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大家许渊冲谈:什么才是好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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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冯唐译本《飞鸟集》下架的消息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面对冯唐十分个性化且荷尔蒙爆棚的翻译方式,众多小伙伴表示不能接受。有的读者认为,冯唐的《飞鸟集》已经不是翻译,而是创作。(还不了解冯唐和《飞鸟集》情况的请戳这里)
那么,如何才能做出好的翻译?有没有标准和相应的方法呢?我们来看看翻译大家许渊冲在接受《光明日报》采访时表达的看法吧~
二十年前,翻译界掀起了一场关于《红与黑》译本的论战。上海《文汇读书周报》把译本分为“等值”和“再创造”两类。当时有学者在香港翻译会议上说:“‘等值’类指译文句子结构与原文形式比较贴近,并较准确传达原文的意义。‘再创造’指译者对原文的形式与结构进行了艺术变动。译文中注进了译者的个性。读者选择的结果如下:选择‘等值’类的占78.3%,选择‘再创造’类的占21.7%。说明喜欢‘等值’的读者占大多数。”把译文分成“等值”和“再创造”两类对吗?“等值”的译文不需要再创造吗?“再创造”的译文不等值吗?这都需要举例研究。我们先来比较《红与黑》第一章第一句的两类译文:
1. (等值)维里埃尔(Verriere)这座小城可以算是弗朗什—孔泰那些美丽的城市中的一座。
2. (再创)玻璃市算得是方施—孔特地区山清水秀、小巧玲珑的一座小城。
第一种译文的“维里埃尔”完全是音译,但原文前半分明是玻璃的意思,所以第二种译成“玻璃市”,比起音译来,哪种译文和原文更等值呢?音译没有传达任何意义,要说等值,恐怕远远比不上再创的译文吧。第一种译文说“美丽的城市”给人的印象是城市的建筑美丽,并不包括山水在内,但是《红与黑》第一章同一段接着就描写玻璃市的山水,而且原文分明说的是“最美丽”,这就可以包括山水在内,可见第一种译文翻译的只是一句之内的字,而不是全段之内的“意”。至于“小巧玲珑”,1950年我三次走过法国和瑞士的边境,发现那里的小城真是“小巧玲珑”,所以这个再创的译文不但是译了原文的字,而且译出了原文的“意”,使读者更了解原文的内容和形式。这种译文比起第一种来,哪种更和原文等值呢?恐怕第一种只是形式上等值,而第二种才是内容上等值吧。
也许一个例子不够,我们再看第二例吧。两种译文分别是;
1. (等值)我喜欢树荫。
2. (再创)大树底下好乘凉。
有学者认为第一种译文“句子结构与原文形式比较贴近”,但有没有准确传达原文的意义呢?笔者认为没有,因为原文上下文中,市长高傲地把自己比作大树,他说“喜欢树荫”,正是因为他这棵大树底下好乘凉。所以第二种译文其实更传达了作者的原意。
这场关于《红与黑》翻译的论战给翻译界留下很大影响。随后几十年间,形式上对等的翻译理论一度流行,如社会科学院有学者提出“形似而后神似”论,北京大学有学者提出“最佳近似度”,复旦大学有学者提出“紧身衣”译论等,多是西方对等译论在中国的延续,但真正等值的创译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其实,西方翻译界提出对等译论,因为西方语文如英、法、德、意、西等,据电子计算机统计,约有90%可以对等。而中国语文和西方语文不同,据电子计算机统计,只有不到50%的语汇可以对等。那不对等的一半怎么办呢?朱光潜、钱钟书二位的答案是:“艺之至者,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联系到翻译的艺术上来,就是说:文学翻译的最高原则是要发挥译者的主观能动性,运用最好的译语表达方式,而又不违背原文的内容。西方的对等论只要求“不逾矩”:是低标准;中国译论要求“从心所欲”,是高标准。
下面举个例子说明。毛泽东的《念奴娇•昆仑》气势雄伟,“而今我谓昆仑,不要这高,不要这多雪。安得倚天抽宝剑,把汝裁为三截: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三个“一截”,英美译本、北大出版社译本都译成piece,不能表达原词的雄伟气势。中国翻译公司却译成:
I’d give to Europe your crest.(山峰或顶部)
And to America your breast.(山腰或中部)
And leave in the Orient the rest.(山脚或余部)
这才能表达原文世界大同的理想,传达原文的意美;译文有韵,传达了原文的音美;译文整齐,传达了原文的形美。
再举一个例子,毛泽东《为女民兵题照》中的名句:“不爱红装爱武装。”美国诗人恩格尔和他夫人聂华苓的译文是:
They like uniforms, not gay dresses.(她们喜欢军装,不喜欢花哨的衣服。)
这是相当典型的西方对等译文,也符合中国“形似而后神似”的要求。但这些都是形式上的对等,内容上是不是对等呢?原诗形式上的“武装”在内容上表示的却是英雄主义。富有意美;“爱”,和“不爱”有重复的音美;“红装”和“武装”有对仗的形美。原文的“三美”在对等派的译文中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怎么能算等值的译文呢?那么,中国学派的译文又是怎样传达原文“三美”的?我们看看中国翻译公司的译文:
To face the powder and not to powder the face.
(她们)敢于面对硝烟,不爱涂脂抹粉。
敢于面对硝烟。表现了女民兵的英雄主义,这是意美;英文face当名词是“面孔”,当动词却是“面对”;powder当名词是粉或炸药,当动词却是抹粉。“面孔”和“面对”在英文是同一个词face,“抹粉”和“炸药”也是同一个词powder,所以译文也有重复的音美;“面对硝烟”(face the powder)和“涂脂抹粉”(powder the face)的译文对称,又有对仗的形美。这样译文就传达原文的“三美”了。这就是中国学派“从心所欲不逾矩”的一个例子。到底什么是好的翻译,怎样的翻译更有利于中国文化走向世界?读者从上述例子中可以得出自己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