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兄的每一篇摄影我都仔细看了,我们都是非常业余的摄影人,恐怕连摄影爱好者的
挡次都够不上, 但是我看芦兄的摄影却比看专业的摄影有兴趣得多,我由中发现芦
兄认真和不懈的对美的追求和解读,颇有惺惺相惜之感。
读了英国的刘文彩庄园 之后有下面的感想, 与芦兄分享:
1。 吸烟
我是在农场时学的吸烟,那时我二十三岁,常常一整天都不讲一句话,非常寂寞。
与我同住的是一个傅作仪部队投诚过来的青年军连长,他躺在炕上也是成天不讲一
句话,只是不停地抽烟。望着他津津有味的吐出一团团青白的烟雾,一个个烟圈从浓浓的一团,向上升,
慢慢愈来愈大愈淡,最后消逝得无影无踪,我慢慢有了兴趣。问他要了一支, 呛得
我直咳嗽。我的第一次吸烟是以失败告终的, 我不明白吸烟人为什么喜欢吸烟。
但是最后在寂寞的煎熬下我还是学会了,而且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如果人没有知己,
没有上帝,加上没有前途,那么烟就是朋友,抽吧,一口比一口狠的抽,它是你的
相知,它是你的上帝,它是你的前途。
后来我处境好转了,可是我的抽烟并没有减少,有三种时候我特别想抽烟:1。饭后,
尤其吃了丰盛的宴席后,迫不及待的想抽烟。2。 动脑子的时候,熬夜的时候,特
别想抽烟。3。 精神受到刺激的时候,痛苦的时候,就猛烈的抽烟,一根接一根的
抽,等到发现地上丢了那么多的烟头,自己都害怕。
我父母曾经强烈的反对我抽烟,他们与我认真的谈,我不听。
我敬爱的师长黎孔昭拿着烟缸给我看,那里面黑黝黝的,还冒着油,他说:“小X,
你的肺就是这样的”,还是吓不住我。
我在大庆的时候,有一个同事我们叫他石大摆谱,他抽烟特别凶。人家劝他戒烟时
他说“我一辈子就这点爱好,去掉它还不如死了!” 这句话深深印在我脑子中。他
真的以身殉烟了,死的时候才四十多岁。
我认真考虑戒烟是到了国外,有几个因素促使我戒烟:
1。 国外抽烟人很少,而且很不方便,一定要到旷地上才能抽;
2。 我每次感冒时感到强烈的喉管痛, 充满了痰,肺里感觉到了液体的流动。这可
能由于我在农场时抽的都是极差的烟造成的。我那时经常抽的是蝶花(二毛一包),
葡萄(二毛四一包),迎春(二毛八一包)。偶而抽一下哈尔滨(三毛一包), 那就很奢
侈了。到了过节配一包大前门(三毛五),来了客人才舍得抽。今天数起这些家宝来,
当年的烟友一定有一种亲切。
我自己戒烟试了几次都未成功。
最后才成功了,那是1990年, 我四十八岁。戒成功有几条经验:
1。 时间最好选在感冒后, 那时抽烟少了很多, 加上喉咙痛的记忆犹深,这时乘
胜追击,效果功倍。
2。 要买一种戒烟药帮助,药愈贵愈好。这不是说药的效果价钱愈贵愈好,而是你
化了这么多钱,觉得要是半途而废,有些心疼。
3。要有一个对你有权威性的人帮助。 这个人一般说老伴是不行的,我是靠女儿。
我从小溺爱女儿,她不怕我,可以连叫带闹的止住我烟瘾来时的发作。由她保管烟,
万无一失,在我实在无法忍受时给我一根,慢慢递减,就戒掉了。
戒烟后确实人感觉好多了,特别是呼吸系统。但是体重飞涨,我从一个瘦子变成胖
子就是戒烟以后。感冒后的喉反应不能一下去掉,我到十年后才完全没有感觉了。
以上是我的抽烟经,写这么多,只是望芦兄读了后,能步我后尘,痛下决心,让众
多的芦迷多读几年你的文章。
(二) 照相机
既然我们成了相友,就不免要谈照相机。 你我的照相机都不上挡次,肯定是要换的。
我们不比专业摄影者,不会去追求很高的照相技术和买高档的照相机。我照相的目
的就是将我认为美的东西和令我感动的感情留存下来,自己以后看后产生反应。
要达到这个目的,我发现我的照相机必须小,易带,易照,想来了就来一张,不需
准备。显然那种专业照相机,大,重,带长镜头的,功能复杂的不适合我的目的。
再有年纪大了,丢三忘四的,我的镜头上的盖子必须有一个线连在相机上,否则没
有几天就丢了。我还需要我的相机有一个看景的小窗口,因为现在的所谓LCD在太阳
下一反光就看不清了,照人的时候表情也看不清楚。当然最重要的是我能够不用装
长镜头就可以照到很远的风景和人。好照片都是偷拍和抢拍来的,像我们这样年高
眼花的人要去照一个漂亮的姑娘,只有从远处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偷拍,否则会引起
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误会。像我那张看海的姑娘就是偷照的,我离她至少有百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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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那张自己还喜欢的地中海照片中的帆船离我至少有一公里,而且我是在车中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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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过去用的相机是pansonic dmc-fz35, 价位400元 左右,还凑合能满足我的要求。
可是给我摔了几下后,就不太听话了。我肯定要换相机,我已经试了以下几个都退
了:
Panasonic Lumix DMC-FZ200 500元 左右
Canon PowerShot SX50 HS 12MP Digital Camera with 2.8-Inch LCD 375 元左右
我现在在试
Sony Cybershot DSC-HX300 450元 左右
如果好的话就向你推荐,如果你发现了好的也请指教。
(三) 旅行
芦兄指出我在旅游纪实中罗马该去,但不值去第二次的说法有些问题,我想也是这
样的。 产生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是跟旅行团去的,里面一大半是广东同胞,他
们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语言意识都对旅行的效果产生不良影响。另外旅行团的安排有
很多缩水,例如去梵蒂冈没有让我们参观博物馆等,我们也没有去那不勒斯和庞贝,
这都是遗憾。
另外我个人对自然风景的兴趣一直强于对古迹建筑和雕塑的兴趣,加上我过去在美
国旅行时一直有个很好的伴侣在旁边,这次缺了这根眼明心灵的拐棍,与我啾啾唧
唧,效益就打折扣了。
希望我还有一日能重访欧洲。
附:
芦笛:英国的刘文彩庄园
前段体检,查出了我有过“静静的心梗”(silent myocardial infarction,可不是Thus Quiet Flows the Don——《静静的顿河》),大夫说若不戒烟,十年内还会再发,而且有猝死可能。
戒烟是不可能的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淡巴菰,两者皆可抛。所谓“淡巴菰”是tobacco最早传入中国时的音译,记得60年代初有人在《羊城晚报》上写诗庆贺自己戒烟成功,开头两句是:“一片冰心在玉壶,从此谢却淡巴菰。”讲的是戒烟之后心胸为之一爽。我没能谢却淡巴菰,所以自家这片冰心迟早要给泡在玻璃罐子里,让医学生看看心肌梗死到底是什么样。
其实猝死应该是一个人最难得的福气,心梗强于脑梗之处也就在这里,丝毫不受罪,Boom! Drop dead。所以,我其实毫不在意。不过,遗憾的是世上还有那么多地方没玩过来,就此死了,似乎有点不甘心。戒烟不可能,戒网更不可能——如今什么都在网上办,事无巨细都得查Google,上网已经成了生活必需,但戒笔总是可能的吧。
是以我最近什么都不写,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看,平时躺在床上听听音乐,看看BBC的documentaries,天气好就出游。眼下手头拮据,只能小打小闹,赶赶家门口的集,争取把英国没去过的地方都走一遍。待到日后缓过劲来,再大举出动,就是死也要死在风景名胜之地,这就是我此生残存的唯一尚未消磨的雄心壮志。金剑已沉埋,壮气蒿莱,此生但有余钱在,拼将残骸葬蓬莱。这蓬莱可不是俺们山东的蓬莱,而是秦代盛传的海外三仙山之一。我心目中的仙山,应该是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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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蠢动的结果便是最近贴的那点照片。不料却引出了网人的质疑,只好带病坚持,略作回答。
“勇敢的心“网友以为那是我住的地方,我哪有那福气?那都是在英国的刘文彩庄园里拍下来的。本人住的是贫民窟,过的连旧社会的老长工都不如。英国也不是什么仙境。此地可谓“天无三日晴,地无三里平,人无三分银”。一年只有春冬两季,春天就是6-8月三个月,气温很少超过30摄氏度,其余时间都是冬天。因为受大西洋暖流影响,虽然纬度比中国东北还高,但冬天并不算冷,很少下雪,亦很少结冰(至少英格兰如此)。但讨厌的是阴雨绵绵,永无止歇,天恒定是铅灰色的,无比的miserable,不适于忧郁症患者居住。夏天本是英国的最好的季节,不冷不热,晴天甚多,可今年气候反常,前两天我太太居然开了暖气。你就可以想咱们过的是什么暗无天日的日子吧。
dch虽是开玩笑,可也暴露了他没文化。敝人最初到美国时,恐怕要早于本坛大部分同志。我游玩过的美国景点要多于欧洲的,尤其远远多于英国。我曾与朋友一道,驱车从西海岸到东海岸,从温哥华、多伦多到Key West, zigzag crisscross地走了一圈,去过美国三十多个州。美国有些什么景观,我还不知道么?
论自然景观,全世界恐怕没哪个地方有美国那么多姿多彩。东西海岸秀丽之极。西海岸从西雅图南下,经俄勒冈,加州一路真是风景如画;东海岸也差相仿佛;落基山脉则融雄浑与秀丽于一炉,尤其是黄石公园不可不去;中西部那些千姿百态的砂岩地貌则完全是鬼斧神工,举世并无二例。尼亚加拉大瀑布、大峡谷就更不必说了。但同样不容否认的是,美国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人文景观。
请注意,我说的是人文景观,而这离不开历史。美国当然有的是豪宅,但它有历史么?有中世纪留下来的城堡、宫殿么?上次我带太太去美国,她大失所望。在联合国大厦里跟我说:怎么开会的地方也成了旅游景点?后来在费城参观了制宪会议原址,她再度失望地说:在欧洲是参观宫殿,在美国就只能参观会议室,参观了一个又一个,引得我哈哈大笑,不能不同意,没有宫殿与其他文化遗迹确实是美国的一大缺憾(拜托老哈不要出来发“我们每个人都是King”的豪言,这世上不光只有美国是共和国,然而除了瑞士外,恐怕只有美国那共和国没有皇宫)。
当然,这也是见仁见智的事。前读格老的欧游记,见他说罗马不可不去,但去一次也就够了。他甚至还对著名的Forum的破败颇感失望,令我十分惊奇——难道能指望看到全新的古董不成?玩的就是古老破旧啊!说实在的,这与我的观感完全不一样,我当时只觉倍感震撼——人家在公元前六世纪就能建起如此辉煌的建筑来,谁不会为之神摇目夺?
赶快声明,这或许是我的误解,格老说的是“皇宫”,但我实在想不起罗马还有什么与他描述相称的景点,只能猜是Forum。如果猜错,敬请原谅。我其实在本区贴过Forum的照片,请格老看看咱们说的是不是一回事:
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666090
格老似乎也去了那不勒斯,然而竟然未提庞贝以及保存更完整的Herculaneum(上帖中最后几幅照片就是那儿拍的,我没有贴出庞贝的照片,但“妞”前段和易明调情时贴过,照得非常好,相机绝对令youlicaca佩服),不能不让人油然而生“如入宝山空手回”之慨。
若要讲究富丽堂皇,那么那不勒斯也有美轮美奂的皇宫啊。而梵蒂冈内的拉斐尔、米开朗基罗的杰作又岂可错过?
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666319
很抱歉,我那时用的是第一代柯达数码相机,用现在的标准来看简直是不堪入目了。不过从此也可看出,我说的“人文景观”是什么意思。请问美国有这些玩意么?说实在的,比起欧陆来,英国的人文景观根本算不了什么,饶是如此,也不是美国能比的。
至于“液氦”网友则完全是造谣诽谤。他自称留美学生,不过我看用的完全是把自己的话硬塞到人家嘴里的标准国技:
【芦师为了坚持自己“美国佬都是没文化的爆发户,只有我们英国人是最好的”,“这世界没有British English和American English,只有English and wrong words”这些不能成立的论断,已经开始耍赖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些屁话?!拿出证据来!我说的是,英国是破落户,美国是暴发户。就我接触所及,英国人的普遍文化水准似乎要比美国人的高,从学术界到公司的rep直到普罗大众似乎都如此,起码英国公司的rep(此地称为adviser)写的信件比老美的更通顺。例如与我有过大量通信的一位美国公司rep竟然会写出“I would like for you to do something”的病句来,以致我一度怀疑她不是正宗美国人。我离开佛州奥兰多迪斯尼游乐园时在路边见到的大标语上写的“See you real soon”就更不必提了。
当然,液氦要曲解我的意思,捏造出“这世界没有British English和American English,只有English and wrong words”的无耻谎言来。是人都知道英语有British,American,Australian等多种分支,我从未否认过这一点,还专门写过两三篇文章讲过英语和美语的区别,就放在文集里。
不仅如此,我还专门写过文章,说明英语和汉语的一大区别,是前者更凸显了社会地位的区别。在汉语中,受过教育与否一般只反映在词汇量与修辞之上,至于发音和语法则不管是大老粗还是学者,基本并无什么不同。而后者的发音和语法则常常是社会地位的标志,尤以英国为然,大老粗不但满口病句,而且发音也与上流社会不同。
但是,英语固然有英式、美式、澳式、新加坡式英语之别,有学究英语与大老粗英语之别,但语法只有一个!如果液氦网友坚持认为世界上有截然不同的英式语法与美式语法,请他“拿本本来!”(这是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本本主义》中批驳的主要论点)让咱们见识见识,到底哪本语法书上规定形容词可以作状语(例如上举See you real soon),可以作双重否定(例如美国的average Joe最爱说的You ain’t seen nothing),可以不分性数格(例如美国average Joe有时说的“He don’t”或“He ain’t)。
(累了,要睡觉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