
人们对狼的搜捕与屠杀,到现在也没有停止。请看《内蒙古日报》的透露的一则消息:
“1999年开春,苏尼特草原上大量牲畜遭到狼群的侵扰,牧民的损失日益上升。身肩保一方平安重任的苏尼特左旗公安局决定打一场特殊的战斗。在向旗委、旗政府领导汇报请示后,一支精干的特殊战斗小组---猎狼小组迅速成立了。
“猎狼小组找来了当地的牧民,详细地询问了狼害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第二天清晨,三位全副武装的民警及向导向狼害最重的查干宝力格嘎查出发了。民警们知道狼害最重的地方肯定有最狡猾、最凶残的‘对手’在等待着他们。果然,两天后的午夜,一只肆无忌惮的老狼倒在他们的枪口下。
“在以后的几天里,其他作恶多端的野狼也没有逃出三位猎手的手心儿,9只为害一方的野狼被消灭,草原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3)
草原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这不能不让人想起《寂静的春天》作者所描述的野生动物消失后的可怕情景。公安局和当地政府都自觉地把杀狼当作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人们对狼的仇视已经通过“集体无意识”代代相传。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薛文谈到,打狼对内蒙古人来说不是个陌生的话题,早在五六十年代它就被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政府鼓励,基层组织,牧民参与,而且每年还要评出打狼英雄,披红戴花。也许正因为这两方面的原因,打狼在内蒙古人看来,无可厚非,天经地义。“打狼?”“该打!”这早已成了内蒙古人的一种集体意识。(4)
人以自然界主宰和大法官的名义,控告狼摧残“羊”(其实是“人的羊”,而非野生的羊);控告狼劫掠人类的财产;控告狼滥用暴力;控告狼非法侵入他人领地,数罪并罚,缺席判处狼死刑。为了这种持续了数千年的指控,人类在文化隐喻的意义上把狼定格为杀无赦的“恶魔”。
大批的“人的羊”在人的护卫下,潮水般涌进狼和其它野生动物的家园。饥饿的狼群在不断的屠杀与驱赶中,走上灭绝之路。
真正的“羊”(我是说野生的羊),也已经在人与“人的羊”的合谋中被残杀殆尽。
“人的羊”疯狂的繁殖,疯狂的扩张,不仅吞吃植被,也“吃”狼等野生动物,甚至也敢“吃人”!英国工业革命初期的“圈地运动”前鉴不远。
狼种群数量的迅速下降,已经引起有识之士的关注,《国际濒危物种公约》已将狼列入其中,我国也将狼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1930年美国西部的灰狼个数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来自加拿大北部的北美灰狼会零星地进入蒙大拿州和伊阿华州,但是它们无法生存足够长等到来年春天繁殖的季节到来。那时侯人与狼之间的战争十分残酷,狼变得十分凶残,不仅袭击牲畜而且攻击人类,而人类的反击也极尽杀伤之能事,相互间的敌对直到70年代才由于狼群的消失和人类态度的转变而缓和。1973年,一道保护频临灭绝动物的法律出台。80年代初,灰狼再次成功地返回了曾经属于它们的家园--蒙大拿西北地区。(5)
怀念狼
半个世纪前,如何将狼赶尽杀绝还是人们喋喋不休的话题。欧洲的《狼外婆》童话、《狼和小羊》的寓言,以及中国诸多关于狼如何狡诈;如何凶残的民间传说,都是人对狼过度敬畏的心理表现。贾平凹近作《怀念狼》对此作了现代性的反思,颇值得玩味。
猎手曾是农牧民中最受尊敬的人物(在很长的时间里,成年男人几乎都是猎手),他们是人类杀狼的急先锋。当他们把妇女儿童挡在身后,死守在牲口栏前,以刀矛弓箭同狼群搏杀的时候,他们也是让人敬畏的,他们是当然值得歌颂的英雄好汉。然而,当男人们拿起火枪的时候,人与狼之间就由双向竞争变成了人对狼单方面的屠杀。狼灭绝了,猎手的职业也随之死亡。人与狼这对地球生命史上的冤家,以狼的惨败而分手。当人们以为这是人的喜剧时,最终却发现这是人和狼共同的悲剧,而且是无法挽回的悲剧。
《怀念狼》告诉我们,原来是狼使男人成了英雄,人们杀光了狼的时候,也同时勒死了自己的“英雄”。这恐怕就是贾平凹“怀念狼”的原因吧?
今天的男人在哪里?
躲在有空调的水泥“森林”里;躲在有轮子的铁皮壳里。怕冷,怕热,怕风,怕雨,怕光,怕......,怕所有原来是自然的东西。没了狼威胁的男人正在变成软蛋和窝囊废。贾平凹戏称“狼变成了汽车”在公路上吃人。不过,汽车是人造的怪物,人被它吃了浑然不觉,虽然有统计数字表明,死于轮下的人与死于狼口的人根本不成比例,但人对汽车永远都不会产生畏惧感,相反却趋之若骛,争相拜倒其轮下。人类的精神难道没出毛病?
人类庇护下的牛羊了霸占了地球上一多半的绿色。可怜的残存的几只狼,现在需要向人的小羊乞求一小块存身之地了。这就是人通过“理性”和“霸权”建立的世界逻辑!
注释:
1. 也许罗马人除外,他们有一则动人的关于一只母狼奶大了罗马城祖先的故事;中国人的想像力没那么丰富,他们只能相信牛羊会为圣婴哺乳,参见《诗.公刘》。
2. 引自
www.wolf.org/
3.《法制日报》2000年7月14日,记者史万森通讯员刘威《草原能不能没有狼》
4. 同注3。
5. 同注2。
【转自大樗树网站,文章起始来源及作者不详。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