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在田间劳作,女人在家中操持;/ 男人弄刀舞枪,女人缝制衣裳;/ 男人用脑思考,女人用心体量;/男人发号施令,女人惟命是听;/ 若不是这样,一切都将陷入混乱。”这几行诗句,引自丁尼生(Alfred Tennyson)1847年发表的《公主》(The Princess)组诗,真实体现了维多利亚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性别观念。十八世纪以降,英国社会结构随着工场手工业的兴起和工业革命的推进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一个显著的改变就是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家庭/工作)的分离。劳伦斯•斯通(Lawrence Stone)在《1500-1800英国的家庭、性与婚姻》(The Family, Sex and Marriage in England 1500-1800)一书中指出,中产阶级的家庭结构到18世纪已经由先前重视家庭与外部联系的“外在导向型”转变为注重家庭生活的“封闭核心型”。(217)男子完全成为社会事务和公共领域的主宰,女子则日渐退缩到家庭的私人空间中。这种分离到维多利亚中期表现得尤其突出,出现了一批塑造和强化性别区分的著作,其中最有代表性的,除了丁尼生的《公主》组诗,还有诗人帕特默(Coventry Patmore)的长诗《家庭天使》(The Angel in the House)和罗斯金(John Ruskin)的《皇后的花园》(Of Queen’s Gardens)。
在男主外、女主内已成固定格局的年代,英国中产阶级女子的目光若是穿越闺阁的绣帘,投向家庭之外的世界,甚至参与到动荡的社会生活中去,总归是不合时宜的举动。在当时的英国,所有重大社会事件——议会改革、工厂法案、宪章运动、十小时运动等等,无一例外都由男子领导和参与,女子既无置喙的权利,亦无参加的资格,只有家庭才被认为是她发挥作用的合宜和正当领域。对于这个时期的中上层女性,合宜(delicacy)或得体(propriety)是至关重要的行为准则。何当为,何不当为,哪些合乎体统,哪些不成体统,均有繁琐严格的规定。女子不可独自上街,需由女伴陪同;有男有女的公共场合,不可随意言笑;出入酒馆食肆,在外单独用餐,亦为有损淑德。个人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有诸多的限制,投票权、财产权等政治权利,更是不得预闻。曾四度担任首相的政治家格莱斯顿(William Gladstone)在致友人的书信中,谈及女子投票权的问题,思前想后,疑虑重重,担心女子抛头露面“有违她们天性中所具有的敏感、纯洁、文雅、庄重等品质”;送女子去大学学习,允许她们进入职场,亦无非是将她们推入“男子动荡生活的漩涡”。(Harman: 357; Grylls: 267)这封书简写于1892年,距离《南与北》(North and South)发表已经38年。
《南与北》是盖斯凯尔夫人(Mrs. Gaskell)应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请求创作的长篇小说,1854年9月初至1855年1月底在《家常话》(Household Words)杂志连载。小说既展现了19世纪中叶英国北部地区工厂主与工人的政治冲突,南方绅士文化与北方工业文明之间的矛盾,又讲述了男女主人公从相看两厌到相看两不厌的爱情故事。评家对《南与北》历来有不同的释读,有人说它是维多利亚版的《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也有人把它读成工业小说或社会小说,还有人认为它属于女性成长的教育小说。这些解释要么偏重爱情与婚姻,要么强调劳资冲突,要么突出女主人公的自我意识,而没有看到,家庭、家园和自我成长其实是相互关联的三个要素。虽然一如典型的维多利亚小说,作品沿用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但是婚姻和家庭的作用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对于女主人公而言,婚姻不再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唯一手段,家庭也不再是寻找自我位置的唯一空间。相对于范妮•伯尼(Fanny Burney)和简•奥斯丁(Jane Austen)以婚姻为主线的叙事传统,这既是延续,更是突破——婚姻对于女子固然重要,却已非独一无二的关注点。在伯尼和奥斯丁的小说里,“婚姻不仅是有教养的年轻女子的正当目标,也是她们唯一安全的避难所”;(Calder: 17)而在盖斯凯尔的笔下,家庭之外,另有一个家园。英国女性文坛吹起了一股清新之风。
所以,情爱论有偏颇的一面,不仅弱化了玛格丽特的道德意识,而且化简了她内心复杂而微妙的心理。细读小说,我们发现玛格丽特拒绝求婚时运用了两套语汇。一套是习俗的,譬如“脸红、冒犯、丢脸、无礼、羞耻、堕落”(flush,offend,disgrace,impertinent,shame,fallen)等等,涉及女子应当遵守的操行准则(“what rules should I follow?”)。玛格丽特熟悉这套规则,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悖礼法,所以觉得“丢脸”,“因为自己竟然这样成为众目睽睽的目标而产生一种深切的羞愧”。(174)羞耻感是反思才有的意识,在事发的那一刻,玛格丽特是奋不顾身的,“只想着怎样才可以搭救他”。(163)只有当她回忆起那些注视的目光以及仆人间的风言风语,一种剧烈的羞耻感才涌上心头,才从主动的行为主体退缩为被审视的客体。羞耻的产生,源于以他人的眼光发现自我的不得体。就像一个身穿布衣的农夫在衣着华美的贵人面前,感到自己衣衫褴褛、地位卑下,玛格丽特在众人的目光中意识到自己触犯了女德的禁忌而深感痛苦。这种痛苦本身说明了淑女规范在女主人公——甚至作者——那里已经内化为根深蒂固的潜意识,正如英国史专家G. M.扬(G. M. Young)所言:“论述19世纪的英国道德,我们需要切记,那些最有影响力的女子的成长环境,促使她们成为社会标准的本能守护者。”(14)
假如盖斯凯尔纯然是淑女规范的守护者,那么在这些规范已蜕变为陈规陋习的今天,她也就不值得我们仔细研读了。关键在于,玛格丽特的内心深处,有一个比淑女规范更强大的声音指引她的行动。这就是宗教和道德的原则,体现在“有益、公平、配得上、正当、诚实”(good,fair,worthy,right,true)等另一套语汇中,属于“应当何为”的伦理学范畴(what should I do?)。是忠于社会认可的角色,墨守习俗允准的成规,还是行理应所行之事?最终,道德意识超越了淑女规范:如果有下一次,“我还会那样做的,别人乐意说我什么就让他们说吧”。(173)世俗的规矩和目光没有束缚住她的手脚,使她像多数女孩那样,拿“别人的‘该不该’作为自己的好恶准则”。(151)究竟什么让玛格丽特如此大胆?她也扪心自问。答案是:她“更关切地希望双方都应该得到公正”。(173)桑顿出动军警打压工人,是不公正;众人围攻他一个,也不公正。
桑顿对绅士的质疑并非毫无根据。N.G. 阿南(N. G. Annan)指出,在维多利亚时代,“熟悉夏洛特•永格和特洛普的读者知道,绅士一词已成为一个必须辩证看待的,令人头痛的尴尬主题”。(247)狄更斯的小说《荒凉山庄》(Bleak House)里的斯金波尔(Skimpole)就是个自私透顶、假装天真的绅士。事实上,《南与北》中也没有出现有力的绅士形象。玛格丽特的父亲黑尔(Hale)先生,虽然温和沉静,善良博学,却性格软弱,一同精明强干的桑顿、果敢坚毅的希金斯(Higgins)相比,便相形逊色。然而,桑顿并没有意识到,高贵的仪态和文雅的社交只是绅士文化的一面,而且不是它的核心理念。真正的绅士除了彬彬有礼、才智出众,还应当有克己的精神,最重要的,要承担对社会的责任。这后一点,正是桑顿的软肋。玛格丽特注意到,桑顿对工人忽视了《圣经》要求他恪尽的“总管职责”,(108)“他受了凭财富的标准来检验一切的影响……而他周围的穷人全不在他的同情范围之内”。(81)
既然自我奋斗可以出人头地,于是桑顿执意认为,工人的一切苦难是因为他们自己不争气造成的,与厂主没有任何关系。将贫穷归于工人自身,将阶级冲突解释为品德的对立,理解为“审慎、端行”和“无知、短视”的冲突,(78)并非男主人公的一己之见,而与当世的风气有关。这个时期的英国深受福音派的影响,在社会政策上偏向个人自立,宣扬强硬的不干涉主义和自由贸易原则;(Davis: 104)而且,边沁(Jeremy Bentham)式的狭隘功利主义大行其道,鼓吹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和自我奋斗的成功之路。盖斯凯尔的好友格雷格兄弟(W.R. Greg & Samuel Greg)是宅心仁厚、善待工人的厂主,却也盲目乐观地认为,只要工人持守服从和自律的品德,最终会获得提升地位的机会。(D. Stone: 156)1859年,即达尔文(Charles Darwin )出版《物种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穆勒(John Stuart Mill)发表《论自由》(On Liberty)的同一年,塞缪尔•斯迈尔斯(Samuel Smiles)的《自我奋斗》(Self-Help)刊行于世,宣扬勤奋、俭朴、自立的品质。这位“维多利亚时代英语世界中读者最多和最常被引用的好人品鼓吹家”认为(盖伊:234),劳工阶级如果“不节俭、不满足、不聪明、不幸福,那可不是天命使然,完全是工人自己的软弱、放纵和堕落造成的。”(Smiles: 294)
无疑,玛格丽特在桑顿的转变中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凯瑟琳•加拉格尔认为,这种影响与萨拉•埃利斯(Sarah Ellis)宣扬的女性或母性影响并无实质区别。(168)其实不然。埃利斯夫人是与盖斯凯尔同时期的畅销书作家,曾撰写一个系列来界定中产阶级女子作为母亲、妻子、女儿的职责和义务。母亲的影响,她在《英国母亲》(Mothers of England)中认为,只限于家庭:“一个母亲的所有责任集中地体现在她的家庭里。”这意味着,成为贤妻良母就是女性存在的全部意义,包含她所有的经验和选择。而且,履行职责同自我利益不相违背——“如果她正当地履行了职责,回报必将随之而来。”(257)什么回报?埃利斯夫人向读者呈现了一幅父母与儿女簇拥于炉火旁,其乐融融、家庭美满的景象。这帧中产阶级向往和追求的理想图景暗含了对安逸舒适的企盼。而玛格丽特施于桑顿的影响,恰恰是要驱策他超越个人的私利,正视他人的苦难和弱者的权益。
盖斯凯尔的关注点,绝不限于家庭。她在致友人的信中写道:“如果努力的目标只是为了自我,那么这些努力都不虔敬,这一点毫无疑问。”只图私利的谋划不值一提,但女子是否就应当服从社会安排的角色,完全否弃自我呢?不!她笔锋一转,
父母去世后,玛格丽特被姨母和表妹接回伦敦。她很快看到,伦敦“因为无事可做”而令她“感到相当厌倦”,“一阵空虚袭上心来”。(339)正如下卷19章标题(“Ease but not peace”)所暗示的,她在这里能够得到舒适的生活,却得不到内心的宁静。在教父的陪伴下玛格丽特回到赫尔斯通探访,却也惊讶地发现,回乡“并不完全像她期望的那样”——她对赫尔斯通竟然有了渐觉其陋、渐悟其非的感受,曾经魂牵梦萦的家园其实不再属于她,也许从未属于过她。所以,当玛格丽特听到桑顿破产的消息,得知他为改善工人处境所作的努力,她选择桑顿作为夫君,选择米尔顿作为家园,用意外获得的遗产来支持桑顿的改良实验,就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局了。
我们可以认为,盖斯凯尔设想以宗教的爱来消弭日益尖锐的阶级冲突,是一厢情愿的想法,也可以援引恩格斯,指出“工人阶级处境悲惨的原因不应该到个别的缺陷中寻找,而应该到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去寻找”,(39)或者像有些评论家那样,批评她“将恋爱故事设计为工业社会问题的部分解决方案”,幻想“社会变革取决于个人伦理”,(Gallagher: 169-70)指责她“从未质疑工业化社会的经济结构”。(David:20)倘若依循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革命理路,盖斯凯尔提供的方案确实过于温和了。然而,纵观维多利亚历史,英国社会的变革并没有采取马恩期盼的暴力革命手段,而是走上了盖斯凯尔期望的改良途径。《南与北》所体现的政治主张,与欧文(Robert Owen)在《致不列颠工厂主书》(An Address to the Master Manufacturers of Great Britain)当中要求工厂主改进工厂状况、正视工人疾苦的呼吁不谋而合。也许正是因为英国中上层社会有一批像盖斯凯尔、狄更斯、亨利•梅修(Henry Mayhew)这样有良知的作家,像欧文、沙夫茨伯里伯爵(the 7th Earl of Shaftesbury)这样有见识的工厂主和乡绅,才能够推动英国政府不断颁布和修改工厂法案,确立工厂视察制度,推动十小时工作日运动,将妇女、儿童和其它弱势群体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使工人的处境得到真正有效地改善。这或许也是1848的欧洲革命在巴黎点燃,迅速波及奥地利、德国、意大利,却始终没有传入英国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中产阶级被誉为“国家的支柱力量”,(Mrs. Ellis, 1839: 17)“始终受到所有的演讲和报纸的盛赞”的时代,(阿诺德:68)盖斯凯尔的《南与北》向人们暴露出这个阶级的狭隘和偏执,并传递出一个重要的信息:如果工厂主和商人不反躬自省,不变法图良,一味以盈利为目的,那么先不论他们能否担得起领袖的重任,愈演愈烈的劳资冲突必将引发深重的社会危机,甚至可能像马恩预言的那样,为自己准备好“掘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