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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1  历史和现实的交战 — 郭山

历史和现实的交战

郭山


人是一种健忘的动物,所以需要把记忆凝固下来,提醒自己曾经发生过的悲剧和喜剧、伟大和渺小、善与恶、美与丑,于是化记忆为历史,正因为如此,人类才能在过去五千年内有所前进。然而,人毕竟健忘,且不同人的记忆又彼此矛盾,所以古往今来的历史总有正史和野史的分别。同一时期的记忆竟能大相径庭,于是,先是有人在记忆中背叛了历史,接着就是更多人在这样的历史中背叛了记忆。再接着是集体的失忆和集体的背叛。对这样轮番上演的悲剧,东西方有两个人物说得最简洁。西方的黑格尔,说法具有西方抽象思辨特色:“迄今为止我们从历史中学到的惟一东西就是我们尚未从历史中学到任何东西。”东方的杜牧,说法具有东方的经验特色:“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一)

我和许多青年谈起“文革”,听者发天方夜谭之叹,说者有白头宫女话玄宗之感。比如,翻开修订后的《辞海》、《辞源》、《现代汉语大辞典》竟查不到“文革”中无人不知、无人不读、无人不听、无人不学、无人不批的“大字报”一词。可见,遗忘历史,背叛记忆,并不难。

但,某些国人眼下正在积极实施一个宏大的计划——将这场大悲剧乔装打扮为一场伟大的进步运动。起先还有点羞羞答答,渐渐开始理直气壮、肆无忌惮起来。要人证,他们异口同声,要物证,他们众口铄金。已经出台的言论无外乎这么几种:或者弹只有“文革”才能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老调,或者奏“文革”是反对官僚主义的大民主实验的新曲,或者发“文革”促成中国完成伟大工业革命的妙论,又或者称这是一次实践伟大理想的浪漫主义试验。

更多论者则采取直接类比法,比较常见的有:现在官场是何等腐败,“文革”时期官员极其清廉;现在社会秩序不好,“文革”时则社会秩序井然夜不闭户;现在人们心灵空虚、拜金主义盛行,“文革”时期大家思想充实、革命激情高昂;现在贫富悬殊,“文革”时期则共同发展;现在娼妓性病艾滋病泛滥,“文革”时社会纯洁丑恶现象一扫而空;现在就业形势严峻,“文革”时期就业充分各安其位等等。

我在某网站讨论时,碰见一位高人沈老师,为坚决捍卫“文革”积极分子。某日,论及1959~1961年三年大饥荒时,这位沈老师可谓展现了“高超”的辩论技巧,例如:“要眼见为实,谁看见大量非正常死亡了?我是过来人,我怎么没看见,他也没看见,大家都没看见,所以这件事未曾发生过。”——好一个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我本来以为这些言论不值一驳,然而,谬种日益流传,谎言重复千遍,还真就要成了真理,因此不得不拿起扫帚清扫灰尘,正如“伟大导师”所言: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

(二)

很多人,特别是一些“愤青”,一些自认为爱国的热血青年们,他们褒扬“文革”、甚至主张回到“文革”时代,主要是基于对当下社会弊病的不满和批判。

毋庸讳言,现在严重社会失衡和不公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当严峻的程度——比如经济腐败的肆无忌惮、恬不知耻的教育产业化、公共医疗的崩溃、权力和资本的结合对公共资源的掠夺、性病艾滋病的广泛传播等等,这些现象确实不能不让人产生深深的担忧。是的,现实的问题很严峻,网上网下大大小小真真假假的左派们和右派们,尽管开出的药方各不相同,但对当前社会问题之严重起码都有相当的共识。但回到“文革”能解决问题么?恐怕不能,只会是聋子治成哑巴。解决现实问题去“文革”仓库里只能获取教训,不可能找到药方。

现在官僚腐败现象范围之广、腐败官员人数之众级别之高、腐败金额数字之大、腐败情节之荒唐恶劣的确触目惊心,比如玩弄一百零八名妇女的张二江,比如“想到广西还有六百万人没有脱贫就寝食难安”的成克杰,比如给安徽阜阳带来十几亿外债的王怀中,比如福建厦门远华和沈阳慕马案中的整套整套班子的腐烂。但“文革”期间是否是官僚廉洁,个个都是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恐怕非也。就腐败而言,“文革”期间同样广泛存在,只是和现在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现在多表现为牟取经济利益,那时多体现为谋求政治安全。说“文革”期间没有腐败者缺乏对“文革”常识的起码了解。江青动用外汇购买高级相机,看外国电影〔1〕,邱会作用玻璃钢制作地板,下边金鱼“游来游去”,都是冰山一角而已。王洪文在1973年当选为党中央副主席后,比他资格老的张春桥十分郁闷,他指使徐景贤给中央写信,揭发王洪文种种腐化变质行为,除了打猎钓鱼吃法国大餐外,还有一个重要指控就是:“洪文同志在家里还使用一个黑色的进口精密仪器,从远处操纵电视机(其实就是今天的电视遥控器)。”足以见证“文革”时期绝非是腐败的真空。

腐败说到底是对公共权力的私用,不管是今天用来贪污,还是过去用来打击“阶级敌人”,其实质均是公共权力的异化。导致权力异化的根源是对权力无法进行监督和制约,因此要从根本上铲除腐败,靠树立几个清官,靠杀几个贪官,靠“文革”式的群众运动,都不能解决问题。用制度来减少腐败才是正道,比如扩大舆论监督权,比如确保司法公正,等等。

不少论者称:现在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是制约中国实现现代化、制约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瓶颈问题。其实“三农”问题的根源是城乡二元体制的恶果,是为了实现城市工业化对农业和农民进行超经济强制、实行高积累的恶果。其源头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合作化到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有人称,现在农民十分怀念“文革”期间的幸福时光——其实是对农民真实想法的阉割。农民是对现实不满,但这并不等于他们同意回到“文革”时代。“文革”时期,理论上看,农民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毛泽东也屡屡称“广大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到农村中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是很有必要的”。但实际是因为城市无法满足大量人口就业,而把城市包袱甩给本已一穷二白的农村而已,让农民牺牲再牺牲。农民被户籍制度限制在农村,被人民公社制度剥夺自由劳动的权利,造成农业长期的停滞。可以说,“三农”问题形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巩固于六七十年代,缓解于八十年代,激化于九十年代。

“三农”问题乍一看,似乎是人口和资源问题,深入看是体制问题。建国以来,贯彻的经济建设思路就是以农养工——据说三十年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农民被剥夺的财富在八千亿到一万亿元人民币左右,而改革开放之初全国所有城市和工业?总值才一万一千亿元人民币。〔2〕问题的实质是在这个人口最多的国家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被赋予不平等交易的地位(当下这种不平等交易扩充到更广的社会阶层)。他们过去为城市第一轮工业化高积累做奉献,现在又以农民工的形式为城市的第二轮发展做奉献,但却没有充分享受经济发展成果,享受公共福利的资格。从历史发展来看,“文革”时期的农民完全失去了自主生产权利,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他们通过自发斗争和创造否定了人民公社制度,获得了一定的经营权,同时也获得了发展集体非农产业的权利,乡镇企业获得发展。九十年代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提升和对外开放的加快,一亿多农民流动到城市,部分获得了流动权和迁徙权。这些发展,对于农民来说自然是重大的进步,也正是对“文革”人民公社体制否定的结果。当前,“三农”问题日益严重,问题的症结在于九十年代以来,特别是加入WTO后,随着农业市场日益对外开放,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面临国际粮食生产的挤压而陷于困境,农村基层政权的无限制膨胀使农民负担日益攀升。当前农村是面临着市场瓶颈、资源瓶颈、人口瓶颈、体制瓶颈等诸多难题,这也是中国发展最难以解决的超级难题。要解决此问题,回到“文革”时代只能是死路一条,可供解决的思路只能是逐渐取消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给予农民平等的市场交易权利和政治权利,政府给农村提供公共医疗、教育等福利,给农业提供持续经济补贴。现在中央的一系列政策正在朝此方向迈进,已经有了初步开端。

再说失业下岗问题。“文革”期间似乎人人有工作岗位,处处充分就业,可是那一千六百万知青还何必去农村呢?失业下岗问题,总的来说是人口总量膨胀、劳动力几乎无限量可供给带来的,这一点和1957年错误批判马寅初《新人口论》有直接关系,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办事的错误思想盛行一时。六七十年代在人口处于六亿至七亿的爆炸瓶颈时,没有采取有效的干预政策,直接导致后来严重的人口问题。人口问题成为牵制经济发展、资源保护、政治体制、文化教育等其他问题的全局性瓶颈,使任何问题的解决都不能不涉及这一瓶颈。此外,由于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升级换代、生产自动化程度提高等客观因素,更加速了失业问题的严重性。应该批判的不是失业下岗这一客观现象,而是在操作这一过程中权力和资本借“减员增效,末位淘汰”等手段对弱者合法权利的剥夺,政府应该建立面对全社会成员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制,而不是逢年过节上演“慰问秀”。

再如所谓的人心败坏,道德崩溃。不可否认,当前社会面临价值和信仰危机,似乎只有钱使人怦然心动,只有利让人趋之若鹜。国人很大程度已经形成了“贪民心态”、“刁民心态”,整个人群面临集体越轨的危险,社会生态有内向恶爆炸的可能。这似乎很让人回忆“文革”时期人人大公无私,个个高风亮节的美好时光。但是否存在这样的美好时光?恐怕要打一个问号。众所周知,“文革”期间表面上要“狠斗私字一闪念,灵魂深处闹革命”,但实际上所有人为了自保,时刻处于揭发别人和防止被别人揭发的心灵恐惧中,人人自危,家家恐怖。过去是不得不伪善,现在不少人则是赤裸裸地作恶。不要说现在人缺乏良心,良心早已经在“文革”中遭到重创,恢复起来甚为艰难。过去的伪善和现在的作恶只不过是一个民族的不同脸谱而已。然而,不由想到孩子们,他们眼见着后来居上,青出于蓝,不由让人暗自心惊。人心败坏,非仅民耻,也国耻也。民何罪,求生而已。上帝已死,如苍生何!?

综上所述,现在的许多现象,追根溯源,不完全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有些甚至与“文革”遗产有直接的牵连,比如“三农”问题。所以,要想真正批判现实,改造现实,不但要从现实入手,更要进一步从历史入手,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当然,彻底否定“文革”这场政治运动并不是彻底否定“文革”这一历史时期,比如,“文革”时期农村廉价医疗是好的,农村廉价教育也好。汲取过去的合理因素,再提高质量,对遏制当下教育和医疗的畸形发展也不无裨益。但不能为了这两点,非得要重温全部旧梦吧。正如总不能因为羡慕盲人鼻子好使,所以把自己眼睛也给废了吧。

(三)

“文革”是群众运动反对官僚主义的大民主实验吗?

乍一看,“文革”时期确实将群众运动发扬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对官僚体系的冲击也确实是毛泽东发动群众运动的题内之义,大鸣、大放、大字报、大批判(这四大权利一度写入宪法,后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修宪予以废除)、游行示威、集会结社、直至文攻武卫种种所谓的“大民主”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群众运动天然具有合理和正义性,反官僚主义今天仍然具有普遍的世界性魅力,“大民主”的做法被用来凸现工农群众的主人翁地位,更为许多人怀念。然而拨开这些表面的迷雾,分析它们深层次的内在联系和逻辑,不难发现,“文革”号称群众运动,其实是运动群众;反官僚主义非但没有削弱政治专制反而更加强化之;“大民主”不但没有确立人民的公民地位,反而导致政府公权更加肆意扩张,公民私权更加弱化。这一切是不容置疑的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一切,群众运动、反官僚系统,不但不是什么民主,相反,是对民主的最大嘲弄。

毛泽东善于发动群众,发动人类历史上空前的群众运动,是共产党也是毛泽东能够成功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主要靠土地政策对农民的吸引争得了政治上的主动权。建国后从批胡风开始,到1957年反右派、1958年“大跃进”、1964年“四清”运动,毛泽东运用自如的最有效武器还是发动群众。今天很多论者把“文革”区分为毛的“文革”和人民的“文革”,指出人民群众在“文革”中其实是作为符号和工具被利用了,但却相对忽视了人民群众也有主动迎合、参与的动力。整个运动中自上而下者有运筹帷幄,也有因势利导;自下而上者有投其所好,也另有所图。但前者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是无疑的,毛泽东能驾驭数亿群众得心应手,主要得力于以下三点:其一是近乎神迹的巨大功绩、浪漫主义诗人的传奇魅力自然使他成为全体国人的膜拜对象。在皇权主义根深蒂固,圣人出、河水清的传统思想仍有丰厚土壤情况下,人民忘记《国际歌》,高唱《东方红》,痛斥封建帝王,却又异口同声高呼“毛主席万岁”的逻辑并不奇怪。毛泽东自己多次说过个人崇拜分两种,正确的和错误的,正确的就要崇拜。其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学生对僵硬体制的反叛渴望。这部分人青春的躁动、理想主义的热情、反抗一切束缚的心理渴望一旦和毛泽东“打破一切,踢开党委闹革命”的诗人浪漫相结合,自然上演了空前的群众运动。其三,少不了康生、江青、姚文元一干打手的见风使舵,推波助澜。

脱离了具体个人价值的群众是盲众。“文革”中群众运动释放的力量是巨大的,但却是历史的破坏力量,而不是建设力量。群众并不具有天然的正义性和合理性,正如多数并不一定正确一样毋庸讳言。群众运动很容易沦为集体无意识,成为贯彻个人意志的工具。“文革”中的群众运动,特别是早期的群众运动,不是善的喷涌,而是恶的爆发,根本不是马克思所说那种“人民在自己的运动中创造历史”。今天有人借群众积极参加了“文革”来为“文革”寻找合理依据和正义性,实在是偷梁换柱。群众是一个高度集合高度抽象的概念,毛泽东对此了然于胸,他永远和群众站在一起,就永远具有天然的正义性。面对领袖,你也许可以质疑,但面对群众化身的领袖,你能表示怀疑?但群众是谁?谁见过群众?脱离了一个个活生生的具体个人,脱离了现实生活中的你、我、他,群众便成了一个随时可以抽空、随时可以利用的政治符号。很多具体的人几乎都曾经在内心深处质疑过“文革”,也不乏个别的小型群众组织提出过和“文革”不同的声音,可是,这些质疑和声音淹没在群众的汪洋大海中,显得那么的不“群众”,显得那么的不和谐。一句话,真正的群众是由一个个有独立价值、独立头脑的人组成,脱离了这一点,一群人集合成的“众”,哪怕?们是十亿人,也仅是个人意志的祭品而已。真正的群众运动应该是建立在个人独立意识觉醒的基础上,应该有一个由自发内在思考到自觉的政治诉求的逻辑过程。上个世纪一百年间,无数次人山人海的“群众”聚集在天安门,显示出他们巨大的力量,但能真正称为推动历史的群众运动者,可谓少之又少,一次是1919年的五四运动,一次是1976年的四五运动,两次而已。独这两次,无导师号召,无组织发动,无事先彩排,群众自发也。

毛泽东理想中的统治模式是他绕过庞大的官僚系统,直接领导广大群众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试验。他极为憎恶享有特权的官僚体系,因此发动群众起来摧毁这个把自己和群众隔离开来的僵硬制度,创造出一个“人民国家人民管”的理想社会。有论者认为这是“文革”最丰厚的历史遗产。

官僚主义是一种历史性世界性的普遍现象,防止官僚集团成为一个凌驾于人民之上、与民争利的特权和利益集团,这无疑是很多人怀念“文革”的重要出发点。表面上看来,人类历史还从来没有过一个政权的最高领袖发动人民起来反对自己一手缔造的官僚系统的先例,这确实是一场巨大的试验。建国以来沿袭苏联党政体制,事无巨细,无所不管,乃至包括老百姓的迁徙、居住、死亡等。从中央到地方,从企业到事业,都有庞大重叠的各种组织。这个官僚体系形成的根源正在于政府要对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的控制。没有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无法实现这种体制的正常运转,因此随着控制领域的不断扩展,必将导致公共权力和公共机构随之不断扩张,结果控制成本不断上涨,最终导致公共机构自身的膨胀和特权化。“文革”中各级党委陷于瘫痪,人们获得了对各级官僚无限自由的监督权,甚至可以直接推倒重来,然而带来的代价是社会运转的全面瘫痪,在传统政治体制下不可能解决既要保证社会体系正常运作,又要防止官僚系统特权化的两难困境。毛泽东屡次出面制止“文革”冲击军队、冲击高级党委,包括屡次让邓小平恢复工作,其内在矛盾正源于此。

要防止官僚系统集团化、特权化即异化,必须充分依赖人民的自由同意,按照法制来产生、更换、制约和监督公共权力。政府运作思路要从当运动员退后到只当裁判员,要从对社会的全面控制转变为有限控制,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靠轰轰烈烈、没有法制制约的群众运动来防止官僚体系腐败,其思路是缘木求鱼,其结果是聋子治成哑巴。毛泽东本人天纵英才,知识渊博,但一生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亲身考察体验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合理因素,因此他反官僚主义的思想武器是巴黎公社式的大民主,是无政府主义思想的一次实践。这一试验无疑不可能解决官僚系统特权化的痼疾。因此,在传统社会体制下,要实现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又要绕过实现控制的基本媒介——官僚体系,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课题。

群众运动脱离了个体的真正自觉意识,大民主就与真正的民主背道而驰。判断“文革”中的“大民主”是不是真正的民主,要对民主有起码的了解。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运作规范的工具理性,更是一种应该追求的价值理性。它不仅仅是保证全体公民权利(不管是少数还是多数)的一套游戏规则,更是人们追求的一种生活方式、价值理念;它不仅仅是手段,更应该是目的。民主是为了保证全体公民最大限度自由的实现,它的实现形式必须靠法制来落实,所以衡量民主的一个基本标准在于公共权力的运作是靠人治还是靠法治。民主制度下人民的权利是天然拥有并得到法律保护的,而不是什么圣人和领袖恩赐的。民主并不消灭异端,而是容纳异端。民主当然反对少数人靠资本或者权力对多数人的压榨剥削,但也反对多数人借口“公意”对少数人的暴政——因为多数人的暴政说穿了还是少数人的暴政,综观人类历史,从来也未曾出现过多数人的暴政,只有少数人甚至是一个人的暴政,历来所有专制者都把自己装扮成人民利益多数利益的守护者,如希特勒、萨达姆、斯大林等无不如此。

反观“文革”“大民主”的实验,与民主精神的实质相去何止道里计!表面上看人民似乎拥有空前的自由,比如鸣放,比如批判,比如监督各级官僚,比如串联。但仔细分析一下却并非如此。

从来源看,这些“民主自由”无一例外都是“文革”领导小组和毛泽东赋予的,号召则有,禁止则无。是我替你做主,而不是由你自己做主;是外在权力的允许,而不是内在自发自觉的享有。

从享有这些恩赐的“民主自由”的主体看来,只有根正苗红、出身好的“红五类”才享有这些所谓的民主权利,而近百万被打倒的知识分子、上千万的“地、富、反、右、坏”及其家属不要说拥有这些权力了,连依据法律为自己申诉和辩护的权利也被完全剥夺。而真正的民主无疑是针对社会全体成员的。

从这些“民主权利”运作的范围看,是十分狭隘的,根本不能逾越阶级斗争的范围,除了拥有持续“造反革命”的自由外,正常安排自己工作、学习、生活、思想、言论的权利被剥夺殆尽。这根本不是让人民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民主权利,而是由上面安排,只能奉行不能僭越的一套行为桎梏。

从这些民主的实施途径看,民主权利体现为必须在法律约束的范围内活动。“文革”时期的所谓“大民主”则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极大破坏和践踏,法纪废弛,整个社会秩序失控。国家主席刘少奇手拿宪法为自己辩护,却遭到红卫兵语录本雨点般的敲打。因此,失去法律规范的“民主”只能是残酷的暴力专政。

有人说,“文革”时期人民群众获得了空前的言论自由,其实完全是对言论自由的误解。以所谓大批判为主要形式的言论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言论自由,而仅仅是宣传“文化大革命”的自由,实际是言论的专制。言论自由的实质是保护人民自由发表真实意见的权利,包括发表错误言论的权利——只要这些言论未侵犯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坚决不同意你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你发言的权利——伏尔泰这句名言迄今为止仍然是言论自由的最完美诠释。但,反观“文革”时期的言论自由,其实只是机械背诵社论和领袖语录的自由,哪里能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一个民族连说真话的权利也没有了,连自由思考的权利也被剥夺了——今天竟然还有人说这是言论自由的伟大实践!再比如,宣传时要特别注意用词造句,一个用词不准不当、一次喊错口号、一次举错手就可能使一个革命积极分子迅速沦为破坏“文化大革命”、恶毒攻击伟大领袖的现行反革命——因为喊错口号、举错手等而锒铛入狱的例子举不胜举,可参看冯骥才《一百个人的十年》一书。这和受法律保护的真正言论自由可谓背道而驰。

通信秘密是民主社会的基本私权,早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就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3〕但“文革”期间因为私人通信被好友、恋人甚至丈夫揭发而惨死的也绝不仅仅是李九莲等几人。实际上自胡风私人信件作为他反党集团的证据以来,宪法规定的私人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的条款早已经荡然无存。一个连私人通信秘密都不能维护的特殊历史时期,一个私人空间被极度挤压的荒诞十年,距离真正的民主自由是何等遥远!

总之,“文革”期间这些鸣放、批判、监督根本不是什么公民享有的自由权利的实现形式,而是消灭“阶级敌人”,改造全民思想的手段而已。

(四)

毛泽东确实曾经十分醉心于实现中国的工业化,为此曾经多次走到前台,亲自指挥工业化建设。但经历过“大跃进”的失败之后,毛本人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搞经济“某些地方违背了规律”。七千人大会上,毛泽东说:“地方有责任,中央也有责任,直接的责任归我,间接的责任我也有份。”〔4〕

先看几个数字(以下数字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该书经济数据出自《中国统计年鉴》):“文革”十年平均每年经济增长率为百分之七点一,低于1952年到1966年的百分之十〔5〕。即使是百分之七点一的增长速度在当时世界上也是少有的。但使我十分困惑的是有以下几点:其一,《国史》后边又称1966年工农业总产值是两千五百三十四亿元,1976年增加到四千五百三十六亿元〔6〕。不知道写书的人有没有学过函数:如果增长率是对的,连续十年平均增长率为百分之七点一,那1976年经济总值应该是五千零三十一亿元,而不是四千五百三十六亿;如果总值是对的,那经济增长率应该是百分之五点九,而不是百分之七点一。是不是按可比价格计算的?要是按照可比价格计算,1976年的数字应该比五千零三十一亿还高得多才对,这是因为纸币的购买力逐渐有所下降才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其实,过来人都清楚,“文革”期间通货紧缩才是事实,在此只能怀疑数字的可靠性。其二,该书以下又有其他数据:十年中职工平均工资反而下降了百分之四点九!〔7〕经济连续十年平均增长了百分之七点一(职工收入反而下降)这是世界任何国家经济发展都未出现的情况?出现这样的奇迹,主要是因为超强度的高积累和低消费维持工业的高投资。《国史》中谈到这一点时,举出1971年积累率为百分之三十四点一〔8〕,其强度之高,恐怕在人类历史上也是仅见的。如此高积累,自然难怪工农群众几十年不涨工资了。

对于建国后,特别是“文革”期间经济增长数字,一向有不同的看法。笔者曾经看到,有人称1950年到1980年中国经济增长率在世界上仅略低于日本、原西德等国。对此说法,笔者并非专业人士,只以外行的身份说这样一个事实: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中国经济总量和日本经济总量相当,到现在中国经济总量也仅是日本的三分之一强,而且最近十年日本经济几乎处于停滞中,而同期中国经济则持续增长。因此,不难对所谓的经济高增长打个问号。

官方公布这十年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五千亿元(薄一波说是损失八千亿),而1949年到1979年三十年的基建总投资才六千亿人民币〔9〕。这是什么概念?三十年中前二十年的积累几乎在“文革”中折腾殆尽!如果说还有什么家底,也是十年中以世界最高的积累率换来的,是以人民长期的巨大牺牲换来的——而且还是低效率的方式。

再看一个数字。1958年毛泽东为一千零七十万吨钢而发动九千万人上山砍树,大搞小高炉,结果浪费二十三亿人民币炼了六百万吨海绵钢。到1976年全国炼钢量也不过两千六百万吨。而现在全国炼钢量据说已经达到两亿五千万吨以上,到底伟大的工业革命是在什么时候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不难有一个认识。当然,所谓伟大工业革命不能只看钢铁石油,还要看看各家各户有些什么工业革命的产品。读者不妨回家看看:看看自己家哪样电器是“文革”期间生产的。

“文革”初期,全国大串连,全国交通陷于瘫痪,厂矿企业长期陷于派性斗争,生产陷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国民经济完全处于无政府状态——1968年甚至连国民经济计划也没制定,经济混乱程度可见一斑。〔10〕

经济增长和“文革”之间完全不是正相关,而是负相关——稍了解“文革”期间经济情况就知道,1973年、1975年经济发展较好,为什么?就因为这两年“文革”搞得不太火爆,凡是搞得火爆的年份经济一律负增长,例如1967年、1974年。看经济增长不单要看本身的增长,更重要的是要看本来应该实现、本来可以实现但却由于“文革”未能实现的增长!历史不容假设,但谈论历史还是不妨假设。假设没有“文革”,那经济增长率又该会是多少呢?“文革”十年,错过了世界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拉大了我国经济建设和世界的差距——这已经是历史定论!对此?中共中央在1981年6月27日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文革’期间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这一切决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我们的事业会取得大得多的成就。”而今天,竟有论者称是“文革”促成了伟大的“工业革命”,对历史的健忘足令人拍案称奇。

即使“文革”期间经济确实增长了多少倍,这也不能成为肯定“文革”的理由——这是明显的偷换概念,这完全是两码事。例如斯大林大清洗期间苏联的工业增长是世界最快的,那为什么俄国人民还要彻底否定那个历史时期呢?希特勒统治德国的1933~1938年,德国的经济增长率是世界最快的,德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但德国人怎么不说希特勒领导德国完成了伟大的工业革命?

总之,“文革”促成伟大工业革命说,显然站不住脚,事实的真相是:“文革”妨碍了伟大工业革命。温和的说法是:“文革”期间经济仍有增长,但这些增长本来可以更高、更快、更好,然而由于“文革”的阻挠,影响了经济建设的成效。

(五)

这场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以空前的深度和广度摧残了文化,蹂躏了道德,践踏了信仰,留下的是经济的烂摊子、道德的真空、法律的荒野。

“文革”以追求理想社会的美好目标开始,以导致中国历史的大悲剧告终。历史嘲弄了自以为是的人们。痛定思痛,“文革”的悲剧绝不能重演,社会的进步固然是人人所欲,但不管为了追求多么正义、宏大、高尚的目标,还是要固守一些起码的底线,讲价值正义,更要讲程序正义。否则,突破底线,不讲程序,只会是背离正义和目标本身。

革命是手段还是目的?革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把手段当成目的,为革命而革命便会走向革命的反面。法国大革命的第三个阶段,即雅各宾派专政时期,以前多被我们高度评价为大革命高潮,但就是这个高潮,也走入了为革命而革命的误区。罗伯斯庇尔颁布的《惩治嫌疑犯条例》背离了革命的本意,该条例中划定反革命嫌疑分子的一项标准是:“不能持续表现出对革命的热情。”〔11〕该款可谓开了政治表态的先河,不积极拥护革命,不主动投身革命,就有反革命的嫌疑!这种逻辑在“文革”期间更是登峰造极——你敢声称自己对革命是旁观者么?要么是投身所谓革命大洪流,要么是被洪流所淹没——革命面前,没有旁观的权利,没有沉默的自由!所以,去世不久的思想家柏林区别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革命固然是积极自由,但积极自由不能侵犯消极自由,我可以有做什么的积极自由——例如或者革命或者反革命的自由,但我更有不做什么的消极自由——例如不革命或不反革命的自由。消极自由是保护自身权利不被侵犯的根本所在。反革命是罪,不革命也是罪!革命已经完全走到了反面。革命的目的是人的解放,不是抽象意义的人民解放,而是每一个具体个人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思想自由等权利的解放,如果打着革命的旗号肆意剥夺具体个人的上述权利(包括不革命的权利),那就和革命的实质背道而驰。衡量真革命和假革命的界限应该是个人权利是否得到了改善——不仅是口头上的,更要看实际上的。所以,“文革”是否是革命就不难判断了。

革命在道义上是高尚的,但要是革命要你出卖正义呢?革命要你出卖感情呢?革命要你出卖良心呢?“文革”期间,出卖正义、感情、良心的何止万千!革命由实现进步的手?变为践踏善良的重锤。“革命”面前,亲情被疏远,子女和父母划清界限者多也!刘少奇女儿刘涛书写《看刘少奇的丑恶灵魂》的大字报给父亲惨痛一击,如此人伦悲剧何止一例!“革命”面前,爱情被出卖,李九莲写的情书也成为情人揭发立功的筹码!“革命”面前,友情被利用,在胡风冤案中,知识分子们纷纷落井下石,最终一起落井。雨果晚年所写的《九三年》就以尖锐的声音发出了质疑:当革命和人道主义对峙时?怎么办?雨果让良心战胜了革命。

人是目的还是手段?人只能是目的,不是手段。中国社会没有经过真正启蒙运动的洗礼,所以也缺乏个人主体意识的觉醒。有些耳熟能详的主流话语,乍一听理直气壮,深究一下却十分荒诞。比如“文革”时期“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看起来义正词严,实际却本末倒置。在这里,形式大于内容,外在标签高于内在本质。比如,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集体利益,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这种说法笼统看来,似乎十分高尚美好,但实际是简单粗暴的形而上学。集体并不天然高于个人,个人对集体的牺牲与其说是无条件,毋宁说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集体必须是保障个人成员的合法利益,而不是打着集体利益的口号掠夺个人成员的利益。应该合理划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范畴,该是个人的合法利益就要保护,该是集体的利益就依法维护。人们组成集体不是为了无条件牺牲个人的价值、尊严和自由,恰恰相反,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个人的价值、尊严和自由。个人价值不可化约,人不是历史发展的手段,而是历史发展的目的。那种凭借所谓公共意志、集体利益、全局发展等字眼,无原则、无条件、无代价要个人牺牲一切,包括情感、生命、灵魂、良心的做法,值得警惕。

国家执掌的公共权力是公民通过社会契约赋予的。在洛克的社会契约论里,公民通过契约赋予国家的权力仅仅是公共权力,即洛克所认为的行政权和外交权,后来孟德斯鸠将其发展为“三权分立”的学说。公民的私权,包括财产、自由、反抗压迫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洛克明确划分了公共权力和私有权力等范畴,指出,公共权力正是为了保护私有权力而存在,私有权力在逻辑上优于公共权力,在法律上两者处于平等的交易地位〔12〕。人们与其是无条件拥护国家,不如说是警惕和限制国家,时刻防止公共权力对私人权力的侵犯。“文革”时期公共权力肆意侵入私人思想领域,正是因为长期以来我国公私权力的范围没有得到合理划分,主流宣传片面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忽视依法保护私人权力的结果。在很多情况下,某些地方表面宣称是为国家利益着想,暗地里是为部门利益、小集团利益甚至是个别特权人物的私人利益而算计。公共权力肆意侵犯公民私人权力,造成“文革”时期无数小人物的人生悲剧。

革命、国家、发展、强大等宏大主题能够无条件凌驾于一切个人权利之上,很多情况下都是打着人民意志、公共意志的旗号。然而公共意志是谁的意志?所谓长远利益又如何具体体现呢?公共意志其实是一个很抽象的词汇,始作俑者是卢梭。著名学者王元化在谈到卢梭的公共意志时是这样说的:“我们都能够明白,公意是被宣布为更充分更全面地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与要求的。它被解释为每个社会成员本身更准确无误地体现了他们应有却并未认识到的权利,公意需要化身,需要权威,需要造就出一个在政治道德上完满无缺的奇里斯玛式的人物。不幸的事实是,这种比人民更懂得人民自己需求的公意,只是一个假象,一场虚幻。其实质只不过是悍然剥夺了个体性与特殊性的抽象普遍性。以公意这一堂皇名义出现的国家机器,可以肆意扩大自己的职权范围,对每个社会成员进行无孔不入的干预。一旦泯灭了个体性,抽象了有血有肉的社会,每个社会成员就得为它付出自己的全部自由作为代价。民间社会没有了独立的空间,一切生命活力也就被窒息了。”〔13〕我们可以对照1957年到1977年的历史,可以发现王元化这段话是惊人的深刻。当这一代人都为这个宏大价值牺牲了自身价值后,作为公共意志抽象代言的国家却面临着经济崩溃、道德沦丧的乱象,距离那个许诺的美好未来越来越远。今天看来,那时所谓的公共意志已在相当程度上沦为个人专制的工具。

自由思想、自由言论是否属于犯罪?病从口入是大自然的基本规律,祸从口出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人类五千年文明史,因为说真话而招致惨祸者也是一个天文数字。殷纣之比干,汉武之司马,烧死于鲜花广场之布鲁诺,流亡于祖国之外的伏尔泰,皆以言获罪者。较为开明者如赵宋王朝,太祖立“言者无罪,不杀文人”遗训,但也并非完全做到,如苏轼“乌台诗案”者。以言定罪,以文字构陷,于清为盛,所谓“康乾盛世”恰恰是思想自由的末世。“文革”发明了以思想定阶级定反革命的做法,十年期间,以言论获罪者不计其数。言论自由,包括错误的言论都不是犯罪,消灭了所谓错误言论,“正确”言论又从何而来呢?自以为是消灭了谬误,其实是毁灭了真理。没有思想自由,没有言论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将是空谈。“文革”的悲剧,说到底在思想认识上就是要贯彻真理一元论,要舆论一律,不允许所谓异端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看,“文革”的悲剧和中世纪宗教裁判所有一脉相承的关系。马克思曾经针对普鲁士的新闻检查制度说:“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同样的芬芳,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14〕多元价值、思想宽容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持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从而才能最大程度地接近真理,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持进步。

只有法律才有定罪的权力。1215年英国贵族们为了限制国王对领主权利的无原则侵犯,通过武力迫使国王同意遵守《大宪章》,形成了后代宪政政治的源头。其中一款是:“未经合法裁决和法律审判,不得将任何自由人(当时不包括农奴,后来逐渐扩展至社会全体成员)逮捕囚禁,不得剥夺其财产,不得宣布其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处死,不得施加任何折磨,也不得令我等对其群起攻之,肆行讨伐。”〔15〕以法律治国、以法律约束政治权力的宪政传统由此发韧。“文革”期间,法纪荡然无存,未经法律审判就让人长期失去人身自由,甚至以专案组形式的专政工具绕过法律肆意剥夺公民财产权、人身权和生命权。1954年新中国通过第一部宪法,刘少奇在作关于宪法报告时说:“制订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但这并不是说,宪法公布以后,宪法所规定的任何条文就都会自然而然地实现起来,不是的,在宪法颁布以后,违反宪法规定的现象并不会自动消灭,但是宪法给了我们一个有力的武器,使我们能够有效地为消灭这些现象而斗争。”〔16〕当刘少奇后来被非法剥夺宪法所规定的言论、人身自由时,他果然拿出了宪法为自己辩护,结果却被红宝书敲打得鼻青脸肿,宪法条文怎能抵挡大字报和红语录的威力!

十年“文革”堪称噩梦,而某些人却以为“红肿之处艳若桃花”,真是可悲之至。


注释
〔1〕叶永烈:《江青传》,时代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233页。
〔2〕1952~1990年间,我国农业通过“剪刀差”方式为工业化提供了高达八千七百零八亿元的资金积累,平均每年二百二十三亿元。参见冯海发等:《我国农业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的数量研究》,《经济研究》1993年第9期。
〔3〕〔4〕〔5〕〔6〕〔7〕〔8〕〔9〕〔10〕靳德行等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20、256、461、463、462、462、461、450页。
〔11〕吕一民:《法国史》,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5页。
〔12〕(美)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彭淮栋译,海南出版社2003年版,第268~269页。
〔13〕王元化:《清园夜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见《谈公意及其他》一文。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页。
〔15〕钱乘旦、许洁明著:《英国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61页。
〔16〕李辉著:《文坛悲歌——胡风冤案始末》,花城出版社1998年版,第247~2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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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7-6-1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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