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夜、宵夜及其他】
先說一件名人軼事。
梁實秋有早睡早起的習慣:晚上八點就寢,早晨四時起來寫作,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而他的朋友多是“夜貓子”,能熬夜,怕起早。他們在交遊間,不免鬧出一些趣事來。
上世紀六十年代,梁實秋退休後,曾旅居美國多年。後來返回臺北定居,朋友們少不得輪番宴請。客隨主便,請的多是“消夜”,也就是半夜請客。梁實秋捨命陪君子,熬了幾夜,感到頭昏腦脹,實在吃不消了。他靈機一動,立刻即席宣佈:“以後誰請我吃消夜,我就回請他吃早點!(大意)”朋友們面面相覷,都害怕早起;此後,果然不再有人請他吃消夜了。
這“消夜”是個後起詞,古語不錄,故應視作“近現代語”。可現在常有人故作文雅,把“消夜”說成古語的“宵夜”,這很荒唐。另外還有說成“夜宵”的,亦很不妥。現試循其本。
宵,夜也。良宵,指美好的夜晚。元月十五日滿月之夜,十分美好,斯謂元宵也。元宵節要吃湯圓,象徵圓月;此種湯圓有餡、個頭碩大,便特意稱之為“元宵”(詞語轉義),故有“吃元宵”之說。如果不特定在元宵節吃,有人就稱之為“夜宵”;據稱,“夜宵”並不限於湯圓。檢“夜宵”一詞,或由“元宵”派生而來,但構詞勉強,不嚴謹;泛而化之,又不倫不類,故應儘可能避免使用。“夜宵”既不詞,說成“宵夜”和“夜消”則更是無當。
消,動詞,打發排遣之義。打發空閒時間,叫消閒。排遣夏暑,叫消夏或消暑。去除煩惱,叫消憂。同樣,吃些點心,以度過漫漫長夜,就叫消夜了。消夜用的點心,就稱作“消夜”(詞語轉義),故有“吃消夜”之說。上已述及,不能把“消夜”說成“宵夜”,那是因為“宵夜”是一古詞,且延用至今,完全是別的意思。
雖“宵”和“夜”渾言不別,都是指的晚上,然其構字方法各有不同。“宵”,從宀,肖聲,宀下冥也,因表“戶內晦暗”。而“夜”,從夕,亦省聲,舍也,止也,因表“月夕休舍”。兩者字源不同,描述角度各異,程度亦有差別。它們單獨使用時,區別尚不顯現;而合鑄成“宵夜”一詞,則意在對舉。對舉之下,“宵”就代表前半夜,“夜”就代表後半夜,“宵夜”就特意強調整個晚上了。譬如說“淚痕宵夜未乾”,指前半夜一直啜泣到後半夜,哭了整整一宿。“宵夜兼程”,指前半夜後半夜馬不停蹄,都在急速趕路,跟“日夜兼程”是同一模式。此即“宵夜”之詞義也,它跟吃食,風馬牛不相及。若假“古為今用”的名義,將之改稱食物,真令人哭笑不得;此種“轉義”沒有任何依據,製造混亂而已。
因言,除了“元宵”可以特指食品之外,其他的“宵”都該回歸其本義——夜(古時亦有以宵代綃、小或肖者,此不論及)。譬如春宵、深宵、中宵、通宵、寒宵、今宵、長宵、宵征、宵遁、宵食(泛指夜食)、宵煙、宵小、宵旰、宵禁等等,均表夜義。拿“宵夜”或“夜宵”來指食物,乃大謬誤,猶如“穿井得一人”,以訛傳訛耳。更有一些詞典,不去探究字詞之正典,卻人云亦云,以至推波助瀾,徒令謬種流傳。
至於“夜消”,則更是荒誕錯詞,或者說,根本就沒有獨立存在的“夜消”這個詞。注意“日長夜消”不能拆開使用,故不能算;“老人家日夜消瘦下去”,拆之無狀,亦不成立。上述梁實秋赴朋友之邀,並沒有因為吃了“消夜”而消了夜,反倒是其“生物鐘”為夜所消。——這大概是最接近“夜消”的說法了吧。“夜消梁君”,將來如果用的人多了,或許可以成為新的成語。呵呵。
有人說,在個別方言區,詞語常可顛倒了使用,而不損其義。譬如,把“事情”說成“情事”,把“東西”說成“西東”。準此,把“消夜”說成“夜消”,應是未嘗不可。——這個攀比相當牽強附會,希圖自圓其說,實不足取。要知道“情事”和“西東”本身就偏離大眾習俗;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大凡新詞語要成立,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合理性,二是流通性。而“夜消”是由“動賓結構”翻轉改成的“名動結構”,較之“情事”和“西東”更不合理;且不流通,故而不能成立。如果在某些方言區,有人需要讓“夜消”存在,那就讓它留在那邊,去跟“情事”和“西東”為伍好了。
現在來小結一下。消夜、早點和元宵,都是常用詞,都指食品,祇要時間對頭,可以放心吃、大膽寫。惟慎勿使用“夜宵”一詞,一律改為“消夜”為妥。而“宵夜”是指夜晚,跟飲食毫無關涉。可供獨立而普遍使用的“夜消”,概不成立。此處核心問題有二:必須明白“宵”的本義;認真辨析“消”、“宵”二字。殆庶幾無虞也。
2015-03-03
附註:宀讀miao2苗,象形字。古代簡易棚屋,四圍交覆之深屋也。其上阜高凸,其下可藏身,不設窗戶,入夜迅即晦暗。現多用作部首,構成宵、家、寮等近百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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