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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十屆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

第二十屆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


 徵文辦法

一、指導贊助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www.cca.gov.tw
二、主辦單位:聯合報、聯合文學
三、目的:提倡文學風氣,鼓勵小說創作,發掘文壇新秀及反映時代精神。
四、徵文種類及獎額分配:
 1.短篇小說首獎(文建會特別獎)1名: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及獎座一座。
  推薦獎1名:獎金新台幣捌萬元及獎座一座。
  佳作獎若干名:支付本社最高稿酬及獎牌一面。
 2.中篇小說首獎(文建會特別獎)1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獎座一座。
五、作品字數及參加甄選者資格:
 1.短篇小說:字數以五千至一萬五千字為原則。參加者以未獲省級以上社會性各重要文學獎短篇小說首獎或最高名次,或短篇小說不曾結集出書者為甄選對象。
 2.中篇小說:字數以三萬至七萬字為原則。參加者以未獲省級以上社會性重要文學獎中篇小說首獎或最高名次,或中篇小說不曾結集出書者為甄選對象。
六、收件、截稿、揭曉及贈獎日期:
 1.收件:即日起開始收件。
 2.收件截止日期: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
 3.得獎名單及作品於《聯合副刊》及十一月號《聯合文學》刊布。
 4.贈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項:
 1.海內外華人均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寫作。
 2.參加甄選作品以未在任何報刊、雜誌、網路發表或出版者為限。
 3.應徵作品須用A4電腦打字列印,或有格稿紙謄寫,在得獎名單公布前,不得逕自發表或參選其他文學獎,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資格。
 4.稿件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單張稿紙詳盡條列:真實姓名、筆名、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地址、學歷、經歷、文學獎得獎名稱名次、出版著作等資料,並附近照一張。
 5.個人資料未詳細填寫者,本社有權不列入評選。
 6.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第二十屆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字樣,並註明參加「短篇」或「中篇」類別。請一律以掛號寄「110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80號10樓 第二十屆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評選會」收。
 7.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8.每一類別以參加一篇為限。
八、有關事項:
 1.入選作品,發表及出版權歸主辦單位聯合文學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或轉載,不另支稿費。個人單行本,另訂版稅。如發現作品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揭曉後所獲之獎項及獎金悉數追回。
 2.應徵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決審委員決議從缺。
 3.大陸與海外地區得獎者,本社有權保留獎金三個月,以便作資格之查證。
九、評選作業:
 1.稿件寄到後,立刻編號、密封,並分初審、複審、決審三級程序辦理。
 2.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評論家擔任評審工作。
十、其他: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公布。

http://unitas.udngroup.com.tw/special35.htm

这里写小说的不少,转贴一下。


2006-6-26 10:22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weili

#2  

我在主页的上面,点击了一下“繁体”,就出现了“简体”。帮象罔转换一下,主要是怕这里的年轻人,都不会看繁体了。


第二十届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


 徵文办法

一、指导赞助单位: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www.cca.gov.tw
二、主办单位:联合报、联合文学
三、目的:提倡文学风气,鼓励小说创作,发掘文坛新秀及反映时代精神。
四、徵文种类及奖额分配:
 1.短篇小说首奖(文建会特別奖)1名:奖金新台幣壹拾万元及奖座一座。
  推荐奖1名:奖金新台幣捌万元及奖座一座。
  佳作奖若干名:支付本社最高稿酬及奖牌一面。
 2.中篇小说首奖(文建会特別奖)1名:奖金新台幣贰拾万元及奖座一座。
五、作品字数及参加甄选者资格:
 1.短篇小说:字数以五千至一万五千字为原则。参加者以未获省级以上社会性各重要文学奖短篇小说首奖或最高名次,或短篇小说不曾结集出书者为甄选对象。
 2.中篇小说:字数以三万至七万字为原则。参加者以未获省级以上社会性重要文学奖中篇小说首奖或最高名次,或中篇小说不曾结集出书者为甄选对象。
六、收件、截稿、揭晓及赠奖日期:
 1.收件:即日起开始收件。
 2.收件截止日期:民国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
 3.得奖名单及作品於《联合副刊》及十一月號《联合文学》刊布。
 4.赠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海內外华人均可参加,惟须以中文写作。
 2.参加甄选作品以未在任何报刊、杂誌、网路发表或出版者为限。
 3.应徵作品须用A4电脑打字列印,或有格稿纸誊写,在得奖名单公布前,不得逕自发表或参选其他文学奖,否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资格。
 4.稿件上请勿填写个人资料。请另以单张稿纸详尽条列:真实姓名、笔名、出生年月日、联络电话、地址、学歷、经歷、文学奖得奖名称名次、出版著作等资料,並附近照一张。
 5.个人资料未详细填写者,本社有权不列入评选。
 6.来稿请在信封上註明应徵「第二十届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字样,並註明参加「短篇」或「中篇」类別。请一律以掛號寄「110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80號10楼 第二十届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评选会」收。
 7.参赛作品请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8.每一类別以参加一篇为限。
八、有关事项:
 1.入选作品,发表及出版权归主办单位联合文学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发表或转载,不另支稿费。个人单行本,另订版税。如发现作品有抄袭之嫌,经查证属实,揭晓后所获之奖项及奖金悉数追回。
 2.应徵作品如未达水准,该奖项可由决审委员决议从缺。
 3.大陆与海外地区得奖者,本社有权保留奖金三个月,以便作资格之查证。
九、评选作业:
 1.稿件寄到后,立刻编號、密封,並分初审、复审、决审三级程序办理。
 2.主办单位聘请国內知名作家及评论家担任评审工作。
十、其他:本办法若有未尽事宜,將另行补充公布。

http://unitas.udngroup.com.tw/special35.htm

这里写小说的不少,转贴一下。


2006-6-26 10:33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beige

#3  

先给有意参加者泼点冷水。台湾报界类似的大奖征文说起来是个好事,涉及最后遴选标准的各项规定也貌似公允, 但根据我的个人经验,参选者也不可抱有过分希望。这里说的希望不仅仅是获胜的希望,更多的是指入围后最后遴选优胜者时主办当局的“公平”态度。

  数年前我曾以一组诗作参与该报系的新诗大奖赛,最终很侥幸地得到第三名。当时在报上看到几位岛内外的“名诗人”,郑某,余某,亚弦等就拙作写的很详尽中肯的评语,自然很是感激。等到再往下看到给第一,第二名的评语,同样的几位诗人评委们只各自写了寥寥数句,谁都看得出是塞责应付一下而已。假如掩盖住作品和名次,只看评语的褒贬,绝大多数人都不会相信结果是那样。但他们仍然是第一,第二。

尽管诗文作品不容易像“1+1 =2”一样判断对错高下,但评委的话是明白无误的摆在那里的。这样的结果哪里有什麽公平可言。

后来才知道他们是该报系直接间接的“自己人”。不管评委的评语如何,他们获得前两名几乎是早就内定的事。最终“肥水不落外人田”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我虽然像老江说的一样成了个“卢瑟”, 但输得至今不服气,更不甘心。从那以后,再也不参加任何该报系的征文征诗比赛了。

借机再发两句感想:出书获奖是大大的好事,但写作的时候最好不要先想到这些。名利之心人皆有之,但对于写作者来说,最好让名利像树叶萌发一样自然降临----



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
2006-6-2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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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4  

我在台湾结识的朋友,得过这个奖,后来编入她的短篇小说集了。

她是很低调的年轻人,是记者,也许认识一些人吧,反正我感觉这个奖不黑暗。

得奖本来就是天时地利人和的事情,我想大家心里都清楚。

很喜欢悲歌时时,发发“感想”,我也非常同意他的“感想”:出书获奖是大大的好事,但写作的时候最好不要先想到这些。名利之心人皆有之,但对于写作者来说,最好让名利像树叶萌发一样自然降临------

嘻嘻......


2006-6-26 11:45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冷热

#5  

我喜欢的华人女作家严歌苓的<<少女小鱼>>,是得到过这个奖的,还有陈晶陈磊的<<沉雪>>。要说荒唐和黑暗,大陆的茅盾文学奖等等有可能超过台湾。


2006-6-26 12:01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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