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沈睿:狼,我的保护神
狼,我的保护神
沈睿
在所有的动物中,狼和我有着极为非同寻常的关系。一个德高望重的美国印第安萨满曾为我做过一次穿越空间的功课,为我寻找我生命的保护神。他从那个我们通常的意识无法企及的空间回来后,给我带回来的是一只年老的狼。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的保护神是狼。他也不给我解释。我们做穿越空间的功课的时候,另一个萨满弹奏着古老的印第安古琴。古琴的低沉的音乐在轻风中如重重的叹息,好像压抑的哭泣。我被神秘的音乐攫取,低着头,倾听那如泣如诉的音乐,古老,沉重,悠远,美丽。我从此改变了一生的所谓的“科学”态度,相信在这个时时刻刻我们都想解说世界的时代,有些什么东西是不可解说的,无法解说的。“科学也是一种宗教,它有自己的信仰系统,它信仰的是它可以解说一切,与宗教相信自己可以解说一切,本质上没什么不同。”我的老公,一位完全西方训练的儿科医生如此阐释科学。也许正是这种观念,导致了他对各种文化的好奇,对那些正在消失的古老文化的热爱。他认为抢救和保存古老的文化是人类不忘本的唯一出路。也正是这种信念,他多少次谈起,他不相信科学可以解释一切和真正彻底解放人类,因为他说,多年的科学训练告诉他,科学不能跨入很多领域并给予合理地解释,如同宗教不能进入很多领域并给予合理地阐释一样。
关于科学与宗教的关系,我们讨论过很多。我们的讨论也导致我对自己的“科学”立场的反思。为什么我相信“科学”?为什么我相信科学是万能的,从来没有想过科学的限度?从哲学角度上,我如何思考科学的领域和限度?自从来美国之后,我的人生经历带领我接触了很多不同种族和阶级的文化,我的学术训练又强调怀疑,批判,和深入思考。我开始对自己所坚信不移的概念重新反思。科学这个概念,就是在这个背景下被我自己挑战,推敲。我开始对科学有了不同的理解,我对科学万能的“宗教”有了新的批判。是的,稍微读一些科学史就知道,科学这个概念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资产阶级对资本的信仰的一种表达。新兴的资产阶级相信通过科学和资本可以征服和战胜一切,特别是在中世纪看起来完全不可征服的大自然。如果说漫长的中世纪,西方的人是生活在神,魔(自然力量〕,人三者不分的世界。在神,魔,人这三个主体共存的世界中,人处于最低的阶层。人不但要服从神,也要服从和尊重魔--魔力巨大的大自然和其他的非人类的力量。工业革命以来的西方人生活在努力把神,魔,人分开的世界,并逐渐努力征服和战胜高于自己的魔。结果是今天,在美国这里,人似乎还在相信神,特别是在美国的人,对神的崇拜虽然在下降,可是神还是处于某种神圣的地位,但是,魔已经丧失了全部力量,人对魔的态度已经彻底改变了。魔--那些中世纪时代不可思议的力量,都被人的力量,不堪一击地打到了。人已经到了月亮上,看到月亮上并没有嫦娥。人已经把大片的森林砍伐了,看到森林里并没有魔的城堡,人发明了比鸟飞得快的飞机,比卡优逖跑得快的汽车。在上四百年来,人真的逐渐成了世界上主宰一切的动物,除了死亡,死亡还决定在神的手里,人在征服一切。人相信,通过科学(包括理性),人可以穿透魔,征服魔,制服魔。如果说人还对神有所尊重,但是,人却不再信仰和尊重魔了,人信仰自己的力量。自己的力量,则来自于“科学。”这种乐观主义和对科学和理性的崇拜是西方在现代化过程中的主导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看起来如此自然,以至我们把科学万能看成是理所当然的。把科学和理性这两种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当成自然而然的。是的,后现代主义思想家试图向现代主义的理性挑战,但是,后现代主义理论在强大的既存意识形态面前,显得并非那么有力,虽然这种理论的确为我们重新思考现代性提供了新的可能。近四百年来,科学的崇拜仍然是西方文明的主要的崇拜之一。
这种西方的对科学的崇拜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来到了中国。我如今在大学里教授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话语一课。每次教这门课,我都要带学生读二十世纪初中国知识分子的关于文学,科学,政治等等文章,阅读那个时期出版的小说,诗歌。多少次的讨论都集中在一个议题:中国和西方相遇时期,中国农业文明在西方工业文明面前如此不堪一击的时候,中国知识分子到底想要什么?我的论点是,晚清以来的知识分子焦虑,对中国未来的焦虑,都集中在如何看待西方的科学这点上。从开始对西方科学不以为然,到意识到西方的科学是“用,”中国的文化是“体。”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对“西学为用,中学为体”的争论,不仅贯穿在知识分子所有的讨论中,而且还深刻地影响了清朝政府的政策。越来越怀疑中国的文化,越来越相像西方的科学,成了进步知识分子的身份特征。刘鄂的著名的<<老残游记>>的第一章,非常形象地描述了中国知识分子在二十世纪初对西方科学和中国的态度。在这章里,老残做了一个梦。梦中,他看到一条大船在海中下沉,原因是这条大船上没有罗盘也没有西方的纪限仪等导航技术。老残和两个朋友决定登小船去大船,给大船的人送去他们航行需要的罗盘和航行仪器。他们披风战浪地赶到大船,把罗盘等送给船长,结果是挨了一通臭骂,“此物怎样用法?有何用处?”“外国向盘,一定是洋鬼子差遣来的汉奸!”船员们嚷嚷着,威胁要把老残等扔下海去。老残由此梦醒,痛觉国人之落后。这种对西方科学的相信,崇拜,对国人对西方科学的怀疑的愤怒,到了五四时代,走到极点。“赛先生”的科学成了中国民族和文化的救星。笼罩在五四的话语之下,二十年代的中国知识分子都是赛先生的信徒,都是赛先生的坚信不移的跟随者。在赛先生的名义下,鲁迅把中医贬低得一无是处,最后他本人死在日本人的西医手里也在所不移。在赛先生的名义下,中国的传统文化被自己的知识分子抛弃,中国的传统被看成是落后的,该抛弃的,该舍弃不用的。西方,西方的赛先生,成了我们的走向现代化的领路人。我自己也是其中一个行过坚信礼的信徒。生病的时候,我拒绝看中医。父亲祖上十三代经营的专业小儿科的药学和药店,竟导致父亲的子女中无一人对中医有兴趣。中医在我们家里变成迷信的代名词。在这样的中国知识分子、中国历史、个人家庭环境长大的我,听西医老公对西方医学的批判,不吝晴天霹雳,吃惊之余,引发我重新思考科学的话语和中国现代性的关系,引发我重新思考人和自然,人和动物的关系。
就在这时,狼来到我的生活中。印地安萨满把一只狼引进我的想象的生命空间。我是否相信他?我很想见见我的保护神,但是,萨满却要求我学很多东西才能进入那个空间。在宝盾大学教书的时候,我极为敬仰的学者,历史学家斯密斯开了一门课“萨满教”。斯密斯是蜚声西方的中国历史学家,几年前,他重新翻译了
<<孙子兵法>>,并对这本中国的军事哲学著作做了新的阐释。从<<孙子兵法>>里,斯密斯看到了中国哲学的新的向度。一天我开车,忽然听到收音机里斯密斯的声音,他正应电台之邀,讲解<<孙子兵法>>。除了中国历史学术成就外,斯密斯还会说藏文,同时研究西藏文化,是西方少数几个对西藏文化有深刻研究的人。从西藏的萨满到印地安人的萨满,斯密斯对萨满的历史,文化的研究导致他对萨满的具体操作过程的兴趣。他开始身体力行,实际操作萨满的仪式,在操作过程中,他成为萨满论的信徒,现在他是美国东海岸著名的萨满之一。斯密斯的父亲是美国二十世纪初著名的摄影师,他自己博士毕业于伯克利大学,家世和教育都是纯正的西方知识分子,他的成为萨满的经历让我吃惊。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2001年3月的芝加哥的亚洲年会上,我们闲聊了几句。结果我回到大学,继续写我的博士论文,突然收到斯密斯的电信,在宝盾大学提供我一个教职。宝盾大学,在全美两千所四年制私立大学的名列第五,是美国最好的大学之一。在宝盾大学教书时,我与斯密斯过往不是很密切,但是,我热爱他,如同热爱我最好的朋友。我旁听他的萨满教一课,断断续续的,特别是那个学期我正在四处访问,常常不在学校,因此没能把课学完,没能自己亲自实践萨满。斯密斯的近三十个学生,除了一两个之外,都对我说他们通过练习,都能进入另一个空间,并与自己的保护神见面。而我,过客般的,匆匆地听课,匆匆地到下课,到另外一个教室去上我的课。缅因州的冬天,大雪堆在地上七八尺高,我从雪中走到另外一个楼去,常常不知自己在哪个空间里,不知自己的保护神是否就在一幢新英格兰的美丽的房子后?是的,我只是一个过客,一生都是过客,如此的过客,没有时间学那些功课。萨满与我失之交臂。但是,如果我如此尊敬和热爱的人对萨满有如此的信心。我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他和他们?
也就在这时,狼来到我的生活中。那个下午,正是大雪在我的新英格兰的老房子的窗外纷纷飘落的时候,我坐在壁炉旁读书,透过百叶窗看外面雪封的世界。那个下午,我感到非常孤独,完全与世隔绝。新英格兰的冬天是那么长和美丽,我是那么孤单和感伤。我想到多年前学英文时我翻译的加拿大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一篇小说,讲的是一个年轻的新教授,在一个冰封的地带的一个顶尖的私立大学里教诗歌,她本人也是诗人。孤独的生活导致她精神崩溃,最后她被送到精神病院去,她的同事在整理她的稿件的时候,看到一卷一卷的诗歌,惊人的诗歌。当年翻译这篇小说的时候,我的英文都不足以把那篇小说一次从头念到尾。如今英文是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语言,我却成了我翻译的那位新教授。在冰封的世界里,孤独地面对大雪和正在写作的博士论文。我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在在一个寓言中。生命的无法承受之轻还是重?我打开了电视。电视上,一群互助的狼向我走来。电视上正在播一部关于狼的纪录片,讲的是狼的生活和习性。跟踪狼,研究狼,在影片中介绍狼的是蜚声动物学界的著名学者戴伟~麦池。麦池一脸大胡子,身着便装,看起来跟成千上万的热爱户外活动的人没有什么不同。不过我却听说过他的名字,我这个新的动物学爱好者,对麦池却早有耳闻。原因很简单,思彬曾经为本地野生动物保护中心饲养被抛弃或伤害的狼,为了研究狼的习性,我们家里有很多关于狼的书。思彬很早就向我推荐麦池的书,说,要想了解狼,就得读麦池。所以,当我在电视上看到麦池的时候,我一点也不陌生,好像麦池是住我家好久的朋友,听麦池讲狼,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幸运的事吗?我目不斜视地看这个关于狼的节目,看了整整一个小时。在这个小时里,我跟麦池进入狼的生活世界,完全被狼迷住了,完全被神奇的狼的生活,习性和品质迷住了。关上电视的时候,我起身,走到窗前,雪把宝盾大学古典的校园描绘得如同不真实的,极为美丽的画。我有幸在这里教书,在这里与西方的学术传统和伟大的文明相遇,相连,在这里遇到终生的好朋友,在这里,就在我觉得孤单的时刻,我的保护神又向我走来。人生如此美丽,幸运,我是一个幸运的人,而这个幸运,是不是我的保护神赐予我的?我向你,我的狼,深深地致敬,深深地感恩,狼,我的保护神,请接受我的热爱和感谢。
第二天,我成了北美狼保护学会的会员--我决心保护我的保护神。思彬把麦池的书<<狼:一种濒临灭绝的种类的生态学和习性>>快寄给了我,我在写论文写累了的时候,就打开麦池的书,走进狼的世界。那年圣诞节,我得到的礼物其中之二是,一个狼的长毛绒玩具,一个有着狼的照片的椅垫。我家房子外面的温度计的图案是两只警觉的狼,我家的三条聪明活泼的狼狗--他们,据说,本来是狼,只是因为思彬把他们抱回家的时候,他们才生下来几天,他们养成了对思彬和人的信任,我们管他们叫狗,他们实际上狼。我生活在一个善良可爱的狼的世界里。
可是为什么人们怕狼?为什么人们谈狼色变,好像狼是人的不共戴天的敌人?中国古代就有背信弃义的中山狼的传说,古代的希腊的<<伊所寓言>>里,更有很多关于狡滑的狼的故事。狼在中外文化中,似乎都是一个反面形象,虽然,根据古罗马的传说,罗马就是狼哺育的。据说,国王的女儿丽雅·西尔维亚本应是献身常年不灭的圣火的处女。可是,她和战神偶尔有染,生了一对双胞胎。不久成为国王的哥哥下令把丽雅和她的孩子都杀死,因为丽雅破坏了她的处女的诺言。接到命令去杀丽雅的仆人把孩子装在摇篮里,来到河边,却无论如何也下不了决心把孩子扔到河里。他把孩子留在岸边。早晨醒来,孩子因饥饿而啼号。一只母狼正好经过,听到孩子的哭声,她把自己的乳头赛给孩子,两个孩子由此得救。两个男孩长大后,决定建立一座城市。兄弟两个争执起来,结果一个把另一个杀死了。留下的,就建立城市并命名这个城市罗马。在这个充满了兄弟姐妹互相残杀的故事里,只有一个无私的存在,那就是那只没有名字的母狼。常言道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罗马是一只狼的善良哺育的。如今,母狼和两个男孩的形象已经成为罗马的象征。
狼的本性是什么?打开戴伟·麦池的书,首先谈的就是狼的本性。麦池是一个动物学家,这本书读起来就好像是科学报告,写得极为科学化,未免不那么有趣。麦池开篇就引证在他以前从事狼的研究的学者比报告,论证说,狼的第一本性是他们可以“和其他个体建立感情的密切关系,”也就是他们建立爱,互助和友好的关系能力。正是这种能力,使狼在很多年前被人类驯养成了狗。狼和狗的本性在建立感情关系方面十分相像。也正是这种能力使狼建立他们生活的单位--群。狼不是单独生活的动物。一只孤独的狼在现实中没有生存的可能性。记得八十年代末,中国大地到处流行一首歌。歌的名字是“我是一只北方的孤独的狼”。正是在天安门万人攥动的时代,那首歌在扩音器里昂然地呼啸。那首歌对我震动很大,孤独的狼的形象,让我看到了狼的勇敢,无畏。不过,歌是歌,现实中狼是群体动物,如果狼是一只独自漂流,那一定是有什么问题。狼在一起,结成一个群,共同生活,打猎,抚育孩子等等。狼的群大小不同。一般来说,一个群有不到八只狼。麦池的书中记载的最大的群有36只狼。狼的第二个本性是他们对打斗,打架的本能的厌恶,也就是狼本身有非常俯顺的品质。麦池和其他的动物学家都记录说,狼看到打斗,通常都是绕着走,或干脆逃跑。狼不是主动袭击的动物,与很多其他的食肉动物不太一样。有个动物学家记录说,一次他看到三只小狼,走过去抚摸小狼,狼妈妈正好也回来了。她站在不远处观察,看到那个动物学家并没有伤害小狼,就一直盯着看,并没有如一般的动物母亲那样,扑过来等等。麦池自己也有这体会。麦池在研究狼和写作的时候,有一直有四五个博士生跟他一起读书工作。一次他们逮到了一只狼,揪着狼的耳朵,查看他的牙齿,给他装上电子跟踪器。那只狼就乖乖地听从他们摆弄。麦池说,狼的柔顺本性,听起来好像不可相信,但是这是事实,是狼的本性之一。只有在某些情况下,狼才抵御和保卫自己。当然,狼跟狗一样,每只狼都有自己的个性。动物学家路易·克瑞斯勒描述她在北极观察的狼,一只公狼,面貌如同王爷,但胆小,热爱奢侈的东西。一只母狼,胆大,顽皮,高高兴兴的,富有创造力。而另外一只母狼则热心肠,非常富有感情和爱,从来不嫉妒,也不要求别的狼。另外一只公狼则惹事生非等等。我们家的三只狼狗,贝奥武夫胆大,冒失,不爱思考,摩根谨慎,优雅,喜欢被抚摸,哈娃苏可怜巴巴,看人的眼色行事。我写作的时候,哈娃苏总是爬在我书房门外,时时刻刻和我在一起。
狼的智力到底有多高?麦池说,“就我们现在所知的动物知识来比较狼和其他种类动物的智力是不够的,也不公平”。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狼有自己独特的语言系统,或称之为独特的交流系统,这种高度发达的语言与交流系统,证明狼的智力非同寻常。麦池归纳说,狼的语言交流系统有三类:姿势的,味觉的和声音的。首先,和人一样,狼有脸部表情,他们的脸部的肌肉收缩变化表达他们的感情。其二,狼的尾巴也是重要的语言工具。尾巴的高度,姿势等等都表明一只狼的状态和社会地位。麦池观察到一次极为有趣的尾巴语言展示。在交配季节的柔伊尔岛上,一群十五只狼在头狼的带领下,正单行线穿越岛上。头狼显然对另一只母狼更有兴趣,所以他老是想走在母狼的后边。那只母狼看起来没有经验,对带领全队狼行进感到不知所措,所以,她左看右看,只兜圈子,两次折回来,试图走在头狼后。头狼被母狼的生殖器官吸引,结果他们两个绕起圈子来。其他的狼只好等着,后来他们决定先走一步,走了差不多一百英尺之外,停下来,等那对绕圈子的伴侣。后来,头狼醒悟了,走到队前,在他走过的时候,全队其他的狼都夹着尾巴站直了,,对头狼表示恭敬。而头狼的尾巴则高高地翘直,如同指挥棒,走过他的下属的面前。其三,身体姿势。狼身体姿势复杂多样。我家的哈娃苏有时喜欢用后背躺在地上,当我们走过时,她四肢伸在空中,表示彻底的服从,也表示她需要抚爱。如果狼有一段时间,甚至是几个小时没见面,他们有一个特殊的礼节,叫“问候礼”。也就是他们一见面的时候,通常用鼻子亲吻彼此,特别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狼,要亲吻另一只狼的嘴巴,闻味道,表示服从。狼的嗅觉系统也极为发达,他们的嗅觉能力是人的一百倍。狼喜欢闻彼此的排泄器官的味道,特别是站统治地位的狼,有权力把他的鼻子放在别的狼的屁股上,通过这种强制性的象征,他们巩固自己的地位。通过他们的听觉也是非常敏感的。有位动物学家记录说,他养的狼在四英里之外能听到别的狼的呼啸。狼其实主要靠嗅觉和听觉来寻找食物。
狼是食肉动物,在种类上和狗是一家。狼的颜色有不同。一般的狼是灰色的。不过,也有黑色的,红色的,白色的狼。我家的狼有两只是黑的,一只是灰黄色的。他们和卡优逖常常被弄混。但是,卡优逖的个子要小得多。他们也和狼狗非常相像。狗中的德国牧羊犬,印地安狗等看起来都和狼很相像,因此有时很难分辨他们。麦池认为,狼的尾巴通常是托在身后,但是狗的尾巴通常都翘起来。狼一年生一次孩子,狗一年生两次。但是,因为狼和狗经常互相交配,纯粹的狗恐怕很难那么纯粹。据说,在欧洲移民到美洲来之前,美国本土印地安人的狗几乎没有纯种的。实际上,人类的最好的朋友狗,就是狼的后裔。
北美洲本土的狼主要有两大类:森林狼和冻土狼。森林狼主要活动在森林和山区,颜色以灰和黑为主,包括红色的。冻土狼的颜色要亮得多,以白色等为主。这两大类狼又可分为具体的32种类别,分布在北美洲各地。北美现在有多少狼?可以说,在美国成为美国之前,美洲大地上,狼到处都是。那时,灰色的森林狼生活在从东到西的没一块土地上。红色的狼主要在美洲的西南部。随着移民的涌入,狼和人共同争夺同样的资源,在人类的现代化武器下,北美洲的狼到二十世纪中叶,几乎都被赶尽杀绝了。墨西哥灰狼和红狼已经彻底灭绝。只有在明尼苏打州还残存了一些森林狼。1987年,红狼被重新引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地,目前北美洲大约有300只左右的红狼。1998年,11只墨西哥灰狼被引入国家森林,这是三十年后,墨西哥灰狼第一次回到野生状态。狼在美国是国家保护动物,被列为濒临灭绝动物。在美国的48个本土州内,目前大约有2800只左右的狼,其中2000只左右是在明尼苏打州境内。
“任何在狼的国度度过很多时光的人都会确认,狼是北美洲荒野上的最荒野也最羞怯的动物”。说他们荒野,是因为很难看到他们。说他们羞怯,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避人习性。狼一闻见人的味,狼都会害怕,所以他们躲避人类,躲避和人类社会的接触。我猜这大概是狼的集体记忆的后遗症吧。自从人类把狼视为敌人以来,一次次与人交战的经验一定教会了狼警惕人类。虽然狼本身是善良的,友好的,驯服的,但是,被人类的枪支逼迫得也不得不铤而走险。最羞怯的动物,也许是最勇敢的动物,一旦明白对手毫无善意,也毫无道理可讲,狼不得不成为斗士,成为不屈服的勇者。
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我相信我的保护神,并接受我的保护神给予我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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