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一年某月的某一天,斯蒂芬·金把他所看到、自认为精彩无比的彩色恐怖片《陷阱与钟摆》(The Pit and the Pendulum)改写成小说,自编自印,带到学校去兜售,一个上午便卖了三十六本,现赚九块钱,成了他的“第一本畅销书”,也让他这个穷苦人家的小孩大受鼓舞,深感“钱”途有望,更多零用钱终于不是梦。下午两点钟,他被叫到校长室,校长要他把钱退还同学,还训了他一顿:“我真搞不懂,斯蒂芬,你明明有才华,却为什么老爱写这些垃圾东西,白白糟蹋天分呢?”斯蒂芬·金羞愧地遵命退钱,却不认输。那年暑假,他又自写自编自印了个《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大卖一场。然而,赚足了零用钱的他,内心还是感到羞愧,耳边不停浮现校长的话:为何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
这个焦虑后来成为斯蒂芬·金文学创作中很明显的一个特质,他经常以畅销作家为写作对象,远如《惨不忍睹》 (Misery,1987)中被狂热女书迷所绑架的那一位,近如《白骨袋》(Bag of Bones,1998)里被创作瓶颈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这一位,其中均不无夫子自道的意味。
最值得注意、也最具象征意义的则是《黑暗的另一半》(The Dark Half,1989),那位专心于严肃文学创作却一事无成,偶然游戏文章,写了几本恐怖小说竟名利双收的中年作家。因为越写越觉得糟蹋天分、浪费时间,他想抽腿罢手了。透过杂志报道,搞了个亲手“埋葬分身”的仪式,在坟场拍了几张“我的墓碑”的照片,用以昭告世人。谁晓得竟把那个无中生有、照理说已经一死百了的“通俗分身”给唤醒了。“他”从坟坑中爬了出来,大开杀戒,把每一个涉及谋杀“他”的人都给杀了。最后还绑架中年作家的妻儿,威胁他再写一部系列小说,好让自己能复活,也取代他的地位。故事结局,“严肃文学”终究还是打败了“通俗文学”,把“他”赶回“他”该待的黑暗世界里。书中有一段话,让人浮想联翩:“任何靠创作维生的男人或女人都必须这样。一个活在正常的世界上……另一个创造世界。他们是两个人。至少是两个人。”但,为什么通俗文学的那一位是“黑暗的一半”,而“活在正常世界上的这一位”又非要将他置之死地呢?现实的斯蒂芬·金分明是“黑暗”那一边的人,可他为什么还是把“自己”给处死了?这种处死的深层心理结构是什么呢?
第四节
通俗文学属于“黑暗的一半”。就斯蒂芬·金而言,现实似乎就是这样。一九八六年,他出道十二年,早已家财万贯,名利双收,在美国文坛上,却像个新兴暴发户,只能孤芳自赏。代表主流的“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National Book Foundation)从来不曾正眼看待过他,别说作品入围“全国图书奖”什么的,就连每年的颁奖典礼,冠盖满京华,也从来不曾寄张请帖给他:你想来,就自己掏钱买餐券吧!斯人独憔悴的斯蒂芬·金或许因此气不过,决心换跑道再出发。这一年里,他公开宣布放弃恐怖小说创作,转向较无门户之见、始终很肯定他的努力的科幻、奇幻小说(这时的他,早获得代表这两类小说创作最高荣誉的“雨果奖”〔Hugo Awards〕、“卢卡斯奖”〔Locus Awards〕跟“世界奇幻文学奖”〔World Fantasy Awards〕)。
被“绑架”了的斯蒂芬·金,一如胡适口中的“过河卒子”,退既无可退,只得拼命向前。向前的方法,除了更细腻、更讲究创作技巧,多些“人性心理”,少些“血腥暴力”;多些“凡夫俗子”,少些“特异功能”之外,他也重拾短篇小说,在《纽约客》(The New Yorker)上发表小说,证明自己的才华。甚至,从“双日”(Douleday)到“维京”(Viking),再到“斯克莱布诺”(Scribner),一路更换出版社的轨迹,也说明了他越来越“严肃”以对的态度(一九九六年,他以《黑衣男子》〔The Man in the Black Suit〕摘下代表短篇小说最高荣誉的“欧亨利奖”〔O.Henry Awards〕,算是这一连串努力的结果)。更重要的是,不平则鸣,只要有机会,斯蒂芬·金总不惜口角干戈,也要跟人辩论到底:“大众小说”绝非“垃圾”的代名词,受欢迎未必就不是好文学!
在可预见的将来,“通俗”与“严肃”之间的文学战争,只怕要再继续相持下去。斯蒂芬·金还看得到,但未必还会去趟浑水,与人对骂。毕竟,他已挣得他最想要的那一块功碑,对老校长有交代了。就一位终身致力写作,花了三十年功夫,写出四十本小说和两百个短篇小说,作品被翻译成三十三种语言,发行三亿本,被誉为“每个美国家庭显然都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八成是斯蒂芬·金作品”的作家,要说这不是“终身成就”也实在太牵强了。诚如“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主席鲍德温(Neil Baldwin)在宣布斯蒂芬·金得奖时所言:“我们要以更广阔的视角来看什么是文学。”假如我们放宽视野,不坚持“作者之死”,而将“写作的态度”视为文学的最基本要素,那么,文学的世界或将更为多元富饶、平易近人一些。而斯蒂芬·金在《午夜禁语》(Four Past Midnight,1990)序言里的这段话,也显得更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