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转载]曹乃谦:“出口转内销 ”的乡巴佬(图)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曹乃谦本来寂寂无名,若不是马悦然对他的推崇,可能今天他还在山西大同默默无闻地当他的警察。
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是中国作家沈从文的热爱者,曾几度建议评委会将文学奖授予死去的沈从文,未遂。后来,偶然发现了曹乃谦的小说,兴奋得跟什么似的。马悦然见中国人就问,你认识曹乃谦吗?许多人都摇头。马悦然说:“在我看来曹乃谦也是中国最一流作家之一,他和李锐、莫言一样都有希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因为马悦然的大力推荐,曹乃谦“红了”,当他4月下旬亮相重庆书市时,光芒几乎盖过了许多成名已久的作家和文化名人。
身世:母亲是生命中第一位贵人
曹乃谦说他一生中尽遇到些贵人,第一个就是他的母亲。他所说的母亲,是他的养母。
曹乃谦的身世,颇有些传奇色彩。1949年他出生在山西应县一户农民家里,邻居有一个叫换梅的女人,31岁了还没孩子。她苦心设计,把7个月大的曹乃谦偷走,捆在背上,路上遇到狼紧随其后,狼扑过来时,她将铁钎插进狼的喉咙,竟然把狼给捅死了。她一直走了两白天一黑夜,把曹乃谦带到远离家乡200多里的地方,在大同城安家落了户。“这样,我本该是山村里的农民,却变成了城里人。”曹乃谦感叹。为了纪念养母,他现在正在写作一部新的长篇小说《母亲》,预计今年年底写完。
“养母改变了我的命运,但是也给另一个家庭带来了不幸,甚至是灾难。因为这件事,我的生母积郁成疾卧床不起,可又没钱看病,在第二年离开了人世。”对此,养母对他心里也一直非常愧疚。不过,他已经原谅了她。
小时候在学校里,同学们经常欺负他这个小乡巴佬,这让他厌恶城市人。母亲是个文盲,虽然连半个字也认不得,可她非常重视曹乃谦的学习,“动不动就让我做作业。我说做完了,她说作业还有个做完的?非让我再做,要不就让我回姥姥村去放羊。”
理想:潜意识里要当作家
曹乃谦精通音律,二胡、笛子、扬琴、箫、笙、埙等乐器无一不精。采访那天,他只带了一只口琴,聊到兴起,他说:“来,我给你们吹一段。”他爱唱山西民歌《要饭调》:“上到了一道坡坡,又下了一道梁,?见了小妹妹,心发慌。”中气充沛。
曹乃谦最早的理想并不是要当作家,而是要当个音乐家。在舅舅的启蒙和指导下,他6岁就学会了口琴、笛子,后来又学会了箫、二胡、三弦、扬琴和小提琴等。20岁那年他被选入大同矿务局专业文工团。“我爱看小说,写小说。”曹乃谦说他最早写的是诗歌,四年级就写诗了,还发表在学校的墙报上。那首诗是这样写的:耳边呼呼是风声,脚踏一朵白仙云,一直飞进南天门。见了玉帝先声明:我要几颗人参果,再加一匹小白龙。要这宝物有何用?送给亲人毛泽东。“这应该是我的处女作。”他和记者一起哈哈大笑。
离开文工团到一家小工厂当铁匠的时候,曹乃谦又即兴填出一首词《清平乐》,当时把筷子头缠了些棉纱,蘸着水,清水在工厂的黑色泥墙上,留下黑底白字,别有风格。他很兴奋地模仿着当年情景,“呵呵,像宋江写反诗。但当时厂里的人看了都说好。”
现在回忆起来,曹乃谦想,尽管自己当时是喜欢音乐的,但在潜意识里却把对文学的追求放在了第一位。
写作:一场打赌走上作家路
当过煤矿井下装煤工、文工团器乐演奏员之后,曹乃谦进入山西大同市公安局,成为了一名警察。
他如何写起小说来?源自他和朋友的一场“打赌”。38岁时,他家里的书多得摆满了四个与房顶一般高的大书柜。有一天,有一个朋友到家里玩,看到这种情景后对他说,你的书虽多,但我打赌有一本你没有。曹乃谦不服道:什么书?朋友说,书名不知道,但作者是曹乃谦。
这场打赌直接催生了曹乃谦的第一篇小说《我与善缘和尚》,并发表在大同的《云冈》上。第三篇稿子发表于1988年6月的《北京文学》。稿子有幸叫汪曾祺给见到了,汪老主动给曹乃谦写了评论。到现在,曹乃谦一直感激汪老,并称他是自己命中的第二位贵人。
“第三位贵人”马悦然虽然极推崇曹乃谦的小说,但他同时也叹息过:“15年来没有出版社愿意出版他的东西,因为他没名气。”
曹乃谦的书在内地出版很是曲折,当年他的作品出来了,作家李锐满心满意帮他找到一家出版社,结果领导不批。一直到去年,短篇小说集《最后的村庄》顺利出版,今年《到黑夜想你没办法》也由长江文艺出版社“拿下”,曹乃谦的书,突然间成了书市的热点。
“我只关心我的农民”
记者在重庆某酒店专访曹乃谦时,他穿着衬衫和小坎肩,头发花白,像一个地道的老农一样盘着腿坐在酒店的床上,如同坐在北方的土炕上。虽然“土”,但曹乃谦真是个妙人,精通音律,擅长书法,好饮啤酒,语言有趣。但他总时时不忘宣称:我就是个乡巴佬!
纯文学关心的是最下层的人
晨报:《到黑夜想你没办法》的故事发生在温家窑,但这是个虚构的地方,原型在何处?
曹乃谦:真正的村子原型,叫北温窑。但整个雁北地区,人们的生活都是那样。这个村子当时有70多户人家,200多人。这里人都很穷,有的家里不愿养女孩,女的越来越少,男的越来越多,有限的女孩往高处走,嫁到外地,男的没钱找对象,发生了许多悲剧。那里的农民没有过高的要求,只想娶个女人,生儿育女。我在写东西时很容易“进去”,写的时候内心很悲凉。我觉得,这些农民最要紧的是食欲和性欲,但我的小说从不说那么多,而让你们去猜。
晨报:这部小说写的故事发生在1974年,但您有意模糊了时代的背景,几乎看不出来所发生的年代,为什么?
曹乃谦:我不管写什么,都不想提到时代背景。我不想有意地搞一个时代,表达批判什么的,我不懂政治方面的事,只想反映生活在最基层的农民,他们吃什么,喝什么,有没有老婆孩子,我是一个小人物,我只关心我的农民,关心他们的生活状态。我想,纯文学关心的是最下层的人、最普通的老百姓;通俗文学关心的是那些飞檐走壁的人。
一到城市头就发晕
晨报:您作为知青带队队长来到大同郊区的北温窑村,在那里只生活了一年,可是您对那里的风景和人却念念不忘,您说如果要写的话,您可以“没完没了地写下去”?
曹乃谦:其实我在农村生活的时间很长,8岁以前一有时间就去乡下,我爸爸在公社当书记,我放假了也去农村。我就喜欢农村,我就是个“乡巴佬”。
晨报:那您会写城市题材的小说吗?
曹乃谦:不会。我对城市没有情感,不喜欢到城市四处乱转。一到城市我就头发晕,车开的那个快哟,我就怕把我碾到了。我到了上海、香港,呆了一个多月,哪里也没有去。我准备在乡村买一个房子,和我老伴退休一起去住,我挑水,她织布,种瓜,种点菜,那就是我们的“根据地”。
要写就写最好的
晨报:您的这部小说写了十年,和很多高产作家比起来,您的写作周期真是很长的了。
曹乃谦:我不是没时间,而是故意精炼。我没太高深的理论,但我觉得这样写最好。有很多地方约我写稿,让我多挣点稿费,但我没同意。若问我有什么创作观,我的看法是:石头蛋蛋一坡,不如夜明珠一颗。《母亲》这部小说写完后,我就不打算再写了,虽然我可以没完没了地写,但我要写就写最好的。
晨报:您的小说中有很多雁北土语,比如“简直简”,还运用了大量民歌小调,这都是有意加入其中的吗?
曹乃谦:我能把握农民的说话方式,我太热爱他们了。民歌有的是我记录下来的,像《要饭调》,有的是我自己根据书中当时的情感来编的。我写作的时候,常常一写就钻进去了,我写的时候经常就想放声大唱,用歌声来表达我的情感。
晨报:您的作品和您对外国小说的阅读关系很大吗?
曹乃谦: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但我家的外国文学书太多啦,有4000多册,有些名家的我不喜欢,翻一下就搁到一边。真正喜欢的就100多本,我会翻来覆去地看,这其中有杰克.伦敦、莫泊桑、契诃夫、斯坦贝克等。
第 1 幅 曹乃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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