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浪漫派首先提出了人生向诗转化的学说,希望在诗的国度里消除束缚、庸俗和一切对立,达到绝对自由,从而在由诗的想象、激情、爱、幻想给有限的生命带来的出神状态中,把握住超时间的永恒。诗,在他们那里,是理想的天国,它具有超验性的自由,能使充满重重矛盾和对立的现实生活化为一种梦幻式的永远使自由得到保证的生活。我把这概括为诗的本体论。因为,明显地,他们把诗变成了一种实在,一种真正应该设定的实在,或者说,是真正的实在,“诗是真正绝对的实在”(诺瓦利斯),“没有诗,就没有实在”( No poetry,no reality——施勒格尔)。这一本体论化了的诗的世界作为对现世生活的否定,能为终有一死的个体所切实把握,因而是有限个体的归依之地。人生应向诗转化,在那里才会获得普遍分裂的解决。“诗通过与整体的一种奇特的联系来高扬每一个别,如果说哲学通过自己的立法使理念的效能广被世界,那么同样,诗是开启哲学的钥匙,是哲学的目的和意义,因为诗建立起一个美的人世——世界的家庭——普遍的美的家园。”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