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 (James Madison)
老钱 / CND
“世界上理智和人性战胜谬误和压迫的胜利都应该感谢新闻,感谢新闻的多变和漫骂……美国人民在新闻的指引下,到达了自由独立国家的彼岸,改善了政治体系,将其塑造为有利于人民幸福的体系,这也要归功于新闻的推动。”——詹姆斯·麦迪逊,一八零零年。
八十年代末,美国建国二百周年之际,曾在报上读过一篇题为《从乔治到乔治》的文章,说的是从乔治·华盛顿到乔治·布什(一七八九到一九八九年)。除了题目之外,文中提到的一则民调令我至今难忘。那个民调是:“做为美国人最让你感到骄傲的是什么?”收到的民调结果中百分之八十的人说,最让他们感到骄傲是《美国宪法》。《美国宪法》让美国有了二百年的和平与发展,并在二十世纪成了世界第一强国。从这个层面上来看,《美国宪法》在世界近代史上的意义无论怎样评价都不会过高。
世间的一切都会腐败而后死亡,政治制度也一样,逃脱不了由腐败而死亡的命运。自古以来,如何避免制度的腐败和灭亡的命运就成了古往今来的政治理论家和政治家在思考政治制度时必须正视的问题。古希腊以来,对此就有两种方案:一是柏拉图的政治设计,从一开始就设计一个完美的面面具到的政治制度,而后不事更改,以此来避免其腐败和灭亡的命运;另一个方案,来自亚里士多德,通过制度本身的自我调节来避免其腐败和灭亡的命运。古人早就知道,世间的一切都在流变之中,现实的制度中,君主制很容易变成暴君统制;贵族制的归宿往往是寡头政治;民主制只要梢不留意就会沦为暴民统治。因此,柏拉图的《理想国》和亚立士多德的《雅典宪法》都提倡混合的制度设计,让各种不同政治原则中的矛盾成分同时存在于一个制度中,用这种矛盾实现制度的自我调节,以此来建立一种社会的动态平衡,以避免其腐败和死亡。十八世纪的英国是这种平衡制度的典型:国王有着决断权,上院代表贵族和智慧,下院代表民众与社会良心。一七六十年代,即使是英国这样的平衡政府,在北美也会发生横征暴敛这样的事。于是,北美人民就非得从头开始建立一个全新的平衡政府,作为政治理论家和活动家的詹姆斯·麦迪逊生逢其时,在美国独立之时得以一展平生所学,用启蒙学说的政治思想结合北美社会,再综合其它国父们的建国理念,确立了《美国宪法》作为美国的建国基石。因此,詹姆斯·麦迪逊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
和其他美国国父与总统相比,詹姆斯·麦迪逊其貌不扬,身高只有一米六三,人很瘦,还有些秃顶。麦迪逊为人非常腼腆尤其在女性面前,加上他在众人面前讲话时的倨促不安和优柔寡断的性格,要是在今天的话,没有人会觉的他能成为一个政治家。一七五一年三月十六日,麦迪逊出生在弗吉尼亚乔治王县维康港的外祖父家中。他是长子,另有三兄弟和三姐妹。詹姆斯的父亲老詹姆斯·麦迪逊是英格兰移民后代,老詹姆斯幼年丧父,靠自身的努力成为奥林奇县最大的庄园主和县级治安官及法官。独立革命期间,老詹姆斯曾任奥林奇县的最高军事领导人。老詹姆斯的言传身教给了儿子意志,美德和严谨。
麦迪逊受洗后随母亲回到了离蓝岭山脉不远的奥林奇县。麦迪逊在这里长大。童年时,麦迪逊经历了七年战争(一七五五到一七六二年)。一七五五年,英军被法印联军队打败的消息给弗吉尼亚居民带来了巨大的恐惧。蒙彼利埃,麦迪逊生活的庄园也有可能遭到印第安人的袭击,尽管没有发生,但这种恐惧在麦迪逊的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让他对印第安人产生了永久的偏见。一七六零年,蒙彼利埃庄园完工,麦迪逊和家人一起搬进了新家。
十一岁之前,麦迪逊由父母发蒙。十一岁到十六岁,麦迪逊师从唐纳德·罗伯逊。罗伯逊对麦迪逊影响很大,麦迪逊说过“我全部的生活归功于他。”麦迪逊从罗伯逊那里学到了数学、语文、地理,精通了拉丁文。十六岁后,他师从托马斯·马丁牧师,花了两年时间准备上大学。因为气候和身体的原因,麦迪逊没有进威廉玛丽学院。一七六九年,麦迪逊插班进入新泽西学院(普林斯顿大学前身),从二年级开始学习。他学习刻苦用功坚持不懈,两年就毕业了。在新泽西学院,他学到了拉丁语、自然科学、地理、数学、修辞和哲学。学习期间,他很重视演讲和辩论术。他常参加校园恶作剧,但还是得到了大学校长的赞许。毕业后,麦迪逊留在普林斯顿学习了一年的希伯来语和哲学。一七七二年春,麦迪逊回到蒙彼利埃。麦迪逊信仰圣公会教义,但不很热心。他认为上帝是存在的,但人类无法了解他。麦迪逊喜欢步行和骑马,酷爱读书,对古代文献有很深的研究。就书本知识而言,麦迪逊是第一流的,加上优秀的品行,麦迪逊是一名真正的谦谴君子。
一七九四年九月,四十三岁的麦迪逊与二十六岁的寡妇多丽·托德在新娘姐姐的哈伍德庄园结婚。他们俩是由阿伦·伯尔介绍认识的。多丽有一个儿子,她在费城经营一家捛店,很多政要在她的捛店住过。婚后,两人回到费城,麦迪逊与多丽没有自己的孩子。多丽是个充满活力、体态丰满的美人,作为第一夫人她在华盛顿赢得了的达官贵人的喜爱,没有哪一个第一夫人能与她的魅力媲美。麦迪逊执政期间,她承担起了官方女主人的角色。无论参加什么社交活动,多丽总是为众人瞩目。她还监督了白宫的重建工程。一八三六年,麦迪逊去世后,多丽从蒙彼利埃搬回华盛顿,直到去世。这期期,多丽又成为首都社交圈内的热门人物。不过那时,她挥金如土的儿子约翰使她一贫如洗。一八四九年七月十二日,多利去世,葬在华盛顿。后来,多利的遗骨被运回蒙彼利埃,安葬在麦迪逊身边。
独立革命期间,麦迪逊被任命为民兵上校。因其身体过于虚弱,兵役期间他没有什么作为。一七七六年后,麦迪逊开始活跃于弗吉尼亚政坛,他担任过州代表大会代表,州议会议员,州委员会委员。一七八零年,第二届大陆会议上,二十九岁的麦迪逊成为最年轻的大陆会议代表(弗吉尼亚)。开始,麦迪逊并不引人注意,但后来,他起到了领导作用。麦迪逊真正在政治上有所作为,是从一七八五年三月弗农山庄会议开始的。弗农山庄会议是为了解决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在航运和贸易上的纠纷,在华盛顿家弗农山庄召开的一次州际会议。作为华盛顿的好友和谋士,麦迪逊是华盛顿的全权代表,华盛顿本人没有参加会议。麦迪逊后来提到:“制宪会议的种子是在弗农山庄会议上埋下的。”
弗农山庄会议后,华盛顿和麦迪逊认为有必要开一次全国会议,以解决各州间的矛盾。于是,麦迪逊在弗吉尼亚议会里活动,决定邀请各州代表在安纳波利斯召开一次州际大会(一七八六年)。这次会议只来了五个州的代表,会议的成果是由纽约代表汉密尔顿起草了一份给大陆会议的建议书,邀请十三个州参加一七八七年五月第二个周一在费城举行的州际大会,制订新规则使《邦联条款》适应新形势。大陆会议批准了这个建议,但把会议权限限制在对《邦联条款》的修正上。
一七八七年三四月间,华盛顿和麦迪逊通信频繁。华盛顿在信中写到:“只要是有判断力的人就能看出,现行制度必须进行彻底的变革,我希望全体会议上能讨论这一问题。”华盛顿还在信中提到:“我现在对公众美德的看法有所改变。我怀疑是否有一种制度,不使用政权的强制力就可以使中央政府的法令得以惯彻。一个政府作不到这一点,其他都无从谈起。”从这些信中,可以看出,华盛顿的建国理念是大联邦。麦迪逊给华盛顿的回信中写到:“阁下对大会要达成的改革之见解等于是批准了我心中的改革方案。鉴于各州的各自独立地位与它们的总主权极端不相容,要把各州合并为单一的共和国操之过急无法马上达到,所以我选择了中间立场。”后人评论《美国宪法》时常说,它是华盛顿和麦迪逊密谋的结果。
一七八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制宪会议在费城正式议事。弗吉尼亚派了七位代表,华盛顿当选为主席,他除了主持会议之外,一言不发。麦迪逊在会议中作了一百八十多次发言和插话。五月二十九日,弗吉尼亚代表团长艾得蒙·伦道夫在会上提出了“弗吉尼亚方案”,打破了修正《邦联条款》的框框,方案是由麦迪逊设计的,最后通过的宪法以“弗吉尼亚方案”为蓝本。“弗吉尼亚方案”代表的是大州利益,反对派认为这是一次大州的阴谋。五月三十日,会议通过决议,新政权由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组成。代表们对立法机构由上下两院组成没有太大分歧。大州和小州之争在于议员的产生方式上。上下两院名额是按人口分配还是州来分配,代表们争论不休。最后达成了妥协,史称“伟大的妥协”,上院也就是参议院,议员每州两名,各州的权益相等;下院也就是众议院,议员按人口比例分配。南方各州的奴隶制起了重要作用。为了照顾南方小州的利益,会议决定奴隶以五分之三个人来记算。这一决定,导致了奴隶制的延续和后来的南北战争。除此之外,对于人权法案的争论也是会议的焦点,为了产生一个统一国家这样一个压倒一切的会议宗旨,人权法案直到休会也没被列入宪法。关于批准宪法的方式,也有过激烈的争论,最后决定由各州另选一个宪法委员会来批准宪法。十三个州中必须有九个州批准,宪法才能生效。会议中,麦迪逊,汉密尔顿和富兰克林是支持大联邦的灵魂人物。必须指出,制宪会议上的坚持州权的代表们对宪法的贡献不亚于支持大联邦的人,很多条款来自双方的妥协。只有三名制宪会议代表最后没有在宪法上签名,他们是来自马塞诸塞的埃尔布里奇·格里,大联邦的坚决反对者;还有两位是来自弗吉尼亚的艾得蒙·伦道夫和乔治·梅森,他们坚持要在宪法中加入人权法案,最后人权法案作为宪法的前十条修正案被写入宪法。麦迪逊是个有心人,他详尽地记录了整个制宪大会的每一次讨论。他的笔记成了后世研究美国制宪历史的宝贵资料。
为了让宪法在各州能顺利通过,麦迪逊,汉密尔顿和约翰·杰伊在报纸上撰文为世人描述了一幅以宪法为建国基石的美国政治生活图象。这些文章集为《联邦党人文集》。麦迪逊在他的文章中说道:“政府在很多情况下仅仅是多数选民的工具,只要存在作坏事的利益和权力,坏事就会作出来。在这方面多数派和强有力的集团决不比强有力的自私的君主心肠梢软。”麦迪逊在如何防止各种利益相同者联合起来压迫少数时说:“当社会分为更多的利益集团,更多的追求目标,更多的偏爱时,它们可以相互抑制,而那些本来可以构成共同情绪的人就很难有机会互通信息聚集成团。因此,可以得出与流行理论相反的结论:合众国之弊病与领土庞大成反比,与领土狭窄成正比。”在麦迪逊看来,国家越大,利益集团越多,合众国成功的可能性越大。换成现代术语,就是在多元化的政治下才有可能天下太平。
宪法批准后。麦迪逊击败了詹姆斯·门罗,于一七八九年成为美国众议院议员。他起草并促使通过了《人权法案》(一七九一年)。华盛顿执政期间,麦迪逊在众议院中支持杰斐逊为首的民主共和党。一七九八年,亚当斯总统执政期间,麦迪逊起草了《弗吉尼亚决议案》,指《外侨法》和《叛乱法》违宪。《弗吉尼亚决议案》和《肯塔基决议案》(杰斐逊)是反对联邦党的号角。杰斐逊总统执政期间,麦迪逊被任命为国务卿。麦迪逊是购买路易斯安那的策划者;他反对向非洲海盗交纳保护费;积极支持对英法的禁运。
一八零八年,在杰斐逊的支持下麦迪逊顺利当选为第四届美国总统。和伟大的政治思想家麦迪逊相比,作为政治活动家的总统麦迪逊大为逊色。在麦迪逊的总统任期内,最重要的事件是一八一二年战争(一八一二至一八一四年)。这是一场莫名其妙的战争,起因至今尚有争论。一般认为是在好战分子亨利·克莱和约翰·卡洪推动下,麦迪逊身不由己地走向了战争。就在美国向英国宣战时,英国下令取消了对美国的禁令。由于通讯落后,一个月后,美国才得到消息,仗已打了起来。麦迪逊后来自己说过,要是消息灵通,就不会有一八一二年战争。麦迪逊在战争这件事上很认真,要不是国会的坚持,他是不会开战的。
美国政府认为在战争中有机会夺取加拿大,就分兵三路进攻加拿大。除了伊利湖中的海军取得小胜,其他美军不是投降就是战败。一八一四年,英军在欧洲打败了拿坡仑后,派海军直取华盛顿。美方匆忙令威廉·温德率五百人前去抵抗,但不堪一击。八月二十四日,英军长驱直入开进了华盛顿。第一夫人多丽,在这个关键时刻凭着镇静与勇敢,把《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等珍贵文物和一幅华盛顿的画像一起装车带走了。多丽走后几小时,英军占领了总统府。二十五日清晨,英军放火焚烧首都的公共设施。英军没能烧毁总统府,因为当天夜里下了场大雨,把火浇灭了。后来修整时,用白色把总统府粉刷一新,从此就有了白宫之称。焚烧首都让美国人民同仇敌忾,反对派们的爱国之情高涨,纷纷改变论调,转而决心与英军决一死战。经历过拿破仑战争的英军精锐试图由海上登陆夺取新奥尔良。在民兵首领安德鲁·杰克逊将军的率领下,美国民兵痛击来犯之敌,击毙二千多名英军,美军的伤亡二十来人。在美军最不利的日子里,反战的新英格兰联邦党人秘密召开了哈特福德会议,商讨解决方法。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和罗得岛州派了代表参加了会议。激进分子要求脱离联邦,但还是头脑冷静者占了上风。大会要求修宪,削弱南方各州,主要是弗吉尼亚州的影响;还要派代表面见总统,要求停战,否则脱离联邦。但杰克逊在新奥尔良的胜利使他们放弃了这种想法。
一八一二年战争,最终以和谈告终。双方都称赢得了战争。从这场被称为第二次独立战争的战争中,美国政府得到了以下的教训:必须建立并保持一定的常规军;必须建设常规海军;必须加强海防;必须加强本国工业。一八一二年战争标志着美国脱离了英国的经济控制。美国与欧洲中断贸易时期,美国国内工业有了很大发展,战后成了重要的经济力量。此时的美国已经迈出了工业化的第一步。
一八一七年三月,参加完詹姆斯·门罗总统的就职典礼,麦迪逊退休回到了蒙彼利埃庄园。麦迪逊与杰斐逊一起创建了弗吉尼亚大学,于一八二六年接替杰斐逊成为校长。麦迪逊一直认为奴隶制的长久存在损害了联邦,他主张逐步废除奴隶制,并在非洲安置获得自由的黑人。尽管他是奥林奇县最大的土地所有者,但因连续的歉收几乎使他一无所获,加上要为继子还赌债,他晚年在经济上非常结倨。
麦迪逊生命中最后的六个月中,因风湿病导致瘫痪而无法出门。一八三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清晨,麦迪逊无法咽下早餐。他侄女问他是怎么会事,麦迪逊答到:“我只是改变了主意,亲爱的。”说完这句话,他的头突然垂了下去,心脏衰竭去世。第二天,在举行了圣公会的葬仪式后,麦迪逊被埋葬在蒙彼利埃的家族墓地中。墓碑上只有他的姓氏以及生卒日期。麦迪逊的大部分遗产,蒙彼利埃庄园、奴隶、私人财产以及出售制宪大会记录的收益的部分,留给了多丽。
让我们来看看《美国宪法》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美国政治是立宪政治,所有的社会冲突和矛盾都可以在宪法的框架内解决。《美国宪法》极具活力,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议论美国政治,无论是街头巷尾还是在国会或课堂上,最后一定会归结到宪法的某一部分。任何议题,只要在宪法层面上能达成一致,就有定论。反对宪法,如同亵渎神明。对宪法的议论一般介于伦理与实证之间。对于任何决策,一般会有两种质疑:这一决策合宪吗?在伦理上是否正确?第一个问题问的是:决策是否由有决策资格的机构作出?作决策时的方法程序是否合宪?后一个问题问的是:决策是否符合基本伦理规范?正确的决策形式同样会做出可怕的决策。任何社会,尤其是美国,存在着很多不同的伦理规范。合宪与否的问题,在两者之间。决策是否合宪,有形式和内容两方面。说其合宪,仅指决策由合适的机构以合适的形式作出,并不是说人人都认为决策在伦理上完全正确。宪政主义是一个价值来源,并且这种价值被认为能为整个社会所共有。在美国,有关宪法的争论,以争论各方在宪法之内行事为前题,并且大家同意能按宪法来解决任何有政治价值的问题。美国历史可以说是宪法解释的争论史。其实,美国的政治制度永远不可能出现真正的变革,因为它来自一部极为难以改变的宪法。它目前难以改变,过去也一定难以改变,简而言之,原来的那部宪法实质上一直存在到现在。美国人对现代政治科学很热衷,当代美国的主流政治科学学者们主张权力是可以量化的,可以把它分配给不同的团体与机构,各方会有得有失,但定量不变。因此政治研究,就是研究如何将定了量的权力分配给各个权力中心,然后监控那些权力的数量变化。于是,学者们就可以用物理学,生物学,统计学来定量地研究政治。这一切都离不开开国先贤们信仰的启蒙学说中的理性,和由此产生的《美国宪法》。于是,麦迪逊和他促成《美国宪法》在人类政治思想史上很少有人能与其匹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