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而有悲歌对联合报的不满。(悲歌这长篇叙事蛮有内容,可否再精
炼,把要点直印入读者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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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提到我因参加征文(诗)对某报系产生的不满,确有其事。(奖金虽是台币, 数目可不小, 挺诱人的吧?) 姑且把那些不满转贴在这里, 名为“卢瑟记事”。见笑了。(很想遵嘱精简,可又犯了“敝帚自珍”的毛病, 找了半天,竟然舍不得 删掉一字——大概当编辑的时候只学会了删别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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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瑟记事
“先给有意参加者泼点冷水。台湾报界类似的大奖征文说起来是个好事,涉及最后遴选标准的各项规定也貌似公允, 但根据我的个人经验,参选者也不可抱有过分希望。这里说的希望不仅仅是获胜的希望,更多的是指入围后最后遴选优胜者时主办当局的“公平”态度。
数年前我曾以一组诗作参与该报系的新诗大奖赛,最终很侥幸地得到第三名。当时在报上看到几位岛内外的“名诗人”,郑某,余某,亚弦等就拙作写的很详尽中肯的评语,自然很是感激。等到再往下看到给第一,第二名的评语,同样的几位诗人评委们只各自写了寥寥数句,谁都看得出是塞责应付一下而已。假如掩盖住作品和名次,只看评语的褒贬,绝大多数人都不会相信结果是那样。但他们仍然是第一,第二。
尽管诗文作品不容易像“1+1 =2”一样判断对错高下,但评委的话是明白无误的摆在那里的。这样的结果哪里有什麽公平可言。
后来才知道他们是该报系直接间接的“自己人”。不管评委的评语如何,他们获得前两名几乎是早就内定的事。最终“肥水不落外人田”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我虽然像老江说的一样成了个“卢瑟”, 但输得至今不服气,更不甘心。从那以后,再也不参加任何该报系的征文征诗比赛了。
借机再发两句感想:出书获奖是大大的好事,但写作(尤其是写诗)的时候最好不要先想到这些。名利之心人皆有之,但对于写作者来说,最好让名利像树叶萌发一样自然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