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亡国的缘由
北宋亡国即靖康之变,已是800多年前的往事,但却始终令人难忘。“靖康耻,犹未雪……”,岳飞的《满江红》,但凡中国人,人人能朗诵,个个会歌唱。所谓北宋亡国,虽非国家沦亡,只是朝代更替,然而这一历史事变实在是整个中华民族的一大深重历史灾难。金朝攻灭北宋,造成上千万民众死于战乱。上千万民众流离失所。难怪从当时到现在,人们不断地议论着北宋亡国的缘由,提出了各种不同乃至截然相反的看法。本文拟对这些议论稍加评论,并略抒己见。
一、唱着“新”调子亡国
北宋何以亡国?近数十年来,人们往往如此回答:唱着老调子亡国。而其依据则是鲁迅先生在其杂文《老调子已经唱完》中的一段议论:“宋朝的读书人讲道学,讲理学,尊孔子,干篇一律。虽然有几个革新的人们,如王安石等等,行过新法,但不得大家的赞同,失败了。从此大家又唱老调子,和社会没有关系的老调子,一直到宋朝的灭亡。”(1)北宋统治集团果真因废止王安石新法而亡国吗?如果唱新调子即唱改革的调子、挂变法的牌子,北宋王朝即可国运昌隆吗?此说大有商讨的余地。
对于北宋亡国的缘由,议论最多的无疑是心存亡国以之痛的宋朝人。他们的看法各式各样,大多与鲁迅不同,乃至相反。当时人的议论虽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编造荒诞邪说。如说什么北宋亡国是由于宋真宗的陵墓风水不好。乾兴元年(公元1022年),担任山陵使的宰相丁谓不听阴阳生徐仁旺之言,将真宗的陵墓确定在牛头山后之地。徐仁旺当时曾上表陈述“山后”之害:“坤水长流,灾在丙午年内;丁风直射,祸当丁末年终,莫不州州火起,郡郡盗兴。”后来不出所料,金军攻破开封果然是在丙午即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而丁末即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则“诸郡焚如之祸,相仍不绝,幅员之内半为盗区。”(2)又如说什么北宋亡国是因为徽宗改元宣和,所谓“宣”即“一家有二日”(3),很不吉利。再如北宋气数已尽,“上天”早有预示。据说宣和末年在开封上清宫瑶仙殿出现字迹数行:“家内水蛀尽,南方火不明;吉人归塞漠,亘木又摧倾。”(4)这便是“上天”的预示之一。对此,人们起初困惑不解,北宋灭亡后,才如此解释:“家内木”即宋,“吉人”、“亘木”分别是“佶”、“桓”,即徽宗、钦宗的名字,而所谓“火”则是有“炎宋‘之称的赵宋王朝的所谓“德运”。诸如此类的荒诞邪说甚多,如今置之一笑即可,不必予以理会。
另一类是追究个人责任。首当其冲的固然是徽宗宠信的大臣和宦官。早在北宋将亡而未亡之时,太学生陈东便将蔡京、童贯、王黼、梁师成、朱※、李彦痛斥为“六贼”,认为他们是导致祸乱的罪魁。其实,徽宗作为六贼的总后台,其罪责不在六贼之下。陈东受历史所局限,只骂贪官,不骂皇帝,完全可以理解。此论一出,立即广为传播,并被人们普遍接受。号称深得二程真传的著名理学家杨时又追根溯源,进而将罪责归结于王安石。他说:“蔡京以给述神宗为名,实挟王安石以图身利。”“致今日之祸者,实安石有以启之也。”(5)南宋初年,号称中兴名臣的赵鼎也说;“至崇宁初,蔡京托名绍述,尽祖安石之政,以致大祸。”(6)高宗接过此说,大肆渲染:“今日之祸,人徒知蔡京、王黼之罪,而未知天下之乱,生于安石。”(7)某些大臣即刻随声附和。于是,此说在整个南宋时期乃至元明清时代几乎视同定论。明朝人商辂等人所编《续通鉴纲目》卷九甚至认为;“汴宋之祸,始于神宗、安石,终于徽宗、蔡京。君子原情定罪,不当置神宗、安石于徽宗、蔡京之下。”杨时首倡此说,或许是由于其学术见解与王安石相左,因而偏见很深。高宗予以鼓吹,则在很大程度上出于维护赵氏一家一姓统治的需要。
由上所述,不难看出,杨时等人的看法与鲁迅截然相反。人们不免要问:究竟谁是谁非?其实,鲁迅、杨时各走极端,两种说法都不确切。徽宗、蔡京挂的牌子与神宗、王安石虽然相同,但就施政方针而言,既有相似的一面,更有不同乃至相反的一面。鲁迅与杨时各自片面地强调了一面,而又都忽视了另一面。
如今人们普遍将神宗、王安石誉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而徽宗时期正是神宗、王安石及其新法最受尊崇的时代。徽宗以神宗的绍述者自居。他宣称:“朕欲上述父兄之政。”(8)并将创行新法的乃父神宗的谥号由16字增加为20字即“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将重用新党的乃兄哲宗的谥号由6字增加为16字即“宪元继道世德扬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一望而知,这堆美好的字眼诸如“立宪”、“继道”之类,虽属表面文章,但毕竟是对新法的高度肯定与颂扬。而蔡京则以王安石的继承者自命,“有说熙丰不好者,尽罪之。”(9)在他的倡议下,王安石绘像于显谟阁,追封舒王,他本人及其儿子王※均配享孔子庙,至于其后代则男性赐官职、女性封孺人。徽宗、蔡京推行新法、废除旧法,重用新党、打击旧党,在政治上与王安石对立的司马光等120人被指斥为“元※奸党”,对新法稍有微辞的范柔中等542人被定为“元符上书邪等人”。这两种人的姓名均被列入所谓《元※党籍碑》,碑文由徽宗亲笔书写,先在都城开封、后在全国各地树立。凡名列此碑者,已死者迫贬官职,尚存者或流放或贬官,他们不得在同一州郡居住,皇族不得同他们的子孙和近亲通婚。无须—一罗列,这些历史事实已经足以证明,蔡京等“六贼”与作为王安石及其新党对立面的旧党势不两立。
当时也有个别人这样说:蔡“京名为遵用照丰之典,回乃实肆为纷更,未有一事合熙丰者。”(10)这话虽然颇有道理,但“未有一事”云云则言过其实。应当承认,蔡京与王安石在政治上、思想上确实多少有些继承关系。如“不患无财,患不能理财”是蔡京的主要治国思想之一,他“当国,费侈无度。”这一治国思想“原自荆公”即王安石(11),与司马光的主张正好相反。又如对待边疆少数民族及其所建立的政权,旧党一向牵就,而新党的态度则相当强硬。蔡京以新党自居,继承强硬政策,他在徽宗时期多次发动对边疆少数民族的战争。至于方田均税等熙丰新法,或废而复行,或继续推行。很清楚,徽宗、蔡京不是神宗、王安石所创行的照丰新法的反对者,而是新法的拥护者和推行者。他们口头上唱的不是老调子,而是“新”调子。鲁迅虽然学识渊博,但俗话说得好:“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我们不应当将其片言只语视为不可更改的信条。
二、蔡京与王安石岂能混为一谈
杨时等人将王安石与蔡京、熙丰法与崇现法相提并论,至少是受表面现象所蒙蔽。蔡京虽发迹于王安石当政期间,他的弟弟蔡卞又是王安石的女婿,他本人在神宗时历任中书舍人、知开封府等要职。但王安石对蔡京并不赏识,据说他曾经指出:蔡京“如何做得知制诰,一屠沽耳!”(12)蔡京与王安石不是一回事,甚至完全相反。就个人品质来说,王安石以“不好声色、不爱官职、不殖货利”(13)而著称。当时人大多肯定他“节俭恬退,素行亦好。”(14)王安石“性简率,不事修饰家养,衣食粗恶,一无所择。”(15)相反,蔡京则以“享用侈靡”而闻名。他“喜食鹑”,“一羹数百命,下箸犹未足”;(16)喜食蟹黄馒头,“一味为钱一千三百余缗”。(17)他喜焚香熏衣,居室之中“满室如雾”,“衣冠芬馥”。(18)其“名园甲第亚于宫禁”,宅第之中,姬妾成群,“慕容氏等皆封国夫人”。(19)这类记载太多,不胜其举。王安石虽不爱官职,然而一旦身居要职,即尽力将其政治理想变为政治实践,并始终坚持。连他早年的好友、后来的政敌司马光也认为:“介甫无他,但执拗尔。”(20)所谓“执拗”即固执,换而言之,即坚定。而蔡京从青年时代起就是个官迷。他在求学阶段,算命先生将其命运错算:“此武官大使命,他时衣食不缺,余不可望也。”蔡京竟为此而“大病”(21),足见其何等汲汲于富贵。何况他一切以向上爬为目的,并无固定的政治见解,是个典型的政治投机家。神宗死后,旧党得势,蔡京随风转舵,一味讨好司马光。司马光要求在5天之内恢复差役法,其他官员都表示难以如期完成。仍知开封府的蔡京“独如约,悉改畿县雇役,无一违者.”司马光大加赞赏:“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哲宗亲政,新党再度得势,蔡京立即摇身再变。是否立即废除差役法,宰相章※尚犹豫不决,刚出任户部尚书的蔡京即刻表示:“取熙宁成法施行之尔。”章※“然之,雇役造定。”蔡京的主张竟前后截然相反。史称:“差、雇两法,光、※不同。十年间,京再莅其事,成于反掌,两人相倚以济。识者有以见其好者。”(22)《宋史》将蔡京列入《奸臣传》,实属恰如其分。王安石与神宗“君臣相得甚欢”,“可谓千载一时”。(23)然而王安石对神宗不时直言规谏,乃至面折廷争。据马永卿《元城语录》记载,王安石与神宗“若朋友,一言不合已志,必面折之,反复诸难,使人主伏弱乃已。”而蔡京一切投徽宗所好,他“身为国相,志在逢君。”(24)岂止一味逢迎而已,他“日请上游宴,以酒色困之”;“贡声色,起土木,运花石,以媚惑人主之心。”(25)徽宗这个18岁即登基的青年皇帝,之所以走上极度荒淫的道路,蔡京等人的劝诱,无疑是个重要原因。《宋史·徽宗本纪·赞曰》:“蔡京以狷薄巧佞之资,济其骄奢淫佚之志。”可见,蔡京不仅应入《奸臣传》,还应入《佞幸传》。一言以蔽之,王安石是位标准的大臣、诤臣,而蔡京则是个十足的奸臣、佞臣。王、蔡二人岂能混为一谈!
就施政方针来说,徽宗、蔡京虽然也号称推行新法,但与神家、王安石所实施的新法同中有异乃至形同实异。神宗、王安石所主持的新法以富国强兵为主要目的,并有利民便民的考虑。当时不少人都认为:王安石“其本心欲救民”(26)。就连对新法颇有异议的苏辙也承认:“介甫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以惠贫。”(27)而徽宗、蔡京推行新法的目的则在于“始求羡财,以供侈费”(28)。即搜刮民服民青,以满足徽宗及其宠臣极度荒淫的生活所需。旧党当政不思改革,“不敢做事,不敢动”(29),以致问题积累成堆。而蔡京虽然敢于改动祖宗成法,但当改者不改。如冗官问题本应加以解决,可是徽宗时期问题反而越发严重。当时,“权奸当国,侥幸并进,官员益滥。”(30)尤其是蔡京“除用土大夫,视官爵如粪土,盖欲以天爵市私恩。”(31)于是,大观三年(公元1109年)官员“较之元柏已多十倍”;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官员总数已达48000余人(32),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又如强干弱枝的传统国策本应加以调整,可是蔡京等人依旧萧规曹随,以致“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祸,虏骑所至,莫不溃散。”(33)而不当改者又大改特改。如抛弃外戚不任军相、宦官不典机密、宰执应避亲嫌等不少旧规,于是当时出现了北宋历史上的若干“第一”,如韩忠彦、郑居中乃至蔡京系第一批外戚宰相,蔡京与蔡卞系第一对兄弟宰执,蔡京与蔡攸系第一对父子宰执,并开创了第一次宦官干政的局面。然而所有这些“第一”,都意味着朝政极度腐败。徽宗、蔡京为了粉饰太平,也曾实施过一些仿佛利民便民的慈善之举,诸如安济坊、居养院、漏泽园之类,然而往往口惠而实不至。他们推行新法的重点在于理财。至于其效果,当时人有评论:“祖宗法惠民,熙丰法惠国,崇现法惠奸。”(34)其实,神宗以前的祖宗法未必“惠民”。神宗、王安石的熙丰法虽不“惠民”但“惠国”,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至于徽宗、蔡京的崇观法,其效果则与熙丰法不同,既不“惠民”,也“惠国”,只有利于昏君与好俊,即所谓“惠奸”。当时,“天下常赋多为禁中私财”。(35)岂止“常赋”,“诸路近岁所增税钱,悉归应奉司。”(36)这批钱物除供徽宗挥霍而外,又被“六贼”大量侵吞。如蔡“京所侵私,以千万计,朝论喧然。”所谓六贼,即是六名特大贪官。他们“假享上之名,济营私之欲,渔夺百姓,无所不至。”(37)徽宗、蔡京所推行的“新”法只不过是盘剥民众的幌子而已。
总之,蔡京与王安石不仅个人品质截然不同,而且施政方针形同实异。正如朱熹所说:“蔡氏以‘绍述’二字箝天下士大夫之口,其实神宗良法美意,变更殆尽。”(38)蔡京所推行的崇观“新”法,根本不配以改革相称。北宋虽非唱着老调子,而是唱着“新”调子亡国。。然而这个新字之上的引号切不可省略。北宋绝非亡于革新,而是亡于胡改乱草。
三、并非落后挨打
对于北宋何以亡国,当时人还有一种论调值得注意,即金强宋弱、北宋必亡。绘事中李邺的所谓“六如”说,便是其代表。他竭力鼓吹:金军“人如虎,马如龙,上山如猿,入水如獭,其势如泰山,中国(指北宋)如累卵。”(39)李邺因而获得“六如给事”的绰号,表明人们普遍认为:北宋必亡论太缺乏依据。只要将宋金双方的综合实力稍加比较,即可看出:北宋远比金朝先进,金军并非不可战胜。
古人将夏、商、周三朝合称“三代”,而宋朝连同先前的汉朝、唐朝又被称为“后三代”。(40)所谓“三代”,即古人理想中的美好时代。当代史学大师陈寅恪则认为,岂止夏、商、周,即使汉、唐,也不能同宋代相提并论。他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年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41)古人的“三代”说具有浓厚的崇古复古倾向,而陈氏的“造极”说则不无道理。的确,宋代纵比前代,超越前代,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又一个新高峰;横比世界各国,超过世界各国,是当时世界上经济最发达、文化最繁荣、科技最先进的泱泱大国。宋金交战之初,金朝建国仅十年,各方面都很落后。
尽人皆知,战争依赖经济,经济支撑战争,战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经济实力的较量。然而无论人力、物力、财力,金朝较之在当时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北宋都差之甚远。就人力来说,直到金朝灭北宋30多年后,整个辖区总户只有300多万(42)。发动攻宋战争之初,金朝辖区估计不过100多万户,以一户五口计算,大约仅五六百万口而已。而宋徽宗时期是宋代人口最多的时期,全国总户数超过2000万,总人口突破一亿,近20倍于当时的金朝。就物力来说,女真社会处于采集经济阶段,人们长期过着渔猎生活。女真贵族进入中原之初,对农业的重要性毫无认识,以致土地荒芜,生产凋蔽。如果说金朝“地狭产薄”,(43)其物力很有限,那么北宋经过一个半世纪的稳定发展和长期积累,到徽宗时,号称“中外靖绥,年谷登稔。”(44)与金朝相比,北宋显然具有地大物博的优势。就财力来说,金朝初年并无固定的财政收入。起初女真民众“无出赋税”(45),壮者皆兵,“几步骑之仗模皆取备焉”。(46)后来虽有赋税,但无一定之规,“税赋无常,随用度多寡而敛之。”(47)金太宗攻打北宋时,金朝的赋税制度仍处于草创阶段。金军南下中原,“有掳斥,无战斗。”(48)士兵除自备有限的粮草而外,主要依靠掳掠。难怪金军不时陷入粮草不继的困境,无法支撑历时稍长的战争。d而北宋初期的财政收入便多于唐代,神宗时仅钱币收入一项即达五千万贯之多,徽宗时又“天下赋入之数悉倍于前”。(49)当时人炫耀:“承平既久,帑庾盈溢。”(50)此说虽系夸张之辞,但其财政状况无疑较好。何况宋朝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军费。“六分之财,兵占其五”(51);“供军之资,十居七八。”(52)这类议论在宋代文献中比比皆是。足见,北宋经济对战争的支撑能力是金朝所无法比拟的。
即使就军事力量而言,当时金朝的军队总数不足20万,可投入攻宋战争的兵力仅12万(53),兵临开封城下者“大约不过八万人”(54)。而宋朝的军队总数则在百万左右,虽然缺编问题严重,但可投入抗金战争的兵力,仍数倍于金军。至于其装备,沈括曾指出:本朝“器甲铠胄,极今古之工巧;武备之盛,前世未有其比。”(55)此说虽有渲染,但北宋弓管刀剑等兵器的制作水平无疑超过金朝,如宋军使用的神臂弓便是一种使金军望而生畏的精良兵器。金朝初期的兵器制作相当粗糙,中期以后的才有所改进。尽管宋人关于“金人野战,长于用骑”;“金人攻城,长于用炮”一类的说法(56),不能视为无稽之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宋、金军队各有所长。金军的骑兵虽是其特长,宋军则有步兵尤其是水军的优势;金军虽善于攻城,宋军则擅长守城;金军虽长于野战,宋军则长于近战。只要切实加以整顿并组织指挥得当,宋军足以同金军较量,金军并非不可战胜。可是金军最终战胜宋军,但这绝非先进战胜落后、强大战胜弱小,相反,正如《金史·兵志》所说,实属“变弱为强,以寡制众。”人们讲到中国古代以弱胜强、以少胜多的战役,常以楚汉成皋之战、新汉昆阳之战、袁曹官渡之战、吴魏赤壁之战、吴蜀彝陵之战、秦晋肥水之战等为例。其实,金朝攻灭北宋之战也属这类战例。
四、实因腐败亡国
应当承认,宋军与金军相比,确有差距。其主要差距既不在于装备,更不在于数量,而在于军队的素质与管理。宋军本来就问题不少,士兵员额不足、老弱者充斥其中、军事训练极不正常,将领贪财赎货、经商营利、中饱私囊、私役士兵、克扣军钩。而徽宗又将军队长期交由根本不懂军事、只知讨好皇上的宦官童贯、佞幸高俅主管。他们“自恃昵幸,无所忌惮,身总军政,而侵夺军营,以广私第,多占禁军,以充力役”,以致“全废教阅”,“缓急之际,人不知兵,无一可用”。(57)一句话,军政腐败。当时人邓肃指出:“金人不足畏,但其信赏必罚,不假文字,故人各用命。朝廷则不然,有同时立功而功又相等者,或已转数官,或尚为布衣,轻重上下,只在吏手。赏既不明,谁肯自劝?”(58)洪迈则叹息:北宋“以堂堂大邦,中外之兵数十万,曾不能北向发一失、获一胡,端坐都城,束手就毙!”(59)
岂止军政腐败而已,北宋整个朝政一团糟。徽宗本人便是北来历史上最为昏庸的君主,他重用“六贼”,好大喜功,穷兵黩武,纵情声色,挥金如土,耽溺道教,大造道观。而“六贼”则援引亲故,广结党羽,卖官鬻爵,贪赃枉法,既相互勾结,又相互倾轧。他们为了稳固其权位,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其手法无所不用其极,以满足徽宗乃至整个统治集团的穷侈极欲的需求。足见,北宋晚期政治的腐败不是枝枝节节的一般性腐败,而是全方位的、不可救药的制度性腐败。用当时人的话来说,即是:“心腹溃了!”(60)
在中国,民贵君轻、主权在民是个由来已久的古老观念。思想家如此说,是其难能可贵的理想;统治者如此说,则往往是自欺欺人的谎言。徽宗与历代统治者一样,也曾装出一付为民爱民的样子,“常恐一物失所,一民不被其泽”(61)。经常以勤政、廉洁自诩:“勤于政,庶以图天下之佚;俭于家,庶以资天下之丰。”(62)还多次作过将造福于民的承诺,如“经营欲致黎元福”(63)之类。然而这些完全是大话、空话、假话,口惠而实不至的漂亮话,最终骗不了人的鬼话。徽宗在位期间特别是其后期,正是北宋乃至中国历史上政治最腐败、统治最黑暗的时期。徽宗退位前夕,终于下诏罪已;“言路塞蔽,导谀日闻,恩幸持权,贪饕得志。”“赋致,竭生民之财;戍役,困军伍之力。多作无益,侈靡成风。利源酤榷已尽,而谋利者尚肆诛求。”“灾异,谪见而朕不悟,众庶怨怼而朕不知。”(64)他不得不正视朝政腐败、赋役繁重、民怨沸腾这一社会现实。徽宗表示:“今日不吝改过。”(65)岂不说此诏与此话究竟有几分诚意,但为时已晚,北宋王朝再也无法苟延残喘,行将覆灭。
腐败就要挨打,首先起来痛击腐败透顶的北宋王朝的,是虽一向逆来顺受,但再也无法忍耐,虽一贯崇尚皇权,但再也不愿受骗的北宋民众。宜和二年(公元1120年)冬天,东南七路经制使陈※在上奏中,将跟随方腊揭干而起的百姓斥责为“妖贼”,并对其所谓“陵暴州县”、“恣行杀戮”的情形大肆渲染:“往往断截立体,探取肺肝,或熬以鼎油,或射以劲矢,备极惨毒,不偿怨心。”然而连陈※也不得不承认方腊起义确属官逼民反,起义群众“唯搜求官吏”,他们所到之处惩办贪官污吏:“盖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骚动,不知艺极。积有不平之气,结于民心,一旦乘势如此,可为悲痛!”他请求朝廷严惩贪官,并且预言北宋王朝势必被愤怒的民众推翻;“此风不除,必更生事。”(66)的确,方腊起义平息不久,“河朔、山东群盗蜂起,大者攻犯城邑,小者延蔓岩谷,多者万计,少者屯聚。”(67)而民众起而反抗的原因仍然在于朝政腐败。徽宗对此供认不讳:“用非其人,政失厥中,徭役荐兴,使民不能自存,乃转而为盗。”(68)他连忙将宦官梁方平任命为河北、京东制置使,带领重兵前往讨平。只是由于金军抢先将北宋王朝打垮,否则这个腐败政权必将被民众摧毁。
与北宋晚期相比,金朝初年的政治显然要清明得多。北宋不仅官、民对立,而且统治集团内部矛盾重重;金朝则万众一条心,上下如兄弟,“阶级虽设,寻常饮酒食,略不间列,与兄弟父子等。所以上下情通,无闭塞之患。”北宋皇帝集权专制体制已走向极端;金朝则保持着虽然原始,但很民主的作风,“每有事未决者,会而议之,自下而上,各陈其策。”北宋任人唯亲、唯钱;金朝则任人唯贤、唯才,“如有可采者,皆不择人而用之。”(69)所有这些都形成极为鲜明的对照。史称:女真族“俗勇敢,喜战斗,耐饥渴。”(70)其实,金初的军队具有很强的战斗力,“将勇而志一,兵精而力齐。”(71)与其民族个性虽然不无关联,但关键在于政治清明。很清楚,金朝战胜北宋,并非先进战胜落后,而是清明战胜腐败。
人们常说,落后就要挨打。这固然是一个带规律性的历史现象。然而腐败就要挨打,更是一条铁的历史定律。何况腐败往往导致落后。因腐败而落后,以致挨打,近代中国就是如此。北宋晚期虽然腐败,尚未导致落后,照样挨打。上述史实表明,北宋绝非落后挨打,实因极度腐败而亡国。
【转自春秋战国全球中文网上的转帖,起始来源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