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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1  中世纪英国长弓

军事史上作用最大、影响最深远的要算长弓,中世纪英国陆军的独门利器。

据考古学家推测,弓箭的出现不迟于五万年前。迄今发掘到的最早的弓,是用坚硬的紫杉木制作的,时间大约是公元前2690年,形制并不规范,长短不一,最长的达1.9米。不列颠的原住民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开始使用弓箭。但直到诺曼征服,还一直用的是短弓,长约4英尺,拉力40—50磅(约20公斤而已),也就能射射兔子什么的,或者在中等距离杀伤无装甲目标。

古代的弓箭兵同长矛步兵一样,多为战事爆发时招募的临时工,来自贫民,出身寒微,装备简陋。从一幅流传下来的古代巴约(Bayeux,在诺曼底沿海)壁毯中,可以看到哈斯廷斯之战的场景,画面上有大约30名弓手,但只有一名是关羽那样的马弓手,其他都像张飞一样满地腿着;只有一人多少佩带了一点防护。英格兰1181年的《军队法令》中没有弓箭兵的编制;但到了1252年,这一兵种成为被强调的重点。

长弓发源于威尔士的南部,1150年左右开始有关于它的记载。威尔士位于不列颠岛的西南部,受洋流的影响而温暖湿润,地形起伏,沟壑纵横,到处都是密林和山地草场。威尔士人就在这些山岭之间过着半游牧的生活。他们剽悍好战,尤其擅长利用地形开展小股民兵的骚扰袭击。因此,罗马人撤走以后,盎格鲁—撒克逊人、维京人等入侵者都没能征服他们。在长期的战争中,他们发展出了长弓这种简单而实用的武器。

诺曼底人要难缠得多。征服了英格兰后,分封到边境的伯爵们就开始了对威尔士的蚕食。他们通过修筑彼此呼应的城堡,不断地向威尔士人的腹地推进。经过二百年步步为营的挤压,到了爱德华一世(1239—1307)一朝,终于将威尔士并入版图。

老爱是英国历史上的一大枭雄,政治、军事才能都很出众。他被长弓深深地吸引了,先是招募归顺的威尔士人为自己作战,继而通过立法在全英普及长弓。从13世纪末直至16世纪末,长弓一直是英国军队高效而不可或缺的武器,他们凭着它打了不少胜仗,多次以少胜多,甚至转败为胜。

长弓一般长5英尺(1.5米)左右,大致齐眉,个别的长达1.8—2米,比欧洲常见的4尺弓要长。这是单体弓增强威力的必然选择。为了追求较强的弹力,就必须使用坚硬的材质,不易弯曲,所以必须做得长一些。相比之下,天朝上邦的复合弓由于采用了木、角、筋等复合材料增强弹性,因而不需要那么长。

弓背由一条完整的木材弯制而成,长弓的强劲就全靠它了。上好的弓用紫杉木(Yew)制作,坚硬而有弹性。原料出自温暖湿润的地中海沿岸,如意大利、提尔(Tyre,在今黎巴嫩)、克里特岛(Crete,属希腊)等地,尤以卡斯蒂里亚(Castile,西班牙的一部分)的最好。英国国王为此设置了特别关税——每进口一桶欧洲大陆产的葡萄酒,都必须缴纳几条紫杉木坯材。不列颠岛上并非不出产优质紫杉,但数量稀少,被老谋深算的英国佬当作战略资源储备严加管理,不准动用。当黑太子远征西班牙、用长弓打败了当地原始的投枪时,卡斯蒂里亚人竟迁怒于树木,立法严令铲除所有的紫杉。

榆木(Elm)、白蜡木(Ash)、橡木(Oak)等坚硬的材质也是可用的替代品,但性能总归要差一些。选料十分仔细。制作要严谨,但并不复杂,技艺高超的制弓师傅2个小时之内就能做好一张弓。我们可以试着依古法自己制作一张长弓。

原料要选树干中部笔直的部分,纹理均匀,没有或尽量少木节。将原木的大部分边材削去,得到一条横截面1.5英寸(约4厘米)见方、长度与射手等身的弓背材料,从横截面看,要取偏中间的部分,一半为木心,一半为边材。木心相对柔软而耐压缩,放在内侧,坚硬抗拉的边材则作外侧。这可以通过观察横截面的木纹来判断,相对稀疏的一侧是外侧。

通过切削木心一侧,把材料修整成中间厚、两头略薄,然后再由两个侧面将两端稍稍修窄,略如扁担。两端再进一步用刨子将横截面修整成八边形。在修整中,要做到表面平整、两端对称、厚薄一致,才能发力均匀。

削出形状后,要通过弯曲试验来检查弓的各段弹性是否均匀。由于天然生长的木质很难完全均匀一致,可能有的地方硬一些,有的地方软一些,仅仅外形均匀未必力道就一致。所以,要通过观察加以修正,把硬度大的地方稍稍削薄一些。弓背大致调整好了,就可以在两端2英寸(5厘米)处分别锉出弦槽,弓背外侧深一些,内侧略浅。

“弓者,揉木而弦之以发矢”。制弓最重要的工序就是弄弯它。长弓呈简单的圆弧型,没有天朝角弓反弯的复杂形状。英国人不用火烤的方式,那样会降低弓的张力;也不能一下子弯到位,那样的话,弓背就是不折断也要造成内伤而失去弹性,刚才那一阵忙活就白折腾了。弯曲的过程叫做“驯弓”,就是让弓背逐步适应弯曲。做这事需要一个专门的托架。托架可用硬木制成,一端竖着挖个凹槽用来托住弓背,另一端设法垂直固定在地上。侧面由上到下以1.5英寸(约3.8厘米)的等距离刻8—10个弦槽,其中第一弦槽距托架头7.5英寸(约20厘米)。在弓背松弛状态将绳子绑住两端,把弓背的正中架在托架的凹槽上,均匀用力,慢慢拉弦,挂到第一弦槽里,弓背就被略略弯曲了。这是,要仔细检查弓背的曲线是否流畅均匀,标出过于强直的地方,把弓背放松后进行修整微调,直到满意为止。然后再将绳拉开,逐次加大开度向下挂槽,并不断修整弓背,直到形成一条令人满意的均匀弧线。每加拉三、四个弦槽的开度,就可以将绳收紧些。这一过程不能操之过急,特别是每次加大开度之前,最好让弓背“休息”20—30分钟,使内部应力得到释放,以免木质损坏。每次上紧也不可太多,最好一次收紧一英寸。

当达到弓手适合的满弓开度时,弓就驯好了。满弓开度指弓手所能拉开的最大开度,相当于手臂平伸出去时由掌心到胸前的距离。这时,卸去托架,给弓背刷上几层亚麻籽油作为防潮保护层。油干了,便可以挂弦。弓弦是用羊肠或筋鞣制而成的,弹性和韧性都很好。挂弦时的固定开度掌握在弓弦与弓背中心的距离达到拳高(Fistmele),拳高是弓术中的术语,相当于握紧拳头再竖起大拇指的高度,大约15厘米。绑扎弓弦时,要打成专门的“射手结”,以免滑脱。8字形的结扣简单但管用,越拉越紧。

弓做成了,可以用挂砝码的办法测一下弹性系数,越硬的弓射程越远,但也需要越强的膂力,霸王的弓你能拉得开吗?一般的长弓拉个满月大致需100—120磅,也就是45—55公斤的力,最强的达到80公斤。

制作工艺如此简单,只要有充足的材料,长弓便可以作为制式武器批量生产,而不需像佩剑、铠甲一样量身定做。弓手自己也可以用简单的工具制作,而不依赖专门的设备和工匠。而十字弩的生产则需要多个工种的熟练配合以及复杂的设备。

箭分多种,长约90厘米,头固然是铁的,箭杆比较粗,必须要直,才能平稳飞行。用山杨木、白杨木、接骨木、白桦木、柳木等较轻材质制作的叫飞箭,射程较远;用白蜡木、角木等重材制作的叫重箭,虽然因自重较大而射程较近,但近距离的穿透力更强,与现在的穿甲弹好有一比;用含铀合金制作的叫贫铀弹,专门用来打坦克。羽毛粘在箭尾7—9英寸的地方,不仅用胶水固定,还要绑扎牢固,以免快速飞行中脱落。通常24支箭绑成一捆,算一个基数吧。

长弓发射的箭簇最大射程可达400码(360米,一码等于三英尺,合0.9米),但这缺乏实战意义,强弩之末没有什么杀伤力,准头也早就偏到爪洼去了。长弓手只要能射中200米外的人形靶就算合格,这已是普通弓箭所不能企及的。从400码这一最大射程推算,箭的初速度可达60米/秒以上,相当于从60层楼上落下的螺栓,或者抛向时速200多公里汽车的石头。它可以在240—280码(约合220—260米)距离穿透皮革、衬垫甲及织物,或者侵彻锁子甲。在200码距离上,板甲或鱼鳞甲可以抵挡它的侵彻;而100码以内的正面击中连板甲也抗不住;到了50米的范围,长弓利箭简直可以说是无坚不摧。在1182年的阿伯盖文尼城(Abergavenny)围攻战中,威尔士人发射的流矢穿透了四英寸(10厘米)厚的橡木门板,四年后,老爱的随军牧师作了如是记述。同一战中,布劳斯的威廉(William de Braose)手下有个骑士被射中,那箭贯穿了他的锁子甲裙、护腿甲、大腿,又穿过内侧的护腿甲和木质马鞍,一直射入马背。

今人进行的实验表明,上述说法并非夸大其辞。仿制的长弓发射重50克的箭,可在近距离穿透9厘米的橡木,200码距离上仍可入木2.5厘米。老冯在约克见过中世纪英国佬的锁子甲,是用小铁环一个一个相互联结而成的,可以做成掩护身体的甲衣,基本不影响四肢的活动,也可以披在盔下保护头颈。但这东西的防护性能不好,只能挡一挡力道不太大的割、划等打击,面对利箭的快速冲击则毫无办法,箭头可以轻易地从小铁环的缝隙中将其切开或撑开。板甲是用整块钢板打制的,鱼鳞甲是用小铁片穿成的,不但更厚、更坚硬,而且表面光滑,箭头如果不是从较近距离沿着弧面的法向射入,便会侧滑而失去力道。

当时流行于欧洲各国的十字弩,相比之下科技含量更高,通过机械延伸人的能力。弩手的训练比弓手简单得多,甚至不需要什么训练。只要先拉开弦并挂于扳机,然后搭上箭,瞄准发射就行了。这样操作不需要太大的膂力,就可以把箭射得很远。尽管拉力很大,但可以将弩头踩在脚下,用上全身吃奶的劲来拉弦,而不像拉弓那样全凭上半身特别是手臂。由于采用扳机,所以不需要随拉随射,瞄准更容易。至今,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特种兵、特警还装备弩,用于不宜使用火器的场合。

长弓在战场上胜过弩,主要凭的是射速快。从火力密度上说,一名长弓手的作战效能起码抵得上三名弩手。合格的弓手一分钟可以精准瞄射12支箭,如果是乱箭齐发的时候,射速可以提高到15支,个别变态的甚至能射出20支。这样的平均射速,到了1866年,普奥战争中后膛定装的德莱塞步枪也仅能达到其一半。传说中,罗宾汉射出5支箭时,和他比试的弩手弦还没拉上。弩手这样的发射速度,打黑枪放冷箭还行,两军对垒时就吃大亏了。在掐架时,这不仅仅是一个数字问题,而是胜负悠关乃至性命悠关的大事。200米距离的冲锋,重装步兵大约需要90秒,而重骑兵只要15秒。对付这样的移动目标,缓慢而精准的射击显然已没有意义。关键是发射的密度,多射出一箭就多一分生与胜的希望。

当然,罗宾汉的时代长弓还没引进英格兰,后人编故事的时候显然把他们自己的生活作为素材搀合到里面去了。

提高打击密度的另一个因素就是增加人数。在浪漫而散漫的威尔士人手中,长弓只是一种出色的单兵武器,而精于行伍的老爱则把数以千计的长弓手集结起来,从步兵阵线的侧翼及阵列的间隙中展开齐射。一千名长弓手同时发射,一分钟就能射出上万支箭,形成不折不扣的羽箭风暴。1480年代,一位勃艮第(Burgundy,法国东南部的一个公国)商人在日记中抱怨布鲁日(Brugges,弗兰达商业城市,现属比利时)的天气时写到,豪雨倾缸,似英夷之箭。大家通常都说箭如雨下,而他却反着说,似乎飞箭齐射的密集程度已经超越了如麻的雨点。这样的覆盖,对于密集冲锋的敌兵不啻是灭顶之灾。长弓队因此而成为一支所向披靡、令敌军闻风丧胆的劲旅。在有的战役中,长弓手占到了英军参战总兵力的85%。

长弓手的防具与同时代的骑士或重步兵相比是很简陋的,一般只有轻便的头盔和护胸。由于轻装,他们不仅成本低廉可以大量雇佣,而且可以在战场上灵活运用,及时机动到有利的阵位上实施致命的发射。他们是远程压制兵种,自卫武器仅有匕首或短剑,承受不了骑兵的冲击,需要用壕沟、拒马等工事以及步兵战友手中的长矛加以掩护。他们通常除了弓和箭,还携带削尖的木桩和铁蒺藜等障碍物,布阵时安置在队伍的前面,阻滞敌人的冲击。不过,也有让他们参加近身肉搏甚至取胜的战例。

长弓如此简单、廉价而实用,费效比很高,但欧洲人却没有效法英国去建立自己的长弓兵。首先是观念问题,他们崇尚骑士精神和骑士风度,认为弓箭手出身下贱,战斗方式“卑鄙”——躲在草丛里放一冷箭,就夺走一位骑士“高贵”的生命,这是极不“道德”的。骑士之间要堂堂正正地战斗,要优待俘虏。这倒不是出于人道主义——一方面,战争频繁,保不住下次被俘的就是自己,所以不能妄结仇怨;另一方面,抓住活的贵族可以换取大笔的赎金。同样是烧杀抢掠,同样是绑票勒赎,赤脚的叫土匪,穿鞋的叫王侯,穿高跟鞋的叫匪二,两脚一顺的叫多事,就这么点区别。

英国人则不同,他们不但务实,而且有独一无二的弓箭文化。1066年,来自诺曼底的征服者规定臣服的盎格鲁—撒克逊有产者不得拥有骑士的装备,但弓箭不在禁止之列。很快,前朝遗老遗少们纷纷装备了这种“合法”的武器,而普通老百姓及农奴等“下等人”则连这种不够“高贵”的武器都不得拥有。由是,弓箭之于英夷虽然不如它们的近亲在天朝高居“六艺”之一那样崇高,仍达到了仅次于骑士佩剑、马枪的地位,是一种身份的象征。罗宾汉的传说正是来自这样的社会基础。所以,当老爱要求全民习射的时候,普通民众觉得这是对自己社会地位的抬举,会射箭至少可以看起来像个本土贵族吧,是件有面子的事。“俺射箭了!”当时的英格兰人说这话时,那种自豪感,大抵与今天的小资说“俺买车了”相仿佛。

那个时期英格兰政权统一,政治相对稳定,政策连续性强,保证了长弓的推广。假如英格兰像当时的法国、德国一样诸侯林立,国王像走马灯一样频繁更换,即便认识到长弓的好处,也没办法贯彻下去;假如每个新国王都像现在天朝的大小官员一样有树立形象工程、推广自己“标志性武器”的冲动,爱一搞弓箭,爱二搞投枪,爱三搞飞刀,爱四推广手榴弹,也就没有长弓称雄200年这种事了。

强有力而诡计多端的英王不惮于把长弓这样的利器散发到民间。中外农民起义的共同特点是把反抗的矛头指向直接压迫他们的人,也就是老人家所说的“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在欧洲就更明显地表现为反抗领主而不针对国王。1381年的英国农民起义,就提出了最具代表性的口号——国王以外其他人都不应拥有特权。有人反对地方贵族,这是国王最愿意看到的事。但法国就不行了,在那里大权被诸侯掌握,他们绝不能让被统治者拥有造反的工具。

长弓手需要长期训练,这也是其它各国难于仿效的重要原因。自老爱以降,弓术被列为义务教育,法律规定所有12—65岁肢体健全的英国男人都必须在每个星期日做完弥撒后集中到教堂附近的校场练习弓术,逃避训练要课以罚款。为了保证练习射箭的时间和体力,法律还同时严禁踢足球。当时的足球刚刚由踢敌人的首级演变而来,是毫无规则可言的野蛮运动,上场队员多时可达百人,疯狂的英国足球流氓便由此发源。

射箭要从娃娃抓起,有的孩子七岁就开始习射。练习是非常艰苦的,以至于不少弓手的骨骼都或多或少产生了畸变。尽管如此,在不流行考大学的年代,学射箭、长大当个长弓手,算是男孩子很体面的理想了。作为雇佣兵跟随勇敢的国王或王子出国打仗,军饷远比务农收入可观,更可以分到战利品的三分之一。带着这些钱财衣锦还乡,俨然就是个英雄,闯荡江湖的见闻还是泡酒馆吹大牛的资本。而且,长期的战例表明,拥有长弓的英军几乎是不败的,战死的可能性很小。这样低风险、高收益的职业,能不风靡全国吗?有的弓手甚至退役后一再回归行伍,成为经验丰富的职业老兵。而有了这样的就业前景,人们也会更多地考虑去从军,而不是扯旗上山当土匪。政府有意识地组织竞赛加以选拔,只录用那些身材高大、膂力过人、弓术精湛的。因此,从长弓部队诞生的那天起,就决定了它必然是一支由精兵组成的劲旅,而且拥有庞大的后备兵源。

同时,英国还拥有完整的弓箭制造产业,以满足快速射击带来的巨大消耗。当时,缺乏政权统一的其它国家是无法完成如此沉重的保障任务的。对付一次骑兵冲锋,可以打三到四个齐射,然后是自由射击。以克雷西战役为例,如果在敌人的每次冲锋期间一名弓手有机会发射5支箭,那么7千~1万人就是3.5~5万箭。法国人一共进行了16次冲锋,而整场战斗中英国人的射击都没有停过,他们想必用了50~80万支箭!具体数目没人确切统计过。后来,有人形容另一个战场——阿金考特——满地翎羽,如大雪覆盖。

据统计,1359年全英国生产了85万支箭、两万张弓和5万条弓弦。这个数字已经很可观了,但也才够1万弓手射击7分钟之需。看来和平时期也必须随时生产,随时储备。不过,同子弹相比,箭的好处在于至少可以回收并重复利用一部分。确实发生过在战斗中捡拾散箭的事,甚至从伤员和死者身上拔出箭来再射。

事实上,英格兰的弓箭制造业已向相当发达,甚至非常规范。1371年,制弓业者上书伦敦市人民政府,要求查处少数夜间加班生产的不法业主,因为晚上生产条件差,做出来的产品粗制滥造。请愿书还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禁止制箭业者跨行业生产弓。1416年弓弦业者上书,要求市政府执法单位加强市场管理,因为有弓手投诉说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并导致了不应有的伤亡,损害了行业的声誉。

长弓固然犀利,但要发挥出优势,还有赖于战术运用得当。长弓的战术运用,在老爱的时代还要靠统帅自己的临场发挥,但到了1332年的达普林战役就已经典型化,到了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则完全模式化。英国人惯用的是一种以守为攻或防守反击的战术,用长矛加障碍构成坚固阵地,用弓箭大量杀伤进攻中的敌人,然后视情况发动反击。

纪律是胜利的法宝。由于王权的稳固,英军很职业化,从贵族部队长、骑士到基层弓箭手,都在统帅掌握之下,能充分贯彻战术意图。相比之下,法国则王权衰弱,贵族作大,部队都是临时征召的诸侯军,加之崇尚好勇斗狠的所谓“骑士精神”,根本不听指挥。胜负之数由此也就不言而喻。

两百年中,长弓的地位无可替代。它使来自偏僻海岛、经常处于数量劣势的英军成了中世纪晚期欧洲一支令人生畏的力量。英国人有理由为长弓在福尔科克(Falkirk)、达普林(Dupplin)、哈里登山(Halidon Hill)、克雷西(Crecy)、普瓦捷(Poitiers)、阿金考特(Agincourt)及陶顿(Towton)的功勋所陶醉。


第二章、血溅苏格兰

历史上,长弓在三次战争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那就是苏格兰独立战争、英法百年战争和英格兰内部的玫瑰战争。

长弓是苏格兰人的噩梦。1298年的福尔科克战役,是长弓作为一种制式武器首次集中使用。老爱指挥英军用密集的箭雨撕碎了苏格兰人的步兵方阵,为骑兵的冲锋打开缺口。但并非所有的英格兰指挥官都领会了长弓的优势,1297年在斯特陵桥战役,500名长弓手裹在溃乱的马步兵中,被华莱士指挥的苏军赶入泥泞的河滩,一个也没能逃脱;1314年在相近的班诺克本,缺乏保护的长弓兵被有备而来的罗伯特一世用骑兵预备队轻易冲散,只好加入了逃命的行列。上述三次战役老冯在《斯特陵往事》中有比较详细的介绍(冯·迪特里施:2003)。

鉴于英军的强大,罗一在长期的对英斗争中,深入学习和贯彻毛泽东军事思想,总结出以弱敌强的若干战略战术原则并成功运用。首先,坚决贯彻“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游击战略,不与敌人正面交锋。英军来犯则焦土抗战避其锋芒,英军不来则深入敌境烧杀劫掠,偶尔抓住时机打一些有把握的仗,令敌人在郁闷中不得不坐下来和谈。其次,充分利用山川、森林、沼泽等复杂地形同正规作战的英军周旋,即使会战也要依托地形抵消敌人在数量和质量上的优势,但决不固守城堡,再坚固的筑垒在强敌的长期围困面前也会成为守卫者的坟墓。第三,会战时,本方有限的骑兵避免同敌人强大的重骑兵正面对抗,而是作为预备队,专门用来驱散最可怕的长弓手。二十多年中,苏军运用这些原则,在对英战争中得心应手,取得了显著成效,使长弓无用武之地。更主要地,由于老爱的逝世和爱二的昏庸,英格兰在这一时期内乱不休,既无暇北顾,也未出现有能力的统帅。1328年3月17日,年仅16岁的新国王爱三(1312—77)同罗一签定了《爱丁堡—北安普顿条约》,双方停战。

1329年,罗一病逝,五岁的儿子即位,是为戴维二世(David II ,1324—71)。小戴其实是爱三的妹夫,这桩婚事是两国和约的一部分,结婚时新郎才四岁。布鲁斯王族是苏格兰的少数派,罗一在抗英旗号下大搞统一战线,并通过联姻的手段拉拢了斯图亚特(Stewart)、道格拉斯(Douglas)等实力家族,才巩固了地位。他的故去和新君的年幼,使力量的天平出现了晃动。

爱德华是爱德华的儿子爱德华与法国国王匪力捕四世之女伊莎贝尔所生。听起来有点别扭是吗?当时混得好的人家都时兴这么起名字,不但爱三和他的上两代人都叫爱德华,他的长子还叫爱德华,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黑太子。爱二是面瓜,被伊莎贝尔及其情人穆狄莫废黜、囚禁并活活整死。但爱三却秉承了老爱一代枭雄的基因。1330年的一个晚上,他偷袭并囚禁了亲娘,以弑君的罪名处死了老穆,开始亲政。

清理了家务,不甘寂寞的爱三开始插手苏格兰事务。他不肯承担破坏和平的责任,没有直接出兵,而是组织了一个还乡团,将爱一曾经扶持过的前苏格兰国王“空大衣”约翰·德·巴里奥之子爱德华·德·巴里奥作为傀儡送回苏格兰,去争夺小戴的王位。还乡团的成员主要来自“被剥夺者”(The Disinherited),即1314年班诺克本战役后,被罗一剥夺了权利和土地而流亡英格兰的巴派地富反坏。当然,爱三明白,靠这些乌合之众是成不了气候的,真正有战斗力的,是混迹其中的英军。

条约规定英军不得跨越特威德(Tweed)河,狡猾的爱三便让还乡团及护送的英军就从英格兰北部的赫尔(Hull)乘船侵入苏格兰。走海路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直接从苏格兰的宗教首都斯孔(Scone)附近登陆去行加冕,而不必穿越苏格兰国土,从而避免中途被拦截甚至歼灭。

苏格兰上下自然不答应,以摄政的护国公托马斯·兰道夫(Thomas Randolph)为首,立即集结军队抗击。兰道夫是小戴的表哥,罗一手下的干将,有勇有谋,战功卓著,还能办洋务,时封莫雷伯爵。但7月20日,兰道夫却莫名其妙地突然死了,有人说是被毒杀的,但无实据。

1332年8月11日,在临时推举的摄政官马尔伯爵唐纳德(Donald of Mar)率领下,苏格兰军在珀斯(Perth)西南8公里处、斯孔城外的达普林沼(Dupplin Moor)奋力抗击还乡团。当时,随罗一南征北战的老将大多已凋零,只剩下一些中下级军官,军中起作用的主要是老鸭这样的少壮派,那年他30岁。年轻人显然没把还乡团那些残渣余孽放在眼里,遂下令正面攻击,却忽略了敌人的中坚其实是英格兰的正规军。苏格兰人依旧是清一色的长矛步兵,排成三个密集的方阵向山顶的英军发起攻击。英军则令重骑兵下马以加强步兵的长矛方阵,进行正面牵制,而把大批的长弓手调动到两翼实施远程打击。两翼的苏军方阵顷刻大乱,被压缩进中央主阵。拥挤和自相践踏加剧了损失。当他们溃退下来时,英格兰人又上马进行了追击。这一仗结束了班诺克本战役以来苏格兰人在军事上的有利态势,损失了主帅\罗一的一个私生子以及兰道夫的长子小托马斯等20多位贵族、70多位骑士和2千士兵。

战后,小巴于9月在斯孔加冕。但布鲁斯王朝的江山是罗一率领他的老近卫军一寸一寸履及剑及打下来的,并不那么容易被夺走。巴里奥家族的根基已遭到了严厉的清洗,卖身投敌的恶名也使小巴为苏格兰人所不齿。仅仅过了三个月,他就被撵得只身一人衣冠褴褛地逃回英格兰。一些苏格兰人越过边境袭扰以图泄愤。于是,爱三把撕毁条约、破坏和平的责任推给了他们。他先给了小巴一支人马去围攻贝里克(Berwick),尔后亲自提兵增援。

贝里克位于特威德河出海口,是两国边境苏格兰一侧滨临北海的商业、航运和羊毛编织业中心,并掩护着苏格兰重要的粮食产区特威德河谷。老爱入侵苏格兰,就是从血洗贝里克开始的,这里也是罗一收复的最后一块国土。现在,烽烟再次从这里升起。

1333年4月,爱三有条不紊地在纽卡斯尔(Newcastle)集结大军,连新婚的娇妻菲丽帕(Philippa)也带到了前线,安置在诺森伯兰郡(Northumberland)的班堡(Bamburgh)。一切就绪,他于5月亲统一彪精兵前去同小巴会合。此前,小巴已于4月12日将贝城包围了。英军用舰队封锁了海面,从陆路大举攻击,并绕过城池袭击腹地。苏军在总兵亚历山大·萨顿爵士(Alexander Sutton)的率领下据城坚守。

苏格兰贵族又推举了一位年轻的新摄政——“严酷者”阿奇巴尔德·道格拉斯伯爵(Archibald Douglas the Grim),集结人马前来解围。

英军不但拥有兵力优势,兵种齐全,有水师、重骑兵、长矛步兵、长弓兵,而且连年征战,作战经验极其丰富。他们务实而善于总结经验,作战立足于打赢,不像法国人那样死要面子,也不像德国人那样认死理。因此,对于国力弱小、几乎只有步兵而且上一年才吃过败仗的苏格兰,对付这样的敌人无疑是个难题。道格拉斯知道,决不能直接去贝里克解围,精锐的英军主力正在那里等着打援。于是,他沿用罗一采取过的围魏救赵之策,攻入诺森伯兰,袭扰英军后方,甚至打到菲丽帕的行在班堡,试图吸引爱三回援。

但爱三不是等闲之辈,他对此早有防备,在兵力配置上前轻后重,出击贝里克的兵力并不多,而把重兵留下坚守边境各大要塞,特别是班堡,一座诺曼人修建的坚固堡垒,更加守备森严。缺乏重型武器的苏军打不破城堡,又无力长期围困,陷入尴尬境地。因此,爱三对于道格拉斯的进攻根本不予理睬,一心围攻贝里克。到7月15日,城内粮尽,守军渐渐不支,萨顿总兵一面求援,一面只得与英军谈判,约定到7月20日援兵不来就投降,并把自己的两个儿子送出城当作人质。顿兵坚城的道格拉斯无奈之下,只好接受爱三的战争方式,回兵渡过特威德河,去和英军会战。

贝里克守军见援兵来到,拒绝按期投降。爱三把两个孩子当众吊死在城下,然后留下少数人马继续围困,而将1万主力部署在哈里登山(Halidon Hill)上,迎战道格拉斯。哈里登山位于城西3公里,是一块海拔180米、俯瞰全城的小高地,扼守着英苏两国间的海滨通道。古苏格兰语中“哈里”意为“小山”,“登”则指“要塞”,虽然原来的城防已经毁弃,但仍有居高临下之利,山下则到处都是沼泽。这些无疑都让进攻者陷入困境。

与达普林沼战役一样,爱三仍让重骑兵下马,与步兵一同构成坚固的正面。他把全军分为三个方阵,左翼由小巴指挥,右翼交给诺福克伯爵,自己亲统中军,长弓手配置在两翼及步兵方阵的间隙。这种战术已成为英军合成作战的标准样式,不仅英军将帅都已接受,而且经过老爱以降半个世纪的努力,英格兰已经培养出成千上万的长弓手,尽管踢足球的恶习仍屡禁不止。

1333年7月19日,战役打响。年轻气盛、缺乏战斗经验的苏军将领急于退敌,人数上又略占优势,遂不顾地形的不利,以密集的步兵方阵仰攻对手。达普林沼的悲剧重演,战斗几乎成了一场屠杀。在山脚的沼泽,1万3千多名苏军泥足深陷。爱三见状,令长弓手前出,进入有效射程,劈头盖脸地将箭雨打了下来。举步维艰的苏军还没等够上敌军,就因过多的伤亡而乱作一团。这时,英军骑兵上马冲下山去,将他们彻底打垮。这一仗的损失比一年前更大,阵亡者包括主帅道格拉斯、贝里克的亚当·戈登爵士以及6位伯爵、70位男爵、500名骑士以及4000多士兵。战役的直接后果是贝里克城的陷落,更可悲的是正值英年的将领成批丧失,使罗一苦心经营了几十年积攒的军事家底输得干干净净,苏格兰需要整整一代人的时间才能恢复元气,现在已无力抵抗英格兰的入侵。而英军却只有14人战死。

那时,爱三才20岁零8个月。他一生战无不胜,这仅仅是个开端。

失去了军队,小戴无法在国内立足,被迫携妻流亡法国。爱三没有直接吞并苏格兰,他吸取了他爷爷老爱的教训,而且他的精力更加关注富裕的姥姥家——法国,那里正面临着继承权危机。小巴在英军箭头的庇护下复辟,他是英王手里的傀儡,十足的奴才,表现还不如他爸“空大衣”约翰。他的国王日子并不好过,苏格兰人根本看不起他,尤其不能接受他将南部最富庶的洛锡安郡割让给英格兰。这块领土被英格兰占领了127年,直到1460年才被夺回。1334年他再次被赶走,爱三只得又派兵护送他回来。当国王当到这份上,也够郁闷的了。

1341年,趁爱三和法国的匪力捕六世正掐着,小戴回到苏格兰,可怜的小巴又一次被驱逐。从此,苏格兰开始了同法国的长期战略同盟关系,这使爱丁堡在文化发展上更接近于法国而不是英国,成为“北方雅典”。但结盟在军事上并不见得是件好事,反而把自己绑在了百合花的战车上。

五年后,小戴应刚遭败绩心情沮丧的匪六的要求,率一支兵马骚扰英格兰北部,深入到达勒姆(Durham),人数有说1万2千的,也有说1万5千的。当时爱三父子正挟克雷西战胜之余威率大军围困旮旯(Calais,法国港口城市,亦作加莱),北方空虚。英国两大宗教首领之一的约克大主教紧急拼凑了5000农夫及修道院的和尚,带上两个伯爵拉夫·内维尔(Ralph Neville)和亨利·珀西(Henry Percy),匆匆北上增援。小戴和他的人马深受法式骑士精神的影响,甘愿冒险,死要面子,打仗不动脑筋,也不作战前侦察,对敌人的到来一无所知,只顾四出劫掠,直到一支征粮队同英格兰人遭遇并被击溃。

据说,当地的一位圣徒卡斯伯特(St Cuthbert)曾托梦于小戴,不要侵犯他的领地,但小戴没当回事。于是在临战的前夜,被亵渎的幽灵又进入了修道院长约翰·弗索(John Fossour)的梦境,要他把自己的圣体布(Corporax Cloth)挂在长矛上作为旗帜竖在红山上,可以“克”苏格兰人。这块布是做弥撒时用来盖圣餐杯的,1104年有人从他的棺材里翻出来,传为圣物。于是,在开战之际,两军都可以看到几百米外有一群高举着那块旧布片的和尚跪在阵前装神弄鬼地祈祷。

10月17日,小戴的人马在城西的一道俯瞰城池的狭长山脊上占领阵地,左翼是他的外甥萝卜头·斯图亚特(Robert of Stewart,1316—90),瓦尔特·斯图亚特(Walter the Steward)和玛约丽(Marjory,罗一的女儿)的儿子。右翼由威廉·道格拉斯率领。斯图亚特和道格拉斯两个家族是布鲁斯王族的哼哈二将,什么时候也少不了他们。

苏军的南面,英军在也拉开了架势。兵是临时拼凑的,指挥官却很专业,他们列成四个方阵,三阵在前,一阵放在后面作为预备队。

战前,曾有人建议小戴像他爹32年前在班诺克本那样掌握一支骑兵预备队,用来对付可怕的长弓兵。但即使小戴不把这则忠告当成耳旁风,他临时也没处去找骑兵。

小戴欺敌军兵少,便放弃了有利地形,向敌军发起进攻。然而,缺乏军事经验的小戴事先显然没有认真勘察地形——道格拉斯的部队面前竟然是一条陡峭的山沟,士兵不得不滑下沟底再爬上对面。而与他们对阵的恰好是托马斯·罗克比率领的长弓队。一波又一波的排箭射了下来,这支苏军立时溃散,乱哄哄地退出了战场。

另外一侧,萝卜头多少争了点面子,迫使内维尔和珀西指挥的英军右翼后退。然而还来不及高兴,他就发现自己的侧翼已暴露在英军预备队的面前。于是他也被打跑了。

战场上只剩下小戴和他率领的中央方阵,而两翼得胜的英军则包抄过来。小戴本人徒有匹夫之勇却回天乏术。他脸上受了箭伤,旗手也战死,只好加入逃跑的行列。他爬到布洛内河(Browney)的一座桥下躲避搜捕,但追兵却从桥上看到了他的倒影。

英格兰人先按照爱三的要求把小戴押到旮旯前线观赏,然后送回伦敦塔关押。爱三对作为战俘的小戴给予了很高的待遇,毕竟后者是他的妹夫。后来,这两个敌对国家的元首竟建立了私人交情。

萝卜头收拢残兵回到爱丁堡,被推为摄政王,继续领导抗英反巴斗争。他是小戴最近的血亲,如果这个小他八岁的舅舅没儿子,王位将来就是他的。

获胜的英格兰人对“圣徒显灵”之说深信不疑,和尚把“保佑”他们取胜的圣体布精心做成一面旗,后来被一个“惯于渎圣”的贵妇人烧掉。而爱多事的内维尔则刻了两座华丽的十字架,分别竖在和尚祈祷处和战场旧址作为纪念。因此,这一仗史称“内维尔十字架之战”(Battle of Neville’s Cross)。1589年,十字架也让群情激昂的新教徒当作“四旧”给破了。

其实,还是长弓的威力保佑了他们。

1356年,一直流亡在英格兰的小巴将苏格兰国王的空头衔献给爱三,换得一笔丰厚的养老金,退出政治,找了块乡间领地安度晚年去了。他没有结婚,也没有后代,大约死于1363年,巴里奥王族就此湮灭。爱三依然没有亲自当苏格兰王,他正和法国打得不可开交,明白这个麻烦惹不得。苏格兰人军事上不行,但骨头却是硬的,何况当时政权还掌握在萝卜头手里。10月3日,爱三10万马克赎金十年分期付款为条件释放了小戴。

小戴回到爱丁堡,秉承着诚信为本的原则,为还债奋斗终身。为此,他加快了苏格兰财政体制改革,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尽量公正地治理国家。但在当时,不列颠岛上黑死病流行,人口凋敝,市井萧条,加之苏格兰连年战乱,王权衰微,筹措这么一大笔钱确实有困难。尽管小戴主观上很努力,终其一生,还是没有还清。

小戴同样为之奋斗终身而同样未竟的另一项伟大事业是生娃。他不甘心把王位传给萝卜头,于1563年答应如果没有亲生后代,就让爱三作继承人。受了损害的萝卜头扯旗造反,被投进监狱。小尼姑对阿Q的诅咒应验在小戴的身上,直到1371年去世,创造接班人的努力始终是徒劳,布鲁斯王朝到此终结。苏格兰贵族们不肯臣服于英王,还是按照罗一1318年制定的《嗣位法》,以和平的方式拥立萝卜头,是为萝卜头二世(Robert II)。从他开始的王族称为斯图亚特(Stuart)王朝,一直统治苏格兰,直到与英格兰合并,而两国王室也通过联姻最终融合为一,传承至今。


第三章、威震法兰西

说到长弓,就不能不提起英法百年战争。在这场战争中,长弓手构成了英军的主要兵力,平均是其他兵种的三倍,个别战例中甚至达到十倍之多。在几乎所有主要战役中,他们都有上佳的表现。

关于百年战争,话还得从老爱说起。想当初,老爱为了弗兰达、加斯科尼等领地的归属问题,同法国国王匪四多次交战。后来两家讲和的时候撮合了一桩亲事,也就是爱三的父母——爱二和法国女狼(She—wolf,不是俺的笔误)伊莎贝尔。因此,爱三是匪四的外孙,查四的外甥。舅舅死后,他成了血统最近的继承人,宣称应该继承法国王位。但法国人哪里肯应,他们支持匪力捕六世,查四的堂兄。爱三提出和匪六单挑,谁赢了王位归谁。匪六却说,他是国王,不屑同属下决斗。恼怒的爱三遂自立为法国国王,把法王的百合花徽章画到了自己的旗帜和盾牌上,并发兵攻法。从此直到1801年,历代英国国王都自说自话地声称对法国拥有统治权。

战事始于1337年,但大规模的争斗是1340年英国水师击败他们的法国同行而取得制海权之后的事。爱三的侄子兰开斯特伯爵亨利率领一彪人马纵横折冲,击退了法国人对英王名下吉耶纳领地的进攻。1346年8月26日,经过多年乏善可陈的拉锯、对峙和捉迷藏,双方进行了首次会战,著名的克雷西(Crecy)战役。

这年夏天,为了解吉耶纳领地被法军攻击之困,爱三与低地结盟,兵发法国。但他不知出于什么考虑,竟在远离盟军300公里的诺曼底登陆,不得不在匪六的围追堵截下勉力北上。一路拔山涉水,翻山越岭,终于来到了克雷西一带,见战略位置有利,战场也令人满意,遂停了下来,精心布阵,要同匪六认真掐上一架。

这是一块平缓的山坡,西高东低,右翼有河流的掩护,左翼则是森林,背靠村庄,山顶有座风车。英军的兵力在1.2~1.9万之间,其中7千至1万人是长弓手,占三分之二。爱三将人马大致均分为三,左翼为北安普顿伯爵,右翼则是年仅16岁的黑太子爱德华(1330—76),并列排布在约450米的正面,居高临下。中间是纵深6—8排、紧密排列的步兵长矛手和下马的重骑兵;两侧和后面都是大量的长弓手,呈锯齿状排列,以便每人都有好的射界。地形比较平坦的地方,还挖掘了壕沟,布置了障碍。早晨下过一场阵雨,地面还相当泥泞。这一阵势的构思同哈里顿山之战一样,就是用传统的密集长矛阵撑住战线的框架,抵挡敌军的冲击,而用长弓大量杀伤被阻挡的敌军。预备队在后,由高居风车塔顶、统揽全局的爱三本人亲自掌握。

下午六时许,毫无戒备的法军追了上来。他们的数量在6到8万之间,其中有包括骑士在内的1.2万重骑兵,6千名热那亚雇佣军弓箭手;出身微贱的步兵不大被人在意,史家说有4到6万。这些大大咧咧的家伙也不放尖兵,排着哩哩啦啦的纵队就过来了。发现敌情,匪六想把全军集结好了再展开进攻,但跃跃欲试的部下已经濒临失控,他所能做的,只是把弓箭兵调到前面,后面的步骑兵则乱作一团,跟着向前拥去。那些临时召集起来的骑士,严格来说算不上真正的军队,他们我行我素,几乎不听号令。

排列整齐的热那亚人从距前沿130多米的地方开始向英军发射,但手中的家什基本够不上。他们只好继续前进,试图进入射程。这时,英军阵营里的长弓手开始了致命的发射。热那亚人没想到在这么远的距离上会遭到打击,顿时溃退下来,与跟在后面的步兵撞了个满怀。拥挤的人群成了长弓箭雨可以轻易杀伤的目标,而自视高贵的骑兵却把他们当成了懦夫和绊脚石。他们急于显示身手,竟从败退拥塞的战友中杀出条血路,乱哄哄地向山上冲击。密集的箭雨使他们伤亡惨重,少数冲到阵前的又被英军密集的长矛所阻挡。这种自杀式的冲锋在一个半小时内重复了十六次,伤亡达1.5万人,包括前来助战的波希米亚国王、洛林公爵,以及1500多名有头衔的骑士,而英军方面的伤亡仅在数十至一百之间。眼看不能得手,匪六只好丢下满地的尸体撤走了。

克雷西战役后,爱三围困旮旯(Calais,亦作加莱,多弗海峡对面的法国港口)近一年并最终征服了饿得干瘪的守卫者。在此期间,亨利率一小队人马横扫法国南部,牵制了法军主力。随后黑死病的爆发迫使爱三罢战回国。但到了1355年,黑太子再次杀进法兰西。

虽然克雷西之战英国人捞着了便宜,但从国力对比看,英格兰之于法兰西,类似于苏格兰之于英格兰,完全是以小击大。纵然爱三父子利用装备和战术上的优势,能够打一些胜仗,却无法真正实现征服,甚至连有效的占领都谈不上。他们所能做的,是以旮旯、吉耶纳等占领区为据点,频繁出击,对法国人的土地大肆劫掠蹂躏,既能摧毁敌方的战争资源,并获取一些战利品上的实惠,也试图让法国人觉得国王和军队不能保护他们,达到打击法王声望的目的。法国人对克雷西的惨败心有余悸,不敢轻易同英军交战,爱黑和亨利各自率领数量有限的人马在法国境内如入无人之境,履及剑及,遍地焦土,亨利因战功赫赫而由伯爵升为公爵。法国人果然对国王感到失望,但同时对这些土匪一样的入侵者也增添了憎恨。

1355年,爱黑匪帮的一次远征,行程纵贯法国,从海峡一直打到地中海才转身,身后留下一片瓦砾场和哭天抢地的孤儿寡妇。法王约翰二世固守城池不敢迎战,甚至在敌人到来之前主动破坏。但到了次年,爱土匪带着抢来的大包小裹准备回“山”的时候,约二最终还是顶不住国人求战的压力,被迫率军来追。9月19日,双方在普瓦捷(Poitiers)交上了手。

爱黑的兵力在6—8千。面对3倍的法军,他根据“照过去方针办”的原则,排出了与在克雷西完全相同的阵势。法国人总结了克雷西的教训,认为战马在乱箭中易被大量杀伤而造成骑兵失能,而骑士们穿着厚重的板甲则能够大大降低伤亡。于是,他们师夷制夷,效法英国人让大部分骑兵下马,编为三队,跟随最前面的少量马队一道腿着冲击。但他们仍是邯郸学步不得要领,英国骑兵下马为的是加强步兵的防御,而法国人却让他们去呼哧带喘地穿着重甲徒步进攻;更何况,英国人的胜利主要并不是靠骑兵下马,而是长弓在发威。

这次,由太子率领的第一波徒步骑兵总算冲到了英军阵前,但他们径直冲向长矛阵,而部署在两翼的长弓手却给他们造成了重大的杀伤,将他们打退。第二线不战而退,约二亲统三线上场。肉搏战打得很惨烈,最后,爱黑下令弓箭手也加入格斗,并派出预备队迂回到敌人的侧背。法军溃散,损失两千多人。约二本人也当了俘虏,被迫签订条约割让阿奎丹等地,并交了50万英镑赎身,在付清前留下儿子做人质。不料那孩子却跑了。约二委实无愧于“好人”的称号,他主动回去向英国人自首,接着做俘虏,直到四年后去世,以自己的行动教育儿子:做人要厚道。

爱三留爱黑担任阿奎丹公爵,全权主持在法军务。爱黑的“黑太子”诨号来自于他常披挂的一袭黑盔黑甲。他是个典型的土匪,只知道烧杀抢掠,治理国家一团漆黑。作为一个外来的统治者,重要的是维护安定团结,同新领地的各阶层一定要搞好关系;即使不能一团和气,至少也要做到拉一派打一派;最不济的情况下,如果手里有一支可靠的军队,还可以搞一点白色恐怖。爱黑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使所有的力量都团结起来,团结在自己的对立面。骑士、领主、教会、土匪、骗子、流氓、和尚,一起去巴黎告他的状,雇佣军也怨恨他拖欠军饷而发生哗变。1371年,爱黑最终被赶出了波尔多,灰溜溜逃回伦敦,第二年连通过血战得来的公爵头衔和领地也只好奉还法国。

回到伦敦,才发现这里也没有他的位置。原来,爱三把国内的政事都托付给了四阿哥约翰。约翰全称冈特的约翰,因娶了亨利的女儿而继承了兰开斯特公爵的爵位。这种长子在军、幼子在朝的格局,仿佛扶苏vs胡亥,导致了大权旁落。兰开斯特势力不断壮大,不但完全挤占了太子的权力空间,连爱三本人都被架空。1376年,爱黑在郁闷中死了,没等到继承王位的那一天。

此后,两国黑死病蔓延,加之财政拮据,内部权利争斗,战火得以平息了一个时期。在英国,继承爱三的是爱黑的儿子——10岁的理查,冈特的约翰更加坐大。1399年,他的儿子亨利(1366—1413)篡夺王位,史称亨利四世,兰开斯特王朝取代了金雀花王朝。由于叛乱得国,亨四的国王当得很累,大部分精力都花在平定内乱。

到了1415年,趁着法国内部勃艮第、奥尔良两大门阀争斗,雄心勃勃的亨利五世(1387—1422)再次掀起了掐法国的高潮。

8月,他的人马在诺曼底登陆,包围并迫降了哈弗罗依(Harfleur),一座以纺织和印染为主的工商业港口城市。然后,他把一部分兵力留下守卫占领区,率余部向北方的旮旯前进。

10月24日,英国人走到阿金考特, 3万法军在这里拦截他,为首的是王室总管阿布莱特(Albret),国王查六是个疯子,不能带兵打仗。

亨五此时手里只有6千人,包括1千步骑兵和5千长弓手。法国人学乖了,不主动进攻,只是远远地监视敌人。他们还不知道,亨五有大麻烦了,他的部队粮草将尽,疲惫不堪,而且全军感染痢疾,一个个都像兔子,提着裤子,捂着肚子,荡气回肠,不可终日。双方都在露天度过了暴雨如注的一夜,英国人尤其狼狈,几乎没有任何遮蔽。

次日天明,英军排出了传统的防守反击阵势。他们在阵地建设方面是一流的,占领了树林间一处狭长的地带,背对阳光,中间以长矛兵为支撑,两翼各安排了2500名长弓手,一直延伸到林边。他们的面前,是刚刚耕过又被大雨浸泡成泥塘的农田。两军之间,有一个狭窄的蜂腰地段。

亨五骑着一匹灰色的小马向瑟瑟如落汤之鸡的部队训话。他说,俺们那旮都是英国人,俺们那旮不产高丽参……敌人不会杀害贵族,因为俘虏了他们可以得到赎金;但对普通士兵而言肯定没这样的好事,所以等会打起来你们最好卖点力气,好给自己挣条活路……翠花,上弓箭!

法国人恨长弓手入骨,威胁说一旦捉住,要么处决,要么剁去扣弦的手指。这足以激励长弓手们拼死作战。

对面,法军远远地排成纵深很大的三个梯次的战斗群。第一部分为8000步兵和1600重骑兵,由阿总管亲自统领;第二线为6000千步兵和4000弩兵,第三线是8千至1万名重骑兵。他们打算先通过步兵和小股重骑兵的冲击打散英军的长弓手,然后再用骑兵发起决定性冲击。他们已装备了火炮,但泥泞的地面使炮兵无法展开。

太阳出来已经三个小时了,双方遥相对峙,谁也不动。

亨五令他的长弓手前进到蜂腰地带,距离敌人第一线约300码的地方,在面前栽好尖桩,对敌军进行挑衅性的射击。见人数这么少的敌人居然敢主动进攻,法国人大怒,发动了抓狂的攻击。他们面对太阳,睁不开眼。前去攻击长弓手的重骑兵被乱箭射回,反而冲乱了正在泥泞田地中艰苦跋涉的步兵,迫使他们在敌人的射击下重整队形。他们没有去攻击长弓兵,而是冲向了正面的长矛队。一大片耀眼的银白色队伍蜗牛一样蠕动着前进,他们披着重装甲,泥足深陷,气喘如牛,根本没有冲击力。在狭窄的正面,他们拥挤不堪,数量优势根本发挥不出,反而被跌倒的、落马的人绊倒,一旦倒地,沉重的铠甲使他们很难自己爬起来,可能被后面的同伴踩入烂泥下活活憋死。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凭着数量优势压迫单薄的英军长矛阵线向后凹陷。

见此情形,亨五命令两翼的长弓手丢下弓箭,操起板斧、刀剑、矛枪侧击法军。前两线的法国人在半包围下受不了沉重的伤亡而溃败。战场上留下了一大批落马的重骑兵和跌倒在地的重装甲步兵。英国人活捉了2千名俘虏,包括一名公爵。但随后,当阵地附近出现法国游骑时,惨剧发生了,因为没有足够的兵力看管,亨五不顾部将索取赎金的念头,下令屠杀了600多名“次要”战俘。第三线的法国骑兵犹豫不前,最后不战而退。次日,亨五屠杀了所有被抛弃在战场还能喘气的法国伤兵。

是役,法军阵亡7千~1万人,包括那位王室总管阿某,一位元帅,3位公爵,5位伯爵和90位男爵。据说英军的伤亡仅113人,莎士比亚甚至在一部剧中说仅29人。对于法军主要是被长弓射杀还是在贴身格斗中遭到屠戮,有些争议。但无论如何,长弓手在这一仗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战后,长弓手们举起扣弦的两根手指比划一个V字,庆祝他们的胜利。这个手势一直流传至今。

在对哈弗罗依、卡昂(Caen)、鲁昂(Rouen)的围攻中,除了传统的抛石机外,英国人使用了大炮。这使攻坚战的难度大大降低,炮火支援下的强攻取代了旷日持久的围困。但在野战中,限于射速和自身的笨重,火炮所能提供的总体打击力还不足以取代长弓。

亨五随后的攻击取得了空前的胜利。英国人占领了法国的半壁江山。勃艮第公爵占据巴黎,投靠了英国,迫使法国人签订条约,废了王太子查理,接受亨五为王位继承人,并把法王查理六世的女儿嫁给他。不同于他的土匪祖先,亨五在占领区建立英国式的地方政府,准备加以同化并永久统治下去。亨五有能力,更有“尊王攘夷”的远大理想,他想从吞并法国起步,先称霸欧洲,然后针对正在崛起的奥斯曼土耳其发动新的十字军东征,甚至打算弥合基督教和东正教。要是让他施展抱负,欧亚大陆难免一片血光。幸亏他才活到35岁就去世了,否则在历史上一定会落个穷兵黩武的恶名。1422年,他年幼的儿子亨六上台。国家权力渐渐落入大贵族的手中。克拉伦斯公爵、贝福德公爵、索尔兹伯里伯爵等人先后统帅英军继续征服法国的战争。

法国方面,太子查理(1403—61)一派拒绝承认条约,他们得到苏格兰人的支持,请来了意大利雇佣军,继续抵抗。法国呈现出南北分治的局面。太子党指挥不力,屡战屡败。1424年在费尔纳伊(Verneuil)战役中,当英军长弓手像在阿金考特那样前出,准备抵近法军阵线射击时,法国骑兵一度把握住时机,不待他们布设好拒马就抢先出击,成功地将他们驱散。但这些封建骑士却被贪心驱使,更热衷于掠夺战利品。他们竟放弃继续战斗而去抢劫英军放在后卫的车仗和马匹。结果,遭到留守部队的坚决抵抗,反而被剩余的长弓手射得溃不成军,尽失先机。后来冲上来的意大利伦巴第雇佣骑兵也在攻击英军侧翼时犯了同样的错误。最终,所有的骑士都逃走了,只有以道格拉斯父子为首的6000苏格兰步兵在遭到包围的情况下力战不退,直到全部阵亡。

2000多万人口的法国被500来万人口的英格兰修理得灰头土脸,拿长弓说事,不过是找了块遮羞布,无休止的内斗才是根本原因。中世纪的法国国王通常被称作“懒王”,倒不是他们不勤于国务,而是诸侯势力太大,王权出不了真正属于自己名下的那一亩三分地。从政治层面说,像勃艮第那样有实力的大贵族互相争斗,各怀鬼胎,有的反而与英国相勾结。从战术层面说,他们打起仗来自行其事,根本不听号令。他们主张“骑士精神”,喜欢逞匹夫之勇,而不愿意动脑筋;他们热心于抓俘虏索取赎金和抢夺战利品,而不关心战役的胜负和国家的安危;仗打得不顺利时,逃命最重要。因此,法军这支松散的封建诸侯军队每次都在兵力占优的情况下被痛打。

但法国人民已越来越不能忍受外国人对他们无情的劫掠和颐指气使的统治,他们的民族情绪逼近了临界点,只要有一杆旗帜在前面引导,他们就会英勇地冲上去,而不畏惧漫天的箭雨。他们充满了期待,传说会有一位少女能够拯救法国。


第四章 圣女的旗帜

英军于1428年7月占领巴黎。次年秋,直逼奥尔良(Orleans)。

奥尔良在巴黎以南,是卢瓦尔河谷的咽喉,也是太子党首府布尔日(Bourges)的门户。守卫者在城上设置了70多门不同口径的火炮,拼命抵抗。英军拔除外围据点的行动相当迟缓,给了守军囤积粮秣军资的机会。10月下旬,会合了勃艮第军的英军打响了攻城战役。他们先在炮火的掩护下攻克了城外扼守河谷的炮台。但10月24日,当英军统帅索尔兹伯里伯爵登上炮台查看敌情时,被法方的炮火击成重伤,八天后死去。初期的强攻受挫后,英军在城外筑起堡垒,打算长期围困。英军的兵力严重不足,甚至不能完全封锁所有的城门。

但法国人还是不断地打败仗。1429年2月12日,一支以苏格兰人为主的援军与一支英军后勤车队在离城不远的地方相遇。法苏联军使用轻型野炮掩护步骑兵冲锋。炮击并没能击溃敌人,看来威力还远远不够。英军将车仗围成一圈,由护卫队的1000长弓手和下马骑兵据守其中,奋勇射击冒失冲过来的法国人和苏格兰人,在大量杀伤敌人后,骑兵上马反攻,将敌击败。这一战史称“鲱鱼之战”(Battle of the Herrings),盖因车队押送的是供前线士兵下饭用的咸鱼。

咸鱼之败令查理心灰意冷,他备感前途渺茫,几乎想辞职出国去当和尚。连打埋伏、截粮道这样的仗都打不赢,够让人郁闷的。

3月8日,一位身材不高、相貌平平的17岁农家女娃子从香槟省来到奥尔良以南的希农,要见查理。她自称得到上帝召唤前来拯救国家。虽然社会上“少女出,国运昌,查理王”的传说已流行了一个时期,查理对这种玄而又玄的说法仍将信将疑,把她送到普瓦杰让议会进行了考核,一个月后才报着死马权当活马医的念头,给了她置备了战马、铠甲和一面旗帜,让她试着随军去奥尔良解围。

贞德(Joan of Arc)走上了法国历史舞台。

4月30日至5月4日,援军由英军疏于把守的西门等处分头进入奥尔良,有的是乘敌不备硬闯进去的,也有在夜暗掩护下偷偷溜进去的。随后,拥有绝对优势兵力的法军展开了内外夹击。分散在城周围的英军起初进行了顽强抵抗。他们嘲笑法国人叫个巫婆装神弄鬼,并在一次堡垒争夺战中将贞德射于马下,长弓手们喊着“巫婆死了,巫婆死了!”,手舞足蹈地向法军挑衅。但第二天,当贞德再次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他们自己心里虚了:难道这娘们真的有法术?

几个堡垒在狂热而为数众多的法国人不惜代价的攻击下相继易手。英军被迫于8日撤围退走,奥尔良解围。这一战,法军以多打少,集中兵力拔除据点,全是靠着宗教鼓舞起来的勇气狠打硬拼,在战术上并无特殊意义,但它是百年战争的转折。贞德成了奥尔良的救星,法国的救星,被称为“奥尔良少女”(Orleans Maid)

见英军失利,周边投靠英军的城堡相继易帜。

得胜的法国人渐渐找到了感觉,他们不再与英军正面会战,而是尽量在野战中发挥优势。6月18日的帕提(Patay)之战,撤退的英军在撤退途中中遭到法军袭击。来不及布阵,骑兵就冲到了眼前,没有掩护的长弓手被冲散并追杀。英军大败,折了2000多人,主帅塔伯特(Tarbot)被俘。

随后,法军在贞德的指引下,以巨大的伤亡为代价,一路杀进宗教首都兰斯(Reims)。7月17日,查理在那里加冕成为国王,是为查理七世。在隆重的仪式上,贞德披挂铠甲,手执战旗,护持在显要位置。她的声望达到了顶峰。

后世的很多作品把贞德作为一个爱国者、一个女勇士、一个武林高手甚至民间抵抗运动领袖加以描绘,而刻意淡化她的宗教色彩,这是不符合史实的。贞德算不上一位军事家,她没有带来新的战术,也不像某些传奇所描绘的那样武艺高强、身先士卒,挥舞着利剑冲锋陷阵。她可能根本没有武艺,在所有的战斗中甚至没有一次直接参与过搏斗,只是披挂着查理给她的白盔白甲,骑着白马,高举白色的旗帜,上面绣着法国王室的百合花以及耶稣和玛利亚的名字。这一形象在阿Q看来是正宗的革命党,在法国人心目中是上帝派来的神圣使者,而在英军眼里则是不折不扣的巫术。她的活动更像传教士而不是军人。她非常虔诚,严守教规,认真参加一切宗教仪式并且要求部下也必须照办。她主张仁慈,宽待俘虏。她给予法国人的是充满宗教色彩的精神力量。“奥尔良少女”的称号本身就带有浓厚的基督教味道。

事实上,在中世纪的社会条件下,如果没有宗教这件神秘而崇高的外衣,贞德这样一个出身寒微的女孩子是不可能被法国人所追随的。这些垂头丧气的家伙,需要的是一个神话而不是一个将军,他们有足够的孔武匹夫却没有战斗的意志,他们不是输在实力而是输在士气。贞德的出现令法国人觉得预言得到了应验,上帝在眷顾他们。至于贞德何以有此惊人之举,是高超的政治智慧,还是发自内心的宗教虔诚,抑或受到哪位高人的指点,则不得而知。

宗教的光环成全了贞德,最终也毁了她。

虽然有了国王的头衔,但查理的腰包却还是瘪瘪的。久经战乱和瘟疫折磨的法国需要一段时间积聚力量,更需要政治上的巩固。但热情洋溢的贞德还是主张立刻攻打巴黎。她孤军深入,败下阵来。次年5月23日,她被勃艮第人俘获,以1万英镑转卖给英国占领当局,在鲁昂受到宗教法庭的审判,罪名包括与魔鬼对话、藐视教堂、穿男装、企图自杀等。巴黎大学的学究们为定案提供了“权威”的意见。最后,为了换取活命,贞德被一个老奸巨滑的法官欺骗,招认未曾听到上帝的召唤。尽管两天后她又翻供,但这个声明已经足以要她的命。贞德被宣判为女巫、骗子、异端并剥夺了上诉权,于1431年5月30日以火刑处死,尸体被示众后焚化,灰烬丢入塞纳河。

贞德并没有带给法国人决定性的胜利,但却给了他们更重要的东西——斗志和民族意识。两个王室之间的领主战争已经转变为民族战争。法国从此走上了复兴之路。

查七为了自己称王的合法性不被质疑,为了证明自己的君权来自于上帝而不是魔鬼,在贞德被俘后竭力避免同牵扯她在一起,对她的命运采取了不闻不问的态度,并因此为史家所不齿。但卑鄙往往和伟大同在,查七保全了自己,励精图治,并在人民拥戴的氛围中逐渐成熟。法国内部的统一和团结逐步加强,国力迅速得到恢复,为最后的胜利奠定了基础。布列塔尼投向了查七;1435年,英国总督贝福德(Bedford)死后,勃艮第归顺法王并交出了巴黎。1438年颁布的《布尔日国是诏书》,使国王完全掌握了军权,并限制了宗教神权和诸侯特权。查七组建了国家常备军,不再依赖于自行其是的诸侯部队和外国雇佣军。到1446年,他手中已有了20个建制连,每个连拥有100个矛枪班(当时称Lance),每班6人。同时,在让·布里亚和他的兄弟加斯帕(Jean and Gaspard Burea)的帮助下,炮兵技术也得到了长足发展。

而在英格兰国内,国王亨六的年幼和贵族势力的膨胀则不断引发争斗。战争的巨大消耗带来横征暴敛,占领区内民怨沸腾,暴乱不断,迫使当局穷于应付。英国兵力有限,只能占据少数基地,大片的占领区掌握在随风倒的当地小领主手中。随着英军控制力的衰微和法国实力的增强,他们纷纷改弦更张。盟友的相继倒戈使旮旯、吉耶纳和诺曼底等英国势力的核心区域成为彼此分割的孤岛。

此消彼长间,转眼就是二十个春秋。

1449年,查七对诺曼底发动了全线进攻。10月19日,英将塔伯特再次被俘,诺曼底驻军司令萨莫塞特(Somerset)被迫投降,交出了首府鲁昂。布里亚兄弟于12月到次年1月借助大炮迅速攻克了哈弗洛尔、洪弗洛尔。3月,法军挺进到了卡昂城下。

诺曼底岌岌可危,伦敦却麻木不仁。孱弱的亨六对政局完全无能为力,朝廷重臣则忙于权力斗争,红白两党的端倪隐然浮现。加之连年征战,国库空虚,英国已无力再打下去。花了一冬天,他们才拼凑了2500人的增援部队,由托马斯·凯瑞(Thomas Kyriel)率领,从朴茨茅斯(Portsmouth)出发,3月15日在半岛最顶端的瑟堡港(Cherbourg)登陆。

凯瑞一路南下,收复了几座城堡并将1800部队收于旗下,但也伤亡了一些人马。4月12日,救援巴约的途中,他的后卫在经过卡朗唐(Carentan)镇时,同克勒芒(Clermont)伯爵指挥的3千法军发生了小的遭遇。法军没有同英军交战,而是派人飞骑联络附近另一支由参加过帕提战役的老将里斯蒙(Richemont)治安官统领的法军,据说后者正由圣洛向卡昂开进。15日,凯瑞把营寨扎在离目的地半天路程的弗米尼(Formigny)村附近,小克估计援军将到,而敌人却快要进入巴约,遂起兵赶了上来。

两军于下午3时左右开战。英军仍沿用传统的长矛—长弓阵势,但他们兵力太少,留不出预备队。战场宽阔平坦,他们的侧翼没有掩护,只是在阵前布下壕沟和拒马,背靠一条小溪。小克发起了一次徒步冲锋,并派骑兵突击英军两翼,但都被凯瑞的2900名长弓手射退,损失惨重。5点钟,法军拉来了两门长炮(culverin),从360多米外猛轰英军,由于在长弓的有效射程之外,英军无法直接进行还击。为了不被敌人压着打,长弓手越过拒马和壕沟发起了冲锋,击退法军,夺下大炮,几乎生擒小克。然而,正当他们准备将笨重的战利品拖回本方战线时,老里率领1200名法国重骑兵突然出现在他们的左翼。小克也收拾残兵杀了回来。

凯瑞急忙调整战线迎击新来的敌人,他把阵势临时变为半圆形以应付两支法军的夹击。匆忙变阵中还来不及设置障碍,两支法军就在里斯蒙的统一指挥下由西、南两路杀了上来。战线单薄,两面受敌,长弓手无法集中射击,英军阵线很快被突破和分割。战至天黑,英军约2300人阵亡,凯瑞以下900人被俘,残部逃入巴约。此后的几个月内,孤立无援的英军失去了整个诺曼底。

在欧美的战术教科书上,这是一个经典的战例,但并不是关于火炮在野战中的应用,而是关于协同作战、向心突击。天朝庄亲王林副统帅把这种战法总结为“一点两面”。

从一张诺曼底登陆的态势图上可以看到,弗米尼村其实就在“霸王行动”中著名的奥马哈海滩(Omaha Beach)以内不到5公里的地方,十字路口立着小克和老里的雕像,村里有小克1486年建造的一座小而粗糙的纪念教堂,以及后人从战场上捡来的一些遗物。卡朗唐在犹他海滩西南10公里,卡昂则在剑滩以南10公里,

1453年4月,查七再次派出小克统帅的庞大兵团,向吉耶纳下了手。由于法军分兵同时围攻多个城镇,波尔多的英军在七旬老将塔伯特的率领下出战,试图将敌人各个击破。此公曾两次被法国人俘获,是发了誓再也不会披坚执锐与法王作战,才被释放的。在得到增援后,他引6千兵前往城东南50公里处的卡斯蒂永(Castillone),试图击败围攻那里的法军主力。

双方接触,英军初战得手。7月17日破晓前,英军遭遇并击溃了一队法军弓箭手之后,一路追击到达多尔多涅河(Dordogne)畔的卡斯蒂永。然而,法军的营寨外已构筑了坚固的阵地,他们垒起了积土工事,设置了鹿砦,特别是拥有300多门口径不一的火枪火炮。敌军在望,他们紧急把各处的枪炮调集过来,并令骑兵下马进入阵地,而将战马赶往掩蔽处躲藏。

法营里驱赶马匹腾起的尘土被老塔误认为是法国骑兵在溃逃。大约是急于为自己的被俘雪耻吧,他未经侦察就贸然下达了进攻的命令。为了“信守”誓言,他脱去铠甲,赤手空拳,骑了匹白马上阵,指挥手下人马一波又一波地向敌营发起冲击。攻击部队在大炮的攒射下伤亡惨重。老塔本人带了一些人马冲到法国营垒前,坐骑中炮,他被压在死马下面不能动弹,一名眼尖的法国兵跃过胸墙用战斧超度了他。法军发起了反冲锋,英军崩溃,老塔的独子小塔也在溃败中战死。残兵逃回波尔多。

这场一边倒的战役,标志着百年战争中英国的彻底失败。10月19日,波尔多在被围三个多月后陷落。至此,英国丧失了除旮旯(坚守到1558年)以外的所有在法占领区,百年战争到此落幕。

这场战争断断续续凡116年,它使法国最终摆脱了的诸侯割据,形成了民族国家的意识和强有力的王权,并从此走上了欧洲大国的争霸之路。巧合的是,同年君士坦丁堡陷入土耳其人之手。这两件事,标志着黑暗而愚昧的中世纪正在接近黎明。欧洲的历史即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1456年7月7日,根据贞德家人的申诉,教皇宣布鲁昂法庭对贞德的判决无效。1920年5月16日,她被罗马天主教加封为圣徒。

英国在百年战争中的最终失败,从军事技术层面上看,似乎是长弓败给了火炮。在弗米尼,长弓的打击力及英国人单调刻板的战术显露出很大的局限性,火炮的确凭借其强大的杀伤力和更远的射程,向长弓直接发起了挑战。但法军的火炮不仅数量太少,射速显然也不理想,压制不住英军的徒步冲锋,甚至被缴获。它们的作用与其说是打击了敌人,还不如说是为友军指示了战场的位置。

人的因素远比武器更具有决定性。战场上的失利往往能从庙堂上找到原因。英国高层忙于内斗,显然对与法国的战事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他们本该设法派来更多的援军,而不是区区2500人。就临场发挥方面而言,英军将领的能力显然也远不如从前。凯瑞徒有数量优势却没能在开战之初就压垮对手,而是墨守防守反击的成规,白白浪费了时间;事实上,他后来对法军炮兵阵地采取的主动进攻是有效的,只是太晚了。他也没有像先人那样选择有利的狭窄地形保护侧翼,而是就在旷野中展开部队。或者他尽快进入巴约或卡昂的据点而不是选择会战,也不至于败得这么快这么彻底。塔伯特是常败将军,老而不稳,行事卤莽。两人都疏于侦察,前者事先不知道附近还有敌人重兵,后者则在根本不了解对面敌人部署的情况下发起冲锋。

冷兵器的时代行将结束。从15世纪起,欧洲各国的军队相继装备了火枪、火炮。长弓的地位面临着强有力的挑战。尽管它们原始而粗糙,但却代表着先进战斗力的发展方向,具有不断获得改良甚至革命性进步的巨大空间,而简单的长弓则发展到了尽头。

曾经扬威海外的长弓手们,在退出历史舞台的前夕,却上演了武林中最大的悲剧——同门相残。这就是玫瑰战争中的陶顿战役。


第五章、凋谢的玫瑰

百年战争中,被王权和议会压制了几百年的英国贵族们有了坐大的机会。他们通过带兵打仗而壮大了自己的武装。前文说过,金雀花王朝(Plantagenet)在爱三时代就埋下了祸乱的种子,兰开斯特家族把持朝政并最终由亨利四世篡位。有此先例,就免不得效尤,亨四的江山是靠镇压来维持的。前两代总算没出什么大乱子,但亨五只活到35岁,亨六即位时年仅10岁,他的法国外公留给他先天性的精神病。这就不由得其他具有王室血统的贵族们不有所思。在你来我往的争斗中,他们渐渐分化成两大阵营,坐在王位上的兰开斯特家族为一方,以英国王室传统的红玫瑰为族徽;王室的远亲约克公爵及其盟友为另一方,以白玫瑰为标志。因此,后人把这场战争称为玫瑰战争。

1455年,亨六的疯病发作起来,约克公爵理查的夺权斗争不断升级。在内侄沃里克16世伯爵 “拥立者”理查德·内维尔(Richard Neville the kingmaker, 16th Earl of Warwick)的支持下,他在几次武斗中占了上风,特别是1460年7月10日,沃里克和理查的长子爱德华在北安普敦大败红帮,迫使亨六宣布理查为摄政和王储。这个“拥立者”是全英格兰除王室外最有钱的人,拥有索尔兹伯里和沃里克两大伯爵领地,时任旮旯总兵,是位出色的政治家和军事家。王后玛格利特怎能甘心,集合了本派人马盘踞北方,大闹理查的领地,还邀请苏格兰人助战。

8月,苏王詹姆斯二世(James II, 1430—60)借支持亨六的名义,带着他心爱的大炮南下洛锡安。詹二算是苏格兰百年来难得的一位称职的领袖。他七岁登基,成年后,同历代把持朝政的道格拉斯家族展开斗争,后来上升到刺杀,最终通过内战,将其彻底打败,巩固了王权。有几分康熙的风采。

萝卜头二世上台以来,苏格兰人多次出兵袭扰英格兰,但都是形如土匪的郊外劫掠,会战则败多胜少。但这次不同,苏军如今手握利器,敢于强攻城池。他们将英军的重要据点罗克斯堡(Roxburgh)团团包围,摆开大炮猛轰。黑洞洞的炮口喷烟吐火,声如雷鸣,巨大的炮弹穿墙破壁,坚固的城防岌岌可危,守军惶惶不知所措。眼看失落了127年的国土就要回归,詹二不免踌躇满志,亲自站在口径最大的火炮旁边观战。不料那门大炮却突然爆膛。他的遗霜最终攻下了城堡,使苏格兰恢复了祖先留下的版图。英格兰忙于内战,派不出解围的援军。

要了詹二性命的,是一种被称为“射石炮”(Bombard)的早期大炮。炮原有一对,是1457年他老婆的叔叔勃艮第公爵匪力捕送给他的,1449年造于弗兰德的蒙斯(Mons,现属比利时),口径496毫米,长4米,全重5080公斤,能将150公斤的石头弹丸发射到3~4公里外,击毁八英尺厚的城墙。爱丁堡收藏着这对火炮的另一门,命名为Mons Meg,意为“蒙斯的玛格丽特”,缩写为MM,如今网上兄弟常用的一个词汇。英语中用阴性代词指代火炮,并用女名称谓她们,凸显夷狄妇人母仪河东,凶悍刁蛮,侵掠如火,动如雷震,绝无天朝佳丽的温婉贤淑,乃令爷们在外面一见大炮,自然联想到闺中的雌风。

  火炮属于那个时代的高科技产品。当时没有轧制的无缝钢管,也无法整体铸造这么大的家伙,她是用拼接工艺造出来的。类似于葛郎台同志箍木桶的手法,工匠们先锤炼出一根一根的扁条钢,趁热把它们纵向敷在圆柱模芯上,经过锻打拼接成一个园筒,然后再用条钢一圈一圈横向并排箍在外面,如此反复多层。从炮身外部,可以看到一圈一圈起伏不平的横纹,就是箍条的痕迹。虽然口径造大了,但强度却不大可靠。继她的姊妹之后,MM也在1681年一次鸣礼炮时炸毁,虽经修复,但再没用过。此外,在中世纪没有硬化的路面上,她们显得过于笨重,虽有轮子,一天最快只能前进三公里。

在苏格兰人的协助下,红帮把英格兰北方搅闹得鸡犬不宁。12月30日,过于自信的理查仅率几百人前往征剿,结果送了命,首级被扣上纸糊的王冠悬挂在约克城头示众。但白帮的势力并没有受到严重的打击,理查19岁的长子爱德华(1442—83)于1461年2月26日进入伦敦。3月4日,他在沃里克和伦敦上层市民的支持下自立为王,称爱四。

3月29日,爱四的部队逼近约克城,双方的交战在约克城西南20公里的陶顿(Towton)村和萨克斯顿(Saxton)村之间爆发,史称陶顿之战。这是英国历史上发生在本土的最惨烈的一战。双方参战兵力根据比较公认的估计,红帮42000人,白帮36000人。参战的贵族共28位,几乎占当时全英诸侯的一半,绝大部分站在红帮一方。

爱四在前锋受挫的形势下,率部分兵力先包抄并打败了红帮克利福德(Clifford)部,然后与萨莫塞特公爵统率的主力部队接战。老萨拥有地利与人和,他们不但人多,而且陈兵山顶,居高临下。因此,老萨坐视山下部队被爱四击败而按兵不动。爱四的人马还没有到齐,但却占了天时——当时风雪交加,强劲的大风夹着大片的雪花从他们的背后吹来,刮得红帮几乎睁不开眼。双方采用同样的战术,都想打防守反击,于是面对面拉开了阵势,组织长弓手射击对方密集的步兵方阵。

这是历史上长弓手参战人数最多的一次战斗,每方的弓手都在2万人以上。他们本想用这门工夫去国外打仗发财,现在却向自己的同门兄弟疯狂发射。自备的箭用完了,就捡地上敌人射来的落箭回射。他们的箭是一样的,他们的弓是一样的,他们的战术也是一样的。漫天飞舞的都是银白,分不清哪是雪花,哪是箭羽;遍地流淌的都是殷红,分不清哪是贵族,哪是平民;横陈郊野的都是死亡和呻吟,分不清谁是约克军,谁是兰开斯特军。这一切,为的都是那顶王冠。

急骤的狂风令白帮的箭雨射程和威力大增。而红帮的箭却被半途吹落。老萨无法忍受被人压着打的局面,指挥人马杀下山坡。两军的肉搏战激烈而僵持。前排的士兵成片倒下,后面的踩着尸体接着掐,锋线上积尸如山,有时甚至不得不暂停交战,把尸体搬开。红帮凭借地形和数量的优势,一码一码地迫退对手。天色将晚,爱四兵力不足,渐露颓势。恰在此时,诺福克公爵约翰·莫布雷(John Mowbray, 3rd Duke of Norfolk)率领的白帮后续部队赶来投入了战斗,打在红帮没有掩护的侧翼。老萨的部队崩溃并逃窜。爱四挥师掩杀,直到深夜。

据估计,此战双方战死达25000~ 28000人。很多尸体被草草埋入万人坑,根本无从计数。此战中,支持兰开斯特王族的诸侯大量阵亡或被俘,特别是王后最得力的干将克利福德战死,使红帮陷入群龙无首的境地。玛格利特带着亨六父子和少数随从仓皇逃亡苏格兰。

此后双方又多次交手,直至1465年亨六第N次被俘,玛格利特携幼子逃往法国,约克派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爱四对红帮贵族严厉清洗,大开杀戒。然后,这个羽翼已丰的年轻人又把矛头对准了自己的老师——白方阵营里最起劲的沃里克。沃里克大权独揽,说一不二,爱四则以声色犬马作为伪装,直到勾搭上一名红帮骑士的遗霜一粒煞白·木桩(Elizabeth Woodville)并将其家族引为亲信。爱四要娶煞白,沃里克对此大加反对,也许他是对的,爱四身后,这桩婚事被宣布为非法,连孩子的继承权也被剥夺了。但爱四不甘心被沃里克操纵的命运,以木家为支撑公开与他决裂。沃里克出奔法国,投靠流亡的红帮,但玛格利特并不信任他,要他带兵去掐爱四以证明自己。沃里克做到了,他赶走了爱四,于1470年10月30日扶亨六复位。次年4月14日,兴高采烈的玛格利特母子率还乡团在威尔士登陆,却立刻收到了沃里克已于同日败亡的消息。

原来,沃里克为了求取援助,站在法国路易十一那边对抗勃艮第公爵,这导致恼怒的后者出兵支持爱四。有了军队,爱四咸鱼翻身,于3月14日回国。沃里克在考文垂集结部队,得知伦敦易手,匆匆返回,在城北16公里的巴内特镇(Barnet)与爱四交战。浓雾中,红帮的进攻陷入混乱,沃里克兄弟都在混战中阵亡。

爱四随后赶来迎战还乡团,在5月4日的蒂克斯伯里,孤掌难鸣的红帮残部遭到了彻底的失败,部队被歼灭近半,王子战死,玛格利特及其最后的亲信战败并全部被杀,10天后亨六也被秘密处死。白帮取得了争斗的胜利。

在这场恶斗中,双方损失超过5.5万人,全国半数贵族死于战场及随后的清洗,特别是兰开斯特家族被诛杀殆尽,只剩一个远亲里士满伯爵亨利·都铎(Henry Tudor)流亡在法国。爱四一直没有放松对异己贵族的残酷打击,但1483年4月他却死于过度的纵欲。他的弟弟摄政王理查操纵议会将13岁的爱五剥夺了继承权并囚杀于伦敦塔,把王冠套在了自己的头上,是为理查三世。

理查得国有篡夺之嫌,不得不继续以残酷手段维护他的统治,对贵族的杀戮丝毫没有收敛。人人自危的局面促使各派贵族联合在亨利·都铎旗下。1485年8月,亨利杀回国来。22日,与理三战于莱斯特郡(Leicestershire)的伯斯沃斯(Bosworth)。亨利的法国雇佣军由他的叔父加斯帕尔和牛津伯爵两个富有军事经验的将领辅佐,登陆以后一路有支持者加入,到交战时已有5千兵力。理三手下有8千人马,但他最倚重的威廉和托马斯·斯坦利兄弟却不可靠,他们把3000部队扎在远离双方的地方,战斗进行了两个小时后,投向亨利一方,决定了战局的走向。理三死在绝望的冲锋中,成为最后一个战死的英国国王。约克一党统治英国20多年后,最终没有逃脱败亡的命运。

亨利登上王位,称亨七,是为都铎王朝。他同爱四的长女伊丽莎白(约克家族的继承人)结婚,两大家族合二为一。玫瑰战争到此基本结束,但余波不时泛起,亨七不得不对潜在威胁一直采取高压的态势。

这次战争被称为英国封建贵族的葬礼,绝大多数诸侯贵族不是死在战场,就是死在刑场;不是在对抗中被消灭,就是落得兔死狗烹的结局。封建土围子被打破了,众多的领地被剥夺和重新分配。爱四大兴工商业以充实国力,扩大议会以对抗贵族,亨七同样利用议会来巩固自己并不安稳的统治。英国的政治和经济格局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翻天覆地的大变革已为期不远。

与此同时,欧洲大陆正从中世纪的沉睡中醒来。地中海的东部,在土耳其的压力下,大批拜占庭学者逃亡到意大利,把遗存在那里的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火种带回一团漆黑的基督教世界。一批文化巨匠假复古的号角唤醒人文精神。被大马士革弯刀截断了财路的商人们则渴望着新的贸易通道。地中海的西部同样有大事件发生。1492年元旦刚过,全欧的教堂钟声齐鸣,庆祝卡斯蒂里亚和阿拉贡联军占领格拉纳达,将伊斯兰势力完全逐出西班牙。8月,一个相信大地是圆球的热那亚水手率领三艘破旧的西班牙小军舰向西进发,试图到达富裕的东方。70天后,桅杆上的了望哨发现了一块欧洲海员从未涉足的陆地。尽管克里斯托弗·哥伦布至死都咬定他到达了印度,实际上那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大时代的帷幕已经拉开。

1513年的弗洛登(Flodden Field)之战,是廉颇老矣的长弓最后一次发威。

当时,亨七之子亨八加入他西班牙岳父一伙,同法国的路易十二争夺意大利。在那里,火炮和火枪已经很流行,尽管射速依然赶不上长弓。焦头烂额的十二不惜使出狐媚外交,让他年轻漂亮的王后摘下手上的一枚戒指,派人送给苏格兰的詹姆斯四世(1488—1513),自称是他骑士精神的崇拜者,恳求他施以援手。两国的战略联盟由来已久,香艳的恳求更难以拒绝,神魂颠倒的詹四不顾议会的反对、王后的哀求(她是亨八的妹妹)以及所谓“圣约翰显灵”的规劝,借口五年前英格兰土匪“杂种”约翰·荷戎(John “the Bastard” Heron)在斗殴中杀死了苏格兰地方官,于8月率6~10万用法国金钱和武器装备起来的苏军侵入诺森伯兰。相对于人烟稀疏的苏格兰,这样的规模可谓倾巢而出,由于其中混杂了很多形同土匪的边民,所以兵力没个准数。

在猝不及防的打击下,英格兰边界城堡相继陷落,但詹四却在福特堡(Ford Castle)无谓地逗留了很多时日,没有及时发展战果——据说被年轻漂亮的一粒煞白·荷蓉迷住了。他的手下趁此机会四出劫掠,之后,至少有一半人背上大包大包的战利品,赶着抢来的牲畜,心满意足地回家过小日子去了。

詹四风流快活贻误战机的时候,英格兰人却没闲着。亨八指派的留守使薛利伯爵中将托马斯·霍华德(Thomas Howard, Earl of Surrey)紧急召集了战争委员会,集结了2万6千部队北上迎战。在达勒姆,他祭奠了圣卡斯伯特,就是据说1346年帮英军打小戴的那尊守护神,迎取了那面圣旗。然后他到了纽卡斯尔,汇合北方的边地军队,直逼伍勒(Wooler)城。

这时,苏格兰贵族鉴于形势不妙,建议留一位将军继续统兵作战,而请詹四本人回国。但詹四反而来劲了,说等打了胜仗回去非把带头劝他的帕特里克·林塞伯爵吊死在他家大门上。他把营寨扎到伍勒城外的弗洛登(Flodden Hill)山顶。

薛利起兵仓促,粮草不足,必求速战。9月9日,据说天气挺好的,挺风和日丽的。他带着英军在詹四眼皮底下分两路渡过了蒂尔河(River Till),而兼备唐吉柯德和宋襄公美德的詹四却没有趁机发起攻击。眼看英军插到了他的北面,归路被遮断,詹四命令焚烧营中的废弃物,在浓烟的掩护下,把队伍拉到了布兰克斯顿山(Branxton Hill)。因此,弗洛登之战也称布兰克斯顿之战。这一转移不无道理,既守住了退路,又保持了苏军的地形优势,把山谷中大片的沼泽留给了英军。但詹四忽略了一点——这里是英格兰的地盘,英军以当地人为向导轻易越过了沼泽。

两军兵力相当,各有三万人。下午四点钟,苏格兰人的大炮首先开火。但他们射击技术生疏,而且前装大炮在居高临下的地方不能俯射,只是在白白糟蹋弹药。而英军的还击则要精准得多,压制了对方炮兵后,转而轰击步兵。

詹四不甘心坐在山上挨打。他发现英军的右翼兵力不足,松松垮垮,似乎还未从长途行军的疲惫中恢复过来,而支援他们的预备队则不见踪影。于是,他命令侯姆(Home)爵士率领本方左翼出击。英军被三倍于己的对手击溃,只剩少数人马在薛利的次子爱德蒙率领下拼死抵抗,眼看旗已倒人将亡。但恰在此时达斯(Dacre)率领的1500名边地骑兵却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冲进苏格兰人的侧翼,其中就有詹四发动本次战争的借口——受了招安的土匪荷戎。双方都是在边境地区相互打来打去的老冤家,混战形同群殴。

看到山下打群架掐得热闹,詹四不由得匪性大发,兴奋莫名,挽起袖子就领着主力冲了下去。他们身披重甲,徒步冲向英军迎面射来的箭雨。到了山脚下,苏军的冲锋被事先未侦察清楚的小山梁和烂泥塘所阻挡,失去了居高临下带来的冲劲,增加了在致命箭雨下停滞的时间。

就在中路开打的时候,左翼的侯姆和达斯却脱离了接触。战后,双方都受到指责,说他们为了减少伤亡而擅自达成了休战的默契。双方自然是一致否认。

同时,英军左翼对仍然高踞山顶的苏军右翼发动了主动进攻。这厢尽是穿花格呢裙子的高地家族兵,凶悍但装备低劣,几乎都没有护甲和内裤。他们遭到了长弓手的肆意射杀,很快便溃散。接着,得了手的左翼英军向詹四的部队展开侧击。达斯见大局已定,乐得捡便宜,也率领他的民兵去抄詹四的后路。

英军的矛枪有锋利的两刃,在近战搏斗中远比苏军的长矛要精良,能刺能劈,可以穿透铠甲一击致命,甚至能削掉苏军长矛的头。而后者自班诺克本之战以来就没有改进过。

被困的苏格兰人围成一圈,矛尖朝外拼死抵抗。詹四亲自加入肉搏,率军冲向薛利的帅旗,途中两次受伤,最终被英军的矛枪刺翻在地。夜幕降临,被围的苏军仍坚守不降。而处在包围圈外的同伴却乘着夜色逃走了。当有人要求侯姆营救国王时,他却辩解说,他已尽到前卫的职责,现在该轮到别人出力了。若干年后他在爱丁堡被一群喊着要替国王惩治叛徒的不明身份者袭杀。

战斗一直到次日才结束。这是欧洲中世纪少有的一次歼灭战,1至1.2万苏军战死,包括国王和12位伯爵、15位爵士、50多位部落头人。和英格兰掐了两百多年,还没败得这么惨过。据说战后每一个重要家族都戴孝举哀。苏格兰人为此谱写了一首风笛名曲“森林中的花朵”(The Flowers of the Forest):

挤羊奶的人们不再吟唱,
女人和孩子沮丧悲伤,
叹息和呻吟来自每条小径,
森林中的花朵不再开放。

这次战役被战史家作为长弓时代结束的标志。尽管在本次战斗中它们仍有不俗的表现,但与大炮同场竞技,显示出它们的地位并非不可替代。

16世纪的战争已经无可争议地进入了火器时代,从亚平宁到尼德兰,整个欧洲大地硝烟升腾,火枪火炮大行其道。火药的轰鸣,弹片的飞舞,打碎了封建骑士最后的荣耀,也令威风一时的长弓黯然失色。英国人也不能不关注火器,1500年他们率先制造出火绳枪。长弓在战场上的作用已经越来越无足轻重,连弓箭手们自己都越来越热衷于尝试火枪。

从杀伤力上看,火枪火炮都更有效,特别是在杀伤装甲目标时。早在100年前的阿金考特战役中,长弓就已经难以穿透坚硬厚重的钢制板甲,而这对枪炮而言则轻而易举。

从射程上看,火药爆炸的推进力远远胜过紫杉木的弹性。火炮已经可以在数百米乃至数千米的距离上发威,而西班牙人带木架的重型滑膛枪也能打出400米开外,这都是长弓力所不能及的。

从精度上看,火炮是面杀伤武器,一打一片;而火枪则要比长弓逊色,主要是制造粗糙、间隙较大,击发后弹丸在枪管中跳跃,出膛后轨迹不确定,在100码距离上的精度往往只有50%,大大限制了有效射程。直到1864年,克里米亚战争中的线膛枪在这方面才超过长弓。

从射速上看,火枪的再装填很慢,两发之间的时间间隔是长弓的五到六倍;火炮就更慢,连续射击时还必须等待炮膛冷却。直到马克沁机枪出现,没有一种武器可以提供堪与长弓相提并论的连续的密集火力。

从可靠性上看,长弓用久了最多不过折背断弦,而火器则很容易炸膛,药装多了,捣得太实了,弹丸不圆卡住了,都有可能令射手非死即伤。打不响的情况也经常发生。

从适应性看,当时的火器受不得潮湿,遇到阴雨就得歇菜;而长弓则不怎么受天气的影响。火枪可以用各种姿势发射,卧姿、跪姿、立姿、骑马都行,而长弓则只能规规矩矩站直了用。

最要命的是训练。火枪的操作虽比长弓复杂,但对体力和技巧的要求比低长弓得多,临时拉来的民夫稍加训练,就能跟着口令操枪弄炮;长弓手的膂力和射术则都必须来自长期的艰苦训练,这是决定长弓命运的关键因素。

在那个社会急剧变化的时代,近代工商业迅速崛起,圈地运动愈演愈烈,成片的农田变成了牧场,大批下岗农民被温顺的绵羊赶出了家园,流落异乡,甚至飘零海外。传统的村落社区崩溃,200多年来星期日弥撒之后男丁聚集在教堂外校场拉弓练箭的景象,如今再也看不到了。他们可能在其它什么地方疯狂地踢着足球,不再有人能管得了他们。王室和政府极力维护长弓的存在,他们为长弓找出了众多存在的理由,甚至立法制止弓手换装火枪(1569年),但兵员的枯竭已无法逆转。除了与时俱进改用火枪,已没有别的选择。1595年,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无所作为,长弓终于彻底退出了战争舞台。

曾经叱咤风云的长弓走了。但人们不会忘记,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的一页,一种古老而简单的兵器,一些贫贱而平凡的弓手,曾经让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贵族骑士人仰马翻。

            (完)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6-12-1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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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2  

中世纪英国长弓手的几场著名战役简述

引自AcherJones的西方战争艺术



1.13世纪末英格兰完成对威尔士的征服

威尔士人与英格兰人之间断断续续的战争持续到1276年,又爆发了一场重大的冲突。北威尔士在卢埃林王子时期,不仅有着卢埃林亲王这样一位精明且富有经验的领导,而且有延伸到南部纵深的疆土作为有力的基地。卢埃林在耗费英格兰人物力财力的同时,使自己的领土得以扩大。然而,到了新英格兰国王时期,他的对手却是一位善战的优秀战略家——爱德华一世。早在王子时代的爱德华,在反对德·蒙特福特的伊甫斯罕战役中就展示了其才华。在1276年,爱德华国王召集了一支雇佣大军来到威尔士。这支大军只有少量的骑兵,大多是弓箭兵、长矛兵、木匠和矿工。这次,爱德华不像他父辈那样进行轰轰烈烈的,却短暂而无效的入侵。他计划在占领地实施持久战略。他使用极少的骑兵,避免了严重的后勤保障问题。他雇用的是一支能按他们自己的方式在荒野、山区和森林中与威尔士人作战的军队。

爱德华国王的首次战役很快就攻克了卢埃林的一些防备不紧的边缘目标。紧接着进入了冬天,爱德华所面临的是威尔士西北部一片充满敌意的崎岖山区。爱德华继续进行作战,实施两个世纪前就沿用的快速战略追击。当然,他并没有忽视后勤战略。他封锁了任何通往卢埃林领地的供给活动。实践证明,他的这一冬季战役是相当有效的。不到一年的时间,威尔士王子就不得不求和,丧失大片领土及影响范围。在确定求和时,卢埃林肯定考虑到了爱德华国王进一步实施后勤战略的结果。在1277年9月,卢埃林王子虽然占领了威尔士北部海滨的安格尔西岛上大片肥沃的土地,但爱德华国王手下的人却收割了本来可以送回威尔士本土,供给爱德华对手的庄稼。

爱德华国王不愧为是一个彻底的建设者,他接着就开始了旧城堡的修理和新城堡的修建工程。威尔士人为他们自己统治而修建的城堡,反成了英格兰人为了控制他们的新占领地所作的准备。5年以后,在另一次持续一年的战争中,爱德华的军队占领了北威尔士的剩余领土,夺走了全部城堡。

这一持久战略,跨了整个冬季,完成了对威尔士的征服。在完成征服威尔士的过程中,英国人并没有遇到像他们所想像的那么多困难。因为,卢埃林早早地参加到他的先遣队中,碰到一名英国士兵,而这个士兵并没有认出他就是卢埃林,很快用矛将其刺死了。爱德华那宽松的领导艺术和他部队的高昂士气,使得爱德华轻而易举地完成了他对威尔士的征服。爱德华很快就转入修建城堡,巩固他的统治。在7年的时间内,爱德华就按照改进的设计方案修复或新建了9座城堡。

在接下来的11年中,英格兰人遇到了两次反抗,但都被迅速而有效地平定了。在爱德华的整个征服战役中,威尔士人成了他的军队的主力。一个世纪后,尽管威尔士人有过一次短暂而强烈的反抗,但基本上保持了稳定。威尔士也就逐渐地成为更英化的、爱德华国王领地的组成部分。爱德华做了许多威尔士人的安抚工作,终于让自己那出生于威尔士的儿子,威尔士亲王[后来的弱智爱德华二世],继承了当地统治者的位置。对威尔士人约两个世纪的不断渗透是其政治征服的重要内容。

要塞以最有效的形式增强了防御的威力,但也给了防御者背上了难以实施战术进攻的包袱。一开始就集中精力占领并平定一小块地区,这可以使入侵者增大其在空间上对敌兵力的对比率。其要塞就不仅能防止威尔士人重新夺回所占领地区,也能阻止威尔士人对所占领地区的袭击活动。这样,英格兰人就可以逐渐地让战败者顺从他们的统治,并逐渐在文化上同化他们,直到用较少的兵力就控制这一地区,腾出更多的兵力去入侵并控制另一地区的领土。城镇的增长和土地的开垦加速了英格兰人的观点、制度以及语言在威尔士的逐渐传播。

2.长弓兵在苏格兰的使用——班诺克本战役的经验与教训

2.1.北威尔士人的战术

尽管英格兰人在威尔士的战役作战中有大量的城堡围攻作战,但是,两军却很少进行野战。因为,威尔士大量采取的是游击性的袭击和伏击战术。当北部威尔士人真正在野外与英格兰人交战时,他们采用的是典型的长矛兵密集方阵。像威尔士这样的小国,商业不发达,农业产品也不丰富,养不起昂贵的铠甲骑士。它使用廉价的步兵,像马其顿那样,使用长矛将敌人挡在一定距离之外,这样就使昂贵的铠甲骑士没有太大作用。在对付这一强固的防御型队形时,英格兰人采用的是征服者威廉在黑斯庭斯会战中使用的战术。英格兰人不是用骑兵去冲击威尔士人密集的长矛兵方阵,而首先派出弓箭兵和弓弩兵,发射箭雨,极大地削弱威尔士人的消极防御,然后,骑兵一次冲击即可获得成功。

2.2可怕的威尔士长弓兵——与十字弩的比较

在威尔士南部,英格兰面对的是手持长弓的威尔士人。这种长弓比普通弓要可怕得多。它和人一般高,很结实,其威力可以与十字弓弩或者合成弓相比。有一次,一枝箭射在4英寸厚的木板上,在板的另一侧面还露出一点头来。当然,长弓的本质特征不在弓本身,而在使用长弓的人。它要求使用者经过多年的训练以培养足够的力量才能拉开它,掌握准确射击的技能。十字弓弩为人们提供了一件既便利使用,又能增长自身力量的机械;而长弓却是依赖经最好训练的人的使用,才能发挥出威力。个人作战技能的提高增加了武器系统的花费,而在像威尔士这样的落后国家,情况就未必如此。威尔士人依靠民兵先后抵抗过萨克森、维京人,最后是英格兰的入侵。由于长弓的廉价,威尔士的牧羊人甚至可以将掌握长弓的射击技术作为自己的一门副业。一名技术娴熟的长弓射手可以利用自己武器的多种用途以及参加射击比赛为自己挣回食物。威尔士人对这种费力的长弓的专业化,形成一种比弓弩更有威力的武装体系。因为长弓的发射速度是十字弓弩的3-4倍,一名技术娴熟的射手对远距离目标快速地射击,足以保证有两枝箭同时在空中飞行。英格兰人也让威尔士的长弓射手加入他们的军队,并成功地在英格兰推广普及长弓,致使长弓实际上取代了十字弓民

然而,长弓主要还只是威尔士和英格兰人的武器,并没有在法兰西得以推广,因为掌握长弓的使用需要长时间的训练。由于火绳枪的射击速度不快,射击精度也不高,从而延迟了它在英格兰的推广使用。但是,火绳枪最终还是取代了长弓和十字弓弩。因为,射手使用长弓需要较大的力量和一定的技术,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训练,这就使军队装备长弓武器系统的费用高于火绳枪的费用。这一因素最终保证了人们采用火绳枪。

2.3长弓兵在苏格兰的使用——福尔柯克会战

大约两个世纪以来,长弓实际上成了威尔士人和英格兰人惟一的主要武器系统,因而,他们拥有了西方世界最好的轻步兵。当英格兰人将精力从威尔士转移到苏格兰时,英格兰人学会了如何运用他们上乘的轻步兵武器系统。在1298年的福尔柯克会战中,爱德华一世遇到了苏格兰人。苏格兰与威尔士相似,是一个农业产品不丰富的山区小国。苏格兰人也像威尔士人一样,注重较为廉价、且比重骑兵更适宜在他们大多数地形上作战的重步兵。他们也确实有一些重骑兵,但是他们的弓箭手不如威尔士和英格兰的长弓手有战斗力。

在福尔柯克会战中,苏格兰人知道自己的重步兵更适合于防御作战,因而他们就等着对方来进攻。苏格兰军队指挥官威廉·华莱士是位称职的指挥官。在早些时候的一次会战中,苏格兰人在一片沼泽地后面组织防御,等待英格兰人的进攻,并因此击败了英格兰的攻击。华莱士从此学会了重步兵要以防御对付英格兰人进攻的道理。在这次会战中,苏格兰人也像上次作战那样,在一片松软土地后选择自己的防御阵地。

然而,爱德华国王也不愧为一位优秀的战术家,下决心要进攻。苏格兰的重步兵装备了12英尺长的长矛,使用纵深很大的战斗队形。在防御时,前面一列跪着,手持长矛,将长矛柄触地,后面其余各列则平拿着他们的长矛。苏格兰将重步兵排成四个很大的战斗队形,以形成全方位的防御,而将弓箭兵放在战斗队形之间或重步兵队形的翼侧,并将少量的重骑兵放在步兵队形的后侧。英格兰人的重骑兵分散通过松软的地面,从两个翼侧接近苏格兰人。不等下令,英格兰重骑兵向静等不动的苏格兰军队发起了猛烈地攻击。这一冲击,冲散了苏格兰的轻步兵,但对四个纵深的长矛兵方阵却没有什么影响。正当英格兰的骑兵准备向重步兵再一次发起冲击时,爱德华国王赶到了。他发现,第一次自发冲击的效果来自于马对轻步兵的冲撞和践踏。这位经验丰富又十分精明的国王,很快意识到骑兵对长矛兵再次发起冲击也会无效的。因而,他阻止了骑兵的再一次冲击,而采用当时曾有效对付威尔士长矛兵的战术。他调来了长弓兵,命令他们对苏格兰阵线的几个地点集中射击。当密集箭雨重创苏格兰重步兵,并在其队形中打开缺口时,爱德华国王命令骑兵从打开的缺口处发起冲击。骑兵很快就突破且击败了对手,接着便向苏格兰的步兵发起追击。尽管苏格兰的步兵伤亡惨重,但是由于步兵已接近森林,伤亡得到了控制。苏格兰指挥官选择这一靠近森林的地点作战,就是防止一旦失败,这片森林可以作为步兵逃避骑兵伤害的避护场所。

英格兰人在此次会战中的胜利,在战术上类似于当年征服者威廉在黑斯庭斯的胜利,它再一次显示了,作为古代时期的轻步兵[指长弓兵],尽管在重骑兵面前显得很可怜,但却可以抵挡重步兵的攻击,并给之以重创。该会战还显示了骑在马背上、穿着精心设计的铠甲的贵族,并不能胜过手持长矛的密集步兵。这后一条经验,也正是纳尔塞斯人在塔吉那会战胜利的根本,可英格兰骑士们却很难学到这一点。

2.4两次失败的战斗——长弓兵不受重视

爱德华国王在福尔柯克会战的胜利,转变了英格兰人在对付苏格兰人中的好运。1297年,在爱德华国王不在的情况下,尽管知道苏格兰军队就驻扎在不远处,英格兰军队仍信。已十足地通过一座很窄的桥。这种过于自信自然得到了应有的回报。当部分英格兰部队已通过桥之后,苏格兰的重步兵发起了冲击。在对岸的大部分英格兰士兵或被歼灭,或被俘虏,还有一些在逃跑时掉进水里而淹死。

然而,爱德华国王在福尔柯克会战的典型战例,并没有很快促使英格兰人战术条令的改进。几年后,一位明知爱德华在福尔柯克会战中所采用的战术的英格兰指挥官,有一次,遇上了罗伯特一世时代的一支苏格兰重步兵部队。这支部队正封锁着两块沼泽地之间的狭窄通道。这位指挥官没有使用他的长弓兵,而是用骑兵冲击长矛兵。在连续冲击彻底失败后,这位指挥官只得撤退。任何徒步步兵都不能抵挡住重骑兵的冲击,这一错误的思想在中世纪时期的许多将帅头脑中很难得以纠正。贵族对徒步作战的平民的蔑视,加深了他们傲慢地认为重骑兵是至高无上的兵种。

[以上介绍可参看电影《勇敢的心》]

2.5班诺克本[Bannockburn]战役

苏格兰人成功地迫使英格兰人离开他们原先的征服地。爱德华一世无能的儿子和继位者,爱德华二世最后被激怒而不得不采取行动。在1314年,爱德华二世率领一支庞大的军队入侵苏格兰,以图解除在罗伯特一世领导下的苏格兰军队对一个重要城堡的围困。罗伯特国王是苏格兰人独立运动的领袖,在政治活动和军事事务中都表现出了其杰出才华。他从威廉·华莱士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也从他自己与爱德华一世对阵的会战中汲取了不少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为对付英格兰军队向前推进,罗伯特将自己的部队部署在一片沼泽地后面的一个小山上。此山离被苏格兰围困的城堡不远。英格兰要想解除对城堡的包围必须首先攻取此山。罗伯特将自己的指挥所设在一个能瞰视整个会战的制高点上。苏格兰人缺少弓箭兵,主要依靠他们的长矛兵,并以部分下马的重骑兵来加强力量。罗伯特留下500名重骑兵作预备队,将步兵摆成四个分开的、有一定纵深的队形。

为进攻苏格兰人,英格兰的庞大军队不得不通过这片小水池星罗棋布的沼泽地。黎明时分,英格兰人才全部通过这片沼泽地,重骑兵还没有完全展开成战斗队形,而跟在后面的步兵几乎都没来得及展开。罗伯特一世改变了原先等待英格兰人攻击的计划,决心乘英格兰人未形成战斗队形前对其发起攻击。他命令他的步兵向前,实施罕见的以步兵攻击骑兵的战斗。正像当年伊巴密浓达在琉克特利亚战役中轻松地将其重甲步兵凝聚成一个整体而不是成一条线地向前推进一样,苏格兰庞大而密集的长矛兵方阵有序而从容地走近英格兰骑兵,前面各列没有任何间隙,始终保持着战斗队形。一股英格兰骑兵很快就以一次反冲击与苏格兰长矛兵方阵相遇。正如当时的一位历史学家所描述的那样,“这两支部队碰到一起,英格兰骑士高头大马撞到了苏格兰士兵的长矛上,就像撞到了一棵大树,爆发了巨大而可怕的碰撞,队形割裂了,马也撞死了,它们紧紧地堆在一起。”停在长矛线之外的骑兵也无能为力去改变这一惨况。

在苏格兰的其他方阵赶来交战的同时,英格兰总算在一侧部署了部分长弓兵。长弓兵们快速地射箭。如果长弓兵们能持续地射箭的话,那么苏格兰的处境就会相当困难。然而,经历过福尔柯克会战的罗伯特国王,“很清楚长弓箭手们是危险的,他们的射击是可怕的。”于是,他动用了500人的重骑兵预备队。预备队的这次冲击轻松地冲散了对方的弓箭手。国王使用了他的惟一能攻击并击败轻步兵的武装力量。苏格兰的长矛兵在没有弓箭兵的威胁情况下加入了战斗,将英格兰的重骑兵挤压到一块,退回到没有机动能力的步兵跟前。而这些步兵们正被围困在攻击前自己刚刚经过的沼泽地中。英格兰的后续部队都没有派上用场,就只得带着爱德华国王派遣的长蛇阵从战场上撤退。庞大的英格兰军队伤亡惨重,许多士兵在通过后面的水障时被淹死。在班诺克本,英格兰军队败在了使自己陷人一个非常危险的战场处境中。而在这以前,苏格兰人往往是站着等待实施防御战的。在以后的几次主要会战中,苏格兰人却由于自己的过于自信,再加上英格兰人改进了其战术而吃尽苦头。

[以上可以参看最近的一部片子《Bruce》,译名叫《高地战王》]

2.6苏格兰人两次失败的尝试——长弓兵的威力

1332年,一小股英格兰军队入侵了苏格兰,在杜普林山上取防御态势。全部由重步兵组成的苏格兰军队向山上推进,主力集中在中间,两侧各有一个小方阵。英格兰人明智地让骑兵下马,转而对付重步兵,并将他们众多的长弓兵分散在骑兵的侧翼。苏格兰人未能重视英军弓箭兵的作用,其中央集团向静止的下马骑兵发起了冲击,未能获得绝对优势的效果。正当双方徒步士兵们相互厮杀之时,英格兰的弓箭手们运动到前面,从左右两侧快速地向苏格兰两个翼侧小方阵发射弓箭,迫使它们退回,与中央集团主力挤在一起。由于前面的士兵不能向前挪动,而同时两翼的部队赶在对方箭雨到来之前向内退缩,当时的场景正如中世纪一位历史学家所描绘的那样:苏格兰的军队“由于过于拥挤而互相践踏至死,其因挤压至死的人数多于被箭射死的人数。”苏格兰军队同时受到了三方面的攻击,所处的态势类似于当年罗马军队在坎尼战争中的处境,而且“那令人惊叹的场面是以往所见到过的战役战斗中所未曾真正看到或听说过的,尸体堆起的高度甚至高于长矛的长度。”当苏格兰军队最后开始撤退时,许多英格兰的骑兵们则上马追击,又给苏格兰人造成了更多的伤亡。相反,英格兰人的伤亡甚微,苏格兰人根本就没有伤着他们的弓箭手。

第二年,在哈利敦西尔,苏格兰又去攻击英格兰人的队形。聪慧且精力旺盛的年轻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在一个险峻的山上占领阵地,采用新的战术,即让骑兵下马作战,将弓箭兵分散部署在下马骑兵的两侧及队形间隙。当苏格兰军队向前推进时,弓箭手从山上往下射击,长弓兵在没有重骑兵协助的情况下转向攻击重步兵,来到停止不前的长矛兵跟前。苏格兰军队不久就后撤了,而将会战的胜利留给了爱德华三世。这位当时只有20岁的国王从此便开始了他几乎不败的军事生涯。

2.7小结

从与威尔士和苏格兰人的战争中,英格兰人发展起了一套优秀的战术体系。在部队处于防御状态的基础上,让骑兵下马成为重步兵,让十分厉害的轻步兵(长弓兵)在攻击的重步兵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外,以成功的防御杀伤对方。以轻、重步兵混合编成,可以战胜任何武装力量系统协同进行的正面攻击——当然,全部由轻步兵实施的攻击除外。对付全部由轻步兵实施的攻击,英格兰的骑兵则又将上马作战,以马撞击弓箭手。对付同样由轻、重步兵实施的协同攻击,防御者则拥有进攻者不具有的防御作战的优势。这样,英格兰人就由原来的主张以重骑兵进攻,转而创造出这种完美的防御战术体系。运用这一战术体系,英格兰人不仅制服了苏格兰人,也能击败帕提亚人。

自杜普林会战和哈利敦西尔会战失败之后,苏格兰人就又回到了罗伯特国王制定的理智而有效的战略上来了。罗伯特国王曾强调指出:要避免会战,依赖山丘、沼泽地、森林提供防护,而不是依托要塞;进攻行动要局限于达成突然性或实施伏击战。他还提出了一种后勤战略思想,即当入侵者来时就破坏庄稼,因为“当入侵者着不到有任何可索取的东西,到处一片荒凉,他们也就匆匆经过而不久留”。这种后勤战略比起战争带来的破坏要小得多。因为,英格兰侵略者来时也将破坏他们所未能消耗掉的东西。而苏格兰人可以经常性地掠夺邻近英格兰的领地以作为一种补偿。在250年断断续续的战争中,双方的战术、战略,以及总体态势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苏格兰人始终没有培养出能与盎格鲁-威尔士的长弓射手相当的弓箭手,而英格兰人也从没有制服过苏格兰人,也没有遏制住苏格兰人的袭击。在哈利敦西尔会战胜利后不久,爱德华三世就将主要精力转到与法兰西人战争上来了。

3.百年战争的开始与克雷西战役

3.1爱德华三世父子对长弓兵的运用

在1339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开始了他对法兰西的第一次战役。他计划采用他在1333年哈利敦西尔会战中成功运用的战术体系,在防御会战中依赖下马重骑兵和长弓兵打击对方。爱德华三世在友好的荷兰省领地登陆(即现在的荷兰、比利时,以及法兰西境内的邻近地方),与盟军的一支部队会师后,入侵法兰西。那是一个到处建有砖砌的坚固城堡的国家。为创造一个便于实施防御的条件,以便采用他的防御战术,他对法兰西的农村进行了一次破坏性袭击,希望能迫使菲利普六世发起进攻。

菲利普国王是一个残忍的人,可以说是一位很合格的军人。当他率领他的庞大军队进行远距离行军时,爱德华国王就将自己的军队摆成三线,徒步的重骑兵在第一线,两翼是他的弓箭兵。然而,菲利普国王也并不进攻,而是将自己的部队驻扎在离对方一定距离远的地方,等待英军的攻击。尽管英格兰的战术中也规定了可以实施进攻,但爱德华国王还是犹豫不决。他解释道:因为,菲利普国王"在他的周围挖掘了许多堑壕,并砍下大树挡在路上,以阻止我们接近。"一段时间后,双方军队的粮草耗尽了,各自撤离了战场。尽管菲利普国王并不完全知道英格兰徒步重骑兵的威力,也不清楚长弓兵所能带来的致命性威胁,但是,他的谨慎防止了他向一支严密组织的大规模部队发起攻击。

在1340年,爱德华三世又回到了同一战场。在这次战役中,他围困了特耐城堡近2个月,利用一条河阻止救援部队靠近城堡。由于财力不支,英格兰国王不得不同意他的盟友的休战要求。这个战役最终未能占领特耐城堡,也没能进行一次会战。

在1341年,爱德华国王掌握了英吉利海峡的制海权,遂将战场转移至布列塔尼的达奇。布列塔尼是位于法兰西最西部的一个省。在此,爱德华国王支持一位亲英的人(译注:蒙特弗侯爵约翰)继承布列塔尼的侯爵地位。于是英法之间展开了多年的中世纪典型的拉锯战。与此同时,法兰西军队正稳步地向吉耶纳公国推进。这是英格兰在法兰西东南部的长期占领地。在长达6年的战役中,法军已经推进到了距波尔多25英里的地方。同时,在1345年,爱德华国王能干的侄子亨利(兰开斯特伯爵),也率领一支规模较小的部队到达此地。亨利的才能使他扭转了英格兰的命运。

兰开斯特伯爵向占领倍尔拉镇的法兰西军队主力开进,并很快就发起了实际上短暂的围攻。在停泊在河上的船队的支援下,在弓箭手们迅速的箭雨打击下,兰开斯特伯爵很快拿下了这个城镇,法军则逃跑了。接着,他继续向前推进,避开皮里格这个坚固的要塞,占领了距波得克斯约1见英里的城镇奥帕劳齐。然而,当英格兰指挥官再回到海滨时,法军又采取攻势行动,围攻了奥柏劳齐。兰开斯特伯爵则率领一支由重骑兵和弓箭手组成的小部队,迅速赶来解救。在一天下午的晚些时候,他突然袭击了围攻奥帕劳齐的法军,击败了围攻者。随后,兰开斯特伯爵又占领了三个城镇,包括拉里奥。在此,他一方面运用移动堡垒接近城堡,另一方面,他告诉守军,他已经在城墙下面挖了一条坑道,并放火烧掉支撑木,以此劝说法军投降。兰开斯特不仅夺回了丢失的领地,而且威胁到了法军长期占领的地方。这些行动的成功引来了庞大的法军部队。这支部队由法兰西国王的儿子指挥,首先围攻艾吉龙,而英军只有一支非常小的部队,采取有限的救援活动,为城堡提供补给。

3.21346年爱德华三世国王的作战行动:克雷西[Crĕ;;;cy]战役

布列塔尼战役也体现了中世纪围绕城堡围攻与解围的作战特点。经过7年的战事,几乎都没有什么会战值得记载的。在1346年夏天,正当法军围攻艾吉龙时,爱德华三世国王在英格兰准备了一支庞大的军队,并公开宣布自己的战略目标是吉耶纳。爱德华国王打算以此声明欺骗法军,所以,当他的舰队启航后,他就利用自己掌握的制海权在诺曼底登陆,在法兰西的东北部进行一次战役。爱德华的战略思维能力赶不上他在战术上的造诣。看起来似乎他要和从荷兰来的盟军联合行动,但是他却在与盟军相距200英里的地方登陆。两支军队不得不对位于他们之间的法军外围线采取行动。他确实解除了在吉耶纳公国领地上英国人的压力,因为,菲利普国王下令法军离开,但是没有按时到达他指定的地方与爱德华军队会战。如果,爱德华国王希望挑起会战,并能够使用他在哈利敦西尔会战中的防御战术,那么,他或许会成功,但要冒很大的风险。

在靠近诺曼底的西头附近上陆后,爱德华国王为自己的步兵配备了马车,使之具有与他的骑兵相匹配的战略机动能力。他先向东行军,尔后折向北,以便在现在的法兰西边境附近与他的盟军会合。当爱德华过了诺曼底,转向东,向靠近大城市鲁昂的塞纳河接近时,他发现法军已将所有的桥摧毁,并守卫着所有的徒涉场。他的对手,法兰西国王菲利普六世,早已率大军到达鲁昂城。爱德华在河的对岸有法军追赶的情况下,向东朝着巴黎方向行进。爱德华已经到很靠近法兰西首都的地方了,也没发现一座他可以夺取并很快修复的桥梁。过于靠近巴黎这本是不利的因素,但爱德华却变不利因素为有利条件,派一支小部队去威胁巴黎城,同时让工兵花了3天的时间修复桥梁。菲利普国王被巴黎城的威胁所迷惑,掉头来保护巴黎,而不去阻止爱德华过河了、于是,爱德华率部队过了河。之后,爱德华便有了一个好的开端,以一天行军15英里的速度向着阻隔他和他的盟军的最后一道障碍——索姆河方向开进。从荷兰方面来的盟军根据承诺已向前推进。他们过了索姆河之后,这两支军队要么联合起来与法军交战,要么到己方领地寻找一块安全地带。

但是,当盟军过了索姆河后,他们又面临另一个威胁。因为,菲利普国王也在快速地向这边移动,再一次在爱德华后面的一条很宽的河上封锁了通道。菲利普防守了河上所有的徒涉场。现在,菲利普国王很快就要达到目的了,他将一支很小的英格兰军队逼到了河岸边,迫使其交战。一方面,菲利普国王通过动员民兵加入他的军队,使得本来已经够庞大的军队更加壮大,与此相反,英格兰的军队经过长途跋涉,损耗了许多马匹,士兵也难以找到食物。当法军过河到达南岸准备与英军交战时,爱德华还正被索姆河困住而无所适从。他率领人马到了索姆河的一个潮汐形成的港湾处,在这里他找到了一个低潮时,水深不满膝盖的徒涉场。尽管有法军的弓弩兵和骑兵封锁,英军还是从这个徒涉场过了河。爱德华从法兰西的眼皮底下逃走了。他的马车刚过,河水开始涨潮,潮水挡住了法军的追击。

当爱德华国王过了挡在他与他的盟军之间的最后一道障碍时,他发现盟军因为遇到了坚决的抵抗而已经后撤了。然而,爱德华国王不愧为是一位很有造诣的战术家,考虑到前面还有一道撤退的安全线,又对自己的战术体系很有信心,便决定与数量占绝对优势的法军进行一次会战。因此,他将自己的部队部署在克雷西村庄附近的一个低矮的小山上。此山前面正对着一条路,法军将经过此处。爱德华将部队分编为3个大队,有两个部署在前,一个作为预备队配置在后。每个大队都由下马的重骑兵及配置在两侧的长弓兵组成。这样,在整个阵形的前面一列不仅中间有弓箭手,两头还是弓箭手。弓箭兵占了这10000名英军的2/3。下马的重步兵有少量的威尔士长矛兵相助。英军阵形的两翼都有村庄作屏护,右边是克雷西村庄,左边是华地考特村。

在重新开始追击之前,菲利普国王决定向英格兰入侵者发起攻击。他将他的部队分编为若干个梯队,并指定好它们各自在下一步战斗阵形中的位置。又从他的大队人马中抽出6000名[意大利]弓弩兵,让他们先靠近追击主力的前面,以便战斗中派到阵形的前面一列。在长距离的追赶中,法军没遇到什么情况。到了黄昏时分,他们来到了英军部署好的战斗阵形前。由于天色已晚,谨慎的法兰西国王菲利普命令推迟攻击行动,到第二天早晨再说。然而,在大部分骑兵仍在抵达过程中,除了弓弩兵外,步兵们都还没有来的情况下,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的法军长矛兵却坚持要打。因为局势已不好控制,菲利普国王只得同意发起攻击。

惟一符合国王预定计划的攻击行动是走在前面的轻步兵,他们使用弓弩射击徒步的英格兰骑兵。弓弩兵的首领,一位已习惯于在大部队服役的职业军人,将他的弓弩兵排成数列沿山坡向上推进,而山上的英军则早已严阵以待。由于轻步兵的队形松弛,弓弩兵们不得不两次停下来重整队形。他们在一个较远的距离上停下来,开始发射弩箭,而这些弩箭却射不到英国的长弓兵。这时,英格兰的长弓兵开始快速地向山下发射他们的长弓箭。长弓箭落在法军弓弩兵中间,造成了法军弓弩兵的严重伤亡,最后不得不撤下来。此时,先头的长矛兵开始冲击,嘴里喊着,"赶走这些胆小的强盗,别让他们挡住了我们的去路。"这一冲击正好与撤下来的弓弩兵撞到一块,形成一片混乱,双双在英军的箭雨中停了下来。第二组骑兵也发起了冲击,越过了第一线残缺不全的队形,但是许多战马中箭而倒,他们也遭惨败而未能到达英军的阵线前。从黄昏一直战到天黑,当不同的编队到达已乱成一团的骑兵前面时,法军先后发起了十多次的猛冲。他们避开长弓兵,直接冲向前后排成6-8列的英格兰下马骑兵队形。尽管有的冲击到达了下马骑兵跟前,但是,这些骑在马上的骑兵陷入了与徒步的骑兵的残酷交战中。其结果又一次验证了过去以重骑兵正面冲击具有良好素质、精心编队的重步兵的失败教训。尽管法军占有3:1的数量优势,但是,爱德华国王还是像汉尼拔、西庇阿一样,高高站在风车顶上从容指挥会战,始终没有用他的预备队。

尽管有护甲的保护,法军仍然伤亡惨重。实践证明,马身上的护甲是完全没有用的,弓箭还是射伤或射死许多战马,倒下的马伤了不少骑手。然而,英格兰的战斗队形也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如果菲利普国王能够控制住他的封建军队,并能够像爱德华那样做一名精明的战术家,那么,他应该等到第二天再发起攻击,而且应该像马其顿指挥官那样,用自己的骑兵来调动英军,派一支大部队绕过村庄到英军的左侧,从侧面后攻击没有机动能力的敌人。在攻击时,无论是从正面、翼侧还是后面实施攻击,都应该首先冲散长弓兵。法军的骑兵冒着箭雨冲击英军徒步重骑兵的勇气应该用来冲击英军长弓兵,用马撞倒英军的弓箭兵,就像当年英格兰的骑兵在福尔柯克会战中撞倒苏格兰的弓箭兵,或苏格兰的骑兵在班诺克本会战中撞倒英格兰长弓兵一样。然后,菲利普国王应该派十字弓弩兵射击徒步骑兵,直到对方很脆弱时才发起冲击。

由于在福尔柯克会战中,轻步兵就已经暴露出了弱点,因此,英格兰军队的阵地肯定为长弓兵提供了地形避护场所,但在记述这次作战的记录材料中却没有提及。在巴赖斯丁·理查时代,狮心王理查就已经变换了弓箭手与长矛兵的战场地位,因而,挡住了突厥人没有护甲只带弓箭的轻骑兵的冲击。然而,正因为少量的长矛兵不能挡住法军重装甲防护且持重装备的骑兵的冲击,因此,英军的弓箭兵尽管不具备严密的屏障,但肯定有一定的地形作为蔽护。因为,法兰西人更喜欢俘获富有的骑士,以索取赎金。毫无疑问,骑士精神,和在会战中以重骑兵一次冲击决胜负的思想,导致了纪律涣散的法兰西封建军队实施这一次灾难性的攻击,而不是发挥自己数量及机动优势,去攻击英军的侧翼和后方。

当然,法兰西人应该避免决战,而利用自己对领土的控制和机动优势,去对付英格兰人的弱点和初期的后勤补给困难。比如,在英格兰军队的前面领地上实施坚壁清野政策,破坏他们通行的道路,杀掉他们的粮袜征收人员,在他们的后头追赶,这样,即使未能打一次有利的战斗,而让英格兰人从海上逃回去或进人其他友好邻国,其所能给英军带来的伤亡也要比在一次击败它的会战中多得多。然而,这种费边式的战略对于法军领导人来说是太遥远了,以至于难以学来用于这一阶段的战争中。

爱德华国王接着开始摘取胜利的果实。他首先开始围攻海滨港口城市加莱。他对海上和地面的控制保证了他一年后夺取了该城市。在这一年中,他在外围修筑城墙,挫败了法兰西人解救加莱的企图。如果说,占领加莱这一重大的胜利还算不上伟大的话,那么对于一个小小的英格兰来说,就再也不可能对像法兰西这样一个地域广阔、人口稠密、防范严密的国家产生别的更大影响了。要想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英格兰军队相对于如此广阔的空间与众多的人口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了。

4.百年战争:英格兰人与法兰西在战略战术上的调整

4.1英军的袭扰行动

随着加莱的沦陷,后面的百年战争就在布列坦尼和吉耶纳公国进行,期间穿插着休战与和平谈判。在1355年的秋季,英格兰人进行了一次强有力的行动,爱德华国王从加莱出发,实施了一次短暂的远征,旨在诱惑法兰西新国王——约翰二世去攻击他。然而,约翰二世尽管也比较轻率、贪婪,并且固执,但是在这次战争中却表现得比较明智。他呆在艾米斯这个坚固的城堡不出去,集中精力破坏英军行军路线前方的城镇、村庄。实施这一后勤战略并没有给法兰西人造成太大的破坏,因为英格兰人自己也习惯性地沿路进行破坏和浪费。与此同时,爱德华国王的儿子,威尔士王子爱德华从吉耶纳出发向东举行一次规模巨大的袭击行动。这位年轻的王子在9年前就陪伴他的父亲爱德华参加了克雷西战役,开始学习战争。他当时年仅16岁,就在战役中指挥了一支英格兰的部队。尽管他希望吸引法兰西人与之交战,但他也对这个国家进行了彻底的破坏性掠夺。推行这一后勤战略,旨在消耗法兰西国王的战争资源。这次袭击的政治意图就是造成对法兰西的巨大破坏与消耗,以迫使其同意和平。王子也没有忘记以法兰西人的资源来供养他自己军队这一经济目标,在袭击中带回大量实物战利品。年轻的王子从大西洋一直打到地中海,尔后又返回,前后用了不到两个半月的时间,走了675英里。一路上,法军总是避开他,但是,他沿路掠夺破坏,也算达到了自己的目标。

第二年夏季,能干的兰开斯特伯爵亨利晋升为公爵,率领一支规模较小的部队经诺曼底实施了一次袭击,为被围困在城堡中的英格兰军队提供补给。这支小部队在22天内行军330英里。这着实苦了法兰西国王的大规模军队,他们也不得不携带着大量的掠夺财物返回来,其中包括2000匹马。在兰开斯特公爵袭击返回不久,威尔士王子从吉耶纳公国出发实施第二次袭击。这次他们向北直取巴黎。法兰西国王约翰只得自南方赶来,决心赶上威尔士王子,并与之决战。

4.2法军的战术调整

法军已经在克雷西会战中领教过英格兰军队的战术,并且他们也至少不止一次采取了补救措施,即让他们的重骑兵下马徒步攻击英格兰军队。尽管同样是攻击防御中的重步兵,重步兵并不比重骑兵占多大优势,但是,这样做也确实保护了法军的战马免遭英格兰的长弓的射击。由于骑士的铠甲通常能使发射过来的箭滑到一边去,这样,他们就能顺利地靠近英格兰的徒步步兵。法军战术的另一新特点是依赖重骑兵,保留部分骑士仍骑在马上去攻击英格兰的弓箭手。

法军已在若干次小的会战中尝试了这一新的战术思想,但是结果有好有坏。在1352年的莫洛会战中,骑兵分队已经将弓箭手驱赶到翼侧的一片树林中,但是由于骑兵分队的攻击行动很有限,仅仅是将弓箭手们赶到了翼侧而已,法军的中央部队和另一翼的部队却被英格兰部队击败了,因而,还是输掉了整个会战。在另一次与威尔士王子的交战中,由于法军仍然指望从正面攻击英军,因而,这一新的战术还将受到一次考验。虽然法兰西人知道了轻步兵不敌重骑兵,但是他们却没有真正理解重骑兵在古代人的作战中所发挥的地位与作用;他们能够理解各武器系统之间的相互优长,但是却不能有效地在自己头脑中去掉实施正面攻击的思想,以发挥骑兵的机动性和便于快速部署的优点,去攻击对方的薄弱部位、翼侧和后方。他们让大部分骑兵下马实施徒步攻击,而保留部分骑兵骑在马上攻击英军的长弓兵,这样只是减弱了骑兵相对于弓箭手的弱点,而没有像前面所说的去发挥骑兵的长处。

4.3普瓦提埃[Poitiers]战役

当威尔士王子向北对罗亚尔河畔的图尔城实施一次远途袭击时,法兰西约翰国王也已集结了一支大规模的军队。当袭击部队朝吉耶纳公国往回赶时,法军在普瓦提埃赶上了满载货物而缓慢运动的英格兰袭击部队。愚笨的国王带着这么一支庞大的军队,未曾考虑英军已占领了坚固的阵地这一客观现实,决定攻击英军。威尔士王子按照英军新确立的战斗理论,让其骑兵下马防御,将弓箭手部署在徒步骑兵的两翼及其防御阵线的间隙。左翼有一片洼地作屏护,右翼有一条水沟和一些马车作掩护。阵地正面有一道坚固的障碍物。有两条通道经过这一障碍物,其中的一条已被英军兵力封锁。弓箭手们利用这一道障碍作为屏护,以此射击攻击者。

约翰国王将其部队编为四个梯队,一个紧跟着一个。第一梯队乘马冲击,并有300名骑兵组成的前卫,攻击英军长弓兵。后面跟着的梯队是下马的骑兵,攻击英军徒步重骑兵。

会战中,法军遭到惨败。第一批乘马攻击的部队将他们的战马丢在英军的箭雨之中,因为他们没能通过以一排排箭雨组成的障碍。第一批徒步攻击的骑兵梯队,在步兵和十字弓弩兵的支援下,尽管也给英军造成了较大伤亡,但还是没能击败英军。当时的一位历史学家在这次攻击之后,这样写道:“一些英军将受伤的士兵抬到后面的树林和灌木林,另一些士兵则将损坏的短剑、长矛从死者身上取下放回原处;弓箭手们则忙于补充自己的箭,甚至从死者和受伤者身上拔出仍可用的箭。没有一个人是完好的,要么受伤,要么被会战折腾得精疲力尽。只有预备队的400名将士未伤一根毫毛,这是爱德华王子保留的杀手铜。”

法军的下一个徒步骑兵梯队未曾攻击就退下去了,至此,爱德华王子决定对法军的最后一个由约翰国王亲自指挥的梯队发起攻击。弓箭兵也加入到重步兵的行列进行格斗。两军经过一阵面对面的厮杀,法军发现爱德华派出了一支小规模的部队,远距离迂回攻击法军的翼侧和后方,法军只得撤退。法军丢下了2000具重骑兵的尸首,约翰国王也成了阶下囚。实践证明,徒步攻击比骑马攻击要有效得多,但是,防护射箭的盔甲却使得士兵们行走不便,更不可能跑了。笨重的盔甲使得在马上就已被拖累的士兵丧失了任何行动上的灵敏性。会战胜利后,爱德华王子又开始了向吉耶纳的行军,带回了许多袭击得来的战利品。尽管这次会战对整个战争的进程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俘获国王约翰就是最大的奖赏。它带来了两年的休战,其间,英格兰人在同俘虏的法兰西国王进行谈判。

以约翰聪明的儿子,即后来的查理五世国王为首的政府,作为摄政者,不同意约翰国王与英格兰达成的条约,于是,爱德华国王组织了最后一次袭击。在1359年秋季,他率领一支庞大的军队行军到法兰西,并制止了对所到之处的掠夺与破坏,以赢得法兰西人的拥戴,接受他为法兰西的国王。法军根据查理五世的战略方针,据守城堡,爱德华又没有实施长时间围攻的计划。当时,雷姆斯拒绝向英军投降,爱德华便放弃了原先打算赢得法兰西民心的思想,又开始了一次冬季掠夺破坏性袭击。他离开巴黎向东,尔后又回到巴黎,只在外面呆了短暂的一会儿,可能因为果断的查理先于英格兰军队实施了焦土政策。但不久以后,爱德华与查理同意停战,将加莱以及附近法兰西西北部的领土给英格兰,同时扩大了英格兰在吉耶纳地区的控制范围。然而,不久战争又开始了。法兰西换了一位新国王,即那位沉稳、精明的查理。爱德华则仍继续指挥着英格兰人的战争。

4.4小结;战争的拉锯阶段

英格兰人在与像法兰西这样一个大国进行战争时,其战略基本上依赖袭击迫使法兰西人在政治上妥协。另一可供选择的方法是采取持久战略,占领法兰西的领地,但是,这需要花费多年的时间去围攻城堡。法兰西人对英格兰袭击部队的追击和攻击,带来了英格兰人在克雷西、普瓦提埃会战的胜利。这些会战的胜利,尽管给法兰西人造成了很大的伤亡,但是并没有占领要塞、城堡,也没有阻止法兰西人纠集新的军队。数千平方公里的土地和数百万的法兰西人口淹没了英格兰10000人甚至20000人的军队。相对于法兰西的广袤的地理空间和众多的人口,英格兰却没有相应的足够兵力去控制它,另外,他们对法兰西坚固的堡垒也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

重新开始的战争主要集中在南方地区。这一新近的英格兰人占领地,其所有人口,包括贵族在内都对英格兰人充满敌意。查理国王采取了当年费边抵抗汉尼拔的战略。像罗马人对付汉尼拔一样,查理的法军司令官杜·盖克兰避免与英格兰人交战。由于英格兰人作战理论中的战术思想是完全依赖敌人正面攻击自己的严密防御部署,因而,法军很容易达到了避开与英格兰人交战之目的。盖克兰的外表并不给人以好感,但却是一位有经验的勇敢司令官,很能为其精明而倔强的国王推行这一高明的战略。盖克兰并不寻求与英格兰人决战,而是不断加强自己的城镇和城堡,依托这些堡垒发起攻势行动,去围攻那些虽然被英格兰人占领着,但当地的老百姓已倾向于法兰西人的英军要塞和占领的城堡。然而,由于法兰西人并不像罗马人那样精于筑城和围攻城堡,在许多次围攻中,当英格兰人赶来时又不得不撤除包围了。当然,更多的法兰西人在围攻城堡时还是坚持下去的,并赶着英军到处逃窜,就这样逐渐地蚕食在吉耶纳公国的英格兰人占领地。

也像汉尼拔一样,英格兰人需要更多的会战胜利,因此,他们又回到了袭击战略上来,以挑起法兰西人实施交战,削弱他们的资源,迫使他们在政治上妥协。最大的一次袭击是从北部海滨城加莱去袭击南部波尔多的港口。英格兰人在5个月内行军1000英里。所到之处留下一片废墟,他们自己的人马也减员过半。尽管蒙受羞辱,但是法兰西人还是避免会战。在这次袭击以及其他四次袭击中,法兰西人像罗马人尾随汉尼拔一样,也跟在英格兰的袭击部队后面,抓获粮草征收人员和掉队人马,夺回战利品。经过10年的重新战争,法兰西人重新夺回了制海权。他们的战略不仅收复了南部失去的领地,也蚕食了英格兰占领长达两个世纪的吉耶纳公国的领土。最后,两个国家终因战争和黑死病导致人口锐减,财力不支,以言和告终。

5.英格兰在百年战争最后阶段的战略;阿金库尔[Azicourt,Agincourt]战役

战争于1415年重新开始,最初的态势对英格兰较为有利。此时的法兰西在一位精神失常的国王统治下,正值内部宗派斗争而搞得人心涣散。而与此同时,英格兰却拥有了一位杰出的军事统帅,亨利五世,其能力超过了他伟大的祖父爱德华三世和兰开斯特公爵。这位学识渊博、诚恳务实、作风稳健的军事家和国务活动家,积极加强海军建设,使英格兰重新夺回了制海权。他制订了一个征服法兰西的综合战略方针,并于1415年8月付诸实施。他率领一支庞大的军队在塞纳河河口登陆,开始围攻坚固的港口城市哈夫勒。他受益于他的炮兵威力,因而,在5个星期内就攻取了该城。此次围攻是他征服法兰西一系列行动计划的第一步,他还率领了一支小部队从法兰西的西北部出发,实施一次袭击行动,然后又从加来港回到了英格兰。作为他新战略的一部分,他指示他的部下不要沿路劫掠,以免偏离他的潜在政治目标。这次袭击行动的主要目的肯定是为了羞辱法兰西人,为自己的战役结局增添些光彩。亨利国王只带了1000名重骑兵、5000名轻步兵,一路上显得很不安,似乎总在设法避开与较大规模的法军部队交战。他的这次行动再一次重演了当年爱德华三世在克雷西战役前的情景。在那次战役中,法军企图将英军赶到河边,迫其背水一战。

为有意再现爱德华国王的克雷西行军的成功之处,亨利国王计划在落潮时在索姆河的河口湾处徒涉过河。当他发现河口湾处有法军防守时,他沿着河溪向上寻找徒涉场。这种情景正像他的祖父当年行军到克雷西附近,寻求渡过塞纳河一样。军队自己携带的粮草已经用尽,在当地也找不到任何可充饥的东西,他的官兵不得不用未曾磨过的小麦充饥。他的军队每天在雨水中浸泡,都得了痢疾。法军肯定抢走了乡间的粮草供给,而且,如果杜·盖克兰的战略思想还能支配法军的行动的话,那么,亨利的人马将只有极少部分能到达加莱。英军为了能找到一个合适的渡河点,不得不沿索姆河上游走得很远。几天以后,在阿金库尔村庄,法军封锁了英军去往加莱的道路。

亨利让少量骑兵下马,将部队部署成防御态势,以弓箭兵形成长达700码的正面。部署的两侧各有一片树林作为屏护,并在弓箭手的前面设置了一排长木桩,头朝向敌人。尽管他的重骑兵比较弱小,但是他占据着坚固的防御阵地。这倒是给法军提供了一次应用后勤战略的机会,他们让英军在阵地上干坐着,迫使饥饿的英军自己下来掠夺粮草,攻击法军,或重新恢复行军。

但是,法军的指挥官,作为本国精神失常的国王的代表,缺少相应的能控制住为数众多有权势的封建贵族的权力。这些贵族们坚持认为,他们不能被大多由社会下层的弓箭手组成的弱小的英格兰军队所蔑视。因而,法军开始部署自己军队以实施攻击。部队阵形的前面两列是下马的骑兵,后面的第三列是留在马上的骑兵。法军指挥官在部队阵形的前部两翼,各部署了1个小的骑兵集群,以冲击英军两侧的弓箭兵。尽管亨利国王将其部队朝法军方向挪了一点,以迎战法军的攻击,但是,有两个因素使得法军向前推进变得几乎不可能:一是由于重骑兵的盔甲太重,因此下马的重骑兵行动起来不如重步兵方便;二是天下大雨,在通往英军阵地的道路上形成了齐膝深的泥浆。

当法军的下马重骑兵终于能向前推进时,法军骑兵首先对弓箭兵的冲击却是完全失败了。一方面人数太少,每翼可能只有150人;另一方面,由于泥浆路减缓了他们冲击的速度,这样弓箭兵就阻止了骑兵。对此,当代的一位历史学家是这样描述的:“(法军的)战马身受重伤,不能自主。”在骑兵攻击失败后,法军的第一线徒步重骑兵才靠近英军的第一列士兵,这一方面是由于自身重盔甲的限制,再加上较深的泥浆和英军的箭雨,因而,行动迟缓。尽管长弓兵也是英军第一列兵力的一部分,但是法军的骑士们却集中兵力突击与之社会地位相当的,且可索取赎金的英军下马骑兵。然而,亨利国王却命令自己健壮而敏捷的弓箭手们投入会战。这些弓箭手们“离开树桩,丢下弓和箭,操起刺刀、斧子和其他短兵器,开始向被带盔甲的法军士兵出击,突入对方阵线,杀死或刺伤法军,而这些法军却几乎没作太多的抵抗,甚至根本就未作反抗,”因为这些被过重的盔甲拖累的骑士们正陷于泥泞之中。

英军轻步兵在这次突击行动中的成功,并不只是依赖于法军骑兵作为重步兵的欠佳表现。尽管他们没有盾作防护,也缺乏使用刺刀和斧子的训练,但是,英军的弓箭手们每人有一顶铁盔,有一副胸铠或者有一件厚实的衣服可以保护身体。这样他们就成了法军徒步重骑兵的对手,而那些徒步重骑兵即使不被对方杀伤,就是跌倒了,如果没有人帮助都站不起来。英军击败了前面两列法军的攻击,杀死了不少,并且也俘虏了许多在地面上丧失机动能力的骑兵。由于法军的徒步重骑兵在敏捷的英军弓箭兵面前跑不动,法军遭受了重大的伤亡。第三列留在马背上的骑兵就没打算攻击。当英军在辨认倒在地下的法军,并将死的与活着的区分开时,这些骑兵中大多只在一定距离外徘徊而未采取行动。由于法兰西当地的民兵袭击了英军的驻地,再加上第三列骑兵像是要发起攻击了,英军就将许多法军俘虏杀了。命令是国王下达的,因为他担心法军要发起攻击,救回倒下的骑士,这样,那些俯卧在泥泞中装死而到得休息的骑士们又会重返战场。然而,并没有真正的攻击行动付诸实施,第二天,年仅28岁的英格兰国王就带着2000名俘虏,又向加莱方向进军了。

会战的胜利除了助长英军官兵的士气,提高他们的战争热情外,并没有立即给亨利国王征服法兰西领土的综合战略带来更多的有利条件。第二年,亨利国王在诺曼底又开始了征服战争行动,这次他一个要塞、一座城堡地夺取。而此时的法兰西,在王位上坐着的是一位精神失常的国王,内部各宗派争权夺势,因而,甚至当英军在围攻诺曼底的省会——鲁昂时,法兰西人都没理会英军对法兰西领土的这种夺占行动。鲁昂这座大城市,周围有5英里长的坚固城墙防护着,终因忍不住饥饿而投降。亨利国王将自己的军队据守在阵地长达5个月之久,英格兰人通过水路向军队提供补给,同时制止他们自己去掠夺。到1419年,亨利完全征服了诺曼底,并从像鲁昂这样曾经抵抗过他的各城市中收集了大量的钱财,另外,国王还通过保留当地的制度以缓解矛盾,使诺曼底人能接受他的统治。由于得到了部分法兰西人的政治支持,英格兰人很快就控制了包括巴黎在内的大片领土。后来,英格兰人想尽一切办法,在法兰西人有限反抗的情况下,将自己控制的领土扩大了许多。不列颠的资源相对于法兰西广阔的地理空间而言就显得非常有限,再加上许多法兰西人强烈地反对英国国王占有法兰西王位,因而,阻止了英国扩大征服范围。

然而,在圣女贞德的鼓舞下,法兰西人开始了向英国人的反攻,逐渐地夺回了法兰西北部领土。新国王查理七世,尽管天赋不高,体魄不壮,但最终在顾问团的扶持下,在烈女贞德的影响下,为法兰西的持久性反攻行动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反攻作战包括一系列围攻行动。由于炮兵性能的改进,此时的围攻速度已大为加快了。法兰西人学会了避免正面攻击作战,等待在英军行军过程中再实施攻击,或者攻击英军的驻地、未能防护的翼侧等。作为围攻者,法兰西人因而有机会发挥防御作战的威力,迫使英军实施进攻作战。

6.总结

英军在与法兰西人长时间的战争中的胜利,应归功于他们那支事实上的职业军队。英军尽管不是一支常备车队,但是,由于人员的连续性和进行经常性的战役行动,使得这支军队具备了常备军队的许多特征。另外,为军队提供足够的资金,透彻理解后勤保障的作用,再加上能通过水路从大本营向军从提供补给,这些都是促成英军胜利不可缺少的因素。在长达一个世纪的冲突中,英国人有着自己能干而富有经验的领导人。他们能理解在作战中保留预备队的重要意义,能懂得防御作战的威力,能依据以最小的代价赢得作战胜利的原则行事,而且在大多数时候,能明白指挥官应该是去指导战斗,而不只是领着部队行动。

尽管长弓具有发射速度快、威力大、射击精度高等特点顶几乎成为英军的一种秘密武器燃而,英军的成功不只是依赖这一特别有效的轻步兵武器系统。综合使用轻、重步兵为防御作战提供了最佳组合,以重步兵抗住重骑兵的冲击,以轻步兵射击对方的轻骑兵。在抗击与己方部队相类似的、由轻重步兵混合编组的部队攻击时,防御部队则享有防御作战的优势,比如有优先选择阵地的权力,有充足的准备时间,有野战筑城工事等。在与法军的三次大的会战中,英军将阵地选在山坡上,两侧有自然屏障,并以自然或人工的障碍物保护弓箭手。除了克雷西战役外,徒步骑兵如果能充分发挥防御作战的优势,足够数量的徒步骑兵应该也能抵挡住法军的攻击。而在克雷西战役中,长弓兵击败了法军的十字弓弩兵似乎是成功的关键。然而,即使是在这次会战中,如果他们没有厉害的轻步兵(长弓兵),而以少量的重骑兵实施骑马冲击,也能冲散射速较漫的十字弓弩兵。

亨利五世向阿金库尔那次冒险性的行军,表明了英军的战略和战术都是利用法兰西人那支无组织的封建军队和他们头脑中的中世纪作战思想观念的缺陷。阿金库尔战役明显地展示了英军的战术体系是利用了法军实施极为错误的正面攻击的。假如法军不这样去做,那么,在英军的作战理论中就连进攻的程序都没有。在他们自己的国内战争中,英国人除了让弓箭手们相互射击、让骑兵下马靠在一起实施正面冲击等做法外,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很清楚,他们的战法连古代的战争艺术家都打不赢。尽管英国人强调轻步兵,但是,他们也还是中世纪重骑兵老大思想的奴隶。他们让长矛兵骑在马上以提高战略机动能力,并准备好了以之取代徒步重骑兵。由于给长矛兵装备一匹马所需的花费不足重骑兵的一半,也不到一名高贵骑士的1/4,英国人应该很容易将重骑兵的一半以骑马的长矛兵来代替。但是,尽管至少有一次出现了这种情况,他们还是没有将长矛兵使用在战斗队形的第一线。

英国人根据当时人们的思想观念,确立了以袭击迫使对方退让,然后坚持慢慢地全面征服战略。他们在法兰西人长时间效忠于他们自己的君主与制度的情况下执行上述战略,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英国人口较少,军队规模不大,而且也像中世纪其他国家的经济一样,没有足够的剩余产品可投人到战争中。在法兰西那广阔的地域空间和数百万的人口当中,英国人的军队相对于空间的兵力密度明显不足。如果他们发挥自身战术上的长处,利用岛国的位置提供的自然屏护优势,全面采取土耳其人一蒙古人的破坏性、屠杀性和恐怖主义的战略,他们可能会赢得战争的胜利。当然,这种战略对于基督教徒们来说也是不可想像的。

在中世纪筑垒城堡战术与战略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时期,百年战争显示了防御作战的优势。英格兰人袭击只是争取了对方在领土上的退让,当英格兰人推行领地占领的持久战略时,却难以有足够的兵力去把守如此广阔的法兰西土地,这些都反映了法兰西广衰的空间是一个有力的战略防御要素。法兰西人在吉耶纳公国使用费边战略成功地反抗英国人的占领,以及他们之所以能在没有进行进攻性会战的情况下就吸引英国人从北面退出,这些都展示了建立在民众支持下的战略防御么英格兰人的重大会战胜利在战略上所带来的却是微不足道的结果,这就进一步证明了有要塞、城堡的支撑,有辽阔的地域、有相应坚决的政治抵抗组成的战略防御,其威力是巨大的。克雷西、普瓦提埃、阿金库尔等战役只具有战术上的重要意义,其结果是消耗了敌军。除非英格兰人修正其政治目标,否则它们不会有更大的价值。指望一次会战有更多的结果,那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可能:要么是失败者肯定犯了像大流士三世被亚历山大击败时的那种政治上失误;要么是胜利者消灭了一个国家军队的大部分兵力,就像塞尔柱突厥人在曼奇克尔特会战中击败拜占庭军队那样。当然,一次比曼奇克尔特会战更小的胜利也可能会导致一次重大的撤退,因而有助于实施持久战略。像这样一次小的胜利给敌方所造成的消耗可能会改变双方的兵力对比,有利于胜利者成功地征服敌国。

没有决定性的会战、筑城防御战术的威力、费边战略的有效性,这些方面都是防御战略力量的组成部分,而这些并没有让中世纪的战争与古代战争体现出多大的区别。汉尼拔用了很长的时间去征服罗马人,反映了当防御者有宽阔的空间和政治统一的措施时,征服者就得要有持久的努力去征服防御的力量。即使是后来罗马皇帝对疆土的收复,也显示了防御战略的威力。这种力量显露在罗马人在汉尼拔势不可挡的战术胜利和消耗之后的成功防御上;也从蛮族的入侵者要用长的时间,才能从那些不好战的居民手中夺取领地这一点上得以体现。





长弓一般长5英尺(1.5米)左右,大致齐眉,个别的长达1.8—2米,比欧洲常见的4尺弓要长。这是单体弓增强威力的必然选择。为了追求较强的弹力,就必须使用坚硬的材质,不易弯曲,所以必须做得长一些。相比之下,天朝上邦的复合弓由于采用了木、角、筋等复合材料增强弹性,因而不需要那么长。弓背由一条完整的木材弯制而成,长弓的强劲就全靠它了。上好的弓用紫杉木(Yew)制作,坚硬而有弹性。原料出自温暖湿润的地中海沿岸,如意大利、提尔(Tyre,在今黎巴嫩)、克里特岛(Crete,属希腊)等地,尤以卡斯蒂里亚(Castile,西班牙的一部分)的最好。英国国王为此设置了特别关税——每进口一桶欧洲大陆产的葡萄酒,都必须缴纳几条紫杉木坯材。不列颠岛上并非不出产优质紫杉,但数量稀少,被老谋深算的英国佬当作战略资源储备严加管理,不准动用。当黑太子远征西班牙、用长弓打败了当地原始的投枪时,卡斯蒂里亚人竟迁怒于树木,立法严令铲除所有的紫杉。榆木(Elm)、白蜡木(Ash)、橡木(Oak)等坚硬的材质也是可用的替代品,但性能总归要差一些。选料十分仔细。制作要严谨,但并不复杂,技艺高超的制弓师傅2个小时之内就能做好一张弓。我们可以试着依古法自己制作一张长弓。原料要选树干中部笔直的部分,纹理均匀,没有或尽量少木节。将原木的大部分边材削去,得到一条横截面1.5英寸(约4厘米)见方、长度与射手等身的弓背材料,从横截面看,要取偏中间的部分,一半为木心,一半为边材。木心相对柔软而耐压缩,放在内侧,坚硬抗拉的边材则作外侧。这可以通过观察横截面的木纹来判断,相对稀疏的一侧是外侧。通过切削木心一侧,把材料修整成中间厚、两头略薄,然后再由两个侧面将两端稍稍修窄,略如扁担。两端再进一步用刨子将横截面修整成八边形。在修整中,要做到表面平整、两端对称、厚薄一致,才能发力均匀。削出形状后,要通过弯曲试验来检查弓的各段弹性是否均匀。由于天然生长的木质很难完全均匀一致,可能有的地方硬一些,有的地方软一些,仅仅外形均匀未必力道就一致。所以,要通过观察加以修正,把硬度大的地方稍稍削薄一些。弓背大致调整好了,就可以在两端2英寸(5厘米)处分别锉出弦槽,弓背外侧深一些,内侧略浅。 “弓者,揉木而弦之以发矢”。制弓最重要的工序就是弄弯它。长弓呈简单的圆弧型,没有天朝角弓反弯的复杂形状。英国人不用火烤的方式,那样会降低弓的张力;也不能一下子弯到位,那样的话,弓背就是不折断也要造成内伤而失去弹性,刚才那一阵忙活就白折腾了。弯曲的过程叫做“驯弓”,就是让弓背逐步适应弯曲。做这事需要一个专门的托架。托架可用硬木制成,一端竖着挖个凹槽用来托住弓背,另一端设法垂直固定在地上。侧面由上到下以1.5英寸(约3.8厘米)的等距离刻8—10个弦槽,其中第一弦槽距托架头7.5英寸(约20厘米)。在弓背松弛状态将绳子绑住两端,把弓背的正中架在托架的凹槽上,均匀用力,慢慢拉弦,挂到第一弦槽里,弓背就被略略弯曲了。这是,要仔细检查弓背的曲线是否流畅均匀,标出过于强直的地方,把弓背放松后进行修整微调,直到满意为止。然后再将绳拉开,逐次加大开度向下挂槽,并不断修整弓背,直到形成一条令人满意的均匀弧线。每加拉三、四个弦槽的开度,就可以将绳收紧些。这一过程不能操之过急,特别是每次加大开度之前,最好让弓背“休息”20—30分钟,使内部应力得到释放,以免木质损坏。每次上紧也不可太多,最好一次收紧一英寸。 当达到弓手适合的满弓开度时,弓就驯好了。满弓开度指弓手所能拉开的最大开度,相当于手臂平伸出去时由掌心到胸前的距离。这时,卸去托架,给弓背刷上几层亚麻籽油作为防潮保护层。油干了,便可以挂弦。弓弦是用羊肠或筋鞣制而成的,弹性和韧性都很好。挂弦时的固定开度掌握在弓弦与弓背中心的距离达到拳高(Fistmele),拳高是弓术中的术语,相当于握紧拳头再竖起大拇指的高度,大约15厘米。绑扎弓弦时,要打成专门的“射手结”,以免滑脱。8字形的结扣简单但管用,越拉越紧。弓做成了,可以用挂砝码的办法测一下弹性系数,越硬的弓射程越远,但也需要越强的膂力,霸王的弓你能拉得开吗?一般的长弓拉个满月大致需100—120磅,也就是45—55公斤的力,最强的达到80公斤。 制作工艺如此简单,只要有充足的材料,长弓便可以作为制式武器批量生产,而不需像佩剑、铠甲一样量身定做。弓手自己也可以用简单的工具制作,而不依赖专门的设备和工匠。而十字弩的生产则需要多个工种的熟练配合以及复杂的设备。箭分多种,长约90厘米,头固然是铁的,箭杆比较粗,必须要直,才能平稳飞行。用山杨木、白杨木、接骨木、白桦木、柳木等较轻材质制作的叫飞箭,射程较远;用白蜡木、角木等重材制作的叫重箭,虽然因自重较大而射程较近,但近距离的穿透力更强,与现在的穿甲弹好有一比;用含铀合金制作的叫贫铀弹,专门用来打坦克。羽毛粘在箭尾7—9英寸的地方,不仅用胶水固定,还要绑扎牢固,以免快速飞行中脱落。通常24支箭绑成一捆,算一个基数吧。 学着做弓箭是可以的,但千万不要拿出去乱射,要是伤了小朋友怎么办?即便是没伤着人,砸坏了花花草草什么的也不好。至少,要是你真的射到了人,拜托你千万别跟警察叔叔说弓是我教你做的。长弓发射的箭簇最大射程可达400码(360米,一码等于三英尺,合0.9米),但这缺乏实战意义,强弩之末没有什么杀伤力,准头也早就偏到爪洼去了。长弓手只要能射中200米外的人形靶就算合格,这已是普通弓箭所不能企及的。从400码这一最大射程推算,箭的初速度可达60米/秒以上,相当于从60层楼上落下的螺栓,或者抛向时速200多公里汽车的石头。它可以在240—280码(约合220—260米)距离穿透皮革、衬垫甲及织物,或者侵彻锁子甲。在200码距离上,板甲或鱼鳞甲可以抵挡它的侵彻;而100码以内的正面击中连板甲也抗不住;到了50米的范围,长弓利箭简直可以说是无坚不摧。在1182年的阿伯盖文尼城(Abergavenny)围攻战中,威尔士人发射的流矢穿透了四英寸(10厘米)厚的橡木门板,四年后,老爱的随军牧师作了如是记述。同一战中,布劳斯的威廉(William de Braose)手下有个骑士被射中,那箭贯穿了他的锁子甲裙、护腿甲、大腿,又穿过内侧的护腿甲和木质马鞍,一直射入马背。 今人进行的实验表明,上述说法并非夸大其辞。仿制的长弓发射重50克的箭,可在近距离穿透9厘米的橡木,200码距离上仍可入木2.5厘米。老冯在约克见过中世纪英国佬的锁子甲,是用小铁环一个一个相互联结而成的,可以做成掩护身体的甲衣,基本不影响四肢的活动,也可以披在盔下保护头颈。但这东西的防护性能不好,只能挡一挡力道不太大的割、划等打击,面对利箭的快速冲击则毫无办法,箭头可以轻易地从小铁环的缝隙中将其切开或撑开。板甲是用整块钢板打制的,鱼鳞甲是用小铁片穿成的,不但更厚、更坚硬,而且表面光滑,箭头如果不是从较近距离沿着弧面的法向射入,便会侧滑而失去力道。当时流行于欧洲各国的十字弩,相比之下科技含量更高,通过机械延伸人的能力。弩手的训练比弓手简单得多,甚至不需要什么训练。只要先拉开弦并挂于扳机,然后搭上箭,瞄准发射就行了。这样操作不需要太大的膂力,就可以把箭射得很远。尽管拉力很大,但可以将弩头踩在脚下,用上全身吃奶的劲来拉弦,而不像拉弓那样全凭上半身特别是手臂。由于采用扳机,所以不需要随拉随射,瞄准更容易。至今,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特种兵、特警还装备弩,用于不宜使用火器的场合。长弓在战场上胜过弩,主要凭的是射速快。从火力密度上说,一名长弓手的作战效能起码抵得上三名弩手。合格的弓手一分钟可以精准瞄射12支箭,如果是乱箭齐发的时候,射速可以提高到15支,个别变态的甚至能射出20支。这样的平均射速,到了1866年,普奥战争中后膛定装的德莱塞步枪也仅能达到其一半。传说中,罗宾汉射出5支箭时,和他比试的弩手弦还没拉上。弩手这样的发射速度,打黑枪放冷箭还行,两军对垒时就吃大亏了。在掐架时,这不仅仅是一个数字问题,而是胜负悠关乃至性命悠关的大事。200米距离的冲锋,重装步兵大约需要90秒,而重骑兵只要15秒。对付这样的移动目标,缓慢而精准的射击显然已没有意义。关键是发射的密度,多射出一箭就多一分生与胜的希望。当然,罗宾汉的时代长弓还没引进英格兰,后人编故事的时候显然把他们自己的生活作为素材搀合到里面去了。 提高打击密度的另一个因素就是增加人数。在浪漫而散漫的威尔士人手中,长弓只是一种出色的单兵武器,而精于行伍的老爱则把数以千计的长弓手集结起来,从步兵阵线的侧翼及阵列的间隙中展开齐射。一千名长弓手同时发射,一分钟就能射出上万支箭,形成不折不扣的羽箭风暴。1480年代,一位勃艮第(Burgundy,法国东南部的一个公国)商人在日记中抱怨布鲁日(Brugges,弗兰达商业城市,现属比利时)的天气时写到,豪雨倾缸,似英夷之箭。大家通常都说箭如雨下,而他却反着说,似乎飞箭齐射的密集程度已经超越了如麻的雨点。这样的覆盖,对于密集冲锋的敌兵不啻是灭顶之灾。长弓队因此而成为一支所向披靡、令敌军闻风丧胆的劲旅。在有的战役中,长弓手占到了英军参战总兵力的85%。长弓手的防具与同时代的骑士或重步兵相比是很简陋的,一般只有轻便的头盔和护胸。由于轻装,他们不仅成本低廉可以大量雇佣,而且可以在战场上灵活运用,及时机动到有利的阵位上实施致命的发射。他们是远程压制兵种,自卫武器仅有匕首或短剑,承受不了骑兵的冲击,需要用壕沟、拒马等工事以及步兵战友手中的长矛加以掩护。他们通常除了弓和箭,还携带削尖的木桩和铁蒺藜等障碍物,布阵时安置在队伍的前面,阻滞敌人的冲击。不过,也有让他们参加近身肉搏甚至取胜的战例。长弓如此简单、廉价而实用,费效比很高,但欧洲人却没有效法英国去建立自己的长弓兵。首先是观念问题,他们崇尚骑士精神和骑士风度,认为弓箭手出身下贱,战斗方式“卑鄙”——躲在草丛里放一冷箭,就夺走一位骑士“高贵”的生命,这是极不“道德”的。骑士之间要堂堂正正地战斗,要优待俘虏。这倒不是出于人道主义——一方面,战争频繁,保不住下次被俘的就是自己,所以不能妄结仇怨;另一方面,抓住活的贵族可以换取大笔的赎金。同样是烧杀抢掠,同样是绑票勒赎,赤脚的叫土匪,穿鞋的叫王侯,穿高跟鞋的叫匪二,两脚一顺的叫多事,就这么点区别。英国人则不同,他们不但务实,而且有独一无二的弓箭文化。1066年,来自诺曼底的征服者规定臣服的盎格鲁—撒克逊有产者不得拥有骑士的装备,但弓箭不在禁止之列。很快,前朝遗老遗少们纷纷装备了这种“合法”的武器,而普通老百姓及农奴等“下等人”则连这种不够“高贵”的武器都不得拥有。由是,弓箭之于英夷虽然不如它们的近亲在天朝高居“六艺”之一那样崇高,仍达到了仅次于骑士佩剑、马枪的地位,是一种身份的象征。罗宾汉的传说正是来自这样的社会基础。所以,当老爱要求全民习射的时候,普通民众觉得这是对自己社会地位的抬举,会射箭至少可以看起来像个本土贵族吧,是件有面子的事。“俺射箭了!”当时的英格兰人说这话时,那种自豪感,大抵与今天的小资说“俺买车了”相仿佛。 那个时期英格兰政权统一,政治相对稳定,政策连续性强,保证了长弓的推广。假如英格兰像当时的法国、德国一样诸侯林立,国王像走马灯一样频繁更换,即便认识到长弓的好处,也没办法贯彻下去;假如每个新国王都像现在天朝的大小官员一样有树立形象工程、推广自己“标志性武器”的冲动,爱一搞弓箭,爱二搞投枪,爱三搞飞刀,爱四推广手榴弹,也就没有长弓称雄200年这种事了。强有力而诡计多端的英王不惮于把长弓这样的利器散发到民间。中外农民起义的共同特点是把反抗的矛头指向直接压迫他们的人,也就是老人家所说的“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在欧洲就更明显地表现为反抗领主而不针对国王。1381年的英国农民起义,就提出了最具代表性的口号——国王以外其他人都不应拥有特权。有人反对地方贵族,这是国王最愿意看到的事。但法国就不行了,在那里大权被诸侯掌握,他们绝不能让被统治者拥有造反的工具。长弓手需要长期训练,这也是其它各国难于仿效的重要原因。自老爱以降,弓术被列为义务教育,法律规定所有12—65岁肢体健全的英国男人都必须在每个星期日做完弥撒后集中到教堂附近的校场练习弓术,逃避训练要课以罚款。为了保证练习射箭的时间和体力,法律还同时严禁踢足球。当时的足球刚刚由踢敌人的首级演变而来,是毫无规则可言的野蛮运动,上场队员多时可达百人,疯狂的英国足球流氓便由此发源。射箭要从娃娃抓起,有的孩子七岁就开始习射。练习是非常艰苦的,以至于不少弓手的骨骼都或多或少产生了畸变。尽管如此,在不流行考大学的年代,学射箭、长大当个长弓手,算是男孩子很体面的理想了。作为雇佣兵跟随勇敢的国王或王子出国打仗,军饷远比务农收入可观,更可以分到战利品的三分之一。带着这些钱财衣锦还乡,俨然就是个英雄,闯荡江湖的见闻还是泡酒馆吹大牛的资本。而且,长期的战例表明,拥有长弓的英军几乎是不败的,战死的可能性很小。这样低风险、高收益的职业,能不风靡全国吗?有的弓手甚至退役后一再回归行伍,成为经验丰富的职业老兵。而有了这样的就业前景,人们也会更多地考虑去从军,而不是扯旗上山当土匪。政府有意识地组织竞赛加以选拔,只录用那些身材高大、膂力过人、弓术精湛的。因此,从长弓部队诞生的那天起,就决定了它必然是一支由精兵组成的劲旅,而且拥有庞大的后备兵源。同时,英国还拥有完整的弓箭制造产业,以满足快速射击带来的巨大消耗。当时,缺乏政权统一的其它国家是无法完成如此沉重的保障任务的。对付一次骑兵冲锋,可以打三到四个齐射,然后是自由射击。以克雷西战役为例,如果在敌人的每次冲锋期间一名弓手有机会发射5支箭,那么7千~1万人就是3.5~5万箭。法国人一共进行了16次冲锋,而整场战斗中英国人的射击都没有停过,他们想必用了50~80万支箭!具体数目没人确切统计过。后来,有人形容另一个战场——阿金考特——满地翎羽,如大雪覆盖。据统计,1359年全英国生产了85万支箭、两万张弓和5万条弓弦。这个数字已经很可观了,但也才够1万弓手射击7分钟之需。看来和平时期也必须随时生产,随时储备。不过,同子弹相比,箭的好处在于至少可以回收并重复利用一部分。确实发生过在战斗中捡拾散箭的事,甚至从伤员和死者身上拔出箭来再射。事实上,英格兰的弓箭制造业已向相当发达,甚至非常规范。1371年,制弓业者上书伦敦市人民政府,要求查处少数夜间加班生产的不法业主,因为晚上生产条件差,做出来的产品粗制滥造。请愿书还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禁止制箭业者跨行业生产弓。1416年弓弦业者上书,要求市政府执法单位加强市场管理,因为有弓手投诉说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并导致了不应有的伤亡,损害了行业的声誉。长弓固然犀利,但要发挥出优势,还有赖于战术运用得当。长弓的战术运用,在老爱的时代还要靠统帅自己的临场发挥,但到了1332年的达普林战役就已经典型化,到了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则完全模式化。英国人惯用的是一种以守为攻或防守反击的战术,用长矛加障碍构成坚固阵地,用弓箭大量杀伤进攻中的敌人,然后视情况发动反击。纪律是胜利的法宝。由于王权的稳固,英军很职业化,从贵族部队长、骑士到基层弓箭手,都在统帅掌握之下,能充分贯彻战术意图。相比之下,法国则王权衰弱,贵族作大,部队都是临时征召的诸侯军,加之崇尚好勇斗狠的所谓“骑士精神”,根本不听指挥。胜负之数由此也就不言而喻。两百年中,长弓的地位无可替代。它使来自偏僻海岛、经常处于数量劣势的英军成了中世纪晚期欧洲一支令人生畏的力量。英国人有理由为长弓在福尔科克(Falkirk)、达普林(Dupplin)、哈里登山(Halidon Hill)、克雷西(Crecy)、普瓦捷(Poitiers)、阿金考特(Agincourt)及陶顿(Towton)的功勋所陶醉。









长弓在手——关于弓箭的故事[推荐][转帖]

长弓在手(一)



  /冯迪特里施



  英国历史上关于弓箭的故事很多。在一个个成败沉浮的关键时刻,一支小小的羽箭成为决定性因素。1066年,哈罗德国王在哈斯廷斯之战中被流矢射中眼睛而死,来自诺曼底的威廉得以反客为主;34年后,“征服者”的儿子、江湖人称“赤面暴君”的威二在狩猎时,被近臣突发冷箭射死,留下“新森林”迷案;又过了99年,沙卢兹城堡飞来的冷箭,要了狮心王理查的命;传说中的侠盗罗宾汉更是身怀百步穿杨的绝技。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6-12-1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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