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女人》、《朴山男孩》和《颖颖》是我的以文革乡村为背景的三部短篇,类似的,有接下来的《淫女》。 这些作品,一如我的《不能讲的故事》和《日月之间的强奸犯》,有如我许多的散文和长段句那样,它以我最纯、也是最醇的笔液,描绘了几近童话但是又紧拥人间的人物和情境。
我知道不少人会觉得我的许多作品太过理想化,事实上也已经有作家朋友指了出来,比如朱晓玲评论《最后一个女人》说:“故事的结局出奇不意地比较完美,看前两章以为是悲剧呢。个人以为,‘我’和浮萍都是艺术中的理想女性,而之于生活是有些距离的。但绝不乏艺术的魅力,给读者带来的阅读愉悦。”
朱晓玲的评论是有道理的,但是在经历了万水千山的写作和发表历程后,从沧海到滴水,并具备从滴水再到沧海的潜能,我终于彻悟,文学,它归根到底,它终究是个人的。象一切的个人行为一样,一个作家,首先必须尊重自己,自己的血肉,自己的心灵,自己白天受的苦,自己夜里做的梦。对于我来说,尽管我见过人世的悲惨(不如意还在其次),也体验过生活的艰险、生命的分离和内心的撕杀,但是笔到深情处,自然而然写出来的永远是我心底最渴望的东西,也是我个人的生命实践;对我来说,它是异常真实的东西,也是人间的真实和纯宝。
我生活在我的小说里,就是说,我生活在我的灵魂里,生活在那一个个天然的和善良的人们的呼吸和一举一动里。我孜孜不倦地码着这些晶莹素朴的文字,有如织女编织着她美丽的地毯和天帘。那就是我,独特的我和我的作品 – 是的,我和我的文字已经融为了一体。
至于读者读起来会有如何的真实感,也很有价值,但是对作者来说它是第二位的。我不能因为害怕读者感觉不真实而放弃我的初衷。
关于作品和读者,文化阅历丰富的文友爱丽思很早就谈到这个问题,她认为,假如一个作品只有一个读者,就是作者自己,它仍然是有价值的。当时我还不甚以为然。无独有偶,余华在回答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提问时指出,假如一定要说为哪个人写作,那么只能是一个人,那就是他自己。
文学首先是个人的,对作者自己来说,文学最后也是个人的。作品写成之后,和外界分享之后,有人喜欢,有人赏识,有人拿去拍电影,有人拿去做买卖,有人拿去研究几百年,那是外界的事,功利的事,一个虔诚于文学,忠诚于自己的作家,只会关注自己的作品是否如实的、艺术的反映了自己这个宇宙独特生命的灵和肉以及自己眼里的这个世界和人际关系。这是一个梦想成为“文学家”的人不枉此生的行为原则。
天生我材必有异,也就必有用。知己知彼,首先要知己,让自己的灵魂自然外化。至于写出来的东西有没有人认同喜欢,多喜欢,那是第二回事。中外历史上作家艺术家的作品生前无人欣赏的例子知多少。稍远的如曹雪芹、卡夫卡、梵高、小约翰 . 斯特劳斯,稍近的如王小波,不都是如此。
写到这里我必须要说,我后悔我对外界做了某种妥协(当然,这里也有无奈的一面),我怕了,我把我的《淫女》的题目一名为《银女》;把《日月之间的强奸犯》一名为《心慈》。它违背了我作为两部作品的作者的初衷。在我的眼里,一个世俗眼里的“淫女”,一个曾经不幸犯了重罪的男人,他/她也有人性里最美好的那一个部分,人性和人情的光辉。那样一种矛盾感动着我,所以我把它写了出来。“银女”和“心慈”,有什么含量呢?!
当然,人是生活在关系和群体中的,人很难将自己孤立起来。人总是需要分享和交流,需要一点认同一点鼓励的。之所以在网上发表东西,就是要分享个人的精神世界,要和人们有所交流。这和坚持自己认为是对的东西不矛盾。从另一方面看,我其实很幸运,因为有许多读者喜欢我的作品。他们喜欢我作品从内容到形式的纯美度,
我向他们展示了另类真实和力量。这对于我来说是件非常欣慰、荣幸和值得珍惜的事情,它也无疑给我加了许多的油。
最后一个女人(短篇小说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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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朴山男孩(1-4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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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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