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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1  余杰:劝大家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

余杰:劝大家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


那些没有自尊的人仍然可以是爱国的,他们可以为少数牺牲多数。他们热爱他们坟墓的泥土,但他们对那种可以使他们的肉体生机勃勃的精神却毫无同情心。爱国主义是他们脑袋里的蛆。

——梭罗

一、

二零零八年是中国的“爱国元年”。

你们说,中国人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爱自己的祖国:

——在中国国内,抵制法国超市家乐福的“爱国运动”,在几十个城市如火如荼地展开。在昆明,一位在现场发表不同意见的市民,被斥为“卖国贼”,遭到辱骂和推搡,甚至被扔瓶装矿泉水。你们将超市的收银台砸了,将气球扯了,用旗杆拦住大门。法律在你们面前失效,你们可以超越法律的界限。但是,你们的抗议活动自有分寸,你们辱骂家乐福里的中国员工,却不敢对作为管理层的法国人有丝毫不敬。在金发碧眼的洋人面前,你们自觉低人一等,正如有网友评论的那样:“他们不敢去教训洋大人,只好把气全发在咱们可怜的同胞身上。他们只知道,搞中国人,代价最小,基本不会有人追究什么,但如果真的搞了哪怕只有一个法国人,恐怕会引起很多麻烦,付出的代价可能很大。选择之下,拿同胞出气是最稳妥的方案。”是的,你们个个都无比聪明,你们的整个“爱国计划”都经过周密计算,你们找到了一种最简单、最不需要付出代价的方式来“爱国”。于是,在“抵制法国”的运动中,受害的没有一个法国人、没有几件法国商品,有的只是中国商品和中国同胞。

——在美国杜克大学,文弱的小女生王千源成为你们“千夫所指”的对象。杜克大学的中国留学生王千源,因为试图劝说你们善待藏人,而受到辱骂和威胁。受中共使馆控制的中国留学生的学生会,擅自公布王千源的个人资料,她在青岛的家被你们泼了粪便,遭到你们的抢掠和破坏,你们在她家门口用大红字写下“杀全家,杀卖国贼”等带有恐怖色彩的语言。她的父母被迫离开住所和工作单位躲藏起来。她的母校居然发表谴责她的声明,甚至宣布收回她的毕业证书。任何一个跟你们观点不一样的人,都被当作“卖国贼”。那么,谁才是真正的“爱国者”呢?王千源说:“他们可以这样对我,也可以这样对别人。我只是他们的一个靶子。中国人现在这种很奇怪的愤青状态,是心理不平衡的一种表现,是一种变态的所谓爱国方式,但实际上绝对不是在爱国。他们标榜自己,攻击别人。……我觉得中国现在就是需要让大家听到不同的政见、不同的声音。我希望一个国家有更强大的人民,而不是一个强大的政府逼迫人民连话都不敢说。”你们当然不会同意这样的看法。

——当奥运火炬传递到有数十万华人聚居的美国城市旧金山的时候,一片“红色的海洋”让昔日蓝色的、和平的湾区充满了诡谲的气氛。中共大使馆调集大量海外中国人到场助阵,其中不少是以同乡会、国内大学校友会的名义召集的。使馆甚至包租了附近的许多酒店,供你们免费住宿,你们知道吗,这些经费来自国内纳税人的血汗钱。当八九学运学生领袖周锋锁等人来到现场的时候,刚一展开抗议标语,立即就被充满敌意的人们包围起来。你们议论说:“这不是我们的人。”于是,周锋锁等人便同你们讲中国的人权问题,告诉你们说,奥运不能掩盖这些问题。然而,你们不愿倾听不同的声音,你们立即对他们进行谩骂和攻击,称他们是藏独,不是中国人,是卖国贼,是美国狗。你们甚至上前去抢夺他们的旗帜,并将另一位民运人士郭平博士打得头破血流。整个暴力场面将周围的警察都惊呆了。看来,你们似乎忘记自己身在何方,“直将美国当中国”了。

——奥运火炬所到之处,带来的不是友谊与和平,而是恐怖与暴力。日本长野的善光寺,是日本的国宝级古庙。一九九八年长野冬季奥运会是在善光寺的钟声中宣告开幕的,它作为奥运的象征被选为北京奥运火炬传递长野站的起点。西藏镇压事件发生之后,善光寺决定拒绝迎接北京奥运火炬。善光寺住持若麻积信昭在记者招待会上阐明,做出这一决定的理由是“考虑到作为文化遗产的寺院以及信徒的安全,同时也是针对西藏问题”。据悉,善光寺内部有意见认为,同为佛教僧侣不能无视西藏问题。就在这一决定公布之后,善光寺正殿多处遭到涂鸦。寺庙方面说:“过去从未发生过被涂鸦的事情,十分遗憾有这样缺德的人。”尽管日本警方仍未公布调查结果,但这两件事情发生的时间如此巧合,让人不得不怀疑这起事件出自你们的大手笔。然而,你们为何要躲藏起来呢?你们应当敢作敢当啊!这是一项多么光荣的爱国举动啊!你们难道不是坚信:倘若中国人都用你们的这种方式来爱国,日本人岂不魂飞魄散,转而对我天朝大国俯首称臣?

——你们说,火炬是中国人的面子,谁对火炬不恭,谁就是不给中国人面子。于是,当火炬传递到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的时候,这座宁静的小城一夜之间便陷入到一股赤潮的包围之中。你们将澳洲当作殖民地,肆无忌惮地对所有不喜欢奥运火炬的人拳打脚踢。《澳大利亚人报》详细报导了你们的若干暴力活动:正当火炬传递者穿越堪培拉街道时,具有高度组织的中国留学生蜂拥而至,攻击、恐吓和骚扰那些数量远少于他们的西藏抗议人士。其中,五名中国学生由于行为过激、触犯澳洲法律而被警方拘捕,将面临起诉和可能遭到遣返。这几个人是你们当中的“英雄”——王万军、张志远、郑乃瑞、江源。这几名“英雄”的学业可能终结,作为背后“黑手”的中国使馆却以沉默应对之,你们有没有被利用和被出卖的感觉呢?一名老华侨指出:“澳洲是民主自由法制的国度,在澳洲是不可能在权势之下找门路脱罪的,一切依据法律行事,中国使领馆见死不救也属意料之中,不然它怕自己背后精心策划的这一幕闹剧曝光于天下,召来全球的谴责。”

——最严重的暴力事件,发生在韩国的首都首尔。韩国民众拍摄到有关这些暴力场面的视频,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你们群起殴打旅韩藏人、韩国平民和韩国警察的场面让人震惊。《朝鲜日报》在以《星期天的首尔弥漫着中国人的暴力》为题的社论中,严词批评中国在幕后操纵此一暴力事件。社论说,这是中国人第一次在外国首都展示他们的疯狂行为,“究竟中国人凭什么在别人国家的首都聚集,并以拳头暴力相向?”《东亚日报》在以《在首尔奥运圣火传递路途挥舞凶器的中国人》为题的社论中指出,中国人在韩国已如此凶残,在西藏的行径更令人难以想像。《韩民族新闻》在以《中国示威群众让中国的国格向下沉沦》为题的社论中指出,大批中国人攻击少数反中国示威人员的行为,简直就是无法无天,这种行为让中国的国格向下沉沦。对于与自己不同意见的一方施以暴力攻击,这是偏狭的民族主义,与想要透过奥运宣扬成熟的民主社会相距太远了。韩国法务部长金庆汉说,他们正对这些视频、酒店监控录像和警方取证等进行分析,“将找出非法示威参与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你们本来已经“用脚来投票”了,但仍然念念不忘像那个自作主张地“代表”祖国的旗帜和火炬献媚。你们如醉如痴地完成了一部大戏的排练,你们热切地期待着有“故乡来的人”进行“大阅兵”。即便你们的言行在西方媒体上都成为负面报道,你们仍然不认为做错了什么,你们被全身心投入的表演深深地“感动”了——一般来说,感动自己总是比感动别人容易。你们认为,你们是在竭尽全力维护祖国的面子;你们认为,祖国将因你们的忠心而变得无比强大;你们认为,既然祖国都已经实现“大国崛起”了,那么作为中国人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展示“我是流氓我怕谁”风流。愤青就是这样炼成的。而且,张牙舞爪的“愤青”已经蔓延成“愤中”与“愤老”。

然而,脸红脖子粗的愤青朋友们,我与你们的立场截然相反。我选择了一种跟你们完全不一样的方式来爱我的祖国。你们爱红旗和火炬,爱政权与党,爱领袖以及领袖的情妇;我爱的却是那山,那水,那草,那木,那些母亲,那些孩子。是的,我能不去爱那些因为吃有毒奶粉而吃成“大头娃娃”的孩子吗?我能不去爱那些在黑窑中不见天日、做牛做马的孩子吗?我能不去爱那些被掩埋在豆腐渣校舍的废墟中死不瞑目的孩子吗?那些中国人的孩子,他们会对“中国人的孩子”的身份感到骄傲吗?他们那“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的呼号,多少人听见了呢?或者即使听见了,也假装没有听见呢?

在国家与自由之间,我当然选择站在自由一边;在愤青与孩子之间,我当然选择站在孩子一边。今天,当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已然蜕变为一种“准恐怖主义”的时候,我理所当然地是愤青们最坚定的反对者。我坚信,只有将祖国从政党的绑架中解放出来,只有将祖国从政权的绑架中解放出来,只有将祖国从主义的绑架中解放出来,真正的爱国才可能实现。我更清楚地知道,在别的国度,以及在中国自身的历史上,有过以身殉国的英雄,有过让我钦佩的爱国的方式。

二、

“今天阳光普照,可是我却得走了。”

一九四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德国慕尼黑。二十五岁的汉斯和他的妹妹、二十二岁的索菲被纳粹“人民法庭”判处死刑,而且以最残暴的方式执行——斩首。

纳粹当局如此急于消灭他们的肉体,可见他们的精神对纳粹政权造成了何等巨大的打击。汉斯和索菲两兄妹是“白玫瑰”小组的核心成员。希特勒上台之际曾经得意洋洋地宣称:“你们作为少男少女站在了这个新的德国一边。你们对你们的德国忠贞不渝。当你们晚年回忆这一切时,你们将得到今天没有人能够给予你们的报答。”确实,“德国”是一个流光溢彩的词汇,“元首”更是一种高不可攀的象征,当抽象的“德国”化身为具体的“元首”的时候,整整两代德国人都成了纳粹的炮灰。然而,让希特勒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虽然法西斯主义的宣传教育如同水银泻地、无孔不入,还是有一小群德国大学生具有“免疫力”,他们将“打倒希特勒”的标语写在慕尼黑市中心的街道上,将“白玫瑰”传单在大学里四处散发。在纳粹的发源地居然发生明目张胆的反纳粹事件,怎能不让独裁者心惊肉跳呢?

于是,盖世太保迅速行动起来,没有什么秘密是他们不能侦破的。汉斯、索菲兄妹以及他们的导师胡伯教授等人相继被捕。经过“人民法庭”匆匆忙忙的审判之后,他们被以“叛国罪”处死。他们没能制止战争的巨轮,也没能改变历史的方向。他们所进行的非暴力不抵抗活动,他们对真相的揭示与讲述,仿佛牛犊顶橡树一般,注定了是失败的命运。但是,对于德意志民族来说,有或者没有这样一群公民的存在,其未来绝对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这样一群人,便表明这个民族已经完全沉沦,再也没有复兴的希望;但如果有过这样一群人,便表明这个民族还有追求真理的成员,这个民族的再生必定以这些最优秀的公民不死的精神为土壤,正如德国文豪托马斯·曼所说:“正直而勇敢的人们!你们绝对没有无谓地牺牲,你们也永远不会被世人所遗忘。纳粹虽然在德国为肮脏的暴徒和卑劣的杀手树立了无数的纪念碑,可是一场德国革命,一场真正的革命将把它们悉数拆除,你们的名字将在它们的原址上永垂不朽。虽然这场革命还没有降临到德国和欧洲,可是你们已经预见了它的来临,并且把它宣示了出来:‘一个代表着自由和荣誉的新信念之曙光已经出现于天际。’”也正像英国首相丘吉尔所赞美的那样:“在整个德国曾经存在着反抗运动,其成员可厕身于人类政治史上最高贵伟大人物之林而无愧。这些人在没有国内外支援的情况下独立奋斗,而推动他们的力量仅来自于良心上的不安。”那个时代,有多少德国人因为“爱国”而关闭了他们良心的触角?而对于汉斯兄妹来说,爱国也就意味着爱那些集中营里的犹太人,爱那些焚尸炉中的残疾人,爱那些被“国家”所扫除和消灭的人。

在那个黑暗的时代里,并非所有德国人都停止了思想。当许多同龄人兴高采烈地为希特勒勾勒的“第三帝国”的远景而走上前线的时候,当海德格尔等哲人纷纷臣服于纳粹政权的时候,汉斯在日记中对沉睡的德国知识界发出了震耳欲聋的诘问和责备:“‘人为思想而生’,这是帕斯卡尔说过的话;‘为思想而生’,敬爱的学者们,这是我用来指责你们的话。你会感觉惊讶,心灵的代言人!非理性就是你在此绝望时刻所服务的对象。……你的心灵已经枯槁,因为你不想听见它的呼唤。你心里所想的,只是如何把机关枪改造得尽善尽美。可是打从青年时代开始,你就压抑了一个最简单的问题。那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这将把我们带向何方?”是啊,虽然人人都蒙着“爱国”的遮羞布,但谁是没有罪的人呢?谁将希特勒送上独裁者的位置?谁不遗余力地帮助纳粹生产武器?谁将省吃俭用的储蓄“无私”地奉献给纳粹军队?谁在报纸上和课堂上为元首鼓与吹?谁一边杀人一边听巴赫的音乐?

纳粹的支持者绝对不是真正的爱国者,“白玫瑰”的成员们才是真正的爱国者——对于他们来说,祖国“是”什么呢?祖国是由马丁·路德、贝多芬和歌德们的身影组成的,祖国是历史与文化,也是自然与泥土,更是农夫与工人;那么,祖国又“不是”什么呢?祖国不是希特勒与戈培尔,不是法西斯主义,不是党卫军与集中营。独裁者将“爱国主义”当作一味屡试不爽的催眠剂,“帝国的利益”遂成为最高的、不容置疑的价值。而汉斯兄妹从德国的历史传统中寻找精神资源,并尝试以此为根基重建一个充满爱和公义的德国。在“白玫瑰”的传单上,他们多次引用德国诗人席勒的名言:“为了国家的利益,一切都可以拿来做为牺牲品,可是那些把国家当作自己工具的人,却不必受此待遇。国家从来就不是目的,惟有当它成为让人类实现目标的条件时,它才具有重要性。人类的目标不外是提升所有个人的力量,来促成进步。如果有任何国家体制阻挠个人内在力量的发挥、妨碍思想的进步,即使他的思虑再细密、结构再完备,它还是无用的和有害的。”

汉斯兄妹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基于他们的基督信仰,他们所服从的不是地上的国,乃是天上的国,因为地上的国并不具备绝对的价值,倘若这国不能惩恶扬善,这国便不值得为之献身。基督徒既是地上的公民,更是天国的公民。因此,白玫瑰小组在传单中宣称:“国家的基础是正义;每个人的福祉就是国家的最高法则。国家应该成为上帝所创造秩序之类比,而各乌托邦之中最崇高的‘上帝之城’就是每个国家的榜样,必须努力朝着这个方向迈进。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拥有一个有益而且正义的国家,把它用来维护个人的自由及全体国民的福祉。其原因是人类应当遵循上帝的旨意,成为共同生活中的自由独立个体,独立而积极地去追寻在世上的幸福。”职之是故,爱国是一种不能被纳粹垄断的情感,以爱国的名义去杀戮犹太人、去侵占他人的家园、去消灭残疾人、去压制一切不同的意见,不是爱国,乃是害国。所以,反抗纳粹才是真正的爱国者不容推卸的使命。

年轻的汉斯兄妹在狱中和法庭上镇定自若的表现,让那些见多识广、心如铁石的盖世太保也为之折服。负责此案的慕尼黑盖世太保刑事组长罗伯特·盖尔,在战后回忆说:“我们之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感于他们的人格和崇高理想,也都乐意在可能范围内尽量给予援手。”当时,盖尔的一名同事悄悄地对他说:“在汉斯身上我看见了一位真正的知识分子,他丰富的内涵在我看来是难得一见的现象。”盖世太保们将汉斯看作是“一位我们将来需要的民族领袖”,“像他那样的人被处决,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他们希望可以挽救这对兄妹的生命,但这对兄妹断然拒绝了签署悔罪书的建议。汉斯和索菲说:“当一个伟大民族的命运悬于一发时,再艰苦的努力都值得一试,再大的牺牲也令人甘之如饴。”

索菲是一位美丽的女孩,我认为,电影《白玫瑰》中的那个漂亮的演员,仍然没有照片上的索菲美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索菲与父母见了一面。母亲注意到,女儿的皮肤从来没有像现在那么晶莹剔透,嘴唇也特别红润,充满了光泽。“现在你再也不会走进家门了。”母亲哀伤地说。“妈妈,只不过少活了几年而已!”女儿自信地回答说。母亲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在即将失去两个孩子的沉重打击面前,她依然坚强地站立着,对女儿说:“索菲,信耶稣得永生!”索菲以严肃而坚决的口吻回答说:“对的,你也一样!”然后迈着冷静沉稳的脚步离开了。索菲在断头台上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刽子手甚至表示:“我从来就没有看过有人是这样去死的!”

当狱中牧师卡尔·阿尔特博士来到汉斯的牢房中的时候,特别问汉斯说,他的心中是否已不再充满愤怒与怨恨,是否即使对告发人及法官也是如此?汉斯果决地回答说:“是的,我们绝不可以暴易暴,对我而言,一切的愤恨都已经烟消云散了。”于是,牧师为汉斯朗读了圣经《诗篇》第九十篇和《哥林多前书》十三章,“你使人归于尘土,说:‘你们世人要归回。’在你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又如夜间的一更。”“爱是恒久忍耐……爱是永不止息。”这些句子让临刑前的囚室化为上帝神圣的殿堂。阿尔特博士回忆说:“我们仿佛听见了上帝派来之天使拍动翅膀的声音,准备把这位上帝之子已经平息怒气的灵魂,向上引导至永恒的圣殿。”

对汉斯和索菲来说,死亡即意味着永生,那一瞬间并不是悲惨的结束,乃是荣耀的开端。

对德国来说,战后在废墟中的道德与伦理的重建,便是由白玫瑰小组的成员们奠定了第一块坚实的基石。

三、

有一种国家,是需要公民以“叛徒”的方式去爱的。而以“叛徒”的方式去爱那不可爱的国家,需要“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勇气,需要“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信心。汉斯兄妹做到了,正如索菲在法庭上的大声疾呼:“我们所写的文字和所讲的话,也正就是你们自己心中的想法,只不过你们没有勇气把它表达出来罢了!”多年以后,德国总统魏兹赛克读到了汉斯兄妹的故事之后说:“每一个时代的勇气都重新决定我们的文明。”是的,不仅德国需要这样的爱国者,中国也需要这样的爱国者。

中国不是没有诞生过像汉斯和索菲这样的爱国者,只是大部分中国人从来都不珍惜这样的同胞罢了。谭嗣同、秋瑾、林觉民、遇罗克……他们来了又走了,他们统统被冠以“叛徒”的罪名,被杀害、被观赏、被侮辱、被忘却、被歪曲。很少中国人选择以他们的方式去爱祖国。这是一条窄路,这是一道窄门。每一个走窄路的人,每一个进窄门的人,都是其国族中不配有的人。

中国其实有过这样一位可以同汉斯和索菲兄妹相媲美的爱国者、中国自己的圣女——她就是林昭,林昭的名字被多少同胞所知晓?

几年前,我和朋友一起到苏州郊外的灵岩山安息公墓去祭扫林昭的墓地。在山下的岔道旁,有一家小杂货店。农夫农妇们听说我们在寻找林昭的墓地,个个都自告奋勇、争先恐后地表示要为我们带路。我还以为他们像我们一样景仰林昭,谁知他们是为了得到一点点“带路费”——这是林昭给他们带来的惟一的“好处”。

稍不留神,一下子就聚集起了七个坚持要给我们带路的老百姓,男女老少都有。我们反复说只需要一个人带路就可以了,但是谁都不愿放弃此次挣钱的机会。于是,只好一大队人浩浩荡荡地往山上走。其中,一个老太太一边走一边叹息说:“唉,这个漂亮的姑娘因为说错了一句话,就被毛主席给枪毙了,多可惜呀。”我本来想告诉她说,“不是说错了一句话,而是说对了一句话”,但还是忍住没有说,因为说了也白说。林昭最早洞悉毛泽东及其独裁制度的本质并奋起与之抗争。林昭发现,中国人之所以过着非人的生活,是因为大独裁者毛泽东的存在,她直接点出了这个邪恶的名字,她知道这样做将要付出何种代价——一颗子弹和五分钱的子弹费。

林昭的墓地位于半山腰上安息公墓的最高一排。在众多粗陋的褐色墓碑中,我发现了那块刻有“林昭之墓”四个大字的墓碑。碑面上端刻着“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九日”一行字,这是林昭的生卒年月日;下端刻着“苏南师专,北京大学部分老师同学,妹彭令范敬立”一行字,这是为她竖立墓碑的亲友的信息。背面刻着一首小诗:“自由无价,生命有涯。宁为玉碎,以殉中华!”与其说“以殉中华”,不如说“以殉上帝”,因为林昭不是为捍卫地上的王国而献身,她所捍卫的乃是上帝的道路、上帝的公义和上帝的国。此刻,我含泪为这位主内的姊妹,为这位北大的校友,为这位真正的爱国者鞠躬默哀。

礼毕,一位朋友掏出三十元“买路钱”,朋友很大方,带路者高兴不已。然而,在下山的路上,他们一直在为如何分配这笔钱而大声争吵。一名最先到的中年妇女先拿到了一张十元的钞票,不愿拿出来跟其他人平分,此事便成为争吵的重点。后来,其余几人决定将她“开除”出去,从此大家都不与之来往。接着,又进入到下一轮的争论之中:剩下的二十元钱,六个人该如何分配呢?每人分得三元钱之后,多余的两元钱该归谁呢?

在嘈杂的吵闹声中,我想起鲁迅小说《药》中的人血馒头,想起夏瑜注视着刽子手康大叔时悲悯的目光,想起在儿子坟头相遇的两个伤心欲绝的母亲。在嘈杂的吵闹声中,我想起在纳粹的“人民法庭”上,当“白玫瑰”的传单被当庭宣读之后,胡伯教授的辩护律师立即“愤激”地表示:“庭长!尊敬的法院!身为德国人、身为德意志帝国的律师,本人无法为此等令人发指的罪行继续提供辩护。因此要求法庭解除本人之辩护人身份,以示对本人上述立场的肯定之意。”而法官乐不可支地回答说:“您的态度实在令人感佩。本庭对您所持的立场完全可以理解——所请照准!”于是,胡伯教授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被判处死刑。在嘈杂的吵闹声中,我更想起耶稣被钉上十字架时,那些用抓阄的办法瓜分耶稣衣服的兵丁,那个讥诮他的同钉十字架的强盗,那些在旁边嬉戏的群众,他们将这人类历史上最悲惨也最辉煌的事件当作戏景。

是同胞和乡亲们嚷着要杀死耶稣,汉斯、索菲兄妹和胡伯教授的判决书上写着“以德意志民族的名义”,而杀害林昭的凶手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人民政府”和“革命”。在这样的“大词”面前,个人是何等微不足道!如今,汉斯、索菲和胡伯教授已经成为德国精神的标杆和爱国者的典范,而殉道多年的林昭在中国继续遭到冷落、遮蔽和误解。林昭所遭遇过的羞辱,乃是每一个基督徒和爱国者仍然在遭遇着的羞辱。我们依然生活在一个弯曲悖谬的、真理暧昧不明的国度里。因为我们与生俱来的罪,因为我们对人造的偶像的崇拜,因为我们满足于当“暗地里的门徒”,才会对这样的羞辱丧失最起码的疼痛感,才会离耶稣的真理和自由遥不可及。

而统治者依然害怕死去的林昭。中国有一个成语说,死诸葛吓跑活司马。他们不准大家谈论林昭,他们继续封存林昭的狱中书简。由于林昭简陋的墓地越来越为人所知,当局竟然在公墓旁边的树林中安置一台摄影机,用以恐吓那些前去祭拜的人们。确实,这台也许根本没有工作的摄影机,吓退了不少原本计划去给林昭扫墓的人。但是,这台小小的摄影机更显示出谁才是内心充满恐惧的人——是刽子手和他们的继承人,是那些窃取“国家”的名号的人。

既然是先知,就得孤军奋战。当汉斯、索菲兄妹遇难的时候,德国的教会并没有支持和肯定他们,他们像神学家朋霍费尔一样,宛如几颗孤独的星辰,寂寥地划过天幕。多年之后,汉斯和索菲的姐姐英格女士在她编写《白玫瑰:一九四三》一书中指出,汉斯和索菲之所以选择抗争之路,“基督教义的重新发掘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他们在发展自己的政治自主性的时候,同时也完成了对基督教义的认知。在那些年代,教会的主导地位正因当初与国家社会主义的结盟而陷入困境;但不可胜数的基督徒已经走入地下,其中有些人甚至参加了反抗运动。他们的屹立不倒、坚定不移和自我意识都发挥了鼓舞人心的作用。”与之相似,林昭殉道的时候也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安慰,那个时代很少有人意识到“红太阳”原来是“毒太阳”。而死后林昭则继续成为“思想史上的失踪者”——直到今天,在中国教会内部以及在知识分子群体之中,林昭仍然被“故意”地遗忘,林昭仍然需要被“普及”。

是的,他们不是背后带着神光圈的英雄。汉斯、索菲和林昭,他们知道,爱国必须服从于爱真理,若能让祖国成为真理之国,他们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不是思想家,他们只不过是站出来维护最基本的事物,维护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自由施展抱负的权利和生活上的自由。英格女士平静如水地写道:“他们想要的,只不过是像你我这样的人们,能够生活在一个人性化的世界之中。……他们的伟大之处,或许正在于不顾自己的安危,为简单的事物挺身而出;或许这正在于他们有力量和勇气,至死不渝地维护最基本的人权。而其中最困难之处,或许就在于没有群众的热烈反应、没有伟大的理想、没有崇高的目标、没有掩护的组织、没有必须履行的义务等情况下,为正确的志业奋斗不懈,孤单寂寞地奉献出自己的生命。而真正的英雄行为或许就是,当别人夸夸其辞地谈论了许多丰功伟业之后,他们却能不屈不挠地捍卫日常生活中伸手可及的小事。”

今天的中国,与一九三零年代的德国惊人地相似,“帝国崛起”的叫嚣像阴沟中的气味一样四处扩张,奥运会上排名第一的金牌再度升高了“东风压倒西风”的狂想曲的音调。在此背景之下,我写作的每一篇文章,都会招致最为恶毒的谩骂。我为此而感到高兴,因为我的文章必定有什么地方刺痛了愤青们,让愤青们无法自以为是地上演“爱国秀”,所以才会如此痛恨我。不久前,几名秘密警察约谈了好几位与我关系密切的朋友,并煞有介事地告诉他们说,余杰是一个卖国贼,是美国的走狗,不要再跟他来往!我的一位朋友这样回应他们说:“据我所知,余杰比你们更爱国。”这种比较是否有意义,我不知道。但是,在这比赛爱国如同比赛愚昧的狂潮中,我宁愿选择成为那只试图挡住车辙的小小的螳螂,成为那个冲向风车的堂吉诃德。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是一个颇具挑战性的书名,它必定会深深地刺痛某些人的神经,让愤青们极其恼怒和怨恨。其实,我并不是故意选择这个书名,而是中国的孩子们的悲惨命运,让我不得不作出此种符合良心的判断。在我心目中的天平上,“孩子”远远重于“中国”,为了保护“孩子”,我宁愿成为“中国”的敌人(这里所说的“中国”,其实是被中共绑架的“中共国”)。是的,多如牛毛的“爱国者”们,我宁愿用跟你们不一样的方式来爱中国,用汉斯和索菲们爱德国的方式来爱中国,用谭嗣同、秋瑾、林觉民和林昭们爱中国的方式来爱中国,爱那个即将在地平线上出现的自由中国。那一天,我们都将因为我们是“中国的孩子”而感到无比自豪。

——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初稿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四日定稿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8-10-31 10:15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冬雪儿

#2  

“中国不是没有诞生过像汉斯和索菲这样的爱国者,只是大部分中国人从来都不珍惜这样的同胞罢了。谭嗣同、秋瑾、林觉民、遇罗克……他们来了又走了,他们统统被冠以“叛徒”的罪名,被杀害、被观赏、被侮辱、被忘却、被歪曲。很少中国人选择以他们的方式去爱祖国。这是一条窄路,这是一道窄门。每一个走窄路的人,每一个进窄门的人,都是其国族中不配有的人。”

——很刺痛人心,余杰的文。读这文时,心在颤栗。


2008-10-31 10:53
博客  资料  信箱 短信   编辑  引用

周宇


#3  

"奥运火炬所到之处,带来的不是友谊与和平,而是恐怖与暴力。" ——就是,洛杉矶举办奥运会的时候,中共派了打手四处围追堵截,一个劲儿抢别人的火炬,到处发放夏威夷的火山草裙旗,还爬上美国住各地大使馆的外墙把人家的国旗拆了。

自然人心都是偏的,所以看不顺眼的怎么看都不会顺眼,但照此文看来,这人心偏得都跑到肋骨外面去了,可能连肺也一道偏出去了吧。


2008-10-31 11:17
博客   编辑  引用

luhua

#4  

余杰有才气,但不是什么好鸟, 地球人都知道。

斑竹转这种东东,振聋发聩?除了羞辱自己的根,没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至少我们没有看见缺了一条腿的金晶用火炬打人。(顶 JL !!!!!) 说话要讲良心。

Michael Jackson 把自己漂白了,鼻子垫高了,没有人认为他是白人,一个怪物而已。各位真想为中国好,就说点积极的话,可别数典忘祖。

话糙理不糙,谢谢包涵。


2008-10-31 13:54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上里巴人

#5  

令胡冲:余杰尽扯淡。

所举的狗屁例子,不正是说中国民众的爱国是浅薄幼稚的爱国,水平很低很原始的爱国吗。不能说因此就不爱国了,而是说跟应该反省如何爱国。爱自己的家园,爱自己的国家,使自己的国家强盛,社会进步,民众生活殷实,这里面带来的民族自豪感,在美国和英国生活的中国人更应该有切实的体会。小孩子们都明白的东西,长大了,邯郸学步了,就全忘了。想当文人,写字不是首要的,脸皮还能知冷知热,才是首要的。

嘿嘿嘿,问题是,余杰还需要脸皮?


2008-10-31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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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里巴人

#6  

gz:我在美国生活多年,也“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但看到曾经歧视中国的人把自己的子女送到中国学中文,看到越来越多的美国学生对中国语言文化感兴趣,自发组织了“Chinese table”在吃饭的时候练习中文,让我帮他们在中国找 summer intern 的机会,看到学校里又新招了中文教授,中文课还吸引了一些教授去旁听,看到附近中学的外语教学把法语换成了中文,心里挺舒服的。要说“民族自豪感”,我不反对,但并不需要以此“壮胆”。更从来就不缺个人自尊。

如果觉得在西方生活多年,就应该“融入主流”,忘掉自己的民族文化,那倒真是没有自尊了。


2008-11-1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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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里巴人

#7  

令狐葱:

是啊。一个有一点自我意识的人,即使能够忘掉自己的文化,也不可能忘记自身的根,自己从哪里来,自己曾经在哪里生长。你可以染黄自己的头发,但你不可能漂白自己的根。你甚至可以诅咒自己的过去和记忆,但你不可能忘掉它。苍茫的宿命情怀,是一个人灵魂的载体。

再说,什么人才能轻易地忘掉自己的所谓文化?从来就没有文化的人。什么人才能轻易丢掉自己的根,其实根本就不曾有过根的人。这些人是人间的悲剧。你不可能控制别人的记忆和根,但你不可能丢掉或改变自己的根。由此而带来的一些心灵深处的复杂现象,相信不会成为一个读过书的成年人的问题和烦恼。


2008-11-1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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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QX

#8  

不要动不动就拿整个国家说事,动不动就拿整个民族说事,除了作者自己内心的那点自卑还有什么呢?我看愤青不是别人倒是您自己呢。不建议LZ上载这样的文章。


2008-11-10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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