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0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南非作家库切,据说是一个离群索居的人。他痛恨聚光灯下的生活,对一切酒会、典礼——只要是有红地毯的场合都避而远之。以前布克大奖授予他的时候,他竟拒绝出席颁奖会。
但这次,他爽快地登上了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并发表了获奖演说。他在晚宴上的答谢词,是一份在公众场合怀念妈妈的童稚般的演说。
我们在“库切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一新闻热气散尽之后推出了本期的跨版专题,力图通过我们所选取的文章,体现库切思想创作的最深情结:对于“黑暗”意识的深刻的认知和启示,由此来凸现他被称为“南非的良知”的意义所在。
J.M.库切其人:
库切1940年出生在南非的开普敦市。上个世纪60年代他移居英国。在英国,他最初的职位是一名计算机程序员,后来于1969年获得得克萨斯大学英语和语言学博士学位。在1983年以前,库切曾在纽约州立大学教书,1984年任南非开普敦大学英语文学教授。2002年他移居澳大利亚,并同时在阿德莱德大学教书。此前曾在数所美国著名大学任教,包括哈佛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
库切的代表作有:《达斯克兰岛》(Dusklands);《在祖国的心灵中》(In the Heart of the Country);《等待野蛮人》(Waiting for the Barbarians);《迈克尔.K的生命与时代》(Life and Times of Michael K);《钢铁时代》(Age of Iron)等。库切同时还发表过各种翻译作品,并曾经担任过《纽约书评》的文学评论家。
库切1963年结婚,但上个世纪80年代他与妻子离婚。他有一子一女。可是他的儿子在23岁的时候不幸死于意外。
在黑暗中睁大眼睛
陆建德
心中的眼晴突然一亮,所见却是黑暗
南非作家戈迪默在小说《伯格的女儿》(1979)中描写了一个极具震撼力的场景:白人女子罗莎·伯格在暴风雨中开车驶过约翰内斯堡的一个黑人市镇,遇到一个赶着驴车的三口之家。赶车的黑人男子喝得醉醺醺的,正在挥鞭怒打驴子。作者写道:“毒打挣脱了鞭打者的意志,成为一种放纵的、自在的力量,成为没有强夺者的强夺,没有行刑者的酷刑,成为暴行,成为脱离了人类千百年来百般自控的纯粹的残忍……”。罗莎由震惊而愤怒,然而她一时竟不知如何反应。最终她未加干预,开车走了。几天后她离开了南非。
驴子在痛苦中战栗的情形后来成为罗莎记忆中挥之不去的噩梦,这场景也深深触动了库切。在1986年1月12日发表于《纽约时报书评》的文章《进入黑屋:小说家与南非》里,库切分析了罗莎当时面临的困境。罗莎可以利用她的种族权威制止暴行,但是眼前这条黑人汉子贫困而又残忍,不可能真正悔过,除非国家机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那是他认可的惟一语言,而以暴易暴,以毒攻毒恰恰是罗莎痛恨的。要是她扬长而去,她又会陷于自我责难之中;她不想被视为“关心畜牲甚于关心人的白人中的一员”,实际上是出于自私的动机。生活在种族隔离的南非,时时要受这类道德难题的折磨,罗莎去国离乡,实在迫不得已。库切说,罗莎在那黑暗的时刻突然有所醒悟,她意识到自己所生活的世界之外另有一个世界,两者相距仅半小时车程。眼前发生的一切是那另一个世界的缩影:充满无法控制的力量,全无善恶观念。库切把罗莎的醒悟称为“否定的启示”。“启示”原文有“照亮”的意思,但与“否定的”一词连在一起变成颇有矛盾修辞妙味的“黑暗的启示”。罗莎心中的眼晴突然一亮,所见却是黑暗。这与英国诗人弥尔顿在《失乐园》第一卷说到地狱时所用的“黑暗昭昭”(darkness visible)约莫相似。
一部关于强夺和行刑的小说
戈迪默在这一情节中所揭示的道德问(难)题始终也是库切的关心所在。那个把驴子往死里打的黑人是当时种族隔离政策的受害者,他不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强夺者”、“行刑者”,但地位之低并不意味着道德法庭上罪责之轻。即使社会制度改革,对驴子施暴者将依然故我,那时他就成为真正的“强夺者”和“行刑者”了,他的牺牲者则是可能就是罗莎之类的白人。库切在上面那篇文章发出预言家般的警告:对所谓的解放之日(废除种族隔离政策对白人黑人而言都是解放)不能抱虚伪的乐观主义,“革命没有在南非大规模爆发,黑人领袖曼德拉于1994年5月就任总统。残忍、痛苦和酷刑并没有因此告别南非,往日在驴子身上大发淫威的醉汉也可能是“新社会”里的“强夺者”、“行刑者”。库切的《耻》就是一部关于强夺和行刑的小说。暴行针对的不是无助的驴子,而是白人农场主。
52岁的白人教授戴维·卢里因性丑闻从开普敦一所大学辞职,来到女儿露茜经营的一家农场。露茜的黑人雇工佩特鲁斯借新政策之利升任农场合伙人,仍嫌不足,暗中指使三个暴徒抢劫露茜并对她实施轮奸,在这过程中,卢里挨了打,还被烧伤。想不到事后不久,佩特鲁斯提出来要娶露茜,更令人吃惊的是露茜逆来顺受,同意做他的第三任妻子,她的土地、财产也都转到佩鲁斯名下。一项拙劣的强夺、行刑的计划居然顺利完成。父女俩发现,他们将从一无所有开始,“没有办法,没有武器,没有财产,没有权利,没有尊严”,“像狗一样”。原版小说的彩色封面上是一条瘦得可怜的老狗在沙砾地上四处张望,没有食物,没有居处,看来它已离死期不远。
《耻》在南非是一部极有争议的小说。关于书中反映的种族间的紧张关系本文不拟置评,我感到特别值得提到的是库切如何继续戈迪默的话题,通过描写对动物、牲畜的不同态度不时让读者像罗莎那样经历一种否定的启示,黑暗的启示。
给动物一点死亡的体面
佩特鲁斯要在星期六设晚宴待客,提前两天就到集市上买了两只小羊,把它们拴在马棚边一块光秃秃的地上。羊咩咩叫个不停,卢里听到后非常不以为然。他想,既然还有两天时间,为什么要让小羊经受不必要的痛苦。于是他建议佩特鲁斯让他们就近吃草。说了一个多钟头后,羊还是拴在老地方,凄惨的叫声使卢里更加不安。他出去寻找羊的新主人,不见他的踪影,于是就自作主张给羊松了绑,把它们撵到水池边的一大片草地上。卢里看到那两只羊喝水吃草,心里生出几分喜悦,仿佛与它们产生了某种默契,甚至生出要把它们买下来的念头。他告诉露茜,自己很不喜欢佩特鲁斯办事的方式,“不喜欢他把要宰的牲畜带回家,还让那些要吃它们的人来看”。也许人有(如露茜)会认为卢里的神经是不是太脆弱了,但是卢里不会从自己的立场退让半步。他并不是以东郭先生的姿态谴责任何杀生行为,使他从心底里反感的是不给这两只羊一点体面,对它们所经受的不必要的痛苦漠然视之。如果一个社会(或一种文化)对这类事情已丧失了起码的敏感性,那么这社会中的个人或群众对生命——不论是动物的生命还是人的生命——就可能是极不尊重的。
到了星期六中午,一群黑人妇女来到佩特鲁斯的家,在马棚后生起一堆火。不久,“随风翻来一股煮内脏的味道”,显然,那活儿已干完了。这时小说叙述者取卢里的视角问:“他该不该表示悲伤,这么做合适吗?他往自己的内心深处细细寻了寻,只有模模糊糊的一丝难过。”正是这种细微之处的敏感性构成了一个人的道德本质,它也决定了那天去参加晚会的卢里不可能与在场的所有黑人融为一体。晚宴上烧烤的食物准备完毕,有人往卢里手上递来一盘食物,两块羊肉是主菜。卢里为顾全礼仪暗暗决心把盘上的东西都吃了,“先吃了,然后再去讨宽恕。”
与佩特鲁斯买羊宰羊形成对照的是卢里在动物福利所的工作。他和戈迪默笔下的罗莎不同的是,他不怕“关心动物甚于关心人”的罪名。福利所主要收留老弱病残的狗,到时候就给收留的狗注射静脉针,使其尽快死亡,然后把尸体放到黑色塑料袋里,第二天去医院焚尸场将它们集中火化。在此过程中,卢里发现狗的尸体僵硬后,四肢容易钩住传送装置边上的护栏,尸体到焚化炉转了一遭,但没有掉到炉膛里,又随着传送装置转出来,此时死狗已被烧得浑身漆黑,龇牙裂嘴。为避免这样羞辱死者的场景一再出现,焚尸场工人先用铁锹把袋里的尸体拍打一番,把僵直的四肢都敲折了,再送上传送装置。在卢里的理想世界中,这是不应有之事,于是他要自己动手,给死狗留些体面,“挽救尸体的荣誉”。如何做,库切未详细交待。读者会注意到,卢里后来在把死狗装入塑料袋前乘尸体未硬把狗“翻卷”(foldup)起来,这样四肢就不致钩住护栏。
“我憎恨压迫,我惧怕受压迫者。”
但是卢里的不忍之心终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护狗所里有一条年轻的公狗,左后腿肌肉萎缩,走起路来一拐一瘸。卢里弹班卓琴时,这条狗就坐直身子,昂起头聆听。卢里热爱音乐,正在创作一部室内歌剧《拜伦在意大利》,对这条爱听琴声的狗自然有所偏爱。他担心自己对这条已患不治之症的狗有太多的感情,故意不给它起名,但是同事贝鞭·肖管他叫“德里普特”,它是护狗所里惟一有名字的狗。又到了给死期已到的狗“打针”的日子。卢里和肖处理了23只,肖以为一天的工作已经完成,卢里说:“还有一只”。
他打开笼子的门。“来吧”,他说着弯下腰,张开胳膊。那条狗摇动着残缺后腿,嗅嗅他的脸,舔舔他的面颊、嘴唇、耳朵。他听任他这么做。“来吧”。
他把狗像只小羊似的夹在腋下,重新走进诊所。“我以为你还想多留他一个星期。”贝芙·肖说道。“你不留他了?”
“对,不留他了。”小说就此结束。
在小说原版中佩特鲁斯买来宰杀的小羊是“young sheep”,但在结尾处库切把这条病残的狗比为“小羊”时用的是“lamb”(一般译为“羔羊”)。圣经福音书把耶稣称为“神的羔羊”。《约翰福音》说:“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第1章第29节)。有的读者恐怕还知道在基督教艺术中为耶稣施洗的圣约翰(即“施洗者约翰”)总有一只羔羊相伴随,而库切本人的名字就是约翰。小说最后的场景也许反映了卢里的绝望或价值观念的动摇,同时又以“羔羊”的形象暗示一种宗教意义上的顿悟:露茜和遭遇到类似命运的人都是为这罪恶深重的世界赎罪的羔羊。这顿悟,何尝不是黑暗的启示。
库切给读者的黑暗的启示令人联想到英国作家奈保尔的一句名言:“我憎恨压迫,我惧怕受压迫者。”这句话的精妙又得到《耻》的印证。
原载:深圳商报