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篇小说连载] 《越狱》(20)
二十、
背对夕阳余光,二三百米开外,一座大沙丘上,几点黑斑浮现于那侧卧少女腰肢样的圆弧曲线上,两大两小,突出崭新。剪影形状显示非自然物体,而定是某种活物,粗看似人类,睁眼仔细看,是 ─ 啊 ─ 狼!
一时间,他肝胆俱裂。出走大漠后,最惧怕碰到两类生物,一自然是人,二就是狼。前者要将他打入死牢万劫不复,后者要将他生吞活剥茹毛饮血。要知道除去两条腿的洪水猛兽,狼乃这方不毛之地上无可争议的霸主。身处食物链顶端,地上跑的所有生物,大到牛马驼羊,小到鼠兔蛇蝎,无一例外是它的日常盘中餐。眼下又摇身一变晋升为国家保护动物,更乃人莫予毒,横行千里了。
他认识狼,或者说比较懂狼,因为欣赏狼的一些天然秉性 ─ 当然不包括嗜血,所以专门研究过狼。大学时,自动物学和纪实资料中学习狼,而对文学作品中的狼不感冒,认为作家大多是科盲,野生动物知识贫乏不说,还好发惊人之语以哗众取宠,闭门造车,胡乱编排狼,其结果或是将狼神化,或是把狼妖魔鬼怪化,更多的当然是后者,狼的自然本真形象被他们歪曲糟蹋得很惨,直至声名狼藉。锒铛入狱后,他更加关注狼的信息,言传、新闻、科普读物等,这就不是出于兴趣爱好了,而是基于需要,需要未雨绸缪知己知彼。他知道沙漠里有狼,春天的沙漠里更有狼。地球上有人的地方都有狼 ─ 除非被人赶尽杀绝了,地球上没人的地方都可能有狼,比如荒原、沙漠,甚至冰雪覆盖的北极圈。
明白了,全明白了,我利令智昏盲目追杀,误打误撞进了狼群的领地兼伏击圈。它们不是初来乍到,而是早就占据了这块沙漠中的亚绿洲,为的就是守株待兔,等待饥渴难捱,急切寻找饮食的食草动物前来自投罗网。骆驼找到了植物,狼就找到了骆驼,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好你个高智商野兽,算计了骆驼,还顺便算计了人。来者不善善者......
他正在这里细思极恐,“嗷唔...呜......”,沙丘之上,那领头大狼仰天长嗥数声,声震八荒。随即一跃而下,单枪匹马,疾若旋风,直直冲他的所在奔来......
糟!三十六计走为上,准备开拔。掉转身,十万火急收拾行囊清点细软。包袱里零零碎碎没几样东西,但件件都是珍宝,多年来在监狱里处心积虑,不择手段收集来的,数量极有限,大漠里金不换。除了必要的衣服,计有:盐巴、砂糖、针线、牙刷、创口贴、阿斯匹林、火柴、绳索、搪瓷碗、塑料袋、天象图、剃须刀片、备用眼镜、瓶底放大镜,及手中这把自制钢刀。另外几个钟头前又精心打造了一件爱不释手的大杀器,这柄三米有余虎口粗细笔直坚硬的梭梭长矛。这矛,令他胆魄倍增,豪气干云。
话虽这么说,却没必要和狼死磕,我只管取走自己应得的份额,剩下的本来就带不走,给谁不是给呀。为此和狼大打出手犯不着,那不过是逞匹夫之勇,非不能也,乃不为也。嗨,好你个阿Q,怂就怂了,还振振有词给自己脸上贴金。快别胡扯啦,东西收拾好了,赶紧去割肉,噢不好......
一个快板走神,大狼转眼杀至,几十米开外转换奔袭节奏,收拢大步流星,代之以小碎步,近前,十米上下处,立定,左顾右盼,先巡视一番战场形势,以狼行千里吃肉的大将风度。末了,扭转脑袋,两道冰凌样的视线将死骆驼旁的他牢牢锁定,目不转睛,如一位审讯室里的警长面对着刚刚抓捕来的杀人嫌疑犯......
好大匹狼:目测体长一米七八,体重九十上百斤。夕阳下,面目有几分模糊,琥珀色的瞳孔炯炯闪烁;皮毛厚密且凌乱,隐隐反射着光泽,估计正值壮年;体格粗大、肌肉精壮,却是很有些偏瘦,肋骨隐隐外露,肚皮松松垮垮,吊在脊梁骨上像只半空的面粉袋,忍饥挨饿显然有些时日了。饿狼体能不减,且愈加凶猛,我......
生平头一回近距离无间隔一对一面对顶级掠食猛兽,他的心跳如黄土地上响起的腰鼓,呼吸加速如患了高原反应,背脊上的根根汗毛瞬间被拔高半寸,脑洞被抽成了一管真空。只瞬间功夫,人缓过神来,猛一跺脚,同时发一声吼:“你他妈的怕个吊呀!”
狼全身一颤,颠颠着倒退三四步,旋即恢复原状。“哈,狗日的露怯了,原来你也怕我!”顿时,他几乎笑出来,浑身绷紧的神经一松。左手持矛,右手操刀,那股降龙伏虎的锐气重又翻涌上来。
长矛插入沙地,扬起手中刀,他吆喝起来:“公狼呀,幸会!我本是喜欢你的,喜欢你的坚韧不拔,说起来我还要叫你一声老师哩。其实你也和我没仇,所以今天我们不打架,我不杀你,你也不咬我。这么大的骆驼,我只割走一小块肉,其余的全归你。你看怎样?”稍停片刻:“无声就是默许,成交?”
公狼沉默不语,以肢体语言作答,身子竟慢慢趴伏下去,前面下巴贴上沙地,后面尾巴左右摇摆,如一条萌态可掬的哈士奇。这叫他更加松弛:唔,被追杀了几千几万年,狼到底还是怕人的,这小子也被我来了个下马威,断不敢轻举妄动。没说的,赶紧割肉!
松开长矛,半转过身去,手起刀落,劈向那首座驼峰:此乃骆驼的天然粮仓。在沙漠里长途跋涉,食物饮水匮乏了,主人就靠它补充能量养分,从而渡过难关。这里面注满了动物脂肪,精华所在,营养极为丰富,且是硕大骆驼全身最美味可口的肉......天呀,或是第六感官骤然启动,或是眼角余光仍在做功,刹那间,他触电般弹起转身,后续动作尚未及接上,眼前一道灰黄色闪电自足下掠过......
公狼忽地窜开去,他浑身爆起一层清凉液体:好你个狼心狗肺的,居然还会摆迷魂阵。是了,这就是我自己的不是了,一时托大,几乎中了它的奸计。老狼玩的原来是群狼战术,以前在黄石公园的纪录片里见过,狼群对棕熊。一两只狼在前方虚张声势做骚扰,以吸引对手的注意力,另外几只从熊的身后偷袭,狠咬其后腿尾巴和屁股。大熊转过身去,群狼即随之变阵,主攻变佯攻,佯攻变主攻。那直立起来高达3米,重半吨的巨无霸被它们耍得团团转,头晕目眩,顾头不顾腚,空有一身蛮力而使不得,最后不得不夹着兔子尾巴落荒而逃。现在你没了帮手,于是装熊给我灌迷魂汤,好趁机抄我的背后下三路,老奸巨猾得成精了。据说狼的咬合力有六七百斤,整整是人的十倍,刚才要是被这狗日的咬上一口,我这条腿就废了,接下来就只有死路一条。好险!
咋办?宰了它?可是如何下手呢?这小子反应速度贼快,性情又贼油。要知道狼的捕猎战术和我的相同,那就是力求不受伤,尽量不和对手做硬碰硬接触,不冒无谓之险,引而不发伺机待动,以求长时间远距离制敌。小说电影中迎着枪林弹雨舍生忘死朝前冲的那些大无畏生物不是狼 ─ 包括得了狂犬病的疯狼,而是作家导演坐在书斋里臆想出来的妖魔鬼怪,狼如果有那么蠢,还不早就绝了种。作家坐家也。罢了罢了,让它一分又何妨,没必要和野兽较劲。它也定是饿昏了头,看到我割肉就忍不住来争抢,情有可原啦。
扶扶眼镜来了主意,一边紧锣密鼓盯着那狼,一边慢慢蹲下身去,左手摸上前,攥住骆驼藕断丝连那断腿,右手一刀斫下去,没成事,再来,一刀两刀三刀,筋骨皮肉分离,断腿自主体独立出去,名副其实地断了。立起身来,低手一扬,驼腿打着转飞出去:“请用吧,哥们儿,管够,有我的就有你的。肚子空了好几天了吧,你也不容易,我们都不容易。”
狼屁颠屁颠凑上去,绕着嗟来之食兜两圈,呈欢呼雀跃状,再伸长了头颈去嗅,即刻露出尖牙利齿,狼吞虎咽起来。
“摆平了,终于!”他轻舒一口气:“但还是不能掉以轻心,千万记住:轻敌就是自杀。另外宁做白眼狼,不做东郭先生!”一把抓过长矛,双眼不离不弃那野兽,以慢镜头的肢体动作,绕去驼身另侧,将其作为掩体,一只眼瞄着公狼,一只眼瞅着骆驼,重启割肉工程。
狼闻声抬头,见状停止撕咬,伸出血红长舌,将口鼻周遭清洗一番,呈意犹未尽状。喉咙深处发出两记低音咆哮,好似宣战声明。随即调动四肢,步履阴沉而坚定,慢腾腾朝他身后抄去......
一时间,他又惊又怒:好你个狼子野心,简直是不进油盐,奈何!─ 何不扑杀此獠,也只有这条路了:公狼呀公狼,我敬佩你忠于职守,为了你的家族,宁可自己饿着肚子,也定要将我赶走,好独吞这大堆肉,这几天来让我折腾掉了半条命的战利品。好吧,看来今天是有你没肉,有肉没你了。是你选择敬酒不吃吃罚酒,是你逼我杀你,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
抄家伙,长矛在手,平举,准备出击:眼下我和它相距十米出头,先慢慢向前蹭几步,以尽量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如非洲豹匍匐接近羚羊。动作要小,不要突然,以免惊着它。要让它感到困惑,搞不清是什么情况,等搞清了为时已晚。那时我只要暴走几步,矛头就将在它的身上开花,给它来个透心凉。开始吧,一,二,不好!......
忽地,前腿跃起,掉转身,撒丫子,公狼先行一步了。身经百战的目光洞若观火,仿佛看穿了他的五脏六腑,立马祭出游击战术,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一路小跑出去,二三十步才住脚,回头查看敌情,再行定夺。却只见他立在原地呆若木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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