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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逸士先生,
我对你《谈猴年》一文有点看法,想跟你进行一些学术商榷,不知行不行?
你说“今年羊年,出了一个笑话。自中外交流频繁后,中国习俗流传到了外国。外国人居然问中国羊年究竟是哪一种羊,山羊,绵羊,羚羊,还是别的什么羊。中国人,自祖先几千年来,从来没有碰到过这个问题。中国人一直只是用这种动物的一般概念,从来没有想到过这种动物的某个品种。现在让外国人一问,惊呆了,简直无从回答。真是丢脸了。”
我认为你的这段话有下面几个问题:
1. 把汉语的优点当作了缺点;
2. 然后,依据错误的论点进行推断,得出错误的结论,武断地说中国人丢脸;
3. 有崇洋媚外之嫌。
英语和汉语各有优缺点。要把它们各自的优缺点罗列出来需要很长的篇幅,就不累述了。这里仅指出与本文有关的一点,那就是:汉语比英语更善于表达笼统的概念。比如:
1. 在向别人借笔但又不在乎哪一种笔的时候,
A. 中国人可以说“麻烦你借支笔给我。”一个“笔”字,就把这个笼统的概念表达了出来。意思是,你随便给我一支什么样的笔,都OK!简练,达意,直截了当。
B. 而在表达这一同等概念的时候,英语则要说Can you lend me something to write with?这显然太累赘,太学究气。所以美国人一般不这么说。而是采用简单的办法说Can you lend me a pen?深究下去,这句话其实是有逻辑错误的。你要借的明明是任何笔都行,为什么单说pen(墨水笔)呢?这就是因为英语不象汉语那样善于表达笼统的概念所造成的。因为他们找不到一个表达这个笼统概念的词,所以就只能用具体来代替笼统了,以偏概全了。
2. 在你要告诉别人你喜欢喝各类酒的时候,
A. 中国人可以说“我喜欢喝酒。”很简单的一个“酒”字,就把所有的酒(红酒, 白酒,黄酒,茅台,五粮液等)这个概念都表达了出来。
B. 而英语则没法说。他们必须说I like … (wine, liquor, spirit, alcohol, beverage, drink, etc.)。你告诉我究竟该用哪一个词合适呢?都不太合适!如果用wine(葡萄酒)一词,难道你只喝wine而不喝liquor (白酒)吗?如果用 Liquor一词,难道你想告诉别人你是酒鬼吗?等等。所以他们只能用drink这个委婉说法。其实这个说法也是有逻辑问题的,因为drink还包括软饮料。你明明是想说“酒”而不是“可乐”、“雪碧”呀。
我举这两个例子不是要说明英语不能表达笼统的概念。英语里也有很多表达笼统概念的词,比如flower, furniture, 等等。我只是要说汉语比英语更善于表达笼统的概念。这也绝不是要说汉语不善于表达具体概念。
所以,善于表达笼统概念这是汉语的一大优点。
接下来,我们设身处地地考虑一下,假如我们要用动物来命名年代的话,我们是用表示动物的具体名词还是笼统名词好呢?当然是用笼统名词好。好在哪里?好在它概念笼统,所以就包罗这个概念下的一切,所以就不会以偏概全,所以也就包括了羚羊、山羊、绵羊、黄羊、盘羊、岩羊等等的具体的羊在内。我们的祖先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才用了一个表达笼统概念的“羊”字来命名那个羊年。他们能写出“易经”、“楚辞”、“史记”等等等等,难道就不知道怎样表达具体的羊?那对他们来说,对汉语来说,是小菜一碟,那要比英语容易得多了去了,他们只要在“羊”这个字前面加一两个字,就能轻松地化笼统为具体了(顺便说一下,造词法也是中国汉字比英语有优势,所以英语有那么多词汇)。
所以,你说中国人丢脸,我看不出丢在哪里。我们的老祖宗不是不知道“羊”这个笼统名称下还有具体的羊,而是这里用表示笼统概念的词比表示具体概念的词要来得好。我倒是觉得问这个问题的老外,对什么时候该用表示笼统概念的名词缺乏认识。他这么问,完全是因为他在英语里没找到一个能表示“羊”这个动物笼统概念的相应名词的缘故。而你把好当坏,然后以此来说中国人丢脸,我觉得是崇洋媚外的心态在作祟!
海外逸士先生,如果你觉得我说的不对,欢迎你光明正大,在这里提出来跟我讨论。不要这里不说,却在其他我不知道的地方,在网上介绍我的书目栏下,说些未经论证的坏话。那是心理阴暗的人做的事。我相信你是一位光明磊落的人,不会做那些小人做的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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