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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17 | 52层楼上的广玛诺 | ||
52层楼上的"广玛诺" 曾宁 155年历史的唐人街,如果非来不可,我爱选万里晴空的日子。艳阳下,破旧褴褛的景物輝映出了色泽,不再那么触目惊心。也正为这缘由,紧靠唐人街的金融区,我很少去,栋栋摩天大厦下的庞大阴影里,日头越是灿烂,它越是黑而冷。然而今天首次登上金融区里美国银行大厦的第52层,俱乐部里,是一个驰名西海岸的酒吧。 傍吧台而坐,透过三面落地玻璃窗,眺望金山湾澄碧如玉,波澜不惊地卧在远处。金门大桥、天使岛、金银岛、雪白的游艇、蔚蓝如梦的海水,在周遭围绕着。听说,在阴天,自此处,欲穷千里目,只见云雾如带,缠在大厦的半腰,恍惚间,仿佛置身于峭壁之巅。但此刻,能见度甚高,风景放眼尽收,渗上了蓝靛的阳光,浓稠如牛奶,于鳞次节比的屋顶间隙中流淌,这里化为一道暗红,那里拥出一丛新绿。 "要喝什么?"邀我前来的男士,优雅地作出绅士的姿态,殷勤发问。我回答:"随便吧!"确实的,眼下是午后,我刚刚和朋友在咖啡馆聚会,喝了不止一杯咖啡,不能再喝。善体人意的男士自作主张,替我要上一杯名叫"广玛诺"的干邑,据说是水果香甜酒中最具深度與广度的要角,也是鸡尾酒中的魔術師。在这巍峨的所在,坐拥全球著名的金山湾佳景,只有法兰西驰名天下的干邑,才配得上如画江山。广告词说,“广玛诺”一喝下去,世界就会发生变幻。 面前的杯子,大得出奇,状如未开苞的荷花。一盎司干邑,浅浅的一层,在杯底透出和悦的金黄色。我手握杯子,让奥微的体温传递到酒里去。我的酒伴,是这儿的老主顾,说着得体的场面话。他是官场中人,不得已也好,习惯成自然也好,只能这样,尽管他的内心深处极其厌烦这种把所有交往变为"应酬"的习惯。为了感激他的好意,我以我的角色成全他的"正人君子"形象,娴雅地品着酒,轻轻地搁下杯子,支颐静静聆听他的议论,关于昔日选读的法文,关于大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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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7 | [原创]黑夜之目 | ||
1, 是谁,这缟素的祭者 我步入灵堂时,里面一片漆黑。气氛肃穆异常,人们正在默哀,鸦雀无声,时间与生命都停滞了。远处的墙壁,挂满了花圈和挽联。聚光灯把雪似的集束光打在灵柩上。我从死者身边走过,三尺之外的遗容,未现老态,他才 56岁,还算春秋鼎盛,但失血的嘴唇所泛出的白色,化妆师无法掩盖,皮肤也像桦树皮一般,白中带森冷的幽光,这些因枪伤而死的人特有的表征,恰好和灵堂内作为主调的白色呼应——白的挽联,白的帷帐,未亡人和后代头缠的孝巾---- 隐约看到,灵堂内座无虚席,本市政界与商界的要人包括市议员,唐人街社团的大老,死者的友好故旧,都来了。不过,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论亲近,并比不上灵柩两侧肃立的年轻人,共约百人,一色黑色西装,脸色庄重。据说他们都练过功夫,身手了得,他们和死者同属一个堂口,是死者的子侄辈。他们此来,不但是致哀,更是表达同仇敌忾,向辣手杀人的匪徒显示团体的意志。 2006年春天,我来到旧金山唐人街。身份奇异的侨界名人梁先生,死于非命,几经周折后,葬礼终于隆重举行。一个街区以外,便发现气氛少见地紧张,四周停满警车,黑衣警察布下散兵线,严密监视来往的车辆和行人。上千名好奇的闲人在拒马外指指点点,这一谋杀案,其悬疑,其诡异,实在是这个中国以外资格最老、规模最大的华人聚居区里多年来所绝无仅有。不过围观者都机警异常,一有异动,马上作鸟兽散。 我惴惴不安地坐在嘉宾席上,听说今天有一位神秘人物将在此现身!拜祭开始,旧金山市议员、市参事为头,一干人等鱼贯而过,瞻仰遗容。每一位嘉宾都被警告过,今天可能发生一场血雨腥风的枪战。警方也都在各个要口布置警力,万一发生紧急事件,就开始应变,疏散。白色氛围内外,弥漫着鸿门宴一般的内在张力。 门口上千名围观之外,破天荒地,旧金山湾区主流媒体的电视台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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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7 | 戏说 流浪 悲秋 | ||
瞎子戏说:流浪的自白 我已经流浪了很久。 久得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江湖上的人都叫我流浪。 既然这样,那我也就这么称呼自己好了。 很多时候,说法传得多了,就成了事实。至于真的事实是什么,没人知道。 我很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这些年,我遇见过很多流浪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难以明言的理由。 事情总是这样,世界上的安逸总是相似的,而坎坷则各有不同。你没法说你经历的就一定是最痛苦的。 在江湖上行走,最要不得的就是自怜。 你必须照顾你自己,但绝对不能可怜你自己。 因为我明白,除了我自己,没人会照顾我,但如果我可怜自己,那么所有的人都会嘲笑我。 其实,谁不是在这个世间流浪呢。你看那个富家子弟好像活得很舒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他未必有我快乐,未必比我更知道前面应该如何走下去。 他比我更在流浪之中。 有的人流浪是因为钱,有的是因为好奇,有的,则是因为犯了事。 我却是因为喜欢你,想要和你在一起而离开,去流浪。 每次见到你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如果你要求,我会毫不犹豫去做讨你欢喜的任何事情,哪怕砍下我自己的胳膊。但我不想让你知道,因为我宁可砍下自己的脑袋也不愿让你知道你可以轻易操纵我。 所以我努力让自己笑都不笑一下,只看你一眼,便去看涨水的河。虽然我知道,你站在河边的桃花林里,美丽极了。 初九,潜龙勿用。宜婚丧嫁娶,忌远行。 我就在这天开始流浪,从那以后到现在,一直都没再回过那片桃花林。 我是个孤星入命的人,很小就懂得怎样保护自己。要想不被别人拒绝,最好的办法是先拒绝别人。 走的时候,有绵绵的细雨,风往南吹。我故意逆风而行,一直朝北走去。 以后,每次碰到这样的雨,我就会想起那个人。 其实,在江湖上行走,并不需要太高深的武功,但一定要学会怎样保护自己。这对于我来说,实在太容易了。于是,我开始考虑做一点出名的事情,解解闷。 所以我也学了些武功。 我想自己武功还学得不错,因为从三年前,我就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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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6 | [原创]午后,双份伊思百索 | ||
午后,双份"伊思百索" 曾宁 上一次喝"伊思百索"是什么时候?对了,是前年冬天!在大洋彼岸,北京城,莲花场"茶马古道"里。我皱着眉,探险似地将嘴唇碰到原油一般粘稠的纯黑浓缩咖啡"伊思百索"时,瞥了一眼落地窗外,红灯笼镇静自若地红着,不远处,什刹海的坚冰和铅色的低天对峙,风夹着零星的雪花,和年轻人溜冰的矫健身子一起旋舞。 坐在我旁边的,是从上海的拍片场悄悄开溜,踏上京沪列车赶来和我聚会的好友蜘蛛女。她为了驱赶连日熬夜的疲惫,要了双份"伊思百索"。她看我在瑟缩,便把大号咖啡杯搁在桌上,痛痛快快地把我冻僵的手握牢。我默默无言,把杯里装饰用的柠檬片放在嘴里。"伊思百索"那从苦涩中升腾的浓釅香味,柠檬的苦、酸和隽永的微甜,历经十多年风雨而依旧热烈专注的友情,就是我所拥有的全部财富。良久的静寂中,她冒出一句:"回美国后,你会和谁一起喝伊思百索?"我一怔------ 和她分别后,整整一年两个月,我没有和别人喝过"伊思百索"。也曾结伴上"星巴克"喝过咖啡,只是,若以友情为譬,正宗哥伦比亚咖啡也好,泡沫如雪的"拿铁"也好,慵懒若午后暖阳的"莫卡"也好,都仅仅是泛泛之交,或虽颇投缘但渊源尚浅;至于"伊思百索",你手拿着娇小瓷杯,单份伊思百索,才够杯底,刚刚端上来时,表面一层金色,略一沾唇,深沉,遒劲,恰似"酒逢知己千杯少"一语中的茅台。知己何处?在举目茫茫,人们为生计疲于奔命的异乡。 没有伊思百索的日子,过了好多个。去年冬天,天依旧冷着,我独自喝不含咖啡因的咖啡,总要把手紧晤着滚烫的杯子。国内不时传来雪灾的消息。一直在电影圈打滚的蜘蛛女,当腻了副导演,铤而走险,干起独立制片,执导低成本电影,几次成功后,她开始亲自创作剧本,最近,剧本被强行修改,惨遭滑铁卢。她对事业上的倒霉不怎么在乎,但在情人节那天打来的电话,愤愤地说:"等了一天,居然没有收到一朵玫瑰。""有人陪你呢——我也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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