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蓮
轉自網絡/作者古沙
村裡的「金蓮」老人去世了,從此,我村再無「三寸金蓮」了。這標誌著上千年女子「纏足」的歷史,在我們村永遠地畫上了句號。
「金蓮」是這位老太太的別稱。據說,她的腳是村上最小的,最接近「三寸金蓮」的審美標準。也正如此,老奶奶年輕時,被認為是村裡最漂亮的女人。
相比之下,我家鄰居馬大娘可不幸運,她模樣長得不錯,只因腳大,被人稱為「馬大腳」。「被窩裡豎大磚,涼著丈夫礙著天」這話就是說她的。
三寸金蓮,指古代裹足女人的小腳。據說,把裹出來的小腳稱為「三寸金蓮」,始於南唐亡國之君李煜。他的一個小宮女,有貌無才,不能歌不善舞,但她為了討好皇上,別出心裁用這種裹腳自殘的辦法,創造出新奇的病態美以愉悅龍顏。
李煜看這宮女走路搖搖晃晃,他認為如悠悠舞姿,像風擺細柳,婀娜多姿而大悅,此宮娥也由此得寵伴駕。後來,後宮佳麗為了爭寵,紛紛效仿,形成風氣。
女人這種「美容」方法,慢慢地傳到民間;又因為皇帝把這雙小腳稱作「三寸金蓮」,後人才有了這樣的說法。
女人纏足,家鄉人說是「裹腳」。我媽也是小腳,是家人逼她裹的。我媽常說,她五歲時,家裡人開始讓她裹腳;六、七歲時,大人們就嚴加管教強迫她纏足。說女人腳大是醜陋,是嫁不出去的姑娘,是會被男人看不起……。就這樣,動家法、施恐嚇,媽媽不得不裹腳。
姥姥用兩根四指寬、三尺長的布條子,把媽媽的腳用力地纏起來,再用針線縫上。腳板麻木了,就用磚頭壓著,任憑麻木疼痛,直到兩腳失去知覺。
一次,媽媽偷偷地把縫著的線拆掉,鬆開點,再縫上,以減輕疼痛。結果被大人發現,媽媽挨了打,還不准吃飯。
媽媽說:「我也是『小腳一雙,血淚兩缸』。」世俗的力量真不可低估。
從記事起,我就看到村上娶來的新媳婦因為腳大,被婆家人瞧不起,被丈夫虐妻休妻。
我一個小孩子去看人結婚,也是隨著大人不看新娘子的身段和臉蛋,而是先看新媳婦的腳大還是腳小,並以此來論美醜。
媽媽年記大了,彎不下腰,我幫媽媽洗腳,才看到了媽媽小腳的真面目。
媽媽的腳被裹得殘疾了,完全變了形,除大腳趾以外的其他腳趾頭,都已經骨折了,無次序扁扁地趴在腳心。媽媽腳心凹陷,腳面隆起很高成了畸形。給媽媽剪腳趾甲,我簡直是無法下剪子。
在我看來,三寸金蓮是醜陋、殘忍、恐怖的,折磨了多少女子。
媽媽雖然不識字,但她常說:「孫中山好啊!他不讓女人裹腳了。大總統好恩德。」
幫媽媽洗腳,我流下了淚來,我感到媽媽好可憐。從此,媽媽怕我難受,就再也不讓我幫她洗腳了。
「媽,妳彎不下腰來,怎麼洗腳?」
「我會洗,」媽媽說:「我會用左腳洗右腳,用右腳洗左腳。」
媽的話多無奈。我拉住媽的手,幾乎是要哭出聲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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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後贅言:三寸金蓮,緣起於李煜時代,一個叫“窅娘”的宮廷舞孃。貽害千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