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心灵驿站 at 2010-7-12 05:57 AM:
这个镜头我正好在央视台的《法制在线》节目里看到了整个报道,题目好像叫英勇女警花果断击毙什么的。当时这个女警察是穿着便衣,并且是连开三枪。我当时就和我先生说,打了第一枪后,歹徒已经倒下了,并且已经失去..
是的,女警第一枪之后歹徒看着已经倒地。她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情绪,还是因为记者镜头的鼓励,又补给了两颗子弹。我想,那后面的两颗子弹,是给民众看的,所谓的"过瘾"吧。
对这个问题,我觉得,人权是一个方面,但很难忽略国家不同的具体情形。在一个犯罪分子拿着刀就可以随机行凶或制造恐怖和慌乱的环境里,具有震慑力的惩戒行为是有一定必要的,社会氛围和基调不同,操作手法也会差别很大。如果某种做法在事发当地没有引起民愤反而被媒体赞扬传播,那说明该行动是能够被当地大众所接受的。民众如果很容易接受,说明该做法在当地是比较正常的。更说明,媒体的自由度受媒体的中枢控制,这类播报的主要作用也许还在于"遏制"类似持刀劫伤事件的发生并强化警力的威严。它的好坏和虚实,我这里没有评论的空间。
人权是个方面很多的话题,这里略过。但在谈论罪犯人权时,它很少能超越普通民众的人权进步,在平均(人权)形势处于一定状态的情况下,给了犯罪分子"合理人道"的处置,也同时会恶化和侵蚀普通民众的生命和安全权益。对最后两颗毙命的子弹有看法,这很正常也很先进,但是,现实中某个具体事物的发展,也受宏观体系和总体水平的制约。
当然,我也同意适当而有度的警察暴力,但在因素较多的现实环境里,它也许只能先算作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