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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青冈

#1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2008-5-18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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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雨

#2  

谢谢。你是不是看到新闻,马上就来上网了?


2008-5-18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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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

#3  

不管怎么说,这个国家还是进步了。


2008-5-18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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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hao2

#4  

!!!!!!!!!!!!!!!!!!!!!!!!!!!!!!!!!!


2008-5-1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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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拉

#5  

十分有必要,也是按照国际惯例 ....


2008-5-1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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