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作都表现出强烈的情感,正因为此才成其为杰作。可是,作为杰作,还要看它所起的作用,即它要能够让你信服杰作中不真实的东西。D.W.格菲斯的《一个国家的诞生》被认为是杰作,但是也是种族歧视的电影;雷尼·里芬斯塔(Leni Riefenstahl)的《意志的胜利》(Triumph of The Will)也被认为是杰作,却是部纳粹电影。那么为什么还要去看或者读这些作品呢?为了从内容里分离出写作技巧。
从1910 年容闳第一个发表自传《西学东渐记》,到林语堂第二个发表《吾国吾民》,到胡适第三个发表《一个三十岁男人的自传》(写自传让我觉得像个基督徒——胡适语),到美国华裔作家“两个人”(笔名:Leong Gor Yan——徐)的《唐人街内外》(1936年)、刘裔昌的《父与子》(1943),到黄玉雪的《华女阿五》(1950)、汤亭亭的《女勇士》(1975),直到谭恩美的《喜福会》(作者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因为是自传)。这些作者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时所流露出的基督教徒特点,是非常显著的。胡适说第一种自传是《圣经》中的马泰福音、路卡福音和约翰福音,第一本非圣经的自传是圣·奥古斯丁的《忏悔》。中国人总是想写写自己,但从来不忏悔,中国人不屈从。中国人背诵孙子的韬略,脱口而出,但却不会以自传的形式忏悔,关公从来没有写过自传,毛泽东也从未写过自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