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别人的老婆有理,拿自己的老婆换妻有罪!
乔志峰 博客
20日上午,南京秦淮区法院以聚众淫乱罪追究换妻副教授马尧海等22人刑责,其中马某因对“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被重判,获刑3年半。其余人因认罪态度好被轻判。据悉这是20年来首批因“聚众淫乱罪”获实刑者。(5月20日中国新闻网)
马尧海仅仅获刑3年半!就是这样轻描淡写的判决,媒体居然还使用了“被重判”这类惊悚的字眼,简直令人悲从中来。作为罪大恶极的换妻案的组织者,如此判决又怎么能够平民愤呢?!
换妻是极其恶劣的罪行。古人云:食色,性也。然而,君子好色、取之有道,绝不可见色忘义,更不可采取非法手段谋一时之快。当然,马尧海不是公安局长,不能像文强那样想睡哪个演员就睡哪个演员;马尧海不是烟草局长,不能像韩峰那样玩了小杨还可以玩小谭;马尧海也不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不能像林书记那样随时“关爱”未成年女童;他更不是培训公司的老总,拥有每个女员工的宿舍钥匙……然而,他好歹也是个大学副教授啊,如果他效法某些“叫兽”经常打打女学生的主意,怎么会缺女人呢?退一万步来说,身为副教授他的收入不会太低,即使不够资格进北京的“天上人间”玩极品小姐,隔三差五去普通夜总会或洗浴中心潇洒潇洒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放着这么多安全的发泄渠道不用,偏偏要跟别人换老婆,他不故意找抽嘛。
真正的成功男人玩的都是别人的老婆,没几个人愿意拿自己的老婆去交换。即使东窗事发了,也顶多算个“作风问题”,批评一下或者调个单位就了事,何至于被判刑呢。事实雄辩地证明:玩别人的老婆有理,拿自己的老婆换妻有罪!别看相关部门对满大街的娱乐场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换妻之类的私人行为却从来不会姑息迁就。某些人可以昼夜宣淫,你看个黄片就须严惩,更何况是换妻这样“真刀真枪”地实践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呢。至于所谓的“聚众淫乱”云云,窃以为纯属瞎掰——不少娱乐场所都人满为患,小姐、嫖客数以百计甚至数以千计,不也没有将其定性为“聚众淫乱”吗?
马尧海最大的问题,还出在对换妻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态度决定一切而非法律决定一切,是我们一贯的优势。换妻事件引起了广大革命群众的强烈不满,可马尧海依然嘴硬如铁,声称“我有权支配自己身体”。这话明显有悖常识。我们是公有制国家,我们的一切包括身体都属于公家。不经领导批准便擅自“支配自己的身体”,难道不是损坏公物吗?他也太不听话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哪!对这样又臭又硬的“茅厕里的石头”,只判三年半怎么行,最起码应该罚他去“天上人间”做三十年的“大茶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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