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篇小说连载] 《越狱》(24)
二十四、
正午。一座雅丹土丘,由黄土、风雨和岁月铸成,突兀,陡峭,却不高大。他仰卧其上,脸孔上泪痕犹在,只是已经干涸,印在沙尘覆盖的面颊上,好似横穿荒原的两道河床遗迹。紧闭着双眼,强烈的阳光蜂拥进眼皮,将视网膜映照得白花花一片。即便如此,不想睁开眼睛,不想返回现实世界,真希望外面依然是黑夜,自己依然身处刚刚告别的梦境。平日里总是恨白昼太短,长夜漫漫,今天是一个难得的例外。
从头至尾,细细回味着那梦,记忆细胞群高速运转着,竭力捕捉着每一个细节,生怕有丁点遗漏。他知道自己有些自欺欺人,虽然那确实是一个梦,一个由许多支离破碎情节拼接合成,最后连贯得近乎完整的梦,但同时他也明白,即使身在梦中,或恍惚或清晰地,自己曾多次意识到眼下的这一切并不是真的,而不过是一个梦,一个由美梦和噩梦融汇贯通的悲喜剧。梦中人只是不愿意醒转,期望并努力将这梦做得更加深入,让自我尽可能地进入角色。就这样,哪怕在那些令人伤心或恐惧的梦境时刻,他也拒绝人为地中断这幻境 ─ 像他在其它噩梦中所做的那样,因为实在舍不得离去。如此看来,说刚刚脱离的那番经历是梦并不确切,具体说,这是一个由梦想、想像、臆想、幻觉混合而成的意识流载体。简而言之,一个半梦半醒的产物。
真好啊,和恋人梦中重逢,做爱 ─ 虽然最后没能真正做成,可惜呀,我们为什么要几次三番长时间上演那前奏曲,而不直奔主题,尽快进入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境界呢,如果不这样磨叽还不早就做成了,追求完美的结果常常是一场空,傻透了!─ 哦不,那不是一场空,不是的。功亏一篑虽然令人惋惜,但美妙的前奏已经让人难忘,逼真得和身临其境几乎没有两样。我实在不应该奢求更多。日思夜想恋人,却很难梦到她,想得越深厚,越不容易梦到,更不要说梦得如此真切。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不过是一句梦话,美梦实在是一种上天的恩赐啊!
悲伤吗?自然,但更多的是喜悦,虽然明白那是假的。悲喜交集是一种既折磨人,又宽慰人的感觉。对和恋人重逢早已近乎绝望,能够在梦中重新点燃希望,当然令人喜出望外。不要说再与恋人见面,就是对走出沙漠荒原,重获自由也几乎不报希望。人说置之死地而后生,其实死地里的后生充其量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需要的岂止是九死一生。在这种境况下,九十九个如期死了,一个侥幸活下来。有什么理由相信自己会是那幸运儿。
为了自由,逃出监狱,这所谓义无反顾行为的结局无外两者取一,或是如愿以偿获得自由,或是死于对自由的追求,而后者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前者。既然明白这浅显的道理,为什么还是选择逃亡?原因再简单不过:不自由,毋宁死。“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听上去义正辞严,让千万年轻人热血沸腾,但认真想来,却发现这人生格言似是而非,情理不通。要知道自由本身就意味着生命和爱情。失去了自由,生命是一座沙漠,爱情是沙漠里的芨芨草。获得了自由,生命是一块绿洲,爱情是绿洲中的玫瑰园。所以追求自由本身就是追求生命和爱情,哪里又有抛与不抛的对立冲突,什么样的自由不包括生命和爱情呢。生来为人,自由是生命的根基。生存的质量完全取决于自由,一天的自由起码顶得上一年的监禁。如此说来,至今自己几十天的自由,已经换来了数十年的生命。那么即使马上死去,更有何憾。
话说回来,谈到自由,涉及生命的质量,还是感到困惑。自由究竟意味着什么?身心不受外界约束,随心所欲想干啥就干啥吗,显然不可能。即使身处自由世界,我也需要工作、挣钱,养家糊口;和不同的人打交道,被政府法律管理,为传统习俗制约。为此,我时常不得不说违心话,做违心事,或多或少照着别人给我引导的路子去活,按着社会给我套上的准则为人行事。这样处处受制于人,未尝不也是一种身心监禁。他人给我施加有形无形的监禁,反过来我也给他人施加有形无形的监禁。如此说来,他人即地狱是真的,我是他人的地狱也是真的。人生没有无条件的自由。我不可能获得纯粹的绝对自由,而只能努力追求有限的相对自由。
如此说来,我冒着生命危险逃出监牢,历尽千辛万苦,闹了半天寻求的只是一种“相对”,生命原来是一种于有限的相对自由中的行为过程。人生原本就是一座牢狱,所不同的只是其大小尺寸而已。所谓越狱就是从一座小监狱逃去另外一座大监狱。怎么没早料到这点呢,如果早就认识到了这道理,我还会越狱吗?我会不会以大彻大悟的心态逆来顺受,在监狱里安分守己地熬满漫长的刑期,因为冒死越狱,最多得到的依然只是有限的自由?─ 不!越狱行为的合理性无可置疑,有限的自由也比零自由强。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努力追求尽可能大的有限,不断从一座座小监狱逃往外面的大监狱。人生的赢家比他人拥有更多的相对,他们的自由界限更为宽广,既在物质上,更在精神上。
那么,死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情?死是一种自由,绝对的自由,还是一种禁锢,永远的禁锢?如果死后存在确实存在,那么是一种什么样的活动状态,自由还是禁锢?自然毫无头绪。因为毫无头绪,所以不肯去死,宁可歹活也不肯好死,死气白咧也要活下去。不错,说的正是本人。纵然不知道活下去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也要努力活下去,活一天就赚一天,活一天就成功一天,胜利一天。其实呢,最好的归宿有可能却是死亡。一个人打小活在一座荒岛上,艰难困苦,百无聊赖,即使猜测到海洋遥远的的彼岸或许有比这巴掌大的地方更美好的大陆,他也不愿冒险去横渡大洋,寻求那梦想中的宝地,因为不清楚这猜测是否靠谱。想像中的一大堆看不见摸不着的鲜肉,不如嘴边一根泥土里刨出来的骨头。在这方面,人比狗更实际。但无论如何,活比死更艰难,死的恐惧短暂,活的痛苦漫长,歹活里有精神,那就是热爱生命。人生再残酷,生命再虚空,也仍然值得留恋;即使不是必须,还是应该热爱。有生命在,就有希望在,热爱生命就是维系希望,哪怕这希望说到底原来是一种绝望。或许这就是人生的目的与生命的意义。人常说死都不怕,还怕活吗;也有说活都不怕,还怕死吗。我要说死活都不惧,在死亡的状态中活着,活得像个死而复生的人,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可战胜的精神。
好啦,豁然开朗,思路理顺了,至少在表面上,像一剂强心针,自我安慰一下足够了。今天到此为止,停止整这些虚无缥缈了。我至今不还活得好好的,起码比当初计划的强。怀疑人生,又想到了死,时机也不对呀。老天爷一直在暗中眷顾着我,让我一次次绝处逢生,这几天更是不知道交上了什么狗屎运,杀骆驼,重创狼,自己毫发无伤,还一次性斩获几十斤鲜肉。不要小看这个,这是走出沙漠的坚实物质基础,至少一个月的食物得到了保障,就此免去后顾之忧,专心于走路,这样走出沙漠再也不是一个梦。出了荒原,再找到并登上西去的列车,就有希望最后抵达那自由之境,理想国度。我还是相信那里不会像刚才梦中的那样,是一个骗人的乌托邦。人不常说梦与现实总是相反的么。
又天马行空了。要务实,不要务虚,眼下的问题依然是肚皮,感觉里面又在酝酿暴动了。睡足了,起来处理肉。想起肉让人兴奋得直想放声大叫,多少日子不闻腥味了,身子骨极缺油水。心急吃不了熟肉,美食要精心制作,先想想看,怎么合理地处理这批飞来横财?三四十斤那,乐死人了。肉先要处理一下,血淋淋的,血水收集在搪瓷杯子里,烧烧消毒了才好喝。皮要拔毛,肉用刀刮干净,因为没有水。其实也没那么多臭讲究啦,过火后细菌杀个一干二净。再考虑如何烹饪,除了烤还能如何。先来它个十分之一吧,供这三四天享用。
烤肉瘦而不柴,肥而不腻,美透了。燃料呢?昨夜注意到附近还有梭梭灌木,柴禾应该不成问题。其余的要尽快制成腊肉,以防腐烂变质,变质了就麻烦了,腐肉吃了要中毒,吃比不吃更糟,真羡慕食腐专家鬣狗秃鹫等,人咋就这么娇贵呢,还号称万物之灵呢。简易腊肉制法:先切成条,再抹盐巴。盐剩下不多了,三五十克吧,要省着点用。可惜没有胡椒、花椒、辣椒、八角、桂皮、茴香、丁香、酱油、白酒等佐料。不久的将来逃出去,要好好学习制作真正的火腿腊肉,还有久闻其名却不知其味的东坡肉。上盐后,没地方,没时间风干,更不可能腌,只有自然暴晒了,以去掉肉里的水分。不知道一整个白天够不够。暴晒时要小心守护,别给哪儿冒出来的野兽给抢走了。这里虽说是沙漠和荒原的结合部,还是到处都有野兽,好在没有两条腿的,危险性大大降低。
好啦,开始行动 ─ 烤肉!睁开眼睛,抬起双手,横向左右揉眼皮,再上下搓面几回合,权当洗脸,也让大脑彻底醒透。伸手自头顶处拿过眼镜盒,打开,取出里面的光学宝贝,用汗衫边角细细擦干净,双手小心地戴上。掀开外衣被子,翻身爬起:哦,好天气,艳阳、白云、微风,不冷不热,好天气没法不好心情,说人是机器一点不错。立在原地,绷直两条腿,大张开双臂,面向正午的太阳,伸一个吞天吐地的懒腰。甩甩胳臂,带着一丝笑,转身向几尺外一石缝,将将迈开腿脚,脸色突变,噌噌噌紧赶几步上去,目瞪口呆 ─
天,我的肉!我的肉!我的骆驼肉哪?!?!
天旋地转,两条腿一软,人摊坐在地,两只眼睛兀自死死盯着那石缝:那里,大大小小,横七竖八几块石头,若干染有新鲜血迹,一两个塑料袋被压在下边,张牙舞爪随风飘舞着,像是要尽力挣脱束缚......
他不信,重新爬起来,冲上去,弯腰伸手,上下左右刨扒那堆乱石,直刨得手指手掌磨出了血,除了若有似无的几缕肉腥气,哪里还有一丝实体:没了!真没了!真它娘的没了!!我这不是又在做梦?!抬手,揉眼睛,就差眼珠子没挤出来;再左右开弓掌嘴,噼里啪啦生脆:哦疼,这不是梦。哦,天,我的肉!我的肉!我的骆驼肉啊!!一个死刑犯,意外获得了特赦,可高兴了才一夜,早上醒来发现,对他的死刑判决竟再次生效了,特赦原来是个乌龙。
彻底地欲哭无泪了,整个人近乎虚脱,目光也开始漂移,离散:奶奶的,被人偷了,偷去的岂止是大半家产,简直就是我的命。城市有贼,乡村有贼,万万想不到这荒原上竟然也有贼。哦不,这地方哪儿有人,昏了头。不是人,那么是动物,啥动物?狼?不大可能,这土丘够陡,昨夜特意挑的,四条腿的动物一般爬不上来,除了吃草的山羊。蛇,有些嫌疑,可除了热带雨林里的大蟒蛇,什么蛇有力气移动这些石块。昨夜守才奴似的把肉藏好,再压上几块大石头。不是狼或蛇,难道是...熊?这疙瘩应该没熊,没有大块头棕熊、黑熊。对了,或许有小号的熊,貂熊,又叫狼獾,中小型食肉动物,擅长杀戮和抢劫,比狼还凶悍,头号嫌疑犯会是它吗?
哦天,管它啥动物,问题是我的肉丢了,哪个贼偷的不一样,找不回来了,绝对!早就进了那贼骨头的肚子。老天爷呀,刚刚还夸你大慈大悲,转眼就自打耳光了。你不能这样呀,要不然就不给,给了就不能这样拿走,这不是开玩笑吗,世上最最残忍的玩笑,他娘的一点都不好笑。唉,爹不亲娘不爱,我才不是老天爷的什么宠儿,我是他的弃儿。让你苟延残喘到今天,够对得起你了,瞧你还得寸进尺了。
想起来像是有把快刀在一丝丝割我的心头肉,多好的肉啊,整整三四十斤呐,来得这样不容易,一转眼说没就没了,一觉醒来就没了,一口还没得吃,全没了。我真傻,我真该死,这才叫自作孽不可活。本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这大块肉,昨晚怎么没枕着它睡呢,当时明明想到的,竟然因为嫌腥气而放弃,你白痴到家了你。另外还白杀了那骆驼,白伤了那狼,到头来全是替他人做嫁衣裳,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呀。它们死得冤,我将死得更冤!
再去哪儿搞到这么多这么好的肉?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了,这天大的好事可遇而不可求,一次已经是中了头彩,哪还会有第二次。眼下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坐以待毙。与其生不如死地坐以待毙,还不如爽快地自行了断:
缓步走到山崖边,立定,迎面吹来一阵冷风,凌冽清新:
慢着,你想干什么?为肉殉情吗?丢了一块骆驼肉就寻死觅活的,你的命就那么不值钱?你坚持到今天的精神哪去了?也太没出息了点;困兽犹斗,你难道禽兽不如。丢了肉可以再找,丢了精神则是死路一条。唉,大道理傻瓜都懂,可是说说容易做起来难。我的肉,我可怜的肉呀!
另外还有,昨夜那个身份不详的贼,不管是毒蛇还是狼獾,怎么没在我脖子上咬一口,来个一招封喉,要知道那时我睡得像个死人,毫无抵抗力,一咬一个准,老鼠都干得了。啊,这么说原来是那肉救了我一命,亏得没枕着它睡,不然尖牙利齿的目标就是我的脖子。丢肉不丢命,原来是吃小亏占大便宜。这么说老天爷并没有抛弃我,相反一直在暗中保护着我,还给我上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一课?
丢肉还丢出人生智慧来了,阿Q精神找到了理论依据,可我还是心疼,昨夜那该死的贼还不如直接给这脖子一口,让我一了百了,走得毫无痛苦。唉,不提了,振作起来,下山,找吃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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