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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取心

#1  苦扁桃的气息 看电影[爱在霍乱蔓延时]

苦扁桃的气息

看电影 [爱在霍乱蔓延时]


所有的作家都有两副面孔,说到马尔克斯,此君至少有三四种不同的面孔,他有本事在一部作品里呈现多种不同的叙事人格,所以读者被误导是情理之中的事。好像马老头也喜欢别人误读,他不像托尔斯泰那样板着脸说故事,也不像罗曼罗兰皱着眉头为人类的精英遭遇而叹息,也许是活泼好动的西班牙血液的缘故,他更像老顽童毕加索,忧郁中带有戏谑,落拓中混有纯情,没有笔直的线条,没有说得通的逻辑,没有前后呼应的来龙去脉,颜色随心所欲泼洒而去,他的小说天马行空,上天入地,转弯角里埋伏着刺客,出其不意地冲出来割断读者的喉咙,读完小说直把你的脑袋搅成一锅粥。你放下小说多日之后,一切都忘淡了,某日突然脚底下一绊,低头看去,马老头的绊马索牢牢地套在你的脚踝上。

误导读者事小,老马才不为捉几只小麻雀费心,大鱼是当今的电影制作者,自以为无所不能,道具城演员大卡司千万美金制作费什么事情办不到?他们没看到马老头签了电影版权之后的嘿嘿冷笑;我看你们这些家伙能拍出什么样的玩意儿来。
一旦牵涉到几千万的美金,再聪明人也会变得中庸,编剧们战战兢兢地把小说读个稀烂,结果弄出来还是一部平庸的电影。首先,马老头那种大杂烩似的倒叙法和跳叙风格就是电影解不开的一个死结,你一旦理顺了也就失去原作那种跳跃和迷醉的风味。第二,书中人物其实只是马老头的玩偶,他一边摆弄一边喁喁自语,颠颠倒倒,故事讲到一半不相干的人和事突然一杠子插了进来,整一个南美的阿米哥风格,大红大绿不按理出牌地凑在一起,穿在他身上倒也和谐。只是可苦了拍电影的,只得把马老头的疯言疯语分别塞在演员的口中,牛头不对马嘴也顾不上了,衔结生硬也只得镜头快速摇过去。最绝的是,马老头原作里用了大量的气味,小说开头就是(这是确定无疑的:苦扁桃的气息总勾起他对情场失意的结局的回忆。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刚走进那个半明半暗的房间就悟到了这一点。)别以为这是一处随手掂来的描写,老头的鼻子灵着哪,他的书通篇弥漫着嗅觉的挑战,写大房子里养的动物,狗,鹦哥,蟒蛇,和香乌鸦,(谁知道是否真有这种乌鸦,也许又是老头随心所欲编出来的)写人聚居在一起发酵的味道,以及在黑暗的河流上漂来看不见的死尸的味道。菲尔米纳就是在这样气味杂陈的环境中渐渐地失去她的优雅和纯真,变成一个喜怒无常的女人,整天唠叨丈夫在抽水马桶沿上留下的尿渍,以及这尿渍散发出来的气味。直到最后发觉她自己‘已经有一股老太婆的酸味了’。这些气味电影怎么描写?声色光影都没问题,就是拿气味没办法。

气味不但有很强的现场感,气味对情绪产生某种诱导作用,马老头在小说中还用气味来象征故事的基调,苦扁桃称葉石櫟或稱杏葉石櫟 ( Lithocarpus amygdalifolius)是一种药用果实,味清苦而酸涩。马老头故事里的人物,不管是受人尊敬的乌尔比努医生,还是美貌而受宠的菲尔米纳,个性懦弱又玩世不恭的阿利萨,都在无人之处细嚼人生的苦果。乌尔比努医生克尽本职,一生治病救人但挡不住衰老和死亡的脚步,功成名就却是个空壳子人生,生命在微不足道的琐碎和小便淋漓中逝去。菲尔米纳养尊处优,美丽富有,生活貌似给了她无限选择的可能性,由于女人的天性,任何到手的事情绝不会称心,像笼中之鸟,在山那边永远有更幸福的日子等着。可是流年似水,落花无奈,眼神一天天黯淡,皱纹不可避免地爬上额头,久盼的盛筵到了面前也变成了残羹剩饭。请不要来对我说什么落日般的壮丽爱情,那是老掉牙的唠叨,不经大脑的鹦哥学舌。马老头最善作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把戏,把鲜花冷冻了再献上来,给那种一生无爱者的一个虚幻的幢憬,一煞那的艳丽之后快速地殒落。仔细读一下最后结尾的那段,(他看了她一眼,看见赤裸的上身。跟他的想象一模一样,她的肩膀满是皱纹,乳房耷拉着,肋骨包在青蛙皮似的苍白而冰凉的皮肤里)如果你还看不出马老头所运用冷酷而刻毒的对比,所描述梦想和现实的距离,只能说明你是个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如果这还不能说服你,再来看看老马在兴高采烈的爱之途中描述了船上的美国游客枪杀海牛,黑死病人的浮尸漂浮在水面上,月光下白花花的一片鱼尸,飘着恶臭的荒凉海港,你以为老头写这些场景是不经意地信手拈来?你为他一句‘永生永世’就感动莫名?以致闭眼不见他所呈现在读者面前那幅苍凉而无奈的景色?
费伦汀努。阿利萨是马尔克斯笔下的一条狗,这条狗由于犬儒而固执,由于固执而耐心,由于耐心而坚持不懈,等到最后终于被命运所眷顾,捡到了骨头。那根久等未到的骨头无疑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骨头,至少那只狗如此认为。马尔克斯在这里玩了一个黑色的幽默;生命中是否有值得我们等待的东西?所有的浪漫主义者不假思索一起举手:有。老马用一个‘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四天’的噱头把他们玩得团团转,全盘忘记了爱情不是和午餐肉一样,封进罐头经年累月之后打开还是保质保鲜。既然如此,好!装上你们的假牙吧,仅剩几根头发也要梳得服服帖帖,换上正式的燕尾服,抖抖嗦嗦的手握紧刀叉,餐巾塞在领子里,小心不要让汤汁溅到前襟上来,看看大厨老马给你们端上什么人间美味来了?起皱纹的脖子肩膀,下垂的乳房,青蛙皮包裹的肋条,恍惑和噩梦,一生的零敲碎打,即捡即丢的回忆如风干的老玉米般地挂在墙上,啰啰嗦嗦呲牙咧嘴的。动手享用吧,别客气,费伦汀努。阿利萨,你偷吃了一辈子,终于等来了名正言顺的盛筵,这根盛在镶着爱情金边盘子里的骨头是你的了,啃吧,BON  APPETIT,只是小心不要把假牙给崩下来。

愿望是美好的,作家也是善良的,但是艳丽的花朵是有毒的,真正的幸福是平淡而没有光彩的,顺理成章而很难端上台面来的。我们希望作家抓我们的痒,我们希望讲故事的人讲得一曲三折最后花好月圆,我们希望美好崇高的东东永远在地平线上等着我们。作家应该满足我们这个合理的愿望吧?
马老头在本质上是忧郁的,生命的浅层喜乐永远不是他感兴趣的主题,马老头又是狡猾的,知道包了糖衣的烂苹果也可以轻易卖出去。好吧!你点菜我上菜,冰箱里放了三年的臭鱼放点爱情味精就吃得你津津有味,吃完玫瑰花色拉再来一道‘霍乱时期’的甜点,食客被感动得眼泪满眶,真是人间仙肴。马老头在后面厨房里偷笑;苦扁桃卖了个好价钱。
也许马老头自己也没料到;吃顺嘴了就是好的,名声在外,他的臭鱼美其名成了咸鱼,加了鸡粒炒饭一流,好莱坞要来给做包装了,疑惑管疑惑,马老头还是顺水推舟做了这个人情,反正好莱坞的那些家伙能折腾,看到世界文化菜单上出现‘鱼翅鲍鱼牡蛎对虾牛排臭鱼’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乐事。
不关老顽童的事,是好莱坞自己没眼色,以为拉到篮里就是菜。殊不知这条鱼有股特殊的气味,一个处理不当,那股气味就冲出厨房,弥漫在饭厅里,屋子里,大街上。。。。。。啊啾!
                                          

                                                                    2007-11-25柏克莱



V。F。
2007-11-25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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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hao2

#2  

所有的作家都有两副面孔!


2007-11-26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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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雪儿

#3  

文取心的随笔辛辣,如带刺的玫瑰。
岂止是作家有两副面孔,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多面性的家伙。灵魂深处的恶和善总在绞杀搏斗。


2007-11-26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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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4  

文兄不能中马老头的奸计。

其实你只要看着儿子,想到儿子的儿子,就会清楚人的精神永远不死。


2007-11-26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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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取心

#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07-11-26 04:42 PM:
文取心的随笔辛辣,如带刺的玫瑰。
岂止是作家有两副面孔,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多面性的家伙。灵魂深处的恶和善总在绞杀搏斗。

雪儿,年纪使然,看多了乌七八糟的事,自然会对人性有疑问。



V。F。
2007-11-2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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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也

#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文取心 at 2007-11-26 04:31 AM:
苦扁桃的气息

看电影 [爱在霍乱蔓延时]


艳丽的花朵是有毒的,真正的幸福是平淡而没有光彩的,顺理成章而很难端上台面来
的。。。我们希望讲故事的人讲得一曲三折最后花好月圆,我们希望美好崇高的东
东永远在地平线上等着我们。
马老头在本质上是忧郁的,生命的浅层喜乐永远不是他感兴趣的主题,马老头又是
狡猾的,知道包了糖衣的烂苹果也可以轻易卖出去。好吧!你点菜我上菜,冰箱里
放了三年的臭鱼放点爱情味精就吃得你津津有味,吃完玫瑰花色拉再来一道‘霍乱
时期’的甜点,食客被感动得眼泪满眶,真是人间仙肴。..

文兄是否正步老马后尘


2007-11-26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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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7  

我看《霍乱时期的爱情》 (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 Fiction & Movie)


霍乱是蒙昧乡土的流行病,爱情是贫苦大众的万能药,所以对于蒙昧乡土的贫困人民,倾其功毕其役,滚滚尘世百劫红颜,有且仅有一部穷盼了半个世纪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大学期间读过的小说,昨天脱胎换骨在银幕上重现,说实话让我一度满怀憧憬,因为自己耳熟能详的小说本来不多,尤其这样一部萦绕脑海二十年的人间恋爱大全。父母一辈饱读《家春秋》《青春之歌》成长,我等一辈在《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幻觉中泡大,过分一点形容的话,去电影院静坐就是还愿,仿佛追溯一次情爱萌发到精神裂变的轨迹。但看过影片心里很不爽,十分的不爽,觉得曾经忠实的印象被掉了包,以致于男女主角最后还未登上插着黑旗的游轮,我就提前退场。回家睡觉前再把英文版重新翻阅了一遍,顺便在这里发一些牢骚,不单只针对电影,而是隔夜饭的读后感和夹生饭的观后感之大杂烩也:))

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这部小说,封面以爱情为叫卖点,实质却触及了“生老病死”这个庞大的终极主题,这是我每一次细读原著都感到密不透气的原因。通过诗人弗罗伦亭诺(Florintino) 和医生乌比诺(Urbino) 两个男人的宿命,马尔克斯实际想告诉读者的是,医生乌比诺老得只剩下一具寄生婚姻的空虚躯壳,诗人弗罗伦亭诺病得只剩下一句藉口爱情的空洞誓言。可惜经过大刀阔斧删减小说的结构,电影的细节尽管几乎全数照搬,却已经丧失了原著所承载的经脉要害,好比厚重的树干被大卸八块,只保留了剥落的枝节末叶,活生生降格为一部Melodramatic的廉价爱情专卖片。

让我失望的首先是电影中的乌比诺医生,他的戏路极度弱化,等于把原装三角剧情打折了百分之五十。小说不惜四分之一的篇幅,从医生的挚友Saint-Amour's因畏惧衰老而自杀,追溯医生早年替父亲挠痒而感受到死亡超验,一直到医生自己垂老得小便不入马桶,经不住老婆费尔米娜(Fermina)嘲笑抱怨而采用女人的姿势坐便等等荒诞情节,却在电影中尽数被宰割得荡然无存。书中关于德高望重的乌比诺与刚愎自负的费尔米娜之间没落的婚姻,有一段最最戏剧性的肥皂战争,一件鸡毛琐事彻底曝光两人数十年的针尖麦芒,居然也被编剧导演有意忽略。因此我看不到医生以救死扶伤他人为己任、对自己年高体弱却毫无能力的矛盾冲突,也看不到他们夫妻间缺乏同步交流、完全依赖婚姻惯性的矛盾调和。婚姻是个性的妥协,是两人相处的便利与惰性,这个半句真理在乌比诺医生与费尔米娜的金婚生涯中体现尤甚,可惜电影将浓妆的花脸淡抹成净角小生,乌比诺的性情被大路化,与费尔米娜的姻缘被街坊化,以致费尔米娜在葬礼后对弗罗伦亭诺的心态陡变,着实有点让人匪夷所思的“神来之笔”味道。

诗人弗罗伦亭诺的角色处理要忠实得多,演员的演技亦堪一流。只有两处小硬伤,第一,他少年时代的替身虽然神形酷似,但太过显得阳光朝气,缺乏那种“与生俱来”的病态气质;第二,让年近四十的男人Bardem本人客串二十出头的小情种,即便高超的现代化妆术掩盖,也难免给人落下“装嫩卖乖”的把柄。相对于医生乌比诺在“老”与“死”的阴影中徘徊,诗人弗罗伦亭诺从来就是辗转在“病”与“生”之间的魂灵附体。自偶遇少女费尔米娜的第一瞬间,他的一生就注定饱受单相思的痛苦煎熬,所以是心灵疾患给他提供了生命快乐的源泉。因为爱而病入膏肓,因为病而爱不择偶,甚至不需要训练有素的面相咨询,弗罗伦亭诺猎艳的最高本领,就是在茫茫人海一眼发掘属意的目标,同时也把自己无可救药的泛爱症候,明白无误传递给陌生女子。王尔德说 "A man can be happy with any woman as long as he does not love her." 这个所谓的Happiness就是弗罗伦亭诺寻花问柳的及时快乐,与幸福无关的性福,而他自认为的一世情缘费尔米娜小姐,恰恰反赠给他一生不治的锥心殇病。

得知费尔米娜与乌比诺医生去欧洲度蜜月时,虽然他仍然信誓旦旦心属费尔米娜, 弗罗伦亭诺却感觉他的生命无奈离开了故乡,换言之,是生命抛弃了他的血肉之躯。说到这里,不妨套用一回弗氏的心理学术语,人的求生本能最终体现在性本能,这句经典在弗罗伦亭诺身上得到了最准确的诠释。五十年来染指六百多位家花野草,就是凭靠他这种不懈追逐女人,以证明自己生命喘延的原始动力。在医生乌比诺摔死的那一时刻,弗罗伦亭诺正与最年轻的十四岁少女América媾和,乌比诺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也就是弗罗伦亭诺驾驭生命的欲望达到巅峰。他重新找回二十岁的一脸傻气,甚至等不及葬礼结束,就再次愣头愣脑站到了费尔米娜的面前。

费尔米娜的美学意义是她令男人一见倾心的外表,她的文学意义在于她不屈不挠的烈女气质,而她的人类学意义则是挑战生理极限的长生不老,这与《百年孤独》见证七代人世悲欢的女性乌苏拉(Ursula)有着异曲同工的效用。严肃古板、富含智慧、极受尊重的乌比诺医生,与浪漫消极、倔强守旧的穷诗人弗罗伦亭诺几十年来编织了她生命中充满矛盾的忍让取舍,既有对婚姻的世俗认命,也有对爱情的荒唐执着,这正是寿禄平庸的芸芸众生不可望及项背的两全其美。最后的结尾中,耄耋七旬老人费尔米娜与弗罗伦亭诺终于达成灵肉的统一,他们决意与世隔绝,给游船悬挂一面黑色旗子,以警示船上载有霍乱病人,以便船到之处都自动被拒绝入港。这样一个浪漫的结局,极度宣扬了超越“生老病死”的爱情至上教条,让二十岁的大学生曾经饱受蒙骗,甚至二十年后仍然有人不思进取,可以说是典型的文学育人、文学毁人的案例:))

除去前面提到的硬伤,我感觉电影最大的败笔,在于通片的基调丧失了原著的叙事魅力。马尔克斯认为西班牙语本身不适合对话描述,因此他的小说都集中火力,从全知第三人称的角度来大段叙说,在关键情节之处穿插几句高度浓缩的精辟对话,让人读后常常忍俊不住,拍案叫绝。而这部电影完全靠人物的行为与对话展开,通过频繁的镜头切换来传递大量文本信息,结果却留下支离破碎、得不偿失的印象——这也是该编剧曾经名噪一时的大片《The Pianist》的毛病——我觉得人物的表情位移太过频繁,对话也大都不合适宜。窃以为如果编剧能独辟蹊径,采用类似《阿甘正传》的话外音引导整个故事进展,不仅相对容易地刻画人物的性格诡谲,也能最大限度的保持魔幻叙事的原汁原味。

最后再罗唆一下,冒充一回事后诸葛亮。我从New Line公司提供的背景资料上看,当英国大导演Newell邀约美国名编剧Harwood,把初稿第一版的电影剧本给作者过目的时候,马尔克斯大言不惭地发话说,你们拍电影,怕就怕太过忠实于原著。这让我想起号称是“简爱”前篇的小说《Wild Sargasso Sea》,电影对文学原著的大胆删减后,虽然也凸显了酣浓欲滴的拉丁风情人俗,但只把一部女性觉醒史,拍成一出先锋前卫的情欲戏,造就了另一部NC-17典范。这样看来,如果电影一开始就注定是一部误导,那么对导演编剧的处理也无可厚非,所以你读过也爱过这部异彩流光的情爱名著,就大可不必花费两个钟头去摧毁自我脑海中的魔幻城堡。本来嘛,只有文字赋予的原始想象,才能真正做到无可争议的完美无缺。

小说推荐指数: 5/5
电影推荐指数: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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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咖啡瓦先生的另一篇。希望他不会介意。:))


2007-11-26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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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8  

近来忙于过节,心有些散漫,伊甸的原创好文章看不过来,罪过呀罪过!

先顶再读,权且算赎罪吧!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7-11-27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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