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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從CASE的譯法說起(舊文)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海外逸士

#1  從CASE的譯法說起(舊文)

英文中的CASE一詞﹐有多種意義。其中之一義是“案件”﹐“案子”。這在中文意義
裡是牽涉法律的事件。所以跟法律無關的問題不能把CASE譯成“案件”或“案子”。
如果CASE一詞用在病人身上﹐就是“病例”或“醫案”。也不能說成“案件”。但
現在好多中國人一看到CASE﹐就譯成“案件”或“案子”﹐不管這事是否屬於法律
問題。這說明這些中國人的中文水平太差﹐而且還不肯學習提高。CASE還有“箱子”
一義。那些中國人總算沒有把上述意義的CASE譯成“箱子”﹐真是阿彌陀佛了。
       
曾聽見一個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說﹐下午有個“案子”要做﹐似乎他是偵探要去破案
般的﹐但聽下去﹐原來要跟個客戶碰頭﹐買賣保險之事。此事跟“案子”毫無關係。
何不老老實實說﹐去跟客戶談生意。到了美國的中國人似乎連句完好的中文都說不
來了。如此下去﹐豈不可怕。
       
還有BOSS一字。字典上至少有“老闆”﹑“上司”二義。老闆就是一家公司的所有
人﹐而“上司”不是“老闆”﹐譬如是經理﹐是領導你的人﹐但是又被老闆領導。兩
者身份截然不同。當用英文BOSS時﹐可以指老闆﹐也可以指上司。但而當用中文時﹐
就得判定對方身份﹐才能冠以“老闆”或“上司”的不同稱謂。但現在中國人﹐不
管對方是什麼身份﹐一律以老闆指稱。如果連這麼簡單的區別都搞不清﹐所以容易
受人蒙蔽﹐為虎作倀。



天生我材竟何用﹖
2009-10-15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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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康

#2  

对,您还是写这类普及型的小文章比较合适。只是不要用那种口气教训人;中国人这样,中国人那样的。在餐馆卖苦力的,做小买卖的,能说两句英语就挺不容易,您教导他们,态度要好些。


2009-10-15 23:02
博客  资料  短信   编辑  引用

seity

#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海外逸士 at 2009-10-15 11:10 PM:
還有BOSS一字。字典上至少有“老闆”﹑“上司”二義。老闆就是一家公司的所有
人﹐而“上司”不是“老闆”﹐譬如是經理﹐是領導你的人﹐但是又被老闆領導。兩
者身份截然不同。當用英文BOSS時﹐可以指老闆﹐也可以指上司。但而當用中文時﹐
就得判定對方身份﹐才能冠以“老闆”或“上司”的不同稱謂。但現在中國人﹐不
管對方是什麼身份﹐一律以老闆指稱。如果連這麼簡單的區別都搞不清﹐所以容易
受人蒙蔽﹐為虎作倀。

Boss/老板都是泛指,有时不必把情况说得很清楚啊。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有别于家族企业),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或有成千上万,包括该公司员工和非员工,难道人人都是“小老板”不成?顶头上司、经理有可能反而尚未购买/拥有本公司股票呢。民主社会尤其是像美国这样的“开放社会”,至少口头上、名义上是title(身份)insensitive 的吧,以至于清洁工和CEO可以完全平起平坐在一起吃饭说笑话啊,不必顾及对方“身份”,东方人那种动辄用衣着穿戴把人分三六九等的做法本来就和民主社会格格不入。你说的华人社会内部交往本来就是一种夹缝文化,非鸡非鸭非猫非狗,四不像而已。


2009-10-16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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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hao2

#4  

同意楼上,现在国内都知道老板的含义不是原先的意思。

早就扩大化了。比如研究生也和国外一样把教授称做老板(背后)。

那导师就既不是真正的老板也不是顶头上司。但照样可以听到研究生在说你的老板怎么怎么我的老板咋地咋地。

这都是从国外传进来的叫法。不必死扣。语言是发展的是生动的,这才是活的语言。语言的魅力也正在于此。一旦被公认了,那就是规范的语言。

如果一味苛求,那语言就绝不会前进。我们还得子乎哉也。


2009-10-16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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