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关何处是家园?——谈《南与北》的家园意识
周颖
内容提要:家庭、家园和自我成长是《南与北》中相互关联的三个要素。文章通过分析罢工事件,女主角施于男主角的影响以及家园意识的建立,指出盖斯凯尔的笔下,婚姻和家庭的作用已经发生改变:对于玛格丽特,婚姻不再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唯一手段,家庭也不再是寻找自我位置的唯一空间。家园既始于家庭,又超越家庭。基于这个意识,玛格丽特作为一名志愿者,才主动逾越社会为女性划定的界限,成为厂主与工人之间的调解者。
“男人在田间劳作,女人在家中操持;/ 男人弄刀舞枪,女人缝制衣裳;/ 男人用脑思考,女人用心体量;/男人发号施令,女人惟命是听;/ 若不是这样,一切都将陷入混乱。”这几行诗句,引自丁尼生(Alfred Tennyson)1847年发表的《公主》(The Princess)组诗,真实体现了维多利亚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性别观念。十八世纪以降,英国社会结构随着工场手工业的兴起和工业革命的推进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一个显著的改变就是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家庭/工作)的分离。劳伦斯•斯通(Lawrence Stone)在《1500-1800英国的家庭、性与婚姻》(The Family, Sex and Marriage in England 1500-1800)一书中指出,中产阶级的家庭结构到18世纪已经由先前重视家庭与外部联系的“外在导向型”转变为注重家庭生活的“封闭核心型”。(217)男子完全成为社会事务和公共领域的主宰,女子则日渐退缩到家庭的私人空间中。这种分离到维多利亚中期表现得尤其突出,出现了一批塑造和强化性别区分的著作,其中最有代表性的,除了丁尼生的《公主》组诗,还有诗人帕特默(Coventry Patmore)的长诗《家庭天使》(The Angel in the House)和罗斯金(John Ruskin)的《皇后的花园》(Of Queen’s Gardens)。
在男主外、女主内已成固定格局的年代,英国中产阶级女子的目光若是穿越闺阁的绣帘,投向家庭之外的世界,甚至参与到动荡的社会生活中去,总归是不合时宜的举动。在当时的英国,所有重大社会事件——议会改革、工厂法案、宪章运动、十小时运动等等,无一例外都由男子领导和参与,女子既无置喙的权利,亦无参加的资格,只有家庭才被认为是她发挥作用的合宜和正当领域。对于这个时期的中上层女性,合宜(delicacy)或得体(propriety)是至关重要的行为准则。何当为,何不当为,哪些合乎体统,哪些不成体统,均有繁琐严格的规定。女子不可独自上街,需由女伴陪同;有男有女的公共场合,不可随意言笑;出入酒馆食肆,在外单独用餐,亦为有损淑德。个人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有诸多的限制,投票权、财产权等政治权利,更是不得预闻。曾四度担任首相的政治家格莱斯顿(William Gladstone)在致友人的书信中,谈及女子投票权的问题,思前想后,疑虑重重,担心女子抛头露面“有违她们天性中所具有的敏感、纯洁、文雅、庄重等品质”;送女子去大学学习,允许她们进入职场,亦无非是将她们推入“男子动荡生活的漩涡”。(Harman: 357; Grylls: 267)这封书简写于1892年,距离《南与北》(North and South)发表已经38年。
《南与北》是盖斯凯尔夫人(Mrs. Gaskell)应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请求创作的长篇小说,1854年9月初至1855年1月底在《家常话》(Household Words)杂志连载。小说既展现了19世纪中叶英国北部地区工厂主与工人的政治冲突,南方绅士文化与北方工业文明之间的矛盾,又讲述了男女主人公从相看两厌到相看两不厌的爱情故事。评家对《南与北》历来有不同的释读,有人说它是维多利亚版的《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也有人把它读成工业小说或社会小说,还有人认为它属于女性成长的教育小说。这些解释要么偏重爱情与婚姻,要么强调劳资冲突,要么突出女主人公的自我意识,而没有看到,家庭、家园和自我成长其实是相互关联的三个要素。虽然一如典型的维多利亚小说,作品沿用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但是婚姻和家庭的作用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对于女主人公而言,婚姻不再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唯一手段,家庭也不再是寻找自我位置的唯一空间。相对于范妮•伯尼(Fanny Burney)和简•奥斯丁(Jane Austen)以婚姻为主线的叙事传统,这既是延续,更是突破——婚姻对于女子固然重要,却已非独一无二的关注点。在伯尼和奥斯丁的小说里,“婚姻不仅是有教养的年轻女子的正当目标,也是她们唯一安全的避难所”;(Calder: 17)而在盖斯凯尔的笔下,家庭之外,另有一个家园。英国女性文坛吹起了一股清新之风。
一
玛格丽特•黑尔(Margaret Hale)是故事的女主角。她出场时18岁,10年来一直寄居伦敦(London)姨母家,接受良好的教育,过着贵族一样优雅精致却无所事事的生活,等表姊出嫁,她这才回到赫尔斯通(Helstone)的乡间牧师公馆。没过多久,又因父亲对国教教义产生怀疑辞去教牧工作,举家迁往北方工业城市米尔顿(Milton)。故事主要发生在米尔顿,冲突也在这里聚焦:南方淑女遇上北方硬汉,农耕传统遭遇工业文明,厂主与工人的敌对与仇恨更是尘嚣日上,风暴一触即发。短短几个月间,初涉人世的玛格丽特经历了从繁华都会到宁静乡村再到工业重镇的人生突变,被命运拽离舒适的温室,投入矛盾丛生的生活激流。
小说第一卷的核心事件是罢工。《南与北》创作的年代,正是英国劳资关系日益紧张的时期。自1852年,双方冲突不断,罢工频繁,尤以1853-4年的普雷斯顿罢工(Preston Strike)规模最大,耗时最长,最引人注目。在这一背景下,狄更斯和盖斯凯尔同时将目光对准了同一类话题,几乎前后脚地完成了各自的名作:《艰难时世》(Hard Times)和《南与北》。在盖斯凯尔的小说里,米尔顿每隔五六年,厂主和工人之间就要展开一场斗争。玛格丽特卷入的这一次,是19年内的第三次。主因是美国棉纱产量急遽上升,竞争更形激烈,厂主想下调工资以降成本,导致劳资双方爆发冲突。
当罢工进入僵持阶段,男主人公约翰•桑顿(John Thornton)拒绝玛格丽特的提议,不向工人吐露市场不振的实情,又不惜血本从爱尔兰招来雇工,终于激怒米尔顿的落魄工人,逼迫他们铤而走险,围攻桑顿的工厂大院。玛格丽特敦促他下楼去面对工人,把他们“当作人那样对他们讲话”。 等桑顿真正站到愤怒的工人面前,玛格丽特意识到自己把他推入了险境。她冲到怒涛汹涌的前台,在丧失理性的人群前,用身体作为盾牌护住他们的攻击目标。“这不是你呆的地方”,桑顿说。“是我呆的地方!”(163)玛格丽特的回答掷地有声。
玛格丽特的这一举动,像是“英雄救美”的故事发生了角色的颠倒,有人称之为“维多利亚文学中最扣人心弦的时刻之一,代表了女性第一次凭借自身的条件,令人信服地站在了公共舞台上”。(Pikoulis: 119)也有人不以为然,认为盖斯凯尔无非是将家庭扩展至政治领域,才容许女主人公在饮茶的场合讨论阶级冲突,在跑腿的间隙化解工人暴乱。(Newton: 164)我们暂不论这两种评论的是非高下,先来看故事里的人如何看待这个事件。桑顿的家仆、妹妹和母亲,一致认定玛格丽特是爱上了桑顿,才会如此不顾体面地行事。接下来的逻辑是,既然她大胆示爱,桑顿前去求婚,就成了他的道义所在(bound in honor),否则有损对方的清誉。可见,在“女子的美德就是贞洁和守礼”的时代,(Klein: 264)女性的身体如同她的意志,不是一个可自由支配的载体。但玛格丽特这个时候偏偏要自由一把!她对自己的行为另有一番解释。她称“随便哪个不愧于妇女这个名号的女人”,(177)都会勇敢地站出来。今天的评论家们,包括凯瑟琳•加拉格尔(Catherine Gallagher)、罗斯玛丽•博登海默(Rosemarie Bodenheimer),多采纳桑顿家人的观点,认为玛格丽特为自己的辩护不过是字面义,真正发挥作用的是“超我”背后的“本我”,是纯粹的情爱驱使着她做出有违淑德的举动来。
玛格丽特的动机里究竟有没有爱的因素?应当说有。维多利亚时期的性禁忌使女子视情爱为畏途,所以,玛格丽特对桑顿的求婚反应颇为夸张。她不仅深觉“被冒犯”,而且有“被亵渎”之感。她越想撇清个人的情感,越容易促使读者从反方向加以揣度。但我们需要看到,情爱即使存在,也只是一颗萌芽的种子,或者说,只是一股潜流,前方有许多暗礁险滩,其中最大的障碍,用玛格丽特自己的话,就是桑顿对工人的“冷酷无情”(unfeeling)和“缺乏仁慈”(merciless)。假如他故态不改,坚守自己的权利而忘记更大的责任,两人之间的沟壑终难填平。桑顿需要改变,玛格丽特也需要在成长中辨识自己的情感。
所以,情爱论有偏颇的一面,不仅弱化了玛格丽特的道德意识,而且化简了她内心复杂而微妙的心理。细读小说,我们发现玛格丽特拒绝求婚时运用了两套语汇。一套是习俗的,譬如“脸红、冒犯、丢脸、无礼、羞耻、堕落”(flush,offend,disgrace,impertinent,shame,fallen)等等,涉及女子应当遵守的操行准则(“what rules should I follow?”)。玛格丽特熟悉这套规则,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悖礼法,所以觉得“丢脸”,“因为自己竟然这样成为众目睽睽的目标而产生一种深切的羞愧”。(174)羞耻感是反思才有的意识,在事发的那一刻,玛格丽特是奋不顾身的,“只想着怎样才可以搭救他”。(163)只有当她回忆起那些注视的目光以及仆人间的风言风语,一种剧烈的羞耻感才涌上心头,才从主动的行为主体退缩为被审视的客体。羞耻的产生,源于以他人的眼光发现自我的不得体。就像一个身穿布衣的农夫在衣着华美的贵人面前,感到自己衣衫褴褛、地位卑下,玛格丽特在众人的目光中意识到自己触犯了女德的禁忌而深感痛苦。这种痛苦本身说明了淑女规范在女主人公——甚至作者——那里已经内化为根深蒂固的潜意识,正如英国史专家G. M.扬(G. M. Young)所言:“论述19世纪的英国道德,我们需要切记,那些最有影响力的女子的成长环境,促使她们成为社会标准的本能守护者。”(14)
假如盖斯凯尔纯然是淑女规范的守护者,那么在这些规范已蜕变为陈规陋习的今天,她也就不值得我们仔细研读了。关键在于,玛格丽特的内心深处,有一个比淑女规范更强大的声音指引她的行动。这就是宗教和道德的原则,体现在“有益、公平、配得上、正当、诚实”(good,fair,worthy,right,true)等另一套语汇中,属于“应当何为”的伦理学范畴(what should I do?)。是忠于社会认可的角色,墨守习俗允准的成规,还是行理应所行之事?最终,道德意识超越了淑女规范:如果有下一次,“我还会那样做的,别人乐意说我什么就让他们说吧”。(173)世俗的规矩和目光没有束缚住她的手脚,使她像多数女孩那样,拿“别人的‘该不该’作为自己的好恶准则”。(151)究竟什么让玛格丽特如此大胆?她也扪心自问。答案是:她“更关切地希望双方都应该得到公正”。(173)桑顿出动军警打压工人,是不公正;众人围攻他一个,也不公正。
桑顿自认为他和工人之间的战斗是“相当公正地进行着”,(77)玛格丽特则一眼看出了其中的不公。她了解工人的苦情,也明白他们愤怒的理由,“这一切玛格丽特全都知道,她从鲍彻脸上那种不顾死活、气得发青的神色上就看出来了”。(162)有理解为前提,她才能读懂这种绝望,才会敦劝桑顿去面对张皇失措的工人,倾听他们的不满,平息他们的怒火,使之免遭军警的屠戮。不料桑顿一味逞血气之勇,采取针尖对麦芒的策略,对工人不肯有丝毫的退让和抚慰。在烈火一触即燃、理应感到害怕的重大时刻,玛格丽特“忘却了自己,只对眼前的利害关系感到一种强烈的同情——强烈到了痛苦的地步”。(159)
这种以理解为基础的同情和自我遗忘,沃尔特•霍顿(Water Houghton)在评述乔治•爱略特(George Eliot)时有极为精彩的诠释。他说:真正仁爱的基础,不是纯粹的情感,而是理解力。它源自对人类痛苦的清晰、透彻、富有同情心的理解,由此激发包含怜悯与爱在内的自然情感。它所产生的这种情感,是这个对象正常和必然引发的,而不是像多愁善感者那样,对着一个模模糊糊的对象,产生过于强烈的反应。后者泛滥的怜悯与爱,其实是以自我为中心的——面对比自己不幸的人倾泻一番善意,他蛮享受这种感觉;乔治•爱略特则不一样,她的仁爱在承认我们共通的人性时,预设了对自我的遗忘。(278)
玛格丽特的同情,也像乔治•爱略特那样,是一种理智的情感,含有理性的思考,而不是一味的移情或简单的共鸣。正如帕齐•斯通曼(Patsy Stoneman)在《伊丽莎白•盖斯凯尔》(Elizabeth Gaskell)中指出:“盖斯凯尔认为理智与博爱于人性同等必要,在她看来,男女有别——将理性归于男子,将博爱归于女子——的教条,是对双方整全人性的否定。”(64)所以,玛格丽特此刻的自我遗忘,既不同于桑福德夫人的庸俗操守谈,也不同于罗斯金倡导的女性的自我放弃。 我们不能简单地从文化构造论的立场,将它理解为维多利亚时代塑造女性意识形态的工具。玛格丽特劝说桑顿的话:“上帝创造了我们,因此我们必须相互依存”,(112)显然回荡着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的诗句——“我们共有一颗人类的心”。 盖斯凯尔确实将家庭延伸到了政治领域,但是将家庭和政治联系起来的,并非“饮茶”和“跑腿”的琐事,而是一种悲悯的同情,是于“人”饥寒怨旷之情,生“我”恻隐不忍之心。
当然,玛格丽特有天真的一面。她幻想女子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特权,可以保护桑顿,却意识不到她将上流社会女士优先的原则延伸到了血雨腥风的阶级冲突中。以女性的无助和柔弱来充当保护的盾牌,实有反讽的意味。柔肩担道义的精神固然可佩,但女子究竟有没有担当的能力和可以利用的资源,又殊为可疑。当玛格丽特面对一边是丧失理智的人群,一边是固执己见的厂主,最终悲剧的避免,其实有赖偶然的运气,说它是女性“第一次令人信服地站在公共舞台上”,恐怕有过度诠释的嫌疑。
然而无论怎样,玛格丽特毕竟自觉自愿地担当了冲突调解人的角色,而且危急关头,她没有被动地寻求保护,反而采取了相对积极的保护者姿态。在性别禁忌极为严格的维多利亚社会,这是女子对界限的大胆僭越。她与工人主动交往,用他们的俚语来表达自己的感受;不喜欢在起居室听太太小姐们闲言碎语,却对厂主们的讨论发生浓厚的兴趣;身为中产阶级一员,却站在工人的立场上替他们说话,如此等等都是越界的表现。小说结尾处,玛格丽特经历父母双亡的变故后,试图“解决女性面临的最大难题:在多大程度上完全服从于权威,又在多大程度上给自己留下自由活动的余地”。(377)如何在权威与自由、守规与逾矩、服从与自主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如何在多重的束缚和限制中找到自我的位置?这些是盖斯凯尔努力思索的、富有现代女性意识的问题。如果说,道德和规范都是每个社会为群体生活制定的规则,为人们的欲望和行为设置的界限,那么,玛格丽特在罢工中的举动既是守界,又是越界。哪个界该守,哪个界该破,哪些界限是暂时的、或然的,哪些是应当努力持守的,作者在反复掂量,仔细权衡,小心分辨。从这份认真和执著中,可见盖斯凯尔有她要当真的理念,有要守护的信仰。这是一股强韧的,非常之逼人的力量。
二
玛格丽特一开始不喜欢桑顿。两人的隔阂显然比伊丽莎白(Elizabeth Bennet)和达西(Fitzwilliam Darcy)的要严重。因为横亘于他们之间的,不仅有误会和偏见,而且有文化和观念的分歧。南北之间的冲突,在小说里具体表现为传统士绅文化和自由贸易之间的矛盾。
玛格丽特来自南方,出身——援引法国史学家泰纳(Hippolyte Taine)的说法——“作派、习惯和外观上都绅士化”的牧师家庭。(159)桑顿则是从学徒一跃成为大纺织厂主,凭借克勤克俭和夙兴夜寐的努力而自我造就的成功人士(self-made man),即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所谓“从传统世界的归属纽带中解脱出来”,“拥有固定的地位和攫取财富的能力”,笃信个人主义的资产阶级企业主。(62)桑顿相当讨厌“绅士”这个词。“gentleman”在他看来,只是讲到“一个人和其他人的关系,可是当我们讲到他是‘人’的时候,却是就他和他自己——和生活、时间、永生等等的关系来考虑”,因此他宣称,“人比绅士更高超、更完备”。(150)这位白手起家、挣下自己家业的清寒子弟不大看得起讲究出身和风度的绅士。
桑顿对绅士的质疑并非毫无根据。N.G. 阿南(N. G. Annan)指出,在维多利亚时代,“熟悉夏洛特•永格和特洛普的读者知道,绅士一词已成为一个必须辩证看待的,令人头痛的尴尬主题”。(247)狄更斯的小说《荒凉山庄》(Bleak House)里的斯金波尔(Skimpole)就是个自私透顶、假装天真的绅士。事实上,《南与北》中也没有出现有力的绅士形象。玛格丽特的父亲黑尔(Hale)先生,虽然温和沉静,善良博学,却性格软弱,一同精明强干的桑顿、果敢坚毅的希金斯(Higgins)相比,便相形逊色。然而,桑顿并没有意识到,高贵的仪态和文雅的社交只是绅士文化的一面,而且不是它的核心理念。真正的绅士除了彬彬有礼、才智出众,还应当有克己的精神,最重要的,要承担对社会的责任。这后一点,正是桑顿的软肋。玛格丽特注意到,桑顿对工人忽视了《圣经》要求他恪尽的“总管职责”,(108)“他受了凭财富的标准来检验一切的影响……而他周围的穷人全不在他的同情范围之内”。(81)
既然自我奋斗可以出人头地,于是桑顿执意认为,工人的一切苦难是因为他们自己不争气造成的,与厂主没有任何关系。将贫穷归于工人自身,将阶级冲突解释为品德的对立,理解为“审慎、端行”和“无知、短视”的冲突,(78)并非男主人公的一己之见,而与当世的风气有关。这个时期的英国深受福音派的影响,在社会政策上偏向个人自立,宣扬强硬的不干涉主义和自由贸易原则;(Davis: 104)而且,边沁(Jeremy Bentham)式的狭隘功利主义大行其道,鼓吹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和自我奋斗的成功之路。盖斯凯尔的好友格雷格兄弟(W.R. Greg & Samuel Greg)是宅心仁厚、善待工人的厂主,却也盲目乐观地认为,只要工人持守服从和自律的品德,最终会获得提升地位的机会。(D. Stone: 156)1859年,即达尔文(Charles Darwin )出版《物种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穆勒(John Stuart Mill)发表《论自由》(On Liberty)的同一年,塞缪尔•斯迈尔斯(Samuel Smiles)的《自我奋斗》(Self-Help)刊行于世,宣扬勤奋、俭朴、自立的品质。这位“维多利亚时代英语世界中读者最多和最常被引用的好人品鼓吹家”认为(盖伊:234),劳工阶级如果“不节俭、不满足、不聪明、不幸福,那可不是天命使然,完全是工人自己的软弱、放纵和堕落造成的。”(Smiles: 294)
桑顿在遇上玛格丽特之前,是坚决的放任自由派,认为自己与工人之间除“现金支付”关系外,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玛格丽特对此深表怀疑:
她碰上了一两个在影响到大众的各项措施中,为了多数的幸福而大受其苦的人。问题永远是,有没有想方设法使这些例外者的痛苦尽可能小一些呢?再不然,在蜂拥前进的胜利行列中,无依无靠者是否遭到了践踏,而没有给轻轻搀扶到他们已无力携手并进的胜利者的大道一旁呢?(64)
这是玛格丽特一到米尔顿就提出的疑问,也是她一直敦促桑顿思考的问题。这里“多数的幸福”,显然指向边沁的政治经济学。在一个总趋势朝个人主义发展,放任自由政策为一般人所接受的时代,盖斯凯尔从宗教和世俗的立场,提出了双重的质疑:放任自由既不切合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也不符合俗世的公正理念。
桑顿在事业之初的人生目标,是“在东方和西方,人家决不会认识他这个人,可是他的姓名却受注意,他的愿望也得到满足,他的话象金子一样可贵”。(380)这一席话表明,尽管——像他自己表白的那样——金钱不是他的最终诉求,但这种追求仍然是利己主义的、偏狭的,他人尤其是工人的福祉并不在他的规划中。但桑顿并非全无同情心的铁石心肠之辈。他心里“也有温柔的一面……不过他相当自尊自大,不肯流露它,总郑重而妥善地把它隐藏起来”。(295)正因为有潜在的宽厚品质,他才会在希金斯前来求职时,被他苦候五小时的耐心和朴实慷慨的动机打动,不仅同意给他一份工作,而且主动承担起鲍彻小孩的学费。他虽然固执己见,内心深处却“有一种极为深厚的信仰,使他信奉上帝”。(252)也正因为信仰真诚,他对于玛格丽特以宗教名义进行的批评——财产权不过是人的权利(human right),这权利之上还有更神圣的责任“diviner duty”——就不可能无动于衷。
小说进入第二卷,读者看到了另一个桑顿。他为工人改造食堂,改善伙食,自己充当总干事的角色,成批买进大批牲畜,由他自己家里的屠宰工宰割成鲜肉,供应给工人。有时他还接受工人的邀请,和他们一起进餐,把自己的想法说给他们听。(328-30)到故事结尾,桑顿的唯一愿望,变成“除了和工人的那种‘现金交易关系’以外”,还希望“有机会和他们建立起某种交往”。(391)他开始欣赏工人的幽默感以及“那种生动辛辣的表达方式”,(330)并且承认工人和厂主之间可能存在一种共同的关怀,使他们“想方设法地相互了解,互相熟悉各自的性格和为人,甚至熟悉各自脾气的好坏和说话的方式。我们应该更好地相互了解,而且……应该更融洽地相处”。(391)兴趣从“物”转向“人”,从“成就”和“权力”转向“共同的关怀”,这是一个关键的转变,标志着桑顿从顽固的放任自由派转向锐意兴革的实验主义者。
无疑,玛格丽特在桑顿的转变中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凯瑟琳•加拉格尔认为,这种影响与萨拉•埃利斯(Sarah Ellis)宣扬的女性或母性影响并无实质区别。(168)其实不然。埃利斯夫人是与盖斯凯尔同时期的畅销书作家,曾撰写一个系列来界定中产阶级女子作为母亲、妻子、女儿的职责和义务。母亲的影响,她在《英国母亲》(Mothers of England)中认为,只限于家庭:“一个母亲的所有责任集中地体现在她的家庭里。”这意味着,成为贤妻良母就是女性存在的全部意义,包含她所有的经验和选择。而且,履行职责同自我利益不相违背——“如果她正当地履行了职责,回报必将随之而来。”(257)什么回报?埃利斯夫人向读者呈现了一幅父母与儿女簇拥于炉火旁,其乐融融、家庭美满的景象。这帧中产阶级向往和追求的理想图景暗含了对安逸舒适的企盼。而玛格丽特施于桑顿的影响,恰恰是要驱策他超越个人的私利,正视他人的苦难和弱者的权益。
盖斯凯尔的关注点,绝不限于家庭。她在致友人的信中写道:“如果努力的目标只是为了自我,那么这些努力都不虔敬,这一点毫无疑问。”只图私利的谋划不值一提,但女子是否就应当服从社会安排的角色,完全否弃自我呢?不!她笔锋一转,
然而,我们每个人都有某种上天赋予的使命,有别人无法超越之处。什么是我们的使命,必须怎样才能临近上帝之城,我们首要确定的,乃是我们为何来到世间,把这个规定好,弄清楚(这一点很难),然后忘我地投入我们的工作”。(Gaskell, 1967: 107)
作者显然相信,女子也应当寻找自己在社会的位置,努力实现自我的价值。作为牧师的妻子和四个女儿的母亲,她深谙言传身教有益于儿女的成长,恪尽妻母之责是“天职”所在,但她同时具有强烈的使命意识。使命,意味着任务和责任,对于虔诚的基督徒,更是上帝委派于他的人间工作。盖斯凯尔受清教伦理的影响,相信工作具有内在价值和救赎作用。她批评那些以逍遥为乐、以享乐为荣的淑女太太们,属于同时代作家中给予妇女劳动最多关注的一人。(Basch: 180)正是在使命感的驱使下,她没有安于社会给她规定的单一角色,心满意足地做一个贤妻良母,而是在谨守家庭责任的同时,努力把视野拓展开去,目光及他人所不及,笔锋指他人所不敢指,以大胆的笔触和真切的同情将底层工人的疾苦披露于世,促使造成或参与社会不公的工厂主们扪心自问,变法图良。诚然,使命感越重,责任心越强,角色转换之间的冲突越不可避免。盖斯凯尔曾向朋友坦言,她有多重的自我:“一个自我,我相信是虔诚的基督徒,另一个是妻子和母亲……还有一个自我,对美与和谐怀着由衷的喜爱……我怎样去调和这些相互冲突的自我呢?”(Gaskell, 1967: 108)她的对策是努力工作。从她留下的书信中,我们可以读出她那一生忙碌而紧张的生活节奏。
玛格丽特在米尔顿的生活也可以用一个“忙”字来形容。她的“忙”不同于“市场上和交易所里相互排挤”的人,也有别于日复一日劳累、得不到丝毫喘息的纺织女工。前者是“处处为了私利而竞争”,(379)后者的非人境遇则是资本家为攫取利益强加于女工的悲惨命运。玛格丽特的忙,既有生活压力的外因,也有主动选择和自觉承担的内因。黑尔太太经不住烦恼的打击卧病在床,家中一切大小事务,悉委于女儿。黑尔先生虽是一家之主,也频频扮演撒手掌柜的角色,是一个“理论上可以自我牺牲、实践中却软弱而摇摆”的人物。(Gaskell, 1967: 353)玛格丽特不仅参与搬家、租房、雇佣仆人等重要决定,还要安慰父亲,照顾母亲,调停各类矛盾和关系,并独自承受保护兄长的压力。母亲去世,父兄陷入悲痛,一个六神无主,一个哭得抓狂。玛格丽特呢,必须从悲伤中振作起来,成为他们“坚定的安慰天使”。父与女的关系发生了角色的互换:父亲“哭得像个孩子”,女儿却“没有时间哭泣,父亲和哥哥全要靠她,就连葬礼的必要安排,似乎也全交给了她”;父亲在葬礼上“仿佛是个瞎子”,而女儿成为“他忠实的向导”。(229-30, 246)
除了操持家务和支撑家人,玛格丽特在与工人的交往中,也表现出主动和坚强的品质。她扮演的是一个志愿者的角色——在强调性别差异的维多利亚社会,怀有使命感的中产阶级女子很难找到实现自我价值的工作岗位。当她得知贝西临终前留下遗言,不愿父亲借酒消愁,于是坚决阻止希金斯去酒馆买醉,把他带回自己的家,同父亲一起帮助他释放内心的苦痛,探询困惑的根源,避免他因遭受丧女之痛和罢工失败的双重打击而意志消沉。当鲍彻自杀的消息必须透露给他的家人,在场的男子都退缩不前:希金斯不敢去,觉得自己对鲍彻之死负有一定责任,没法面对他的妻子;黑尔先生不能去,他“从头到脚,浑身在哆嗦”。(269)最后只有玛格丽特站出来说:“我去。”她的种种努力赢得了希金斯的信任,才使他求职无望时听从她的劝告,前往桑顿的工厂寻找工作机会,引出两人化敌为友的故事。玛格丽特在两个对立的营垒——更准确地说,在工厂主与工人阶级最优秀的代表——之间铺设了一架沟通的桥梁。
忙是米尔顿厂主和工人的常态,却不是中产阶级女子的常态。与“忙”相对的是“闲”。不仅贵族有闲,自己在事业上打拼,忙得天昏地暗,却以供养衣食无忧、讲究闲情雅趣的妻女为荣的中产阶级男子,也不在少数——有闲是有社会地位的标志。(Veblen: 57; Poovey: 159)与玛格丽特形成鲜明对照的,正是伊迪丝和芬妮的“闲”。伊迪丝“尽管娇生惯养,可是生活太无忧无虑,太清闲,以至于没有坚决的主张”;(8)范妮一副“局促不安的神态,频频用手整理自己的衣群,两眼迷茫,东张西望,没有一定的目标”。要理解玛格丽特的与众不同,必须探究她周围女子的常态。伊迪丝和范妮就是这样谐谑的两道侧光,一个像富贵慵懒的小猫,另一个如拙于模仿的小猴。当我们追随桑顿的目光,看到玛格丽特走进我们的视野,“那双柔和的大眼睛坚定地看着一个目标,仿佛从目光中闪射出某种平和恬静的感化力,”(148)眼前不由一亮——这是一个目标坚定、性格坚强的“人”的形象。
罗斯玛丽•博登海默指出,盖斯凯尔的过人之处,正在于她将一个维多利亚时期的女子刻画成一个具有“充分责任感的人”,一个“在压力中被迫独自决断的人”,一个能“掌握并反思经验的人”。这样一种女子形象,在奥斯丁和勃朗特姐妹(Brontë sisters)的小说中从未出现过。(293-4)在玛格丽特所承担的责任中,一部分是普遍认为女子天然应当承担的家庭责任,另一部分则是超越所谓“自然责任”(natural duty)之外的社会责任。她的决断与担当,一方面固然是得益于她坚强的个性和虔诚的信仰,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家长或厂主——这些被社会视为理所当然的担当者要么出于性格软弱失去了担当的能力,要么昧于商业竞争疏忽了担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