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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浒传》:暴力美学的盛宴 — 潘知常

《水浒传》:暴力美学的盛宴

潘知常


(本文系根据演讲整理的南京大学教授潘知常的新著《谁劫持了我们的美感——潘知常揭秘四大奇书》中的第二讲,该书已经由上海学林出版社出版,有兴趣者可在当当网或者各地的书店购买)

大家好,今天开始讲《水浒传》。

说到《水浒传》,不知道你们首先会想起什么?我猜测,很多男同学肯定会想起武松醉打蒋门神?或者会想起林冲风雪山神庙?那么,女生呢?其实当想起一本非常男性化的小说的时候,女生会想起什么,这倒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呢。不过,如果要说起我自己会想起什么,那我的回答可能会让各位吃惊,我没有想起《水浒传》的任何情节,我想起的是中国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征婚广告。

中国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征婚广告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现象,现在也确实有一些学者在从各个方面去加以研究。那么,我为什么会想起它呢,简单一句话,是因为其中出场率最高的两个字:身高。你们可能已经不太了解了,但是你们的父母一定记得,当年,在女孩儿的征婚广告里,它们开出的征男友的条件,只要统计一下就会发现,在前三条里必有一条出现,就是对于身高的要求。那个时候,1.70米还算是“半残废”,至少要1.75米以上才符合基本要求,最理想的是1.80米,所以当时很多男孩儿,尤其是南方的男孩儿就很惭愧,因为南方男孩儿的平均身高据统计是1.68米。那么,为什么中国的女孩儿在择偶的时候一定要考虑身高呢?我曾经一度以为是不是跟美学观念有关?后来我逐渐发现,其实身高的问题和美学没有关系。一般在选择异性的时候,我们确实是要讲究“身材”的,但我们所选择的身材主要是指身体的比例。身体的比例,从美学的角度看,与无人不知的黄金分割法有关。例如,上身要稍微短一点儿,下身要稍微长一点儿。因为人的眼睛的构造是很有意思的,他看物体的上、下部分的时候,只有在看到下半部分比上半部分稍微长一些,才会觉得舒服,而他在看物体的左、右部分的时候,眼睛也有一个十度左右的夹角,为什么女士的身材要有曲线才好看,就是因为人的眼睛对直线形的东西不习惯,对曲线形的东西,因为符合左右十度所形成的夹角,就比较习惯。而美的身材就主要是指要合乎比例,至于身高多少,那并不十分重要。电线杆儿很高,可是一个人要是长得像电线杆儿,那肯定不好看。仙鹤个子也比较高,但人要长成仙鹤的样子,那也肯定不好看。所以,从美学的角度,我们对于异性的要求主要应该是身体比例的要求。可是当时的那些女孩儿又为什么都要对身高提出要求呢?后来我逐渐意识到,实际上还是跟女性对男性的评价取向有关。

对于男性的评价取向反映了特定时期的文化追求。在这个方面,人类社会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追求身高。为什么呢?因为那个时候是一个身体的时代。例如我们看到的“三国”时代、“水浒”时代,就都是一个身体的时代,那个时候,每个人的生活和安全都是靠自己来提供的,社会基本不管。这样的话,一个膀大腰圆的丈夫就肯定比较好。像过去的旧小说,一写就写“虎背熊腰,声如洪钟”。这种身材,如果是在现在,对这种男士女孩儿们肯定是躲着,更不会嫁他。我们想一想,虎的背,熊的腰,真是要多丑有多丑。但是随着历史的推移,这一页已经逐渐翻了过去。麦金太尔就曾经指出:“荷马的美德清单中至少有一些细目,今天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根本不会视其为美德,体力是最明显的例子”[1]。第二个阶段,追求权力,拿破仑个子不高,但是拿破仑在法国乃至欧却洲叱咤风云。为什么呢?因为那个时候人类已经不是靠身体,而是靠权力去打拼天下。于是,一个人的身高也就逐渐的不再影响异性对他的选择和评价,影响了异性对他的评价的,是在他背后的权力。第三个阶段,追求权力,到了现代社会,一个新的标准出现了,这就是知识。一个人是不是有知识,是不是有品位,是不是有文化,就成了女性在选择异性时的一个主要的标准。

那么,在讲《水浒传》的时候我为什么会首先想起征婚时对于身高的要求呢?因为在身高的背后,隐含了人类对于某种力量的追求。也就是说,人类的身体力量在人类社会的某一个阶段,也是一种力量,而且还是最为主要的力量。这种力量,在某一个社会阶段,受到了主流的价值判断的关注。在那个时候,一个男人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这个男人在社会上有没有发言权,靠的是什么呢?靠的是他的身体的力量,或者叫做,“身体的暴力”。这时,我就突然意识到,《水浒传》的“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水浒传》的好汉,《水浒传》的英雄,凭借的也是身体的力量,或者说,身体的暴力。在中国的大宋时期,社会上出现了相当一部分人,这部分人被社会排挤出来,但又希望能够回到社会,希望能够再次影响这个社会,那么,他能够靠什么来施加他的影响呢?身体,身体的力量,身体的暴力。

一. 赢者通吃:暴力美学的盛演

《水浒传》心态:以流汗为耻,以流血为荣

身体的力量是人的力量的一种表现形态,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如果仅从人的力量的角度来说,我们也很难说它是好是坏,但是假如说我们把“身体的力量”上升为最美,上升为最有价值的价值,上升为人类的最高力量,它可能就已经是一个社会的下意识或者有意识的主动选择。因为,这个时候对于身体力量的推崇事实上已经是对于“暴力”的推崇。这个时候,我们要问的就不是一个简单的身体力量的问题了,而是:这个社会为什么会选择暴力?我们还要问的是:当时社会的那些推崇暴力的人为什么会为我们历朝历代,为我们几百年后的人始终奉为英雄?我要说,我越来越清楚地感觉到,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可能是我们第三只眼看《水浒传》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起点。

我这样说当然不是没有根据的,其实,《水浒传》在第一回《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里就已经讲到了这个问题。《水浒传》的第一回很重要,因为《水浒传》在第一回写的一道“黑气”就涉及到暴力。《水浒传》说:洪太尉听说压着妖魔鬼怪,他说,打开让我“看魔王甚么模样。”[2],手下人告诉他说不能看,一看会出事。可是他一定要看看“魔王甚么模样”。于是,一打开后,“那道黑气直冲上半天里,空中散作百十道金光,望四面八方去了。”(第1回)我觉得这句话实在是十分形象。暴力本来确实是一道“黑气”,但是在它被正式地推上历史的舞台时,竟然成了“百十道金光”。这或许是说,事实上中国人都自觉不自觉地认同着“暴力”的存在?都自觉不自觉地认为要在社会上生存就一定要靠暴力?我觉得,这实在是一个剖析《水浒传》的最最重要的角度。

而从这个角度去看《水浒传》,我们所看到的,也正是:暴力就是力量。

例如,我们在《水浒传》中可以看到一种令我们非常吃惊的观念,那就是:以流汗为耻,以流血为荣。按说,一个社会想要非常健康的发展,只能靠流“汗”来推动,任何一个社会,除了特定时期之外,它都不能靠流“血”来推动,尤其是,即使它不得已要以流“血”来推动,那也一定要知道:流“血”是不正常的!流“血”是不人道的!流“血”和爱最远!流“血”和美最远!而且,如果一个社会在特殊时期以流“血”的方式来推动社会发展,以流“血”的方式反抗流“血”,那尚可以理解;但如果一个社会所有的人都不再流“汗”,而只流“血”的时候,当一夜暴富的心态、打家劫舍的心态、抢别人东西的心态成为普遍心态的时候,我们就必须认定它是有严重问题的。可是,中国的《水浒传》时代就恰恰是这样。不以勤俭持家、勤劳致富为荣,而以“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打家劫舍为荣,或者说,是以流血为荣,以流汗为耻。这让我们在吃惊之余由不能不去猜想,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能够变成这样?为什么中国的《水浒传》时代依据的不是法律不是正义更不是爱,而是——拳头?在《水浒传》里,法律、正义与爱始终没有出现,但是拳头却是从第一页一直写到最后一页。这是否意味着:中国直到《水浒传》时代都没有能够找到真正的推动历史进步的力量,都没有能够找到爱的力量?而且,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们就还有必要追问,在中国的“水浒时代”,是谁劫持了我们的美感、是谁劫持了我们的爱?在我们这样一个民族,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的民族,为什么在最最经典的文学作品里,美却被劫持了、爱也被劫持了?这是一个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比如说,我现在想问你们一个问题,《水浒传》里哪些人物、哪些情节给了我们美的享受呢?我想说,基本上没有。我之所以说基本上没有,是因为,如果勉强去找的话,那么我只好说,其中有个别人物本来是可以写得更好,本来也是可以给我们以更多的美感的。例如,武大郎。其实,武大郎这个人倒是应该在文学作品中被热情歌颂的。可惜的是,在《水浒传》里他只是一个被嘲弄的陪衬人物。武大郎是一个小商小贩,这样的人在中国社会里从来就是被瞧不起的。因为在中国社会的生存需要的是拳头。武大郎不但没有权力、没有金钱,而且也没有拳头。他是著名的“三寸丁谷树皮”,身薄力单,他的弟弟武二郎有拳头,也有虎背熊腰,可是他既没有拳头也没有虎背熊腰。也因此,他在生活中可真是处处碰壁,吃尽了苦头。可是,如果回过头来认真思考一下,我们却不难发现,其实武大郎这样的人才是生活里真正应该被我们所歌颂的。因为劳动最快乐,而且劳动也最光荣。我记得在我过去住的那个家属区有一个年轻人,他是一个县的高中生,跑到南京来打工,因为暂时没有找到其他工作,他就干起了收废品的工作。可是,他收废品时却与其他收废品的人都不一样,总是穿得整整齐齐的,而且每次到我家来收废品,都要跟我聊聊杜甫、李白,而且还很自豪地跟我说,我认识你们南京大学中文系的一个古代文学方面专家,他叫谁谁谁,我经常到他家去收垃圾,不用多说,我对他的感觉一直非常好,我很欣赏他,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正当的劳动者,他的劳动态度其实比我们的很多现代人或许还要更加健全,尽管他暂时没有一个很体面的职业,也许他永远都没有一个很体面的职业,但是他有一颗值得你尊重的爱劳动的心。那么武大郎呢?你们认真想一想,武大郎不也是这样的吗?他只是想靠正当劳动致富,确实,他的起点很低,但是他仍旧希望能够正常地在这个社会求得发展,希望能够凭借自己的勤劳的双手把自己的这个非常满意的家庭维持下去,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还能够维持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幸福。他有错吗?没有!可是,怎么就不行呢?怎么就连这一点卑微的愿望都无法实现呢?我们知道,中国社会是一个非常贫瘠的社会,在这个社会很多人一开始都是想勤劳致富的,一开始每个人都是武大郎,但是后来他们却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中国如果想靠勤劳致富,那必定是死路一条。只有打家劫舍,凭借着拳头去走“成者王侯败者贼”的道路才是唯一的成功之路。,在狼群里,没有羊的生活法则。武大郎是羊,那就只能被吃,谁让你不是武大“狼”?于是,尽管中国社会需要的就是武大郎,中国社会最缺的也是武大郎,但是,却偏偏没有人愿意去学武大郎,也没有人看得起武大郎。

如果再举一个例子的话,我想举的是:李小二。这个人我相信你们肯定都不太记得他了。如果看《水浒传》不够仔细的话,你甚至可能都没有看见他。李小二在《水浒传》里太渺小了,就好像我们南京的很多很多人,他们生活在这个城市,他勤奋劳动,但是不被所有人注意,有些人觉得他们很渺小,其实他们是我们南京城里真正美好的一分子。我们这个城市就是靠这些很渺小的人组成的,而不是靠那些看起来很强大,其实是靠打家劫舍,靠动不动拔刀相向的人组成的。因为我们的社会在那样的意义上是没有办法前进的。这个李小二本来是东京(就是开封)城里某饭店的服务员,是一个到东京去打工的农民工。“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钱财,被捉住了,要送官司问罪。却得林冲主张陪话,救了他免送官司,又与他陪了些钱财,方得脱免。”(第10回)后来他拿着林冲送的盘缠来到沧州,入赘给一个店家,最后继承了这家小酒店。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又过了几年,林冲正好也被发配到沧州。林冲到了沧州以后,这个李小二夫妻知恩图报,对林冲照顾得特别好。其中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细节:陆虞候去沧州害林冲,是谁得到的消息并且迅速告诉林冲的呢?就是李小二。陆虞候在李小二开的那个饭店吃饭,席间讲到要害林冲的事,结果李小二赶紧去告诉了林冲,林冲这才逃了一命。可见,这个人尽管是标准的“草根”阶层,无权无势,也没有拳头,但是却有一颗善良的心,他知错能改,希望勤劳致富,理应成为中国社会的中坚,也理应被我们的文学作品所歌颂,遗憾的是,这一切我们在《水浒传》中我们都没有看到。

本来应该浓墨重彩去写的人物,《水浒传》没有去写,那么,《水浒传》里有没有浓墨重彩地去写的人物呢?,当然是有的,那么,这些人物是否给我们带来了美感呢?我觉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林冲的梁山路:从“好人”到“好汉”的退行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那些被《水浒传》浓墨重彩去写的人物。

讲到《水浒传》,人们最最喜欢的人物或许会有不同,但是林冲和鲁智深应该都在喜欢之列,这或许也是没有问题的。就我个人而言,我一直认为林冲在《水浒传》里应该算是人性感觉比较正常的人。也是我在那个水浒梁山上所看到的最像人的人,哪怕他后来也落草为寇,但是在他的身上暴虐、血腥的东西却还是比较少的。在这个方面,应该说《水浒传》里没人能够超过林冲。但是,我们仔细看一看就可以知道,林冲也正是因此才在《水浒传》里最不受重视。大家是否注意到,所谓的“逼上梁山”,在《水浒传》里其实是有两种“逼”法,一种叫做“被逼上梁山”,另一种叫做“被梁山逼上梁山”。在我看来,其实这两种“逼上梁山”的人里面真正被“逼”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林冲。因为其他的人不论是“被逼上梁山”还是“被梁山逼上梁山”,上梁山“上”得倒都是比较爽快,都是几天之内就落草为寇,只有林冲,折腾来折腾去,到最后也心情没有畅快过一天。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林冲的那种正常的人性感觉和梁山的氛围是最不吻合的,也最为梁山所不容。你们是否注意到,在所有梁山好汉里只有林冲在杀人之前会大叫一声:“惭愧”。所以,《水浒传》里就拼命写他被修理、被“百炼成钢”的过程,这实际上也就是把林冲从一头“羊”训练成一头“狼”的过程。也就是说,他本来是个正面人物,但是在《水浒传》里面却是一直被作为反面人物来描写的。林冲在日常生活里是一个比武大郎还武大郎的非常正常也非常正派的人。他的想法再简单不过了,就是安安稳稳地在军队里做一个中级官员,正常上班,正常下班,然后跟美丽的妻子过自己的小日子。可是,他却被意外地推上了一条非常凄惨的道路。可是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像智深那样“一道烟走了”,而是“官司既已吃了,一世也不走”(第8回)。大家可以注意《水浒传》中的一个细节,林冲的第一次出场是看鲁智深比武,小说里有一句话形容他:“手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第7回)。你见过武松拿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吗?你见过李逵拿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吗?都没有。为什么呢?这说明,连作者施耐庵都感觉到,林冲身上的文人感觉和文化修养和他武术教头的身份不合适。再如,只有他曾经题诗一首,就像宋江一样,尽管还是要“威镇泰山东”,这也是他的文人感觉和文化修养的例证。而且,我们再仔细看一看,就还会发现,林冲这个人的为人处事是很善良的。比如说他跟高俅的干儿子发生了矛盾,在这里有三个细节我希望大家注意,一是他开始时天天防着高俅的干儿子,过了几天以后,他就开始“每日和智深吃酒,把这件事不记心了”(第7回)。这个人太善良了,他看高俅的干儿子也不再调戏他的妻子了,就天真地想:哦,可能事情已经过去了,他哪里知道,他林冲以及他的妻子作为一头绵羊是永远也逃不过一头狼的血盆大口的。二是林冲被发配到了沧州,李小二告诉他陆虞候要来杀他,他当时就提着尖刀在沧州找了三五天,结果没找着,《水浒传》里写:“林冲也自心下慢了”(第10回),也就是说林冲又渐渐放松了警惕。结果是,被陆虞候狠狠地害了一下。三是在鲁智深救了他以后,他却以一句“这个直得甚么?相国寺一株柳树,连根也拔将出来”(第9回),暴露了鲁达的工作单位,导致救命恩人的反遭迫害。再如他们夫妻的相处,李敖先生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中国文学是很糟糕的文学,中国人写了那么多才子佳人的故事,写了那么多男欢女爱的故事,但是连一个像样的爱情故事都没有。你仔细看看,果然没有。但是,我想郑重推荐,我觉得林冲和他太太的故事还算得上是一个稍微像样的爱情故事。《水浒传》里写:他们“虽不曾生半个儿女,未曾面红面赤,半点相争”(第8回)。可是,就恰恰是因为林冲的这种人性的正常,他才总是被《水浒传》所批评。我们看到,《水浒传》给林冲设计的“逼上梁山”的障碍最多。林冲被发配沧州,一路上被狱吏董超、薛霸两个人折腾,这是在别人的任何一个发配故事里都没有的;接着,上了梁山又被白衣秀士王伦折腾,开始是不要他,后来为了让他也成为“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的同伙,又逼他下山去杀人;继而,即使是在梁山上,《水浒传》中的那些“好汉”也是看不起他的,因为他不符合所谓“好汉”的标准,暴虐和血腥的东西太少。例如林冲的婚配,宋江动不动就给这个人分配一个太太,给那个人分配一个太太,但从来就不给林冲分。林冲的武功是非常高的,按实力排,林冲在“梁山五虎将”里应该排第一,但是却把他排在关胜之后,关胜是个窝囊废,但是因为是几百年前关云长的后代,结果尽管那个DNA早就不知道淡到什么地步了,但是还是关胜排在了第一,林冲受了个窝囊气,被排在后面,这还不说了;秦明的全家是被梁山所害,结果他一上梁山,宋江就赶紧给他分了个太太,把《水浒传》中的两大美女之一——花荣的妹妹分给了秦明。顺便说一句,说花荣的妹妹是《水浒传》中的两大美女之一,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是金庸说的,金庸曾经郑重介绍说,《水浒传》里的女子大多不可为妻,但是《水浒传》里毕竟也有两位大美人可以为妻,一是林冲的太太,一是花荣的妹妹。于是,我们看到,秦明刚一上山,宋江就把两大美女之一——花荣的妹妹许配给了秦明,林冲呢?没有人管也没有人问。梁山上最漂亮的女将领是扈三娘,她是被谁抓上山的呢?林冲。开始,王英一见扈三娘就动心了,王英主动请缨说:我去抓!结果却反被她抓走了,宋江一看,也动心了,结果被扈三娘打得抱头鼠窜,这个时候林冲冲出阵来,几个回合就把扈三娘抓获了。因此,不论是于情还是于理,本来扈三娘都该给林冲的,谁都可以想象到,他们两个如果结合,肯定是一段好姻缘嘛。可是,宋江把她许配给了王英。为什么呢?我们知道,林冲在上梁山后,他在梁山的政治格局里就已经没有作用了,而在梁山的小派系里,王英对于笼络人心还有作用。所以,宋江宁肯把扈三娘给王英也不给林冲。林冲还真是比较惨啊。可是还有更惨的,后来梁山抓了他的仇人高俅,梁山的好汉却都去跟他喝酒,林冲非常气愤,但是也没有办法,仇人就在眼前,却不让杀。更重要的是,连劝慰他一句的人都没有。这就可见他在水浒梁山的不被重视的程度。至于他的为了晁盖而“把那枝誓箭,就供养在灵前”(第60回),更说明了他的不合时宜。

何况,林冲自己也并不是始终都有正常的人性感觉,他的正常的人性感觉在《水浒传》中也在逐渐蜕化。林冲在开封府和高俅的干儿子发生冲突,但他却没敢打,一看是高衙内,他自己就先自软了,就先把拳头放下来了。想象一下,那个动作一定是很滑稽的,本来拳头攥着要打,可是一看,哦,是您啊!于是就不打了,拳头就变成了巴掌,就要去握手了。这无疑是人性蜕化得稍微厉害了一点啊,还不如武大郎啊。后来陆谦帮高衙内勾引他的妻子,他却把陆谦家给砸了,也说明他对高衙内的惧怕——一看不是高衙内,他就敢大打出手了啊。再看他随后跟妻子问了什么:“不曾被这厮点污了?”(第7回)幸亏他的娘子说:“不曾”,如果他娘子说:“曾”,他又会怎么做呢?不过,对于这一切我们还是不必苛求于他。因为谁活着都不容易。可是,再接着往下我们就很难谅解了。林冲风雪山神庙,有一个很重要的细节,他出走以后遇到了第一家庄院,人家正在吃饭,他过去讨饭,人家不给他吃,结果林冲就像李逵一样拿着他的兵器把人家的家打得稀巴烂,把所有的人都统统赶走,然后自己大吃了一通。这个行动就已经不像林冲,而开始像《水浒传》好汉了。林冲在草料场被烧以前他所有的行为表现得都是很合乎人性的。他被发配,仍旧觉得我是犯了错误的军官,但是我一定要改正错误,完成我的刑期,然后回到国家的正常的主流秩序中来,那个时候,林冲的思维基本上还是正常的,那个时候,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很可爱的林冲,所有的人之所以都喜欢林冲,就是喜欢林冲的这种“人”的感觉,而不是喜欢他暴虐的感觉。但是在草料场被烧后,他知道自己进入主流渠道的门完全关上了,顿时他全部的动物的东西、非人的东西就都表现出来了。它预示,我们眼中《水浒传》里最好的好人——林冲,事实上从这里开始就逐渐地变坏了。当然,在《水浒传》里却是认为开始逐渐地变“好”了,开始变成“好汉”了。到了火并王伦,在我们看来,是彻底地变坏了,而在《水浒传》书中,则肯定是认为从此彻底地变“好”了。

鲁智深的真性情:做个下半世快乐也好!

还有一个人物:鲁智深。鲁智深在《水浒传》里应该说是一个很可爱的人,连几百年后的南京美女薛宝钗也很喜欢他。这是个另类的人,做人另类、做事另类、做和尚也另类。我最喜欢的,就是鲁智深对朋友的那种深情厚意,林冲墙外的一声赞叹,鲁智深就一生引为知己,这让我们想起古老的“雪夜访戴”、“倾盖如故”故事,与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相比,他的所作所为或许给了我们某种更美好的感觉。当然,有时候这种感情甚至会给人一种同性恋的嫌疑。例如,他在野猪林救下了林冲,他一开口就说:

兄弟,俺自从和你买那相别之后,酒家忧得你苦。自从你受官司,俺又无处去救你。打听得你配沧州,酒家在开封府前又寻不见,却听得人说监在使臣房内;又见酒保来请两个公人,说道:“店里一位官寻说话。”以此,酒家疑心,放你不下。恐这厮们路上害你,俺特地跟将来。见这两个撮鸟带你入店里去,酒家也在那店里歇。夜间听得那厮两个,做神做鬼,把滚汤赚了你脚,那时俺便要杀这两个撮鸟;却被客店里人多,恐防救了。酒家见这厮们不怀好心,越放你不下。你五更里出门时,酒家先投奔这林子里来等杀这厮两个撮鸟。他倒来这里害你,正好杀这两个!(第9回)

不但“忧得你苦”,又连着两次说我“放你不下”,柔情密意,几乎是一副女性的腔调。还真不像一个虎背熊腰的胖大和尚说的话。不仅如此,这个人还真是粗中有细,是个性情中人。例如,他第一次见了林冲的美丽的太太,就喊得特别亲切,一般人喊声“嫂子”或者“大嫂”也就算了,他却要喊“阿嫂”,这是在《水浒传》里你很少见到的。更令人叫绝的是,他和林冲分手以后,到了第五十九回才又见面,可是这个虎背熊腰的胖大和尚见到林冲第的一句话就说得煞是可爱:“洒家自与教头别后,无日不念阿嫂,近来有信息否?”难怪后来有人因此生疑,分析说他或者是跟林冲同性恋,或者是在暗恋林冲的太太。但是不管怎么说,他倒确实创造了一个中国人同性之间亲密友谊的奇迹。至于他的“花”而不“花”,就更让我们印象深刻了。我们知道,在《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的外号跟“花”有关的,一个是高俅的干儿子,“花花太岁”,两个“花”相叠,还有一个就是“花和尚”鲁智深。不过,“花和尚”鲁智深却并不“花”。而只是护“花”。你看,他在《水浒传》里干的那些“好人好事儿”基本上都是为美女而干的,而且没有任何的功利目的。这,也是他的可爱。

不过,鲁智深也有其可疑之处。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在鲁智深的身上,其实也有一些很不好的习气。他一出场吃饭,就给人以不同的感觉。鲁智深被称作“鲁提辖”,这个“提辖”,我们实在很陌生,所以再叫也叫不出感觉,其实,这个“提辖”大体相当于一个县的武装部副部长,所以,当看到书中喊“鲁提辖”时,你要想象是在喊“鲁部长”,那个感觉就会亲近得多。我们发现,“鲁提辖”(“鲁部长”)吃饭,从来是不付钱的。人家找他要钱,他说:“茶钱洒家自还你。”人家只好应道:“提辖但吃不妨,只顾去。”(第3回)可是,他身上明明是带了银子的,从后面的情节可知,至少是五两银子。后来,他帮卖唱的父女报仇,其实也是很不应该的。你本身代表了这个国家的武装力量,你是武装部的副部长,碰到这种事,你完全可以让公检法出面解决嘛,你怎么自己就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了呢?何况,他去帮金翠莲父女打架也是没有论证的。就是因为这父女俩说:我们到了这儿卖艺,被别人买了当二奶,他说了给我们两千块钱,其实没给,结果他把我们休了以后还要求我们再还他这笔钱,我们还不起,只好在这里卖唱还钱,结果鲁智深就偏听偏信地决定要去跟镇关西打架。显然,在鲁智深身上没有任何的程序正义,只有实质正义,就是说:他一听这个事,只要是弱者一方,就肯定是被欺负的。其实有时候弱者也有耍阴谋诡计的。到底这个钱是不是真的欠着人家的?彼此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纠葛?我们是说不清楚的。这个女孩是不是又是一个阎婆惜?我们也说不清楚。再者,下了判断也就罢了,又自作主张地去把他教训了一顿!你再看他打镇关西时嘴里念叨的是什么?偏偏不是“我打你个流氓恶霸!”“我打你个欺压民女的坏蛋!”他嘴里念叨的是:“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第3回)他骂的是什么,气的是什么,我们现代的中国人一听就懂了。这相当于说:“你一个进城的农民工,你刚发了点儿财,不就是个万元户吗?也敢和我齐名?你看我怎么教训你!”这就是鲁部长的真实想法。所以在桃花村遇到小霸王周通要强占刘太公的女儿为妻时就没有打死他,在瓦罐寺暴打强盗生铁佛崔道成、飞天夜叉丘小乙时也要反复调查,但是这次却既不调查,又非要致人死地。而且,鲁部长最有意思的还不止这些,他跟人打架,打完以后有一个习惯性的动作,那就是跟武松一样,“拿了桌上金银酒器,都踏匾了,栓在包里”(第5回),这样的草寇行为,又让我们说什么好呢?而且,鲁智深最有意思的一个镜头,是在逃难的路上。说的是他走到了一片树林,看见前面一个人影晃动,他想:前面人影晃动,有人!正好我今天晚上没有下酒的钱,我马上过去把他的衣服剥了换酒吃。你看,我们的“鲁部长”见到别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剥人家衣服,让他玩一回“裸奔”。这种心态,实在让我们心寒啊。顺便说一句,最有意思的是,鲁智深对面树林里的那个人也看见了鲁智深,偏偏他想的和鲁智深想的一样!他也在想:对面来了个很胖的家伙,我杀个去把他的衣服剥了,今天的晚饭就在他身上了。两个人竟然都是这样想的!我们由此可以想象,大概到了宋朝的时候,所有的中国人已经都知道了:想发财,就要动手!除了抢,别无出路。武大郎还不是被人下毒药毒死了?李小二还不是一直在社会上受气?要想不受气,要想过得风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动手抢!结果两个人在树林里就打起来了,一出手才发现两个人谁都抢不着谁的,都是武艺高强,都是命中注定靠抢别人生活的,一个是鲁智深,另外一个,是——杨志。《水浒传》里最著名的一句话就是——“做个下半世快乐也好!”(第44回)我看,鲁智深的最高理想,无非也就是想“做个下半世快乐也好”。因此鲁智深固然还算是个性情中人,可是如果硬要说他的身上有多少美的东西、有多少人性的东西,那也实在是有些牵强。

武松的逻辑:有奶“想必”是我妈

当然,尽管林冲、鲁智深被写得不太成功,但是还毕竟有其令人喜爱之处。可是,在他俩之外,我们就再也无法在林林总总的梁山好汉中举出一个像样的好汉来加以褒奖了。这才是《水浒传》的最大悲剧。例如,在《水浒传》里被公认的英雄是武松。网络上有人做过统计:“你最喜欢的《水浒传》人物是谁?”结果网民投票的结果是武松第一、林冲第二、鲁智深第三。也就是说,武二郎是排在最前面的。但是,实际上武二郎又有多少值得歌颂的地方呢?《水浒传》歌颂武二郎,恰恰说明它的美感评价是有问题的。现在我们仔细来想想:武二郎究竟有哪一个细节、哪一个行为是值得歌颂的呢?武松出场的第一个细节是在柴进家赖吃、赖喝,他去那里待了半年,开始时候柴进对他很好,后来柴进渐渐就不耐烦了,他赖吃、赖喝了人家半年,每天就在人家家睡懒觉,起来就骂人。宋江后来到了柴进家,宋江出外解手,顺便在柴进的院中看看,一脚踢到了武松,结果他跳起来就要打宋江,“你是什么鸟人?敢来消遣我!”(第22回)就是这么一副无赖相。这就是武松出场的一个镜头。第二个镜头是打虎。他的打虎完全是一种不成熟的少年心态的莽撞行为。其中的真实起因完全是由于对世界的毫无安全感。他对世界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信任,这是一个行走江湖的流氓、“愤青”的典型心态,而且他很莽撞,好喝酒。当时店小二劝他说:不能走了,前面有老虎。他听到后想的却是什么呢?我可不能不走,我要是不走,他今天晚上就要把我剁了当人肉馅儿了。我一定要走!他就是这样上的景阳岗。他并不是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既然有老虎,那么,我不打谁打?我不为民除害谁为民除害?不是的。他是认定了店小二肯定是在骗我,肯定是要把我留住好剁了饺子馅儿,其实那边儿才不会有老虎呢,你这个黑店才是老虎。他是为了躲这个作为假想敌的“虎”才落到了那个真老虎爪下。所以,他的打虎除了能证明他体力尚可外,我觉得不能再证明更多的什么了。至于他成为打虎英雄以后,一夜成名,结果竟然就把本来的去找哥哥的目得忘到了脑后,有滋有味地当起了刑侦队长,直到在街上碰到哥哥为止,这实在是令人齿冷啊。这说明,他说要回家看哥哥只是离开柴进庄子的借口,显然,这个人不但跟恩人搞不好关系,而且对自己的亲人也薄情得很。

武松表现比较好的一段儿是为他的哥哥报仇。但是即使是他为他的哥哥报仇之中,我觉得也没有太多正面的东西,比如说他和潘金莲的关系,他那样处理是不是就是正常?我就认为是有问题的,但是这个一会儿我讲到潘金莲时再讲,现在就先不去涉及。我要提醒的是,武松在潘金莲事件之后,人品开始明显地变坏。例如,在十字坡遇到孙二娘(第27回),他竟然以语言去调戏:“独自一个须冷落。”而在与她搏击时竟甚至“当胸前搂住”。而在打蒋门神的时候,他竟然是从调戏他的小妾开始(第29回)。你们看,他“把双手按着桌子上,不转眼看那妇人”,而且轻佻地说:“你叫柜上那妇人下来相伴我吃酒”。从这几个例子,相信你们已经不难窥见他的内心和情感世界了。

还值得一提的是他的醉打蒋门神,其实,我们如果仔细对比一下,就不难发现,在武松和蒋门神之间,实在难分好坏与是非。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仔细来看《水浒传》。事情的起因是施恩,他只是监狱里一个监狱长的儿子,根本和监狱没有关系,但是他利用他父亲的身份在社会上为非作歹,霸占了“快活林”。“快活林”,就类似我们南京现在的那个“1912”酒吧区。施恩看到后就跑去抢,说:你们所有的店家都要给我纳保护税,你们要是不给我纳保护税,我就不保护你们的安全。结果人家因为都不敢惹他,因为他是个地痞啊,于是就给他纳保护税。“但有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第29回)没想到后来又来了一个团练,大概相当于武装部部长吧,比监狱长官大一点。他又请了蒋门神,说:你把施恩给我打走,让他们给咱们纳保护税。事情就这是这样的。你看,施恩算个什么东西?凭什么武松帮着施恩打蒋门神就是正义?那如果蒋门神先请武松吃饭,挨打的不是施恩还会是谁呢?肯定是施恩啊。《水浒传》里关于这段情节是这样写的:武松一到,别人就给他好酒好饭地送,开始他是见到就吃,可是吃到最后不好意思了,就追问说:这是谁送的啊?叫他来见见我。于是被告知:施恩。你听听武松的评价是什么呢?“想他必是个好男子!”(第28回)连人都没有见到,就因为送了酒饭,竟然就做了这样的评价。一见到人呢?武松开口便问,“你且说正是要我怎地?”(第28回)武松的是非观已经足以想见。还有什么“正义”可言呢?有句话叫“有奶就是娘”,武松的逻辑就是:有奶就“想必”是我的妈。那么,打完以后情况如何呢?“自此,施恩的买卖比往常加增三五分利息”。(第30回)顺便说一句,武松被张都监设计陷害前,曾经有很多人找武松帮忙,也给武松行贿了很多钱财,武松可是照单全收,而且还买了个箱子放了进去。这个做法与贪官也没有什么区别。至于后来的血溅鸳鸯楼,我已经讲过多次,鸳鸯楼上就算冤有头,债有主,那也就是三个人的命,可是他杀了十五个人。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说,因为他是武松他就可以随便杀人,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说,为了复仇就可以杀掉所有的人,中国人特别喜欢讲的一句话我就特别不理解,中国人经常说“杀死一个够本,杀死两个还捞一个垫背的”,我就不知道为什么中国人的“背”就那么值钱,总要捞别人去“垫”?!他跟你又有什么关系?他因为在鸳鸯楼上卖茶,因为在鸳鸯楼酒店看车,因为在鸳鸯楼当门童,就被你提着刀,一刀把人家脑袋砍下来了。说得过去吗?我觉得,这一切都不是武松的光荣,而是武松的耻辱。但是很奇怪的是被我们当成了光荣,也被《水浒传》当成了光荣,这才是我最不能理解的事情。

李逵的是非观:“打了人的是好汉!”

李逵,我觉得李逵整个就是一个莽撞少年。李逵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裸奔的好汉,我们现在报纸上经常讲谁谁谁裸奔,其实那个“裸奔”李逵当年就试过了。他在江州劫法场的时候,在酒楼上躲着,然后大吼一声跳下来,当时就是“脱得赤条条的”。但是,你现在回过头来看一看,李逵有什么优点值得我们去赞美呢?有人说,《水浒传》写的是农民起义,我劝今天在座的各位一句,你们可一定不要这样想,其实,《水浒传》里起义的那一百单八将没有一个是农民!都是地痞流氓、国家主流渠道里分流出来的一部分中下级、中上级的军官和国家公务人员,等等,其中有哪个是农民呢?晁盖是农民?晁盖是村长;宋江是农民?宋江是县办公室主任;戴宗是农民?戴宗是监狱的典狱长;武松是农民?武松一天地都没种过,武松的职业就是个杀手、打手,他在山东一带到处跑,在这一家住半年,完了就到另一家再去住半年,武松就是这样的人。最接近农民身份的,是李逵,可惜,李逵也不干活,他是个无赖。这一点,在小说里写得很清楚。所以,我们不能因为有些人喜欢杀富济贫就认为他完全正确。当然,这些人还没有杀贫济富,所以,我们还要说他还不是个坏人。但是,他肯定不是个好人。“头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除了我以外,其他人都该死”。这就是他的言谈话语。我们再来看看他的所作所为,一次,李逵与宋江等人在酒楼喝酒,他正在说话,恰巧来了一位歌女唱歌,众人就转过去听歌了。他一看没有人注意他了,立刻大怒,两指照着歌女的额头就点了过去,结果歌女一下子就死了过去。你们看,他哪还有一点正常的人性感觉?更不要说他把朱仝看护的那个可爱的小男孩儿的脑袋无情地劈作两半了。李逵还有一次断案,是两家打架,他是怎么判的呢?他问:谁打赢了?那个打赢的就举起手,李逵说:你,回家吧。然后就把打输了的人关起来!这就是他的是非观,凭借拳头说话的是非观。而且,就李逵而言,最不能让我们容忍他的就是那四个字:“排头砍去”。在他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种用拳头说话的非常暴虐的心态,

再说得大一点,刚才都是从个人的角度来谈的,其实,从群体的角度,也仍旧有一个流“血”和流“汗”的问题。比如说,到了今天,我们一定要很公正地说:梁山和祝家庄、扈家庄、李家庄之间的矛盾是流“血”和流“汗”的矛盾。这几个村子里的人,都是我们中国最正常的农民,这些农民是很可怜的,社会已经失去了公正,他们尽管认真地给社会纳税,但是社会却从不保护他们,那么,他们怎么办呢?只好再给村长纳一次税,然后靠村里组织起一个民间的武装力量来保护自己。这就是中国最朴实的农民在被逼得没有办法的时候的办法,要注意,他们仍旧没有去打家劫舍,没有去当强盗,没有去当杀人放火,他们做什么呢?他们就只是再次从牙缝里挤出钱来,在自己村子里组织武装来保护自己。可是结果碰到了什么人呢?碰到了号称“替天行道”而实际是打家劫舍的梁山。梁山是流“血”的,在他们眼睛里,那些流“汗”的村庄无非是他们抢掠的对象。大家回想一下,宋江打祝家庄的理由成立吗?就为了一只鸡!一只鸡就毁掉了一个祝家庄。时迁偷了人家的鸡,人家把他抓起来了,这有什么不对?可是时迁竟然吹牛皮,说:你敢抓我?我是梁山好汉!那些正义的农民当然就说:你是强盗、小偷,我怎么不敢抓你。结果宋江就要去打。大家知道,《水浒传》有三代领导,第一代领导——王伦。王伦这个人是个知识分子,我要说,其实王伦这个人并不坏,例如梁山这块根据地就是他发现而且开创的——这充分说明了他的战略眼光,只是因为《水浒传》是按“拳头”大小来区分胜负的,论“拳头”王伦当然不行,所以《水浒传》就说他不行。这个事情我在这里就不去讲了;第二代领导——晁盖。晁盖这个人是不扰民的。他还有一点正义感,他说我们虽然在这儿临时搞了个寨子,但是,我们不能去扰民。但是宋江得到大权以后,第一个改变就是——扰民。所以,你看后来打的所有村庄,都是宋江要求去打的,而且所有的地方都没有惹过梁山。有的时候为了抢一匹马,他甚至就可以率队长途奔袭千余里去打人家。人家千里之外的村子惹你什么了呢?你们可能会问,那宋江为什么要打呢?其实宋江跟晁盖吵架的时候,有一句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说我为什么要打呢?我们梁山有两万人马——我们要吃饭。我们又不种地,每天除了舞刀弄枪,只能靠打家劫舍吃饭。所以宋江一定要打祝家庄,而他打祝家庄得到的好处是多少呢?五千万石粮食。够梁山吃多长时间呢?三年。但是,梁山周围的老百姓他们分到过一粒粮食吗?没有。你们看,这就是一个一直被所有的人忽略了的问题:由于流“血”和流“汗”的区分的混淆,以流汗为荣的祝家庄、扈家庄、李家庄、曾头市都是应该歌颂的,可是《水浒传》并没有去歌颂;以流血为荣的梁山完全是应该批判的,可是《水浒传》却没有去批判。

被女人逼“反”的男人和被男人逼“坏”的女人

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水浒传》对待女性的态度。与《水浒传》的强调“暴力”彼此一致,女性在《水浒传》里始终处于一种极度的被贬斥状态。汉语将“好汉”称为“英雄”,而不是“英雌”,这本来就已经说明了问题。《水浒传》如此地相信暴力,自然也就不会去相信女性。于是女性也就必然成为被贬斥的对象。儿女情长必然导致英雄气短,这是我们可以看到的一个一贯的逻辑。难怪秦明的妻子还刚刚被杀,头颅还挂在城头上呢,他却就已经再婚了。由此,我们看到了《水浒传》的两个主题,一个是人们所熟知的“官逼民反”的主题,这是《水浒传》的政治主题;还有一个是人们所并不熟知的“女逼男反”,这是《水浒传》作者所并没有意识到的性别主题。仔细考察一下,我们会发现,有几个人的上梁山并不是官逼出来的,而是女人逼出来的。宋江、武松、杨雄的上梁山就是如此。他们写下的,是男人的长恨歌。《摇啊摇,摇到外婆桥》里面的黑帮老大说过:“兄弟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女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这或许是因为黑社会的那种绝对没有安全感的生活必须要高度依赖自己的弟兄?而凡是女人就是坏的,男人就是被她们逼上梁山,这就是《水浒传》还想告诉我们的。在这方面,《水浒传》表现得更是一无是处。例如石秀。我对石秀的打抱不平、心甘情愿地管别人的闲事一直不能理解,我觉得很奇怪:他的好朋友夫妻两个过得好好的,他干嘛要去打抱不平呢?后来我想想,终于想通了,或者他和杨雄同性恋,或者他暗恋杨雄的太太。杨雄的太太也很漂亮,杨雄和他太太是二婚,女子二婚,杨雄还明媒正娶把她迎进门,可见他是真的特别喜欢他的太太的,也可见他的太太有多漂亮。而且你可以注意到一个细节,杨雄和石秀杀他太太的时候,是把她的头饰、首饰一件一件地拿下来,然后才杀的。说明什么呢?说明这个女性肯定很精致很漂亮。所以,石秀第一眼看见杨雄的太太,肯定是特别喜欢的。但是他又没有机会进一步接触,他要恪守兄弟情谊,这点应该是石秀做得好的地方。但一旦当他发现杨雄的太太红杏出墙,他的嫉妒心就全部发泄出来了。暗恋转变为刻骨的仇恨。石秀怂恿杨雄杀妻时候的凶狠真是令人发指啊。

更严重的是潘金莲。2006年是潘金莲女士去世九百周年。潘金莲女士逝世于1106年,2006年是她900周年。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说:潘金莲起初也是一个比较正常的人,只是这个社会给她提供的发展机遇都是扭曲的,她只要想实现自己的情欲,就必须以扭曲的方式去做,这样,她最终也就被社会扭曲了。一开始潘金莲女士有哪一点儿不好呢?这个人其实是不图钱的,她如果图钱,那她早都嫁给老“黄世仁”了。对于她来说,爱情是她的全部世界。她没有世界,爱就是她的世界。可惜,她没有处理好。或者说,可惜,社会根本没有给她任何的机遇。潘金莲一开始完全是个“喜儿”,“黄世仁”怎么追她,她都不要的。老地主说:你嫁给我吧。她说:不嫁!老地主说:你给我当“二奶”吧。她说:不当!这实在不错了。现在很多美女不要说当“二奶”,当“三奶”她都肯去,潘金莲小姐就没去嘛。后来她嫁了武大郎,慢慢觉得不满意。责任不全在她。《水浒》说武大郎是“三寸丁谷树皮”,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个特定的性的隐语,是指他的性能力比较差,还不只是说他的个子矮。这么一来,他的个子也不高,夫妻生活也不行,潘金莲一旦看见了武二郎,又怎么能够不动心?于是,她就向武松表达了她的好感。在这个时候,武松就不如潘金莲了。武松就亮起了拳头。他说:你要小心啊,我认识你,我的拳头不认识你。你看,武松的暴力意识就是这么强烈!可是潘金莲怎么说他呢?你这个人,“好不识人敬重”(第24回)。我觉得,那个时候的潘金莲还是希望在“敬重”的、情感的角度来解决问题的。但是武松没有把问题处理好。结果使得她因爱生恨,武松你既然不跟我好,那我就跟别人好。正好儿就在这时出现了西门庆。当然,这就要出问题了。后来她跟了西门庆,我认为也不是多大的错。我们放在现代社会看,这种事太多、太多了。西门庆就是坏人吗?西门庆不过是某县一个商人,身家二千万。我们不要上来就按传统观念给人定罪:你就是大坏蛋!其实,西门庆也有他的优点,他们之间有错误,我们要承认。最后,他们犯了杀人的错误,是因为那个社会给每一个人提供的自我拯救的空间太小,他们出了这个问题以后,又不能离婚,又不能暴露给社会,怎么办呢?那种时候,中国农业社会的农民的自私心态就会暴露,很多中国农民在传统中国社会被逼到了最后,都是这样——杀人灭口。所以,我们更应该看到这个民族背后的精神创痛,而不能把这个创痛简单地归结于西门庆或者是潘金莲,如果是那样,就太有失公正了。

还有“一丈青”扈三娘。这是个极美丽的女性,而且有着模特的身材。为了她,“宋江其夜在帐中纳闷,一夜不睡,坐而待旦。”(第48回)可是,她的一生却毁在了梁山好汉的手上,每次看《水浒传》,我都可以感觉到她的大痛与大悲。你们是否发现,扈三娘在《水浒传》里基本上是不开口的,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她开口时就说了四个字,这四个字是把我们梁山的男人骂得太可怜了,你们还记得吧?王英跟她当场玩裸奔耍流氓,扈三娘说了在《水浒传》前七十回里仅有的四个字:“这厮无理”(第48回)。然后扈三娘就再也没有开口。扈三娘的一生实际上是《水浒传》里最悲惨的一页,全家都被梁山杀光了,可是还要白天给梁山卖命,晚上被她一个最不喜欢的男人霸占。《水浒传》对于女性的蔑视与摧残,于此可见一斑。

前面我已经讲了许多,我想现在你们应该可以意识到,无论是《水浒传》的政治主题,还是《水浒传》的性别主题,其中能够被正面歌颂和肯定的东西实在很少。一部影响中国如此巨大而且流行时间如此漫长的作品,其中能够被正面歌颂和肯定的东西竟然这么少,我觉得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当然,我首先要说,用身体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乃至进入社会都并非毫无正面意义。在一个社会完全丧失了公平正义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只好还回到原始状态,靠自己的拳头来保护自己。这个时候,一个人的虎背熊腰,就给了用他的身体力量来保护他人以特殊的条件,因此,对于身体力量与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当以暴力反对暴力,当他站在弱者的立场上为民除害,老百姓自然就会解恨。老百姓已经被欺负了99次,但是最后一次却遇到了鲁智深们出手相救,他们自然会认为好汉是好人。这正是《水浒传》之所以有它的正面意义、之所以为历代的读者喜爱的原因。对此,在这里我要强调,我们要给予充分的肯定。

但是,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有?《水浒传》这本书存在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好汉纷纷上梁山时的前面四五十回《水浒传》更好看,但是好汉上了梁山以后的,《水浒传》就不那么好看了,甚至是很不好看了!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在好汉纷纷上梁山时的所作所为迎合了老百姓期望有些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身体力量来匡复社会正义的需求。而且,哪怕是坏人打坏人,更坏的坏人打不那么坏的坏人,只要被打的是伤害过自己的人,老百姓也还是欢迎的。然而《水浒传》的“好汉”们一旦都上了梁山,《水浒传》就变得不好看了。为什么呢?就在于上了梁山后,那种为百姓打抱不平、声张正义的事例一个也看不见了,上了梁山后,梁山好汉的所有行为都是打家劫舍。梁山攻打祝家庄有道理吗?没有任何道理。祝家庄都是老实本分的善良百姓,不得不自己看家护院,可是宋江还要去打人家。这样一来,作为读者的百姓自然也就不愿意再看了。而且,其实《水浒传》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从那一道“黑气”一闪,散入了中国社会,化作“百十道金光”开始,它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了。但是在一开始的时候,当每一个有“拳头”,有力量的人用他的“拳头”打抱社会的不平,匡复社会的正义时,我们感觉到了这个社会的“公正”隐隐约约还存在。在这个时候,我们会对他们抱之以敬意。我们觉得,在社会上到处都是不公正,到处都是不公平的情况下,它给我们带来了希望,而且似乎还是唯一的希望。可是,这种公正正义毕竟非常有限。而当他们聚义梁山时,这种微弱的公平正义就消失了。它的根本弊端也就开始日益暴露出来。换言之,我们一开始只看到了“打坏人”,我们没看到究竟是坏人打坏人,还是好人打坏人,或者是更坏的坏人打不那么坏的坏人。我们更没看到好人有没有权力因为自己是好人就可以打坏人。而且,即便是好人打坏人,这个社会是被你打得进步了,还是被你打得落后了呢?作为好人,你打坏人,你是不是比坏人更坏?因为坏人不知道自己坏,你是好人,你知道打人是坏事,可是你还打,你不是比坏人更坏吗?在《水浒传》里,我们有时看到的就是比坏人更坏的“好人”。这是我们在《水浒传》里看到的美感被劫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所以,上了梁山以后,好汉故事就都不好看了。因为,上了梁山以后,“更坏的坏人”打“坏人”的感觉就完全暴露出来了。上了梁山以后,你看看他们干了什么好事?他们开仓济过贫?他们确实“杀富”了,可是济过贫吗?一次也没有。而且,梁山“出手”以后怎样?这也是我们必须要问的!实际上,他们“出手”以后,实际上只能是让这个社会更混乱,只能是让这个社会更加动荡不安。说得再大一点,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看到哪次农民起义真正推动了历史,相反,我们倒是看到了农民起义对于社会发展的破坏。比如说,中国古代的宫殿就基本上都是被起义的领袖把它烧掉的。只有清故宫,因为清朝最后的政权交接是近乎和平解决的,所以它保存了下来。除此以外,二十四史里的哪一朝的宫殿还有呢?都没有了。在这个意义上,高俅们当然是恶的,但是,宋江们就不恶吗?

“除尽不平”的暴力,除不尽的是冷漠

不过,以上的分析毕竟只是从社会的角度略做分析,其实,如果从美学的角度看,应该给我们更多的启发。

《水浒传》的美感被劫持的关键之处在于:混淆了现实法庭和美学法庭。前面我已经讲过,就一个社会而言,用身体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乃至进入社会都并非毫无正面意义,不过,那仅仅是就社会而言,如果就美学而言,那么就必须强调,哪怕这个社会再如何黑暗,哪怕这个社会中的人再如何有暴力倾向,你抢我,我抢你,你杀我,我杀你,美学也一定要坚守爱的力量。作为一个时代的文学大师和美学大师,他一定要呼吁:这个社会只有用爱才能拯救,用暴力是无法拯救的。他必须永远呼吁这个。因为只有爱,才能给予这个社会无限的发展空间。他必须找到爱的力量,并且去讴歌、去赞美爱的力量。但是,我们在《水浒传》里找到了吗?《水浒传》里何尝建立过一个美学的法庭来审判那些“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好汉呢?没有。所以我一直认为应该以爱的名义去重新改写《三国演义》与《水浒传》故事,不再是仇恨的书写和暴力的书写,而应该是爱的书写和美学的书写。

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美学家、文学家,他应该看到的不是犯罪还是没犯罪,而是应该去看“无罪之罪”。也就是说,应该看到是所有的人都犯了罪。并不是高俅制造这个社会的黑暗,而是《水浒传》好汉也参与了制造这个社会的黑暗,而且《水浒传》好汉所制造这个社会的黑暗甚至远远超过了高俅。我们只看到高俅作恶如何、如何,但是高俅杀了那么多人吗?《水浒传》好汉在江州劫法场杀了四千人,在大名府大约杀了五千人,这已经远远超过了高俅。高俅确实贪污了很多金钱,也弄过权,但是高俅可没有杀这么多人啊。但是《水浒传》却没有看到《水浒传》了的好汉的“无罪之罪”,没有看到这个社会的罪恶是所有人的共同犯罪,这种美学无疑是错误的,这种美学也无疑是虚假的。在《水浒传》里只看到了寻找“替罪羊”——四大恶人。只看到了惩治凶手——四大恶人的爪牙。但是却看不到所有的人都来反省共同责任,我们看不到担当法官、担当审判者的《水浒传》好汉也同时审判自己。他们可能是不那么伟大的法官,但是他们肯定是不伟大的犯人。我想,这可能是《水浒传》给我们带来的最不好的东西。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水浒传》的美学只是“旁观”。这个地方有人鱼肉百姓,那个地方有人欺压民女,还有哪个地方有人为非作歹,然后《水浒传》好汉就“该出手时就出手”。可是,这只是“打抱不平”,和美学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它的前提只是:“可怜”。“可怜”是一种只针对对方的居高临下的现实关怀。因为“居高临下”,所以就必然陷入一种焦虑性体验,诸如屈原式的“哀民生之多艰”与杜甫式的“感时忧国”,而要从焦虑性体验中解脱,唯一的良策就是消灭对象。于是,这样的美学最终就必然走向暴力。武松也好、林冲也好、鲁智深也好、李逵也好,在一定意义上,比中国历史上所有的懦夫都强。那些懦夫连打抱不平的精神都没有,见到这个世上的任何不平事,他都不会拔刀相助的,只会拔腿就跑。所以,和拔腿就跑的人相比,拔刀相助的人毕竟还是有其正义感的,也是有其可以歌颂之处的。这无疑比“看客”要强。因为这些人并不懦弱。但是,关键在于,他们的打抱不平只是从“可怜”出发,因此,也就并没有真正改变现状,其结果是他越打罪恶就越多。当你在用暴力消灭罪恶的时候,你应该能想象到罪恶的反抗是十倍、百倍的。这样就使得《水浒传》的好汉,中国历史上的那些英雄都陷入了一种焦虑。这种焦虑就是:他觉得罪恶越来越多,越来越打不完、杀不尽。在这种情况下,他想要消除自己的焦虑,但又没有办法消除焦虑的根源,那怎么办呢?只有加倍地去消灭社会的丑恶现象。所以,他就天天出手,天天拔刀。可是,当他天天出手、天天拔刀时,他已经和他的对象——丑恶和黑暗,无穷无尽地日益生长起来了。结果,为了克服焦虑,自己不得不陷入更大的焦虑。这就是中国文化最终走向暴力宣泄以及对于暴力宣泄的欣赏的根本原因。甚至,暴力宣泄以及对于暴力宣泄的欣赏成为了焦虑性体验者进行心理转移的替补方式,而最终的目的则是:焦虑体验的在暴力宣泄中的虚假中止。《水浒传》里不就是以杀人为乐吗?这就是杀人成为焦虑者实现心理转移的最好的替补机会。只有在不断杀人中(比如李逵),他的焦虑性体验才能在遗忘中虚假的停止。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也就只有不断地进入暴力。暴力的恶性循环,暴力的欣赏,对迫害他人、把玩他人痛苦的欣赏,就成为《水浒传》的核心内容。也正是在这种美学中,我们看到了《水浒传》好汉凭借身体力量迫害他人的一幕又一幕。

而且,这种焦虑性体验从本质上来说,导致的只是冷漠。真正的美学是用爱来交换爱,以美来呼唤美。我们决不能幻想:“除尽不平方太平”。这是中国古人最喜欢说的话,其实越是用暴力去除,不平反而越多,用暴力消除暴力,得到的永远是暴力。只有用爱来消除暴力,暴力才有可能被消灭。但是中国人大都不懂这个道理,结果就陷入了一种“冷漠”,对生命的冷漠;而中国的美学则退化为一种对暴力和仇恨的书写。这时,我们就看到了《水浒传》。我们在《水浒传》中是看不到准确的美学评价的。因为我们对“美”已经失去了准确的感知能力,而且我们在对“丑”酣畅淋漓的揭露中也暴露了自己的“丑”。对方用暴力欺压百姓,而我用暴力欺压他人,那不是比对方更丑嘛。他这样做是不知道错,而你明明知道错却还这样做,你岂不是比他更错?!这不就是《圣经》里讲过的那个最简单的道理吗?我们应该看到,在这样的《水浒传》书写中,最终被认同的是丑,而不是美。暴力使得《水浒传》去过分关注丑而不去关注美,最终形成了一种丑的信仰而不是美的信仰。罗丹有一件雕塑作品《欧米哀尔》,它是丑的。但是艺术家是真让你认同和赞赏“丑”吗?不是。他让你拒绝进入这种丑。对这种现象他说:太丑了。我们要尽可能地防止悲剧被推演到这个地步。但是,我们在《水浒传》里看到的却是“丑”被美化:杀人被美化,打家劫舍被美化,一脚踏扁金银器皿然后带走这样的行为被美化,看到对面一个人影就说我要剥下那厮的衣服换酒吃被美化。这些东西和美学有什么关系呢?最终,中国就形成了一种对“丑”的信仰而不是对“美”的信仰,这种丑的信仰透支了我们对现实的关怀,从而使得我们的现实社会无限地恶化下去。

我必须提醒你们注意,真正的美学只是“聆听”,它聆听爱的声音,然后,不是去面对社会的罪恶,而是转过身去面对爱,从爱的感召中寻找力量,然后再回首现实的社会,去为失爱的社会补爱。只有这样的美学才是真正的美学,因为,它的起点是:“怜悯”。“怜悯”就是有爱的关怀,这是一种终极关怀,这种“怜悯”既是针对对方的,也是针对自己的。“怜悯”是平等的,也就是对任何一件事我都承认我自己也有过失。安德烈·孔特—斯蓬维尔对比过“可怜”与“怜悯”之间的不同:

可怜是从上向下体会的感觉。怜悯则相反地是一种横向的感情。它只是在平等者之间才有意义,或者不如说,更确切一点,它是在受痛苦的人和在他身边分担他的痛苦、从这时起与他相提并论的人之间实现这种平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没有一定的轻蔑就没有可怜,没有尊重就没有怜悯。[3]

不难看出,在《水浒传》中缺乏的,恰恰就是“怜悯”以及以“怜悯”为起点的美学。

这就是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


二. 公共社会的萎缩:病态的社会与病态的美学

公权丧失:大国衰落之谜底

意识到了《水浒传》的以暴力为美,并不是问题结束,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暴力”为什么会成为美学?

我的结论是:病态的美学出自于病态的社会。可是,从什么地方谈起呢?我们就从最近央视播放的一部电视纪录片《大国崛起》谈起吧。对于这部专题片,我相信你们可能都有所耳闻,目前也有很多人纷纷叫好,可是我却不觉得“大国崛起”有多好,且不去说我认为中国最应该拍的主题其实是:大国衰落。中国这样的大国是怎么衰落的?全世界有哪些曾经的大国衰落了?它们为什么会衰落?这些问题事实上对于中国来说要远为重要。而且,即使是拍大国崛起,这部记录片也没有指出关键的问题。一个大国的崛起的真正原因,应该是民主、自由、公平、正义。而且,一个大国的崛起的关键还应该是:从私权走向公权。现代国家制度的建立靠的是从私权走向公权,靠的是从“家”走向“国”。可是,中国的五四前后,梁启超、康有为这些人都曾经是中国思想界最进步的人物,但是,他们却都弄不清楚西方人说的“国家”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国家”?他们也弄不清楚。而且,直到今天,我们也还是没有弄懂。古代中国只有一个概念,叫做“天下”,国民党只有一个概念叫做“党国”,过去我们也有过一个概念,叫做“江山”。而这一切尽管说法不同,但是核心都是一个,就是把国家的公权压缩为私权。而一个大国的崛起,唯一的原因,恰恰就是公权的崛起。也就是说,一个崛起的大国必须提供极其充沛的公共产品。例如,我们现在到处讲“和谐社会”,什么叫“和谐社会”?其实所谓的和谐社会并不是指的一个团结的社会、和气的社会,而是指的公平、正义的实现。而要实现公平、正义,就必须要实现公共产品的极大丰富。

过去改革开放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给老百姓提供的主要是私人产品——衣食住行的满足。然而老百姓在衣食住行被满足以后,又必然要求公权的实现,要求公共产品的极大丰富。什么叫做“公共产品”呢?司法公正、教育平等、政治清廉、住房福利、医疗保障等等,一个成功的社会必须要给所有的公民提供丰富的公共产品,以便供其使用,反之,一个社会如果不能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那么这个社会就一定是最最糟糕的。我们今天讲中国的衰落和崛起,其实不要去看西方,只要去看《水浒传》、去看大宋,就足够足够了。人们都说宋朝是中国大国衰落的起点。为什么会如此?其中存在着一个内在的规律,我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有,中国在宋朝以前,所有王朝的衰落都是“自作孽”。都是自己折腾,自己把自己的“江山”给折腾掉了,但是自宋朝开始,却都是被外族所灭。究竟是自己折腾掉容易,还是被外族灭掉容易呢?当然是被外族灭掉更容易。要知道,自己折腾掉是很难的。但是,为什么从宋朝以后,外族来一个灭一个,包括元朝也是被汉族灭掉的,这也等于被外族所灭。为什么宋元明清如出一辙呢?为什么会亡得如此轻而易举,亡得如此毫无悬念?在这里,我想谈谈我的想法:这说明中国社会的公权到了《水浒传》时代已经被降到了最低点。一个泱泱大国,到了宋朝时为社会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已经接近于零了!那种接近于零的状态下的社会和政权当然完全是不堪一击的,也是任何一个外族都可以把它灭掉的。因为,所有的人都不愿意为那样的王朝效命了。举个例子,《水浒传》里的杨志在北京当跟班的时候,梁中书说,你负责把我的生辰纲给我护送到开封去,杨志说:我不敢送。他问:为什么呢?杨志说:一路上盗贼横行。杨志说得不错,他要送的是十万生辰纲,相当于今天的多少钱呢?三千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啊。于是梁中书又说:那我多派官兵护送。杨志说:“恩相便差五百人去,也不济事。这厮们一声听得强人来时,都是先走了的”(第16回)。这真是一语道破当时的社会内幕。当中国的公权已经完全丧失的时候,所有的人就都不愿再为这个国家卖命,遇到事情,他的唯一选择就是逃跑。在这种情况下,你带多少兵去送都不管用。这就是中国的宋代之后为什么屡屡被外族所灭的根本原因。

有人一定会问:中国作为一个大国,为什么会如此一撅不振?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公权的萎缩。在这里,我给大家提供一个简单的社会判断标准。如果一个社会的公共权力机制运转正常,它必须坚持两项标准:第一个标准是:当个别人利益增加时,所有的其他人的利益不能受到损害。这是第一原理——“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第二个标准,少数人富起来了,如果出现了多数人穷下去的状况,国家就必须强迫少数人拿出银子来,给多数人以补充。这就是第二原理——“卡尔多改进”(Kaldor-Hicks improvement)。在任何一个大国的崛起中,这两条原理都是不能违反的。西方历史学家约瑟夫·R·斯特拉耶认为:一个国家的产生,标志应该是从开始区分私权和公权,并开始用公权保护私权、用公权为民众提供服务开始。过去是掠夺私人财产,现在是合理地界定公权和私权,并对私权加以保护。这意味着,一个国家,如果真正是“国”而不是变相的“家”的话,它就一定要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而且,公共产品越多,这个社会就越有保障。当我遇到不义的时候,打官司时我能胜诉;当我要上学的时候,我的分数只要达标我就能上学;当我找工作的时候,我只要有能力我就能就业,当我出门在外的时候,我的身家安全也能够有充分的保证。但是在中国,在大宋,这一切都被抛在了脑后。在中国,到了宋朝,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公共权力失范、公共产品匮乏、公共社会萎缩”。这就是我们在《水浒传》里看见的吏治腐败、司法腐败、社会腐败、制度腐败;穷者越穷、富者越富;少劳多得、多劳少获、劳而不获;起点不公、机会不公、规则不公、结果不公……百姓无辜被鱼肉,自由、平等、公义则无处可寻。

这一切,都与中国社会的“中国特色”有关。中国从来就没有“国家”而只有“天下”。要了解中国,就一定要了解“天下”的真实含义。张艺谋拍《英雄》时曾洋洋得意地谈到他的发现:荆轲不应该刺秦。秦始皇是为了一统“天下”,为了“天下”的“和平”,是为全中国人民谋幸福的。言下之意,他是人民大大救星。张艺谋确实并不愚蠢,但是他真的愚昧。他对中国历史也一无所知,中国人讲的“天下”可不是老百姓之天下,而是“一人之天下”、“一姓之天下”。中国所有的政治斗争无非就是抢椅子的游戏,三把椅子四个人抢,两把椅子三个人抢,一把椅子两个人抢。最后某某某抢到了这把椅子,这就是中国的“天下”。《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已经说得很清楚:“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天下是自己的产业,黎民百姓是牛马畜生。中国的二十四史,也无非就是二十四姓霸占全国的历史,就是天下成为刘姓、李姓、赵姓、朱姓……的私有财产的历史。而既然是“一人之天下”、“一姓之天下”,自然也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公权,而只存在暴力。连西方人孟德斯鸠都看出来了:统治中国的是棍子。

那么,在“一人之天下”、“一姓之天下”中的人们又该如何生存呢?当然无法进入统治者的利益共同体,“是日何时丧?予与女皆亡!”(《史记·夏本记》)这种心理的冷漠与对抗无疑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意识,何况,生存在“一人之天下”、“一姓之天下”中的人们还是一盘散沙,各怀鬼胎,各谋私利,没有谁能够有安全感。被人害的人往往又是害人者,《水浒传》在写刘高陷害花荣一章的结尾写过两句诗:“生事事生君莫怨,害人人害汝休嗔。”(第34回)这无疑是真实的。因此,唯一的生存途径就是:设法组成不同的获利集团,以便放大自己的力量,以求在“一人之天下”、“一姓之天下”中分一杯羹。这就是说,我一个人根本无法与赵家统治集团相争,一颗汗珠摔八瓣的辛勤劳作,也无非只是为自己进一步地被盘剥制造理由,那更得不偿失。要想生存,可行的方式只有一个,就是我也可以效法统治者,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结成小集团,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或相对稀缺性的资源,去合法地掠夺或者伤害社会与他人,并且借助这种方式来获利。显然,这一切都是被“中国特色”的“天下”逼出来的。

吃拿卡要:“万人之上”的高官获利集团

具体来说,我们在《水浒传》中看到了三个不同的获利集团。

首先是以“四大恶人”——蔡京、童贯、杨戬、高俅为代表的获利集团。他们虽然在“一人之下”,但是却也在“万人之上”。他们欺上瞒下,把手里的“公职”变成“私权”,结成牢固的利益集团,一方面“巧取”赵家的财产,一方面“豪夺”百姓的利益。林冲误入白虎堂,法官宣判的时候说:你以为开封府是朝廷的吗?是高太尉家的。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啊。要知道中国人的家底是很薄的。“薄”到什么地步呢?孟子早就说了,“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4],你们看看,这是不是太可怜了呢?因此,中国人的生活实际上是长期在贫困线上挣扎的。学法律的人都知道亚当·斯密,他就曾说过:中国下层阶级的生活还不如欧洲的乞丐。学文科的人没有不知道黑格尔的,他也说过:中国是灾荒之国。他们都是外国人,但是他们对于中国的这一观察是大致不错的。而中国的历史学家也有过一个著名的统计:中国人要生存,人均不能低于四亩地,否则就会陷于饥荒,家将不复为家。可是,据我看到的一个材料介绍,大宋时候的人均仅仅四亩六分。这样一来,我们假设其中三亩的收入要用来养家,一亩三分的收入要用来纳税,那么,仅存的三分地的收入,就正是主要被以“四大恶人”——蔡京、童贯、杨戬、高俅为代表的获利集团搜刮走的。梁中书一次能送三千万的生日贺礼,而且去年还同样送过一次,但是被强人抢走了,加在一起,就是六千万,再加上他还要给别人送各种各样的贺礼,还要自己吃喝玩乐,他一年“巧取豪夺”的数字肯定会是个天文数字啊。金圣叹这个人很聪明,他看了《水浒传》以后就说,“乱自上作”。而且在评点董超、薛霸押送卢俊义时发现:“林冲者山泊之始,卢俊义者山泊之终,一始一终,都用董超、薛霸作关锁,笔墨奇逸之甚。”“用董超、薛霸作关锁”,影射的就是“乱自上作”。本来,真正的“乱自上作”里的“上”应该是最高统治者,金圣叹作为当事人自然还认识不到这一点,因此,他所指的“上”只是以“四大恶人”——蔡京、童贯、杨戬、高俅为代表的获利集团,但是,这就已经非常难得了,因为除了最高统治者“自作孽”以外,这个集团正是当时社会的最大的破坏性的力量。

其次是地方组成的获利集团。祝家庄、李家庄、扈家庄、史家庄等等,在《水浒传》中也是一个引人瞩目的存在。他们的基本构成是贫民百姓,这些人犹如路边的草芥和蚂蚁,听任他人的践踏、蹂躏,没有任何的保障,惟有苟活于人世。他们将自己的四亩六分地上的所有额外收入都纳了税,可是赵家朝廷却没有任何的公共产品提供给他们,不要说公平正义、就是连人身安全都无法保证。再加上以“四大恶人”——蔡京、童贯、杨戬、高俅为代表的获利集团的合法性伤害,他们的生存就更加艰难了。于是,他们只好采取集体自救的方式,自己为自己再纳一次“税”——在村庄里自养武师,自组团防,以求自保。我们看到的祝家庄、李家庄、扈家庄、史家庄等等,就是这种情况。这就形成了这个社会的一个新的获利集团。当然,从表面看,他并没有获利。而且在所有的获利集团中他其实都是弱者,史家庄的消失就是一个例子,在此以后,我们也看到了祝家庄、李家庄、扈家庄的消失。然而,如果我们想到由于这个获利集团的存在,百姓可以在其他获利集团的合法性伤害更多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我们说它也是一个获“利”集团,应该也大体不差。

打家劫舍:“刀口舔血”的匪类获利集团

最后是梁山、二龙山、桃花山、白虎山、少华山等获利集团。他们基本上是流氓团伙、黑社会团伙。这些人都有一技之长,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被主流社会排挤了出来,于是,他们就自觉不自觉地进入了体制外的搏命通道,开始以“刀口舔血”的方式结成获利集团。而且,由于宋代公共财政极为薄弱,缺乏基本的动员能力,也无法应付社会的天灾人祸,因此对于这类获利集团,不得不采取“招安”的方式。“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这句民谣反映的就是这一现实。过去,我们只看到他们把斗争的矛头对准了贪官污吏,而且揭露他们是危害国家、陷害忠良、扰乱社会,就以为他们是进步的,其实不然,充其量他们与贪官之间的关系也只是50步与百步的关系。我们看看他们的所作所为,就知道他们也不是什么“好鸟”。例如孙青、孙二娘夫妇确实保护了“英雄”武松,但是,他们却杀死了与他们不是一个获利集团的某某“大头陀”,只遗下那把雪花镔铁打成的戒刀常常半夜里啸响。还有生铁佛崔道成、飞天夜叉丘小乙、田虎、方腊,我们看到,一百零八将内,是四海之内皆兄弟,可一百零八将之外,是随便可以砍杀的。凡不是一伙的,这些英雄好汉们是照杀不误啊。再如,决定梁山存亡的全部根据都是——以梁山的利益为利益。只关心敌我,不关心是非。没有原则,没有道义,所谓“有奶便是娘”。李逵母亲被老虎吃了,晁盖、宋江没有任何同情,而是为他杀了四虎并且又为山寨带了“两个活虎上山”“杀羊宰牛,做筵席庆贺。”(第44回)他们不是反贪官吗?可是梁山想通过他去打通跟皇帝接头的通道的人,却明明就是贪官,于是贪官也就不是贪官了。而且,宋江每擒一将,只要“慌忙下堂,喝退军卒,亲解其缚”,把某某“扶在正中交椅上,纳头便拜”(第64回),对方立刻心甘情愿地投降,什么羞耻、道德全都没有,只有利益。何况,他们的“逼人上山”的方式也太残忍了一点。只要为他们这个获利集团所许需,他们就不遗余力地“逼”人上山。秦明上梁山以后,就说过一句:你们害我也害得忒狠毒了一点儿啊,把我全家都杀光了啊。朱仝,是私放宋江的恩人,宋江想把他骗上梁山,朱仝不答应,梁山就去把他带的小孩儿弄到手,脑袋摔了八瓣儿。这样的集团,还有什么人性可言?至于利益的分配,那更毫不掩饰,一半是英雄好汉的;还有一半是众多的小喽罗的,挨饿受冻的的穷人百姓?从来没有听说分给过一分钱。

巧取豪夺:不同获利集团,同一生财秘籍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诸如此类的大大小小的获利集团的存在不但造成了社会的崩盘,而且使得“获利潜规则”成为所有人所默认的通行准则。李逵这个人确实是粗中有细,他的一句话非常经典:“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第52回)你看,他对社会的潜规则何等清楚?一切都是决定于“获利”,获利才是真正的“条例”,只要能够“获利”,就可以“前打后商量”,或者干脆“打你不商量”。史进捉到土匪陈达以后怎么办呢?按说是捉到了土匪就应该送官啊,可是他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什么呢?他竟然想:我拿他送了官,那些好汉岂不是耻笑我嘛。你看,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正义和非正义呢?你们可能还会注意到:《水浒传》中的几乎所有人在逃难的路上都以“犯罪”为荣,不但自己会像做品牌宣传一样到处去吹嘘曾经在哪里杀过人、劫过财,而且对方也是马上纳头就拜,羡慕之情溢于言表。对比我们现在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逃犯们纷纷地陈述自己潜逃时的那种极大的心理压力,我们会不得不震惊地追问: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

我们就以宋江的经历为例做个简单的剖析:

宋江,号称山东“及时雨”,什么是“及时雨”呢?想要钱,他就马上撒下来,那就是“及时雨”了。可是,宋江怎么有那么多的钱“撒”?宋江的官位是“押司”,大概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县办公室主任。过去没有法院,所以,他也可以说兼任县法院的办公室主任。在中国古代,县长以上是“官”,县长以下是“吏”,从宋代以后,“吏”才开始有了一点儿可怜的工资,宋代以前“吏”都是不发钱的。国家委任一个县长,一般都是孤身一个人去上任,甚至“老妻寄异县”。到了那个县以后,他自己在院子前后种点菜,然后想办法弄点儿黑心钱,雇两个师爷,雇个办公室主任,接着再雇几个打手做侦缉队,帮他到处抓小偷、抓强盗之类,以便维持这个县的治安。显然,我们的宋押司的工资不会很高。那么,他的钱从何而来?

我们还是先给他算算他的“撒”钱有何等的潇洒吧。宋江这个人动不动就给人“撒”钱。前面我们说到宋江被武松绊了一下,于是他掏了多少钱去买通武松并让武松成为他的铁杆儿打手呢?十两。宋代的时候大体是一两相当于现在的三百块钱。十两银子,就是三千了。好爽的见面礼啊!给李逵多少呢?宋江开始给了李逵十两,李逵出门就赌输了,然后跟人家打架打得不亦乐乎,宋江说:别打别打,我再给你五十两算了。宋江——一个县办公室主任,送一个根本是陌不相识、萍水相逢的李逵,而且是在蹲监狱的情况下,一出手就是六十两银子,一万八千块钱啊。

宋江的钱的来源我们就不用讨论了,这种不当收入即使当时的“纪委”不查,我们也可以猜个***不离十。其实,类似宋江的情况在中国是非常典型的,也早已为人们所关注。在南北朝时就出现“久吏奸滑”的评价。有一位进士回忆自己担任刑部给事中时曾提请长官平反冤狱,可是长官却:“惨然曰:‘不敢。’予曰:‘何也?’对曰:‘天下有一介不取之官,而无一介不取之吏。若一翻厂招,异日借题罗织,官吏并命矣!’”而且,一方面那些县官大多都是从科举的道路上来的,处理政务毫无经验,当地的人际关系更是一窍不通,另一方面那些世代为胥吏的衙役,也很少有升迁的机会,因此他们把县官控制在手里,“坐堂皇者如傀儡在牵丝之手,提东则东,提西则西”,想方设法地去大捞特捞。至于他为什么见了人就“撒”钱?这说明宋江这个国家干部,显然身在大宋可是早就心在梁山、二龙山、桃花山、白虎山、少华山一类的获利集团,并且以体制外的搏命渠道作为自己的最后归宿。

我们看看宋江在“生辰纲”事件中的表现。我刚才换算过,十万“生辰纲”就是三千万。令人吃惊的是,所有的人听说以后,第一个念头竟然都是:“抢!”第一个建议抢的是谁?是一个政工干部啊,公孙胜是干什么的呢?是宗教界人士啊,他马上就去找谁呢?晁盖。他是干什么的呢?村长。本来他的职责是保护十万“生辰纲”顺利通过,可是他作为最基层的政府官员,第一个念头竟然是:不抢白不抢。可是更离奇的是,在破案以后,市公安局把这个案子送交县里,县办公室主任、县法院办公室主任宋江同志正好接了案子。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得赶紧去救“晁村长”。接下来宋江杀阎婆惜犯了案,朱仝和雷横奉命去抓宋江。可是两个人却各怀鬼胎,却都是在打主意要救宋江。再往后,他被关在了江州戴宗当监狱长的牢子。那可完全就是贵宾待遇,不但住单间,而且可以随便出入,李逵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他是这里的狱卒,被戴宗派给宋江当跟班。

为篇幅所限,我就只举一个宋江的例子,实际这样的例子我可以举出很多人作为例子。例如大宋朝派了16个中上层军官去围剿梁山,可是他们却没有一个不投降,忠于朝廷的人竟然是零。小旋风——柴进是当时社会里保险系数最高也最不可能被伤害的,可是柴进也与朝廷离心离德,他跟周边的饭店都交代好了:所有过往的犯人,你们都不许给他饭吃,让他饿着。为什么呢?要吃只能到我的园子里来吃,都到我这儿,我好结交他们。为什么要结交呢?原因我想大家都已经很清楚了。再看看书中出现的朋友结义、主仆组合、兄弟搭档、夫妻合伙、家族联手的形形色色,其中可有一个知道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为何物吗?他们唯一关注的就是自己能够不受他人的伤害但是却可以伤害他人。结果,整个社会就形成了一个“黑洞”:“在这个时候,皇帝的励精图治或者宴安耽乐,首辅的独裁或者调和,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和习于苟安,文官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思想家的绝对进步或者绝对保守,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有的身败,有的名裂,还有的人则身败而兼名裂。”[5]而一旦进入这种"黑洞"状态,“明君”与“昏君”的区别也就毫无意义,“治世”与“乱世”的区别也毫无意义,“治世”成为偶然,“乱世”成为必然。这样的大宋如果不亡,那实在是天理不容。值此之际,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创造能力不如伤害能力、爱的能力不如恨的能力,暴力因此而隆重出场,因为它成本最低,回报最大。

这时,我们所看到的中国已经就是动物庄园,而我们所看到的梁山已经就是“猴山”。

这就是我要讲的第二个问题。


三. 生存原则与生命力量的宣泄

动物凶猛:落草英雄的丛林法则

公权的萎缩不但挤压了公共空间,导致公共空间的萎缩,而且还挤压了精神空间,导致了精神空间的萎缩。

由于公共空间的萎缩,任何长期的利益都是没有的,即便有,也是靠不住的。我们中国人的生存基本上只是一种低成本生存。“活着”,事实上就是中国人的全部人生。一部五千年的中国历史归纳起来,尽管从表面上看起来像万花筒似的五彩缤纷,但是实际上也无非就是两个字:“活着”!中国人喜欢说“民以食为天”,我们往往会误解为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深刻,其实这就是中国人的最高价值观。中国人的“天”就是“食”。为了最低级的起码的生存,中国人不得不放弃其他的所有目标。我看到一个材料介绍,牛比人大,但是为什么它却偏偏怕人?就是因为它眼睛里的人比它自己要大得多,因此它当然会怕人。中国人也是如此,由于生存的需要太迫切、太唯一了,因此这种本来是低级需要的需要被中国在内心人为地予以放大,而本来是高级需要的需要却被人为地压抑。结果,在这样一个心灵被压扁了的民族,爱与美根本就无处存身,或者说,根本就不知道爱与美为何物。回想一下,哪怕是到了实在过不下日子的时候,他们所呼唤的也不是民主、不是平等,而是“均田地”,而是大家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你有我有全都有”。

我们还是来看看《水浒传》。我发现,在这个方面,梁山的一切都非常典型。梁山好汉都自称“绿林人士”和“草莽英雄”,而且将自己的“做强盗”叫做“落草”,这显然不是因为他们躲藏于深山并却与动物为伴,而是因为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生存方式从本质上是远离人类的,也更接近于动物的生存法则,也就是所谓的丛林法则。例如,武松在承诺别人时候喜欢说,我一定会作到,否则就“枉自折武松的草料”(第30回),其实就是自比动物。而梁山好汉说得最多的话,则是:“做个下半世快乐也好”。什么叫“做个下半世快乐也好”,阮小七有一句话,可以作为注脚:“若是有识我们的,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若能勾受用得一日,便死了也开眉展眼。”(第15回)这其实也就是:不仅要活着,而且要快乐地活着,这就是“快活”。例如,《水浒传》为什么要让史进第一个出场?我认为,就是要让他成为“快活”人生的象征。这是一个阳光男孩,也是一个帅气男孩,他的“银盘也似一个面皮”,应该是所有梁山好汉的心灵面孔。动辄“你来,你来,怕你不算好汉!”不难看出他内心内深处生命力量的洋溢四射。后来因为急于立功,他跑去找旧日相好李瑞兰做内应,结果被举报入狱,梁山好汉中的其他人,遇到类似事件都是“吃打不过,只得从实招供”,例如公孙胜,例如宋江,可是他却“只不言语”、“由他拷打”。在他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水浒传》作者的全部神圣理想。可是,一切也就仅此而已。事实上,他也只是一个精力过剩的顽童。渭州遇见鲁智深,尽管只一面之交,却借给他十两银子,可是在潘家酒楼吃酒,鲁达要为金氏父女打抱不平,在座的史进却毫不在意,可见他的侠义也无非只是率性,武松、鲁智深、李逵等也如此,就拿武松来说,其实他的所有杀身之祸都是自己招惹的。张青不是就批评过他的“托大”和“与人争闹”吗?颇能识人的宋江不是也两次提醒武松一定要“少戒酒性”吗?李逵的名言更完全可以看做梁山好汉的心声:“打了人的是好汉”(第74回)。至于对他人的同情心,对自己的痛苦的意识,以及对于爱与美的追求与推崇,在他们那根本就是绝无可能。

一个无法回避的例子,就是梁山好汉的“吃喝”。

茨威格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我不是在咖啡馆,就是在去咖啡馆的路上。我看《水浒传》却总是说:《水浒传》英雄不是在饭店喝酒吃肉,就是在要去饭店喝酒吃肉的路上。没有一个例外,所有的好汉一见面就是要吃喝。在他们身上,存在着吃喝依赖,而没有爱的依赖。只有在吃喝中才能得到满足,在爱中却不能满足。古代文人的陪伴,用鲁迅的话说,是药与酒;那么,梁山好汉呢?就是(牛)肉与酒,在《水浒传》里,我们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智深的那句:“嘴里早就淡出鸟来”,而且你们要注意,他们的吃喝都是廉价与低质的。他们喝的酒度数虽高,但都算不上美酒。武松喝了,尽管称赞“这酒好生有气力”,可是却没有说香。当然,好酒也偶有所见,武松抢孔亮的那一瓮青花瓮酒就是开了泥头,“风吹过一阵阵香味来”。他们吃的肉也都只是牛肉。他们一说就是:给我切十斤牛肉!为什么总是切“牛肉”呢?这些人只能去消费最下等的吃喝。猪肉的再加工的成本高,能做出各种花样来,这些好汉吃不起,怎么办呢?只有切十斤牛肉,这个最简单,切切拿来就下酒。最有意思的是李逵第一次见到宋江,跟他出去吃饭,宋江想装点儿文气,宋江说:不行啊,吃不下去,要有二两鲜鱼作醒酒汤就好了。李逵马上就下去弄鱼。但是最有意思的是,把鲜鱼弄上来以后,宋江就吃了几口,说:哎呀,好吃是好吃,就是不够鲜,就没有再吃。李逵的牛肉吃完以后,看到还有鱼肉,就伸手把鱼一把捞过去塞在嘴里了,可是吃完了却说:不好吃,鱼没有牛肉好吃。宋江看出了他的心思,给他再来二、三斤羊肉,李逵三两下就吃完了,说道:“这宋大哥便知我的鸟意!吃肉不强似吃鱼!”(第38回)你们看看,《水浒传》里的好汉就是这样像动物一样粗糙。不过,你们也不要以为宋江这个人就比李逵好多少。他到开封去见李师师,因为喜欢李师师,就拼命表现自己的男子汉气魄:袖子一捻,吆五喝六的,一边儿的燕青很着急,赶紧对李师师说:我大哥是小地方来的,你千万别见外啊。据统计,水浒中描述设宴吃食的场面共有一百四十多处。其中三分之一指明了吃的是牛肉。可是,在《金瓶梅》里那个小县城的商人西门庆虽然只是社会的下层,可是在整部书里我们却没有看到他吃过一次牛肉。看来,就是吃喝,在梁山好汉那里也是奉行的丛林法则啊。

流氓性格:“下半世”“快活”的绿色通道

讲到这里,我就必须要来讨论梁山好汉乃至中国人的“流氓性格”了。与国内流行的对于梁山好汉的无原则的赞誉甚至不惜称之为“英雄性格”的看法不同,我始终认为,在梁山好汉身上,我们所能够看到的,只是一种因为公权社会萎缩所导致的“流氓性格”。“流氓性格”,是公权社会萎缩的必然结果。西方学者洛克说过:“谁认为绝对权力能纯洁人们的气质和纠正人性的劣根性,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2007-9-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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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

#2  

这篇很好玩,拿林冲与鲁智深比?这世上,人都是不一样的。

惺惺惜惺惺,好汉惜好汉。

我也曾经有对<水浒>的逆反,现在重新认识此书,还真是了不得的一
部经典。当然,有"少不看水浒": 青少年是不宜,也读不明白的。

中国小说有一个厚道的地方是,普遍比较写实。至于书中各点现代看
来很不人权,不道德的地方,也是当时的真实情形。

是存真还是包伪,这是个见仁见智的事情。


2007-9-7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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