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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幸福随感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枯荷

#1  幸福随感

  一直认为,谁给幸福下定义,实在是一种很愚蠢的行为,幸福与痛苦是一样的,绝对是一种个人感受,这种感受不是任何一个外人所能体验的,更不是用一句话能道明白的,如果非要说,我宁愿同意这样一种说法,幸福是来自心灵的一种最剧烈的愉悦刺激引发的快感。

  物质能带给幸福,我从来不予否认,有时候物质充裕,能被支配的自由就越多,所获得的幸福也可能相对多一些。但是,只有摆脱了物质束缚的人,只有懂得精神自由的人,才能体会更多的幸福。我是一个愿意在精神中体验幸福广袤的人,绝对不在物质中体验幸福的贫瘠。所以我对于幸福的感知宁愿定义在精神的层面而非物质的层面。

  我们有时候会觉得别人幸福,其实,都是基于自身的一种感觉,而并非真实状态的描述。就如我们以为谁很痛苦一样,刀没有剌在自己身上,切肤之痛永无感知。我们之所以看见谁被砍一刀,会有痛的感觉,那是一种条件反射,是基于你本身获取信息累积后的一种反映,而并非被砍者的感觉。就如同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不可能知道死亡的含义。

  真正的幸福是不能用语言描述的,是一种纯粹精神意义上的体会,是绝对自私的。

  就如我们可能会无缘无故地去羡慕一只小鸟的一双翅膀,她能随意展翅飞翔,而我们就没有?这个时候,有些人可能是痛苦的,有些人却是幸福的,痛苦的人觉得上天对自己不公平,没有给予自己一双翅膀,于是陷入这样的一种情绪中不可终日,艾艾自叹,而幸福的人却把这种艳羡当成了享受,在享受中获得一种精神上的愉悦。而我们这些痛苦和幸福的感觉与鸟有关系吗?鸟知道我们的心思吗?那鸟又是幸福的吗?显然我们谁也得不到这个答案。当一只鸟被一头凶猛雄健的秃鹫成为一餐美食的时候,你还会羡慕它那一双翅膀吗?

  幸福不可物化,不可量化,只要是有感知的人,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幸福感觉,与人的道德水平,经济水平,文化水平,修养程度,对世界的认知,容貌的美丑,家庭出身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因这些生命形式的不同而产生幸福的差异。

  我们既没有权利批评别人的不幸福感觉,也没有理由羡慕别人幸福的感觉,对于幸福的基点因人而异,不同的人对于幸福的追求是不同的,没有任何理由歧视蔑视与批判,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同理,任何人都有感觉不幸福的权利和自由。

   “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依”。幸福是不同时期不同的感觉,也许今天的痛苦在未来就成为你回首中的幸福,也许今天的幸福却是你将来痛苦的潜因。所以生命的意义在于一种不断体验的过程,而不是一种结果。

  没有尝过饥饿感觉的人,是不懂得温饱的含义的。这让我想起了陈凯歌的电影《无极》,对于一个馒头的认识,绝大多数的人认为极其的荒谬与可笑。但是我想有些人是不会笑的,就是那些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人,那些拼命逃离饥饿的人。我一直在想,陈凯歌是一个经历过非常时期的人,他必定有过这样的一种饥饿感觉,所以才能设计出这样一个馒头引发的故事。在生存受到威胁的时候,如果一个馒头的出现能暂时脱离这样的状态,那么违心的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又如何?在这个时候,灵魂与肉体比较起来,能得到馒头就成为了最大的幸福。你可以嘲笑馒头改变了人的命运,但是你不能嘲笑为了一个馒头而改变自己状态的人。我们都有这样的时候,都有面临不得已而为之的时候,都有脆弱到无可帮助的时候。所以有些人嘲笑馒头,我却笑不出来,因环境而导致人性的扭曲,这是巨大的讽刺,而非我们正常的生命状态。

  一直生活在温室中的人也并不会觉得温室就是幸福,对于痛苦的体验越少,相对幸福的感受就会越发的淡薄。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谴责林黛玉见落花而悲,见流水而愁,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空间和世界,每一种情绪和感受的渲染能打动的都是有相同体验的人,能引发共鸣的人。

  幸福不是一个坐标,可以划定在哪里。只要生命存在,幸福就在不断的获取,也可能在获取中失去。 所以对于童话故事,我一直抱着怀疑的态度,几乎所有的故事都是公主与王子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这话显然不是真实生活状态的描述。可是,我们宁愿相信这样的童话故事,就是因为我们对一种幸福的向往,在这种向往中获得一种快感,这就是一些故事,一些书给我们带来的幸福感觉。

  懂得感恩的人幸福的感觉总是多于别人的,他们的幸福就是一个不断累积的过程,而抱怨生活的人,总是感受不到公平的人,他们的幸福是一个不断遗失的过程。所以幸福总是因你内心而定,一种事物,你感觉是幸福的,那就是幸福的,你感觉是痛苦的就是痛苦的,这些幸福与痛苦不是别人的赐予。

  有些人看见穷人,就以为穷人是不幸福的,其实你有什么权利用你的幸福定义别人的幸福,你又有什么权利用你的幸福定义去剥夺别人的幸福。穷人自有穷人所感知的幸福,富人绝对没有任何的优越感凌驾于穷人幸福的感知之上。对于幸福的要求和获得,每个人是不同的。你也可以在这同情中获得一种满足,得到一种自定义的幸福。但是对你的同情,无疑是廉价的,对于别人幸福与痛苦几乎是毫无关系的,甚至连隔靴搔痒都谈不上。

  我们远远没有资格给予别人怜悯与同情,当你给予的时候,不过都是基于本身对于物质的认知上的一种表象的陈述。在精神上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没有高贵低贱,与财富无关。精神与物质相比,物质可以丈量,而精神却无所不在,不因为你目光未及就遮蔽了。

  如果我们对所怜悯与同情的对象在实质上没有任何的帮助,那么我们的所有描述与感受都是苍白的,拿弱势者说话,体现的是自我的一种精神上情感上的满足,一种宣泄,一种标榜,一种精神与物质上的双攀比,而绝非利他的。你想陈述与说明的都是你生活状态的反映,而非陈述者真实再现。这些陈述,我看对于那些被陈述者来说不如一卷手纸来得实在。

  我们没有理由用自己的幸福标准去评判别人的幸福与不幸福。自我感觉的东西,不是限制别人幸福与不幸福的权利。
幸福既然是精神的,那么就如情绪一般。所有的情绪都是自我的一种释放,所以忧伤时候忧伤,快乐时候快乐,没必要别人如何,自己就随之改变什么,人的气情六欲,喜怒哀乐谁都可以自由拥有。

  就如我写完这篇文章的时候一种幸福的感觉已经来临,尽管对于幸福我还没有陈述完整,却已经表达了我对幸福的一种感知,这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的享受。

  所以幸福,永远在你自己的心里,没有谁能掠夺。


2006-4-12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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