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首台湾新诗赏析
文/经典烂人
标签:诗歌欣赏 台湾新诗 郑愁予 错误 痖弦 上校 非马 醉汉 谢冕
提起台湾文学,大多数人脑海中会浮现这么一串名字:余光中,陈映真,白先勇,席慕容,又或许还会有那个动不动就让人死去活来的琼瑶。台湾文学血脉承自大陆,但因其近代史上的特殊遭遇,加之在两岸两种截然不同意识形态的主导下,在两岸人民复杂而微妙的情感熏陶下,相比于四平八稳波澜不惊的大陆文学,台湾岛上那带有浓郁地域色彩的文学以其独特魅力脱颖而出,成为华语文学中的奇葩。
毫无疑问,除了小说散文戏剧,台湾的新诗无疑是台湾文学的名片之一。学界的一般观点认为,新诗肇始于上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时期,在胡适等人的倡导和推动下,新诗从无到有,从雏形慢慢成熟,直至后来成为文学中诗歌的一大流派。而徐志摩,戴望舒,闻一多等人则通过将外国诗歌中的象征,抒情,韵律等元素与中国古典主义糅合的方式创造了一系列堪称经典的作品。大陆新诗的成就毋庸赘述,也不是本文的主题,下文将提到的三首不同主题的台湾新诗无论是作者本人还是作品本身在大陆的知名度都比较有限,但这丝毫不能抹煞它们应有的价值。如果诸君能从中窥其一斑略见全豹,那此文便不辱使命了。
错误 <郑愁予>
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郑愁予,祖籍河北,生于山东,1949年去台湾。现为台湾诗坛重量级元老之一,《错误》是其代表作。作为台湾诗人,郑愁予在大陆的知名度应该还算比较高的,没记错的话,这首诗作在高中课本里有收录。
这首诗一般都被认为是首爱情诗,本人也持这个观点。
回到诗作本身,先来看看诗人笔下的意象:江南,莲花,东风,柳絮,小城,青石街道,三月,春帷,窗扉,马蹄,归人,过客,先不说别的,单从这些带有浓郁古典意味词语的选用就不难看出诗人有着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修养。
让我们尝试分析一下诗歌的含义。首句交代旅人的身份,一个”等”字表明人的期许,此处应指等待旅人的那个人,而将容颜的变化与莲花的开落联系在一起,不仅将容颜变老这一沉重命题唯美化,而且从”莲花”一词来推断等待旅人那位应是一位女子.
中间部份具体描写女子的心理,诗人在这里并没有采用实笔交代,而是用典雅的意象反复叠加渲染,将女子寂寞孤独欲迎还却的微妙心理描摹得入木三分,需要指出的是,这样的描写不但不会让人觉得该女子轻佻做作,反而让她娴雅持重的形象显得无比丰满.爱情从来就不是一个人的事,即使两人彼此相爱,但也许她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那么索性还是相见不如怀念吧
诗人最后以旅人达达的马蹄作结,”不是归人,而是过客”将此行的结果公诸于众,,却还是让人不忍释卷:旅人当年为何要离开?女子无法想见的原因是什么?事件的最后结局如何?”错误”又到底是什么?...
什么是一首好诗?含蓄隽永,并给人以美的感受,这首诗为我们给出了如上答案.
上校 <痖弦>
那纯粹是另一种玫瑰
自火焰中诞生
在荞麦田里他们遇见最大的会战
而他的一条腿决别于一九四三年
他曾经听到过历史和笑
什么是不朽呢
咳嗽药刮脸刀上月房租如此等等
而在妻的缝纫机的零星战斗下
他觉得惟一能俘虏他的
便是太阳
痖弦,原名王庆麟,河南南阳人,1949年去台湾.台湾诗坛元老之一.
这首《上校》并不难解,从老上校的壮烈回忆写起,再到现实的琐碎,从曾经的热血青年到如今垂垂老矣,今昔对比让人感喟.
首节,写上校当年浴血奋战出生入死的场景,没有写枪林弹雨,没有写血流成河,战场上一切血腥残酷的场景都没写,仅用”火焰中的玫瑰”替代,耐人寻味.因为是”最大的会战”,双方的伤亡惨重可想而知,而上校也在战役中失去了自己的一条腿.一九四三年这个时间点含蓄地表明上校极有可能是在与日本人的血战中身负重伤,让上校更具理想主义英雄的色彩.
接下来这句” 他曾经听到过历史和笑”看似简单,实则含义多多.这里有两个关键字眼,”历史”,”笑”.不知亲历了那段历史的上校后来听到别人讲起那段历史是什么感觉,是陷入到对当年战争的沉思?还是对别人肆意歪曲那段历史的愤慨?而”笑”在这里的含义更是丰富.是旁人对上校当年奋不顾身英勇杀敌的钦佩的笑?抑或是对他的举动根本不理解的嘲笑?
总之这句承上启下,将读者的思绪从回忆拉到现实.
对于一个军人来说,“什么是不朽呢”,相信这个问题直到现在仍在困扰着上校,是军功章?是腿上的伤疤?还是”咳嗽药刮脸刀上月房租”?当年枪林弹雨中挺过来,现在变成了妻在缝纫机下的”零星战斗”,上校会后悔自己当年的选择吗?不,”惟一能俘虏他的便是太阳”,上校尽管现在落魄,但军人的骨气还在,要做只能做太阳的俘虏,何等雄壮!颇有曹孟德,”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王子安”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壮烈情怀
时空交错的运用,加上真切的生活细节,扩充了诗歌的力度与容量,尤其尾句将被凡尘俗世所包围的上校不甘沉沦的傲骨烘托了出来,让人肃然起敬.
最后说两句跟这首诗有关的题外话,本人曾经在国内某专业性较强的文学鉴赏类杂志上看到过一篇点评这首诗的短文,评论者对此诗颇不以为然,认为此诗描绘了国民党反动军官的落魄,并且文中夹杂着大量明显带着政治倾向的个人主观评价,阅后让人啼笑皆非,诗歌是艺术,如果欣赏艺术时还裹挟着诸如政治等其它情绪,贻笑大方是小事,说严重点简直是对艺术的亵渎.
醉汉 <非马>
把短短的巷子
走成一条
曲折
回荡的
万里愁肠
左一脚 十年
右一脚十年
母亲啊
我正努力
向您
走
来
非马,原名马为义,台湾著名诗人,以刻意经营短诗闻名。
也许你无法想象当我第一次读到这首短诗时它给我带来的震撼,诗人只是借助一个醉汉和一条短短的窄巷就把一种异常浓烈而真切的愁苦与思念表现得淋漓尽致。
诗的前一部分,应为虚实交错的写法,实写醉汉醉得之深,东倒西歪,步伐凌乱,竟然把“短短的巷子”走成“万里”的“愁肠”。同时也是虚写,“曲折”和“愁”等字眼暗寓醉汉内心的波动和愁苦,为下文的抒情埋下伏笔。
然后是“左一脚十年右一脚十年”初看这两句颇觉突兀,步伐怎么能与时间等同?细品之下,诗人在这里将空间上的真实距离化为了时间上的抽象跨越,既写迈出的步伐,实则表达了醉汉对岁月匆匆时光易逝的慨叹。
尾声是本诗抒情的高潮,“母亲啊我正努力向您走来”,醉汉真的醉了吗?为何他会如此愁苦?原来他是思念“母亲”!“母亲”在这里可以理解为现实中的母亲,也可以将其视为一切崇高事物的象征。诗人在这里用醉汉匪夷所思的步伐来反衬出思念之情的浓烈。
随着情感的爆发,关于醉汉本身的释义也充满了多种可能性:你可以把他想象在漂泊在外的游子,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爱国者的自白,又或许是一个孤独的寻梦人,当然,他也有可能只是一个刚刚经历丧母之痛的芸芸众生中的一员…
轻轻地吟诵这首诗,你会觉得有种很浓烈的思绪会在胸口漫漫荡漾开来.
文章进入尾声时我突然想起网上曾经轰动一时有关赵丽华的争论,我无意评价赵丽华的作品,网友们的恶搞拿来娱乐一下就好,在我看来,你可以否定某位诗人,但请不要否定诗歌,或者说请不要否定新诗.新诗的存在当然有其价值之在.看看徐志摩戴望舒吧,甚至近一点的舒婷北岛顾城海子的作品,相信你也能从中得到美的享受或者情感上的共鸣.
跟很多朋友聊天时都聊到如何欣赏诗歌的问题,也有朋友问过我这个问题,本人很是赞同谢冕在《重新创造的艺术天地》一文中所说,“…诗不可能把什么都告诉我们….由于交代情节、描写人物不是诗的擅长,因此,诗不可能更多地告诉什么,诗的特点在抒情。读诗并试图达到正确欣赏,主要不在于通过诗了解更多的事物。与其说是为了了解,不如说是为了感动。作为读者,希望通过诗的形象产生感情上的共鸣…希望这种欣赏的结果,不单是了解诗人的情感活动,而且寄托自己的情思,或者重温自己曾经有过的情感的经历。这就是诗的欣赏上的再创造.”
追求诗意就是追求美的体验.
热爱诗歌就是热爱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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