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猝死应该是一个人最难得的福气,心梗强于脑梗之处也就在这里,丝毫不受罪,Boom! Drop dead。所以,我其实毫不在意。不过,遗憾的是世上还有那么多地方没玩过来,就此死了,似乎有点不甘心。戒烟不可能,戒网更不可能——如今什么都在网上办,事无巨细都得查Google,上网已经成了生活必需,但戒笔总是可能的吧。
【芦师为了坚持自己“美国佬都是没文化的爆发户,只有我们英国人是最好的”,“这世界没有British English和American English,只有English and wrong words”这些不能成立的论断,已经开始耍赖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些屁话?!拿出证据来!我说的是,英国是破落户,美国是暴发户。就我接触所及,英国人的普遍文化水准似乎要比美国人的高,从学术界到公司的rep直到普罗大众似乎都如此,起码英国公司的rep(此地称为adviser)写的信件比老美的更通顺。例如与我有过大量通信的一位美国公司rep竟然会写出“I would like for you to do something”的病句来,以致我一度怀疑她不是正宗美国人。我离开佛州奥兰多迪斯尼游乐园时在路边见到的大标语上写的“See you real soon”就更不必提了。
当然,液氦要曲解我的意思,捏造出“这世界没有British English和American English,只有English and wrong words”的无耻谎言来。是人都知道英语有British,American,Australian等多种分支,我从未否认过这一点,还专门写过两三篇文章讲过英语和美语的区别,就放在文集里。
但是,英语固然有英式、美式、澳式、新加坡式英语之别,有学究英语与大老粗英语之别,但语法只有一个!如果液氦网友坚持认为世界上有截然不同的英式语法与美式语法,请他“拿本本来!”(这是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本本主义》中批驳的主要论点)让咱们见识见识,到底哪本语法书上规定形容词可以作状语(例如上举See you real soon),可以作双重否定(例如美国的average Joe最爱说的You ain’t seen nothing),可以不分性数格(例如美国average Joe有时说的“He don’t”或“He ain’t)。
两年后出《芦笛文选》,我特地把这两段话印在封底上,以引起读者好奇,诱其购买,不过好像也没有什么促销效用,倒是引出了想不到的副作用。不久前,一位国内网友来信说,他听人言之凿凿地说,芦笛害了癌症,问我是否属实,我赶快回信说那不是真的,我并未害癌症。我没有告诉他的是, 2009年初,我的确被误诊为癌症,医生让我去作进一步检查,但我实在懒得从命,就这么拖了下去,最后拖个不了了之。这世上对这种噩耗如此淡定、如此掉以轻心的人,大概再也找不到第二人了吧?对癌症尚且是这种态度,遑论心梗?须知癌症与心梗完全是两回事,后期可以非常疼,而心肌梗死的优点则是它很可能引起猝死,什么罪都不用受就“化作青烟,驾鹤西去”了,那我还有什么必要make a fuss?
尽管如此,中国要到欧洲那地步,恐怕还得半世纪。我上次贴出的照片中显示的林木葱茏的绿色丘陵,确实是英格兰与威尔士的典型景观(苏格兰不大一样,其Highland比较荒凉)。1997年戴安娜王妃猝死(好福气哦),英国歌手Elton John写了一首马屁颂诗Candle in the Wind,在葬礼上演唱,引动无数愚民泪下如雨:
And it seems to me you lived your life
Like a candle in the wind
Never fading with the sunset
When the rain set in
And your footsteps will always fall here
Along England's greenest hills
Your candles burned out long before
Your legend ever w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