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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杨

#1  听女儿讲述《指环王》

这篇文章写得较早,只在包子铺里贴了一下。里面英语太多,我还没想好该不该做点儿翻译。孩子们的“洋泾邦”式的汉语,其实很有意思。不翻也罢

听女儿讲述《指环王》


简杨



一个星期前,我与女儿逛店。她象往常一样,走到了书栏前。过了一会儿,她手背在身后,笑着走过来。我总是一见那样的笑容就会投降,她的笑容有一种让我融化的魔力。

“妈妈,也许你会说不,但是……”她的手依然藏在身后。

我说,无论她手里拿着的是什么,还是最好拿出来试试运气吧。她就把藏在身后的东西拿了出来,是一套《The Lord of the Rings 》。

女儿对读书有一种特殊的热情,为了鼓励她多读好书,我每个月都会带她去书店买一本名著。这个月她看上了《指环王》。

我前天半夜醒来,先是走到厨房拿了一杯冷水,然后听见她卧室的灯“啪”地一声熄灭了。我推开她的卧室,见她正缩成一团,眼睛使劲闭着,《The Fellowship》那本书的半个身子正从枕头下露出来。我走到她身边站着,她的眼睛起初还在轻微地眨着,最后,她就忍不住了,笑了起来,睁开眼说:“我睡不着,太好看了。”

尽管我一再申斥,她却还是兴奋得要命,非要给我讲一讲指环王的故事。她是CBC,说话中英文混乱,请各位原谅。

妈妈,我先给你从ring的背景讲。书里共有十个rings,每个ring都有它的specialpower。其中九个ring上镶着珠宝,但只有第一个ring can operate other rings,它是由金子做的,还有字刻在里面。但人平时看不到字,只有在把它放在火里的时候。这个RING里面写着一首很重要的诗。没有这个RING,其他的ring都没有用,但如果一个人把这个ring保留的时间太长,它就会吃掉那个人的心。

(我逗她)谁是Golimp?

他不叫Golimp,虽然走起来象个limp。他叫Gollum。他是那个RING的第二个owner。它把他变成了一个邪恶的不再是人的thing.

谁是Gollum's "my precious"?

他自己和那个RING。他总是那么说话。因为他的心被那个RING吃掉了,所以才会那么叫自己。他的头发特别好玩,还有他身上那条绳子。

这书到底是讲什么的?

讲那个RING怎么给人们带来了灾难。那个Dark Lord因为想再得到RING得到power,到处打仗,人们非常suffer。所以Frodo决定把那个RING送到一个叫Crack of Doom的地方,只有那里的火可以化掉那个RING.

我喜欢这样的故事,反一般人的思维。一般的故事都是讲先有了目标,然后去争取得到。

他是反过来想。书讲的就是Frodo送那个RING的事。

谁是Frodo?

他是一个Hobbit.

为什么Frodo不把戒指戴在手上,却要用一根绳子挂在胸前?

因为那个RING能make him invisible, the Dark Lord and the ring are looking for each other, it's dangerous for Frodo.

为什么有个Hobbit的名字会叫Mary,而他却是个男的?

(她笑)他不叫Mary,是叫m-e-r-r-y,Merry.

(我也笑)能给一个男人取名为“Merry”的作家,一定是吃了很多幻药。

那叫想象!

你该睡觉了,我的眼睛都睁不开了。

不行,你一定要读一下那本书。

我的英文水平太差。

(同情地)这本书比《Wuthering Height》好懂,你不用查字典,

(《呼啸山庄》她这个年纪自然懂不了)哈哈,是吗?我同事的丈夫看这本书几十次了,从十几岁开始看,觉得电影拍的没有书好。

(沉思状)当然,这么一本书,电影当然拍不全。你说你同事的丈夫看了多少年?

二十年里几十次。他每一次看,都能看出一些以前遗漏的情节,得到一些以前没有得到的东西。

那当然。他每一年都长大一岁。

就是,象我读的那些书一样,也读了二十几年,每一次都能看出一些新东西。我象你这么大的时候,就不大懂里面的很多故事。

(点头)Hobbit 写得真好,我特别喜欢里面的proverbs。象这句(翻开她折页的地方)──Out of the frying pan into the oven.

和“才出虎口,又进狼窝”是一个意思。

还有还有(又是一个折页)──All that is gold does not glitter, not all those wonder are lost.  

(我笑。凡是黄灿灿的东西自然都不见得是金子,例如……)我们中国人说的正相反: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

还没完呢──The old is strong does not wither, deep roots are not reached by the frost.

(老当益壮,岁寒然后知松柏之不凋也?)写的是好。睡觉吧。

(点头,又央求道)别让我去睡觉,你还不知道谁是Hobbit。

那谁是Hobbit?

他们是一群很安静很peaceful的小个子的人。他们喜欢喝茶和吃东西,腿上还长满了毛,from the groin down to their litttle toes。我们Human有时候会说:我今天还没有刷牙。他们却会说:Darn it! I haven't brushed the hair on my legs today!别人还会这么bless他们:May the hair on your legs never stop growing!

(我不能不想:这话能不能向一个女Hobbit说呢?)就象我们互相说Good luck to you一样?

一样。Hobbit还很安静,一直生活在地球上,经常从人们中间经过,但因为我们太吵了,他们就藏起来了。

吵得就象你现在一样?没准儿他们现在就藏在楼下,嫌你太吵了。快睡觉去吧。

(不好意思地笑,学着Gollum的哑嗓子道)Yes, they are downstairs, my precious!

(她还要跟我讨论演Frodo的那个演员到底合适不合适,我烦了)我知道结尾,你再不睡觉,我就会把结尾讲出来!

(捂住了我的嘴)不能告诉我结尾!我现在就睡觉!

(我走到门口时,她还在和我说话)在Hobbit那本书里,有一句话是这么写的:In a hole, there lived a Hobbit. 好不好?

离开她之后,我又睡了几个小时。醒来时,房间里鸦雀无声。我打开女儿的房门,她已在酣睡。

她那么安静,肯定会梦见Hobbit了。而Hobbit,也总是喜欢住在孩子们的梦里。


2006-4-29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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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cao

#2  

简阳,
你真走运,女儿和你这么好,还和你讨论这些故事.

>>>你太吵了。快睡觉去吧。
你太吵了。快睡觉去吧。


2006-4-29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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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

#3  

同样写亲情,这篇比“阳光中的母亲”耐看。


2006-4-29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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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杨

#4  

凡草,旧城,谢谢。错字已改。

凡草:在云南走得怎么样?


2006-4-30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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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cao

#5  

啊,不好意思,没去成云南,到贵州就打道回府了.
下次吧.没准能和你还有小蚕一起呢.


2006-4-30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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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gio

#6  The Lord of the Rings

没看过书,但喜欢电影。我一般不爱看好莱坞的商业大片,但这部三部曲却是看下来了,当然Ring的书迷们会说书更好,里面的童谣诗歌也有趣。电影也不错,有视觉美感,而且不空洞。Peter Jackson有两下子,刚看过King Kong,也觉得不俗。

和孩子谈书谈电影也是我的一种享受,记得老大5岁时刚读完我给他买的Little Prince时,感叹一声 So good! 我觉得好满足,因为那也是我读完时的感叹。


2006-5-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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