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杨佳,当代武松!强烈呼吁特赦杨佳 [打印本页]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2 09:56 标题: 杨佳,当代武松!强烈呼吁特赦杨佳
杨佳,当代武松!
这小子比武松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武二郎月黑风高摸进督监府,采取埋伏暗杀
手段,做掉了几个烂醉如泥的酒囊饭袋,顺便还捎上了若干丫鬟马夫等。
可这小子,光天化日之下,手持一柄短刃,大摇大摆闯入上海警察局,放过女人,
专干男人,连挑十余青壮年干警,手起刀落,非死即伤,如入无人之境。大有“臣
之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之气概。
追思古今,上下两千年,只有战国时的奇侠聂政可与之媲美!
杀古代的贪官污吏,我们称之为好汉;杀现代的贪官污吏,我们称之为歹徒。
好汉、歹徒,我们对他们的评审标准究竟是什么?
- By thesunlover附件 1 :
00.jpg (2008-7-2 10:01, 36.38 K )
附件 2 :
000.jpg (2008-7-2 10:01, 20.23 K )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2 10:06
上海警察太菜了吧 歹徒随便就能杀五个
weizhang
今天上午9时40分许,一名北京来沪无业人员突然持刀闯入闸北区一综合办公楼内,连续捅伤多名公安民警和一名保安,随即被民警当场擒获。
经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杨某,男,28岁,北京市人。当日上午,杨在办公大楼便门外纵火后,捅伤一名保安,突然闯入楼内办公场所,袭击正在办公的民警,共致9名民警受伤,其中5名民警送医院抢救无效牺牲。
余看后除了震惊就是不可理喻。歹徒穷凶极恶,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公安分局行凶,气焰嚣张到了何种程度!至于为何对抗到以命相搏的地步,报复到动刀行凶?看来不是朝夕之仇,据杨某交代,其对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闸北分局依法审查一事不满,为报复公安民警,实施行凶犯罪行为。
照理讲又是一桩小小的偷盗案,八个月后怎会激化成报复行凶?查-查很有必要。为啥此人对涉嫌偷盗自行车被闸北分局依法审查一事不满?是办案不细?申诉无门或及其它?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一个青年后生,要么是个武疯子。
当然我要重申对这种动辄行凶者要严惩不贷,袭警者更是罪加一等,否则国之不国,法如虚设。我没丁点同情,只不过在严惩中举一反三,不知如何?
还有一点弱弱问之:一个歹徒在公安分局行凶,照理讲是耗子舔猫鼻子 -- 找死。可结果是五死五伤,令人费解。警察再散漫,再大意,也不至于被歹徒连伤十人?这警局的保卫松懈,警员的格斗技能,应急反应可见一斑。
公安,顾名思义是保护公众的安全。可如今战斗力怎么忒差,一个亡命徒就闹出这命案,简直是匪夷所思。看来这警察同志们要加强格斗训练,“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还不能丢弃。招警时要考虑体魄强健,性格侠义,不要尽考虑学历高,外形美,言谈文。多招些部队复员的老兵,不要近亲繁殖。千万不要被人打得断了肋骨还在讲打不还手,你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如何保护百姓?公安从何讲起。
向被害民警致以哀悼!向受伤的民警致以慰问!
(ZT)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2 13:06
北京孤胆刀客刀法技巧分析
中国大老猫, 2008年07月01日于 [军事天地]
这个案件有几个特点需加以注意:
1、一人对付多人,必须出刀迅猛,每刀要致命,否则根本无法面对惊醒了的警察。
打过CS的都知道,如果突然处于1 VS N(N>5) 的时候,就算你出枪再快,最多只能击毙二致三人,何况匕首。
所以,这个案犯的出刀速度几乎超过了特种兵,捅杀十人,毙其中五人(注:最新消息说是6人),这个刀法纯从技术上讲,真的是登峰造极了。
2、此人应该受过特种训练。
一般人用刀,绝大多数也就是捅、砍、劈、刺,无论那种,都需要时间,就算秒杀,十个人也要十秒吧,对于训练有素的警察,这十秒钟足够他拔枪三、四次了,加上瞄准,足够开枪二至三发,只要中一发即可停止犯罪,致少可保住一条人命。
而我们看到的公开消息是先纵火、再捅伤保安,然后再进入警局刺杀的,这个过程对于警察来说预警时间足够了,但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居然成功了,连续刺杀九名警察,可见此人的军事素质非同一般,如果把他说成是中国的另类兰博,也不为过。
3、从刺杀的规模和速度上看,此人几乎是武林高手,面对众多的警察,时间上不充许他浪费时间和刀次,几乎只能是一刀一人,致于是否致命,全看落刀瞬间的位置和变化,疑犯应该使用了抖腕、变径等瞬间刀法,比如,打过CS的都知道开火时要压枪,进刀时也是同一道理,直进直出,除非捅中心脏,否则很难毙命,如果进刀或退刀时加上抖腕、变径等动作,则可以倍增刺杀的效果。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2 13:10
强烈呼吁特赦当代武松杨佳,不要判他死刑。这是一个格斗
奇才,一台杀人机器。象兰博那样,关几年后让他参加特种
部队,或加入武警去云南扫毒,带罪为国立功!!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2 13:42
上海警察被杀案后续报道:凶手只杀男警察
昨日下午1时许,事发现场附近的上海银行门口,不愿透露姓名的一中年女子事发时正经过现场,指着警戒线内被烧的灌木丛方向,她表示:“歹徒头带一个类似防毒面具的头罩,看不清脸,我只记得他的背上似乎还背着一个包。”
一位目击的安徽籍民工称,昨日9时40分左右,见一穿白色T恤和灰色裤子的男性青年,手提两个啤酒瓶,走至天目中路578号公安分局侧门外时,突将啤酒瓶砸在一旁的慢车道上,随后燃起大火并冒出浓烟,楼内的保安随即冲出救火,该男性青年则趁乱从此门冲进大楼。“我没看见他手上拿刀,但似乎夹着一个包,面色阴沉,很快就进去大楼了”。对于酒瓶内装有的液体,不少围观者猜测是汽油。
纵火后趁乱进警局
昨天上午,记者在闸北政法大楼位于天目中路的门口看到,临近非机动车道的地面上残留着黑色的酒瓶碎片。警方在玻璃碎片旁设置了标注牌“1”。
目击者称,嫌疑人在“1”号标注牌前点燃了啤酒瓶内的液体,燃烧的大火引起了大楼一名保安的注意。这名保安立即上前阻止,但男子很快拔出刀,该保安也成了昨天凶杀案中的第一名受害人。随后,男子快速进入楼内开始行凶。
据了解,当时该男子手持西瓜刀。可能是出身单亲家庭的缘故,沿途遇到的女民警,他都没有杀害,所刺民警主要是机关男民警,年龄基本都在35岁以上。到达21楼时,该男子丢下2个燃烧的汽油瓶,最后被一名民警制服。据悉,该民警是一名军转干部。
先后3个楼层行凶
闸北政法大楼为一栋27层的建筑,有4个出入口,在楼内办公的有闸北区公安局、检察院、闸北区综治办等。
被嫌疑人伤害的均为公安人员,而其上楼行凶的路径也显示,他对该楼的地形可能较熟悉,能够准确找到公安部门的办公地点。
知情者透露,嫌疑人在闯进楼内后,在一楼刺伤了两名民警,随后沿着楼梯走道往上行走,先后在大楼的1层、9层、21层刺伤了多名民警。
大楼的一层为闸北区治安支队值班室。事发时,值班室内有五六名民警,嫌疑人向他们亮出了刀。银行的一名保洁员称,他看到数名警员倒在血泊中。疑凶在一层行凶后,往楼上行走,由于值班室多数在岗人员受伤,疑凶的行动并未引起楼上人员注意。
紧接着,疑凶在9楼刺伤一名民警,将其放倒在过道上。随后,疑凶来到21层,闸北区公安局政治处、督察队等部门都在该楼层。疑凶采取了同样的手法行凶,最终被赶来的民警制服。
知情者称,疑凶在往楼上走时,可能先搭乘电梯,又走了一段消防通道。他高度怀疑,此人在这个楼里接受过警方处理并投诉过,但未被很好对待,所以他能清楚地找到人。
警察多数胸肺损伤
昨天下午,来自上海市公安局的消息,案发后共有9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警方随后将伤者紧急送往附近的北站医院、闸北中心医院、长征医院、上海第一人民医院、第十人民医院等予以抢救。
“大约在10点15分左右,有4名受伤民警从政法大楼的大门被抬出,随后被送往医院,”闸北公安分局大统路门正对面小区的保安称,事发时自己正在上班,而其亲眼所见伤势最重的一名警员的颈部大面积出血。
截至记者发稿,其中5名民警送医院抢救无效牺牲。从死伤者的情况看来,很多警员都是胸肺部被刺,膈肌肝脏损伤。“凶手太心狠手辣了。”一位检查过伤员伤势的医生说。
在长征医院死亡的2位民警,一位是47岁的方福新,右下肺叶贯通伤,失血性休克,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另一位是48岁的张建平,右下肺叶、膈肌肝脏贯通伤,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嫌疑人称只为报复 警方网站撤销报复说法
昨日下午4时许,上海市公安局在其网站上对此事做出官方通报称:“据杨某交代,其对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审查一事不满,为报复公安民警,实施行凶犯罪行为。”
昨晚6时许,上海市公安局网站中断。昨晚7时许,网站恢复正常,“歹徒为报复民警,实施行凶行为”的官方通报已从网站上撤下,至记者截稿时止,上海公安局方面没有对此事件做更多的信息披露。
昨晚10时许,上海市公安局网站再次出现两条关于此事件的通报。两通报均未再出现“报复行凶”的字眼,其中一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杨某涉嫌犯罪的动机正在进一步审查中。”今日零时警方所发通报亦无“报复行凶”字眼。
据一刑辩律师分析,从目前获知的案情看,杨某此番行动明显经过精心预谋,因涉嫌盗窃自行车而报复执法部门的动机,和其行为的严重性以及手法的极度残忍有点不太相称。
(据新华社记者唐骏报道)
专访凶手父亲
父母离异
杨佳随母生活14年
杨佳的父亲杨明(化名)是北京一家单位的工人,母亲是一家国营企业的员工。1980年8月,杨佳诞生于这个双职工家庭,杨明为其取名“佳”,希望孩子将来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昨天,杨明和记者聊起了他的儿子。
性格孤僻喜爱读书
在杨明的记忆中,儿子从小性格孤僻,不喜欢与人交谈,惟一的爱好是看书。尤其喜欢看文艺类的书籍。每年过生日,杨明送给儿子的礼物都是书籍。杨佳在童年时代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和父亲一起逛书市。
杨佳从小不是很爱学习,成绩马马虎虎,但品行端正。杨佳在北京读完小学和初中后,便到一家民办技校学市场营销,毕业后未找到工作。
1994年,杨明和妻子离婚,杨佳随母亲在亚运村居住。从此,父子很少见面。但杨佳每月会到父亲那里领抚养费。每次领钱后,父子俩会有短暂的交谈,但内向的儿子很少跟他说心里话。
4年未与父亲联系
杨明说,儿子从小到大没打过架,童年时也从未和小伙伴红过脸。
杨明还举例说,杨佳读小学时,一次他带杨佳去逛书市,他在书市内吸烟后随手将烟头扔了,杨佳马上跑过去捡回烟头,还指出父亲不守公德,容易引发火灾,和他大吵了一架,“是一个很懂规矩的孩子”。
2004年后,父子俩失去联系,两人从此再未见面。杨明不知道,他深深牵挂的儿子已经远赴上海。
父亲最想看看儿子
昨晚8点,记者找到杨明时,他还不知道儿子在上海行凶杀人的消息。
“我不敢相信!”听到消息后,杨明身子晃了两晃,夹烟的手指开始颤抖。他用力地深呼吸,试图平复情绪,但眼圈还是红了。
他反复询问杨佳行凶的动机。当得知原因后,杨明说,儿子从无偷窃行为,不理解他怎么会做这样的事。当初夫妻因猜疑离婚,这场婚变对当时正读初一的杨佳是有影响的,这加重了他性格孤僻的一面。
杨明说,作为父亲,他万分难过,但他相信公安机关的执法公正,“如果杨佳确实做出违法的事情,他必须受到制裁。”
杨明说,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见儿子一面,“也许见得上,也许再也见不上了”。
□ 新京报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2 14:04
“警察现在是心虚得很,连报复都不敢说。因为一讲到报复,就会令人想到他们作恶
多端。”
-------------------------------------------
昨晚10时许,上海市公安局网站再次出现两条关于此事件的通报。两通报均未再出现“报复行凶”的字眼,其中一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杨某涉嫌犯罪的动机正在进一步审查中。”今日零时警方所发通报亦无“报复行凶”字眼。"
By YangLin at CND
作者: 上里巴人 时间: 2008-7-2 18:50
楼主心理已经很变态了。把杀人当勇毅。检讨一下吧。无论从什么角度说,胡滥杀戮都不是值得颂扬和提倡的,那是对生命的藐视。楼主不能因为对中国现况的不满、因为对中国政府的仇视,进而对中国人民的同情,而觉得中国应该越乱越解恨杀人越多越过瘾吧。基本的伦理还是隐形存在的,滥杀无辜对整个社会文明而言都算不上进步,更不会是什么英雄。楼主需要看心理医生了。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3 08:45
大道理谁都懂,老生常谈不代表真正的良知。先生这几句俗套,用句流行的话说就
是抢占道德制高点上,然后自以为有了居高临下教训人的本钱。
如果杀手是象武松那样被冤屈的(这种可能性极大),奋起反抗警察滥用职权,那
么是否值得同情?虽然他的过激行为并不值得推广式的赞扬。
当年共党搞武装暴动(贺龙一把菜刀闹革命听说过吧),共党一贯大力颂扬的各朝
代的农民起义(包括水浒里的武松),难道不都是和杀手一样性质,只有有过之而
无不及,共党和起义农民滥杀无辜还少吗。为什么一个要被捧上天堂,一个要被打
入地狱。我们对武力抗法的人与事的道义评审标准难道没有问题?我们长期被某种
理念灌输熏陶后形成的定式思维是否有反人性的东西?
我现在以讽刺恶搞的语言对杀手表示某种同情和喝彩,难道不是以共党自吹自擂津
津乐道的“一把菜刀闹革命”之道,还制其人之身?
先生获许不需要看心理医生,但却是脑筋食古不化、面目道貌岸然得很。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3 09:24
上海袭警凶手租车被冤偷车:曾向警方索赔
核心提示:7月1日上海发生的恶性袭警案又致一民警伤重不治,目前此次事件已导致6名公安民警牺牲。据知情人透露,2007年10月,杨佳到上海游玩期间曾租用当地一辆自行车代步,不料被闸北分局以涉嫌偷盗自行车名义审查。其后,杨佳多次控告闸北分局,索赔未果。
东南新闻网7月3日讯7月1日上海发生的恶性袭警案又致一民警伤重不治。目前此次事件已导致6名公安民警牺牲,3名公安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受伤。目前相关受伤的民警依然还在治疗,犯罪嫌疑人杨佳涉嫌犯罪的动机,警方正在做进一步的审查。
公安部哀悼牺牲民警
“目前情况是受伤的民警正在治疗,对于犯罪嫌疑人杨某涉嫌犯罪的动机警方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在7月2日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陈启伟说。
陈启伟并没有透露过多的信息,“如果媒体想了解进一步情况的话,你们可以留意中国政府上海门户网站以及市公安局网站,市公安局会在第一时间将相关的新闻在网站上面公布。”
2日早上6点,上海公安局网站信息显示,7月1日晚6时许,公安部政治部向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发来唁电,对不幸牺牲的公安民警表示沉痛的哀悼,并向他们的家属致以亲切的慰问。
安保加强: 持枪特警把守,保安均佩警棍
昨天上午,位于闸北政法大楼的闸北公安分局恢复了正常办公,仍有不少市民前来办理各种业务。值班室内的鲜血都已经洗净,但保安比案发前增派了人数,而且全都佩了警棍,大厅入口还有全副武装的特警负责把守,每名进入的市民都需要登记后接受检查。一名保安称,他们连夜进行了安全应急培训,并配发了警棍。
据了解,到本月底,上海所有三千多家重点单位将被要求全部建立单列建制保卫机构。今后,各单位将增加保安人数,这些保安将参加统一培训,持证上岗,以期为这些重点单位筑起第一道安全防线。
目前,上海公安系统各单位都加强了保卫和戒备。
为安抚遇害民警家属,闸北分局目前抽调多人组成专班进行专门安抚工作。昨天下午2时许,从闸北分局大楼里出来一群近30人的民警家属,分开乘坐在大客车和警车中。其中,多名中年妇女哭得厉害。
犯罪动机: 凶手租车被冤索赔,警方“态度不好”惹祸?
此前,上海市公安局在其网站上对此事做出官方通报称:“据杨某交代,其对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审查一事不满,为报复公安民警,实施行凶犯罪行为。”
据一名知情人透露,2007年10月国庆期间,杨佳到上海游玩期间曾租用当地一辆自行车代步,不料被闸北分局以涉嫌偷盗自行车名义审查。据了解,杨佳租用的自行车为“黑车”,是被人偷盗后转卖的车辆,作为一名普通租用者,杨佳与其并无瓜葛。
双方分歧却由此产生。在弄清真相之后,杨佳多次控告闸北分局,并提出行政赔偿,最初的金额为3万元人民币,未果。此后,双方在赔偿的具体金额上不断协商,闸北分局最后同意的金额为1.5万元,“可能是在态度上有一些不太好”,这位知情人说,这才引发“报复”动机。
但从前晚7时许,“歹徒为报复民警,实施行凶行为”的上海市公安局官方通报已从网站上撤下,此后,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此事件的通报均未再出现“报复行凶”的字眼。
对此,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助理房杰表示,公安局领导再三考虑,认为这是该男子的个人供述,警方还没有调查查证,待进一步调查确定后会发布最近的消息。也有媒体报道称,该案动机不排除是因为毒品案与警方发生纠纷。
潜在影响: 对凶手猝不及防,警员也有恐慌
在记者接触到的警方人士里,无论对该案件目击与否,一致认为凶嫌的犯罪手法甚为专业,先用燃烧弹引开注意,之后的行凶没有一定的目的性,只要看到穿有警察制服的人就捅过去,且刀刀致命。而且时间是在刚刚上班不久,着实让人猝不及防,根本意想不到。
至今尚没有凶手有精神问题的说法。有警方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案件的发生让他们都觉得恐慌。特别是凶嫌挑选警方防卫最弱的机构和部门下手,很让人吃惊。
据悉,和基层警署相比,区县的公安局警员无论是体力还是警觉性都比较低,这也是凶手容易得手的原因之一。不少警员坦言,在外界看来最安全的部门,现在也不安全了。
在网络上,一名网民留言称:“公安人员的防暴能力值得担忧,连自己的安全都不能保障,还谈如何维护公共安全。凶手也只是拿一把普通的凶器为何会在公安的地盘连伤那么多人,值得人深思。”
邻居回忆: 母亲脾气暴躁,孩子性格孤僻
在父母离婚后,杨佳和妈妈搬到了北京亚运村大屯路居住。这是一个破旧的小区,杨佳和妈妈就住在某单元的5层,这10多年,母亲独自带大了儿子。
在搬到亚运村居住10多年里,杨佳和他妈妈,跟邻居的关系并不好,很多邻居都跟母子两人发生过摩擦,他们评论母亲脾气暴躁,对杨佳的评论,则是这个孩子性格孤僻,但“看起来很凶”,母子俩经常因为一些小事,跟邻居发生冲突。
“我们只要从楼上掉一点东西,就会被骂。”杨家楼上的邻居说,有时候,他们不小心将东西掉到楼下,立即,他们就能听见杨佳妈妈将暖气片敲得哐哐作响。
而跟杨佳同住一层楼的邻居,更是对他们母子满腹牢骚。“有点秀才遇到兵的感觉,道理跟他们讲不清楚的。”这个邻居一说起杨家母子,就开始摇头。老邻居说,以前,姓杨的经常把垃圾堆到他们门口,把楼道搞得脏兮兮的,他实在看不过去了,就是敲敲了邻居的门,请他们注意一点,结果杨佳和母亲一起将他大骂一顿。杨佳还说要打他。
专家访谈: 警械配备方式应改革
公安部首席心理专家、公安大学心理学教授张振声认为,公安机关缺少防范意识是造成此事件的重要原因。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告诉记者,公安部已经派员赴上海调查案发细节,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如何加强公安机关的防范措施。
张振声说,美国警察只要是工作时间,无论是在警察局内还是上街巡逻,都是全副武装。而中国人一般认为公安机关内是绝对安全的,警察只要回到公安局,就要封存警用器械。张振声说,防范意识缺乏是本次事件造成警察伤亡惨重的直接原因,“如果脑子里有防范意识,再有防范手段,可能刚把保安杀伤,(歹徒)就被抓起来了,事件就结束了。”
张振声认为,公安机关应该吸取这次教训,加强警务场所的防范,对警用器械的配备和警察处理问题的方式进行改革,并对警务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向公安干警发放安全防范小册子。
张振声说,上海袭警案应该不会引起全国范围内警察的心理变化,但对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的警察、伤亡者的同事,可能会造成相当大的心理困扰,相关机构应该尽快启动心理干预措施,对他们进行心理鉴定,然后按照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心理辅导程序。《成都商报》供稿现代快报
(本文来源:东南新闻网作者:俞林凤吴芳兰唐真龙)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3 12:25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3609429/
随着的进一步调查,杨佳案件的细节、前因后果一步步被揭露出来:
作案动机:报复行凶
杨佳去年10月长假到上海游玩时,在闸北的上海火车站一带租用了一辆自行车,却被闸北分局民警认为涉嫌购买赃车,以盗窃自行车的罪名对他进行了审查。据了解,杨佳租用自行车为“黑车”,是被人偷盗后转卖的车辆,作为一名普通租用者,杨佳与其并无瓜葛。
但是当时闸北分局的民警用了他们习以为常的手段对付杨佳——一顿痛殴。随着事件的取证调查,闸北分局民警发现杨佳的确没有参与偷车,只是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租赁了自行车而已,所以很快释放了杨佳。然而杨佳在被拘留的期间,闸北分局民警对他很是“照顾”,常常拳打脚踢,杨佳出去以后身体感到不适,就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他一个惊愕到难以接受的事实:他的性器官受到损害,以后很可能将无法生育。
杨佳很快到闸北分局去讨说法,鉴于有医生证明事实明确,杨佳的态度又十分强硬,闸北分局同意赔偿1.5万元私了此事。但是杨佳认为赔偿太低,坚决不同意,他三番四次去闸北分局去闹。渐渐地,闸北分局没了耐性,对杨佳开始不理不睬。据知情者透露,事发前一个月该分局领导还曾经威吓杨佳“不要再闹了,再闹就抓起来”、“一分钱都不会赔偿”,双方尖锐的矛盾根源由此而来。
作案手法:
面对闸北分局的抵赖和威吓,杨佳感到绝望,他曾经在网上试图寻找用“枪”来实施报复行为,后因种种原因,没能得逞。6月8日东京秋叶原发生街头杀人事件,给了他一个很重大的启示,他认为这种做法可以效尤。
杨佳去过闸北分局多次,对闸北分局的作息时间和周围环境十分熟悉,他精心策划了一番:先用汽油弹引开看守等警卫人员,然后进去带刀行凶。事实证明,他的计划很有实效。
这个案件是个悲剧,无论是对伤亡的警察来说,还是对杨佳来说,甚至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个悲剧,希望我们的政府不要再让这种事情再发生了。要缔造和谐社会,消除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也迫在眉睫。
朋友在Q上发 具体出处不详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3 12:37
最后的时事真相很可能证明我一早就宣布的:杨佳就是当代的武松!
如果以上“网络小道消息”属实,当局一定会千方百计对民众隐瞒真相,和他们在
贵州瓮安做得一样。
我个人并不主张以暴抗暴恶性循环,不愿意看到天下大乱,但是历史不以人的意志
所转移,中共政府如果不彻底改弦易辙,继续官官相护鱼肉百姓,官逼民反,更多
的杨波、瓮安暴民就会在大陆层出不穷地涌现。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3 12:42
各论坛上一片为杨佳叫好声!
http://www.ithack.net/redirect.php?tid=222154&goto=lastpost
http://bbs.news.163.com/bbs/shishi/85487646.html
看来杨佳受尽警方诬陷、酷刑在先,拚个鱼死网破在后。面对强大的警方,杨佳是何等的渺小、不堪一击。可是,他偏要以卵击石,讨回公道!如果草民们只能以此种激烈方式为自己讨公道的话,则“以人为本”、“河蟹社会”都只不过是一纸谎言而已。- By cncd at CND
看来上海公安局一向还是很安全的,局内警察都不随身带枪。要不然被这小伙子扎人后再抢一把枪,可以横扫此局了。误揍的事情哪里都是会有的,警察就是干这个的。但真相大白后居然拒绝赔偿,而且当面恐吓,实在令人震惊。虽然滥杀无辜,却也是逼上梁山。中国至少在体制上应该具有独立的警察监管机构,接受针对警察的抱怨。上海真TMD的落后。北京人里也有好样的。不错。 - By 令胡冲 at CND
作者: fanghuzhai 时间: 2008-7-3 12:57
在不同楼层作案,楼层之间没有即时沟通,所以都无法防范。如果在一间大厅内连续刺杀10个人,倒是奇迹了。 不过在一层刺杀5-6人,也是令人匪夷所思。当时警察大概惊呆了,没有反应过来。
作者: 上里巴人 时间: 2008-7-4 05:46
看一个成年人心智是否成熟,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看他的思维、情绪、价值观是否能够彼此协调,是否真正形成自己不相互矛盾的思想脉络和“自我体系”。如果可以用自己的茅随意戳穿自己的盾,或者自己的盾可以时不时地折断自己的矛,那问题就出来了。我们不能一方面以为自己踏上了西方的“乐土”,一下子就民主人权了、尊重生命和个人尊严了,一方面遇到事情就情绪化了,就忘记文明和民主的精神,为以暴制暴大声喝彩了。这种表现,说明我们的本质,其实还没有真正认同民主自由和法制的思想。当然,网上斗嘴,都是玩个业余,图个嘴巴快活,当不得真。不过一个人性格中的暴力倾向还是反映出一点问题的本质的。越是生活中的老实人,可能越对暴力持肯定态度,因为他们生活中可能被欺负,所以他们潜意识里就是希望有更加极端的暴力来主持“社会公义”,可是,人类文明的进步若依照这个路径去演进,恐怕是很不乐观的。
作者: 文取心 时间: 2008-7-4 12:16
同意巴人之言,生命价值都一样,提倡暴力不可取。
作者: Armstrong 时间: 2008-7-5 17:18
爱太阳君,
似乎你在国内的专长之一是历史,相信你看问题很有历史眼光。
恐怕很多人和我有着一样的观点: 现在的共产党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只是过
去中国历代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矛盾的现代反映。类似于现在正在发生的,过去
几千年中都发生过很多次。CND上很多民主斗士和多次政治运动中遭到迫害的人对共
产党的刻骨仇恨,和历史上那些被统治者镇压了的反抗阶级的仇恨,本质是一样的,
我从来就没有觉得他们的仇恨有什么特别和不同,有什么新的含义。
一方面,一些老百姓认为共产党是暴君,而另一方面,共产党则认为那些反抗政府
的人是暴民,其实,共产党和老百姓,都是从几千年酱缸文化中孕育出来的,双方
分别都带有浓厚的暴君和暴民的色彩,非常悲哀的是,他们和历史上其他朝代的
君民一样,都还没有意识自己野蛮、不文明的一面。那些海外民主精英们,至今仍
然觉得他们是中国正义和正确的代表。
改变这一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在长期的和平演变过程中,通过教育,不断地促使
国民的觉醒,让政府和老百姓都认识到自己的野蛮和不文明之处,从而达到持续地
修正和改正自己的目的,使国家一步步走向文明。
当政府和老百姓不只是互相指责,而彼此尤其是政府,能做到自我批评和自省时,
就是中国的真正文明之日。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8-7-6 10:40
当我们是局外人之时,当我们不是当事人之时,头脑是多么冷静,说话多么有条理,而理智,理性.站着说话反正不腰痛.
说出来不怕诸位好笑.在那种特殊年代,幼小的我是深深体会过投诉无门的苦处的.记得父亲自杀后不久,母亲是那样坚定相信她的丈夫是无辜的.请我们小镇一位知书达理的陈姓伯伯写诉状,张贴在小镇最繁华地段一家餐馆木板门上。那时正值红卫兵大串连。好多红卫兵路过时,都会围着申诉状看,看完后有好多红卫兵在上面签名。母亲就拿着有无数红卫兵签过名的状子一次次往县政府跑,可是没有那一次投诉有门的。每次回家后,母亲就哭。这种悲惨的情景对我而言,是刻骨铭心。如果我是男孩子,我不知我会走一条什么样的路。
因此我要问,谁是制造暴力的真正元凶?
作者: 胡拉 时间: 2008-7-6 15:54
其实,共产党和老百姓,都是从几千年酱缸文化中孕育出来的,双方
分别都带有浓厚的暴君和暴民的色彩 ....
呵呵,我们都是酱菜 !!!
作者: Armstrong 时间: 2008-7-6 19:22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08-7-6 03:40 PM:
当我们是局外人之时,当我们不是当事人之时,头脑是多么冷静,说话多么有条理,而理智,理性.站着说话反正不腰痛.
说出来不怕诸位好笑.在那种特殊年代,幼小的我是深深体会过投诉无门的苦处的.记得父亲自杀后不久,母亲..
非常同情你的不幸遭遇。其实,我不管站着、坐着说话腰都疼: 我从未见过我的外婆,
她在土改时,得知将被划为地主成分,就上吊自杀了。
“谁是制造暴力的真正元凶?”,是暴君,还是暴民? 基于我的理解,这个问题等
同于“是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
Originally posted by 胡拉 at 2008-7-6 08:54 PM:
其实,共产党和老百姓,都是从几千年酱缸文化中孕育出来的,双方
分别都带有浓厚的暴君和暴民的色彩 ....
呵呵,我们都是酱菜 !!!
呵呵,感觉这么好。
作者: 笑雨 时间: 2008-7-6 19:43
Originally posted by Armstrong at 2008-7-7 12:22 AM:
非常同情你的不幸遭遇。其实,我不管站着、坐着说话腰都疼: 我从未见过我的外婆,
她在土改时,得知将被划为地主成分,就上吊自杀了。
“谁是制造暴力的真正元凶?”,是暴君,还是暴民? 基于我的理解,这..
>>>>我从未见过我的外婆,
她在土改时,得知将被划为地主成分,就上吊自杀了。
-----和我奶奶的母亲一个命运。
作者: 胡拉 时间: 2008-7-7 03:22
爱阳是非不分了,呵呵
被共党给气糊涂了?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7 10:33
大力,你这些观点我基本上都赞同。现代中国,不过是历史上那些朝代的又一翻版
(唐宋明清时我们都阔过,但却免不了最终衰败),不论是具体的政经制度还是抽
象的社会思维,并没有天壤之别的本质变化,许多地方甚至比以前更野蛮落后了,
比如无孔不入遍布社会各个毛细血管单位细胞的党组织,可以看做明代东场锦衣卫
特务恐怖的全民化。你的“解药”,我也赞同,虽然对其不表乐观。
Originally posted by Armstrong at 2008-7-5 17:18:
爱太阳君,似乎你在国内的专长之一是历史,相信你看问题很有历史眼光。恐怕很多人和我有着一样的观点: 现在的共产党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只是过去中国历代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矛盾的现代反映。类似..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7 10:49
尊重生命的各位善良先生,很可惜你们没有看清楚我这里文字的简明本意,那就是
质疑、抨击现有的“英雄~歹徒”价值认知体系。简而言之,根据同一标准,如果
杨佳是歹徒,那么中国历史上的起义农民、暴动共党等也都是歹徒;反之,如果后
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英雄,那么前者也不例外。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7 11:35
我是警察我怕谁
1. 我是警察我怕谁
对上海杨佳袭警事件的感觉,就像看了大陆拍的很多警匪片。同情更倾向于片子中的反面人物。正面人物的警察作风粗暴,总有一股我是警察我怕谁的霸蛮气。而作为反面人物的匪,多是有血有肉有人味。还有许多人在网上为杨佳的行为叫好,表示同情和理解,称之为杨大侠。说明民众对警察普遍有反感和怨恨。网上流传着一新警察的笑话。无论新警察怎么装老,都被人一眼识破。因为老警察就是流氓地痞相。表明在群众的眼光中,特权和作威作福已经是警察的职业特征。民谣说“四等公民大盖帽,吃完原告吃被告。” 警察的牛气霸气,最喜欢通过对普通人的人身侵犯来体现,所以对抓到的嫌疑犯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杀威棒。据说杨佳受到的虐打,特别是对他的下三路的攻击,根本不是办案的必要,只能说是虐待狂。警察以施虐来满足高居普通人之上的心理快感。网民对杨佳袭警事件的反应说明了这种对警察反感和怨恨的普遍性。
2. 警察国家必然是警察滥权
明成祖朱棣为了控制言论,镇压反对势力,给与那时的特务和警察-东厂和锦衣卫随便侦缉,抓人,拷问和监禁犯人的权利。而东厂和锦衣卫也借权为自己谋利。他们常常罗织罪名,诬赖良民,屈打成招,敲诈勒索。造成人民对东厂和锦衣卫闻名色变。现代中国也是极度依赖警察的国家。西方世界称中国是警察国家。警察滥权是这种制度上的必然毛病。专制制度缺乏公民参与,缺乏监察制度,缺乏舆论监督,缺乏言论自由。因而中国的政权稳定和社会次序的维护必须极大地依赖警察,公安和武警。为了维持北京奥运会的安全,北京市布置了4万名警察,27500名武警,1万名保安,9万个摄像探头,还在重要场所布置了30名特种狙击手。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过度依赖警察就必须给与警察很多特权,而降低对警察的监督。再加上没有舆论监督,警察的滥权是必然的。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也不得不说:瓮安县的民变事件的起因是“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3. 权力意识的觉醒
警察施暴这类案件在中国是很常见的。很多受害者无力抗拒强权,无处申诉,只好选择忍气吞声。这次许多网民为杨佳叫好,也因为很多人以前被警察欺负过,认了倒霉。这次看见有人站了起来,挑战警察,也为自己出了一口闷气,因而喝彩。可以推知,许多社会地位更低下的民工也同样被警察冤枉,被警察暴打,但他们习惯了受歧视、被冤枉,忍气吞声是他们生存之道。在中国警察的作威作福和小民受屈辱已是社会常态。许多人觉得警察欺负平民是当然的,只是谁碰上谁倒霉。只要最后能证明清白放出去就磕头谢恩了,哪里还敢再去找公安局讨还公道?杨佳袭警事件和瓮安县的民变事件说明中国人民的权力意识在觉醒。有网民在强国网上评论说:杨佳事件说明中国还有狼性,中国还有希望。我们可以不同意杨佳的激烈方式和目标选择,但是应该坚决支持他站出来反抗暴政和恶法。
4. 在中国告警察是肉糜
也有天真的人说:杨佳应该找律师控告警察,寻求赔偿,惩治恶警。这让人想起晋惠帝在灾民快要饿死了时,惊讶地说何不食肉糜?如果杨佳被殴发生在美国,律师一定蜂拥而至,因为公民无辜被殴是一件油水很大的案子,胜诉率很高。但在中国社会,司法不独立。公检法是一家,有哪个律师敢向警察叫板?杨佳也试过非暴力方式。据说闸北分局只同意赔偿1.5万元私了此事。但是杨佳不同意。闸北分局失去耐性,对杨佳不理不睬。该分局领导威吓杨佳“不要再闹了,再闹就抓起来”、“一分钱都不会赔偿”。杨佳实乃被恶法所迫,逼入绝路,才铤而走险。是执法者违法才把良民和顺民逼成了暴民。据杨佳的律师谢有明说:杨佳表现出的较强法律意识令他印象深刻。 杨佳被警方制服后,立刻要求律师到场。说明杨佳对法律知识有一定把握。但是不是法盲的杨佳最后仍然选择了暴力,说明他对以法律手段讨回公道感到绝望。以前发生的山西省农民胡文海枪杀14人,枪伤3人一案。也是胡文海在法律诉求屡屡碰壁后被逼走上暴力的。为了检举村干部的贪污, 胡文海从镇、区、市一直举报到省,但都没有结果。胡文海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中说:“4年来,我多次和村民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安、纪检、检察、省、市、区的官老爷们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可是,我们到哪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官逼民反,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将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旁听席上爆发出热烈掌声。
5. 在中国只有极端事件才能促进变革
中国社会有制度性的弊病,缺乏人民和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社会的进步和恶法的改革往往要极端事件的发生才能促成。大学生孙志刚被殴死亡案促成了收容制度的改革。 农民工王斌余因父亲腿被砸断急需用钱,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未果。此后他找劳动部门,找法院,都无济于事。走投无路的王斌余杀死包工头和其他三人。此案发生后,社会上才对拖欠民工欠款有所重视。瓮安县的民变事件造成了县太爷们的丢官。也许这次杨佳案能促成中国政府对警察滥权,警察暴力有所约束。但为什么总要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才能引起对弊病的改革?这是制度问题。没有监督,没有新闻自由,没有民主选举,就缺少渐进改革的促力。所以只能等到矛盾激化爆发,酿成血案。
(ZT ONLINE)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7 11:57
贺龙元帅的两把菜刀和杨佳的两把小刀
贺龙元帅“两把菜刀闹革命”的故事在中国家喻户晓,是无数人津津乐道的英雄往事。这次革命行动的经过是这样滴:贺龙两把菜刀起义发生在一九一六年三月。一共二十一人参加(包括贺龙为二十二人),有贺龙、贺勋臣、贺占卿、韦寿云、韦敬斋、韦寿卿;杜家山的谷绩廷(贺龙的大姐夫);王家坪的王占标、王金门、王云洲;枫坪的屈云成;泉峪的吊疤二老(名字真可爱)、李月芝;还有邹玉卿、孙湘廷、侯春之、彭栋庭、田子荣、阮凤吾;大庸的陈新之、陈玉清;永顺的李大爷(大概是无名英雄)。
芭茅溪盐税局,位于桑植与鹤峰的交界处,是桑植县设立的一个盐税关卡,共有武装兵警十二人、十二支毛瑟枪。当时收税的比例很高,贺龙赶骡子做走私生意时,就曾受够了这个局的敲诈勒索。老百姓对这个税局无不恨之入骨。
一九一六年三月十六日,贺龙邀约谷绩廷、韦寿云等二十一人,到洪家关商议准备起事—强抢税警的枪,有了枪就谁都不怕了。大家公推贺龙为首,首领定了,贺龙就安排人弄来四把油纸伞,伞外面缠上布,伞里面灌上桐油,做成火把,以备攻敌时用。再命韦寿卿和侯春之二人提前出发,执行侦察任务。一切就绪,贺龙、贺勋臣和韦敬斋三人各持一把菜刀,韦寿云和屈云成各拿一柄单刀,其他人都别上“小签子”(匕首),众人趁夜从樵子湾出发,急行军九十里,到达芭茅溪。
此时,还是四更天气。先行侦察的二人前来报告:“盐局里的兵有的吃鸦片去了,有的嫖女人去了,剩下的五六个都睡死哒!”贺龙一听,大喜过望,即命贺占卿等九人在外面担任警戎,自己带其他人担任主攻。当贺龙等人悄悄摸进镇子时,见盐局大门关得死死的,屋里一点动静也没有。贺龙知道大功即将告成,于是吩咐点起四支火把,招来韦敬斋等三个学过武的,准备破门强攻。贺龙四人先是后撤几步,再侧身猛进,一齐用肩朝大门撞去。只听轰地一声,大门里倒,贺龙四人也一起随倒塌的门板滚进屋里。
在破门之前,盐警队长姜玉清已被惊醒,知道有情况,马上持一根齐眉棍,急急走出卧室,当门倒人进时,敌队长即从耳门边朝地下滚来的人影一棍扫去。韦敬斋眼疾手快,见棍来得凶,顺势接住;贺龙更快,跳起来一挥菜刀,就结果了敌队长的命。紧接着,贺龙又带人冲进盐税局李局长的房屋,一面把八支毛瑟枪掳了,一面把敌局长从床底下拖出来,喝问另四支枪的下落。敌局长早已吓得说不出一句话来,只哆哆嗦嗦地用手朝楼上一指。贺龙等人明白,转身只扑楼梯口。
这时,楼上的四个兵警正乱作一团,枪也摸不上手了,有的一个劲地往上抽梯子,有的顺手操起木椅扑打接近楼口的义军,并接连打伤了两名人员。贺龙见不是头,以呼应配合,一步跃上王占标的肩头,大吼一声逼上搂口。敌兵见了,未等贺龙纵上楼,就一椅子砸来。贺龙临危不惧,将身子一矮,举手用菜刀一拨,挑开来椅,长身反手一刀,砍断了敌腿,再抓住楼口,纵身跃上,欺身上前再补一刀,把那个顽抗的敌人砍死。贺龙上楼后,韦敬斋等人也迅速跟进,楼上的另三个敌兵见了,吓得忙不跌地交枪投降。
这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只用几分钟就结束了。这时,天还没亮,贺龙义军用雨伞改制的四支火把,将盐税局的满院照得通红。
镇子上的百姓听见响动,看到火光,以为是盐税局失火了,纷纷奔走相告跑出来看热闹。贺龙当着众百姓的面,命敌李局长把局里所有的帐本、文件都搬出来,放在天塔(院子)里一火烧了,然后带领队伍安全撤离。自此贺元帅拉起了自己的队伍,奠定了当元帅的基础,也造就了中国工农红军的前身。
光阴似箭,时光轮回,92年后的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一名来自北京的年轻人杨佳携带了匕首、榔头、喷雾剂、防尘面具等,持刀闯入闸北区一的豪华宏伟的综合办公楼,在大楼门口先点燃并抛投了8个用啤酒瓶自制的燃烧瓶,大门保安看到后迅速上前制止,遭杨威胁并被其用携带的匕首刺伤。随后,杨冲入办公大楼,在底楼大厅和闸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值班室用匕首刺伤4名正在办公不及防备的民警。之后,杨又先后窜至10楼、11楼和21楼,在几个不同的房间内趁民警不备,用匕首刺伤5名民警。闸北警方接到大楼门卫报告后,迅速指令特警实施围捕,最终在21楼将杨抓获。
杨佳去年10月长假到上海游玩时,在闸北的上海火车站一带租用了一辆自行车,却被闸北分局民警认为涉嫌购买赃车,以盗窃自行车的罪名对他进行了审查。据了解,杨佳租用自行车为“黑车”,是被人偷盗后转卖的车辆,作为一名普通租用者,杨佳与其并无瓜葛。
当时闸北分局的民警用了他们习以为常的手段对付杨佳——一顿痛殴。闸北分局民警后来发现杨佳的确没有参与偷车,只是租赁了自行车而已,很快就释放了杨佳。然而杨佳在被拘留的期间,警察对他很是“照顾”,常常拳打脚踢,杨佳出去后身体常感到不适,就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他一个惊愕到难以接受的事实:他的性器官受到损害,以后将无法生育,杨家要绝后了!
杨佳很快到闸北分局去讨说法,鉴于有医生证明事实明确,杨佳的态度又十分强硬,闸北分局同意赔偿1.5万元私了此事。但是杨佳认为赔偿太低,坚决不同意,他三番四次去闸北分局去闹。对这个外乡人闸北分局根本没有耐性,对杨佳开始不理不睬。据知情者透露,事发前一个月该分局领导还曾经威吓杨佳“不要再闹了,再闹就抓起来”、“一分钱都不会赔偿”,双方尖锐的矛盾根源由此而来。
面对闸北分局的抵赖和威吓,杨佳感到绝望,他曾经在网上试图寻找用“枪”来实施报复行为,后因种种原因,没能得逞。6月8日东京秋叶原发生街头杀人事件,给了他一个很重大的启示,他认为这种做法可以效尤。
杨佳去过闸北分局多次,对闸北分局的作息时间和周围环境十分熟悉,他精心策划了一番:先用汽油弹引开保安等警卫人员,然后进去带刀行凶。事实证明,他的计划很有实效。然而他没有杀妇女和年轻警察,也许是出于义吧。
不同于贺元帅的人多势众,杨佳孤身一人,报定了必死的信念也要为自己讨个说法。对那些阳具功能健全却麻木萎缩的人来说,很是让人唏嘘。杨佳出刀(看图片应该比贺龙菜刀要小)的速度和准确度让人难以置信,拥有数千人和无数枝枪的闸北警局他竟然如入无人之境。瞬间捅杀十人,毙其中六人,这个刀法纯从技术上讲,真的是登峰造极了。杨佳的下场无须置疑,一定会被处以极刑,而且不太可能追认为烈士(贺元帅的下场似乎也不好)。可是对这种抱定必死信念的猛士,杀了他有什么效果呢?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对于中国政府和执法机构来说,从北京城管队长被割的脖子到苏州常州非法拆迁人员被砍的脑袋,直到今天的杨佳血刃,他们没有任何进步!
的确,那些被杀的警察有些是无辜的,贺龙元帅杀的税警队长姜玉清就该死吗?姜队长不过代表政府收了些税,可能兢兢业业了点(比今天的城管和土匪公安要好多了),招人忌恨。但他看见暴徒袭击的时候,也就是拿棍子抵抗,他有枪啊!! 当上海警察到北京截访,在徐家汇暴打拆迁户、威胁维权律师郑恩宠性命的时候,他们没有想到会有杨佳这种人活在世上。以为13亿人都是大大地良民!上海警察—全国警察都觉得自己有枪,有枪就是王。
“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这个道理在革命故事里听过很多次,无数革命先烈就是受到这种“革命”信念的鼓舞走上革命道路的。那些路见不平拔刀而起的革命前辈基本上后来都贵为王侯。逐渐这些王侯也变得暴唳无常、鱼肉乡里、鸡犬升天。看到上海常委吴志明(江泽民的外甥)这次出现义愤填膺的声讨杨佳,使我联想到踢球的高太尉声讨林冲(起码人家还会踢球啊!),这位18年前的扳道工吴师傅当年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有做“太尉”的日子吧。水浒说的官逼民反,就是这么简单再次出现!上海且如此,贵州能好吗?吴志明这种人的发迹在当代多有现实代表意义,只是中国有勇气铲不平路、管不平事的人,比贺龙元帅的时代少了很多。即使贵为天子丞相的胡温也没有勇气拿下这个江的爪牙。乱世出英雄,现在的喝血盛事似乎有点难自圆其说。
杨佳的行为向这个社会做了一个很突出的示范(对法制建设是一个毁灭性打击),使我们的道德、法制教育的标准和原则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不过在宝马撞人案公安部的鉴定出台后,中国当代的司法公正就已经彻底死了。过去的60年我们的党混淆了太多的是非标准,而且还捂住我们的眼睛堵住我们的耳朵,尽量让大家弱智一些。我们的党竭力褒扬贺龙元帅的两把菜刀、毛委员的农民运动,镇压完无辜的地主再清算民族资本家(你自己还要大声叫好)。甚至哈马斯的妇孺人肉炸弹我们也暧昧的说那是事出有因,不应该完全否定(人肉炸弹的死者难道不是无辜的吗)。911的喜讯更是传遍祖国大地,无数英雄年少恨不能自己变成驾机的阿塔或神勇的本拉登。对要独立的台湾85%的中国人认为可以使用核弹,广场的学生、汕头的农民…人性的泯灭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度。侍强欺弱更成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当然反抗是万万不可以的。杨佳的智勇双全的壮举(没有赞扬的意思),给那些饱受冤屈、走投无路的访民和弱势者指出了一条不归路,和那些人肉炸弹一样的路。如果政府不从根本上面对现实社会,关心弱势群体、解决社会分配不公、发展民主法制,“杨佳”还会更多的(看看网络的评论就知道)。
这个案件是个悲剧,无论是对伤亡的警察来说(土匪公安也许会消停几天),还是对杨佳来说,甚至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个悲剧,希望我们的政府不要再让这种事情再发生了。要缔造和谐社会,消除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也迫在眉睫。
网友评论:
— 不知道他是否受过特种训练。一般人用刀,绝大多数也就是捅、砍、劈、刺,无论那种,都需要时间,对于训练有素的警察,这期间足够他们拔枪无数次了,加上瞄准,足够开枪,只要中一发即可停止犯罪,致少可保住一条人命。 而我们看到的公开消息是先纵火、再捅伤保安,然后再进入警局刺杀的,这个过程对于警察来说预警时间足够了,但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居然成功了,连续刺杀十名警察,可见此人的军事素质非同一般,如果把他说成是中国的另类兰博,也不为过。
— 从刺杀的规模和速度上看,此人几乎是武林高手,面对众多的警察,时间上不充许他浪费时间和刀次,几乎只能是一刀一人,致于是否致命,全看落刀瞬间的位置和变化,疑犯应该使用了抖腕、变径等瞬间刀法,比如,打过CS的都知道开火时要压枪,进刀时也是同一道理,直进直出,除非捅中心脏,否则很难毙命,如果进刀或退刀时加上抖腕、变径等动作,则可以倍增刺杀的效果。
— 只杀猪是练习不出这种实战的刀法的。
— 怀疑这位大侠花了相当长时间练习特种兵级别的格斗。
— 这种一刀制敌的刀法,没有任何花招,只有付红雪和兰博,这样经常玩刀的人才能练出来。
— 此人一定有深仇大恨,或极大冤屈。因他这次一个女警都没有伤,而且其有老母,说明对其母亲感情很深,不被逼到极致,不会致自己老母于不顾。
— 落魄江湖深藏不露甚有孝心饱受屈辱的绝顶高手。
— 他身上为什么没有血迹???
— 杨佳顺天府人,少游侠,斫翻松江府捕快十人毙其六。勇冠绝论。
— 杨佳,顺天府人也。少习武,善刀技,虽数十人不得近身。及长,武举不中,遂愤而离乡,负刀游走天下。一日经松江府上海县,乏甚,乃借人车马。其间言语不和,乃告其盗,衙役捕之。初,自以清白,随到公堂,而差人戏辱之,怀恨不已。出则于县衙门外施火,乘乱翻墙入,拔刀砍杀。重重围之,亦无惧色,刀法身形皆不乱。东荡西决,南冲北突,先后斫翻十余人,毙其六。终赶路竟日,饥渴疲惫,力尽而伏。众不敢前,恐其有诈,围之良久。总捕头张某立赏格,方有胆大者近而锁之。犹笑而言:若非力疲,尔等鼠辈何能为?时人谓:夫官差皆得此辈,虽盗跖横行亦何惧哉。
[ZT online. Thanks]
作者: Armstrong 时间: 2008-7-7 12:58
中国的警察鱼肉百姓,这是事实,但不能这么说:“从杨佳袭警一事可看出,中国的
警察是多么的腐败。”美国人持枪复仇,袭警、行凶杀人的案例不也是很多吗?
在中国,不服处罚而殴打警察的事件也很普遍。如果违反了交通规则,有几个人会
老老实实地接受警察的处罚,而不做任何形式的反抗呢?不是经常看到,街头衣着
时髦的女郎左右开弓,在扇警察的耳光吗?在美国,你敢吗?
那个社会不是法治社会,人民(政府和老百姓)没有多少法治观念,道德水准不高。
当遇到矛盾时,人们倾向于采取武力冲突,而不是通过文明协商妥协或诉诸法律的
方式去解决问题,这就是中国社会里充满暴力的根本原因。
自己就这么一个素质,但都喜欢埋怨别人。过它几百年,等埋怨太多、太深了,花
上几十万、几百万人头颅的代价,把政府弄个底朝天,欢天喜地一阵子,然后接着
埋怨。。。。。。
这个民族聪明吗?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7 14:31
美国有警察滥用权力现象,问题很严重,公众很关注,于是就产生了大量有关纪实
报道和“兰博”等揭露影视;美国军队有强暴女兵现象,于是就有了“将军的女儿”
等深刻揭露电影。美国的所有黑暗面,都有与之相抗衡的揭露打击渠道,用一句G
CD喜欢说的话: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光明。
中国具有的所有丑陋现象,美国或多或少也都有。问题的关键在于:美国有相对完
善的对丑陋的制约机制,简单说就是弱势群体总有说理的地方。而中国没有这些,
中国没有草民百姓说理的地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最后只剩下或是忍辱负重
或是鱼死网破两条路。
Originally posted by Armstrong at 2008-7-7 12:58:
中国的警察鱼肉百姓,这是事实,但不能这么说:“从杨佳袭警一事可看出,中国的警察是多么的腐败。”美国人持枪复仇,袭警、行凶杀人的案例不也是很多吗?在中国,不服处罚而殴打警察的事件也很普遍。如果违..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7 14:39
上海警方披露闸北袭警案详细经过
上海警方今天7月7日上午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闸北袭警案发生经过和前因后果作出详细解答。据警方介绍,此案犯罪嫌疑人杨佳,男,1980年8月27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中专文化程度,未婚,无正当职业。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上海市公安局网站报导,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骑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因其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在查清杨佳真实身份及自行车是租用等情况后,尽管杨在盘查询问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且多次辱骂民警,阻碍民警正常执法,但民警还是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后予以放行。
事后,杨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并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无理要求。闸北分局督察支队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督察支队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杨均不予置理,还决定采取极端手段报复闸北公安分局民警。
今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杨佳携8个装有汽油的啤酒瓶,在天目西路警车停放处摔了2个啤酒瓶(未燃烧),在大门西侧三四米左右的花坛处投掷了5个瓶子并燃烧起火。保安见状后,立刻前往制止并组织救火。杨佳又向保安扔出1个啤酒瓶,并趁保安救火之隙,右手持一把单刃刀具(一把长十几公分的单刃剔骨刀,非常锋利),头戴防尘面具,腰间挎一腰包(内有榔头、催泪瓦斯喷雾器、登山杖等物),由闸北分局便民服务通道窜进大楼。
进门后,杨佳看见保安顾建明正在打电话,即上前用刀柄猛砸其头部,造成顾头部裂伤,缝合4针。随后,杨佳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泪瓦斯在底楼大厅过道和治安值班室等不同处,先后分别袭击了正在工作的民警倪景荣(47岁,后保处服务中心主任)、方福新(50岁,治安支队)、张义阶(56岁,治安支队)、张建平(47岁,北站派出所)。4位民警猝不及防,失血过多倒地身亡。
经法医鉴定,民警张建平左肩创口达21厘米;左胸创口达13厘米、右胸创口达18厘米、右腋创口达7.5厘米,3处刺伤深及胸腔;民警方福新左胸创口达16厘米并贯穿左胸左肺;民警张义阶左腋创口达11厘米并深达胸腔、左手左膝均有被刺伤口;民警倪景荣左颈部砍伤达9厘米且颈动脉、颈静脉多处血管破裂。
9时42分,110指挥中心接到报告,立即发布调警指令,指令北站派出所、分局就近GPS巡逻车和特警支队民警立即进入大楼搜捕,并通知相关部门,同时通知“120”救护车到现场救治受伤民警。这时,杨佳已从一楼窜入南侧消防楼梯爬上9楼,遇上民警徐维亚(48岁,交警支队),杨持刀向徐发起突然袭击,徐维亚全身多处被刺倒地,左面颊创口达14厘米、前额创口达5厘米;右胸及腹部多处刺伤,其中右乳下至剑突处创口18厘米、剑突至脐处28厘米;右肘关节创口8厘米、右膝关节创口12厘米,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杨佳从消防梯窜至10楼,遇民警王凌云(27岁,交警支队),举刀刺王,王凌云右肩部和右胸部等处受伤。接着,杨佳窜上11楼,遭遇民警李珂(49岁,科技科),他对着李珂连刺数刀,李珂胸腹部受到重创,右胸创口达5厘米、右腋创口达8.5厘米、右胸创口达2l厘米,上述3处创口均深及胸腔:左手拇指和食指分别划伤,后因伤重不治身亡。
此时,杨佳返回消防楼梯跑到21楼,在2113办公室门口刺伤正在等电梯的督察支队民警吴钰骅。吴钰骅受伤后一边高声呼叫提醒同事注意,一边返回办公室寻找反击武器。正在室内工作的督察支队民警林玮和李伟见状立即起身准备围捕。杨佳闯入办公室挥舞着匕首冲向林玮,林玮顺势操起办公椅奋力抵挡。隔壁纪委监察室主任孔中卫闻讯冲了进来,奋不顾身上前抱住杨佳。
孔中卫、李伟、林玮、吴钰骅以及随后赶到的督察支队副支队长陈伟、民警容侃敏、纪委干部黄兆泉齐心协力,用办公椅将杨佳牢牢顶在了墙角边上,夺下其手中的凶器,给他上了手铐。携枪开展搜索的特警队员此时也赶到现场,配合将凶残的犯罪嫌疑人制服。
根据杨佳交代,专案组专门调取了2007年10月5日民警盘查工作时所携录音笔及派出所监控录像的音像资料,证实杨在接受盘查时拒绝配合民警工作、态度极为恶劣,到派出所后大声辱骂民警,并不断拨打投诉电话谎称遭到民警殴打。而派出所民警当时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执法行为正当。
案发后,警方经调查了解到,今年6月12日至23日,杨来沪居住在距离芷江西路派出所仅20米的某旅馆,并使用望远镜观察派出所情况。6月26日其再次来沪居住在闸北公安分局附近的某招待所。期间,他购买了催泪瓦斯喷雾剂和单刃刀具、榔头、登山杖、防尘面具、橡胶手套、打火机等物。
7月1日上午,杨佳携带上述作案工具窜至闸北区政法办公大楼,实施了故意杀人犯罪行为,致6名公安民警牺牲,3名民警和1名保安员受伤。杨佳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他点燃燃烧瓶目的是“想把此事的社会影响搞大”,戴上防尘面具和橡胶手套是为了防止催泪瓦斯伤到自己。
附:上海市公安局就袭警案公布的“答记者问”:
问题一:请介绍一下2007年10月5日的民警执法经过?另有传言称犯罪嫌疑人杨佳曾被殴打致残,丧失生育能力,是否属实?
答:2007年10月5日晚20时30分许,杨佳骑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被设卡民警发现该车无牌照,便让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还没有钢印,但是杨佳拒绝出示身份证件,也不愿意将所骑自行车的来源证明提供给民警。期间,杨佳始终骑在自行车上,拒不配合民警正常执法,整个过程持续了近40分钟,引起群众围观。21时10分许,民警将杨佳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到所后杨佳仍不配合。
期间,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接杨佳投诉后派员到派出所了解情况。经教育后杨佳的情绪稍微稳定后,民警一边做笔录,一边向租车公司核实,在确认杨佳的自行车确系租用后,杨佳即骑车离开,并于次日返京。
此后,杨佳多次投诉执法民警。2007年10月16日,闸北公安分局派员专程到北京,上门走访了杨佳及其母亲,与他们进行了沟通和法律解释。杨佳及其母亲向闸北公安分局提出对事发当晚的责任民警予以开除公职的处理,并赔偿他们精神损失费。民警向其耐心解释了有关执法依据,但被杨佳当场拒绝。
今年3月15日,闸北公安分局第二次派员到北京,上门走访杨佳,再次说明了有关情况。此后,闸北公安分局未再就此事接到杨佳的投诉,直至今年7月1日案发。通过这个过程的介绍,我们可以说,2007年10月5日对杨佳的盘查询问过程是依职责公正文明进行的,尽管杨佳对这件事提出无理要求,上海公安机关仍尽力做好解释工作。
关于犯罪嫌疑人杨佳曾被殴打致残,丧失生育能力的说法纯属造谣。7月6日晚,经过我局缜密侦查,在外省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已在苏州成功抓获制造“警察打伤杨佳生殖器”恶性谣言的犯罪嫌疑人郏某。郏某到案后交代,其在网上看到闸北袭警案的报道后,为扩大自身在网上的影响,故意编撰了所谓“杨佳在被闸北分局留置盘查中遭殴打,致使其生殖器受损,无法生育,故而报复杀人”的谣言,从而引发了网上的大范围传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目前,案件进一步侦查中。
问题二:市民很关心为何一名持刀歹徒闯入办公大楼,能造成如此重大的民警伤亡,为何毫无防备,请问原因何在?
答:第一、凶手精心预谋、携带利器,民警在不同地点、毫无防备、赤手空拳;今年6月26日,杨佳抵沪后购买了刀具、催泪喷雾剂、防尘面具、榔头、登山杖、橡胶手套、打火机、汽油等物品伺机作案。杨佳所持的凶器是一把长十几公分的单刃剔骨刀,非常锋利。
杨还交代说,其购买防尘面具和橡胶手套的目的,是考虑到使用催泪瓦斯时有可能会伤到自己,从这个细节,我们可以发现犯罪嫌疑人杨佳事先对整个作案过程有过详细的思考和精心的准备。
反观遇害民警,在案发时或在埋头工作、或在等电梯、或在楼道中经过,当时是赤手空拳、毫无准备、面对突然袭击,措手不及。
根据现场勘察的情况看,本案中遇害民警当时所处的位置分散在不同的地点,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赤手空拳,近距离的遭遇凶手。在一楼遇害的4名民警,当时分别在办公大楼,底楼接待大厅和闸北分局治安支队值班室内工作,先后遭遇凶手。另2位遇害民警分在9楼、11楼的过道拐角处遭遇凶手。
第二、案发地大楼的布局特点;该大楼有3处出入口,呈插花分布,楼内有闸北区多个部门办公,包括信访、身份证拍照、受理,治安受理等,各部门办公场所楼梯、过道狭窄,死角多,拐角多,在办公区域之间出入没有门禁等物防、技防、人防设施,为犯罪分子隐蔽提供了便利。
第三、这栋楼既是行政办公楼,又是便民服务窗口;该大楼的第一、二层属于综合接待受理窗口,该区域与其他楼层之间没有采取物防、技防等分隔措施。既方便了群众快速地到各接待窗口办理事务,同时,也容易使犯罪嫌疑人流窜且隐蔽作案,不易被发现。
第四、凶手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经检验,遇害民警均系失血性休克死亡。受伤部位大都在颈部、胸部、胸腹部等要害部位,凶手用该锋利刀具一次戳刺造成的创口,就在在8.5~28厘米之间,创道深及内脏,手段极其凶残,完全不计后果。
问题三:近期上海接连发生了几起恶性案件,目前的上海社会治安形势如何?上海公安机关是否有能力确保奥运会的顺利召开?
答:近年来,上海警方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实施了严厉打击和严密防控,有效确保了社会治安总体局势的持续稳定。上海年刑事案件发案数基本稳定在13万起左右,其中绝大部分(占总量的80%以上)是侵财类犯罪案件,而一些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的恶性案件发案总体较少,在全国也始终处于较低水平。
与此同时,警方运用科技手段开展侦查破案的能力迅速提高,总体破案率已经接近40%,特别是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大部分都能得到侦破,如命案的破案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90%左右。从2008年上半年以来的情况看,刑事案件总体发案率比去年同期下降3.4%。
近年来,本市公众安全感调查总体评价持续保持良好状态。这些情况表明,当前本市社会治安状况总体是好的,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也得到了市民群众的普遍认可。这是一起突发案件,启示我们对执法环境严峻性、社会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即使是在治安形势持续良好的情况下,也应当对各种社会治安隐患保持高度的警惕。这个案件说明了公安机关既要充分做好便民利民服务,也要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
尽管发生了这起案件,但我们对维护上海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障城市安全,并对做好奥运安全保卫工作充满了信心,目前市公安局已为奥运安保制作了详细的预案,并进行了多次演练,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参战民警士气高昂,将全力以赴作好奥运安全保卫工作。
问题四:案件发生后,上海市公安局将采取何种措施改进自身的安全保卫工作?
答:闸北袭警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安执法环境的复杂性、尖锐性。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已进一步加强了门卫安保、窗口防范、技防建设、应急增援等内部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了安全责任制。同时,我们还积极协调、加大投入力度,改进部分存在薄弱环节的公安机关的内部防范措施,确保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安全防范设施的整齐划一。
问题五:警方对这起袭警案件有什么看法?
答:事发几天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公安工作一直十分关心,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直接听取情况汇报,看望受伤民警、慰问牺牲民警家属,给全体公安民警以极大的鼓励。上海公安全体民警在为失去战友痛心的同时,将不忘担负的责任,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法为民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严肃执法的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不退缩、不犹豫,一心一意地维护好上海的社会治安,一心一意地做好当前奥运安保等各项工作,尽全力将上海打造成最安全的城市。
在此,我也想说,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人民警察执法受法律保护,任何公然挑战法律权威,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损害民警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处。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7 14:42
“英雄”杨佳的诞生是法治缺失的悲哀
杨宽兴
2008年7月1日,北京市民杨佳闯入上海闸北区政法大楼,用一把西瓜刀袭击大楼保安和闸北区公安局工作人员,造成6人死亡、4人重伤,整个过程只持续几分钟时间,但这短短的几分钟便意味着一场巨大的悲剧,对相关的十一个家庭来说,这几分钟便是无法挽回的伤痛。
而这场悲剧发生的诱因,竟只是一辆自行车引起的纠纷,此中原委已广为人知,不需赘述,唯一没有结论的只是杨佳在被闸北区公安局抓捕后遭受了怎样的对待,有传言说杨佳被关押期间遭受警察殴打虐待,因而失去了生育能力,此后杨佳向闸北区公安局投诉,要求获得30000元赔偿未果。这一消息尚未得到权威证实,但从上海警方迟迟不作回应的表现来看,传言具有相当的可信性。
杨佳案发生在贵州瓮安事件之后仅仅三天时间,和瓮安事件一样,杨佳案立即引发了网络舆论的轩然大波。纵观舆论声音,对杨佳的行为一片叫好,“少侠杨一刀”、“好汉”、“勇士杨佳”、“当代贺龙”、“向杨大侠致敬”、“杨大侠怒杀恶警”这样的叫好声仿佛是在迎接一位杀敌立功的勇士,质疑和谴责杨佳的声音反而弱到极点,象一粒灰尘淹没在一片叫好声中。
显然,这是不正常的,如果说警察对杨佳殴打虐待导致其失去生育能力是不可接受的,那么,杨佳因此而对警察大开杀戒同样令人难以接受,就算这些警察全都是杨佳人身伤害案的参与者,他们也罪不至死,而且,惩罚应由法律、而不是杨佳式的“快意恩仇”来实施。
可是,在我作出这一表述的时候,却不得不承认,根据现实生活的一般经验判断,杨佳并没有能力借助法律实施对侵权者的惩罚,在一个非民主的体制下,弱小的杨佳根本没有能力与强大的闸北区公安局较量。如果他不毅然出刀,他的冤情就难以有赢回公道的机会(据说闸北区的领导曾对他说:“一分钱也不给,再闹把你抓起来”),甚至根本引不起社会的注意,面对枉法的国家暴力机器,如果杨佳不出刀,他只能象众多遭受权力侵害者一样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了事,或者通过漫长而艰难的法律诉讼或上访,消耗大量的金钱、时间,在郁郁中度过自己的余生。
因此,简单化地指责杨佳毫无意义。无论媒体如何含沙射影地指杨佳几年前被山西警察殴打后拿到了几万元赔偿,还是杨佳与邻居的关系紧张,都无法否认杀人之前的杨佳是一个守法公民,都无法否认上海闸北区警方侵权行为的恶劣。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指责杨佳滥杀无辜,但杨佳只需要用一句话就能让全社会成员哑口无言:“在7月1日之前,你说我能用什么方法讨还公道?”
我承认,我回答不出。我曾与一些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接触,非常了解他们哭告无门的处境,而且有些当事人亲口对我说过其杀人报复计划,那时候,我都感到自己劝阻的语言是那样无力。
由于这样的无力感,曾经不下一百次地问:中国,你究竟怎么了?我们毕竟是一个有法律的社会,而且,除了法律之外,也存在很多理论上的行政和社会救济渠道。但我又不得不承认,这些东西在现实中往往都是一纸空文,当民众遇上与权力的严重对立时,他几乎不可能借助这些纸上的东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我干脆把“几乎”这两个字去掉,这样可以更好地体现弱势民众的无奈与绝望——是的,他不可能借助这些纸上的东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杨佳不用他的西瓜刀制造恶性轰动事件,他和他的冤情一样,根本引不起权力的注意和关心,更不要指望法律还他公道,而如果把杨佳的名字换成你、我、他,当我们遭受侵害时,状况也不会好到哪里去,除非你或你的家人朋友中偶然有一个权势人物。
这就是我们所处的普遍状况:有法律而无法治。当官权蔑视法治的时候,民间也失去了对法治的信任。如果说杨佳的滥杀表明了他的现实绝望,那么,网民为杨佳的叫好是因为他们深知自己同样可能面对杨佳式的现实绝望——你同样可能去上海或另外一个城市旅游,你同样可能合法地租一辆自行车骑着上街游玩,你同样可能被警察当作犯罪嫌疑人抓进班房……官权过于强大,民权过于弱小,有时候,除非采取非理性的行动,你还真地就讨不回来公道。这使得中国人无法摆脱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而丛林规则的首要含义就是暴力至上。当城管一次次打死小贩、黑社会成员一次次打死被拆迁人的消息传来,谁还能让我们相信法律是可以依靠的?谁又不会在心中涌起一些对暴力的崇拜?!
杨佳被网络舆论视为“英雄”不是偶然的,早在几年前的山西,一个叫胡文海的农民就用最后的法庭陈述说出了小民的无奈,在他被枪毙之后,那种视死如归的慷慨发言仍在网上四处流传,胡文海由此成为很多人的崇拜对象。和胡文海一样,杨佳做了许多被侵权者想做而没敢做的事,胡文海、杨佳与一般人的区别在于,他们有行动的勇气和能力,让一般受侵权者通过这样的报复事件想象性地获得了一些心理补偿——杀人者是冲着强大无比的官权去的!
官权对民权的侵害之重,官民对立的程度之深,于此可见一斑。我想向权力发问:这样的疯狂报复和对报复行为的一片叫好声还不够清楚地说明问题吗?
中国历史的治乱循环,大都由官权侵害民众、民众无处说理引起,漫长的皇权时代,民变和起义此起彼伏,很少有哪一个朝代不受其害,多如牛毛的侠客小说便是民众暴力复仇心理的反映,一旦这样的暴力行为被艺术化,除暴安良的形象便会战胜法律的正义而成为民间的图腾,相对于杨佳的滥杀,武松怒杀张都监家人的行为更加恶劣,但武松仍是万民期许的英雄,这时候我们会发现,无权者的小民往往更在意事件的肇因,而不是反抗行为是否超出了同态复仇的限度,这是法治不障的恶果。要从根本上终结这种暴力崇拜,必须确立法治的最高地位,从官权和民间两方面改善社会生态,尤其是占据主动权和绝大多数社会资源的权力体系,应首先迈开尊重法治的第一步。
那手中握着无可挑战的权力的人,请制止权力对暴力的迷信和官员对民权的肆意侵害吧,而如果你无力约束官员的作为,至少,请以法治的力量给小民留下哪怕一条通往公正的羊肠小道,无论是诉讼也好、上访也好、舆论监督也好,总归,不要堵死受侵权者获得救济的最后一条路,要让它成为有效的渠道,而不是遥不可及的高空气球。
如果这样的路不能迅速被疏通,在杨佳、胡文海这种“英雄”形象的感召和鼓舞下,谁能避免“遍地英雄下夕烟”的局面最终出现?!
几千年的历史告诉我们,没有人能做到。和杨佳案一样,近期频繁出现的突发事件也可佐证这一判断,杨佳的决绝和网民的叫好是一个清晰的信号,官民对立的严重程度象地下的火山,随时都可能在某一点上喷涌而出。那么,在这样的历史时刻,法治何为?难道,我们就眼睁睁看着中国再次走上治乱循环的不归路而无力改变什么吗?
中国社会的转型应是和平理性转型,必须最大限度地排除暴力在这一转型中的作用,但无论如何,这需要政府首先放弃对暴力的迷信,给法治以应有的尊重。
□ 《观察》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8 11:43
“谁来保护警察安全”——央视在灌输什么主题?
牟传珩
正当贵州瓮安民众打、砸、烧当地公安暴动事件震惊中外之时,中共诞生日(7月1日),上海又发生的恶性袭警案件。此案已造成6名警察丧生,被称之为中共史上最大暴力袭警案。新华网时政论坛有最新帖子透露:上海特大袭警案凶手曾被警察错抓、殴打,至生殖器官受伤,已被医院确诊失去生育能力,却得不到合理赔偿,因此被迫铤而走险。但官方称案情至今还在调查中。
正是在以上两大事件背景下,2008年7月3日晚,中央电视台以“谁来保护警察安全,专家建议增设'袭警罪”为题,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之口,重提一度引发争执的刑法增设“袭警犯罪”立法建议。主持人声称: 袭击警察何以如此嚣张,而且不断地加剧、升级,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对此,法律专家认为,社会各届应当树立尊重警察、保护警察、监督警察的观念,以成熟、理性的心态对待民警的管理、纠章和处罚。如果公民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作出的处理有异议时,可以向公安督察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定程序和法定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之所以说央视借机重提“专家建议增设'袭警罪”,是因为早在2003年3月,王午鼎等35位全国人大代表就曾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在《刑法》中增加对袭警犯罪的处罚条款。王午鼎等35位代表认为,目前,中国处罚袭警犯罪依据的相应刑法罪名主要是“妨害公务罪”,此罪的量刑明显过轻。暴力伤害或杀害民警的行为后果一旦发生,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罪犯只能以普通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对此,这位代表公然挑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荒唐地认为:这无疑是将代表政府执法的人民警察与普通公民等而视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是一个立法原则问题,在这个原则下,如果要为警察权益再设特别立法,无疑等于对侵害警察造成的法律后果要大于对普通公民侵害的后果,这将在原理上违反宪法原则。因此,王等的这个提案,旋即遭到社会舆论反驳。多数人认为:尽管警察在执行公务中越来越多地受到侵害是不争的事实,但在刑法中已设立了妨害公务罪,而且警方的权力过大、过滥。中国不是个民主国家,警察权力不受监督。说什么“中国警察是弱势群体”纯系颠倒黑白。当今中国的司法现实正如民间歌谣所称:“大公安,小法院,可有可无的检察院”。中国以警察为代表的大盖帽队伍,才是社会最强势的社会群体,还需要什么特设立法保护?如果再设立一个袭警罪,则警察权力更为膨胀,公民们必将动辄会面临警察“袭警重罪”的威胁,而警察则在袭警罪的保护下更加滥权妄为,酿成暴力袭警事件可能将会更多。如果真要如此为强化警察权益再立新法,公权与民权将更加失衡。
此据官方媒体报道,全国每天平均有9名警察遭遇暴力袭击受伤,这给设立袭警罪提供了数据支持。然而,全国平均每天又有多少无辜的百姓,被警察袭击受伤,甚至被打死?有人说这个数字会是警察受伤的数字的数百倍。但在官方的舆论封锁下,这类案件能曝光出来的仅是冰山一角,仅这些年来异见人士被殴打的就屡见不鲜。现在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到底每天有多少无辜百姓,因警察的滥用权力而受伤,还是一个无法核实、无法准确知晓的问题。如果某地发生袭击警察案件,公安部门会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披露,官媒也不经深入核实,就会偏袒性报道,而如果某地发生警察袭击公民的事件,则媒体报道大多噤声。否则,会受到从党政部门到公安部门和警察的干涉,或受到打击报复。因此,各地报纸大多对于发生在本土的警察袭击公民事件持回避态度,而只有外地媒体偶有报道,但又会受制于媒体不得跨地区进行舆论监督的纪律约束。因此,偶有漏网报道,也属十分不易。
东方卫视曾有新闻,说浙江台州椒江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带领交警大队的四五十名交警,开着十几辆警车冲击当地的台州日报社,殴打《台州晚报》副总编吴湘湖致伤,而原因就是因为台州晚报刊出了一篇对他们不利的舆论监督文章。因此,媒体不敢对公安轻易进行舆论监督,百姓也只能在现实生活中感受警察执法的野蛮,而媒体多报道的是警察被袭。这种对于舆论的操控能力,正是公安警察作为强势群体的有力证明,他们拥有国家公权的庇护和各种资源的控制,百姓却一直处於无助、无奈的处境,谁是弱势群体,岂不一目了然了吗?
在如此信息不对称的警民冲突的大背景下,官媒只报道警察受伤数字,而隐瞒百姓受伤的数字,并以此为据,来做需要特别设立罪名单方面保护警察特权。这岂能服天下人心?那些大声疾呼设立袭警罪的专家们和央视,为何不呼吁一下“谁来保护公民安全?”和在立法上设立大盖帽“袭民罪”呢?因为借公权力袭民,理当罪加一等。如今央视仅仅凭公安一家之言,借公安院校教授身份发问社会“谁来保护警察安全”,这不是又一次在利用其强势地位与公共信息资源误导舆论又是什么?
如今中国,警民冲突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袭警的深层问题到底在哪里?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政治问题和制度问题。眼下的所谓“袭警”问题的结论,都是公安机关单方给出的,因而并不公允。因为公安机关本身只是当事人一方,无法中立地作出判断;而央视宣传作为“党的喉舌”,传达的也仅是公安警察的一面之词,本来就没有什么公正性可言。当然“袭警”应当制裁,但“袭民”更是罪不可赦。上海发生的恶性袭警案,百姓追问的正是这起案件背后的真正诱发原因,即在上海公安刻意回避的“报复”背后,还隐藏着什么不可见人的悲剧性成因。说实话,按照央视增设“袭警罪”的舆论误导套路走下去,让强势的警察更强势,让弱势的百姓更弱势,警民对立情绪会越来越严重,警察执法会越来越走火入魔,袭警事件不仅不会停止,且将越来越频发。如此以来,岂能找到警察与百姓的和谐与平衡?
还有,央视主持人说:“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作出的处理有异议时,可以向公安督察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定程序和法定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问题真的如央视主持人所说可以依法解决,北京还会聚集那么多的访民?还会有那么多的官民对立?还会有那么多的“无直接利益群体冲突事件”?还会有那么多不惜以死相拚的暴力袭警吗?在央视看问题的逻辑里:是中国老百姓太混蛋了。这就是“谁来保护警察安全,专家建议增设'袭警罪”电视节目所要灌输给观众的主题吗?
[ZT from creaders.net. Thanks]
作者: Armstrong 时间: 2008-7-8 13:22
谈到中国的社会问题,人们总是把它们归咎于社会制度,或者往共产党身上一推,似
乎全中国老百姓都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只有共产党是天外怪诞的来客,撒旦的化身。
有人说,一改变制度,中国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我有关中国制度的车牯辘话不知说
过多少遍了。天底下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西方式的三权分立制,但有几个国家
是真正的法治国家?印度大选了,就有人开始杀人放火搞爆炸了。前几天,一个哥
伦比亚的前总统侯选人被反政府武装释放了。那个哥伦比亚、法国双重国籍的女候
选人,六年前正兴致勃勃地到处游说搞大选时,没想到,反政府的丛林游击队看中
了她,将她抓走做了人质,一关就是六年,让人笑掉了下巴。那种鸡巴下三流的国
家也能搞民主?要想根治贩毒,打击毒袅和发展经济,独裁是再合适不过了。萨达
姆心狠手毒,惨无人道,但是,谁能让伊拉克和平、稳定?非他莫属。世界上的事
情,凡是存在的,都是有原因的,都有存在的理由。中国为什么几千年内一代又一
代地独裁下来,总归有它的原因吧。
每个人都喜欢听好话,中国人也不例外,但是,我赞赏日本人的自省态度,深挖民
族的劣根性,然后对症下猛药。我接触过很多不同国家的移民,东亚的中国、日本
和南韩人的英语恐怕是最差的了,但有几个中国人承认了?相反,很多中国人还在
笑话印度人的发音,要知道,印度人的英语不知比中国人的好过多少倍呢。
如果你不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的弱点,怎么能找到改进、改正的方法?
作者: 文取心 时间: 2008-7-8 15:34
中国人是打死也不会承认自己有弱点的。
作者: 晴山 时间: 2008-7-8 21:22
Originally posted by Armstrong at 2008-7-8 06:22 PM:
那种鸡巴下三流的国
家也能搞民主?要想根治贩毒,打击毒袅和发展经济,独裁是再合适不过了。萨达姆心狠手毒,惨无人道,但是,谁能让伊拉克和平、稳定?非他莫属。世界上的事情,凡是存在的,都是有原因的,都有存在的理由。中国为什么几千年内一代又一代地独裁下来,总归有它的原因吧。
..
这恐怕就是典型的酱缸文化语言。
谁说说看当美国国父们在1791年制定政府民选,三权分立,人人平等的宪法时,美国的经济,道德和文化发展是处于怎样一种了不得的高度?我只知道在宪法建立了半个多世纪之后,奴隶制才最终在美国寿终正寝,当时即使连林肯总统都不是废奴的积极倡导者。一个当时还拥抱奴隶制的民族不能说比一个拥抱所谓酱缸文化的民族更先进吧?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劣根性,但不能因此就把一个民族排斥在追求和实现更先进的制度的世界潮流之外。我们无需替哥伦比亚或印度人民说什么,问问他们自己,是愿意继续发展民主制度还是退回到专制。哥伦比亚如果完全退回专制,恐怕现在最高当政者就是一个大毒枭都说不定。一个民族对追求和完善民主制度的努力只有对改良文化劣根性有利,怎么会相矛盾呢?在如今中共都致力于逐渐发展民主并把政治体制改革放上议事日程的时候,海外还有这样给民主唱反调的言论,真是让人错以为遗老遗少都在海外了。
作者: xu_98 时间: 2008-7-9 01:55
中国人很难理解公民持枪权利. 我也认为如果美国没枪, 社会就会安全许多. 可我有个朋友就认同持枪, 他说这可以威摄权势, 使其不敢过分嚣张. 要是中国人都有枪, 警察大概就要死光了. 美国还有个镇, 原来治安很差, 后来地方当局要求每家配枪, 治安就好了. 地痞流氓也怕枪.
杨佳算条好汉, 但毕竟报的是私仇, 杀的是无辜, 与聂政荆柯不是一回事.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9 11:36
杨佳旅游照曝光 曾如此意气风发 (ZT)
附件 1 :
1.jpg (2008-7-9 11:36, 113.84 K )
附件 2 :
2.jpg (2008-7-9 11:36, 173.83 K )
附件 3 :
3.jpg (2008-7-9 11:36, 130.8 K )
附件 4 :
4.jpg (2008-7-9 11:36, 134.99 K )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9 11:40
大力一叶障目得利害,而且具有种族歧视倾向。
印度、菲律宾、哥伦比亚的民主,再怎么着也比中国的专制独裁好一千倍吧,最起
码他们没有什么反右、大跃进、文革、陆肆等等。
谁说只有萨达姆能让伊拉克和平稳定,眼光放远一点嘛。
Originally posted by Armstrong at 2008-7-8 13:22:
谈到中国的社会问题,人们总是把它们归咎于社会制度,或者往共产党身上一推,似乎全中国老百姓都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只有共产党是天外怪诞的来客,撒旦的化身。有人说,一改变制度,中国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我..
作者: Armstrong 时间: 2008-7-9 13:42
Originally posted by 晴山 at 2008-7-9 02:22 AM:
这恐怕就是典型的酱缸文化语言。
谁说说看当美国国父们在1791年制定政府民选,三权分立,人人平等的宪法时,美国的经济,道德和文化发展是处于怎样一种了不得的高度?我只知道在宪法建立了半个多世纪之后,奴..
赞赏晴山先生的不同观点,但我的理解是,晴山先生和那些海外对共产党怀有刻骨仇
恨的人有所不同,不赞成“逢中必反”,不是那种以诅咒、谩骂共产党为快,以
“推翻共产党”为最终目标的人。
我对美国历史不熟悉。晴山先生提到在“1791年制定政府民选,三权分立,人人平
等的宪法”半个多世纪之后,“奴隶制才最终在美国寿终正寝。”如果这确是事实
的话,那么在美国,开始的民主、自由和人权根本就不是黑奴能享受的,是上帝专
门赋予那些征服了北美土著的欧洲白人移民的。美国的黑人和妇女可能是在上世纪
才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此可知,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西方民主制度,也是经
过了漫长的年代,缓慢渐变而来的。那么,对于文化和历史完全不同于美国的中国,
是不是应该推翻现有的制度,一夜之间全盘西化,一个早上完全接受现代的西方政
治制度呢?中国现在正在进行的改革和演变,是不是也有异曲同工之处?我想,一
切变革,只要是和平的,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朝着文明方向不断前进的,都
有积极的意义,而不是象你定义的那样,只有“政府民选,三权分立”,才能给予
肯定和接受吧。
谢谢你指出我的酱缸文化背景,其实,我是在伊甸园最早承认自己丑陋、素质低的
人之一。记得十几、几十年以前,国人衡量海外华人的标准之一是绿卡,据说,现
在标准提高了,要看你是否入了西方的“主流”。我早有自知之明,我的酱缸文化
底蕴,和美国的“主流”文化,格格不入。除了自己的专业以外,长期以来,我欣
赏“梁山伯和祝英台”更甚于“罗密欧和朱丽叶”,帕瓦罗蒂的“我的太阳”对于
我, 是那么的索然无味,但朱明瑛的“彩云追月”却让我如醉如痴。飞过大西洋,到
法国去看“巴黎圣母院”,仰欧洲人的鼻息,还不如越过太平洋,走一走南京的
“夫子庙”,听一听秦淮人家的乡音。
出于好奇,我想知道,你是怎么给我贴上“遗老遗少”标签的?接下来,是不是要
怀疑我是共产党的“网络特务”?你对中国人的“扣帽子、打棍子”那一套很熟悉
啊。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7-9 19:10
我过来对大力“落井下石”一下。:))
其实最初民主的产生,并不是出于什么高尚的目的,而仅仅是因为共同的利益。几千年前希腊城邦的公民,人数远远少于“掳来的奴隶”。正是因为人们的不安全感,所以他们决定所有人一起“当家作主”。他们联合起来保卫的是自身的处境,就是不被奴隶们的起义所推翻,从而捍卫自己人身这件最致命的事情。
民主经过这么多年,继续弊端累累,它只不过比专制,更加尊重平民等。总之更好!
所以你骂的“那种鸡巴下三流的国家”,当然也能搞民主,但需要漫长、学习、完善的过程。
作者: 晴山 时间: 2008-7-9 19:22
Originally posted by Armstrong at 2008-7-9 06:42 PM:
赞赏晴山先生的不同观点,但我的理解是,晴山先生和那些海外对共产党怀有刻骨仇恨的人有所不同,不赞成“逢中必反”,不是那种以诅咒、谩骂共产党为快,以“推翻共产党”为最终目标的人。
我对美国历史..
我没看见什么“逢中必反”的人啊,这里大家都挺关心中国的,不同的表达而已。我觉得你倒有点“逢中必酱缸”的样子
。谁也没说“应该推翻现有的制度,一夜之间全盘西化,一个早上完全接受现代的西方政治制度”,民主是目标也是一个实践过程,而且我完全赞同不应脱离中国实际,中国的民主进程应该是和平渐进和理性的,是自下到上一体的,是建于全民和解之上的。“政府民选,三权分立,人人平等”不是我定义的,这是美国宪法的基础,我相信这样的可能,那就是将来中国会对人类民主的完善作出新贡献,但“政府民选,三权分立,人人平等”是目前人类已经实践过的而且证明相对来讲最好的一种民主模式,除此之外,你能空想出一个服人的更好的模式吗?任何前进都要有方向,尽管方向可以不断修正,但不可以没有方向,“摸着石头过河”在改革开放初期不失为有效,但在今天再抱这样想法只能是有害了。中共掌握着人类最大的人力资源,中国大多数优秀人才都在中共党内,随着中国以维权为主体的草根民主的发展,也随着世界民主的大趋势,我绝对相信中共的有识之士,包括最高层的决策者们,一定也在认真思考试探中国的民主进程。我想我们老百姓只能正面推进这样的进程,支持先进力量的崛起,而不给遗老遗少保守势力开倒车以任何借口。
作者: xy 时间: 2008-7-9 20:31
中国式的英雄
我少年时几乎也被逼成了
很多时候
毁灭
几乎是唯一的出路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8-7-9 20:59
“非常同情你的不幸遭遇。其实,我不管站着、坐着说话腰都疼: 我从未见过我的外婆,
她在土改时,得知将被划为地主成分,就上吊自杀了。”——感谢你的同情情怀。我也很想同情你的不幸遭遇。但我突然感到,我的同情对你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的情怀已上升为圣人的情怀。你能面对你的亲人被强权政治杀戮时,还能对死去的生命产生“暴民”的质疑。
作者: Armstrong 时间: 2008-7-9 21:03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8-7-10 12:10 AM:
我过来对大力“落井下石”一下。:))
其实最初民主的产生,并不是出于什么高尚的目的,而仅仅是因为共同的利益。几千年前希腊城邦的公民,人数远远少于“掳来的奴隶”。正是因为人们的不安全感,所以他们决定所有人一起“当家作主”。他们联合起来保卫的是自身的处境,就是不被奴隶们的起义所推翻,从而捍卫自己人身这件最致命的事情。
民主经过这么多年,继续弊端累累,它只不过比专制,更加尊重平民等。总之更好!
所以你骂的“那种鸡巴下三流的国家”,当然也能搞民主,但需要漫长、学习、完善的过程。
作为酱缸国的一名资深公民,我当然知道,如果在酱缸国搞全盘西化、实行绝对的新
闻自由,会有多少乱象产生。最近中国的几起突发事件后,网络上产生了各种虚假、欺
骗性新闻,由此可明显看出,如果全国范围内的新闻媒介有绝对的自由,那么谁
能说出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国家会陷入绝对的混乱。爱太阳君说,西方的民主自
由,可以给国家带来长治久安,但对于中国来说,西化后的一开始,谁能解决国家
的动乱和内战问题?
看样子,你们都是对我提出的“鸡巴”问题感兴趣。小布竞选时,不也骂别人“婊
子养的”吗?
说真的,你的思维似乎是“脉冲”型的,有时候,不知道你想要表达什么。我
建议你,字一个一个地写,话一句一句地说,意思一个接一个地表达。争取做到
“写”好,“说”完整,和“表达”清楚。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0 10:47
晴山一番话说得有节有据有理有情!虽然我不敢向他那样乐观或是天真。中国能
出老戈吗?悬!
大力有点走火入魔,讨论任何事情都先给虚拟目标贴上一个“逢中比反”的箭靶,
然后对准了猛烈开火,用他那套“酱缸论”。这里谁逢中必反?谁主张暴力推翻
现政府?无的放矢嘛。“酱缸论”本身不错,关键在于怎样净化酱缸。
Originally posted by
晴山 at 2008-7-9 19:22:
我没看见什么“逢中必反”的人啊,这里大家都挺关心中国的,不同的表达而已。我觉得你倒有点“逢中必酱缸”的样子

。谁也没说“应该推翻现有的制度,一夜之间全盘西化,一个早上完全接受现代的西方政治制度”,..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0 10:57
北京律师质疑 上海袭警案疑点重重
本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上海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闸北袭警案的经过和前因后果。据官方消息,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同时否认了杨佳被闸北分局警察殴打的事实。
针对该新闻发布会,本月7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刘晓原律师,刘晓原律师根据7日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个消息,提出几个疑点:
到底杨佳为何投书?是否能公开投诉书?
上海坊间多有传言,杨佳被警方在押期间殴打至重伤,而官方在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是谣言,并称传谣人已落网。
刘晓原律师:"到底他(杨佳)在派出所是否被打,我们了解不到。(但是)我就不知到派出所盘查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如果像官方说的,杨佳在派出所没有被打。那么杨佳为什么这么执着?(事后)还要执着要求上海警方赔偿精神费用。"
"杨佳被释放后继续投诉,官方称杨佳的投诉书中,要求开除有关警察。那么他的投书肯定是有个理由的,我说这个投书信能不能公布?"
上海警方为何两次到北京做解释工作?
官方新闻发布会称,杨佳的两次投诉信都是无理的。
针对该说法刘晓原律师感到迷惑,他说:"对于这种无理得投诉,为什么上海警方要两次派人到北京。到他(北京)家里来,给杨佳做解释工作。我无法理解!"
"为什么杨佳被释为这个事纠缠不休,半年后还要到上海来,用这样的办法来报复警察?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警方是否能空开投诉信和笔录?"
刘晓原律师表示无法理解这种暴力的报复行为,除非杨佳患有精神病,并对官方的简单解释持怀疑态度。他认为正常的投诉一般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可以解决,无需做思想工作。(ZT)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7-10 12:38
“但对于中国来说,西化后的一开始,谁能解决国家的动乱和内战问题?”
现在大家只是比较各种可能性,谁说“全盘西化”了?哪个西(美国、英国、还是澳洲?记住都不一样啊)?
你的问题是头脑僵化(是你先说我坏话的啊)。我是怕你老的太快,所以一定要气气你。:))
作者: Armstrong 时间: 2008-7-10 12:55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8-7-10 03:47 PM:
晴山一番话说得有节有据有理有情!虽然我不敢向他那样乐观或是天真。中国能出老戈吗?悬!大力有点走火入魔,讨论任何事情都先给虚拟目标贴上一个“逢中比反”的箭靶,然后对准了猛烈开火,用他那套“酱缸..
你希望中国出老戈一样的人物搞全盘西化?正中CND上那些“逢中必反”的民主斗士
们的下怀。如果把老戈的休克疗法弄到中国,恐怕中国休克过去就再也缓不过来了。
中国需要接连不断地出“邓小平”,一个比一个进步,一个比一个文明。民主精英
们对邓不屑一顾,认为他没有什么高明之处。他们不知道,邓在那个时代一个无人
能及的高明之处在于,只有他的改革方案,他说的话,才能被那些“德高望重的老
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接受和采纳,后来的江和现在的胡,只能沿着邓和其他老一
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指引的路前进,最多做一些修修补补。
中国是个人治社会,共产党的最高决策者往往是党内最有威信的,而共产党内出现
和邓一样有威信的人的机会越来越少,所以当今中国进行大的政治改革而不出大的
乱子的机会不会很大,除非以后国家一步一步走向法治的轨道。
作者: 晴山 时间: 2008-7-10 17:37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8-7-10 03:47 PM:
晴山一番话说得有节有据有理有情!虽然我不敢向他那样乐观或是天真。中国能出老戈吗?悬!大力有点走火入魔,讨论任何事情都先给虚拟目标贴上一个“逢中比反”的箭靶,然后对准了猛烈开火,用他那套“酱缸..
现在大家渐渐明了了,老戈是俄国也是俄共的功臣。中国自己的近代史说明了把执政团体排除在外是无法实现民主的,上世纪末几个成功民主转型的例子也说明了这点,台湾,俄国,南非,都是执政党正面参与了民主进程。东德是个例外,因为当时的西德国力已远超东德,所以东德的执政党可以被抛弃而国家不大乱,今后朝鲜的民主化或许也会多一种途径选择。但中国不能,台湾的总体实力与大陆有数量级的差别。不管喜欢还是不喜欢,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是离不开中共参与的。中国的命运在中共身上,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今年是个国运启示年,大悲大喜,万象待定,等待的时间不多了。相信中共很清楚,把自己和民族的命运仅仅维系在经济高速增长上是风险极高而且越来越高的。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7-14 00:29
拿杨佳比武松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在“少不读《水浒》”中说过,武松滥杀无辜,算不得什么英雄。人们佩服的只是他的能耐,而不是什么见义勇为,他根本没有见义勇为过。他的能耐也只是说书人瞎编的。每次在动物园看老虎,我都想到,人赤手空拳是根本不可能打死老虎的。而杨佳手刃十人是真事。而且他还不伤妇女,比武松有道德。但我不是说他就有道德了,只是比武松有道德。如果你佩服武松,就没有道理不佩服杨佳。
想到被伤害的警察中可能有无辜的,我们当然不赞成杨佳的做法,但与其指责他,我更要指责执法犯法的警察。想想吧,如果你是一个有血性的男子汉,受到冤屈,被殴打致残,失去男性的功能,又无法伸张正义,你会怎么办?我无法站在什么道德高地上指责杨佳。更可能的是,我会痛恨自己没有他的胆量和本事。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7-14 00:34
美国允许人民持枪,减少了仗势欺人的情况。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4 10:56
好象最近几年俄国的经济发展比中国还快并且更正常(比如少污染等),治理国内
和外逃贪官也比大陆更有成效。这是否是十几年前“休克疗法”的开花结果?
Originally posted by Armstrong at 2008-7-10 12:55:
你希望中国出老戈一样的人物搞全盘西化?正中CND上那些“逢中必反”的民主斗士们的下怀。如果把老戈的休克疗法弄到中国,恐怕中国休克过去就再也缓不过来了。中国需要接连不断地出“邓小平”,一个比一..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4 10:57
这里的“毁灭”,是鱼死网破的“同归于尽”。
Originally posted by xy at 2008-7-9 20:31:
中国式的英雄
我少年时几乎也被逼成了
很多时候
毁灭
几乎是唯一的出路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4 11:03
同意!暴力推翻中共不可行,可行也决不可取,因为靠暴力上台的将是不叫中共的
中共。
Originally posted by 晴山 at 2008-7-10 17:37:
现在大家渐渐明了了,老戈是俄国也是俄共的功臣。中国自己的近代史说明了把执政团体排除在外是无法实现民主的,上世纪末几个成功民主转型的例子也说明了这点,台湾,俄国,南非,都是执政党正面参与了民主进程..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4 11:08
在美国根本看不到宝马、奔驰横行霸道,欺凌老弱病残的事情。
这里一般是富人怕穷人。明目张胆的为富不仁现象极少。
Originally posted by 廖康 at 2008-7-14 00:34:
美国允许人民持枪,减少了仗势欺人的情况。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4 11:09
廖康说得实在。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未婚男青年,将自己放在杨佳杀人前的位置
设想一下,就容易理解他的过激行为了。这是杨佳、被杀伤警察的共同悲剧,悲剧
的根源、制造者是黑暗的制度。
孙志刚如果没有被广东警察活活打死,就是一个潜在的杨佳;杨佳如果被上海警察
活活打死,就是又一个孙志刚。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4 12:34
上海警方不能私吞杨佳案的真相
刘晓波
北京小伙子杨佳独闯上海闸北警局,连刺10人,毙命六人,重伤四人。
案发后,人们纷纷在问:“究竟有多少深仇大恨,能让他做出以命易命的决绝选择?”
截至目前为止,关于杨的动机,先有民间版本在网上广为流传,后有上海警方版本在官方媒体上发布。
民间版本提供的信息大致如下:去年10月,杨佳到上海旅游,租自行车代步,闸北分局警察怀疑他盗车,拦截查问,杨佳出示租车凭证,警察以看不清为由,强行把杨佳带回警局审讯长达六个小时,后来事情搞清楚了,杨被无罪释放。在警局内,杨据理力争,警察施以暴力逼供和殴打,以至于,他出狱后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其性器官严重受损,今后将无法生育。这对于一个年轻男性来说,不啻是晴天霹雳。于是,无辜受害的杨佳去闸北分局讨说法,要求赔偿3万元,但加害方只同意赔偿1.5万元私了。杨拒不接受,屡次向闸北分局理论,警察们失去耐性,干脆不理他。该分局领导还曾恫吓他说:“不要再闹了,再闹就抓起来,一分钱都不会赔偿”。
上海警方出面否定的民间版本,并很快抓获了在网上发布民间版本的苏州男子郏啸寅。据郏交代,闸北袭警案发生后,他为了扩大其在网络上的影响,编造了上述故事。上海公安督察部门称,经过认真核查,民警执法有据,无不当之处。杨佳被带回芷江路派出所后,也没有遭到警方的虐待和殴打。为此,上海官方公布了去年10月5日的一段录音,记载了杨佳与盘查他的警察在街头发生争执。而杨佳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事后向公安督察部门多次申诉。大概是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上海警方分别在2007年10月和2008年3月两次赴京,对杨佳母子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未达成和解。在第二次赴京协商时,上海警方还曾表示愿给杨佳1500元,但不承认有错,被杨佳拒绝,之后双方有过几次电话沟通,都没有效果。
首先,尽管由于缺乏权威的信息来源,网上流传的民间版本并不准确,但并不影响杨佳严重受辱和多次申冤无果的大致过程。上海官方提供的信息貌似具有权威性,但从提供信息的主体看,官控媒体本身就不可信,何况还违反了当事人必须回避的中立原则。上海警方作为此案的当事人之一,按照涉案当事方回避原则,无论是调查取证还是信息发布,上海警方都不应该主导此案的调查和新闻发布,而应该聘请第三方调查此案,更应该开放媒体的自由采访报道,特别是让上海官方媒体之外的媒体介入此案的采访报道,这样才能让此案信息的透明。但就目前的情况看,上海警方不但垄断了此案的调查权与信息发布权,而且还为杨佳指定了律师谢有明。这位律师居然是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与闸北官方具有直接的利益关联,根本不适合担任杨佳的律师。除非杨佳本人或他的家人出面聘请身份中立的律师代理此案,否则的话,谢有明律师所透露的信息都不足以采信,他在法庭上的辩护也不可能有利于杨佳的权益最大化。如果上海警方继续垄断杨佳案的调查权和新闻发布权,那就等于利用公权力私吞了杨佳案,无论怎样辩解,也无法取信于民,更无法带来公正的审判。
其次,上海警方关于杨佳袭警原因的解释,含糊不清之处多多,根本经不起推敲。1,警方的解释仅仅是单方面说辞,为什么不敢公开杨佳或杨佳的母亲的说法?2,上海警方仅仅公布了民警与杨佳在大街上争吵的录音片段,但为什么不公布全部录音?3,杨佳在派出所六个小时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不公布杨佳被带到芷江路派出所后的录音和笔录?4,如果杨佳没有遭到极不公正待遇,以至于在派出所内被警察殴打至重伤,他为什么如此执着地投诉?5,杨佳多次投诉的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警方不敢公布投诉书?6,上海警方称杨佳的投诉都是无理取闹,为什么还要两次前往北京找杨佳寻求和解?杨佳为什么不接受警方的和解要求?
第三,除了以上疑点之外,即便根据上海警方公布的录音片段,也能证明警察的滥权。录音中,杨佳说话的火气确实不小,但这火气是警察滥权激起的。杨佳给警察看了租车凭证,警察检查后就必须放行,但警察却以看不清证件为由继续扣留杨佳,已经是滥权了;再把杨佳带到派出所关了六个小时,就是更严重的滥权。正如法学专家周永坤先生在“强国论坛”评论说:“从事情的前因后果来看,警察存在明显的故意,故意显示自己的权威,故意给他们认为‘态度不好’的当事人吃点苦头。这是将警察权力当作耍个人威风的工具的行为,否则无法理解警察的行为,凭什么关人家六个小时?现在的问题还在于,直到现在为止,警方仍然理直气壮,不承认警察行为的不当,这就令人担心。连我最尊敬的上海警方都是这个水平,都是官官相护,都缺乏自省精神,其他地方的警察法治精神可以想见。”民(《法学专家周永坤对上海袭警案的看法》,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87228437&boardId=2)
第四,杨佳的母亲应该知道杨佳的作案动机及其申诉的内容,也知道上海警方两次来北京为何没有达成和解。但在案发后,上海警方以“协助调查”为由,强行把杨佳的母亲从北京带到上海,截至目前,这位母亲既不能在媒体上说话,也不能为儿子请律师。公众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位母亲被上海警方强行封闭在与世隔绝之中,事实上她已经失去人身自由。这位母亲将遭遇什么?是否遭到上海警方的胁迫而不得不违心地与上之合作?这一切,公众无从知晓。只要杨佳的母亲无法自由地与外界接触,无法为儿子聘请身份中立的律师,即便不久后杨佳的母亲出现在媒体上并说出不利于她儿子的证词,公众也有充分的理由质疑这些证词的可信性。
总之,如果杨佳案不能由第三方来调查取证,那就无法澄清诸多含混之处,被上海警方私吞的杨佳安,很难有司法公正可言,更无法消除公众的疑惑。在此情况下,民众根据网络信息和自身经验所形成的判断只能是:在中国现行的制度及其司法环境下,警民冲突的发生大都由警方的不公正执法引起,事后大都是平民上访,而警方屈尊下访则极为罕见。如果上海警方没有不公正对待杨佳,没有给杨佳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怎么可能两次屈尊来北京下访。而在杨佳一方,如果不是遭遇极不公正的对待,他怎么可能没完没了地多次申诉!如果不是多次申诉未果,他怎么会采取暴力袭警这样的极端手段来申冤呢!
基于以上种种,民间舆论的主流只能倾向于这样的判断:正是极为恶劣的司法环境和警察的野蛮执法,才导致杨佳的铤而走险、以杀警察申冤。
上海暴力袭警案,无论对正值青春年华的杨佳本人和他的亲人,还是对被杀警察和他们的亲人,都是无可挽回的大悲剧。更进一步,在某种意义上,此案可视为中国社会悲剧的缩影——制度性的悲剧。也就是说,在整个社会对此案的高度关注中,此案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个人报复的性质,而直指高度紧张的警民关系背后的制度性成因。中共当局把杨佳定性为“歹徒”或“暴徒”,而网络舆论把杨佳奉为“大侠”或“英雄”,官媒简单地谴责网络舆论的非理性或冷血,已经变得毫无意义。而最有意义的事情是上海当局和中央政权的深刻自省,检讨警察制度的弊端以及警察执法的问题,检讨造成杨佳案和网络舆论的制度原因。
不是“穷山恶水出刁民”,而是“恶制苛政出刁民”。
不是刁民喜欢用暴力反抗政府,而是制度性暴虐逼出民间的暴力反抗。
不是“以官为仇”的民间思维带来“杀人犯变成英雄”的民意,而是“以民为敌”的官权思维和专政工具的暴虐造就“以官为仇”的民间逆反。
不是民间喜欢造谣或信谣,而是新闻垄断体制给了谣言以丰厚的孕育土壤和巨大的传播空间。
2008年7月12日于北京家中(《观察》2008年7月13日)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4 12:42
从杨佳事件看中国的实体正义
何清涟
7月1日北京青年杨佳在上海袭警之后,官方与民间对此事件的评价呈现为极端对立的两极。官方称之为“毫无人性的暴徒”;而网民的称谓则从“英雄”直至“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杨大侠”,杀警行为被讴歌成“为民除害”,“是一个人针对国家暴政的抗暴战争”。声援更是多种多样,有发起联署签名呼吁对杨佳实行特赦的,还有号召为杨佳捐款的。2002年曾因反贪饱受迫害最后被迫走上杀人道路的“人民英雄胡文海”的故事,又被张贴于网上,两人成了民间热捧的侠义英雄。
毛泽东曾有名言曰:“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用此话来观照民众对杨佳事件的反应,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中国这个“人民政府”已经走到人民的对立面了。民众对胡文海与杨佳的同情与赞誉,其实是对政府权力肆虐、社会缺乏实体正义等现状严重不满的一种心理折射。
实体正义(也称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是社会正义的两个层次。实体正义指的是符合公认的道德价值的社会正义,程序正义指的是法律正义。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社会正义与法律正义是一致的,因为法律的最终目的就是维护社会正义。可以说,法律正义是手段,社会正义是目的,社会正义往往通过法律正义来实现。但在中国这个各级政府机构已经堕落为一个个自利型集团的极权社会里,社会正义却极难通过程序正义来实现。以2002年判决的胡文海杀人案来说,当时舆论就指出这个案子未能通过程序正义实现社会正义,胡文海是在通过正常渠道要求查办贪官不果反受严酷报复后铤而走险,为追求社会正义(惩治贪官)付出了生命。而法院判处胡文海死刑,虽然体现了法律正义(即程序正义),但却让两种正义发生了严重的冲突。目前杨佳袭警案陷于了同样境地。
中国为什么总发生这类情形?这得从中国的程序正义(法律正义)是否符合程序正义之原则说起。法学院教授讲解“程序高于实体”,常举的例子是一位母亲给兄弟俩分蛋糕的故事,切蛋糕时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公平分配。这位聪明的母亲这样做:让老大去切蛋糕,让老二先挑选;如果有谁提出异议,那么双方角色互换。只有这样,切蛋糕的才会注意切割比例的公平,先选蛋糕的也占不了什么便宜。这个故事里的角色分配的意义就在于分权,规则的制订者与监督者谁都别想专权。在分权制衡的前提下,程序正义强调的是参与、协商、平等,通过对大家共同制定的游戏规则的服从,达成社会正义。
中国正好相反,在一党专制下的立法、司法与行政三权合一,游戏规则的制订者就是监督者(有时还是参赛者),许多法律都是出于政府自利目的(比如强调国家利益而忽视民众权利)而制定,这种法律有程序却未必有正义,只是通过强权压制迫使民众遵守。在如此法制下,政府与民众的关系被规范成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即使对最不合理的一些“规则”民众也只能被动地服从。比如最近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株连亲族的方式强迫拆迁,对那些不愿搬迁的“钉子户”,发现其有子女亲属在政府机构上班,则停止其子女亲属的工作,让他们“打通”拆迁户的“思想”,直至做通(即同意搬迁)后才允许回去上班。这种毫无正义、出于政府自利目的之“规则”只会积累民怨,所谓官逼民反,就是指权力玩弄游戏规则而导致的结果。当人们无法忍受之时,必然会采用各种方式(包括暴力)维权抗暴,抗暴的最高形式是农民起义,最悲壮且具暴力审美价值的形式是武松血溅鸳鸯楼。后者一向被民众视为大侠、英雄。以替天行道为期许的水浒文化之所以长盛不衰,原因就在于中国社会的政治底色——人治与专制从未改变。
目前所谓“依法治国”可说连起码的程序正义都没做到,更不用说实体正义的实现了。惩治杨佳固然实现了“杀人者偿命”的法律正义,但在是否实现了“实体正义”这一点上,中共当局与民间注定无法达成一致看法。只要中共当局不改变制造“杨佳”的政治土壤,进入“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的境地就为时不远。
[ZT from CND. Thanks]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7-14 13:54
官方对杨佳的指责和民间对他的赞扬形成如此巨大的反差,应该让人深思。
作者: xw 时间: 2008-7-14 14:08
Originally posted by 廖康 at 2008-7-14 06:54 PM:
官方对杨佳的指责和民间对他的赞扬形成如此巨大的反差,应该让人深思。
是啊,也让人寒心。
作者: xu_98 时间: 2008-7-14 15:04
警方在维护治安的同时,已成了一大公害,谁要是惹到警察,定没有好下场。 警察要跋奋, 要能横行天下, 这以成为警察的职业特点和人生成功的标志。 我有个亲戚是警察, 有次穿便服时因停放自行车与人争执, 扬言到:你如果让我一天不痛快,我就让你一年不痛快。 这似乎概括了警察的总体状况。再加上上面的考核方式,必促使警察采取暴力方式对待嫌疑, 尤其是看上去象农民的家伙。
南昌五月花的案子结果如何了?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4 15:30
芦笛:王希哲与杨佳
..................................................
其实我早就反复说过了,文明世界的法律,乃是旨在保护公民基本人权的社会契约。它的基本着眼点,是防止政府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就是为此制定出来管束政府,防止政府越界的。刑法则是对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罪行的惩罚的具体规定。因此,西方法治的要点有二:第一,旨在保护人民。第二,不光是人民会犯法,政府也会犯法,双方在法律面前平等,因此司法机构必须既不受政府也不受暴民控制,处于第三方的独立中立的超然地位,这才既能避免“官官相护”,又能避免王希哲最拿手的“人民民主专政”(亦即西方所谓“袋鼠法庭”,即由暴民审讯处决公民)。
不幸的是,这两大弊病都是中国特色。马列的基本教义,是认定“法律是统治者的意志”,毛泽东则更进一步,认为哪怕是统治者单向制定的法律,对他自由行使意志还是不必要的约束,因此恬不知耻自称“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还要以此自豪。如果不是斯大林下了指示,“新”中国就连部宪法都没有。而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不但没有民法,就连部刑法都没有。
这无法无天的实践在文革中空前普及,把全民都化成了王希哲为代表的土匪,“袋鼠法庭”遍于国中,毒刑冤狱泛于海内。我在《芦元帅讨土匪司令王希哲檄》中说的“(王希哲一类土匪)打家劫舍,足下废墟累累;毙降杀俘,手上血迹斑斑。风啼雨哭,腥血染红珠海;天怒人怨,沉冤淤满羊城”,就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写照。
改革开放后中共虽然开始向文明复归,但仍然坚持“法律是统治者的意志”的无耻声称,坚持单向制定法律,单向管束人民,绝不容许独立于党的控制之外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出现,拒绝政府与人民双向协商,制定、改动和废除法律,更不容许人民运用法律监督管束政府。在这种下流国家实行的“法”,仍然是中国古代法家的法,是统治者单方面制定的保护自己的利益、镇压管束人民的单向规定。它的恶劣之处在于,自始至终人民都是被动的镇压管制对象,无论是对立法、改法还是废法,都没有置喙余地。它保护的不是人民而是官府,其实质乃是“官官相护,共同对付人民”的制度化。
既然法律只管单向镇压管束人民,不管保护人民,既然执法机构是专门虐待糟践百姓的公门鹰爪孙,当然就要变成民愤的焦点。百姓不能通过正当的法律渠道保护自己,绝望之下当然就要诉诸暴力。这就是近年为何暴民袭警事件急剧增加。公安部的数据表明,据《人民网》2006年1月11日文章:
“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伤亡民警3382人,其中,因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而牺牲的23人、负伤1803人,分别占牺牲、负伤人数的13.5%和56.1%。据透露,造成民警伤亡的原因,主要是民警在执勤查缉、处理治安案件和交通违章时遭到暴力阻碍,它的社会危害性正在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这一趋势越演越烈,规模越来愈大,越来越触目惊心。去年5月间,河北石家庄30多名保安人员暴力袭警,抢夺警察佩枪。去年8月间,陕西宝鸡连续四次发生暴力袭击交通警。今年5月间,陕西咸阳近百名传销人员用自行车、酒瓶打砸民警,致使多名民警受伤。紧接着就是轰动全国的瓮安大规模袭警事件以及上海发生的杨佳事件。
这说明了什么?用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话来说就是:
“中国是全国都布满了干柴,很迅速的就要燃成烈火;‘星火燎原’的话,正是现时局面的适当形容词。”
风起云涌的暴力抗法骚乱事件,说明朝野矛盾、警民矛盾已经到了爆发的临界点。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危险局面,需要的不是王希哲出来教育人民遵纪守法,而是有良心的知识分子出来大声疾呼,苦口婆心教育政府,俾其幡然猛醒,允许司法界和媒体独立。在完成这重大改革之前,政府必须带头遵纪守法,允许人民监督管束各级政府,允许“民告官”,废除暴政苛政,铁腕整肃贪腐以及一切党内警内的黑恶势力,并停止把执法机构当成贯彻政府单向意愿的公门鹰爪孙,使之成为民愤焦点的下流作法。只有这样才是缓和化解朝野矛盾、官民矛盾、警民矛盾的治本之策。而这恰恰是大大小小的黄天霸们不敢看到、不敢指出的要害所在。
..................................................
http://bbs.creaders.net/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267329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5 12:36
上海百姓为杨佳作证:警察普遍攻击生殖器
希望之声
杨佳袭警事件,上海警方否认曾经打伤杨佳生殖器并且抓捕了发布信息人士。上海访民以亲身经历向记者说明,上海警方殴打民众并攻击生殖器部位是一个普遍现象。
本台记者7月12号采访了多位上海访民,他们对杨佳袭警深表同情和赞叹,他们相信杨佳是忍无可忍才走上极端方式。访民许正清表示,上海市的这些警察,他们如果要打你,采取的手段就是专门攻击你的生殖器,不管你是男的还是女的都是这样。
上海访民许正清讲述3年前他在火车上遭到普陀区警察毒打生殖器。
【录音】2005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稳定科便衣警察何良林,还有一个西部集团职工张筠两个人。当时在火车上暗杀我,掐我的脖子。一个人掐着我,另外一个人,就是警察,拉开我的裤裆,抓我的生殖器。因为我一直在挣扎,他没有抓住,他两个手就轮番对我的生殖器部位一阵猛打。然后不解恨,他还站起来用脚对着我生殖器的部位乱踢乱踩。后来我被他们污陷入狱了,我那生殖器的部位疼了整整两个多星期。
另外一名访民朱东辉,在刑拘期间,被警察剥光了衣服,五花大绑吊离地面。
【录音】因为我几天不睡觉,眼睛肯定要闭起来,精神状态不好。他看见,就用西瓜往我的生殖器扔上来。
对于警方否认殴打杨佳并损害其生殖器,许正清认为警方是自欺欺人,蒙骗群众。
【录音】我自己的经历说明我们的警察,包括检察院,法院他们是习惯于做这个欺骗活动。他们是欺骗的能手、老手。这个是全世界都知道的。
许正清表示,杨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来唤醒更多的人为自己的基本权利斗争。对于暴力的方式,他也不是很赞同。但是问题出在上海市大部分的警察,都是用法西斯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公民。公民报警反而引来牢狱之灾。中国现在很多社会矛盾的引发,都是政府方面造成,特别是动用警察、警力这样一个专政手段所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矛盾,甚至激化矛盾。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杨佳袭警案件,政府负有最大的责任。
【录音】很多访民都是积怨很多年,像我的拆迁问题已经超过十年了,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我们的政府在做什么呢?只知道镇压、镇压、再镇压。像杨佳他忍不住实在忍不住了,他爆发了。他的行为实在很让人赞叹,赢得很多访民对他的赞叹,认为他是个英雄。我也觉得他非常了不起了。那我们政府方面,深层次的原因为什么不去寻找一下呢?像贵州发生的事情,省委书记都进行道歉了,他们也是承认问题了,但是很多中国的问题我们政府方面很多没有根本就没有去解决。今天拖,明天拖,你要维权他就罗列罪名,将你打击报复,然后进行迫害。这是什么逻辑?法西斯的逻辑,强盗的逻辑,流氓的逻辑。
许正清说,访民被警方抓到之后普遍遭到毒打。毒打完之后,警方为了掩盖事实,就是把他们拘留、送劳教、判刑,许正清被判刑三年,朱东晖被劳教一年九个月。
朱东辉说,杨佳做的一切就是很多老百姓想做的。许正清警告说,如果中共专制一如既往的的镇压民众,今后还会发生什么,无法预料。(ZT)
作者: xw 时间: 2008-7-15 15:06
警察,我先谈谈美国路警,再谈中国的交警。
上周四了结一红灯案,上法庭,与警察面谈,陈述了实情,大法官一
笑,宽大处理!喜欢有对等谈话的机会,也喜欢因此皮毛小事而上法
庭,让老百姓有情可陈,有怨可诉。。。
中国的交警。我也知道一件事,也是远房亲戚家的兄弟,海军退伍便
成了交警。单位有一辆吉普老化,想买新的不成,便将车夜深推上高
速公路,制造交通事故,然后就可以购一辆新警车了。
当然,出故事的家庭,怎样去诉怨。(未知)
从两件事表面看,法制还是很要紧。军队可怕,警察可怕,也应有法
管吗!我只是个贫民,只能在意表面,不知道更深内情。
作者: 晴山 时间: 2008-7-15 17:15
除非证明杨有精神病,死罪看来难逃。希望能给他一个公开公正的审判,太多疑点了。个人和国家机器对峙,如果后者不公甚至恃强凌弱,那前者的无助和绝望感是可想而知的。我总想,一个社会要达到怎样的物质水平,成员才能满足幸福呢,这可能和这个社会是否高压不公还是宽松公正有关,满足了温饱,那么尊严,机遇,公平竞争,自由选择和诉求等会在幸福感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作者: 上里巴人 时间: 2008-7-16 00:09
因为凶手的残忍、情节的戏剧性和案件的诸多疑点,“一辆自行车引起的血案”引发舆论普遍关注。舆论流露出的某种倾向让人感觉很刺眼,那就是歌颂暴力赞美血腥,把暴力和血腥诗意化、浪漫化:有人把凶手美化为为民除害、替天行道的“杨大侠”,有人嘲笑遇害警察无能,死得活该,是不公正执法的报应。
面对网友对死者的攻击,一位遇难警察的妻子悲愤地站出来通过博客进行反驳,称自己的丈夫绝非无能,而是在猝不及防中与凶手进行了英勇的搏斗。悲痛欲绝的她恳请网友别再伤害自己的老公和他的同事们,别再往死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尊重逝者的生命,让他们安息。
显然,歌颂凶手的暴力和嘲笑遇害警察无能,说他们死得活该、死是报应,这是对死者缺乏尊重、对生命缺乏敬畏的冷血言论和冷血思维。无论袭警案有着怎样深层次的原因,暴力总该受到诅咒,受害者总该得到同情,死难的生命总该受到尊重。
还记得一个多月前许多中国人批判莎朗·斯通不敬畏生命时的那种激烈和愤怒吗?莎朗·斯通在戛纳电影节期间的言论中的一些片段引起中国人的愤怒,她本人被痛骂为对生命缺乏尊重和同情,无知、虚伪、偏见、狂妄、没有人性不配做人类。可在今天,我们的同胞死于凶手残忍的暴力袭击,有人幸灾乐祸地说他们死得活该、死是报应———这样的腔调,这样的逻辑,难道就不是对生命缺乏尊重,对亡灵缺乏敬畏的冷血思维吗?
这种此一时彼一时的人格分裂让人不得不反省,我们中的一些人真的敬畏和尊重生命吗?难道袭警案中遇害的生命不是与震灾中遇难的生命一样值得尊重?对莎朗·斯通的谴责,那种激愤也许与生命无关,而是在捍卫一种想像中的受迫害感觉,而不是真正地爱惜个体的生命。也许,这个社会中很多人骨子里还缺乏对生命真正的敬畏,对人的生存价值还缺乏真正的尊重。这种意识在大灾大难中可能被集体悲情遮蔽住了,而在日常生活中常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
在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善后的守夜仪式中,美国人不仅为32名遇难者点燃了烛光,也为那个杀人后自杀的凶手点燃了一根蜡烛,牧师看着33根蜡烛说:这里的每一根蜡烛都象征着一个生命,它们现在都很平静,我相信他们都在上帝那里得到了安息。当那名凶手在开枪的时候,我相信他的灵魂在地狱里,而此刻,我相信上帝也和他的灵魂在一起,他也是一个受伤的灵魂。尊重每一个逝去的生命,是对生命价值真正的敬畏。这份尊重超越了民族情绪,超越了世俗歧见,是发自内心对每一个逝去生命的悲悯。 (ZT)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6 07:56
上里巴人转来和这里众多言论相反的观点,使讨论不限于一种声音,非常好!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8 09:19
南方周末:杀人者杨佳青春档案
南方周末记者岳君 实习生李庆雅 陈强 贾思玉 吴瑶 发自北京
一位权威人士透露,在一度拒绝配合警方做口供之后,杨佳首度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赫然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上海袭警案的主角杨佳,退掉了他在招待所的房子,拿一把刀走进上海闸北公安分局。临行前他对招待所老板说:“明天不用住了。”
一个前程尽毁的青年,六个瞬间破碎的家庭,一场两败俱伤的悲剧,以及无尽的伤痛,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沉痛思考。
网络日志中的杨佳,阳光,健康,活跃,渴望结交女友;现实中的他,倔强,阴郁,沉默。28岁的他如何走过自己的青春旅程?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位北京青年在长时间的深思熟虑后,选择用如此极端的方式结束别人的生命,同时终结自己的青春?
上海闸北公安局21楼,督察支队2113办公室,一支枪对准了杨佳。他终于开口:“你开枪把我打死吧,我已经够本了。”没有任何忏悔的意思。
在紧急支援的持枪特警出现之前,被多位民警制服的杨佳暂时被反铐在办公室内。被擒后,他没说一句话,只是不断喘粗气,喉咙里发出“嗬嗬”的低吼声,双眼通红,手上粘满鲜血,白色T恤的左半部已被鲜血浸湿。
一位权威人士透露,在一度拒绝配合警方做口供之后,杨佳首度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赫然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最终代替木讷寡言的杨佳“给出说法”的,是一柄二十多厘米长的单刃剔骨刀,是次袭警事件,六位无辜的民警成为刀下亡魂。
刀刀见血。几乎只有一种刀法——杨佳用刀对准民警的胸腹部或者颈部动脉,猛烈插入,然后用力上挑。这会使人在5到20秒内因失血过多而毙命。这栋驻扎着大量内勤民警的综合性警务办公大楼在专家眼中是这个国家强力机关的“柔软的腹部”:死亡的民警平均年龄50岁,其中有科技科民警,也有后保处服务中心主任。
在主流语境中,这把血债累累的刀的拥有者完全可以用“丧心病狂”、“穷凶极恶”、“毫无人性的暴徒”来形容;而网络中则有一些网民给予杨佳同情以及只有近年焦点人物时常有过的那般的待遇:“刀客”杨佳有了自己的“武林列传”:性刚烈如杨佳者,不惧死而惧受辱,一朝受辱,必流血百步,伏尸数人……在两种截然对立的语境之外,在成为焦点之前,小人物杨佳有着怎样的人生?
成长档案杨佳从小就有的一个特点是凡事讲究规则,不乱穿马路,看不惯父母乱丢垃圾,会跑过去捡起来,“连玩丢沙包的游戏都从不作弊耍赖”。
在上海警方的案卷中记录了这个28岁青年的档案:杨佳,1980年8月27日生,籍贯河北省冀县,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前圆恩寺胡同某号,中等专科学历(函授,口供说是财会系),身高171厘米,体重77公斤,足长26厘米,脸型长方脸。没有前科。
在前圆恩寺胡同内,在一个老北京普通的四合院的普通人家,杨佳度过了他的普通而不乏快乐的童年。
杨佳的父母在上世纪70年代结婚。父亲是一家影院的电工,小时候会带杨佳去影院看电影。在杨佳13岁的时候,他与妻子王静梅离婚,很快又组建了新的家庭,然后像一个戛然而止的长镜头一样淡出了杨佳的生活。
王静梅则是杨佳一直相依为命的母亲,也是从未谈过对象的杨佳生命中唯一亲近的女性,准确的说,是他唯一亲近的人。
杨佳小学同学邓世博对那时杨佳的印象是:成绩一般,个头一般,口才一般,各方面都不算突出,但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有时也会跟同学打打闹闹,但不记仇,很快就又好了。
王静梅的好友王铁栓形容王年轻时容貌出众,声音甜美,性格开朗,“没结婚之前在劳动文化宫当解说员,那都是百里挑一的人。”王静梅对这个独子甚为疼爱,幼时放学后杨佳总是背着一个小书包,跟在妈妈身后回家。
邓世博去过几次杨佳家里玩,都是父母不在的时候。“他那时候爱看书,但基本都是小孩爱看的漫画书之类。”
住在杨佳邻院的李佳则是他小时候的玩伴。李佳说,那时杨佳放学后喜欢一个人躲在家里看书。“当时他父母感情也很好,觉得他家庭很美满”。
杨佳从小就有的一个特点是凡事讲究规则,不乱穿马路,看不惯父母乱丢垃圾,会跑过去捡起来。“连玩丢沙包的游戏都从不作弊耍赖。”邓世博说。
那个时候,杨佳的家庭完整,生活幸福,小学岁月让他充满怀念。据《京华时报》报道,2006年,杨佳加入网络上的小学校友录后,第一条发言就是希望大家能在入学20年后聚会庆祝。
1994年,杨佳父母离婚。当时,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一家洗衣机厂下属的招待所工作。对于离婚的原因,杨父不愿多提,只是简单说,夫妻因为怀疑对方有外遇,猜疑逐渐增多,最后导致离婚。母子两人搬离了前圆恩寺胡同,前往东城区一处房屋居住。
此后,杨佳变得越发沉默寡言离群索居。
邓世博回忆,青春期的杨佳显得敏感而孤僻,尤其不愿谈及自己的父母,“偶尔问起也就岔开了”。但那个时候起杨佳迷上了爬山,喜欢和老同学一起爬香山等京郊山地,在暴走中让自己体内随身体一样发育的少年心事得以纾解。
“家贫百事哀”
王静梅曾怀疑杨佳得了心理疾病,希望看心理医生,但因经济原因,最终还是放弃了。
相依为命的母子俩的生活可以用“家贫百事哀”来形容。
离婚没多久,王静梅工作所在的雪花电冰箱厂也倒闭了。杨佳跟母亲搬到慧恩寺一套安置房里,这里大都住着上年纪的拆迁户。初中毕业后,杨佳念了一所民办技校的财会。杨父开始还来看看杨佳,给他们一点生活费,后来再没有过来。
据媒体报道,截至案发,杨佳已经四年与父亲全无联系了。7月1日,当律师谢有明询问杨佳单亲家庭对他的心理伤害时,杨佳作出很无所谓的表情。谢有明意识到,这是一个特别倔强的人。
“杨佳不爱说话,也不肯示弱。”只有在提到他母亲的时候,杨佳的态度才会柔和起来。“他说他母亲很可怜,很辛苦地在养他。”
1999年技校毕业之后,杨佳在望京购物中心实习,随后在首体家乐福工作一年多。“他觉得单位里怎么有那么多尔虞我诈的事情,看不惯就走了。”王静梅的好友王铁栓说。
此后,在一家公司短暂工作后,杨佳失业在家,变得越来越不愿和人接触。
2000年,王静梅在宣武区虎坊桥东边的一个招待所当服务员,因为一次肢体冲突,她开始了一场影响母子二人至深的漫长上诉。
王铁栓回忆那件“悬案”的起因说:王静梅是1955年生人,属羊,在这个年龄段算是长得出众的,那会还显得年轻。那家招待所的经理看上她,老想跟她套关系,她看不上。而另一个女服务员因此跟她争风吃醋,老觉得她是眼中钉,再加上工作时候又起冲突,一次瞅准没人的时候,那个女服务员上来就把她摁倒,啃她,腿上咬掉一块肉,导致住院。
王静梅把对方告上法院。“可单位没人看见当时情况,没见证人,虽然其诊断证明等证据都齐全,可对方说也瞧病去了,后来补充了一个假条和1352元的医疗费证明——而王静梅也花了1352元,对方明显是找医院关系后补的。最后法官各打五十大板,认定双方互殴,各自负担。”王铁栓说。
王静梅对此耿耿于怀,开始了漫长上访之路。退休之后,更是常年将主要精力放在上访上,辗转于北京公检法各部门,直至北京市委、国务院信访办和最高法院信访办。她因为这个事,心里非常不痛快,后来还生了动脉瘤,大出血动手术。
“她这人本来心劲挺高的,我感觉她虽然不富裕,对钱并不在乎,但认理。”王铁栓有一次劝她不要这么漫无止境的在官司上这么耗下去,王静梅急了,说你这人怎么这样,一点原则都没有。
她打官司时结交的“讼友”郝家隽说,每次见到王静梅,她都穿一件80年代的黄色长袖外套,无论冬夏,从不更改。
不仅因为打官司而生活困顿,王静梅还遇上了其他不顺心的事。她曾上婚姻介绍所登记,结果被一个婚托骗了一笔钱,给她介绍了一个结过婚的人。再找的话,又要再交费。
官司越发成为王静梅生活的精神动力,但她还必须面对失业在家的儿子。“我出去打官司,必须在早晨做好一天的饭,不做我儿子就不吃。”王铁栓曾提出帮王静梅劝劝杨佳,但王静梅拒绝了,她说杨佳拒绝和人交流。
有一次,王静梅曾向朋友说起,她怀疑杨佳得了心理疾病,希望看心理医生。这也许是一次避免日后悲剧的机会,但因经济原因,最终还是放弃了。
门牙被打掉了,补牙花了几千块钱”
去年3月时,王静梅被拉到拘留所呆了十多天。回去时她发现门锁着,杨佳也没影了——他去他同学家了,没有去找她。
杨佳一直找不到工作,整天坐在电脑前上网,唯一的外出是帮母亲买个油盐酱醋。“王静梅的厚厚一摞申诉材料,都是让杨佳帮她在电脑上打的。”王铁栓说。
杨佳所住单元301的邻居说王静梅这个人脾气倒是有点古怪,有点拧,较真儿,凡事非要找出个理儿来。杨佳平时看上去倒特别普通,不显眼。也不怎么爱说话,但是挺懂事的。比如在楼道里,看见你提着很多东西,他就会给你让道,或是问问说用不用帮你提。
待业青年杨佳不做家务,“都是他妈伺候他,出去办事提前做好中午饭,回去带晚饭,不理他都不吃饭。”
偶尔跟邓世博等老同学聚会,杨佳也经常一言不发,仅仅是问候一下最近好不好。
去年3月,王静梅上访找人大代表反映问题,后因故被拘留十几天。回去时她发现门锁着,杨佳也没影了——他去同学家了,没有去找她。
王静梅1500元的退休工资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不得已,她经常找些促销或是小时工的活儿打散工,她还曾到民政部门给儿子申请低保,但遭拒绝。“民政部门说王静梅有退休金,不符合低保标准。”
王静梅变得易怒,邻里矛盾渐多。她希望儿子的人生不要像她那样越走越窄,鼓励杨佳多出去走走,散散心,并把自己攒下来的退休金交给儿子外出旅游。
网络和户外运动是杨佳宣泄郁闷的出口。网络之中,杨佳的精神是健全而活跃的。
他在校友录上热情招呼新注册的老同学。他还是班级QQ群的管理员,没有工作的他上线最为频繁。
杨佳有一个博客,博客名为“非常地妖”,没有恋爱史的他在交友目的一栏上写道,“社交,约会,认真交往,交友”。他说,“一个大龄光棍现在最想结交的就是美女”。
杨佳在绿野INFO等多个户外旅游论坛注册了账号。邓世博说,杨佳喜欢在校友录和QQ上发他在野外时所拍摄的景色照片。很少见面的杨佳就这样在照片中朝他们微笑。
在驴友圈,杨佳参加活动时很主动,话不多,但乐于助人,见到漂亮女孩很腼腆。在郎八拉之行和杨佳始终走在一块的KEEM对他印象很深:“休息的时候他两次给大家买冰棍,我们都挺意外。”
然而,前年冬天杨佳在山西旅游时,不期然地跟当地警察发生了一场冲突。
王铁栓说:“杨佳在太原火车站被警察打了。排队进站,前后人挤人,他怕别人偷东西把包挎在胸前,警察说他不好好排队,他顶嘴说排着队呢,结果被请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被打了。门牙被打掉了,补牙花了几千块钱。”
母子俩又一次不断上访告状,告到公安部,“那回人家承认错误,的确是打了,赔礼道歉。还赔了三万块钱,但打他的事情在心理上肯定有阴影。”
与自行车相关的仇恨接近杨佳的权威人士称,杨佳指控当日在派出所遭到“七八个警察的殴打”。上海市公安局对于杨佳在讯问期间被殴打的说法给予了否定。
杨佳的仇恨似乎总来源于自行车。杨佳的姨妈说,刚工作时杨佳攒钱买的新自行车被偷。结果在冬夜,杨佳在大雪中走了近6个小时才回到家。从此,杨佳特别痛恨偷自行车的人。
据杨佳陈述,他对警察的仇恨,亦源自涉嫌偷盗自行车一事。
2007年10月5日傍晚时分,上海市闸北区普善路口。杨佳为了旅游方便租用的自行车被警察拦下。
上海市火车站在闸北区,黑车肆行,治安相对混乱,警方查证很严格:一般说来,没有车牌,警察即有权拦车询问。杨佳正在上海旅游,骑着租来的一辆无牌无证的自行车,受到巡逻民警盘查。
杨佳对于盘查的民警十分抵触:“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证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为什么不拦(他们),就拦住我一个……”
这样的对抗在路口一直持续了40分钟。根据上海警方公布的录音,场面更像是杨佳在盘问警察:“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
“法律?什么叫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杨佳被带回芷江西路派出所继续接受讯问。此后所发生的事并没有被公布。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律师谢有明在听完杨佳的陈述后,表示自己完全能够理解杨佳。但他说不方便透露具体内容,因为那只是杨佳的一面之辞,有待核实。
接近杨佳的权威人士称,杨佳指控当日在派出所遭到“七八个警察的殴打”。上海市公安局对于杨佳在讯问期间被殴打的说法给予了否定。
有消息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进一步透露:当时杨佳和民警们发生了误会,杨佳说自己只是举起手做了一个防护的动作,民警却以为他要反抗,将他按倒在地,“他说民警们搜查了他的包,还把他的衣服都搞脏了”。
在杨佳的要求下,督察到场。但督察并没有给他满意的答复,相反激起了他更大的怒火。
被释放回到北京之后,像前次状告太原警方一样,杨佳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认为不应对他进行盘查。
对此,公安督察部门经过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但杨均不予理睬。
上海权威人士称:当时确实发生了肢体冲突。为了息访,警方二次派人去北京做工作。
亦有可靠人士透露:十七大期间,上海警方曾在京找过杨佳,跟他商量1500元数额的赔偿,但杨佳不肯罢休。6月份,上海警方给杨佳去了电话,“你不要把这件事情搞大了。”
几乎与此同时,6月底,王静梅持续8年的上访终于又有了一个说法。“法院信访办答复她,按理说这个案子应该重审,但案子实在太小了。还是决定不予审理了。”王铁栓说。
王静梅大怒:“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
几天后,一语成谶。
旅社的最后时光
上海梅园招待所,杨佳行凶前最后的住所。
他曾在家得利和联华两家超市里流连,并对各类促销广告饶有兴趣。即便已向不归路,仍竭力维持着基本的生活质量,比如薯片等零食,洗涤所需的消毒液,驱蚊用的花露水,还有一套整齐的牙具。
6月12日,28岁的杨佳在上海市芷江西路165弄深处的“德保旅社”入住,房间号111,在一条昏暗走廊的尽头。
杨佳这次仍骑着一辆成色尚新的自行车而来,车锁尚未安装。老板曾善意提醒他提防偷盗。
尽管旅馆老板坚称,这是杨佳第一次入住,但仍有近旁的邻居对南方周末记者言之凿凿,称去年的10月间,曾目睹杨佳亦曾来此,“还有警察陪伴”。
德保旅社距离芷江西路派出所咫尺之遥,分列弄堂两端,系居民住宅楼的一楼改造而来。警方事后调查称,其在此处曾用望远镜窥伺派出所数日。
在闸北,类似的隐身于住宅区中的私人旅馆,比比皆是。尽管条件简陋,但房费便宜。杨佳以找工作为名,登记入住,原本68元的房价在几番商量后,优惠至40元。
这是一间只有4平方米的简易房间,一张窄床和一台破旧彩电。因为时逢黄梅天,天气凉爽,屋内的空调从未启用。房间内并无正规窗户,仅有的阳光来自东墙上A3纸大小的窗洞。“他有一天想换一间有窗户的房,也没换成。”服务员说。
其间,因不适应南方饮食,杨佳曾试图向老板借用厨房设施自起炉灶,但被拒绝。此后,仍以盒饭度日。
杨佳在这里整整住了12天,在老板眼里是一位守规矩的房客,每隔一两天按时交纳房费,从无拖延。时间久了,老板曾询问其找工作情况,他总是寥寥数言,“还没呢”。
6月23日,杨佳乘火车返回北京。警方称其将旅游及登山装备放回家中,两日后再度折回上海。这次他将住处选在了长安路上的梅园招待所,同样深栖于弄堂深处。袭警案案发地闸北公安分局大楼,正在五分钟路程之外的街口。
杨佳入住的二楼的202-2房间被一道新锁锁着。旅馆老板称,系警方所为,以阻止外人进入。他一去不返的房间里,如今还残留着一盒蚊香、一把雨伞,一件白色T恤,已经晾干并叠好放在床边。
一听八宝粥和一袋牛奶仍放在电视机柜上,这也许是他当天未竟的早餐。
他曾在家得利和联华两家超市里流连,并对各类促销广告饶有兴趣。即便已向不归路,仍竭力维持着基本的生活质量,比如薯片等零食,洗涤所需的消毒液,驱蚊用的花露水,还有一套整齐的牙具。
一墙之隔的来沪打工的河北邯郸姑娘李娟(化名),总是在早晨六点被其出门时甩门声惊醒,她颇有微词,但却从未与这位邻居照面——几乎每天都是深夜一时,又一声关门声,才提示主人回来了。
李娟的房间与杨佳的房间只隔一道纸板墙,隔音效果很差,几乎隔壁的一举一动都能清晰听见。但这最后的五天里,她除了深夜对方的呼噜声外,什么声音都没有听到。
甚至连电视都从没开过,没有电话声,没有会客声。她的男朋友在一次深夜,与夜归的杨佳在过道里照面,一样不吭声。
最后的五天里,这个几乎不呈现任何生活气息的隔壁房间,令这对小青年惊恐。
7月1日上午9时左右,杨佳从梅园招待所退房,说“明天不用住了”。
40分钟后,他快步走进闸北公安分局,手上的刀闪着寒光。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18 10:50
传杨佳母亲失踪 警方拒绝回答
京华时报 2008-07-17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17日对闸北袭警案被告人杨佳提起公诉,并通知杨佳聘请的北京熊烈锁“杨佳自己聘请律师”。当天下午,因为长期联系不上杨佳母亲王静(化名),杨佳的姨妈王丽(化名)向北京警方报警,以寻找王静。此前,有消息称,王静被上海警方带走,不过,上海警方拒绝回答王静行踪问题。
《京华时报》消息,杨佳袭警案发生后半个月里,杨佳的姨妈王丽与杨母王静失去一切联系。7月2日,王丽曾给王静家里打电话,但没人接听。7月5日,王丽去慧忠里王静家寻找未果。此后,王丽想尽一切办法联系王静都未能如愿。
因王静曾被警方带到大屯派出所调查,7月13日和14日,王丽连续两天到大屯派出所打听王静的下落。派出所宋警官告诉她,王静确实曾被警方带到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但王静调查结束后便自行离开派出所。宋警官告诉王丽,她可以到王静家中及其退休前所在单位寻找,如果还没有结果,可以向警方报王静走失。
在多方寻找未果后,17日下午2点20分,王丽持王静照片来到大屯派出所向警方报王静走失。在办理完走失人口登记手续后,王丽询问王静从派出所离开的日期。彭警官称,王静是7月4日自行离开的派出所,其他情况他并不知情,“因为让王静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的不是我们派出所,是上海警方”。
王丽请求警方帮忙找到王静,因为她从媒体上得知,杨佳称只接受他母亲请的律师为其辩护。彭警官说,将帮王丽联系对此案知情的人员,包括上海警方,一旦有王静的消息,警方将会尽快通知王丽。
此前,曾有报道说,杨佳的母亲被上海警方带走协助调查。17日,上海市新闻发言人助理房杰表示自己在外出差不了解情况,并认为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新闻科了解情况。上海市公安局新闻科科长杨烨,以“不接受电话采访”和“不知情”为由拒绝回答是否知道杨佳母亲的行踪。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24 09:40
杨佳事件,刘子龙律师给上海公检法公开信
(评:刘子龙是在深圳工作的北京律师,在杨佳案上也恰恰是北京和广东传媒对上海方面最不客气。。。奥运前两地的传媒、律师居然都这么大胆,大家是否可以从中感觉到一点异样呢?)
编者按:只所以全文转载律师刘子龙同志的文章,是表示我个人对刘子龙同志敬佩之情。杨佳案绝非一般案件,处理好了能变不幸为万幸,利国利民,处理不好了正如刘子龙律师说的: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会丧失公、检、法机关的公信力,会进一步恶化警民关系,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不但要全面正确地认识杨佳事件,而且要正确稳妥地处理好杨佳事件。这里再次对刘子龙等律师和广大网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因为他们真正的是和杨佳以及上海警方可以说上无牵无挂,更无利害冲突和诉求。
下面是信的全文转载: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谨以个人的名义向上海袭警案件中不幸遇害的六名警员致以沉痛的哀悼!向被致伤正在康复中的警员及遇难警员的家属表达问候!向为维护上海市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忘我工作的广大干警表示敬意!
杨佳上海袭警,剥夺了六名警员的生命、严重损害了五名警员的健康,给死者的亲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痛苦,给广大干警心灵上造成了永久性创伤,血案震惊了全国上下,社会影响巨大,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已上升为一个公共事件,其影响及意义已远远超越了一个刑事案件的范畴。
杨佳杀害警员的犯罪应当受到惩罚,引起这起血案发生的原因及真相应当及时公开,本案的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的公正性应得到保证,案件的承办及审判应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公众的知情权应该得到保障,杨佳应该享有的辩护权利应该得到保证。因为此案影响巨大,若处理不当,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会丧失公、检、法机关的公信力,会进一步恶化警民关系,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自案发到今天,上海市公安及检察机关为此案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也做了许多工作,有目共睹;但工作中并非无可挑剔之处,仅以本人一般般的专业水平就发现几处不妥,现予以提出。(为不让公众怀疑我具有谄媚执法机关之嫌疑,特以公开信方式提出,以让公众如同监督执法机关的执法一样监督本人),希望能够得到上海市公、检机关的理解和重视。
一、对刑拘及追究“造谣者”郏啸寅“诽谤罪”的异议。
我国刑法第246条关于规定的“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首先,此条犯罪位列于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项下,说明制定此条法律保护的主体是“公民”而不是“法人”或其他机关;其次,从条款中可以明确看到,构成这一犯罪的受害主体是“自然人”而不是其他主体;第三,构成此种犯罪损害的是“他人的人格”、“他人的名誉”;而你两机关所承办的郏啸寅诽谤一案却称是“郏啸寅诽谤了公安机关的名誉”,非常明显,即使郏啸寅具有所称的“捏造事实”行为也构不成此项罪名:因为上海市公安局是“公安机关”而不是自然人,非自然人既不具有“人格权利”、非法人单位也不具有“人的名誉权利”,更重要的是,无论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还是人民政府,这些“机关”都不是由公务员集资股份而成立、因而也不是“独立法人”,这些机关的主人是人民;如果有人硬说这些机构的“关格”或“府格”受到损害,在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前提下,有权决定其诉讼权利的是人民行使权力的机构——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这些机关本身。不难看出,你局、院所立及批逮郏啸寅而侦办的“诽谤”一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局、院错误理解或曲解了国家法律。
二、对知道杨佳作案动机和指证上海市公安局的人连连采取隔离和强制措施让公众心生疑惑。
杨佳杀害警员后果严重有目共睹,构成犯罪无可辩驳,具有应受惩罚性人所共知。但是,在公众当中却出现了许多不同的声音,甚至有许多为杨佳抱不平的声音。经我对互联网上的部分网络观点的归纳发现百分之九十五的不同声音是因对上海市公、检机关案件承办中不能公开真相而引起。血案已经发生,杨佳已构成杀人重罪,但公、检、法机关却不能因急于惩罚犯罪而违法,也不能感情用事,不能以违法、不透明的执法甚至是违法的执法为代价来惩罚犯罪。公众对上海市公安机关的质疑主要集中在:
1、杨佳母亲是杨佳方面除了杨佳本人之外最了解杨佳与闸北公安分局纠纷真相的人,本应该是杨佳方面、或者是查清事实真相的证人,而上海市公安局却以“协助调查”之名将杨母隔离,这是明显的妨碍证人作证的行为,不让知情者作证、真相不能公开,审判怎能公正?
2、郏啸寅所发的帖子不管事实是否存在,但他也是指证上海公安实施伤害杨佳行为的证人,上海市公安局作为被指证人、讲的不客气一点就是“伤害杨佳嫌疑人”本身没有任何理由抓捕他,如果其指证不实、确实有捏造、作伪证之行为,经过法庭调查核实不予采信就是了,审判机关可以对其伪证行为进行处罚;而上海市公安局绝对是没有依据、也没有资格去抓捕并刑拘指证你违法或犯罪的证人的,这是明显的迫害证人、妨碍证人作证的行为;如此一来等于向全社会公告你局已被郏啸寅的指证吓破了胆,无奈之下只好不择手段地去“杀人灭口”。如此办案,有何公正性可言?公众如何能接受?
三、上海检方拒绝北京律师为杨佳辩护的行为不当。
杨佳是否接受其父为其聘请的律师为其辩护,应由杨佳自己决定,这是《刑事诉讼法》中为犯罪嫌疑人规定的权利。即使杨佳不同意两位北京律师为其辩护,也应该由杨佳在与律师见面后当面申明,而不应由上海检方从中传递。上海检方拿出一份其给杨佳所作的笔录作为杨佳不接受北京律师为其辩护的证据拒绝北京律师会见杨佳,至少有五处疑点可证明检方此举不正常。
1、杨佳在未与其父沟通、未与北京律师见面的情况下,他是怎么提前知道有北京律师为其辩护的?说明上海检方已提前将此消息与杨佳沟通过,为何要提前沟通?提前沟通之目的何在?怎么能证明不是上海检方借杨佳之口在拒绝北京律师?
2、北京律师与杨佳并不熟悉,更不知杨佳写什么样的字、签什么样的名,在未见面之前,检方凭什么证明笔录上签的字就一定是杨佳所签?这是根本证明不了的;作为公诉机关怎能用这样不专业、缺乏说服力的方式而对待律师?这岂不更让公众怀疑上海方面在阻挠外地律师介入吗?是不是标准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3、在手拿所谓“杨佳签名的笔录”接待北京律师时,客观上上海检方在充当着杨佳的代理人,这一点十分不妥:杨佳是上海检方公诉的对像,他没有任何信任检方的理由;如果杨佳信任上海检方,当初何不通过向上海检方申诉以解决纠纷、何至于走到袭警杀人的地步?
4、上海检方为杨佳指定的律师,除了其本身利益冲突、违反《律师法》及职业规范以外,其数次向媒体说出侵害杨佳权益的话,国人共睹,不知上海检方是否已把谢律师公之于众之言论也通报给了杨佳?至少北京律师没有作出此行为;杨佳不选择其父为其聘请的北京律师而任用上海方面为其指派的律师有何理由?
5、上海检方称杨佳只信任其母为其聘请的律师,我认为此说法也令人无法接受。对杨佳的起诉程序已正式启动,而除了办案机关外其他任何人都不知道杨佳母亲在何处,杨佳的姨母甚至不得不向北京警方报警寻人,杨佳更不知其母在何处,杨佳母亲怎么能、何时才能“为杨佳聘请律师”呢?这不等于说没有杨佳母亲聘请律师杨佳就只能接受上海市公、检机关共同为其聘请的律师了吗?
不过从这一句话中我就可以判断出:杨佳的母亲百分之百的在上海市公安局的控制之下,否则决不会提此条件,否则也不会赶走北京的律师!
四、不能公开杨佳与闸北公安机关发生纠纷的全部过程无法令人信服。
感谢上海公安机关具有如此现代、完美的执法记录。既然上海警方把去年10月5日在街头初遇杨佳时的查车对话都录的清清楚楚,并称“办案过程记录完整”,那么就应公开杨佳在派出所6小时全过程的录音录像,全国人民都在洗耳等待,这也是澄清郏啸寅捏造不实之词和了解杨佳多次投诉、索赔理由的最直接、最有力、也是最可信的证据;可直到今天,上海警方也未再多公布出一分钟的内容来!六七个小时的录音只公布开头的四分钟,到底是什么原因?上海市公安机关事到今天总不能说“只录了开头、其余没录”或“不慎遗失”了吧?
出示证据有头无尾、取其所需如何能还原事实?如何能让公众信服?
五、上海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公布:杨佳在去年10月纠纷发生回到北京后“多次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闸北分局交涉索赔及要求处分警员的事情,上海警方并两次派督察人员赴京与其“协商”、“做工作”。既然有杨佳的投诉,理应一并公开,公众自然可以从中看到杨佳投诉的经过和看到其投诉的理由,这也是让公众了解事实真相、澄清警方是否殴打过杨佳的很好机会,但上海警方至今未予以公布,难以让公众接受。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一名案外人,我和全国人民一样,都希望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审理杨佳杀害警员一案,查明案件事实,惩治犯罪,维护公众的知情权,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我认为上海市公、检、法机关应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党中央负责、对被害警员及家属负责的态度来侦、诉、审此案,公布真相、公开审讯、公正判决,实事求是,是非分明,而不应藏藏掩掩,含糊其词;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上海市公安局此前及现在的执法行为的合法,才能证明上海警方心中无私不怕见光,才能彰显上海市的司法机关的公正性,才能展现上海市有关领导博大的心胸,才能让中央放心,让全国人民满意;才能告慰于死者;只有溯根寻源,查找原因,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部分公众对公安机关有对立情绪,是因为多方面的原因产生的,责任不应当全部由公安机关来承担;但如此重大的事件发生后上海市公安机关如果不能正确面对现实、正确处理已经发生的事件,那么问题就应另当别论了。时代已不是过去的时代,中国已不是往日的中国,人民也不再是任人愚弄的人民;靠隐瞒事实、掩盖真相提高不了上海公安机关的声誉,靠违法的强权和令人反感的专制维护不了上海市的城市形象;只有痛定思痛、勇于面对、站在更高的角度上处理好所发生的事情才能促进上海社会的和谐与正常发展。当前国家正在集中力量开办奥运会,这是关系到国家形象和声誉的大事,希望上海市公、检、法与上海市委能与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站在更高的角度上处理好重大问题及杨佳案件,用智慧和法制、人文精神管理城市而不是拳头蛮横地对付一切,坚决不做经不起推敲的事情。恕我鲁莽,如果上海市公安、检察、司法机关能公布全部案件事实、能堂堂正正任由杨佳选择辩护律师而不是靠非正常的手法强加律师给杨佳;如果能够以允许直播的形式公开审理此案,那将是十分令我肃然起敬的事情,我将购买《解放日报》一个版面的位置向上海市的公检法致以敬意!向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致意!若如此,判杨佳任何刑罚杨佳都不会有任何怨言;我敢保证全社会公众都会从内心敬仰上海市的公检法和上海市委的光明磊落与坦荡;若如此,则证明上海的公检法的执法是严格的,上海公安的形象是伟大的,上海社会的是真正和谐的。不知我的愿望能否实现,那就看上海市委及上海市公、检、法机关的执法水平、执法实力和有关领导有没有这个雅量了。
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
(刘子龙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7-24 09:51
让杨佳体面的离开世界
格丘山
举世瞩目的杨佳案成了上海公安机构的独脚戏,杨佳本人杳无音信,至目前唯一看到的报导是:“昨晚2008年7月17日18点30分在上海台新闻中,杨佳有短暂露面。基本印象他的状况大好不妙,危矣!外形已认不出他了,精神状态十分委琐,手铐及手铐部位有伤明显异常,签字表情呆板木呐,有严重遭到刑讯逼供的嫌疑!当晚21点新闻重播中此新闻被删除。”
加上杨佳的母亲莫名其妙地在北京派出所门口失踪,杨佳姨妈王丽向北京警方报失踪,警方声称已将其挂在失踪人口。上海警方在接受王丽查询时否认知道王静的去向。同时,上海警方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既不承认关押杨母,也不否认关押,态度暧昧可疑。
然后杨父委托北京律师熊烈锁等二人为杨佳的辩护律师时,上海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谢有明和谢晋戏剧性的冒了出来,宣称杨佳母亲指定他们为杨佳的辩护人,但是对杨佳母亲在哪里却讳莫如深。这两个所谓的杨佳的辩护人,没有上法庭就在向媒体放出杨佳难逃死刑的高谈阔论。
更荒唐的是出现了一个被上海公安拘留的“造谣者”郏啸寅,本人供认不讳对上海公安有“诽谤罪”,来抵消已经在网上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杨佳生殖器被打毁的消息:至此我们根本无法确认
1. 有没有郏啸寅这个人存在?
2. 如果有郏啸寅这个人存在,怎么证明他就是发出杨佳生殖器被打毁消息的第一人?
3. 如果他就是发出杨佳生殖器被打毁消息的第一人,那么他是杨佳杀人案的重要证人,其证言的真伪必须由法庭确定,凭什么拘留他?又凭什么在其真伪确定之前,上海警方就向社会发布对杨佳不利的新闻,这个新闻发布人是不是犯了破坏杨佳名誉的诽谤罪?应该像“郏啸寅”一样受到拘留。
4. 打坏杨佳生殖器的警察是案情的嫌疑人,如果属实,其对社会存在威胁。为什么拘留在网上发布消息的“郏啸寅”,而不追索和拘留打人的警察?
所以杨佳自被拘捕后,受到了极不公正的待遇:证人被捕;在法庭确证他有罪之前,警方不断发布对他不利的单方面消息;母亲被控制和隐藏;媒体无法得到除了警方提供的任何有关杨佳的消息;杨佳的律师被荒唐的指定为代表官方的上海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这位所谓杨佳的律师已经开始发布伤害杨佳的言论。
如果杨佳杀人案起因于官警打人逼迫杨佳以死相拼的事实尚未得到证明,那么官方在杨佳被捕后的仗势欺人,胡作非为的事实已经得到充分证明。杨佳面临着一群无法无天的暴徒的摆布,全体网民都是证人。就凭上海警方的这些逼人太甚的表演,如果杨佳还是一个自由身的话,已经足够杨佳再一次拿刀与他们拼命。如果一个政府无法无处无人能给小民公道,那么小民除拼搏一死求得公道外,还有其他路吗?
我们知道中国的现状决不会有给杨佳活下去的雅量,尽管这是绝大部分网民的希望。但是如果一定要杨佳抵命来偿还他的过失,那么法律过去没有给他公道,使他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将他逼上杀人之路。现在法律如果要向杨佳讨回公道,以公道来惩罚他,那么法律也就必须在死前给杨佳公道。给他在判罪之前应得的人权,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让他体面的,以人的尊严离开世界。而不是任豪强摆弄的一只小蚂蚁,随便将他踩死。
如果杨佳要用自己的性命来抵偿他的错误,那么中国的法律怎么偿还自己对杨佳的债务呢?
杨佳杀人有罪!
杨佳杀人前迫害杨佳的人也有罪!
杨佳杀人后受到的非法和侮辱法律的不公正行为也有罪!
如果不追究所有的罪,只追究杨佳的罪,甚至容许上海公安去胡作非为剥夺和破坏杨佳的正常权利,那么中国的法律不但在杨佳犯罪前就犯了不能保护社会弱势人的罪,而且在杨佳犯罪后进一步犯了包庇权势罪和不公正罪。
杨佳是个可怜的人,他的死是为中国法律和社会的不公正和不能保护弱小去付出代价。这已经造成六个警察的死亡这一不可改变的事实。但是中国法律不能一错再错,必须停止上海公安的胡作非为,不能让他们继续在欺压老百姓的路上走下去,不能让他们玩法律于股上,用法律秀来送杨佳去见阎王。
杨佳案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案子,是人们良心与邪恶斗争的案子,是考验中国法律正义的案子,所有的有正义感的华人都万目瞩视着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处理好了,能使人们恢复对中国法律的信心,化解人民对贪官的愤恨,使人民有冤能求诸法律帮助。反之,如果像现在这样任上海公安胡作非为下去,人民对法律的信心会如大坝一样倾塌。有一日仇恨之洪水如猛虎冲出,局面不可收拾。
希望中国共产党的有识之士,立即停止上海公安这种自以为精明的上海式诡计,停止这种盘蝇利而丢人心的愚昧无知行为,停止在杨佳案上的一切非法和犯罪话动。我们呼吁共产党中央,中国人民代表大会花瓶,中国公安部,中国民主党派花瓶,中国国务院,特别呼吁只要稳定和谐,爱开庆功大会,对民众苦难不见不闻不管的总书记:
1。立即派出中国公安接管杨佳案件
2。上海公安只能以原告身份参加本案,不能以自己的权力干扰本案的审理
3。杨佳母亲必须获得自由,允许媒体访问杨佳母亲
4。撤消上海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谢有明和谢晋为杨佳辩护人的荒唐决定,允许民间为杨佳组织律师辩护团
5。允许媒体访问杨佳,杨佳案应该透明公开审理。
如果我们倾社会之力的呼唤都不能给一个被社会的不公正压迫到以命相拼的人一个公正审判的话,这个政府还有何用?何能?何望?
请还公正给杨佳,给他以人的权利,即便要他以命抵命,也要偿还执法人对他权利的侵犯,让他体面的离开世界。
[ZT online. Thanks]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7-24 11:35
上面这篇文章说得有理、有节。
作者: xw 时间: 2008-7-24 13:01
杨的案例可以是很好的原素材,章凝能不能提炼一笔?
中国一般人观念中公、检、法一家,我觉得制服上要区分开来,法院
和公安局当然不一样,法官和警察的品性差远去了。我想,律师和法
官是应站在更文明一个层次上,当然,
军队与警察,却是另一类。但也应有法管,法办。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9-1 00:19
上海袭警案 杨佳一审被判处死刑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月1日上午对“杨佳袭警案”作出判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综合媒体消息,备受外界关注的“杨佳袭警案”9月1日上午10点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在该法院网站的“开庭排期”上,公布了杨佳案(案号:2008沪二中刑初99)的宣判时间:9月1日上午10时,地点:C101法庭,审判长为王智刚,承办人叶建民,案由是故意杀人罪。
杨佳的代理律师谢有明早前表示,像杨佳犯罪情节这么严重的,一般来说,在量刑上几乎没什么疑问,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是死刑。
北京籍男子杨佳今年7月1日闯入上海市闸北区政法办公大楼,连续捅伤9名民警和1名保安,并致其中6名警察死亡。杨佳随即被当场擒获。
该案于7月10日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8月26日开庭审理,众媒体被谢绝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对于法院没有开放媒体旁听采访,有上海律师指出,这是法院明显违反审判程序,违反《刑法》的规定。还有媒体评论认为,这也许会使一些多心的人猜想:其中难道有什么不便见人的细节?这么做,只会增加人们对于杨佳案的无端猜测。
(ZT)
作者: 晴山 时间: 2008-9-1 03:36
好像以前还有什么人民陪审员之类的,现在怎么连这一摆设都没有了呢?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9-1 10:16
说明他们心虚,有见不得人的事。这样审判,只能激起民愤。
作者: 笑雨 时间: 2008-9-1 11:22
不知是谁的主意,如果我是他们上司,肯定先把他们臭骂一顿,再按规矩该撤的撤,该办的办。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9-1 23:40
陈小平:酷刑致杨佳案秘密审判
2008年9月2日 维新闻网
陈小平专稿/据新华网9月1日报道,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月1日上午对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的被告人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新闻链接为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9/01/content_9748336.htm
杨佳案是国人和舆论高度关注案件。自该案7月1日爆发,舆论对杨佳杀人多有同情。是什么因素导致杨佳杀人?这是目前杨案的一个最大关注点。迄今为止,上海当局有选择性地公布的一切信息只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一审法院认定的“公安民警对杨佳的盘问依法有据,而杨佳因无理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
既然当局通过司法审判程序认定公安对杨佳的盘查合法,杨佳杀人乃行凶报复,为什么上海当局只选择性地公布了2007年10月5日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杨佳的4分钟录音?而整个盘查录音时间是6小时。为什么8月26日开庭审理“杨佳故意杀人案”时上海当局要搞秘密审判,连《解放日报》、新华社上海分社这样的喉舌亦被拒门外,法院甚至取消了当日所有庭审。为什么9月1日宣判也搞秘密宣判?迄今为止,上海当局没有对这一普通刑事案件如此这般秘密审判、秘密宣判进行任何解释,为什么?
从现在信息看,上海当局在想尽一切办法封杀辩方信息。从秘密审判到秘密宣判,再到官方新华社披露的判决报道,其中看不到辩方解释杨佳杀人的任何辩方意见。从已经报道的法院判决看更是罔顾正义,一边倒支持上海公安,连客观陈述辩护方辩护意见这样简单的要求也没有做到,上海当局到底要掩盖杨佳案的什么真实信息呢?鉴于上海当局对杨佳案高度黑箱作业,剥夺杨佳的公平与公开审判权,在此我提出上海当局为什么要对杨案秘密审判的三点看法:
第一,上海当局可能为刻意掩盖杨佳杀人案真相而对杨佳案进行秘密审判和秘密宣判。杨案一审中的被告辩护人辩护与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是杨佳有机会面对世人间接和直接陈说自己为什么杀人的最后机会,显然,当局通过秘密审判和秘密宣判,让杨佳失去了陈述自己看法最后机会。如果是基于隐瞒杨案真相而对杨案秘密审判,那么,上海司法当局与上海公安当局便是沆瀣一气,罔顾程序正义。
第二,中国公安预审的一个通常做法是想方设法让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从而减少预审难度,而对杨佳这种视死如归者,促其认罪难度相当大,如杨佳在预审阶段已认罪,当局不仅可以证明杨佳无理杀人,给被害干警家属些许安慰,更可化解舆论与民情对杨佳的同情。而从目前情形看,杨佳显然据不认罪,拒绝忏悔。由于上海当局无法让杨佳认罪,当局将眼光转向杨母,这种迂回策略也是公安预审阶段常用手法。由于杨佳与母亲关系不错,当局便找杨母帮忙促子认罪,这也可以解释杨母自杨佳案发之后为什么失踪。可以说,上海当局控制杨母的可能性非常大。此外,控制杨母的另一个可能性是进一步封杀杨佳杀人真相。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可能提供杨佳杀人案的有价值信息者就是杨母。如果因杨佳不认罪而对杨案秘密审判,那说明上海当局惧怕杨案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对消弭杨案对公众与媒体产生的影响缺乏信心。
第三,由于杨佳据不认罪,拒绝忏悔,当局可能对杨佳施以酷刑。中国公安滥用酷刑早不是新闻。一审法院认定“公安民警对杨佳的盘问依法有据,而杨佳因无理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如法院这般所说,当局完全没有必要对杨案秘密审判,秘密宣判。当局如此这般对杨案秘密审判和秘密宣判的一个最大可能性解释是上海当局在杨案预审与促其认罪中曾对杨佳施行酷刑,(在该案中,上海公安当局完全可能假设多人涉案,而从报道看,杨佳并没有透露任何共犯者名字,此点构成另外一个对杨佳施以酷刑推测性理由)由于当局不想让媒体和公众目睹杨佳被施酷刑之后的身体情形,因此对杨案从审判到宣判都以秘密方式进行。
自政工干部王胜俊出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目前的中国司法界弥漫着一种史无前例的“讲政治”气氛,在这种背景下,司法的公正性被打折扣是必然的,具体到杨案,通过讲政治而使公平审判、公开审判原则被打折扣是显然易见的。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9-2 08:51
好汉!让武松汗颜。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9-7 10:48
"杨佳案举国耸动,最根本的是,那是权力和权利的冲突。最终导致悲剧的,是权力没有给权利一个说法,权利便以暴力的方式,给权力一个说法。"
- ZT. Author unknown
欢迎光临 伊甸文苑 (http://yidian.org/~yidianor/) |
Powered by Discuz!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