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篇小说连载]《越狱》(27)(尾声)
二十七、
上午,九十点钟光景,日头越过45度分界线,光线由金红过度为白炽,热浪自地表层层升起。半山腰上,他停下疲惫的脚步,四下张望,做投宿准备:这座丹霞山丘相对有几分高耸,登上去看看吧,如果前面还是山谷连绵,那就先歇了再说,而如果山到尽头了,或许能有点新发现。走吧!
头戴一顶遮阳帽,秃鹫羽毛制成,类似北美印第安人独特的头饰 — 羽冠。戴着它,自有一种荒漠酋长的感觉,哪怕只是光杆司令一枚。上身衬衣敞开,露出古铜色胸脯。斜穿其间,三道长长的创口已经结痂,但尚未拆线,歪七扭八的针脚刻在肋骨嶙峋,胸腹肌隐隐突起的身板上,仿佛古将士披挂的铠甲。
今非昔比,身子骨明显硬朗起来,精神头更是,自有一股勃发英气,和两周前的光景天壤之别。原因不言而喻,他的营养不错。秃鹫打开了一扇生命之门,让他发现了一个崭新的食物来源。破天荒的那只,肥大壮硕,被他精心享用了三天,虽然还有鸟头鸟爪等若干残余,他已迫不及待开始了又一轮狩猎。
旧戏重演,并非简单的如法炮制,而是运用经验加创造,外加重新充过电的体力。先看准备过程:收集来一堆半尺高低的石块,在平地上摆出一个中空十字架,约莫自己身材大小,上面铺开那件血衣,及一条破旧工装裤,压上拳头大小的石头以固定。随后人钻进去,躯干四肢位于衣裤下,只留个脑袋在外。手脚藏在衣裤下,实在憋得难受了可以轻微移动,以活动血液避免麻木。更大的名堂在右手,它抓握着那根长矛尾端,整体枪身平铺于地,上面覆盖着一层薄薄的沙土。
人和地利有了,还要有天时:选择在下午五六点钟行事,早了白白消耗体力,晚些时候上场事半功倍,此时秃儿们于高空已转悠老半天了,岂止是饥肠辘辘,好不容易发现一个潜在目标,哪肯轻易放弃,且一传十十传百,越聚越多,如一群苍蝇飞绕着一块腐肉。七八点钟过后,太阳开始西落,鹫儿们愈发猴急,叫花子不留隔夜食,它们也同样。总会有鸟为食亡的急先锋抢着降落,有一就有二三,接着是一堆。随后老调重弹,围而不打,慢慢接近,玩玩欲擒故纵的小把戏。却不知眼下的他已经鸟枪换炮今非昔比,体力充沛不说,光就一柄长枪在手,如同臂膀暴涨了八九尺,无须等大鸟们近身即跃出掩体,高速展开行动。因为身大体重,秃鹫不会垂直起飞,而要像喷气式飞机似的先助跑二三十步,由慢到快加速,一番折腾后才腾空而起,起始阶段还只是一两米的低空,这给了他长枪上下左右恣意挥舞的空间。一只鸟挨了一枪或一棍,即使不致命,轻功基本上就被废了,跌落在地徒劳地扑腾着,可以暂先放过,马不停蹄去击打其余,等几只落地,其余惊飞升空后,再回过头来一一补刀,对手引颈受戮,一场名副其实的屠杀。
技战术改进的结局是战果辉煌,第一次打下来仨,七天后第二次捕获四。肉多得一时消费不了了,真就制成了荒漠腊肉,现在就在他肩上背着。想想也真不可思议,当初拼掉半条命搞到三四十斤骆驼肉,居然莫名其妙被盗了,而小偷至今还没抓到,人就此差点被饿成木乃伊。不承想塞瓮失马捣腾出装死杀鹫这一招。疯驼是瞎猫撞上死耗子,而秃鹫荒原上漫天都是,眼下是想弄多少肉就能弄多少,随心所欲。就此,只要天上有飞翔的鹰,地上就有我鲜活的生命!
吃喝免愁了,走路自然高效率。每天丈量个三五十公里不在话下。荒原被走得越来越活了,虽然还没有找到水源,仍需要以鹫血解渴,但土地开始不那么贫瘠,荒漠植物相对丰富起来。换句话说,眼下他不仅有荤,并且还有素,荤素合理搭配,活得七八分滋润。至少暂时性地,饮食得到了基本解决,思想又成了重要的日常活动,走路时想,吃饭时想,睡觉前想,甚至做梦时想,不用思想生理需求,就能思想精神需求。想天,想地,想人类,想得最多的还是自由,确切说:逃出荒漠获得彻底自由后,自己要干什么?
先要找到小妹,我生命的另一半,我越狱成功了,她也必须放飞,十年生死两茫茫,一定要有个了断,而且是幸福欢乐的了断!总之无论如何千方百计也要找到她,迎来和我团聚,相亲相爱永远在一起。这是当务之急。然后呢,另外一个重要问题:自由的我该干什么?以何为业,做什么工作?
我要上学,再去大学研究院念书,硕士博士连着读下来,把这么多年耽误的时间抢回来。什么专业呢?对以前学的工程类不再感冒,那就去读人文。法律最好,学成后帮平民百姓伸张正义,而不做为钱财颠倒黑白,良心被狗吃了的的讼棍。另外大众传播也成,以揭示社会真相,宣扬平等自由为己任。还有什么?史学,社会学,人类学?都有些虚,不很对胃口。对了,动物学也不错,越狱途中屠杀了这许多动物,其中还有不少濒危品种,作孽作透了,将来从事动物保护工作,也算是一种赎罪......
刹车,刹车,紧急刹车,停止不切实际的空想!真的自由了,自然有你的好日子过,但千万要意识到,越是接近自由,越容易半途而废前功尽弃,对此决不可掉以轻心。行百里者半九十,现在撑死了八十,也就是最多才一半。境况略有好转就又开始做白日梦,真可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没治!
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气喘吁吁,紧赶几步,登上小山顶,抬头,远望:才只看了一眼,整个人前后摇晃两记,即刻闭上眼睛,狠狠摇摇头,重新睁开;再闭上,甩头,睁开。几次三番,就此呆立不动,接着去看,凝视地看,狼吞虎咽地看,看着看着,视线朦胧起来,头重脚轻,人又要摇晃,不觉一屁股坐下去,下盘就此稳定。两手哆嗦着,摘下捆在后脑勺上的眼镜,拉过衬衣边角擦拭,反复擦拭干净,重新戴上,接着再向前看。看着,看着,眼睛再次模糊起来,鼻头随之一阵发酸,几乎要哭出来,或笑出声:
前方遥迢处,一大片波光潋滟,宛若好大块镜子碎了一地,分明是一座湖泊呀;湖的后面,人工建筑高低错落,如同小孩子的彩色积木玩具,分明是一座城市啊,且是一座大城。独具风格的建筑,看上去似曾相似,既陌生又熟悉,该不是前阵子梦中的那个爱迪尔国的海佩城 — 哦不,这个比那个看上去庄严、壮美得多。看呀,正前方有一座高耸入云的楼宇,像是巴黎圣母院,又像是科隆大教堂,或是其它什么宗教的寺庙,不正是我憧憬向往的吗?再看那边,有一系列长条盒子状物品,朝西方向的头部有青烟升起,不是火车是什么。打出逃开始就向往火车,开往西方自由天地极乐世界的火车,盼星星盼月亮的火车,自由,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上帝,老天爷,你终于显灵啦!!
镇定,镇定!这最后一段路程,还需小心谨慎为妙,千万不要再像梦里那样乐极生悲。好吧,先来整理一下行装,扔掉不再有用的物品,轻装前进。人轻轻松松坐下来,卸下包袱,打开:除了几小件如备用眼镜、搪瓷杯什么等,没啥碍手碍脚的东西,本来就不富裕。零碎们伴随我长途跋涉这许多日子,彼此产生了生死恋,扔掉还真舍不得,更不合情理,那么不扔也罢。最大的物件是秃鹫火腿,还有十来斤的样子,几天前费劲儿制作的,民以食为天,绝不可能丢弃。看来看去,唉,没啥能扔的,还是都捎上吧,好日子你们也应该有份。除了这柄长矛,为我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大杀器,不好带去自由世界,只有留在这块属于它的土地了。至于那把刀,是我的第二生命,自然要带去海角天涯......
齐啦,下山罗!向前向前向前,向那自由世界进发!越想越乐,乐得发癫,腿脚撒开了就刹不住,一蹦一跳往土丘下窜,一时间只想放声高唱,步子越迈越大,频率越捣越快,只恨不能飞起来,直至脚底徒然踏空,一个跟头向前栽去......
这一跤摔得半重不轻,先是二又四分之三滚,旋即受阻于某障碍物,脑门和块冻土疙瘩狠命一吻,霎时拱起大半个鸭蛋,吹气球一般,火辣辣的。不过谢天谢地,啃了满嘴沙土,门牙却没磕着,荒原上牙齿比钻石更金贵。身子顺势一翻,四肢摊开,半晌起不来,或不想起来,因为脑袋瓜在飞转,转转转,忽地转出了点名堂,一咕噜翻身爬起,抬手揉干净眼睛,放射出两道精光,再去看那大城:我这不是在做梦,绝对不是,这没有问题。可是,可是,眼前远方这东东,真的是一座城市吗?我是指实实在在的物体城市,还是,还是 — 虚的?对,虚的,虚幻的,比如 — 海市蜃楼?!
浑身打个冷颤,好似从火山口掉进了冰窟窿:啊,海市蜃楼,海市蜃楼,找到答案了,原来我陷入了幻境,眼见不为实,被一个虚幻的自然镜像所欺骗。天呐,居然再次乐极生悲了,叫人生不如死!
慢着,先别忙着哭鼻子,再看看,好好看看,仔仔细细地看:嗨,怎么越看又越像实体了呀,不要说那清晰如画层次鲜明,立体感强烈的楼宇建筑,就是街道上的车辆人流似乎都依稀可辨,活灵活现。这怎么可能是虚拟镜像呢?不可能!— 可是,当感觉它是实体存在后,一转眼又觉得不大对劲儿,因为从中能找出某些怪诞的地方,比如城市的周遭边缘云遮雾罩,虚无缥缈般,像是浮现于水面上似的,根据书本知识,这不正是海市蜃楼的显著特征吗?— 但一感到它是虚的,方才的实体观又源源涌上来,挡也挡不住。如此说来,感觉它是虚的,它就像实的;而感觉它是实的,它又像虚的。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眼见为实,眼见为虚;虚耶,实耶,实在是搞不清楚。哦,如果连自己的眼睛都不能相信,我还能相信什么?!
我相信什么?我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我相信车到山前必有路。望山跑死马,眼下距离依然遥远,我需要弄清它到底是虚还是实吗?需要,也不需要。可以弄清当然最好,一时弄不清天也不会塌下来,只管朝前走下去,是实是虚,到达目的地自然水落石出。虚可能是实,而实可能是虚。现在就当它是虚的,在虚空中去追求实体,把虚当作实来追求。最后如果它确实为实,自然皆大欢喜;最后如果它是虚的,搞清楚了也不枉此行。然后继续寻下去,永远不放弃,最终总有找到实体的那一天。
终于,想明白了,那么重整旗鼓开拔!调头转身,健步向山丘顶端爬去。到了,将背后的包袱扎结实了,拾起方才丢弃的长枪。再回头,一步步,朝着地平线上那城市走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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