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杨佳断想 [打印本页]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0-12 19:39     标题: 杨佳断想

杨佳断想

廖康




杨佳事件让我震惊,使我矛盾,令我困惑。

我信奉人道主义。理性不允许我伤害他人,更不允许我伤害无辜的人。但如果我被警察无故殴打了,如果我的生殖器官受到了损伤,如果我告状无门,申诉不果,我会怎么办?我忍得下那口气吗?坦诚地说,我绝对不会高尚地忍耐。如果我没有采取行动,肯定是因为我没有杨佳的勇气,不能以一当十,手刃仇敌。你说,杨佳杀的警察未必是殴打他的警察,未必是那类凶残的二狗子。但是,如果我处于他的位置,我会理智地区分那些身着统一制服,头戴一般无二警帽下的面孔吗?我有可能一个个侦破殴打我的警察,冷血地将他们一个个干掉吗?那种工于计算的谋杀难道不是更残忍吗?与杨佳相比,我只会痛恨自己没有他那血性,而绝对没有资格评判他,指责他。

我不赞成以暴易暴的做法,我推崇爱敌若邻的教导,但这些信念的先决条件是头脑清醒,是我能够进行正常的理性思维。当一个男儿遭到剥夺雄性的奇耻大辱时,他还能够进行正常的理性思维吗?能够像司马迁那样,受到宫刑后发愤著书,固然是好男儿。能够像杨佳那样奋起反抗,男人们,扪心自问,你们敢说不佩服吗?具有太史公文采的作者旷世罕见,杨佳也并没有绝代武功。他所有的,是我们生来俱有的赳赳雄性。曾几何时,在十家联保、九族同诛的法律下,我们祖先的雄性一代代减弱了。我们中华民族的血性在理性思维中稀释了。担心父母,担心儿女,担心亲友,让我们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尊严,“思想的巨人沦为行动的侏儒”。我们苟且偷生,我们忍辱负重,我们用一句“好死不如赖活着”来开释这蝇营的生存。但我们还没有完全丧失雄性和对雄性的向往,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对杨佳表示敬佩。不是出于什么主义,而是由于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物理定律;不是出于高尚的理念,而是由于受到压迫就要反抗的生物本能;不是出于繁琐的思辨,而是由于奋然抵御而非撒腿逃跑的雄性激素;“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跟随这掷地有声的豪言是果敢决然的行动,杨佳单刀独闯警察局,放过女人,向披着法律外衣为非作歹的恶奴,向我们所熟悉的欺行霸市的官差,向那些仗势欺人、欺软怕硬的警察刺出反击的匕首。也许那些伤亡的警察是代人受过,但杨佳反抗的是某种符号,是执法犯法的国家机器。在战场上牺牲的军人多数都不是战犯,但他们穿着军装就代表敌人。他们的死,帐不应算在对方的士兵身上,而应算在挑起战争的政客身上。

我矛盾,我困惑。我可能不赞成杨佳的做法,更可能没有勇气采取他的做法,但有一点很清楚,我绝对不配指责杨佳,绝对不会自认为善良高尚,绝对没有资格评审杨佳。对这位豪杰,我只有敬佩,只有感激。因为有了杨佳,下一个狗仗人势的警察在殴打手无寸铁的平民时,也许会因他眼中喷出怒火而手软,也许会因他嘴角蠕动,吐出杨佳二字而住手。因为有了杨佳,下一个依仗权势欺压下属的狗官,也许会惧怕报仇的刀刃而有所收敛。因为有了杨佳,孱弱华人的血性也许会再度沸腾起来。也许这只是我一厢情愿,也许那些披上制服的恶棍会采用更残忍的方法来虐待百姓。但从此以后,即使一百个酷吏中只有一个犹豫了,即使一百个受侮辱者只有一个反抗了,杨佳的精神就没有死。

杨佳就要被处死了。虽然他即将成为历史,但他一定会化为传奇。一百年后,人们也许会忘记他曾有的缺点,以及被当局渲染的残暴,但人们肯定会记住他无畏的精神。他的名字也许会超过荆轲,胜过武松。小说、美术、诗歌、电影必将美化他的形象,强化他的智勇,弥补他的人道,把他按照我们共同的理想塑造成反抗强权的好汉。杨佳不同于古代以死报恩的食客,也不同于现代挑动人民搞暴动,为之夺权的政客。他是为了自身尊严奋起反抗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一百年后,人们大概不会耐烦考查历史文献,而宁愿相信在二十一世纪初的中国曾有一位孤胆英雄;他让黄飞鸿失色,让霍元甲苍白。在新的武打片中,杨佳会让李小龙显得单薄,李连杰显得迟缓,成龙显得愈发可笑。杨佳也许会成为鼓舞人们为个人尊严而奋起反击的旗帜,他的名字会因此而万代流传。我矛盾,我困惑,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但我知道,只要还有欺压人民的政府,只要还有执法犯法的警察,人民就会把杨佳作为英雄来歌唱。

2008年10月12日
作者: 周宇     时间: 2008-10-12 19:45
是条汉子。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10-13 09:23
悲剧舞台上的悲剧人物。

有人真正“关心他”,他的事迹才有可能流传。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0-14 12:41
廖康的矛盾感我也有。

杨佳将会是武松一样的中华传奇英雄,而且是一个真人,不是文学作品形象。
作者: xw     时间: 2008-10-14 12:47
廖康很诗人气嘛。我怕杨佳被整来整去,被整成一个体制内的小市民
,或者整成一个神经病也不难。

这世道,体制太厉害了呀。成义、成仁哪那么容易?

但愿杨能一直沉默下去!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0-14 16:28
抄兩段國内網站上的精彩文字:

3 、

好,我们进入杨佳案。

新华社前天(2008年9月1日)编发了这样一篇短短的通讯:“今天上午,对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的被告人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年7月1日,北京籍男子杨佳闯入上海市闸北区政法办公大楼,连续捅伤9名民警和1名保安,并致其中6名警察死亡。杨佳随即被当场擒获。7月10日,此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8月26日开庭审理,众媒体被谢绝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简洁极了。
所谓简洁就是设置了绘画技法中的“留白”,设置了小说创作中“疏密得当”中属于“疏”即留给读者想象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据此开始想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月1日是在哪里、通过什么形式宣判的?对于具体案情,宣判书又是如何解释的?造成如此大面积社会影响的一个案子为什么要秘密审判?引起人们高度关注的案情为什么不公开?莫非这里面有什么难言之隐?还是有一种“我决定把你杀了就把你杀了,没有什么可说的”强硬逻辑在发挥作用?可怜的人们很想知道。

但是没有人让他们知道——所有信息源都掌握在政府手中,即使是“无冕之王”的记者也莫可奈何,没有任何办法向公众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据说在万恶的资本主义世界,“知情权”也是公民权利之一),于是,本应当在理智框架内发展的事情就有了情绪化色彩,成千上万网民在网络的简要报道后面跟帖,发表大量负责任的和不负责任的言论,有的很愤怒(“你要敢杀杨佳,我就敢再杀几个警察!”),有的很反动(“国家机器杀人不见血!”),有的很无奈(“杀了就杀了,你能怎么样?”)。

当时我觉得问题很严重,我认为任何民意举动对于一个社会来说都是很严重的事情。但是,到了今天早晨,我就发现自己太愚拙了——同样的问题,政府的想法截然不同,就是显得有气派: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下令网站把所有有关杨佳案的新闻和网友议论删掉不就完了?结果这个重大案件的报道齐刷刷从网络头版消失了,即使你从网络深处把消息调出来,网友那些愤怒的、反动的、无奈的留言也都不见了,十分干净整洁,整个世界就像处女一样纯洁可爱。

莫非又有一种重要的“有”就此变成了“无”?赶忙查找有关报道,还好,有的媒体竟然还披露了一点儿法院审理的情况,使我们对事情有了一些了解。

消息称:“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0月5日,杨佳骑一辆无证无牌的自行车途经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受到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由于杨佳不配合,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询问,以查明其所骑自行车来源。此后,杨佳对公安民警的盘查不满,多次向公安机关投诉并要求赔偿,闸北公安分局派员对杨佳进行了解释、说明和劝导。法院认为,根据民警盘问杨佳的录音录像及相关证人证言证实,公安民警对杨佳的盘问是依法有据的。而杨佳因无理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经查,杨佳经过充分准备后,于2008年7月1日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对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的头、颈、胸、腹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轻伤、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轻微伤。杨佳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有查获的作案工具、被害人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言和《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及相关《鉴定书》等证据证实,杨佳到案后亦作了供认。”

这是一个不偏不倚的中性消息——至少从媒体的角度来说是这样的——根据这个消息,我们只能根据法院提供给媒体的材料做出这样的推断:杨佳案案情清楚,证据确凿,无可辩驳,没有什么可说的。起初我也认为杨佳案案情清楚,证据确凿,无可辩驳,没有什么可说的,但是很多人并非像我这样愚蠢呆傻,他们认为事情远非警方和法院解释的那样简单,他们有自己的见解。

下面我们借助这些人的见解了解一下他们感觉到的东西。

有人搜集杨佳案被披露以后网友们的留言和评论(如我上面所言,这些评论目前都看不到了),发在博客上,据说这些留言和评论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对杨佳的作为表示理解和支持,要求案件公开审理,要求科学公正裁决,形成了很大的民意浪潮,我在这里选择一部分不至于产生什么政治后果的言论——

怀疑自行车是偷来的警察竟然要对杨佳盘问6个小时?在这6个小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要低估公众的智商,公众希望了解事情的整个真相,应该公布完整录音而不是片段;如果是秉公执法,没有损害当事人的权益,哪来的同意赔偿之说?如果没有发生损害当事人权益的严重事情,上海警方为什么兴师动众赶到北京去杨家做工作?杀人动机决不会是警方说的那样简单,一个人选择杀人的理由不可能这样简单;上海法院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不公开审理这个案子是违法;不公开审理说明什么?上海法院有没有权利确定不许任何人旁听?为什么不许任何人旁听?为什么连媒体也不让进入现场?是否有不为人知的内幕?杨佳杀了6个警察,竟没人同情警察,反而同情杨佳,可见民众的积怨有多深!如果你公安心里没有鬼,为什么见不得阳光?我们要的是知情权!不要以为你们手里有枪就什么事都可以干, 刀也一样杀人!

“美国中文在线网”今天( 9月3日)也发表题目为《杨佳案一审判死刑 未平息网民质疑》的文章,称:“这宗案件备受关注,网民多番讨论杨佳犯案背后原因及动机,何以因自行车而起的纠葛,最后发展到袭警杀人?上海市公安局在事发后曾在网站通报,说杨佳是因为不满自行车被调查一事而报复公安民警才‘实施行凶犯罪行为’的,不过,当晚这个通报便被撤下了,不知公安局是否担心事件会引起公众垢病?”

从这里我们似乎看到古书上说的“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场面,我们心情复杂——倘若一个古典美人仪态万方,“犹抱琵琶半遮面”,我们还能从中发现美,赞叹:“ 嚯!小娘子确实漂亮!”如果“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不是什么古典美人,而是一条肌肉发达、胸毛浓密的大汉,那可就有点儿可怕了;倘若这条大汉再从琵琶后面露出一只巨大的充满血丝的眼睛,声音不高却字字钢钉一样威胁你说:“小样儿!我看你再问!我看你再问!”当然更可怕——谁敢保证那家伙会不会突然从琵琶底下抽出长刀,“嗵”的一下杀你一个透心凉?谁也不敢保证。
所以,我觉得很恐怖。

4 、
从心理学上说,恐怖源于神秘,即对事物的不可知。神秘的事物当然要被人猜疑,虽然公众的网络评论被遮蔽,人们无法再问几个为什么,但是人的思想是无法禁止也禁止不住的,结果我看到了如下让人觉得更为极端的言论—— ( “在本次关于杨佳的私审事件中,最吸引我的是那些幕后操纵者的深层恐惧。这种深层恐惧是对杨佳进行‘私审’的动力之源,是民众的觉醒意志和抗争力量,但是,只要民众的呐喊还没有形成为燎原大火,只要抗争的怒焰没有烧到他们身上,他们绝不会做丝毫的让步,他们什么也不怕!”

“官权和特权凌驾于法权之上,公权力的横暴无度,权贵们的胡作非为,得不到法律的有力制约,得不到舆论的广泛监督,强势群体为所欲为飞扬跋扈,弱势民众的逆来顺受更助长了他们的肆无忌惮,于是这个世界便没有什么道理好讲。什么‘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什么‘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只要他们还能够花天酒地,只要他们还能够鱼肉百姓,天大的道理也无法震动他们任何一根神经。”

“今日之杨佳,在多数民众的心目中已近于英雄形象,他们不敢让法庭成为民众声讨不义的战场,他们惧怕杨佳会揭露出他们不可见人的罪恶,他们不敢将丑貌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所以才调集秘密警察把守法庭并屏蔽记者和民众。但是,他们抓住杨佳的手在颤抖,因为既要除掉杨佳以解心头之恨,又要避免催化民众的情绪, 他们提心吊胆惴惴不安绞尽脑汁反复筹划,最终想出了这样一种秘密审判的办法。” ( http://www.tecn.cn )

“他们有一种如意算盘,觉得时间会消耗掉民众的情绪,民众一旦沉默,一旦恢复常态,社会依旧会被他们控制,历史依旧会在原地打转……这就是所谓的‘稳定’和‘和谐’,在和谐稳定中,他们可以继续贪污受贿,继续花天酒地,继续残害百姓,祸害民生。”

“对既得利益的誓死捍卫之心,使他们不时处于高度警觉状态,民间的一点风吹草动甚至网络上的几行文字都使他们如临大敌坐卧不安。既然到了这般神经质的地步,那么就没有做不出来的疯癫之事。有正义感的记者的相机、录音机,民众的口舌,在他们眼里都是极其可怕之物,他们无时无刻不处在恐惧之中。”

“杨佳已成为民间一种精神力量。如果说他们现在的恐惧是因为杨佳的存活,那么,他们必定还要为杨佳的死而继续恐惧。他们以为隔离了杨佳就能暂时封住民众的情绪,此种愚妄之举只能引发民众的更广泛的同情,人民的忍耐一旦到了忍受极限,怨气转成杀气,表现在局部是杨佳刺警之类的事情,表现在一城一地便是‘瓮安 ’式的大规模群体事件,表现在更大范围……(删去部分文字)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整个统治阶层将面临灭顶之灾。”

我说了,这是很极端的言论,我当然不能同意它所表达的观点,之所以把它们引述到这里,无非想说明:杨佳案的处理招致了民间愤懑情绪的聚积,这是党和政府必须正视并应当迅速处理好解决好的问题,否则,即使表面上一切都很平静,也潜伏着巨大的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

“你什么人要说这样的话?!”

我一介书生,无非是感觉到了一种对党、对政府不好的东西,而这种东西非常有可能给党和政府带来危害,我觉得有责任有义务把这种担心说出来。话说到这里,我也反问自己一句:“不说出来又如何?”我的回答是,如果我们不说出来,当公理和正义开始用极端方式发言的时候,我们这些在不义面前保持沉默的人将会被历史羞辱,历史会指责我们说:“该你们尽良心和责任的时候你们什么也没有做!”

我不愿意成为那样的人,所以我必须说一说。

5、
我要说的其实就是一句话:“杨佳案不仅仅关乎生死。”

有心的读者会注意到,这是本篇文章的标题,这也是作者主要想说的东西。

孙志刚事件和杨佳案都牵涉到当事者的生与死的问题,生死问题似乎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孙志刚因为被打死了才引起公众愤怒,杨佳案是因为给杨佳判了个死刑才引起网民的不理智言论;孙志刚死亡导致一部国家法律死亡,杨佳案的最新进展导致公众更进一步追究真相……其实这都是问题的表象,在所有这些问题的深处,隐藏着驱使所有人采取同样态度的某种元素,这就是公民意识的觉醒。

在上述事件中,人们并非在简单地追究什么人的生死,他们追究的是自己作为这个国家的“主人”究竟是不是公民?如果是的话,我的公民权利在哪里?国家的公权力和我的不能被动摇和侵犯的私权利的边界又在哪里?当国家侵犯我的权利的时候我如何行使自卫?有没有某种机制、某些机构给我提供援助?当城管人员和警察殴打我的时候,有没有一种被称之为“后果”的东西使他们至少有所顾忌,而不至于酣畅淋漓地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打死,而且似乎不必承担责任,到时候政府自然会调动一切手段来进行遮掩……如果我再很不恭敬地想到艾因·兰德描述到的一种情况,我怎么办?我接受她的思想还是拒斥她的思想?如果我选择后者,社会能否给我以事实上的支撑,让我理直气壮地宣布说“艾因·兰德在胡说八道”?

“陈行之,你这个人真是麻烦——怎么又扯出一个艾因·兰德来?艾因·兰德到底什么玩艺儿?”

艾因·兰德是美国著名的思想家,1905年2月2日出生在俄罗斯圣彼得堡,1926年,也就是在她21岁的时候流亡到美国。极权主义的社会制度留给艾因· 兰德的精神创伤促使她终生反对极权主义,成为她学说的一大特点。艾因·兰德认为,如果人们试图生活在一个和谐的、有理性的社会中,他们就要接受这个社会的基本准则,这个基本准则就是对个人权利的强调和主张。承认个体的权利,意味着承认并接受人类为了有尊严地生活而得到其本性所需要的条件。文明社会的先决条件是禁止在社会关系中使用强力。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够为它的人民提供保卫自己权利的武器,那么,就将使每一个公民都武装起来,把自己的家庭变为堡垒,并且向每一个经过家门的陌生人开枪,这样,社会就会处在巨大的危险之中。

除非法律所禁止,个体有权利做任何他想做的事;对于政府官员来说,除了法律允许的之外,他不能做任何其他的事。这就是把权力置于权利之下的原则,这也是美国关于“政府是法律的政府,而不是人的政府”的理念基础。由于保护个体权利是政府的唯一目的,所以政府立法必须遵循的准则就应当是:所有的法律都必须基于个体权利之上,都必须为了保证这种个体权利的正当实现。人的权利绝对不能够被另一个人或另一个集团单方面所控制。

任何团体都是无数个体的集合,除了个体权利之外,团体没有其他的权利,或者说,团体的任何权利都是从个体的权利引伸出来的,是个体自愿的选择和在契约条件下的让度,是个体在特殊情况下的权利运用。个人在团体之中既不可能获得新的权利,也不可能失去他所本来就拥有的权利。个体权利的原则是一切团体存在的道德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团体就不是一种合乎人类理性的联合体,而是一帮人或者一群人组成的暴民集团。换一句话说,团体的活动如果不从个体的权利出发,它就仅仅是暴民的统治,是法律的私刑。

艾因·兰德极而言之,政府是人类权利的最大威胁,它具有使用强力对付手无寸铁的公民的法律垄断权。如果对政府不能进行有效限制,政府就是人类最危险的敌人。

艾因·兰德在《政府的性质》一文中具体描述了一种社会状况:“政府不再是人们权利的保护者,而是成为最危险的侵犯者;不再是自由的保护者,而是建立一种奴役的体制;不再使人们免受武力的威胁,而是首先使用武力对付人民;不再是人们之间关系的协调者和基于社会准则的服务者,而是成为用威吓和恐怖手段控制人民的工具;它不倚仗法律,对社会的支配来源于官僚机构的任意决断……我们发现了一种奇怪的颠倒:政府可以做任何它想做的事,而公民只能在得到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做。”艾因·兰德据此认为,“这是人类历史上由野蛮力量控制的最黑暗的时代。”(引文自《新个体主义伦理观——艾因·兰德文选》,上海三联书店 1993年版)

篇幅所限,我不能再继续引述了。我必须郑重声明,引述不等于赞同,更不等于据此确证我们眼前这个世界,我只是想指出,孙志刚事件、杨佳案蕴含着的东西远比当事人的生死更为深刻复杂,政府和公民都不能掉以轻心。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左右为难,而且似乎本能地选择了遮掩,怎么办?

我的建言是:果断决定公开审理杨佳案,向公众公布案件所有细节;倘若真的有警察伤害了杨佳,该承担法律责任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罪责严重,该判刑的判刑,该杀掉的杀掉,绝对不能因为这些人执行的是国家意志就被豁免,“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国家绝对不能为一部分公务员的歹徒行为买单;绝对不可以在公众没有了解案件全部细节之前杀掉杨佳,否则后患无穷,这绝不简单是一个叫杨佳的人的生死问题……所有这些东西当然都很重要,但我认为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

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必须汲取教训,在以后遇到此类事情时,把你为之服务的人民当作自己的朋友(我们且不说主人),你起码得懂得为人之道,在相互交往中不说谎,不欺骗,诚实,本分,可靠……有了这些,你还怕什么呢?你就什么都不用怕了,你就用不着像网友说的那样“无时无刻不处在恐惧之中”了,因为你活在一个拥戴你并让你感觉温暖的伟大群体之中,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他们都会用全部生命呵护你,你不用有任何担心。

但是目前,至少从对杨佳案的处理上可以看出,他们显然仍旧担心,我甚至觉得他们担心得有些过头了,事情反倒很难办。
作者: 杨林     时间: 2008-10-14 16:35
谢廖康的文章和转帖。我无话可说,只有叹息。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0-14 16:39
我承認,有時候理性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尤其當他們不和你講理的時候。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0-14 18:59
甘地、金博士当年领导的那种以和平示威、拒绝从命等手段,唤起统治阶级、中间
阶层基本道德良知的反抗专制暴力的方式,在中国永远也行不通。原因有二:第一,
中国统治阶级只认同强权暴力,被统治阶级只屈服于强权暴力;第二,中国专制统
治者根本就没有道德良知底线。必要时,它会毫不迟疑地向敢于造反的奴隶的头顶
上扔原子弹。

故而,中国的政治传统从来都是恃强凌弱和以暴易暴的交替转化。这是最令人绝望、
看不到任何光明希望的地方。
作者: 杨林     时间: 2008-10-14 19:1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8-10-14 03:59 PM:
甘地、金博士当年领导的那种以和平示威、拒绝从命等手段,唤起统治阶级、中间阶层基本道德良知的反抗专制暴力的方式,在中国永远也行不通。原因有二:第一,中国统治阶级只认同强权暴力,被统治阶级只屈服于强权暴力;第二,中国专制统治者根本就没有道德良知底线。必要时,它会毫不迟疑地向敢于造反的奴隶的头顶上扔原子弹。

完全同意。现代武器的发明被专制者用来作为镇压百姓的利器。这是“文明”的代价或困境。
作者: 青冈     时间: 2008-10-14 23:0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8-10-14 11:59 PM:
故而,中国的政治传统从来都是恃强凌弱和以暴易暴的交替转化。这是最令人绝望、
看不到任何光明希望的地方。

那咋办?跳楼吧. )
绝对主义者。片面主义者。激进主义者。戴几个帽子给章凝。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0-14 23:14
民主与革命
(一篇旧作,可参考-----胡平)


"什么情况下您会开展一场革命?"
   不久前,我接受了万维网提出的"为什么要民主"系列问题的书面采访。其中一个问题是"什么情况下您会开展一场革命?"我写道:"如果这里所问的革命是指暴力革命的话,我的回答是:当人们的基本权利遭到政府的剥夺时,人们就有权开展一场革命。但问题是,在人们的基本权利都遭到剥夺的时候,他们常常也就失去了革命的手段或能力。特别是在热兵器高度发达的今天,斩木不能为兵(砍下树干当不了武器)。也就是说,在最应该革命的时候,往往不会发生革命。革命常常是发生在那以后。革命常常是父债子偿。也正因为如此,实际发生的革命常常是不必要的,有的甚至是不应该的。这是'革命'在当代的尴尬处境。"鉴于这个问题很重要,而且很有争议,我这里再作些补充说明。
   在中文里,"革命"本来是指改朝换代,例如商朝推翻夏朝,史上称为"汤武革命"."革"指改变,"命"指命令,即"天命".后来人们常说的"革谁谁的命",把"命"当成了生命,是背离中文"革命"一词的原意的。现在我们用的"革命"一词,是指英文里的REVOLUTION,最早是孙中山取自日本人的翻译著作。这和古代中文里的"革命"一词的意思有所不同。
   "革命"一词有很多种含义。我们可以说政治革命,经济革命,科技革命,文化革命,乃至家庭革命,等等。眼下我们所说的是政治革命。所谓政治革命,通常是指一种激烈的变革,一种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政治制度的变革。革命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是和平的。譬如台湾的民主转型被称为宁静革命,捷克斯洛伐克的民主转型被称为天鹅绒革命,就是形容其和平性。
   不过,一般人讲到革命时,往往是指暴力革命。我在上次的回答中也特地说明我讲的革命是指暴力革命。我回答说:"当人们的基本权利遭到政府的剥夺时,人们就有权开展一场革命。"古代中国的孟子说,杀死暴君是"诛一夫",是完全正当的。近代自由主义奠基人洛克明确指出:如果政府超越或滥用政治契约中明确规定所授予的权威,这个政府就变为专制独裁;这时人民就有权去解散它,或者反抗它,甚至推翻它。20世纪自由主义思想家卡尔。波普(Karl Popper)干脆用这一点去定义专制政府。他建议区分两类政府,第一类是可以不采取流血的办法而采取例如普选的办法来更换的那些政府;第二类是被统治者若不通过成功的革命就不能加以更换的那些政府。"民主"这个词是前者的简略代号,而"专制"或"独裁"是后者的简略代号。
   有人否定革命,理由是革命会流血,会造成内乱。洛克针锋相对地批驳道:"他们也可以根据同样的理由说,老实人不可以反抗强盗或海贼因为这会引起纷乱或流血,在这些场合倘发生任何危害,不应归咎于防卫自己权利的人,而应归罪于侵犯邻人的权利的人。假使无辜的老实人必须为了和平乖乖地把他的一切放弃给对他施加强暴的人,那我倒希望人们设想一下,如果世上的和平祇是由强暴和掠夺所构成,而且祇是为了强盗和压迫者的利益而维持和平,那么世界上将存在什么样的一种和平。当羔羊不加抵抗地让凶狠的的狼来咬断它的喉咙,谁会认为这是强弱之间值得赞许的和平呢。"
   经济学家杨小凯在80年代撰文反对革命,不过他后来修正了自己早先的观点。杨小凯根据美国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经济学家曼库尔。奥尔森(Mancur Olsen)的有关学说指出:一个稳定的秩序会使既得利益者寻租行为制度化,而革命和动乱却能打破制度化寻租。杨小凯的结论是:"革命对统治者总是一种威胁,没有这种威胁,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承诺就不可信;有威胁,其行为就不会太离谱。"这就是说,即便有些革命或动乱祇是以暴易暴,那多半也比一暴到底要好一点。在古代中国,大臣劝诫皇帝不要压榨无度,总是把例如暴秦的灭亡作为前车之鉴。如果一个暴虐的政权居然能千秋万代,一暴到底,那不是更糟吗?
   对革命不可一概而论
   从理论上论证暴力革命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正当性并不困难。真正的困难在于以下三点:第一、在人们的基本权利都遭到剥夺的时候,他们常常也就失去了革命的手段或能力。在最应该革命的时候,往往不会发生革命。其间道理也许并不复杂。在压迫最严厉、控制最全面的时候,照理说是最应该革命的时候,但一般来说,那也常常是新理念最难得到传播的时候,也是反对派最难生存、最难活动和最难发展的时候,而且也常常是民众最消沉、最感到没有力量以及最缺少自信的时候,因而很难发生革命。
   当代热兵器的高度发达无疑给革命增加了极大的困难。于建嵘在《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里写道:一位农民维权领袖倪明就认为:"目前农民没有走向暴力反抗,并不是他们没有这样做的思想基础和情绪准备,而是因为大刀长矛的时代已经过去。他在一篇题为《时势论》的政论文中称:"余闻崇祯之世,上清下暗,官贪府污,今似而过之,民视官为虎,官以民为肉,有水火不容之势。若陈吴再世,揭竿可以为旗,斩木可以为兵,未尝不举水浒之义。今所未能者,是揭竿不可以为旗,斩木不可以为兵,故高俅童贯之流仍窃其位。高童二人也,今高童之流遍之角落,已败风气,民怒冲天,恨声载道,倘得古茅长戟可以为用,则高童头颅不知已抛几许矣。'"
   第二、实际发生的革命常常是不必要的,有的甚至是不应该的。例如,俄国布尔什维克的十月革命就是一场不必要而且不应该的革命。
   随着前苏联档案的解密,人们对十月革命的内幕已经有相当清楚的了解。著名的苏俄东欧问题专家金雁教授不久前发表专文《十月革命的真相》。文章指出,十月革命不是用武力推翻专制的沙皇统治,而是推翻在二月革命后建立起来的推进民主转型的临时政府。此前的临时政府已经换过好几届班子,十月革命推翻的最后一届临时政府是以社会民主党孟什维克派和主流派社会革命党为主的政府。这就是说,十月革命实际上是以列宁为首的社会民主党布尔什维克派和左派社会革命党用武力夺了"党内同志"的权。
   就在俄历1917年10月26日,即打下冬宫、夺取政权后的次日召开的第二次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大会上,列宁重申临时政府不愿召开立宪会议是它被推翻的理由之一,并强调即将召开的立宪会议才是惟一有权决定国家问题的机关。他还明确表示,即使布尔什维克在选举中失败,他们也将服从"人民群众"的选择。然而在接下来的立宪会议选举中,布尔什维克祇获得了不到四分之一的议席,加上其盟友左派社会革命党也祇有30%的议席,而社会革命党,即使不算它的左派,仅其主流派就获得半数以上的议席。显然,布尔什维克输掉了这次选举,而且输得很惨。其惨还不在于得票少,而在于这是在它当权条件下、由它组织的选举。它没有理由、而且的确也并未指责这次大选有舞弊、贿选一类的污点。1918年1月5日,布尔什维克用武力解散了立宪会议,开始了布尔什维克专政。高尔基在这一天激愤地写下了《1月9日与1月5日》一文,严厉谴责布尔什维克。他把当天发生的惨案比之为点燃1905年革命烈火的沙皇屠杀和平请愿工人的"流血星期日":布尔什维克的"来复枪驱散了近百年来俄国最优秀份子为之奋斗的梦想".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罗莎。卢森堡说,"列宁和托洛茨基曾经强烈地要求召开立宪会议",而十月革命后的立宪会议选举又"是根据世界上最民主的选举","在完全自由的条件下进行的第一次人民投票",布尔什维克却"毫无敬畏之念,干脆宣布投票结果毫无价值",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行为。另外,列宁在1919年致罗日科夫的一封私人信件坦率的说法值得一提:列宁认为当时的内战是"苏维埃政权反对'普遍、直接、平等、秘密的'选举的斗争,即反对反革命立宪会议的斗争","这是资产阶级民主和资产阶级议会制的世界性大崩溃,无论在哪个国家,没有国内战争就不会有进步。情愿者命运引着走,不情愿者命运拖着走。"
   如上所述,俄国布尔什维克革命完全不具有我们所说的正当性,然而它却发生了。问题就在这里,在应该发生革命的时候往往没有发生革命,在实际发生革命的时候往往不需要乃至不应该革命,革命在该来的时候不来,在不该来的时候倒来了。这就让人很有几分尴尬,不论你是主张革命还是反对革命。由此可见,对革命切切不可一概而论。不是所有的革命都应当否定,也不是所有的革命都应当肯定。有各种各样的革命,不同的革命之间天差地别。我们务必要分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革命是正当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革命是不正当的。简而言之,针对专制的革命是正当的,针对民主的革命是不正当的。划清这一界限至关重要。
(补充一点:暴力革命还有一个问题,即革命的宗旨和目的的问题,如果一场革命,是为了建立一个更专制的制度,那自然另当别论)
作者: 杨林     时间: 2008-10-15 02:45
谢廖康转帖的胡平的文章。我倒是有兴趣了解一写苏联赤化的历史。
中共的革命也是一场倒退。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8-10-15 02:58
“因为有了杨佳,下一个狗仗人势的警察在殴打手无寸铁的平民时,也许会因他眼中喷出怒火而手软,也许会因他嘴角蠕动,吐出杨佳二字而住手。”——儒雅仁慈的廖康啊,请你到这几条线去看看,打人的警察们手软了吗?

1、哈尔滨六名警察打死22岁大学生

http://you.video.sina.com.cn/b/16661696-1558687200.html

2、男子在派出所被打死经过披露:遭警察轮流踹头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02:25  新京报

3、[拍客]独家:河南派出所民警打死河北小伙

上传时间:2008-10-16

http://you.video.sina.com.cn/b/16708956-1347507370.html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8-10-15 03:09
“政府是人类权利的最大威胁,它具有使用强力对付手无寸铁的公民的法律垄断权。如果对政府不能进行有效限制,政府就是人类最危险的敌人。”——极权政府就是这样。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8-10-15 03:1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8-10-14 11:59 PM:
甘地、金博士当年领导的那种以和平示威、拒绝从命等手段,唤起统治阶级、中间
阶层基本道德良知的反抗专制暴力的方式,在中国永远也行不通。原因有二:第一,
中国统治阶级只认同强权暴力,被统治阶级只屈服于强..

“第一,中国统治阶级只认同强权暴力,被统治阶级只屈服于强权暴力;第二,中国专制统
治者根本就没有道德良知底线。必要时,它会毫不迟疑地向敢于造反的奴隶的头顶
上扔原子弹。
故而,中国的政治传统从来都是恃强凌弱和以暴易暴的交替转化。这是最令人绝望、
看不到任何光明希望的地方。”——完全同感。这是否与民族性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0-15 10:43
不是说从此就杜绝了警察打平民的事件,只是希望会少些。也许只是希望。叹气!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08-10-15 07:58 AM:
“因为有了杨佳,下一个狗仗人势的警察在殴打手无寸铁的平民时,也许会因他眼中喷出怒火而手软,也许会因他嘴角蠕动,吐出杨佳二字而住手。”——儒雅仁慈的廖康啊,请你到这两条线去看看,打人的警察们手软了吗?
..


作者: 杨林     时间: 2008-10-15 12:0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08-10-14 11:58 PM:
“因为有了杨佳,下一个狗仗人势的警察在殴打手无寸铁的平民时,也许会因他眼中喷出怒火而手软,也许会因他嘴角蠕动,吐出杨佳二字而住手。”
——儒雅仁慈的廖康啊,请你到这两条线去看看,打人的警察们手软了吗?

我也觉得有一点一厢情愿。“还想跟杨佳那样以后报复?老子先打死你再说!”
作者: xw     时间: 2008-10-15 14:34
很复杂。冬雪儿转的是实情,就象矿难,民潮,上访。

但愿杨佳的事情能有廖康说的效能。但也不能指望过多,我是个悲观
论者,这世界,乱的还在后面呢。中国人能象美国人那样把贫民窟输
出去杀阿拉伯人,估计事情会改善一些。

是谁说的,把国内矛盾转移到国际矛盾。金融法制怕都不灵。

原谅我走了些题。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0-15 14:43
以前就听说大陆警察将抓来的人塞进麻袋里(或者蒙住眼睛)再打,杨佳事件后会更
加流行。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再怎么拳打脚踢也不见血,打死打残没证据。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杨林 at 2008-10-15 12:00:
我也觉得有一点一厢情愿。“还想跟杨佳那样以后报复?老子先打死你再说!”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8-10-16 09:1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杨林 at 2008-10-15 05:00 PM:

我也觉得有一点一厢情愿。“还想跟杨佳那样以后报复?老子先打死你再说!”

“还想跟杨佳那样以后报复?老子先打死你再说!”——这是不是杨佳案不公开审理的后患?而且还会无穷。警察暴力执法将会更加有恃无恐,干脆直接就致受难者于死地。想想就后怕。
代表统治集团的法制机构要压死一个个体生命,真是小菜一碟。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8-10-16 09:19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xw at 2008-10-15 07:34 PM:
很复杂。冬雪儿转的是实情,就象矿难,民潮,上访。

但愿杨佳的事情能有廖康说的效能。但也不能指望过多,我是个悲观
论者,这世界,乱的还在后面呢。中国人能象美国人那样把贫民窟输
出去杀阿拉伯人,估计事..

“我是个悲观论者,这世界,乱的还在后面呢。”——深有同感。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0-17 00:42
其实我也悲观,但还没有完全丧失希望。
作者: 周宇     时间: 2008-10-17 10:1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冬雪儿 at 2008-10-15 07:58 AM:
“因为有了杨佳,下一个狗仗人势的警察在殴打手无寸铁的平民时,也许会因他眼中喷出怒火而手软,也许会因他嘴角蠕动,吐出杨佳二字而住手。”——儒雅仁慈的廖康啊,请你到这几条线去看看,打人的警察们手软了吗?
..

人肉的结果似乎是跟大家想的不一样,一边是衙内恶少,另一边的警察才是草根。尸检结果那人是吸毒亢奋而死。

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ges/200810/news-gb2312-720834.html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0-17 10:16
一边是警察仗势欺人,一边是衙内仗势欺人,大水冲了龙王庙了。和前两年太原警察
殴毙北京警察有异曲同工之妙。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L at 2008-10-17 10:13:
人肉的结果似乎是跟大家想的不一样,一边是衙内恶少,另一边是草根警察。
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ges/200810/news-gb2312-720834.html


作者: 冬雪儿     时间: 2008-10-17 10:19
个人感觉,现在都在抢占网络阵地.很混乱.真的,这世界乱的还在后面.我的脑子都有点乱了.
作者: 周宇     时间: 2008-10-17 10:5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hesunlover at 2008-10-17 03:16 PM:
一边是警察仗势欺人,一边是衙内仗势欺人,大水冲了龙王庙了。和前两年太原警察
殴毙北京警察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是转贴一下,我也不相信警察是什么草根。警察有多坏,有目共睹。不光警察,但凡有那么一点权力在手上的都会极力发挥出来,整个社会像牙科动物的混战场。

bbcodeurl('http://farm2.static.flickr.com/1238/723957570_a1a6533a04_d.jpg', '
')
作者: 晨思     时间: 2008-10-17 17:58
没仔细跟踪杨佳案,in any case, killing is wrong, 但每个杀人者背后都有值得人同情的一面。

耶稣讲,爱你的敌人,警察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当然讲道理人人都会。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10-20 14:44
这么大个国家,难道容不得一个杨佳?

人性、制度、历史......都在他的这个案子上尽显。这小伙子又有话要说,为什么不能让他继续活着,不管是反面,还是正面教训,总归有意义吧?
作者: Armstrong     时间: 2008-10-20 16:2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8-10-20 07:44 PM:
这么大个国家,难道容不得一个杨佳?

人性、制度、历史......都在他的这个案子上尽显。这小伙子又有话要说,为什么不能让他继续活着,不管是反面,还是正面教训,总归有意义吧?

没有看你的小说,不知道你在里面说了些啥。
看了你不少的帖子,你发言够踊跃的,但实在不知道你想要说些啥。
很多时候,甚至可看出,你自己也不知道想说些啥。
世界上有一种粘合剂叫浆糊,有一种袋状物叫浆糊脑袋。。。。。。
作者: 周宇     时间: 2008-10-20 18:4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rmstrong at 2008-10-20 09:24 PM:
看了你不少的帖子,你发言够踊跃的,但实在不知道你想要说些啥。
很多时候,甚至可看出,你自己也不知道想说些啥。
世界上有一种粘合剂叫浆糊,有一种袋状物叫浆..

不知道就别说阿。搞人身攻击也不是第一次了,不幽默。事可一而不可再。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10-20 19:05
大力的脑袋不仅浆糊,还僵得一陀一砣的。

给你解释一下,这世界上有许多免除死刑的国家,一共141个,加拿大就是其中的一个。从人道主义主义出发,这个杨佳的情况很特殊,为什么不能缓一下?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10-20 19:12
请大力看看下面的,估计你还是不懂。:))

===========

(梵蒂冈电台讯)废除死刑是“生命的重大选择”:圣座正义与和平委员会主席马蒂诺枢机主教在第三届国际司法部长会议上发出上述讯息,这次会议昨天29日在罗马召开,主题是:“从延缓执行死刑做起”。马蒂诺枢机主教强调,死刑“越来越揭露它不仅相反属于普世人权的基督信仰重大价值,也显示出完全没有效力。”这项会议是由圣埃吉迪奥团体召集的,圣座移民与观光牧灵委员会的秘书奥斯定·马尔凯托总主教在会上发表了讲话。他说:“死刑从来没有必要,在恐怖罪行或灭族屠杀面前也没有必要。”“天主教会以极度赞成的目光和抱着极大希望注视着国际社会”为废除死刑进行的动员。死刑是一种被定为“不得上诉和对被判刑的人起不到悔过自新作用”的刑罚。马尔凯托总主教又说,暂停死刑为那些需要掌握适当法律工具和为生命文化提供更深的根基的国家是必要的第一步,这个根基过去可能从未有过。

马尔凯托总主教以非洲为例,指出在这个大陆废除死刑的国家已有13个,而暂停死刑既成事实的国家有23个。这个事实在世界上免除死刑的141国家中是“意义重大,也许是决定性的份额”。总主教强调,废除死刑运动“该当并且能够成为一项稳定的成就。”

马尔凯托总主教继续说:“教会一向维护人从母胎受孕起到自然死亡的生命神圣性,把它作为普世价值。”那么,在“良知的获得”面前,“死刑看来是越来越无法接受的手段,况且它也起不到作用并且有害。”马尔凯托总主教继续说,由于天主的计划是“爱和生命的文明”的计划,人获得救赎的希望被否定是不能令基督信徒接纳的。谁犯了罪行,即使是残暴的罪行,该当有“得到宽恕的可能性和生活在希望当中,即便要得到有补赎性的刑罚,”因为基督信徒“不能够不相信转变人心和生命的悔过的力量和恩宠。”最后,马尔凯托总主教祝愿有关机构、各国政府和公众舆论界“对人的生命,包括被判刑人的生命享有受尊重的司法需求有更加开放的同情心。”
作者: Armstrong     时间: 2008-10-20 20:2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li at 2008-10-21 12:05 AM:
大力的脑袋不仅浆糊,还僵得一陀一砣的。

给你解释一下,这世界上有许多免除死刑的国家,一共141个,加拿大就是其中的一个。从人道主义主义出发,这个杨佳的情况很特殊,为什么不能缓..

好家伙,虽然中国人普遍没有什么法制概念,但几千年以来,好歹还知道杀人要偿命
的。如果在中国连杀人都不偿命了,这个国家还能存在多久呢? 你不想让你老爸老
妈在北京每天平平安安出门,安安稳稳回家?

海外的民主斗士的愚蠢之处在于他们任何时候都逢共必反,逢中必反。杨佳是一个
地地道道的杀人犯,不管动机如何。民主斗士们这时候应该和中国政府站在一边,
强调以法治国,而不是呼吁释放杨佳,只有这样,才会慢慢取得人们的信任,让人
觉得他们是想在中国实行真正的民主和法制。

民主斗士们二十年来的一幕幕活动,让海内、海外的华人认识到,他们的根本心思
是在和共产党作对,而不是、也没有能力在中国搞民主。这是他们变成孤家寡人的
最重要原因。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10-20 20:33
谁呼吁释放杨佳了?可以重罚,但不一定要立刻“革”了他的命。这么如临大敌,是不是心里有傀?

再说,谁“逗士”啊,你才逗呢,出到了海外还总是设想“敌人”。

我们不过是因为自己的良心而说话,怎么又惹上你了?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0-20 21:28
一向站在弱者一边,替弱者说话。记得柴旺事件发生时,也听到很多中国人骂他,生怕他给亚洲人抹黑。相反,美国人自己倒没那么多指责,只把他当作个案看待,也有人表示怀疑。审判后,记得是终身监禁。抄来当年的帖子:

顶!天泽兄讲得有情有理,激动了我心中这一潭死水!以前还真没注意这件事,我要是处在柴旺兄弟的境地,也别无选择!我和两位苗语翻译通了话,一男一女。他们认为报上说法多有偏见,而且直到这两天才开始听到CHAI VANG的说词。如天泽兄所说,只有丧心病狂者才可能以一对九发动进攻。他们也听到两种说法,分析起来,认为那九个人先开枪的可能性大。也许他们只是想吓唬CHAI VANG,但一开枪,性质就变了,非打个你死我活不可。只要现场保护得好,这不难调查。就怕有偏见。在当地,苗族人常受欺辱。他们正在争取到另一个县审案。


柴旺=蓝勃?



柴旺看上去当然不象蓝勃,小小的个子,亚洲人的样子,怎么可能和高大健壮、英俊潇洒的史泰龙同日而语?蓝勃是美国人心目中的英雄,在电影《杀戒大开》中以一当十,以一当百,把滥用法律的美国警察和军队打得落花流水,让美国观众看了一部没过瘾,又拍了蓝勃二、三、四,直杀到国外才渐渐失去兴趣。您还不知道我说的是哪部影片?就是误译成《第一滴血》那部,英文叫The First Blood,不是The First Drop of Blood. 没听电影里蓝勃直着脖子对他的教官说吗:“They drew the first blood" (他们先开的杀戒)。

谁先开的枪,这在械斗中是至关重要的。无论后果多惨烈,开杀戒者当负首要责任。枪不象刀剑,百步之外也能要你性命。一旦打起来,就非得打个你死我活,水落石出不可。威斯康星州索亚县的猎人枪杀事件,现在还说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如果以下叙述属实,您说柴旺象不象蓝勃?

柴旺的父亲受过CIA的培训,在老挝替美国人打过游击战。柴旺跟着他爹翻山越岭,也学了一手好枪法。象小兵张嘎似的,立过点小功。越战美国到底打败了,撤军后,他一家几经周折,终于来到美国。柴旺在加州海防巡逻队干了几年,还是不喜欢海浪,而怀恋山林,便定居在美国苗族人的第二大居住区,康州索亚县。这里山林茂密,颇似故乡。柴旺的唯一娱乐就是狩猎,和其他许多猎手一样,这也是他的副业。他家有两个大冰柜,猎杀得来的鹿肉是一家人肉食的主要来源。

猎鹿并不象很多人想象的那么残忍。由于狼少,鹿在美国的数量已经大得不成比例。每年饿死、被汽车撞死的鹿远远多于被猎杀的。当然,猎鹿也有季节性,不许在鹿的交配期、孕育期行猎,不许捕杀小鹿,猎人要有执照,在规定地区行猎,等等。

但森林不是城区,地界标示得不那么清楚。这天,柴旺和两个好友一同行猎,因追捕一头健壮的公鹿而走散了。柴旺也追累了,便爬上棵树,守株待鹿,也希望同伴走近时,便于看到他们。没想到,他已闯入私人树林,而这棵如此易于爬上,有这么宽大的树杈可以舒舒服服地盘腿坐下的大树,正是人家的围猎碰头的去处和掩蔽伏猎的宝地。

不一会,一群猎人来了。“你他妈干什么的?下来!这是我树。”

“对不起,我不知道。”柴旺一边道歉,一边下树。

“你不知道!你他妈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另外一个猎人骂道:“老子告诉你,你他妈的侵入老子的领地了。知道吗,这是私人树林!”

“对不起,我没有看见标志。”

“你他妈的没看见标志?你他妈的识字吗?你这臭猪!”又一个猎人嘲讽道。

柴旺是个血性粗汉,听到对方一口一个“三字经”,觉得那是他们的口头禅,倒也没有在意,但听到GOOK这个字,顿时血往上冲,脸开始红了。但他强忍着,一句话也不说,转身往来的方向走去。一年前,他曾误入私人林地,那家主人叫来林警,给他开了罚单,他还没付呢。他想不通,不就是进了你的林子一下吗?你也没栏杆,我也没有拿你东西,凭什么罚款?好在也没人催他交,但他决不想再惹麻烦。他有六个孩子,供养一大家人不容易,哪有闲钱付罚款啊?

“滚吧!兔崽子!滚,中国佬!”

“滚回亚洲去!哪来的滚哪去!你这臭猪!”

“滚!少在我们这儿搞污染!”

听着那不绝的骂声,柴旺死死地咬紧牙关,一言不发,只是一步一步地走开。他不想跑,那会让人家笑话。他只想尽快远走,远离这是非之地,远远的,听不见那侮辱人的骂声。

“这中国佬也许根本听不懂我们的话,”一个猎人说道:“给他一枪,把他狗胆吓出来。我想看看他怎么跑。”说着,他端起了枪。

“别介,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另一位想阻挡他。

太晚了!“砰”的一声,子弹打在柴旺身旁的的地上,溅起一撮泥土。

柴旺本能地卧倒,就地一滚,滚到一棵大树后;枪迅速下肩,持在手中,瞄准约40步外拿着枪哈哈大笑那家伙,抠动了扳机。那人应声倒下。

在海防巡逻队受训时,柴旺成绩优秀。他从小玩枪,本来打得就很准。培训的操典是,不要轻易开枪,但一旦开枪,就要治敌于死命,绝不能犹豫。他手中这杆半自动步枪有20发子弹,可以连击。柴旺想都没想,照着对方另一大个又是一枪。可怜那位劝阻者就这样牺牲了。

这时,那群猎人才醒过神来,赶紧躲到树后并开枪还击。但他们没经历过这阵势,慌慌张张,手臂发抖,非但未能打中柴旺,其中两个猎手反而在放枪时暴露了自己,被柴旺连发击伤,躺在地上,不敢动弹。

另外几个猎人眼见这场冲突已经演变成实战了,也只好决一死战。但他们不知道该怎么行动,只见对方躲在大树后打不着,直觉告诉他们应该从两边包抄。可是在包抄时,没注意躲避,左边两个都被柴旺击毙了。

现在,柴旺只剩下右边两个包抄过来的对手。他们变成柴旺正前方的敌人,还是无法击中掩蔽在大树后的这小个子亚洲人。没想到小个子在实战中居然会有优势!双方你一枪、我一枪,都没能击中。但经验丰富的柴旺突然听到对方换弹夹的声音,便立即冲了出去。

他知道拖延对自己不利,必须尽快结束战斗。而且他知道,跑动中的目标是很难击中的。果然,对方开了一枪,差了一大截。他继续猛冲,那两个人沉不住气了,抬屁股拼命逃窜。柴旺停下来,蹲下去,抬手一枪,撂倒一个。

另一个已跑远,柴旺起身追赶。他本能地感到,不把对方全部打倒在地,自己的性命危险就没有解除。他本来就善于穿山越岭,刚才又休息了一阵,交战时自己基本没动,现在又杀红了眼,跑得飞快,眼看越追越近。逃跑者肯定听到追赶的脚步声越来越大,心中慌张,一不留神,绊倒在树杈上。他转过身来,本想示意自己手中是空枪,想要求饶,但还未及开口,一颗子弹已打入他胸膛。

当然,这描述完全是我的想象。很可能不是真实情况。但是,如果真是这样,哪怕有十分之一的可能性,那么柴旺是不是有点象蓝勃呢?

最起码,我们不能在审案前就认定柴旺有罪,罪在必诛。我们应该允许怀疑,应该听听柴旺怎么说,他怎么会单独一人跟那么多人打起来。应该让优秀的侦探仔细查看现场。了解这种只在电影上见过的事情,是如何在现实中发生的。也许应该让军事教官盘问柴旺,没准在帮助查清真相的同时,他们还能学到些东西。

这是俺针对CND上几个人对柴旺已下的结论,说他不配活在美国的反驳。俺不想跟那些不会理性思考问题的人争论,写个情景,让他们想想这也是种可能性。

我应当再次强调这是编的。尽管依据了双方的说词,这确是编的。别当真。But we must give him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 and presume that he is innocent before proven guilty. 这只是他可能无罪的一种假设情况。

××××××××××××

回到今天,有谁知道杨佳事件的始末?不审警察,怎么可能知道?二审才七个小时!我参加一个民事案,还审了10天呢。七个小时能审出什么?不就是听一面之词吗?跟直接宣判差不多。
作者: 晴山     时间: 2008-10-20 21:33
国内社会上似乎并没有很多人谈杨佳,首先倒不是言论自由问题,而是需要关虑的切身事情太多了,股市楼市,供房供车,求学求职,为柴米油盐奔波,为身阶仕途应酬,等等等等,人心是散的。杨佳袭警,我想当时肯定对社会是一个刺激,有人振奋,有人幸灾乐祸,更多人有着更复杂的心理,但很少有人会去好好反思,更少人会象艾末末那样真正为之操心,别说杀六人,就是杀六十人,话题也会很快凉去,人
们也会很快重归蝼蚁生活。
作者: 悟空     时间: 2008-10-21 11:30
十多年前梯姆-麦格维轰炸俄克拉荷马城联邦政府大楼,谋杀联邦雇员和家属168人性命时,用的也是为在WACO袭击中死者伸张正义的名义。按照某些人的逻辑,麦格维也应被封为“义士”之类。况且,麦格维不是为了个人复仇,所以他的“义举”更应被视为无私无畏的“壮举”,按某些人的逻辑,他应当流芳百世才对。

粗胳膊说的对,不管动机如何,杨佳都是地地道道的杀人犯,跟麦格维一样。虽然我不同意“杀人偿命”的说法,但是在现阶段,废除死刑并不现实。维持死刑,不是为了惩治罪犯,而是为了震摄企图作恶者。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0-21 11:56
你的比较不恰当。麦格维炸的是平民,包括妇女儿童。杨佳杀的是穿警服的男人。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10-21 12:01
既然号称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应该把一个普通老百姓逼得忍无可忍。

这是社会良知,也是道德底线。
作者: thesunlover     时间: 2008-10-21 12:02
唯一可比的例子是电影人物兰博,被警察滥用暴力后奋起反击。兰博最后是被特赦的。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廖康 at 2008-10-21 11:56:
你的比较不恰当。麦格维炸的是平民,包括妇女儿童。杨佳杀的是穿警服的男人。


作者: weili     时间: 2008-10-21 12:43
其实我们在伊甸园一直在争论这个:
当中国社会出现问题时,
1,是从君臣父子的角度着想(自上而下)?
2,还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角度着想(自下而上)?
作者: 悟空     时间: 2008-10-21 15:38
我没有看出这个比较有什么不恰当的,两者都是以反对政府执法机关的暴力为名(一个是袭击WACO的联邦调查局,一个是中国的警察),以暴易暴,杀害无辜人命。

退一万步说,如果麦格维用汽车炸弹袭击联邦调查局大楼,炸死168名FBI探员,按你的逻辑,他是不是就成为“义士”呢?

警察暴行(police brutality),各国都有,中国也许更严重一些。但是Two wrongs won't make a right.。现在杨价连杀六命,一口恶气也出了,是到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时候了。这样的事情,在任何保留死刑的国家,都是极刑伺候。我看不出那44人写的请愿书有任何merit。
作者: 廖康     时间: 2008-10-21 16:12
警察是武装人员,平民百姓没有武装。差别就在于此。恐怖袭击和战争的差别也在于此。杨佳如果杀的是警察家属,就不会有这么多人叫好了。
作者: 廖康     时间: 2012-12-14 16:23
悟空就是悟空孙吧?当年争论归争论,没有恶语相向。
作者: 廖康     时间: 2013-7-8 17:21
小衙役我说胡吹,要我拿出来看看,那我就提它上来吧。那时你在哪儿呢?
作者: xyy     时间: 2013-7-8 17:33
  來啦?我知道你不得不理會,開展覽會是你的拿手好戲。果然上當,有點小可愛。可別人寫了40篇你怎麼說?




欢迎光临 伊甸文苑 (http://yidian.org/~yidianor/) Powered by Discuz!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