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图书馆读者的借阅纪录
一年多前,一美国学生告诉教授,他因为借阅“毛主席语录”被国土安全部调查。教授向媒体投诉,说,读者的借阅资讯在美国已经被监控,不安全了。后来,事情闹大了,那学生反口说,整个事情是他编造的。
但是,这个事情还是引发了图书馆如何保护读者的借阅资讯这个问题的讨论。
图书馆保护读者的借阅资讯是图书馆保护“知识自由”的一个重要方面。
总体来说,美国图书馆界是倡导知识自由的先锋,而图书馆学院的教授又大都是自由派知识分子,图书馆员也大都是比较倾向自由派观点的文科生出身,所以总体来说,图书馆倾向自由派,倾向保护言论自由。
但是知识自由在美国也是要斗争才能取得的,我修读“知识自由”那门课的任课教授就在门上贴上标语口号表决心,“捍卫言论自由”。教授教那门课时,很多论题都是来自实际的案例,特别是保护读者借阅资讯的案例。其实有这些案例本身就说明,没有绝对的“知识自由”。“知识自由”一直都是在斗争中才能获得的。
在图书馆如何保护读者的借阅资讯这些案例中,图书馆该如何做,也是没有定论的。这些案例,基本上归为2类。
一,司法机关比方说FBI要求调阅图书馆的借书记录,图书馆是给还是不给?
二,司法机关要求图书馆配合监控某些敏感书的借阅情况,随时报告,图书馆是做还是不做?
这2类情况,没有听说图书馆因为向警方提供了这样的信息而有麻烦,听说的只是图书馆拒绝后,必须和警方打官司。图书馆实际上是保护读者借阅信息的唯一一关,其实这一关十分薄弱,图书馆能做的大多数情形下只是个姿态,警方获得法庭搜索令的话,图书馆没权拒绝。
第一类情况,司法机关比方说FBI要求调阅图书馆的借书记录,图书馆员碰到这样的情况,一般都知道自己无权直接交出这些资讯,必须交由图书馆负责人处理。有些图书馆(或其负责人)会拒绝,要求有法官的搜索票才可以,有些图书馆甚至对法庭的搜索令提上诉,但是这样的案例听说的也不是很多。可能司法机关在有可能的情况下,会办妥搜索票等手续免得节外生枝。
第二类情况,司法机关要求图书馆配合监控某些敏感书的借阅情况,图书馆员会很反感司法机关的要求,因为图书馆员不是特务。但是,比方说,警方要求监控那些借阅“如何自己在家制造炸弹”这样的书的借阅者,图书馆员报告的话是特务,但是反过来,如果因为种种原因图书馆员自己对借书人确有怀疑而因为“知识自由”这个原则因而对此三缄其口,万一出事,如911这样的事,又如何?对这些论题或者案例的讨论也一直是没有定论。所以实际情况是,可能有的图书馆(员)做这样的报告,有的图书馆(员)不做这样的报告。但是碰到这类警方要求图书馆配合监控某些敏感书的借阅记录的情况可能也是不多见的。
另外,理论上这个话题图书馆界谈的又热闹又庄严,实际运作时,那就有点马虎了。几年前,我用过的图书馆的一套系统,也是美国公立图书馆和大学图书馆常用的系统之一。用那套系统,对用户借阅纪录,没有什么安全层次。从所有的员工使用的终端,都可以查到读者的信息,和目前所借图书的信息,借阅预定的信息。连图书馆的杂工都可以看到这些信息。只有读者过去的借阅信息,才必须从图书馆电脑中心的旧档中获得。
实际情况是,一个拥有几千员工的图书馆系统,读者的借阅资料在任何一个员工使用终端都可以查到。也就是说,即使图书馆为保护读者借阅资料冠冕堂皇地抗拒警方的调查要求,但是在图书馆的1000个以上的员工终端,连图书馆的杂工都可以调出这部分信息。所以,读者如果认为他的个人借阅资讯是十分保密的话,那种想法比较天真。但是,99.9%的读者可能并不CARE保密其借阅纪录,如果系统层层加密,反而给大多数读者制造麻烦。
图书馆能做的或许是先从图书馆电脑系统入手,适当加密层次,隔绝一些敏感的读者资料。在应对司法机关调查读者资料时,图书馆或许应该更加坚持司法机关必须有合格的手续。但是911以后,美国的爱国者法案赋予司法机关很大的权力,布什闹到国会的对美国公民的监听更是更上层楼。图书馆即使想对读者的借阅记录加以保护,恐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911以后,美国人当然包括图书馆员对保护读者借阅资讯的看法可能也有改变,有的图书馆员可能不会坚决挑战司法机关的调查要求。
美国学生借阅“毛主席语录”被国土安全部调查的新闻被证明是假的后,那把事情捅给媒体的学生的教授打圆场说:“还好,我们可以放心了,我们的借书纪录是安全的。”这样的安全真的还能持续下去吗?在你的借书记录安全等个人自由和政府的反恐国土安全之间的平衡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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