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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欣欣

#1  [原创]劳伦斯在桃斯

劳伦斯在桃斯--原载于<<南方周末>> 2006-5月4日

异域的荒凉,给祭坛中的D. H.劳伦斯带来安宁。只有真诚的读者才会远道跋涉前来祭拜这位不见容于世俗的作家。



  桃斯(Taos)位于美国新墨西哥州圣塔菲市的东北面,距圣塔菲不足100英里。这个地方名气不大,交通自然也不算方便。清晨从圣塔菲出发,我们用了近3个小时才到达。

  茂密的松林中,是一小块开阔地,大约可停三五辆车,空地的后面是一栋大木屋。木屋外写着“办公室”的小字。我们是仅有的访客,前去敲门按铃,无人应答。门旁挂着一个自制的小本和一枝铅笔,本子里的纸张显然是废物利用。小本的第一页上写着:“我一会儿就回来。”没有签名落款。

  难道这房子就是劳伦斯的故居吗?不,它太大也太新了一点儿。我们信步向屋旁走去,地势沿山而上,“D.H.Lawrence Memorial”(D.H.劳伦斯纪念馆)的标记就在眼前。在小山坡的尽头,高大的松树如卫士般环绕着一座白色小屋。深绿的松树间夹着一片蓝天,白云在松树间徘徊。

  这山坡并不太高陡,石板路蜿蜒而上。可惜山路修得折角很大,陡增上山的辛劳。似乎是为了补救,半路上还设立一条长木椅供人歇脚。或许因为我们正处于8000多英尺的高山上,我父亲走一会儿就喘息起来,而我因长期生活在高原,一鼓作气登上坡顶。

  这是一座非常普通的小白屋,像儿童画中的房子一样简单方正,又像一个朴素的小礼拜堂。倾斜的木屋顶伸出三根粗梁,正中的大梁下是一方小小的葵花窗和一扇毫无装饰的灰门。屋顶上矗立着一块白石头,远看还以为是座小烟囱,走近一看才发现那是一只展翅的大鸟,这鸟儿雕得十分狂野,颇像一个人,披着一件被风鼓动的大斗篷。

  屋前刚高过膝盖的矮墙框出半个天井,在新墨西哥州强烈的阳光下,白得耀眼。同样白亮的一方墓石,摆放在天井左前方,几个矮木桩围住一小块不毛之地。墓石前惟一的一株小松树只有半膝高,我敢断定,它只是在不远的过去,一颗松果造就的偶然。我猜这就是劳伦斯的墓碑了。然而,扁长而倾斜的石面上却不见只言片语。我绕到背后,在朝向小屋的一面,白石上镶嵌着一帧黑白照片,那是劳伦斯的妻子弗丽达。照片中的她白衣黑裙,笑容满面斜倚在一面墙上。在晶莹的白石上,刻着这样一行字:“纪念长达25年的无与伦比的陪伴。”立碑的日期为1957年8月11日,那正是弗丽达去世一年以后,立碑人为Anqic.这位Anqic全名为安哲利诺·拉法利(Angelino Ravagli),他是劳伦斯去世后,弗丽达再嫁的意大利人。可见碑文纪念的是这一个他和她,而非劳伦斯和她。这多少令人啼笑皆非。



  弗丽达面向的小白屋就是劳伦斯的骨灰安放处。虽然它被许多来访者视为圣殿或礼拜堂,弗丽达自己却坚称其为劳伦斯纪念馆。弗丽达生前豪放不羁,崇尚自由性爱,情欲极其旺盛,即使与劳伦斯结为夫妻,她仍另有情人。弗丽达要葬在这里,面朝着劳伦斯。似乎是在她身后,还要忠心地守卫着她的爱人。可是,在另一个世界里,劳伦斯又能否成为她惟一的爱人呢?

  劳伦斯和弗丽达相恋时,弗丽达年长劳伦斯6岁,出身贵族。当时她不但是一位教授夫人,还是三个孩子的母亲。而劳伦斯除了文才一无所有,而且其才能也不能带来多少实际的好处。为了和劳伦斯结合,弗丽达不仅放弃了优渥的生活,跟随劳伦斯浪迹天涯,而且永远不得和自己的孩子团聚。我曾猜想这段地位年龄悬殊的爱情,或许就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蓝本,只不过劳伦斯将查泰莱夫人的恋情写得更为合理,也更为完美。书中身为贵族的康妮因其丈夫瘫痪而无法人道,芳心寂寞压抑,和守林人生出恋情。然而,我只猜对了其中的一部分。

  劳伦斯的一个朋友因骑马受伤导致下肢瘫痪。后来此人不顾家庭的反对,迎娶了一位年轻美丽健康的新娘,婚后生活极其痛苦。劳伦斯从他的故事中取得灵感,动笔写《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劳伦斯总是写当前生活中最让他关注的事情,当时弗丽达和安哲利诺·拉法利的关系已经是半公开的秘密,所以《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守林人形象的一部分就是取自安哲利诺·拉法利。

  在性格上,劳伦斯和弗丽达是南辕北辙,冲突迭起。劳伦斯整洁、节俭、手巧能干,即使在放浪形骸的时候也具有强烈的清教徒色彩。反之,弗丽达杂乱、奢侈,清晨晏睡赖床,整日里除了抽烟无所事事。这位看来毫无可取之处的女人居然能够赢得劳伦斯长期的爱,而且她的不忠也未能使他们分道扬镳,真是匪夷所思。我想大概是弗丽达极端矛盾的个性和非常丰富的情史赋予劳伦斯无穷的想象,刺激起他的激情和灵感。当然,笔下的世界往往都是美好的,在现实生活中,因弗丽达失去孩子和其他种种原因,他们的爱情常常交织着怨恨,甚至肢体冲突。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劳伦斯去世。

 三

  灰色的房门吱呀地打开了,淡淡的霉味飘了出来。黑暗中,一圈木栏将小屋分割成两部分,再推开两扇不到一人高的木门,迎面立着一方半人高的石台,一块石瓮竖立在石台之上。这座混凝土浇铸的石台既是石瓮的底座,又似一个祭坛。石瓮里坐着一只展翅欲飞的鸟,这一只和屋顶上的那一只极其相似。当你看到这两款狂野而粗糙的作品,你决想不到它们是火鸟,是劳伦斯个人的象征。劳伦斯身虽文弱,心却狂野,其文如人,充满激情。不过此人善文能画,他为自己的诗集《鸟·兽·花》所设计的封面,正中间就是一只飞翔的蓝色火鸟,图案精美细腻。所以不知劳伦斯见到这样雕刻粗糙的火鸟,心中能否认同。

  劳伦斯生前,他的小说《虹》于1915年被禁,他1928年完成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直到他去世30多年后才得以全本公开发行。由于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这对夫妻连报纸都买不起。劳伦斯是在旅行中度过他最后的20年。在欧洲,他们又多为徒步旅行。劳伦斯从未拥有一张安静的书桌,但是他一直写作不辍。据和他共同旅行的大卫·高内特回忆:劳伦斯常常坐在一个角落里,运笔沙沙,而高内特和弗丽达则在旁谈笑打闹。劳伦斯会时不时地跳起来去照看晚餐,因为弗丽达从来就不会烧饭。

  在奥地利,劳伦斯对《儿子与情人》一书作了最后修改。这本书可以说是劳伦斯早年生活的写照。和《儿子与情人》中的男主人公保罗一样,劳伦斯也是一个矿工之子,父亲酗酒,贫困和家庭纠纷是其童年生活的主调。劳伦斯的母亲和保罗的母亲一样,是一个出身和文化均高于丈夫的女人。她对婚姻极度失望,重视孩子教育,将自己所有的爱和希望都放在儿子身上。也正如书中描述的,劳伦斯早年生活的地方是丑陋的工业和美丽的乡村交界之处,他夹在煤灰的污染和田园的清新之中。劳伦斯从未挣脱病魔的纠缠,繁重的工作致使他罹患肺炎,肺炎又屡次迫使他不断地改变职业生涯。若非其母全身心的照顾和鼓励,恐怕英国文学史上就少了劳伦斯这一页。作家在这样困苦的环境中成长,又备受疾病折磨,火鸟似乎是他命运的象征。

  四

  祭坛的正面写着DHL三个黑色的大字,浅灰色的背景上画着一双绿色的梧桐叶和两个半朵葵花。因为年久失修,那绘在下部的半朵葵花早已色泽斑驳,甚难辨认。走进祭坛,它的两个角上砌出了圆烛台,烛台既小且浅,台内没有烛泪,看来许久无人为他点烛祭拜了。祭台上面也画着大朵的向日葵,这些向日葵同其上方的向日葵玻璃花窗交相呼应,花窗透过一束阳光,细微的尘埃飘悬在阳光中。

  靠近大门左面的墙上,悬挂着三幅红木镜框。框中展示出若干证书,其中包括劳伦斯客死他乡的证书和法国文斯附近某火葬场的证书,死亡的时间和火化时间相隔了4年。当时弗丽达取出劳伦斯的尸骨,火化之后带回桃斯。对于如何处理骨灰,据说劳伦斯的遗孀和他周围的另外两个女人意见相左。这两个女人,一位是他的赞助人梅布尔,另一位是画家朵尔西。弗丽达想将骨灰放在瓮中,而另外两位则希望将其撒在牧场。劳伦斯在世时,这三个女人之间的关系就很不轻松。一气之下,弗丽达将骨灰倾倒在满载水泥浆的推车里,还大声说:“让我们看,她们哪一个还能偷走。”

  1911年,劳伦斯发表第一本小说《白孔雀》时,出版的喜悦完全被丧母之痛淹没。一个在畸形的母爱下成长的儿子,成年以后,强烈的恋母情结往往在两性关系上造成许多困扰。除了弗丽达,劳伦斯的周围总有若干女性如母亲般地照拂他,梅布尔·道基卢翰就是其中之一。劳伦斯牧场原名为基奥瓦(Kiowa)的牧场,这个牧场坐落在桃斯西北大灰狼山(Lobo Mountain)上,面积达160英亩。基奥瓦的名字是取自当地印第安部落,早年印第安基奥瓦人穿越牧场的小道向南,去偷袭普韦布罗(Pueblo)印第安人。1922年9月,应纽约社交界名流、艺术赞助人梅布尔·道基卢翰之邀,劳伦斯和弗丽达首次造访桃斯。其后,梅布尔将这个农场赠给劳伦斯。劳伦斯自己并没有接受这个赠予,他却鼓励妻子以《儿子和情人》的手稿作为交换。这个牧场是劳伦斯一生中惟一的产业。

  劳伦斯只在牧场居住了11个月,可是他却花费了5周的时间,自己动手修缮房屋。写作之余,劳伦斯喂鸡养牛。他称黑眼睛母牛为苏珊,他挤奶,弗丽达拣鸡蛋。劳伦斯写道:“当我准备挤奶时,安宁还未进入她的血液,她要闻闻我的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她混沌的世界里咆哮着。随着奶汁流淌,她安宁下来,此时我感受到平静的海潮,那里没有航船也没有烟雾,那就是苏珊,我的黑牛。”新墨西哥州的原野令劳伦斯忆起童年的海格斯农场以及在那里有过的快乐。此地明亮的太阳、干燥的空气令罹患肺疾的劳伦斯感到呼吸轻松流畅。作家曾欣喜地写道:“新墨西哥带给我以从未有过最好的经历,它彻底改变了我。”

  五

  走到劳伦斯夫妇的住屋旁,西面的土墙上布满了绿藤。绿藤的中间画着一只拱背野牛,颇具印第安人的岩画风格。画下签名为“Trinidad Archulela”,时间为1934年。劳伦斯自己搭建的走廊垂满了青藤。白绿相间的木门旁贴着一幅乔治亚·欧基芙的油画《红罂粟》,画前是一把粗陋的大木椅。因为两扇房门全都紧闭着,所有的窗户也都以碎花布窗帘遮挡,我们无法看见里面的布局和陈设,只能凭借想象:这里大概是厨房吧,弗丽达曾在此将铁锅掷向劳伦斯。

  对面那棵笔直参天的大松树一定就是劳伦斯树了。大树下的一方木碑写着:“劳伦斯每日清晨在此树下写作,欧基芙为此树作画。”画家笔下的松树没有眼前的这棵树刚劲有力,60年前,它可能更柔软飘逸些,而此时它正当盛年。劳伦斯也写过这棵大树:“房前的大松树笔直,安静而旁若无人地站立着,它离我这样近,绿阴遮蔽难以仰视。”

  劳伦斯到达此地时,随行的人除了弗丽达,还有朵尔西·伯瑞特,她正是为他祭坛绘葵花的画家。她住在离劳伦斯夫妇房屋不远的小木屋里。那栋小屋大门洞开,大约不到10平米。房间里只有一个老式的火炉、一张小圆桌和一架单人床,被单上落满了吹进来的松针。

  下山后,走到办公室前,一位老人坐在大树下,他身旁偃卧着一条大黄狗。一只猫跑过来,在我脚边摩蹭。那猫通体深灰,黄褐色的眼珠,看起来像一只豹子。因为弗丽达后来将牧场赠予新墨西哥大学,我们猜想老人一定是大学的雇员。老人告诉我们他已经在此居住和工作了46年。我问他多少人在此地居住,老人说:“I,me and myself”(我和我还有我自己)。老人还说他刚来时房屋都十分破烂,当地的水电是得“曼哈顿计划”之赐。我又问他此地访客可多?他回答说:“你看看这停车场就知道了。”我心中为劳伦斯感到幸运,荒凉带给他安宁。只有真诚的读者才能远道跋涉前来祭拜,也只有这样的访问才有意义。

  今日,只有我们和另一位新墨西哥州的建筑师到访。在祭坛前的访客签名簿上,我们也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翻看签名簿,名字来自世界各地,留言也是丰富多彩:“感谢你激情的光辉。”“为那些我所知的仍然在寻求激情的人们。”“奇怪,一个无宗教信仰的人被埋葬在祭坛中。”

  “我抚摸着从你墓碑上脱落的石粒,很悲伤地看到你处于如此境地。”

  “为什么你在里面,而你的妻子却在外边。可能她比你更能经受风雨吧。”

  据说不少英国访客看到墓地荒僻寂寥,认为美国人没有厚待劳伦斯,希望将其迁回英伦。可是劳伦斯生前就是因为描写性爱而不见容于英国虚伪的社会。可惜势利的英国人没有在劳伦斯在世时意识到这一点。实际上许多民族都是如此的不智,他们的优秀儿子为了得到精神自由,就只能在异域流浪。

第 1 幅
D. H.劳伦斯(1885-1930)

第 2 幅
桃斯的劳伦斯纪念馆

第 3 幅
劳伦斯祭坛


2006-5-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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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能饭

#2  

>>>实际上许多民族都是如此的不智,他们的优秀儿子为了得到精神自由,就只能在异域流浪。

哈哈, 他们的优秀女儿不也是如此?))

结尾这一句笔力千钧, 大概也浇了作者心中的块垒吧?


2006-5-5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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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杨

#3  

太好了,真是享受,如身临其境。

我离开北京的时候,有个朋友没有看过劳伦斯,那几天总从我的书架上翻看他的书。我搏斗了半天,终于留给了她一本“虹”。


2006-5-5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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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gio

#4  

这篇是欣欣最好的文章之一,另一篇是谈纳博科夫的。


2006-5-5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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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立蒙

#5  

欣欣力作!
尚兄点睛!


2006-5-5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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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欣欣

#6  

感谢尚兄,简杨,adagio ,立蒙兄美言和错爱。
此文写于3年前,其实是旧文了。我发现写英美文学比较讨好。有些地方费劲不小,还经历生命危险,却难以引起读者共鸣。


2006-5-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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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i

#7  

欣欣也意识到了什么有共鸣,什么没有共鸣?哈哈,非常正常的。:)


2006-5-6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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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杨

#8  

“实际上许多民族都是如此的不智,他们的优秀儿子为了得到精神自由,就只能在异域流浪。”

这种思考正是欣欣的过人和深刻之处。


2006-5-14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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