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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國公民的守法意識(舊文) [打印本页]

作者: 海外逸士     时间: 2009-10-6 16:56     标题: 美國公民的守法意識(舊文)

來美二十年﹐其中一個感受是一般美國公民的守法意識很強。有時開車半夜回家﹐路
上車輛稀少﹐來到一個十字路口﹐紅燈前停著輛汽車﹐打著右轉信號燈。雖然有塊
牌子說﹐紅燈時不能右轉﹐但既無警察﹐又無旁的車輛。如果我在他(她)前面﹐
早就轉了﹐可早些回家。那人如果不是正宗老美﹐也是守法意識較強﹐直等到綠燈
時才轉。
       
有次我去看個朋友﹐在朋友家附近找不到合適的停車位﹐只好隨意一停﹐但並不妨
害其他車輛來往。我想講幾句話就離開的﹐應該沒問題。結果待長了點﹐出來後看見我
的車前窗上﹐雨刷下面壓著張紙﹐拿起一看﹐是張罰單。想來有鄰居看見﹐打電話報
告了警察。
       
有次在條小路上﹐看到前面一輛車突然失控﹐撞在路邊停著的一輛車上。這時路上
沒人﹐天已漸暗﹐駕駛人完全可以開車逃走﹐但他跳下車來﹐拿出一張小卡片(想來
是他的名片)夾在對方車子擋風玻璃的雨刷下﹐意思是讓對方打電話給他﹐他準備
賠償。雖然逃走的人也有﹐如果是我﹐說不定就開走了。但大部份美國人還是老老
實實的。
       
一次報上有條消息﹐說某州長駕車上班﹐違反了交通規則﹐被警察抓住﹐照樣吃了
罰單。州長也就乖乖地寄去了支票。因為州長也要遵守法律。如果州長憑著身份﹐拒
付罰款﹐不但法院可以傳他出庭﹐還要受到公眾的嚴厲指責。所以在絕大部份人尊
紀守法的情況下﹐在公眾輿論的監督下﹐美國官員決不可能明目張膽地貪污腐敗﹐
或幹其他壞事。
       
中國有句老古話﹐說法律不外乎人情。警察雖然執法嚴厲﹐但也有例外的情況。一
位我們認識的女士﹐開車時犯了一點小規(忘了是什麼)﹐讓警察逮住了。這裡的規
矩是要拿出三樣東西來給警察看﹕駕駛執照﹑車輛登記證及保險卡。那天剛好是她
生日。這在駕駛執照上是有的。警察拿了這三樣東西回到警車裡﹐大概去查閱她的
駕駛記錄。幸好記錄良好。一會兒﹐警察回到她車旁﹐把三樣證件還給了她﹐只給
了她一個警告﹐沒給她罰單﹐臨離去時還祝她生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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