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登在新语丝2006年五月号的一篇文章。为了排版的原因,我做了一些标点和字上的修改。这些故事就算是对以前那几篇小说的WRAPUP吧。
故事后面的故事
简 杨
刚来加拿大时,我在一个中餐馆里当女招待。上班的时候,我要在腰间系一个黑色的多功能袋子,里面放着餐巾纸、笔、帐单、客人给的小费。一走起路来,硬币就在袋子里轻轻作响。顾客叫那种腰带是Pouch,和袋鼠妈妈身上的袋子是一个词。后来我想学点儿真手艺,便转而干起了厨房杂工。我梦想着等丈夫学成毕业了,他落脚到哪个地方,我就到哪里开一个餐馆。我没有打算念书,只想自己做自己的老板,攒点儿钱后便把餐馆卖掉,去周游世界。我羡慕那样的生活,勤奋地挣钱,快乐地挥霍。
做厨房杂工很累,但后来我却常常想起那段经历。中餐馆的世界非常有意思,我在那里遇到了很多难忘的人。一位老板有香港大学的学历,一位师傅曾是国内某家大企业的工程师,一位常用普通话唱歌的广东厨子曾经偷渡过好几次。每逢厨房生意冷清了,我们就坐在一个有半人多高的案板旁,一边包馄饨,一边聊过去的经历。厨房的油烟大,但无论外面的天气有多冷,门也不能关上,冷风从那丝敞开的门缝里刮进来,会把门口的地面盖上一层雪花。前几天我正在商店购物,突然觉得被人从腰间轻轻抱住了。“阿简!”一个女人欣喜地叫道。回头一见那人花白的卷发,我便微笑了起来。她是我曾经的老板,开了一辈子的餐馆,但从不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下厨房时还穿着高跟鞋,象随时要去参加晚会一样。中餐馆里的人就有这么奇妙。
我断断续续打了两年工,直到以前跟我一起干活的女孩子们都纷纷读书去了,还很快乐。但常常在不忙的时候,尤其是在做着切菜或炸春卷那样机械性的活儿时,我脑子里就乱得要命。您想象吧,一个系着条油腻围裙,头戴棒球帽的厨房女杂工,想着餐馆里的见闻和自己过去的理想,心里一阵阵翻动。渐渐地,我就想起了自己久已忘记的爱好:写小说。
2003年,我第一次参加新语丝主办的PSI文学竞赛,送的作品是《11982》和《不期而遇》。这两篇小说的女主人公都和中餐馆有关,现在想来,觉得绝对不是巧合。
有一年,我认识了一个女招待。她会一边等着出餐,一边和我聊天。她长得不美,有两颗突出的兔牙,留着中分的老式短发。但她很活泼,说话间常常朗声大笑,好象她的生活格外好过别人。有一次,她对我说,她读书借了很多贷款,但她不觉得苦,因为男朋友正在国内等她。他们已经好几年没有见面了。女孩子很执着,说她一定要回去和他结婚,再把他接出来。不久女孩子就回国结婚去了,我也再没有见过她。她就是我写《11982》的契机。
《11982》的女主人公叫宁乡,宁就是南京的简称。我因有过一个南京籍的朋友,对那个城市充满了好感,也因此在一个叫作宁乡的女人身上,寄托了我对感情和人性的希望。11982是Freecell里的一个游戏。有位朋友告诉我,那一局是打不开的。我不信,试了好几遍,发现果然如此。我常常在有指望赢的时候,会一下走入绝境,感觉上有些象我出国后一度黯然的心情。但它又相当有诱惑力。一个无所事事的人沉溺其中不能自拔,却会觉得自己在成就着什么。感觉上又象我一度陷入困境的思路。但一个人若能把计算机关闭,或把那个游戏永久除掉,或在生活中发现了新的焦点,它的魔力就永远消失了。
《不期而遇》是我自己比较喜欢的一篇小说,写到最后时曾长长叹息。有人问过我:他是谁,她是否是你?我回答说,不知道,不是我。《不期而遇》写的是一种普遍失落,我经历过,你经历过,他和她也经历过。这种失落是永恒的,也是美丽的。虽然它是由于青春期的固执或愚蠢造成的,但它会在人成年之后的各个阶段跑回来,象失落的童年一样,让我们在某些瞬间的沉思里微笑、叹息。不管有多少人说过“天造地设”“你是我的唯一”等等很美丽无伤的话,但我却认为,爱情中的偶然性是很致命的。如果文中的她当时上了不同的大学,或上了大学后所作所为和小说中叙述的全然不同,就不会与“他”相遇,又会和“他”相遇。爱情中除了充满偶然性外,还充满了必然性,即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了其自身的命运。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小说中的两个人能重新选择的话,我看他们还会重蹈覆辙。因为性格即命运,一些永久的遗憾就是因为性格而产生的。
《不期而遇》后来得了三等奖。那一年,我在网上发表了十几篇作品,除了个别网友曾从专业的角度给了我中肯的批评之外,绝大多数读者的意见总是简单的好或不好,真或不真。我很喜欢在网上写作,但有时候会因为听不到回声觉得非常孤独。对我来说,《不期而遇》的获奖,就象是从很远的地方听到了一个回声。
2004年我送往新语丝PSI文学赛的作品是三个中篇:《倒叙哀情》、《夏天在维多利亚》和《逐鹿记》。
先说《逐鹿记》吧。如果我知道前辈图雅已用“逐鹿记”作过文章题目的话,我会把小说命名为“角逐”的。这篇小说是一个总结青春期生活或向自己交帐的作品。我写的时候很愉快,因为写作的过程就是回忆大学生活的过程。小说涉及的是青春期的失落和朦胧的性意识。
在这三篇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夏天在维多利亚》。我写东西时很随意,从不勉强自己或为写而写,总是在漫无边际地想。有时候故事虽然有了,却很长时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有时候觉得已把某个故事全忘了,但不知受了什么触动,它又会在最想不到的时候跳了回来。我也很认真,即想摈弃以前用过的方法和相似的情节,回避雷同。
《夏天在维多利亚》就是这样一篇既随意又认真的小说。和它最后表现的意义相反,起初的写作契机是女人之间的友谊,和婚姻完全无关。我那段时间常想着一句话,“好朋友就象一座山,什么都可以向她倾诉。”有一天我正准备上街买菜,刚离开家就突然想起了那句话,接着又想起了山间的回声,便把车开了回去,坐下来写字。文中的两个女人就是彼此的山。一种深厚的友谊能延续那么多年,是因为经历了一种只有她们两个人才懂得的考验。但在很多时候,无论一个人有怎样关爱的朋友,其内心的挣扎还是必须经过自己的内心才能得到解脱。在那些时刻,人会无比脆弱,也无比孤独。在小说的结尾,女主人似乎对她一团乱麻的生活理出了头绪,但事实上,她只是释放了一次郁积在心里的苦闷。那些以前困扰过她的因素,今后同样还会象幽灵一样追逐着她。生活常常是这样,只有过程,而没有答案。
获得那年二等奖的《倒叙哀情》,其写作契机也很偶然。我有次和一位女子聊天,被对方的一句话很触动。那位女子和配偶都有稳定体面的职业,孩子们也优秀听话,属于成功了的早期留学生,她对配偶出国后的精神状态却很不满意。她从心里藐视他,失去了对他的尊重。其实那个男人并无大错,不象李新河那样,做出了不忠于婚姻的行为。她是唯一知道自己真实心态的人。我后来想,背着如此沉重的秘密,却要若无其事地和家人谈笑风生,她一定活得很痛苦。
小说发表之后,读者们讨论很多。我无意责备小说中的任何一个人物。一个婚姻能发展到走投无路的地步,是两个人共同掘墓的结果。我同情徐静如。她是一个典型的陪读太太,在国内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虽然不一定能做出惊天动地的事业,但她有过自己喜爱的工作和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为李新河的出国留学而终止了。陪着别人移居异国并不轻松,仿佛植物猛然被从土壤中拔起,人没有选择,只能服从。徐静如就是一棵从地里被连根拔起的植物,始终没有从移居的阵痛中复原过来。但我也同情李新河。他在异国的土地上充满了苦恼。他为一家人不懈奋斗,却不被妻子理解,得不到儿子的尊重。我更同情他们的心理孤独。一些华人虽然在异国建立了事业,过上了所谓幸福的生活,但很多人活得很孤立,除了家庭中的其它成员,没有朋友亲人。这种特殊的几乎是静态的生活,可以把许多微小的矛盾升级扩大。我们中国人向来对心理健康不大重视,总是相信只有不为的事情,没有不能的事情,对家庭秘密更是守口如瓶,让它们永远藏于内心深处,直到腐烂病变。
很多读者对结尾的悲剧觉得不忍。两年过去了,我从来没有回去读过那篇小说,因为还记着写作时自己异常沉重的心情。我后来幻想过一个完全不同的结尾,即病入膏肓的徐静如并没有在文中死去,小说以李新河看了她的日记后在风雪中朝医院走去而结束。但我又觉得那样的结尾虚伪。因为现实中确实有这样一种生活,什么都象尘埃一样静静飘落着,等活在其中的人有了窒息之感时,却怎么走也走不出去了。让徐静如活着固然能慰藉一些读者,但失去了癌症和悲剧的象征意义。
2005年我送给新语丝网络大赛的作品也是三部:《梦蝶》、《回首夕阳红尽处》、《一条汾河门前过》。
《梦蝶》看上去很花哨,其实很简单。我某天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正站在一间房子里找东西。醒来后我本想把那个有意思的梦写下来,但写着写着就写成了一篇小说。《回首夕阳红尽处》在手法上很跳跃,但在意义上没有走出《不期而遇》的影子。
《一条汾河门前过》构思于2002年。2001年,阔别故乡七年的我终于回了一次家。在那以前,我的加拿大朋友常喜欢问我一句话:你刚来这里的时候,是否有过Culture Shock?说实话,我记不得自己当年怎么被加拿大震惊过了,但那次回家的经历却让我相当震惊。我觉得自己象是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虽然面对一样的亲友,一样的城市,一样的汾河。让我最震惊的不是具体景观的变化,而是世态、人情和观念的变化。一次,我一边扫地一边与母亲和姐姐聊天。起初我只是问了一下某个儿时夥伴的近况,母亲也只是回答说那个人早离婚了。但说着她们便提起了更多的离婚了的人。这些人中有我小时候的朋友、大学同学、也有姐姐的同事、院子里的邻居,共十几个人。其实那些人都是在不同时间离婚的,我因为七年没有回家,猛地听说,感觉却是:天哪,怎么会有这么多?
后来,我到南方旅行了几天,又坐着大巴赶回了太原。两个坐在我前面的中年男子正在聊天。一个说,山西人过得真苦啊,报上统计了,说城市居民在副食上花钱最少,在粮食上花钱最多。另一个说,可咱们山西人在银行里攒的钱一点儿不比别人少。正说话间,坐在车最后排的一个女人用很高的声音打起了手机。她的语气炫耀,不断提到自己怎么受公司经理的信任,陪经理出去吃饭,跳舞,经理和她出差时,还把他酒店房间的钥匙给她让她整理行李。她毫不尴尬,好象是成心要让车上的每个人都听到。
人变了,汾河也变了。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工程建于1998年10月,2000年9月首期工程完工并对外开放,总投资5.6亿元。我回家探亲时汾河公园建成还不到一年。新迎泽桥的两岸相当美丽。一天晚上我沿着公园朝南边走去,渐渐地,堂皇美丽的人工花园不见了,蓄水池里清亮的水也消失了。月光之下,我看到了一条无比熟悉的汾河,在未经改造的河道里缓缓地流动。我虽然曾在汾河边上长大,却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和它有怎样的关联。但那时站在河边,看着它象泥浆一样浑浊滞缓的水,两眼不由发热。
回到加拿大后,我一直躁动不安。但直到2002年夏天,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我才写下了初稿。然后便将它放起。2003年我拿出看了一次,改了一次。2004年又如此重复。
《一条汾河门前过》不是写爱情的,而是写变迁的。我觉得人们在物质上得到满足总是很容易,但若在精神上失落了却很难修补。我想在作品中表述一种古老恒久的品质。它从汾河存在那天起就已经存在,在汾河被美化装扮了的今天也依然没有消失,它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象丁汝兰那样的普通人,就是这种古老恒久的象征。汾河的力量,是普通人生命的力量,是永远让我仰视令我卑微的人的力量。这种力量有时候显得很脆弱,尤其是在所谓“与时俱进”的喧嚣之下,它不受主流文化的弘扬和青睐,显得奄奄一息,似乎有了灭绝的危险。但它永不会死。因为它是根,土,母亲的乳汁,父亲的脊梁。
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在小说中表达了一种悲观和怀旧的情绪。我不这样看。丁汝兰、姐夫、唐凯丰属于上一代,现在快五十岁了,而丁强正当壮年,棒棒则青春年少,是真正的未来。我对未来和普通人的力量总是充满了希望。有一种精神已薪火相传了几千年,它还会继续存在下去。
丁汝兰并没有原型。我把她写得很美,总说她穿蓝色的衣服。她和蓝色似乎融为了一体。能把蓝色穿出品味的女人应该肤色稍淡很有活力。她总是留着一头短发,面目线条应该很分明,脸颊稍微塌陷,短发正好使得她的脸颊略显丰满。她还有一对灿若秋水的明眸,有时不怒自威,有时略带笑意。
在这篇小说中,我写了很多对自己来说非常温馨的细节。曹操过河的故事是我小时从父亲那里多次听过的。唐凯丰的皇冠牌轿车在初稿里是大红色,但当我把小说的那一段通过电话念给一位朋友时,她连声反对,说大红俗艳,体现不了唐的气质,要用勃艮的才对。为了感谢她,我将那辆车改成了她最喜欢的颜色。小说里还多处写到了太原的街道,那是我的一位同乡建议的。“你要多写一点老家的风物”,他说。棒棒喜欢车,他看到唐凯丰的皇冠后,初稿里是这样写的,“这车真好,开起来的声音真亮。”我先生听了这段后建议,“好车是没有噪音的。”所以后来棒棒会遗憾地说:“(这车)好看是好看,就是车发动起来的时候声音太小了,不气派。”
文章写到这里,似乎应该结束了。但我还想说些什么。
2005年,我又回了一次国。在我父母居住的院子里,象《一条汾河门前过》里的姐夫那样,有一个人也在看门房。那人三十出头,是一位美丽的下岗女工。她和丈夫、两个孩子都住在那个门房里,能伸展的空间窄小得可怜。出了门房就是宿舍楼的大院。但她在沿着墙根的地上养了几盆花,那条供人们来来往往的小路也就变成了她的花园。她还养了两条小狗,狗们躺在阴凉里,满足地打着盹儿。她的两个女儿没有地方玩耍,就坐在院子里的砖头上游戏。你若见了她,一定会象我一样,觉得她很了不起,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和希望。
我只和她说过一次话。有天早上,我要去五台山。五点钟时,我走出了楼门。院子里静悄悄地,只有一个人沙沙沙的扫地声。她在衣服外面套了一件白大褂,嘴上蒙了一个口罩,正在挥动一个比她还高的大扫把。见了我,她把口罩摘下,说,你姐姐昨晚已经告诉我了,你今天要出去玩儿,我已经为你把锁打开了。
谢过她,我朝大铁门快步走去。我几乎是夺路而逃。听着身后她扫地的声音,我不由问自己:我凭什么?
但愿我永远能问自己一声凭什么吧。只要能问,我就还是有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