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读完了方先生的游记,A very good read, I enjoyed 文笔是一贯的幽默,洒脱。
简单说一下我的读后感:
作者开头大张旗鼓埋下伏笔----很费时地去搞那个未婚证, 这些伏笔引起读者的遐想: 故事的主人翁好事近了。 追读,追读。。。
结果是故事的主角去旅游, 去武昌,去广西,看刘三姐的剧(电影?) 途中遇一些美女,聊得热火朝天。。。聊了吃喝,一路见闻,感想,过尽千帆皆不是 。。。最后,作者回到美国家中,冰箱没吃的,冷冰冰。
整个旅程始终没看到女主角的出现, 莫非已被作者金笔藏娇? 回头再找,还是没看到。有些失望。整篇亦可看作一是下一篇的伏笔。 (一些特别的Terms 譬如团结户,不是很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