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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喝咖啡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青冈

#1  喝咖啡

“喝咖啡”在香港大有涵义,如果被廉政公署邀请去喝了咖啡,一般情况下就很有问题。港式的“喝咖啡”类同于大陆的“双规”,不过大陆的“双规”比较冷酷,只要是被请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待问题的,也就离落马不远了。香港廉政公署ICAC(The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成立于1974年,到现在不过30多年的发展历程。

大陆现在腐败得比较厉害,在国际组织的廉政排名中尤其靠后,近些年似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事实上,30多年前的香港,腐败同样猖獗,不比当下的廉洁透明,也就是说,从现在的大陆身上,完全找得出过去香港的影子。杜叶锡恩的《我眼中的殖民时代香港》(中国青年出版社)对那一段历史有精细的刻画。上世纪70年代,香港腐败问题最集中最突出的部门是警察局,我们现在也差不多,我家楼上有一户在局子里工作的,逢年过节,都有汽车来给他家送东西,从水果到食用油,每次都得折腾半天。

在香港,找警察办事,不论大小,都要给茶水钱,否则能拖就拖,要么就给脸子。到医院看病要给大夫小费,消防员来灭火要给“开喉费”。收受贿赂风行,都已经不是潜规则的规则了。腐败发展至高潮,导致最著名的总警司葛柏大案。葛柏是英国人,在警界的地位仅次于警务处正副处长,是事实上的三把手,权可炙人。经查,葛柏有多达437万港币的财富无法说明来源,几乎是全部工薪的6倍。事发后,葛柏潜逃回英国,利用各种法律程序与港方周旋。此时的港督是麦里浩,麦理浩和以前出身于军方的总督不同,来自外交部的文官系统,更富于正直和良知,他在任期间,励精图治,是28港督中最有声望的一位。麦理浩决定,成立独立的香港廉政公署,直接对港督负责。而这之前,警方内部有贪污调查部门,我们都知道,由贪污犯来调查贪污,结局可想而知,自然大打折扣。葛柏逃走后,香港的大学生和市民爆发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要求捉拿葛柏归案,要知道437万在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也算是天文数字了。后经证实,有3000多间舞厅、妓院等单位向葛柏进贡,葛柏月入3万多,超过港督的收入。几经曲折,葛柏于1974年回港伏法。民间要求查处警方腐败的呼声愈高,引发警察内部恐慌,警察联合起来上街罢工抗议,中国传统讲法不责众,为维持社会稳定,港督不得不采取安抚政策,赦免大部分贪污案件,以此捍卫廉政公署制度。葛柏案,给廉署开了个好头儿。相对应的那段时间,正是大陆的红卫兵时代。

根据《廉政公署条例》,廉署完全独立于香港政府的架构,首长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廉署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污工作。廉政公署主要由三个部门组成,分别负责调查、预防和教育,深圳参照香港做法弄了个监督、预防和教育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后来中央又吸收深圳经验,也搞了类似的反腐体系。不过照着猫画,总还不是老虎,样子好看,但不实用。
廉署约有1300人。执行处是调查部门,负责接受、审阅和调查有关贪污的指控,下面分4个科,科下又分组,执行处使用的侦查设备都是全世界最先进的。防止贪污处类似大陆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局,负责犯罪预防处和研究工作。社区关系处则和市民面对面的接触,是搞宣传教育的。此外还有行政总部,管后勤的。

廉署成立后,不负众望,大刀阔斧地向腐败开刀,确实起到了威慑和警戒的作用,经过30多年的发展,香港目前已成为全球廉政指数最高的地区之一。
法律规定,廉署只负责调查,控诉权限则在律政司。按照常理来说,都是花费公帑的部门,而且联系又紧密,相互关照是真,可是,廉署敢于把触角伸向律政司,这个是最令人感觉到廉署有公信力的地方。胡礼达,新西兰人,官至律政署副刑事检控专员。在我们的印象里,好像发达国家的公民都文明有礼遵纪守法,实际情况是,只要有法律空子,无论白人还是黄种人,都免不了私心的企图。经廉署调查,胡礼达年薪50万港币,但却有高达1200多万的财富不明来源。廉署展开调查后,胡礼达畏罪潜逃,他本身从事法律工作,熟知各种法律程序,执法犯法,加大了廉署的缉捕难度。廉署并不放弃,最终在菲律宾将胡礼达捕获。1990年,胡礼达被判入狱8年,并须归还1200万港币。

廉署虽然独立开展调查,但仍旧需要多方部门协助,警务处的配合很关键。廉署开张后的第一刀杀在警务处,这决不是最后一次。高级警司冼锦华案曾轰动全港,廉署于2002年拘捕冼锦华,冼被控接受妓女提供的免费性服务,是历来涉及贪污指控的最高级华人警官。事实上,廉署经过长期调查,已掌握大量冼锦华的犯罪证据。冼锦华好色,在香港找妓女没问题,但是被人请免费找妓女就涉嫌贪污。冼锦华与多家色情机构有联系,接受免费服务,涉嫌包庇。廉署布置隐秘录像,甚至录得冼锦华同时与两妓女交欢的场景,铁证如山。冼锦华最终被判3年监禁,剥夺公权。冼案曾引发廉署与警方关系极度紧张,后特首出面调停,平息风波,由此可见廉署反贪的决心。

除了调查公务人员贪污,私营部门的贪腐事件同样要接受廉署调查。马来亚华人陈松青曾在香港风云一时,以巨富身份轰动全港,但是经廉署调查,陈松青涉嫌以欺诈手法骗取银行贷款,和后来的上海首富周正毅案如出一炉。陈松青的佳宁股份一度被炒作成神仙股,无限飙升,后来泡沫挤碎,曾重创香港股票市场。廉署不辞辛劳,为破获此案,提取各种证据,最后证物文件超过400万页,前后跨度达17年。廉署为此耗掉2.1亿元,尽管花费甚巨,但是为了反击腐败,可以看出特区政府的期待。

廉署的发展过程中不是没有问题。比如在政府公屋案的调查中,大量豆腐渣工程让人想到2008年五一二大地震时倒塌的那些校舍,因为时间久远,牵涉的人员众多,香港政府为了缓解矛盾,维持社会稳定,采取了大事化小的总体原则,拆掉旧房子,重建新房子,证据消失了,这让廉署无从下手。又比如沿袭英美法体系,过度重视程序法,同样导致公义之无法伸张。房屋署高级官员陈裘大管理承包工程,向承包商收取贿赂,廉署在其办公室内放置摄像机,陈裘大有个怪癖,从外边收贿后,就愿意回办公室里一个人没完没了地数钱,享受数钱的乐趣,这些被录制成900多盒录像带。不过,2004年1月,特区初级法院审理裁定,廉署调查方式违背《基本法》精神,纵使陈裘大贪贿逾千万,也要永远终止审讯此案,被告陈裘大被当庭释放。

廉署在香港有口皆碑,受到的指责也还是有的。廉署直接对特首负责,可以任意调查取证,被法律界人士讽为“现代东厂”。又年度拨款多至7亿港币,被指挥霍公帑。
现在,香港的廉政公署和新加坡的反贪局被称为亚洲廉政双璧,他们为各国反腐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一些国家直接将反腐部门称为ICAC。大陆也在向香港和新加坡学习相关经验,不过据我看来,可供复制的东西不多。一是香港廉署的调查经费充足,大陆比不了;二是香港地域小,反腐仅仅是城市管理的经验,大陆则管理层级众多,比如地方某市的反腐部门要决心查处大案,如果阻挠的关系来自省里或者中央,这个案子很可能就会中途夭折,下级服从上级的指示是集权社会的不二法宝。腐败源自基层,还可以“有决心”处理,腐败如果来自北京,有“天大的决心”都无济于事。事实上,被称为“太子党”的各种经济势力的确延伸到所有经济发达地区,腐败盘根错节,令反贪工作成为摆设。

2008/9/13
参考:
1.黄晓阳:《廉政公署全传》,中国长安出版社,2006年
2.何亮亮:《解密廉政公署》,中信出版社,2006年
3.杜叶锡恩:《我眼中的殖民时代香港》,中国青年出版社
4.姚礼明:《当代各国政治体制:中国港澳台地区》,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
5.许连纯,徐洪波:《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腐败问题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


2008-9-12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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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其

#2  

好文章啊,还做了些功夫呢.原创吗?
我国的腐败都成"癌症"了,不出点大事怕是难有什么实质进展.
廉署的成功,还是有底子的,英国人给香港留下了一套健全的法制,我们要难得多.


2008-9-13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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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3  

从古希腊、古罗马、英伦、美国......我指的是“民主”的这一线传承。都是先看到了人的“罪性”,再定“制度”限制这“罪性”。

如果以人的“善性”而定“制度”,比如孔孟之道(不是说孔孟之道处处都不好,不必和我片面地争啊:))
反而背道而驰,恶性循环。


2008-9-1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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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思

#4  

青冈好久没来了吧,多贴些文章。


2008-9-13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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