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病】
按說,性格應該屬於正常概念,不該稱病。就像人的個頭,有高有矮,有胖有瘦,都很正常。但是凡事得有一個度,過猶不及。
姚明高個子了吧?可你非長得比姚明高,結果長成了鮑喜順,好不容易娶上個媳婦,可他至今生死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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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學術也一樣,非要爭個你死我活,何苦來哉?俗話說,文無第一,何必非從對方身上找岔子?硬說別人的左右兩片耳廓子不是一模一樣的,所以不敢長在同一側。伸出雙手,十指又不一般長,這種人怎麼也配寫文章、搞翻譯?云云。
還說,你要我不再糾結他也成。如果從此以後,此人把耳廓子遮蓋起來,雙手永遠插在口袋裡不露出手指,那我就不再為難他。不然的話,哼,我就會一直唸叨“十指不齊,十指不齊,十指不齊”沒完。你難道就沒有聽說過祥林嫂嗎?
有人指出,你這是妒忌的,他說你們全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別人勸他,你走你的陽關道,他過他的獨木橋,豈不是好?他說絕對不好。他勸手下小嘍羅繞過小衙役的路走,自己卻在原地轉圈,不勝昏暈。
雪姐動之以情,不管用。楊哥曉之以理,不管用。逸叟驅之以打狗棒,不管用。陽兄摁著他的頭,灌之以醒酒湯“leave him alone”,一陣殺豬般的嚎叫過後,還是不管用。這種性格,如果不稱病,天下就沒有病人了。今日文兄邀我再接再厲,是故再勉而為此拙文。大家一笑,週末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