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尸记
有野兽倒毙于野。其臭无比。视之,乃数月前门口所见,尝录像之。时周末。以垃圾袋敛之,置于小塑料垃圾桶内,放之门外围栏侧。忽念及黛玉葬花词,奴今葬侬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颇觉滑稽。上网搜索动物尸体处理规定,得蒙特雷县一部门电话。周一上班,打电话告之。一女曰,倘尸体已在私人宅第,则为宅第主人之责任。余气急,大骂其官僚,曰,汝莫非建议我抛尸街头乎?女不怒,语气平缓坚定,曰:非我之言,乃汝之解。汝之所为,非关余事。余大呼:海滨市禁止抛尸。女曰,汝海滨市人乎。余曰,然。女曰,如此则洽海滨市政府,此乃蒙特雷县!复拨海滨市政府办公厅秘书电话,曰此乃动物部门之责,并告余电话。拨,无人接听。留言。久无回音。一上午忐忑不安。近下班,复拨电话,女领导接,告之已派工人收敛,遂少安。归家,垃圾桶亦不见,乃一小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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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如风帆浮波浪,逐流入海过大洋。少小离家老大回,枯木无花发苍苍。隔江遥望高楼起,岸芷汀兰旧模样。物是人非天地换,古月依然照长江。
第 1 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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