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创] 怨气冲天的蔡文姬 15
怨气冲天的蔡文姬
初知蔡文姬,是中学高中时期接触到郭沫若的剧本《蔡文姬》。郭沫若从民族和好的角度写曹操派汉使把蔡文姬从匈奴接回来,结束其流浪异邦的生活, 回来为祖国效力,修撰官方史书。为了让蔡文姬晚年生活幸福,组织上还给介绍了公务员董先生。蔡文姬与董虽无爱情可言,但是念自己早就是残花败柳,又曾经被夷人劫持去。身已玷污,况且又到了大妈年龄,回到中原哪里还有出头露面之日,有个男人托付终身也就不错了。
近读蔡文姬胡笳十八拍,译成英文,不求音律,只为借此文字游戏,迫使自己慢读。从中体会到蔡文姬一生的倒霉给她带来的冲天怨气。结尾说,虽然归汉,愁苦之心天地都装不下。现在从客居异邦的角度,更能深切体会蔡文姬流落他乡的痛苦心情和归汉与守子之间的矛盾冲突。
胡笳十八拍基本上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陈述蔡文姬作为一个异邦新移民,适应当地文化是如何困难。首先是匈奴社区。那些人都是如虎似狼、动辄诉诸暴力的骄奢之人。蔡文姬出身于中国知识分子家庭,知书达理,岂能跟这等人有共同语言? 其次是生活条件。胡天胡地,不是酷热就是严寒。畜牧文化决定了胡人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存方式。蔡文姬对此是深恶痛绝。在她的笔下,看不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浪漫牧歌笔调。第三是风俗习惯,特别是饮食。这个咱们客居海外的老中是感同身受的。蔡文姬不但不能割腥啖膻,而且吃不惯奶酪。第四是世界观。受汉文化熏陶的蔡文姬,不齿于匈奴社会的贱老弱儿美少壮的丛林原则。第五是文化娱乐。蔡文姬是通音律的,但是她接受的是汉家的丝竹管弦,而在匈奴之地,特别让她烦的是彻夜的鼙鼓声。鼙鼓是打仗用的,但是战争不可能总是白天打到晚上,所以这鼙鼓之声, 当是胡人围着篝火,吃着烧烤,一边击鼓,一边舞蹈的狂欢之声。住在本地小墨西哥的我,在这方面特别同情蔡文姬。蔡文姬如果读到白居易的《琵琶行》里的“豈無山歌與村笛,嘔啞嘲哳難為聽”,一定给他一个高五。如此讨厌胡声的蔡文姬,每当看到大雁南去,难免唱起:
“南飞的大雁,请你快快飞。捎个信儿到中原,汉家的女儿想念汉室刘皇帝。”。
胡笳十八拍的第二部分是蔡文姬宗教信仰的动摇,主要集中在第八拍和第九拍。不相信基督教的她不可能理解神有的时候是要让人经历磨难的。 在这两拍里,她质疑老天无眼,质疑神灵不灵。她一想起自己的命运就觉得有无穷的委屈:老天,我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神明,我从来不敢违逆你的旨意,为什么我今天这么倒霉?蔡文姬同志的这种身处逆境便信仰动摇的缺点不是我们要学习的。
第三部分,蔡文姬继续申诉自己的苦楚,同时开始为自己能委屈求全在匈奴呆下来辩护; 不是我贪生怕死,不敢自尽了事,实在是因为我很爱国,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回到中原。要是我命运不济,在这个机会来到之前就归天了,那随便埋在那里也无所谓了。不过只要咱活一天,就盼一天。更有甚者,自己还生了两个匈奴籍的孩子。我再怎么不爱惜自己,也得为孩子想想,没了娘该多孤苦伶仃。这一部分,也可以说是为下一部分做铺垫。下一部分,就是充分陈述她得以归汉的喜悦和与孩子骨肉分离的痛苦,而且是侧重于渲染这种痛苦,归汉之乐反而显得不重要了。
在这一部分她丝毫不提左贤王,前边也只说过胡人宠我这样的话。这里的宠,不一定是宠爱的意思,而是宠幸的意思,因为左贤王毕竟是王族的一类,蔡文姬不过是一个战争中的难民。 她和左贤王的夫妻关系,夹杂着权力关系。他们的同床,说不上是强奸,但是性质也差不多了。蔡文姬在匈奴,撑死了的名分是妾,可能还不如妾,只是生了两个儿子阿迪拐、阿眉拐的工具。这两个儿子,后来怎么样,无从查起。完全不像左贤王的嫡子后来能拥兵自重,建立自己的汉朝。估计蔡文姬的儿子,根本就没有沾皇族的边儿。
如果蔡文姬真爱左贤王,何以不在胡笳十八拍里表达出来。相反,她说:“戎羯逼我兮为室家“,虽然这时候她已经是个寡妇,她仍然认为自己嫁给左贤王是”亡家失身”。她在匈奴是一个“戎虏“不但跟一般人,恐怕跟老公也是”嗜欲不同兮谁可与语”。所以,蔡文姬对于能够脱离左贤王,应该说是感到庆幸的。她不能割舍的,只是自己的亲生孩子,想想他们要继续生活于边鄙之地,而且永远没有再见的时候,她真是肝肠欲断。蔡文姬是有理由这样悲伤的。如果她的儿子能有王室的待遇,倒也可以让她聊以自慰。然而她的牵挂,伤心,恐怕和她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匈奴那里不会有什么光明前途有关系。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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