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转载]“我不是为灭绝中国文化而写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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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为灭绝中国文化而写作的”
法兰克·秦(Frank Chin),中文名字赵健秀,第五代华裔,1940年出生在加利福尼亚的伯克利。他是文学评论家、散文作家、小说家和剧作家。赵健秀称自己是华人作家(A Chinaman writer),以区别于同化了的华裔作家。赵健秀的《鸡笼里的华人》,(Chickencoop Chinaman)于1972年在美国普雷斯剧院(American Place Theatre)上演,是在纽约合法剧院上演的第一部美国亚裔所写的剧本。他的第二部剧本《龙年》(They ear of Dragon)不但于1974年在美国普雷斯剧院上演,还于1975年被PBS(公共广播电台)拍成电视连续剧。赵健秀的剧作和他的故事集《铁路上的华人劳工》(The Chinaman Pacific&FriscoR.Co,1988)获前哥伦比亚基金颁发的“美国图书奖”。他还先后获得过洛克菲勒基金、旧金山基金和兰南基金奖励。
在20 世纪60和70年代,美国华裔作家称赵健秀为“美国亚裔文学的良心”、“美国亚裔文学的教父”。赵也同时被一些批评家指责为效仿好战的黑人话语。然而,无论批评界怎样争论,赵健秀仍然是当代美国华裔文学的中心人物之一。赵健秀与陈耀光、徐忠雄等人合编的两部文学选读:《哎呀!——美国亚裔作家选读》(1974)和《大喊一声哎呀!——美国华裔和日裔文学选读》(1991)在美国华裔文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60 年代以来的美国华裔作家中,赵健秀和汤亭亭是最具影响力的两位作家。赵健秀一直在努力打破种族歧视性的华裔固定形象,致力于重塑华裔男子汉气概的新形象。赵健秀和汤婷婷一反华裔谦卑、忠孝、遵纪守法或消极、顺从、辛勤劳作的传统形象,在重述和重新认识华裔的经历中,都表现出华裔的民族骄傲。
然而,赵健秀对一些华裔作家处理中国文化的方式持批评态度。特别是他对汤亭亭在《女勇士》中处理中国的传说、民间故事、历史等等的方式所进行的批评,更是引起了一场所谓的“赵、汤之争”。此争议已经超出美国华裔作家的圈子,吸引了美国白人学者的注意。赵、汤之争实际上是关于华裔应该如何看待中国文化的问题,而文化在华裔的身份认定中又起到关键作用,所以,了解赵健秀对中国文化的看法,有助于了解当代华裔——不仅仅是美国华裔——在文化身份认定以及书写中的关注,从而更好地理解华裔作品的文化意义和政治意义。为此,笔者通过电子邮件,对赵健秀进行了采访。
徐:我正在拜读你的文章“兵临城下与兵法家孙子论人生”。文中的“我”说道:“我从来没有家这种感觉。”(p17)我想这是你的真实思想的表露。“家”是美国华裔文学中一个常见的主题。徐忠雄(Shown Wong)在他的《家园》(Homebase)中明确提出,华裔在美国生活了一百多年之久,美国应该让华裔在美国安家落户,美国应该是华裔的家园。你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赵:我和忠雄可以说是同根生,但是,我们却很不相同。在此我无意代表忠雄的思想,也不想拿我的作品和他的作品进行比较。
美国是我的出生地,也是我母亲,她的母亲,她母亲的母亲,以及她母亲的母亲的母亲的出生地。美国对于所有出生在美国的华人,从来都是有敌意的。通过连续发布越来越敌意、别有用心的法律,美国一直试图把华裔从中国文化中分离开来。你不难看出,他们非常成功。今天,第一代华人移民出生在美国的后代,能够讲这个国家白人移民的童话故事,比如灰姑娘、丑小鸭,等等。但是一旦让他们讲中国的童话故事,他们就茫然不知。令人惊异的是,他们还大为光火,不明白为什么会讲那么多的欧洲童话,还需要讲中国童话。
我们并不是为了成为白人而来到美国的。白颜色并不是财富,也不是自我、家庭或自由。为什么要放弃我们的信仰,我们的思维方式,我们的历史,乃至我们的姓名,来取悦于白人,并以此为自豪呢?这对我来说是极大的羞耻。我的上五代人不是要把我培养成白人,不是要让中国文化灭绝。我不是为灭绝中国文化而写作的。
徐:种族问题无疑是美国华裔文学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几乎所有的美国华裔作家都创作了有关种族问题的作品。你处理种族问题的方式,与你称之为“黄皮肤的白人(yellow whites)”作家们的方式有什么不同呢?
赵:把写种族主题作为自己选择属于哪一个种族的问题的作家是愚蠢的。他们对华人和白人都一无所知。他们被白人给吓住了。就算他们可以说对华人不了解,那么他们知不知道该学些什么呢?他们视华人文化为诅咒。不了解华人文化,他们怎么能说它是诅咒呢?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坚持说那些基督教的做法是华人的做法,认为华人应当自怜,认为华人应该取悦于白人,他们不了解或不喜欢的华人,就是代表华人特点的,他们认为对中国文化和华人的无知,能使他们成为华人中的人上人。
徐:在《喜福会》中,四个母亲和她们的女儿分别代表中国传统文化和美国文化,或曰西方文化,谭恩美旨在用她们来表现中西文化的冲突。你认为中西文化的最大区别,或者说最大冲突,是什么?
赵:谭恩美《喜福会》中的中国文化是伪造的,根本就不存在那样的中国文化。从第一页起,她就开始伪造中国文化,没人会喜欢那种中国文化,更谈不到那样做了。她在一个伪中国童话中,刻画了一个伪华裔母亲。这个母亲在市场上买了只鸭子,这只鸭子梦想成为美丽的鹅,或者说是天鹅。而这位母亲梦想女儿能在“丈夫打嗝的响亮程度决定一个女人有没有价值”的美国长大成人。中国文化里根本就没有拿女人的价值与男人的打嗝相提并论的说法。在中国童话中,在市场上买的鸭子和鸟类并没有梦想的能力。在中国、朝鲜和日本的文学中,只有野生鸟类才体现人类的崇高品质。将人类与野生动物相类比,是最古老的讲故事的主题之一,正如动物的家禽化是最古老的文明的成就之一一样。市场上买来的禽类在中国童话中代表一种东西,也只代表一种东西,那就是食物。人类渴望被比拟成野生的、没有被驯服的和非家禽化的动物。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造统治者的反是不能想象的,也不能说出来。但是,在家族的忠诚和秘史里,在祭祀家族与土地以及浇灌庄稼的水中,它无言地形成着。男女私情、“烛心神话”的秘密、“十七贯”、被帝王或地方风俗拆散的夫妻、处死之前逃跑或奇迹般地变成飞鸟,到另一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诸如此类的故事,充斥于各种层次的群体之中,从童话到青少年悲剧,到复杂的成人复仇故事,乃至赎罪的故事。两个人相爱这样纯属个人的事情,竟然被看成是造反的行为,这是很不幸的。这些故事不是由王室讲故事的人编造的。可是,这些故事流传着。
相爱的人因爱情而逃出统治阶级的控制,被比喻为野兽。厩中之兽(Barnyard Animals),即受人统治的兽,就好像受统治者统治的人一样,是没有性格的,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没有爱情,没有生活,除了食物,一无所有。只有野生动物才表现出人类的高贵品质。亚洲文艺中的野生动物,通常以荒野中相爱的一男一女的形象而出现,比如野马、野鹿、野鸭、野鹅。在中国和朝鲜故事中,虐待野鸭或野鹅的人,是要受到责备的。这些禽类具备仁,义,礼,智,信五德中的每一种。一只鹅在飞行中死去时,所有的鹅都发出悲悼的鸣叫声。没有哪只鹅会去骚扰失去亲属的那只鹅。这是德。一只飞禽失去了配偶后,就不再交配了,这是义。它们的飞行队列有一定的排列规矩,每只鸟都自觉地飞在自己的位子上。这是礼。它们躲避老鹰,嘴里衔着芦苇杆,悄然无声地飞越关卡。这是智。每年秋季飞往南方,春季飞往北方,年复一年,从不改变,这是信。野鹅的飞行行为正是人类的家族群体行为,而不是国王的臣民们的行为。
在谭恩美的《灶神之妻》中,那个女人用灶神之妻来决定生死这样的大事。这无异于用圣诞老人来做出生死抉择,是十分荒谬的。灶神就像圣诞老人,不同地区对于每年给小孩发放新年礼物的神灵有不同的概念。他不是威力无边的上帝,也不像观音、关公或者耶稣基督那样,有着固定的身份。谭是个伪作家,伪华人。她把中国文化和美国文化相对立是伪装的,是她的基督教偏见造成的。
徐:我认为生活在中国内地的中国人对于肤色问题不是十分敏感,可能因为我们都是同一种肤色的缘故吧。然而,在美国就不同了,有白人、黑人、红色人种和黄色人种。甚至有“有色人种”的说法。据我个人的观察,中国学生有的时候看不出美国文学作品中的种族歧视倾向,特别是在读一些文学杰作时,因为通常认为文学杰作代表了人类的普遍真理和人道主义的关怀。不幸的是,有些被公认为杰作的作品却反映出作者有种族主义的思想。在以前的一封电子邮件中,你谈及康拉德(Conrad)的种族主义表现。我想这是很值得探讨的问题,能否请你就一些杰作中反映出种族主义态度的问题再谈一谈?
赵:康拉德是波兰人,用英语写作,他崇拜法国文化和英国文化。如果你不是英国人或法国人,你就完蛋了,如果你连白人都不是,你就彻底完蛋了。我想,在《胜利》(Victory)(也许我记错了,有可能是《岛上的流浪者》)里,白人恶棍里卡多和他的白人老板一起来到海斯特的岛上,里卡多强暴了一个好人的女人,我想这个人的名字叫黄,黄曾经是个矿工,黄走进屋里看到后,连“怒目圆睁”都做不到,一脸费解的表情(这种华人的固定形象模式一直流传至今)。斯坦贝克(Steinbeck)的《伊甸之东》(EastofEden)中的华人,也都是非常令人讨厌的华人的固定形象。
除了我在此引用的作品以外,我阅读了他们的许多作品,才得出康拉德崇拜英国文化和斯坦贝克歧视华人的结论。康拉德的《黑暗的中心》,《诺斯特罗莫》,《密使》,以及斯坦贝克的《罐头厂街》、《愤怒的葡萄》,都应该读。阅读任何作家的作品,都要考虑作品书写的时代背景以及作品中刻画的少数族裔或种族的历史。作者在作品中表现出同情,并不等于作者了解或是喜欢这个种族。
的确,在美国,种族意识和种族问题谈论得很多。可是这不仅仅是种族问题,还是种族和文化问题。美国人不想学另一种文化。文化是历史及其内容,即文学。如果你想学美国历史,就去读美国文学,从儿童文学到高中的基本文学。
中国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就像美国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一样。要了解美国文化就得读美国文学,但是你也得了解作品的历史背景。阅读一部书写于1957年的美国文学作品,与此对照,再读一部书写于1914年的英国文学作品,虽然也许挺有意思,但是你从中学到的关于美国或者英国或者英语的东西,就没有多少意义了。
杰作都表现出强烈的情感,正因为此才成其为杰作。可是,作为杰作,还要看它所起的作用,即它要能够让你信服杰作中不真实的东西。D.W.格菲斯的《一个国家的诞生》被认为是杰作,但是也是种族歧视的电影;雷尼·里芬斯塔(Leni Riefenstahl)的《意志的胜利》(Triumph of The Will)也被认为是杰作,却是部纳粹电影。那么为什么还要去看或者读这些作品呢?为了从内容里分离出写作技巧。
徐:我注意到美国华裔作家之间关于中国文化的争论。你在文章中引用了孙子的言论。我们都知道孙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你认为你对中国文化的运用,与你称之为“伪”华裔作家对中国文化的运用,有什么区别?
赵:他们写的都是自传。自传不是中国的文学形式。那些写自传的华人都是基督徒。那是基督徒的,不是华人的文学形式。
中国所发表过的自传,都是20世纪的华人基督徒所作。有些是诚实的,有的则不。不管怎么说,所有写过自传的那些华人都是基督徒。“带着你们的鸦片和基督教滚出去!”当时中国的政府官员如是说。他们在广东省港口焚烧了成吨的鸦片。此举激怒了英国人,从而打响了第一次鸦片战争。英格兰教会拥有制造鸦片的东印度公司:当时全中国男性人口中有百分之二十七的人吸毒;英国提供鸦片的服务以及销售鸦片长达100年之久。外国租界、条约港口,还有一百多年的免费使用香港。这就是为什么说华人基督教徒是“白人至上”的原因。
从1910 年容闳第一个发表自传《西学东渐记》,到林语堂第二个发表《吾国吾民》,到胡适第三个发表《一个三十岁男人的自传》(写自传让我觉得像个基督徒——胡适语),到美国华裔作家“两个人”(笔名:Leong Gor Yan——徐)的《唐人街内外》(1936年)、刘裔昌的《父与子》(1943),到黄玉雪的《华女阿五》(1950)、汤亭亭的《女勇士》(1975),直到谭恩美的《喜福会》(作者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因为是自传)。这些作者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时所流露出的基督教徒特点,是非常显著的。胡适说第一种自传是《圣经》中的马泰福音、路卡福音和约翰福音,第一本非圣经的自传是圣·奥古斯丁的《忏悔》。中国人总是想写写自己,但从来不忏悔,中国人不屈从。中国人背诵孙子的韬略,脱口而出,但却不会以自传的形式忏悔,关公从来没有写过自传,毛泽东也从未写过自传。
徐: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对美国华裔文学有兴趣的人越来越多,不少的研究生在写博、硕士论文时都以华裔文学为题,我自己就指导了几位对华裔文学有兴趣的研究生。我想听听你的意见:你认为在研究美国华裔文学时,中国学生应该关注哪些主旨和主题?
赵:分辨真伪。这是孙悟空对唐玄奘的建议,伪猴子们抓耳挠腮地想知道我从哪里学到分辨真伪的本领。甚至,或者说,特别是亚裔文学学者们,都在问这个修辞性问题,他们不明白。我总是说,我说的都是孙悟空说过的话。
The author: 徐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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