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我现在能写出几句还算通顺的中文,从小学到高中的语文课只有大概四分
之一的功劳。另外四分之三中,我自己的中文阅读占了其三分之二,我自己的英文
阅读占了其三分之一。也就是说,我的英文阅读令我的中文写得更通顺。例如,没有
与其几乎对等的英文词的其含义令人莫明其妙的中文词,我现在是基本不用了。另外,
读多了英文,写中文就不再那么的罗嗦了,我现在写中文时,能用一个字的地方就不
用多于两个字。
顺便问个无关的问题,错别字连篇的人还能成为作家吗?
Originally posted by
seeyourlight at 2006-10-5 01:55 PM:
...
(谁兄是不是受过语文老师的迫害, 怎么现在了还念念不忘语文课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